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1.3 重要名詞釋義
針對本文中出現的關鍵名詞,根據文獻與相關資料,就其定義與範疇作以下 說明。
1.3.1 電動機車
根據我國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國內現行電動二輪車規範簡化如表 2 所 示。電動二輪車係指使用電力作為動力來源的二輪運輸工具,具有無廢氣排放及 低噪音污染等優點,一般包括電動機車(Electric scooter)、電動自行車與電動輔 助自行車,時速為電動機車與電動自行車的主要區隔要素,而電動機車依馬力不 同又分為大型重型、普通重型、普通輕型及小型輕型四種。
車種 最大輸出馬力或車速
電動 機車
大型重型 最大輸出馬力> 40 馬力
普通重型 5 馬力<最大輸出馬力< 40 馬力
普通輕型 1.34 馬力<最大輸出馬力< 5 馬力或最高時速大於 45 公里 小型輕型 最大輸出馬力< 1.34 馬力且最高時速低於 45 公里
電動自行車 經型式審驗合格,以電力為主,最高時速小於 25 公里且車 重(不含電池)在 40 公斤以下
電動輔助自行車 經型式審驗合格,以人力為主,電力為輔,最高時速小於 25 公里且車重在 40 公斤以下
表 2 國內現行電動二輪車之種類與定義
資料來源: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民國 106 年 06 月 30 日修正),本研究整理
行政院於民國 99 年 9 月核定「電動機車產業發展推動計畫」,經濟部為發 展電動機車產業,提升產業技術能量,並鼓勵民眾可在安全條件下購買與使用電 動機車,完成「經濟部電動機車性能及安全測試規範」(Taiwan E-Scooter Standard,簡稱 TES),測試內容包含鋰電池安全、爬坡性能、耐久性及續航性
能等。檢索於 2017 年 7 月,國內共有八家廠商1、十款電動機車2通過經濟部 TES 測試認可,本研究以最能替代燃油機的「普通重型」電動機車作為研究對象,而 Gogoro 所推出的智慧雙輪機車為符合 TES 規範中唯一一款重型電動機車,也是 目前市佔率最高的電動機車。
1.3.2 價值主張
Osterwalder, Pigneur, Bernarda & Smith (2014)出版之《價值主張年代 Value Proposition Design》,定義價值主張(Value Proposition)是用來描述顧客 可以從你的產品與服務得到的利益,旨在釐清對顧客的了解並陳述將如何為顧客 解決問題、創造價值。價值主張是商業模式中不可或缺的一部份,其能讓我們放 大檢視,如何為顧客創造價值。價值主張包含價值地圖以及顧客素描兩個部分,
以下分別說明。
1.3.3 價值地圖
價值主張包含價值地圖(Value Map)以及顧客素描(Customer Profile)兩個 部分。價值地圖能有架構、更詳細的描述商業模式中的某項價值主張的特色,說 明你的產品與服務如何降低顧客痛點、創造獲益,為顧客創造價值,其可進一步 拆解為產品與服務(Products and Services)、痛點解方(Pain Relievers)、獲益 引擎(Gain Creators)。
1.3.4 顧客素描
價值主張包含價值地圖(Value Map)以及顧客素描(Customer Profile)兩個 部分,其中,顧客素描是有架構、更詳細的描述商業模式中的某個客層,將顧客
1 包含光陽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汽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三陽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易維特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見發先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山葉機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冠美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睿能創意股份有限公司等八家公司。
2 包含光陽-輕型等級、中華汽車-小型輕型等級、中華汽車-輕型等級、三陽-輕型等級、易維特-輕 型等級、見發-輕型等級、山葉-小型輕型等級、冠美-輕型等級、睿能-重型等級、睿能-輕型等級
需求進一步拆解為顧客任務(Customer Jobs)、痛點(Customer Pains)、獲益
(Customer Gains)。
1.3.5 價值適配
當顧客素描與價值地圖互相吻合,即達到價值適配(Value Fit),也就是當 你回應顧客認為重要的任務、消除他們的痛點、創造顧客重視的必要獲益,就達 到了價值適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