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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人「煞」之相關習俗與「煞神」之古籍記載

第四章 臺灣民間道教的關煞思想

第一節 漢人「煞」之相關習俗與「煞神」之古籍記載

如欲討論「關煞」,則必須先從「煞神」來了解,而有關「煞神」的來歷,

在北齊.顏之推《顏氏家訓.風操》中即說過:「死有歸煞,子孫逃竄,莫肯在 家,書瓦畫符,作諸厭勝。」312這是說,人死之後幾天內,他的鬼魂還回到故宅,

會有煞神隨之,子孫親戚都要離開家躲避,還要畫瓦書符,以厭勝物鎮邪。因此

「煞」乃專指凶神惡鬼與凶神惡煞。古代傳說煞神返回家中時會傷害人,《太平 廣記》卷三百一十八〈鬼三〉篇中記載:「某日殃煞(即煞鬼)當還,重有所殺,

宜出避之。」313這就是「歸煞」,與顏氏所說相同。到了唐代,有人認為煞神形 象並非如民間所認為的恐怖模樣,而是屬於飛禽一類的怪物。在《宣室志‧補遺》

312北齊.顏之推著,黃永年譯註《顏氏家訓》,頁 68。臺北:錦鏽出版社,1992 年。

313 清.紀昀等總纂《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子部三五一,小說家類第 1045 冊,頁 329。臺北:

臺灣商務印書館,1983 年~1986 年。

中記載:

俗傳人之死,凡數日,當有禽自柩中而飛者,曰「煞」。太和中,有鄭生者,

嘗客於隰州,與郡官畋於野,有鷹得一巨鳥,色蒼,高五尺餘。生將命解而 視之,忽亡所見。生驚,即訪里中民訊之,有對者曰:「里中有人死且數日,

卜人言,今日『煞』當去,其家伺而視之,有巨鳥,色蒼,自柩中出。君子 所獲,果是乎?314

所以古人所謂的「煞」指的是一隻五尺多高、蒼色巨鳥樣的怪物,飄忽不定,

能自行隱去。後來民間將上述兩者的說法結合,所以有煞神會附身於此類禽鳥身 上以害人的傳說。以後又根據諸種民間傳說,在婚喪喜慶或廟會時,都會出現不 同性質的煞神來使人生病或得到災禍,也因此發展出許多驅邪趕煞的儀式出來。

漢人傳統中所存在的「出煞」儀式便是為驅厲逐疫而舉行的儀式。而根據民間所 存在的「煞」的觀念,也衍生出許多因為「煞神」而影響人間禍福的傳說出來,

此部分筆者根據馬書田在《華夏諸神-鬼神卷》中,有關「煞」之民間習俗與傳 說315整理如下:

一、趕煞:是漢族舊時出殯前的一種驅邪儀式。流行於大陸南方安徽江淮地 區。在出殯前,喪家會延請道士作法,口唸咒語,繞屋而行。法 師必須至房屋每一角落搜索,謂之「趕煞」,也就是趕走鬼煞,

以免主家之人受害。

二、斬煞:流行於江南地區:是亡者屍體入棺後舉行的一種驅邪儀式。據《西 石城風俗志》載:「(祀太平神)咒畢,虛揮廚刀,汲水以酒柩前

314 唐.張讀《宣室志.補遺》文收錄於《筆記小說大觀》第二十二編,頁 128-129。臺北:新興,

1978 年。

315因傳說煞鬼(煞神)返回家中時會傷人,「某日殃煞(即煞鬼)當還,重有所殺,宜出避之。」(宋.

徐鉉《稽神錄》)所以民間有不少「趕煞」、「回煞」、「避煞」和「接煞」的禁忌及風俗。此部分 請參見馬書田《華夏諸神-鬼神卷》頁 117-123。臺北:雲龍,1993 年。

及屍臥處,俗名『斬煞』。」316這樣的用意就是害怕人死後會招 來「煞神」或是亡者之「煞氣」影響到生人,所以必須以此儀式 來驅除邪煞。

三、哭煞氣:也是漢族的喪葬習俗。氣就是指傷害人的鬼氣、邪氣。人死後,

喪家女眷要嚎啕大哭,哭聲要越響亮越好,一是為死去親人而傷 心,二是認為大哭能避煞氣,稱為「哭煞氣」。

四、花煞:曾流行於大陸江南地區。所謂「花煞」就是一種女性煞鬼,是專 門找新娘作替身的。在一部叫《花煞卷》的書裡,敘述一個新娘 被人強搶去成親,後來自殺變成「花煞」的故事。所以,在成親 當天,男方發轎時照例有人會拿一面鏡子、一個熨斗和一座燭 台,在轎內亂照一通,施行「搜轎」的儀式,這就是趕走「花煞」

