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鄉土認同之理論基礎
本節旨在探討鄉土認同之相關理論基礎,首先說明鄉土認同的意涵,接著探 討鄉土認同的相關理論,最後探討鄉土認同的研究層面。
壹、鄉土認同的意涵
本小節將細究鄉土認同之概念,先以「鄉土」與「認同」二詞進行概念分析,
再進而界定「鄉土認同」的意涵。
一、鄉土的概念
以下將鄉土的概念分成「鄉土的意義」與「鄉土的範圍」兩部分來探討。
(一)鄉土的意義
「鄉土」一詞之起源早在列子《天瑞篇》即有云:「有人去鄉土、離六親、
廢家業、遊於四方而不歸者,何人哉?世必謂之為狂蕩之人矣。」依「鄉」、「土」
兩字其字面上的意義而言:「鄉」一字,大多是指「某一數量下的居民集中地」,
如《周禮》以一萬兩千五百家為一鄉、《管子》以十率為一鄉,即兩千家為一鄉、
《廣雅》則以十邑,即三千家為一鄉; 而「土」一字, 依洪桂枝的解釋,則指
「生於斯,長於斯的多種景觀」(陳慧萍,2007);因此,總結「鄉土」兩字的解 釋而言,即是指人們出生或成長的地方,並對其產生認同與歸屬感,且生活深受 其影響的一種地理景觀。
然而「鄉土」這個字眼,因為世界各國社會歷史脈絡不同,在其他各國並不 容易找到相對等的用詞(杜玥潾,1999)。在美國以「local(本地)」、「area(地 域)」、「region(區域)」來代表鄉土(單文經,1997);在德國以「Heimat(家鄉)」
表示,字首「Heim」相當於英文之「Home」(周蓮清,1998);在日本以不用「鄉 土」的用語,而改用「身邊的地區」(楊思偉,1995);現今也有人以「Native Place」
來指稱鄉土(陳震東,1979)。國內外的學者亦從不同的角度或觀點來詮釋鄉土 的定義:
Tuan(1977)認為鄉土是個感覺價值的中心,人們趨向於把自己的鄉土視作 世界之中心。認為其所在的位置有無可比擬的特殊價值,相信他們位於世界的中 心。因此,鄉土是個人主觀的生活空間領域,其一生只對某些地理空間產生密切 關係,而鄉土就是這個對個人有特殊的情感的地理空間。並將其區分成兩個層面 的地方:(1)透過視覺而區分的地方:普遍知覺的、具有空間特徵的實質環境;
(2)經由長期的接觸及經驗而區分的地方:透過長時間活動、經驗,與個人產 生情感依附的地方。
夏黎明(1988a)蒐集了四十三個鄉土定義後加以分析,認為研究者在對鄉 土下定義時,可從以下三個方面加以界定:(1)鄉土的主體:指在鄉土的概念中,
具有「能夠活動的、賦予意義的、構成對象的」特性的部分,亦即「人」的本身。
「吾人」、「學生」、「個人」、「人們」等詞就是「鄉土的主體」。(2)鄉土的客體:
指相對於主體,外在於主體的那一部份。客體是主體意向的對象,客體的意義及 其特徵必須在主體意義的脈絡中,才能被經驗得到。「地方」、「環境」或「本鄉」、
「本地」、「居所」等詞都是意指「鄉土的客體」,是具有實際的物質空間存在。(3)
主體與客體的聯繫:鄉土的主體與客體並非彼此孤立的,其間有某些橋樑在,使 兩者發生相互關係,主體才因此被稱為主體,客體才因此被稱為客體。「生長」、
「活動」、「接觸」、「經驗」等詞所代表的意涵就是「鄉土主體與客體的聯繫」,
強調的是主體的直接經驗;此種直接經驗的累積,也就是檢視鄉土客體是否成為 鄉土主體所屬空間的主要標準。
姚誠(2000)認為「鄉土」並不是客觀存在的,是人們賦予意義的結果,只
綜合上述學者觀點,學者將鄉土多不僅只是視為一個客觀存在的自然空間,
而是經由人們主觀意識轉化後的生活空間。因此,再參酌本研究之目的後,研究 者將「鄉土」定義為「一個人出生或長期居住和生活的地方,對其熟悉且深受其 影響,具有深厚的感情。」
(二)鄉土的範圍
夏黎明(1989)認為一個被視為「鄉土」的空間,必須同時滿足「識覺的空 間」、「生活的空間」、「主體的空間」三條件。「識覺的空間」意指人類藉由感官 所能覺察到的外在世界,其感受的範圍即為識覺空間;「生活的空間」所表示的
「生活」意指人類為了維持其生存而進行的各種活動,特別是具有規律性和經常 性的日常活動,大部分都需要在一特定的空間範圍才能完成,如同長期居住在該 特定的空間範圍內;「主體的空間」意指鄉土是具有相當自主能力的個體,透過 自我中心意識的環境識覺之後,所產生的主體性意義的地方。換言之,鄉土是以 自我為本位,是屬於自我的空間,也是自我歸屬的空間,是一個處處充滿自我的 地方。它是主體為了認同、安全感和激勵鼓舞的理由,對空間的一種需求。
陳震東(1979)將「鄉土的範圍視為客觀存在的客體」,提出四種鄉土空間 範圍的劃分方法:(1)依行政區域劃分,以村里、鄉鎮區、縣市、省以至全國為 單位。(2)依學生學區劃分,以學校為中心,學區是學生通學的里程範圍,亦是 學生真正熟悉而瞭解的鄉土。(3)依一日可以往返的範圍劃分,由於現代交通便 利,人們活動的空間隨之擴大,因此以一日所能往返的範圍為劃分的依據。(4)
