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技術為何如此難以捉摸?為何每次看見的畫面都不一樣?為何想得愈清楚就 愈是把握不到?如果說,一套套事先規劃好的劇本已經失去了作用,那麼我們有必要對 這些無意間才偶然出現的「把握」重新考察與討論一番。接下來,我試著將它們理解為 主觀意識對客觀因素的把握:在一個沒有實體也沒有厚度的瞬間,一個擊球動作所需的 種種素材的確有可能被組織起來。相對於客觀固定的劇本,這樣一種意識的運作的確更 有可能在一次次的組織中,呈現出同一運動技術的不同面貌。
一、 意識的濃縮有別於外在時空
首先,在「劇本」中,雖說是看見了未來,但事實上,我並不是像算命師那樣確實 知道下一刻將發生的事。嚴格說來,那個被看見了的未來,終究只屬於當下的「看見」;
在這個看見之中,有著一定範圍的過去到未來的綿延,至於未來是否真的會如此這般發 生?其實沒有絕對的關係。有許多次,明明「看見」了清晰的軌跡,但身體卻沒有照著 劇本演出、球拍不見得真能照著軌道走、打出去的球當然也就偏了。甚至有時候,連球 的彈跳軌跡都與實際發生的有顯著落差。
那麼,這個「看見」到底是什麼?我在一瞬間看見了過去與未來,但它似乎又不真 的是過去與未來,難道存在著兩種時間的邏輯嗎?有兩種不同脈絡下的過去與未來?
一般而言,我們似乎將時間理解為一條均質的數線,上面的每個單位刻度都是等距 的;而數線的兩端有箭頭,代表這樣均質的時間結構能夠朝過去與未來無限延伸。在這 樣一條時間軸線上,每一個事件都能夠在一個明確的位置上被標示出來。運動生物力學、
動態系統典範下的動作行為研究,正是以這樣的方式在分析一個擊球的動作:以 8 架高 速攝影機搭配運動員身上各大關節的感應光球,精確的定位出每一微秒、每一肢段的座 標,並且計算角度、速度,然後模擬、複製出所觀察的那個動作。在均質且客觀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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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中佔有特定的時間與空間(膠卷、屏幕、場地、觀眾、器材、紙張、裝訂、兩小時、
兩年…),但是,當它們被意識所把握的時候,難道不也是在不佔據日常時間空間的情 況下,在意識中含納了難以計數的時間與空間嗎?
在意識中,我們能夠把握一個很大範圍的時間與空間,然而這個把握在日常生活的 時間軸與空間座標中,卻只能是一個沒有廣延也沒有綿延的點。因此,如果我們願意冒 一點風險,將兩種邏輯混為一談的話,或許可以這樣宣稱:意識將時空「濃縮」了。
的確,宣稱「濃縮」時必須很小心,因為對於這樣一個在意識層面的看見而言,所 把握的與所佔據的並非同一種時空,前者是主觀意識的、後者是客觀均值的。將兩個分 屬不同時空的測量硬是拼湊在一起,並因為鮮明的對比而將其描述為「濃縮」,這無疑 是個危險的比喻。然而,在此一論證的過渡階段,這個鮮明的比喻似乎有一些用處,我 們不妨暫且留著它吧!
二、 意識植基於當下對事物的把握
「運動技術存在於動作中某個瞬間的意識裡」這樣一種宣稱必須要克服一個難題:
除了那一瞬間的意識以外,運動技術就不存在嗎?這似乎與我們一般的想法相去甚遠。
在場外,我們經常想像著、比劃著、交談著、圖示著、書寫著……難道在這些時刻,我 們都不擁有那個運動技術?為何一定要跟「動作的瞬間」綁在一起?
一般而言,如果我們曾經把握住某個動作要領,我們就會自然而然地認為自己「擁 有」或是「學會」了這個動作要領,即便在這樣「認為」的當下,我們並不是站在球場 上。那麼,我們究竟憑什麼這樣「認為」?為了確認,我們也許可以放下這本論文,站 起身來比劃比劃;也許可以在心裡把相關的環節全都想像一次;也許還有很多其他的方 式,但無論如何,我們不太可能接受這樣的說法:「我在此刻並不擁有該技術。」但是 話說回來,我們能否有百分之百的自信宣稱:「如果這時候有一顆球向我飛來,我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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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參:沃伏林(Wolfflin, Heinrich)著,《藝術史的結構(The Principle of the History of Art)》(曾雅雲 譯)(臺北:雄獅,1987), 208。
83 Sweet spot,即球拍拍面中心附近的一個小區域,如果能夠以這個區域擊中球,來自球拍的力量便能夠 較有效率的傳遞到球上,也因而能夠較有效的控制球的方向與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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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小結
總的來說,背景的模糊性分成兩個部分,其一是無邊無際、隱晦不明,其二是飄忽 不定。運動技術以被意識把握的狀態而存在,此一把握的基底非但模糊,而且又瞬息萬 變,無怪乎運動技術如此難以捉摸。
然而,將運動技術的流變完全歸因於外在因素的模糊與飄忽,這樣的說法仍然留下 一些無法解決的問題。在此一脈絡下,我們面對運動技術的流變,似乎完全無法做些什 麼,而只能被動的接受,因為在這樣一種瞬間的把握之外,任何努力似乎都被認為是不 合時宜的。這樣一來,運動員們不斷從事練習、老師和教練積極投入教學與訓練、學者 們致力於相關研究,所有這些似乎都成為徒勞的;原本試圖更貼近運動實務的一種論述 嘗試,熟料,到頭來,竟然把運動實務推得更遠。
看來,將運動技術的存在建立於這樣一種主客二分的論述上是行不通的,倘若運動 技術只存在於意識的瞬間把握中、只存在一個被動的接收之中,那麼我們永遠無法做什 麼,而我們做的永遠都沒有用。因此,我們還需要另一種說法,來給予這些看似「不在 場」的事物一個合法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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