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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二節 都市防災空間規劃手冊編修歷程

為配合內政部建築研究所自 1995 年起進行之各項都市及建築防災研究,以及 1999 年 臺灣遭受九二一大地震之衝擊等因素,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於 2000 年依據規劃內容與程序等 項目,編纂「都市計畫防災作業規劃手冊彙編」(即第一版手冊),並於 2001 年開始辦理示 範性計畫;爾後歷經災害防救法的發布,以及都市計畫通盤檢討辦法修正等因素,於 2003 年將第一版手冊修訂為「都市計畫防災規劃作業手冊」(即第二版手冊);後因應社會變遷,

於 2007 年再次增訂為「都市計畫防災規劃作業手冊彙編增修」(即第三版都市計畫防災規 劃作業手冊)。

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修正部分,1994 年行政院研擬之「災害防救方案」通 過,方案中定義災害預防、災害應變及災害重建等三階段中各機關應執行項目與工作,同 時要求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實施辦法依據災害防救方案進行修正。因此於 1997 年增訂第七條

「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時,應就都市防災避難場所、設施、消防救災路線、火災延燒防止地 帶等事項進行規劃及檢討」之規定,成為都市防災空間規劃之原始依據;而第七條之規定 於 2011 年修訂,增修為第六條「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時,應依據都市災害發生歷史、特性及 災害潛勢情形,就都市防災避難場所及設施、流域型蓄洪及滯洪設施、救災路線、火災延 燒防止地帶等事項進行規劃及檢討,並調整土地使用分區或使用管制。」增列災害發生歷 史、特性及災害潛勢情形等分析;以及流域型蓄洪及滯洪設施、調整土地使用分區與使用 管制等減災手段。而第三版都市計畫防災規劃作業手冊推行至今,歷經了 2009 年莫拉克風 災等天然災害衝擊,以及 2009 年、2011 年等兩次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之修正。

圖1-6 手冊編修與相關法令修正歷程 資料來源:本研究彙整。

一、 都市計畫防災作業規劃手冊彙編(第一版)

第一版手冊之內容包括都市計畫防災規劃基本原則、規劃範圍與設施的擬定、都市 防災資源之調查與確認、防災空間系統之規劃與劃設、資源與設施之評估與檢討,以及 擬定都市防災建設計畫等五個步驟,擬定手冊之初步架構。第一版手冊將都市防災空間 系統分為三種次系統,分別為防災避難圈之劃設、防災據點指定以及防救災動線系統劃 設(吳杰穎、楊礎毓,2011),著重於防災空間之劃設與防災資源供給量,無災害風險與 潛勢模擬等概念,災害類別亦以地震災害為主,水災等其他災害則較無著墨,且多為整 備階段,尚缺乏減災觀念。

二、 都市計畫防災規劃作業手冊(第二版)

內政部建研所於 2003 年將第一版手冊「都市計畫防災作業規劃手冊彙編」之內容新 增,編修並更名第二版手冊為「都市計畫防災規劃作業手冊」。第二版手冊除承襲第一版 手冊之內容外,新增災損評估模擬、避難需求與供給量檢討、繪製防災空間系統計畫圖、

實施建物耐震評估作業等內容。

第二版手冊強調整合非都市地區之防災空間,以及防救災道路與空間之整備計畫,

如替代道路規劃等;且開始有了災害風險與災害潛勢模擬的概念,但仍多著重於地震災 害,且對於減災規劃仍少有著墨。

三、 都市計畫防災規劃作業手冊彙編增修(第三版)

前兩版本之都市計畫防災規劃作業手冊,主要奠基於都市計畫通盤檢討辦法第七條、

台北都市計畫防災系統之規劃與日本地域防災計畫。這些相關法令與計畫,仍偏重於供 給面的實質規劃(何明錦、洪鴻智等,2007)。為因應前兩版本之實質規劃著重於供給面、

對於需求面較缺乏之情形,以及將災害防救法第 17-18 條,與第 20 條關於地區災害防救 計畫擬定的精神,均納入編修考慮;2007 年編修之「都市計畫防災規劃作業手冊」著重 於區域性之防災空間系統規劃、強化全災型(天然災害)之災害潛勢與風險分析、強化防 救災設施需求估計與分析、強化減災與相關配合措施等。

第三版手冊強調「區域性的防災空間系統規劃」、「強化災害潛勢與風險分析」、「強 化需求估計」等部分;在區域性的防災空間系統規劃中,納入以單一鄉鎮市或跨鄉鎮市 的角度,以「區域」的觀點建立防災空間系統,並配合地區災害防救計畫操作;於強化 災害潛勢風險分析中,納入地震損失評估(TELES)、淹水潛勢、情境模擬、土石流潛勢 溪流、坡地敏感區等相關分析;而強化需求估計部分,考量項目包含了災害潛勢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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