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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軍訓教育的發展與實施現況

世界先進國家十分強調全民國防的思想,咸認培養公民的國防意識,是一項 長期而艱巨的任務,單靠政府部門發號施令是不夠的。必須啟動各階層、各部門 的力量,為國防教育的組織配置最佳網路體系。隨著社會政治、經濟和科學文化 技術的發展,各國國防教育將逐步擺脫傳統軍事國防觀念的限制,而代之以更新 更完善更豐富而且全民、全方位的、立體的、開放的、現代化的大國防觀念,並 主張從政治、軍事、民防、經濟、技術、心理、外交、精神等諸方面,增強公民 的現代軍事意識和戰爭防衛意識。

由於各國在政治、經濟、歷史、軍事以及地理環境等方面的差異,其實施國 防教育的情況各有不同,但不論其措施為何,都在達到「增進全民之國防知識及 全民防衛國家意識,健全國防發展,確保國家安全」之目標。

壹、軍訓教育的沿革與發展

我國學生軍訓,源自於文武合一教育的優良傳統。早在黃帝時代,即以角牴、

擊劍、射御、蹴踘、捶丸等訓練青年,唐、虞、夏、商、周五代亦以拳術、劍術、

弓矢、擊壤、投壼等訓練國人。及至孔子力倡「六藝」教育,使文武合一教育更 為系統化、制度化。孔子說:「君子無所爭,必也射乎」、「不教民戰,是為棄之」、

「有文事,必有武備」。左傳曰:「國之大事在祀與戎」等,均可看出當時文武合 一教育理念的風尚。

漢、唐盛世,可說是六藝教育的成就,也可說是文武合一教育發皇的結晶。

惟自宋、明以後,文武分途,社會風氣演變成重文輕武,產生文人不知兵,武人 不讀書的惡習,以至國勢不振。顏習齋對此曾有很深刻的批評:「朱子重文輕 武……其遺風至今,日衣冠之士,羞與武夫齒。秀才挾弓矢出,鄉人皆驚,甚至

子弟騎射武藝,父兄便以才目之。長此不返,四海潰弱,何有已時乎?獨不見孔 門無事之時,弓矢配,劍不去於身也。」

明朝遺臣黃宗羲,身受兵亂之害與忘國之痛,慨歎「使文武合為一,途為儒 生者知兵書、戰略非我分外,習之而知其無過高之論。為武夫者知親上愛民,為 用武之本,不以粗暴為能,是則皆不可叛之人也」。說明文武合一與文武分途之 利得失,誠可為後人殷鑑。(謝元熙,1993:37)

一、軍訓教育的發展歷程

1925 年,因五卅慘案與國家主義思潮的刺激,軍事教育思想風靡一時。江 蘇省教育廳及各地學校,大加提倡,是年 10 月全國教育聯合會議,要求學校應 注重軍事訓練,而京滬各學校如中華職校、大夏、東南等大學及附中,均實施軍 事教育。1926 年前後,革命政權已在廣東構成堅強之基礎,南方各省學校,均 有學生軍之組織,迨至北伐軍興,知識份子群起響應,而學校軍事訓練,亦因革 命之進展,孕育了新生命(教育部,1978:29)。

1927 年 4 月 18 日國民政府奠都南京,即致力於國家安定與建設,1928 年 5 月 15 日,大學院(教育部前身)召集第一次全國教育會議於首都,時甫經五三 慘案發生,全國悲憤,軍事委員會於 23 日第 7 次大會中提出「中等以上學校軍 事教育方案」,當經大會接受一致通過。至此,我國學生軍訓,乃告正式創建(教 育部,1978:29-33)。

1928 年 11 月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成立「訓練總監部」,訓練總監部遂於是 年 12 月 3 日設置「國民軍事教育處」主辦軍訓事宜,策劃高中以上軍訓教育之 實施及考選軍事學校畢業學生為教官。至 1929 年,大學院改為教育部,復規定 各校軍訓科每學年為三學分,兩學年共六學分,連同整個軍事方案,通令全國高 中以上學校遵辦。於是學校軍訓一科,遂正式納入高中以上課程。凡高中以上學 校應以軍事教育為必修科,女生習看護,由大學院請軍事委員會派遣正式陸軍學 校畢業學生為教官。每年暑假期內,各校學生應受連續三星期之嚴格訓練,自此 軍事教育遂見實施(教育部,1948:1331)。學校增設軍訓學科為我國近代教育 史的創舉。實施以後,軍學雙方均因經驗缺乏,問題自所難免。

自 1934 年 5 月起,教育部會同訓練總監部,邀請專家,將原方案不足之處,

一一加以修正補充。內分 5 章 26 條,如平時訓練、集中訓練、數學科目、教學 時數、野外演習、醫務看護、教官任用、服裝設備等項,均有明確規定。同年 8 月呈奉國民政府指令公布施行。9 月兩部復訂頒<高中以上學校軍訓管理辦法>

通令實施。內分總則、組織、服裝、請假、外出、教室規則、食堂規則、操場規 則、野外規則、值日勤務、風紀衛兵、診斷規則、及附則等 14 章,共 98 條。從 此學生軍訓以逐步入於規律化。1937 年七七抗戰起,訓練總監部撤銷,學生軍 訓改隸政治部。1938 年又改隸軍訓部,1946 年 5 月,國防部成立,學生軍訓又 劃歸國防部管轄(教育部,1948:1331)。從 1928 年學校增設軍訓起,軍訓主管 機關四度更換,期間所訂定有關軍訓法令,不下 30 餘種。與教育部會銜頒行的 重要法案,亦有 7、8 種。