依地理區劃分,即將地表的自然環境與人文環境相類似的地方劃為同一個區域。
綜合上述學者觀點,可以發現鄉土的範圍是彈性的,並無統一明確的劃分標 準,也是一種主觀的、自我的空間,它的範圍是可以由個人所決定的。因此,在 參考上述學者所提出的劃分建議後,考量本研究之研究目的,本研究決定採用「依 行政區域劃分法」來界定鄉土的範圍,因為現行國小階段之正式教師甄選與管理 的劃分,便是以縣市等級之行政區域為劃分標準,因此將「高雄市」界定為本研 究國小教師的鄉土範圍。
二、認同的概念
依張氏心理學大辭典(張春興,2002)中的說明,「認同」(identification)
為精神分析論創始人佛洛伊德(S. Freud)理論中的術語,意指個體潛意識地向
三、鄉土認同的意涵
貳、鄉土認同的相關理論
鄉土認同可以說是社會化歷程,學者也多肯定經由鄉土教育的實施,有助於 深化個人的鄉土意識與認同。由於甚少有直接與鄉土認同相關的理論,因此研究 者參考簡韶慧(2015)之研究,亦從鄉土教育的角度切入來探討鄉土認同。茲將 鄉土教育的相關理論分述如下:
一、人文主義
人文主義強調人性本善,尤其包含人與人之間的容忍和無暴力相處等。張春 興(1997)指出,人文主義教育相當注重人格教育,認為人性是美好的,每個人 內心都會有一股強大的力量,可以讓人積極向上、充滿活力,並且擁有自我尊重 與尊重他人的美德。而人文主義的教育目的更是強調如何指導人們去思考、感 受、發現與瞭解自己和周遭的環境以及所處的時代,並進而體認人生的道理與文 化規範的價值。鄉土教育可以說是人們對其生活和意義做價值澄清的過程。因 此,鄧天德(1990)認為鄉土教育是充滿人文關懷的。
綜上所述,以人文主義學理為基礎的鄉土教育可以透過讓人們親身的體驗,
瞭解並認識其所生活環境的人、事、物,以及它們的過去與現在,進而對這個生 活環境產生認同感,在人們對其生活和意義做價值澄清的過程中,產生自重與尊 重他人的美德,以健全人格的發展。
二、多元文化論
多元文化論強調尊重差異、維持多元,認為社會上的每一個成員都有參與社 會每一層面的權利,任何一個獨特的個體都不該放棄。所以,多元文化教育主張 應教導人們認識瞭解自己的文化,且應認識自身以外的文化,以培養尊重自己與 其他文化的正確態度。
鄉土教育尊重文化多元的價值性,提供不同文化的觀點、經驗和貢獻,尤其 是以前被忽視或被扭曲的文化;將不同團體,如種族、性別、階級及其文化視為 積極的、真實的、動態的;取材自社區,將日常生活解釋概念,以達成多元文化 的理念(歐用生,1995)。
綜上所述,多元文化教育的理念其實和鄉土教育是相同的,均是希冀人們能 瞭解與尊重主流文化以外的次級文化,如鄉土文化。除了幫助人們認識瞭解自己 本身的文化之外,也更進一步地認識且尊重其他文化的價值,進而促進社會的和 諧。
三、Edgar Dale 的經驗塔理論
美國教育學者 Edgar Dale(1946)提出經驗塔理論,揭示六種有效的學習方 式,如圖 2-1 所示。他認為人類的認知能力首先是從直接經驗得來,在經驗塔的 最底層是透過人們的各種感官直接的且有目標而獲得的體驗,再來則是透過觀察 得到的經驗,如教師的上課示範等,依照經驗不同的抽象程度,最後則到最抽象 的符號文字學習。
陳玉玲(1998)認為教學模式應盡量往經驗塔的底部探索,也就是盡量讓學 習者經由直接經驗來學習,讓學習者透過實物進行感官的接觸,從做中學習,可 獲得學習效率較高的經驗。
綜上所述,Edgar Dale 的經驗塔理論強調透過直接經驗來學習,與鄉土教育 強調學習應由與其生活周遭最密切的人、事、物開始,進而擴大至社會、國家、
乃至全世界的學習目標不謀而合。因此,透過直接經驗來學習鄉土教育,將會讓 人們有更佳的學習效率,進而對鄉土產生更高的認同與歸屬感。
圖 2-1 Edgar Dale 的經驗塔理論圖
資料來源:取自國民小學校園內『戶外教學資源區』之規劃與使用研究(未出版之 碩士論文)(頁 19),丁冰如,1998。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臺北。
高 1
2 6 5 4 3
學習效率
低 6.符號文字(語言、文字、圖、
標誌)
5.視或聽的教材(圖表、
攝影、錄影帶)
4.藉視聽傳播媒介獲得的 經驗(電影、電視、錄 影帶)
3.模型或經設計得到的經驗
(展覽、展示、模型)
2.觀察得到的經驗(觀看 示範或操作表演)
1.直接的,有目標而獲得 的體驗(實際參與)
四、參照團體理論
Sleeter 和 Grant(1988)的參照團體理論強調人在與其他人的交互作用中獲
Sleeter 和 Grant(1988)的參照團體理論強調人在與其他人的交互作用中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