的方式。

五、回煞、避煞:是漢族的一種喪葬習俗,流行於大陸全國各地。普遍漢人 皆認為人死後,其魂魄會於十數日內某一時返回家中,時有兇煞 出現,稱為「回煞」,也叫「回殃」。陰陽術士家按照人死時的年 月干支,推出回煞的時間,以令家人離舍相避,故又稱「避煞」。

六、接煞:《通俗編》稱:「陰陽家以人死年月日之干支,推算其離魂之日數,

自九日至十八日,謂死之後,如其日數而魂來復。於是具死者衣 冠,用巫祝抬之,俗謂接煞。」317接煞者以死日干支推算,以甲 巳子午為九,丙辛寅申為九。如甲寅日死,則於十六日接煞。在 這天,需於靈堂掛起白布幔,設靈位,靈桌上供神主、男女紙俑、

杯筷、香燭,還有糕餅等。子女穿孝服,站立靈桌旁。接煞時,

死者房內設一靈位,以臨終換下衣服,披於椅上。桌上擺木盤一 個,鏡子一面,並點琉璃油燈一盞。由道士在旁唸《度人經》一

316 同上註頁 118 引。

317 翟顥《通俗編》,頁 39。北京:中華,1985。

卷,唸畢,打掃房內,送出中央。再以雞蛋、雞血盛在瓷碗裏,

用廚刀打碎擲於門外,以此除去不祥之氣,並認為煞神以此作法 即會離去。

根據上述的大陸民間習俗,可以看出「煞神」的觀念,大部分是由喪葬習俗 所衍生出來的,而在喜事中也有「花煞」的傳說出現。除此之外,民間廣為流傳 的太歲神也被認為是煞神之類,不過在古代太歲乃是屬於歲星,古時以歲星(木 星)十二年為一周天,因將黃道分為十二等分,以歲星所在部分為歲名,稱為「歲 陰」。又以歲陰配以十歲陽,為六十干支。術數家認為太歲有歲神,其所在的方 位及與之相反的方位,均為凶方,忌興建土木、遷徙、嫁娶等。關於太歲的記載,

如《陔餘叢考》、《通俗編》、《三教源流搜神大全》、《續文獻通考》等書中皆有相 似之描述,如東漢王充《論衡‧難歲》云:

方今行道路者,暴病僕死,何以知非觸遇太歲之出也?……且太歲,天別神 也,與青龍無異。」318

《協紀辨方書‧義例‧太歲》載:

「太歲,人軍之象,率領諸神,統正方位,,斡運時序,總成歲功,以 上元閼,逢困敦之歲起建於子,歲徙一位,十二年一周,若國家巡狩、省 商、出師、略地、營造宮闕、開拓封疆,不可向之;黎庶修營房舍,築壘 牆桓,並須迴避。《黃帝經》曰:太歲所在之辰必不可犯。319

《陔餘叢考》亦載:

318 蔡鎮捷註譯《新譯論衡讀本》,頁 1256。臺北:三民,1997 年。

319《欽定協紀辨方書三十六卷》,頁 13。臺北:臺灣商務,1974 年。

術數家有太歲大將軍之說,動土者必避其方。按《漢書.天文志》:「在 寅為攝提格,在卯曰單閼,在辰曰執徐,在巳曰大荒落。」又〈匈奴傳〉:

「單于來朝,舍之太歲厭勝所在。」又《王充移徙法》:「抵太歲凶,負 太歲亦凶。抵太歲名曰歲下,負太歲名曰歲破。世俗起土興工,凡歲月 所食之地,必有死者。如太歲在子,歲食於酉,正月建寅,則月食於巳。