抗戰勝利後,中共以學校為其鬥爭的另一戰場,而大專院校更為其組織發展 的重要目標。其安排之職業學生,乘隙把持學校,製造事端,鼓動學潮,以「反 對校長」、「反對訓導」、「反對教授」、「反對會考」、「反美帝」、「反壓迫」、「反征 兵」、「反內戰」等為口號,幾乎無所不反,煽動各大中學罷課、示威、遊行、暴 動……如昆明「一二一血案」、北平「沈崇事件」、南京「五二0事件」…等。釀 成校園動盪,困擾政府,破壞施政,打擊民心士氣,也造成了社會動盪的不安。

政府為求政治安定,對共黨陰謀,始終採妥協與包容態度,學生軍訓亦因而趨於 式微。1944 年 8 月,中央對於專科以上學校軍訓,因另有計畫,以通令全國停 止實施(教育部,1948:1331)。

1949 年中央政府遷台後,1953 年 7 月,教育部頒布<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 生軍訓實施辦法>(如附錄一),1953 年 7 月 31 日,行政院頒布修正<高級中 等以上學校學生軍訓實施辦法>及<專科以上學校學生軍訓實施辦法>,台灣地 區中等以上學校開始全面實施軍訓教育,其內容摘述如後(教育部軍訓處,1992:

193-196):

1.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軍訓教員由國防部負責甄選,並先予以適合於擔任學校 軍訓工作之訓練。

2.列冊送由教育部及台灣省政府轉知各學校分別聘任。

3.軍訓教員一律由國防部調為部屬參謀,視同現役軍官,計算其年資、考績 視其在校服務成績,送請國防部核定。

4.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軍訓,所需經費及軍訓教員薪津,公立學校由各級政府 就實際需要核撥,私立學校由各該校自行負擔。

1958 年 7 月 31 日行政院頒布修正<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軍訓實施辦法>

及<專科以上學校學生軍訓實施辦法>,將我國學生軍訓在台灣地區重新實施有 了明確的規範,並將國防部於 1952 年擬定<專科以上學校畢業生養成預備軍官 訓練計畫>及<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男生養成預備軍士訓練計畫綱要>實施 要點摘錄其中(中華民國年鑑社,1953:339),仍將學校軍訓教育與預備軍士官 制度相結合,使學校軍訓教育為預備軍士官之準備教育。

<專科以上學校學生軍訓實施辦法>雖已於 1953 年 7 月由行政院公佈。當 時已籌備不及,改於 1954 年第 1 學期起開始實施,規定專科以上學校男生一律 實施軍訓,女生一律實施護理及軍事輔助勤務訓練。大學及獨立學院學生,軍訓 期限為 4 年,每週施訓以 2 小時為度。專科學校及專修科學生,其每週施訓時數,

得視修業年限之長短,照大學及獨立學院學生施訓時數,酌予增加,但以不超過 4 小時為度。在經費部分專科以上學校實施軍訓所需之經費,及軍訓教官薪津(比 照教授講師助教待遇),公立學校由各級政府就實際需要核撥,私立學校由各該 校自行負擔(中華民國年鑑社,1954:544-545)。

教育部自 1957 年 7 月起,即常與國防部及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聯繫,擬定 改進計畫以期建立制度有效實施。學校軍訓之主要原則為:確定高級中等學校軍 訓,以養成學生良好之品德風度,與規律的生活習慣為目標,大專校院之軍訓教 育,以完成三軍預備軍官之入伍訓練為目標(中華民國年鑑社,1958:402)。

救國團協助學生軍訓教育時期,軍訓教育工作的內容較 1928 年軍訓教育創 建之初更為多元,但工作內容雖層面較廣,卻不脫離將學校軍訓與兵役制度相結 合之根本,訓練在校學生,具備軍事技能,期能實現文武合一之教育制度,養成 文武兼備之優秀人才,以備戰時所需。

學生軍訓教育,經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近 8 年的積極推行,成效卓著,規模 奠定,自宜納入教育正常體制,由主管全國教育行政的教育部,做全般擘畫與督 導,藉以加強學校軍訓之推行,因此行政院於 1960 年 7 月 1 日明令學校軍訓業 務改由教育部主管,由教育部設置學生軍訓處賡續負責辦理(教育部,1974:

1372)。

又臺灣省政府教育廳為強化軍訓教育組織,便於工作之督導執行,於 1960 年 11 月頒布「臺灣省政府教育廳軍訓室員額編制」;民國 1961 年 7 月 1 日臺灣 省教育廳「軍訓室」正式成立,凡省屬大專院校及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之軍訓業 務,均由軍訓室主辦(陳清添、陳清波,1987:68)。1962 年 3 月 1 日起教育廳 軍訓室更建立軍訓督導制度,教育部軍訓處之軍訓督考分區,在臺灣省政府為教 育廳軍訓室,在縣(市)則設軍訓聯絡處,每縣市設軍訓督導員一名,以發揮逐級 授權、分層負責之組織功能,負責推動學校軍訓的督導指揮工作(陳清添、陳清 波,1987:68)。

1962 年 3 月 5 日教育部令將高級中等學校「軍訓教員」職稱,改為「軍訓 教官」(教育部,1978:442),該職稱,自 1962 年沿用至今。

52 學年度起,軍訓教育制度有幾項變革(中華民國年鑑社,1963:546-547):

52 學年度起,軍訓教育制度有幾項變革(中華民國年鑑社,1963:546-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