子寅之地興工,則酉巳之家見食,必須作厭勝之法,懸五行之物。是太 歲避忌之法,漢已有之。」320

最遲從西漢開始,人們已經認為太歲每年所行經的方位,與動土興造、

遷徙、嫁娶的禁忌有關。321而白虎本是義獸,又為叢辰之名,之後由於歷史 傳說的衍變,漸漸轉為凶煞之神。如在典籍文獻中之《詩‧召南‧騶虞》曾 載:「騶虞,義獸也。白虎黑文不食生物,以至信之德則應之。」322《史記‧

天官書》亦載:「參為白虎,下有三星曰罰為斬刈之事,故主兵。」323白虎 除了成為叢辰之名而主掌兵劫之災之外,到了《淮南子‧天文訓》中則成為 四獸之一,如內之記載:「西方金也,其帝少昊,其佐蓐收,執矩而治秋,

其神為太白,其獸白虎。」324但到了明代則成為歲中之凶神,如《協紀辨方 書‧義例一‧白虎》云:「人元秘樞經曰:白虎者,歲中之凶神,常居歲後 四辰。所居之地犯之,主有喪服之災,宜慎之。」325白虎從之前的神獸經過 星宿神的轉化,漸漸衍義為歲中之凶神,因此民間俗信也就對白虎有著莫名 的敬畏之感。

320 清.趙翼《陔餘叢考》文收錄於《續修四庫全書》子部.雜家類,頁 15。上海:古籍出版社,

1995 年。

321 呂宗力、虊保群編《中國民間諸神》,頁 160。臺北:臺灣書局,1991 年。

322唐文治編纂《十三經讀本.詩經》,頁 514。臺北:新文豐,1980 年。

323唐文治編纂《十三經讀本.史記》,頁 1305。臺北:新文豐,1980 年。

324陳麗桂校注《新編淮南子》,頁 100。臺北:國立編譯館,2002 年。

325清.允祿,梅穀成,何國宗等奉敕撰《欽定協紀辨方書三十六卷》,頁 36。臺北:臺灣商務,

1974 年。

除了白虎神之外,天狗亦為民間普遍視為煞神的凶神之類。天狗在古時 常被視為凶星的代表,如《史記‧天官書》曰:「天狗狀如大奔星,有聲,

其下止地類狗,所墮及炎天,望之如火光,炎炎衝天,其下圜如數鯖田處,

上兌則有黃色,千里破軍殺將。」326《唐書‧五行志》卷三十五,志第二十 五載:「貞觀十七年,民託言,官遣棖棖殺人以祭天狗,云其來也,身衣狗 皮鐵爪,每於闇中,取人心肝而去,於是更相震怖,每夜驚擾皆弓劍自 防,……,太宗惡之,令通夜開諸坊門,宣旨慰諭,月餘乃止。」327《元史‧

五行志》卷五十一,志第三上〈金不從革〉篇載:「至正十六年冬十一月,

大名縣有星如火,自東南流,尾如曳慧,墜落於地化為石,青黑光瑩,狀如 狗頭,其段處類新割者,有司以進,太史驗視云,天狗也,命藏於庫。」328 天狗也為叢辰之名,乃月之凶神,在《協紀辨方書‧義例二‧滿》卷四中載:

樞要曆曰,天狗者,月之凶神也,其日忌禱鬼神祈求福願,例曆曰,天 狗者,常居月見前二辰。」329《隋書‧天文志》亦載:「天狗狀如大奔 星,色黃有聲,其止地類,狗所墜,望之妒,火光炎炎衝天。其上銳,

其下圓,如數頃田處,或曰星有毛,旁有短慧,下有狗形者或曰星出其 狀赤白有光,下即為天狗。一曰流星有光,見人面墜無音,若有足者各 曰天狗,其色白,其中黃黃如或狀,主候兵討賊。330

天狗在古時應為天上落下之流星,因其有尾,前頭又像狗頭,所以常被 視為天狗災星,傳說一遇此天狗災星則易起兵劫,所以必須舉行相關禳解之 儀式以驅避之。

326「大奔星」-孟康曰:「星有尾,旁有短慧,下有如狗形者,亦太白之精。」此部分請參見唐 文治編纂《十三經讀本.史記》,頁 1346。臺北:新文豐,1980 年。

326「大奔星」-孟康曰:「星有尾,旁有短慧,下有如狗形者,亦太白之精。」此部分請參見唐 文治編纂《十三經讀本.史記》,頁 1346。臺北:新文豐,1980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