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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辦叢林學院

在文檔中 佛光山僧伽教育之研究 (頁 52-57)

第四章 僧伽教育的實務與發展

第一節 開辦叢林學院

1965 年壽山佛學院的創立,是佛光山僧伽教育的起點,由於大師沒有台灣 佛教派別師承的歸屬,在當時社會只有出家僧伽才得以進入佛學院就讀,然在大 師的想法中,學佛不一定要出家,但僧伽人才一定要受過佛學院的教育,因此許 多想學佛卻不得其門而入的在家青年,紛紛慕名而來,成就了佛光山僧團建構的 基礎。

本文發現,從大師自身所受的十年叢林養成教育中,其所見所聞,以及種種 冶煉與經歷,也啟發他開展佛光山叢林學院建構的藍圖:

表 4-1-1 叢林養成教育見聞與啟發

經歷見聞 影響啟發

叢林優點

叢林養成教育對思想觀念建構:培 養出家性格、自覺教育,包括善惡因 果、忍辱持戒、恭敬謙和等。

佛教要傳承,必須注重僧伽養成 教育,興辦佛學院,培育更多僧 伽青年人才。

出坡作務的體認學習,解行並重。

叢林問題

過於僵化無法與時俱進,過於側重 深山古剎自我修持的傳統,不能深 入人間生活、推展弘傳。

重視佛教因地制宜與本土化的 推展,重視制度建立與改革,屏 除陋習。

注重經懺佛事,無法深研義理。

佛光山僧伽教育的推展,傳承襲自中國佛教傳統叢林制度,然原始佛教佛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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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以「六和敬」91维持僧團和合以及共住的根本生活準則,「制戒攝僧」,因 地制宜、隨犯隨制,所謂「戒住則僧住,僧住則法住」92;傳入中國後,因地域 環境、生活、文化、風俗的差異,加上在中國乞食托缽的困難等因素,始有「馬 祖建叢林,百丈立清規」之創舉,是中國佛教的首度改革,使得僧團在系統化、

重規矩並規律的寺務運作中,健全組織、走向制度化、和合的僧伽生活。由此可 知,健全的制度對僧團發展的必要性與重要性。

有鑑於時代的演進,大師以佛教弘傳的永續經營為理念,隨時代重新檢視,

以不違背根本大戒與思想原則,革新傳統叢林的學制、規約、僧源;在教育的原 則與方法上秉持佛陀自覺、平等的觀念,讓同學能全方位學習,形成佛光山叢林 學院辦學的特色:

一、 學制分級

佛光山僧伽教育乃是以積極培養續佛慧命、中興佛教之僧伽人才為宗旨。大 師 1965-1987 年任職院長期間,累積歷年經營與發展的經驗,並且為了配合時代 的需要,與學生個別差異以及學習性向,不斷調整。1967 年壽山佛學院更名東方 佛教學院、1973 年更名叢林大學、1977 更名中國佛教研究院。後於 1987 年、

1989 年分別於佛光山與美國西來寺召開教育委員會議。1989 學制改革,設置「僧 伽教育研究委員會」,其下含括僧伽教育推展小組、教材編纂小組、教學研究小 組、師資培訓研究小組93

學制設立分為研究部、大學部與先修部三個層級,研究部為第一級「中國佛

91 指六種和同愛敬。又作六慰勞法、六可 法、六和。即求菩提、修梵行之人須互相友愛、敬 重之六種事;亦即大乘佛教所稱,菩薩與眾生有六種和同愛敬:(一)身和敬,指同禮拜等之 身業和敬。(二)口和敬,指同讚詠等之口業和敬。(三)意和敬,指同信心等之意業和敬。(四) 戒和敬,指同戒法之和敬。(五)見和敬,指同聖智之見解和敬。(六)利和敬,指同衣食等之 利益和敬。又作行和敬、學和敬,即指同修行之和敬。或又作施和敬,即指同布施之行法和 敬。參見《佛光大辭典》,頁 1269。

92 星雲大師:〈人間佛教的戒學〉,《人間佛教論文集》上冊,臺北市:初版,香海文化,2008 年,頁 20。

93 參閱 妙傑:〈佛光山叢林學院 僧伽教育的搖籃〉,《人間福報》,2016 年 5 月 17 日,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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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參閱 佛光山叢林學院網站 http://tsunglin.fgs.org.tw/intro_01.html。

95 彙編自 星雲大師:〈規約中的問題〉,《隨堂開示錄》冊 6,《星雲大師全集》冊 120,臺北:

古今人文協會,2017 年,頁 101-105。

96 即勝解力、堅固力、歡喜力、休息力。參閱 釋印順:《成佛之道》,《妙雲集》中編之五,臺 北,正聞,1991 年,頁 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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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們在學習過程中,自我要求不擾眾,寧動千江水、勿擾道人心;透過糾察與師 長的要求,將這些教育內容深植於心,時時自我提醒;在佛學院教育同學犯錯後,

不是處罰,而是透過布薩懺悔等方式,訓練同學反省的自我覺察力,糾察功用只 在做提醒,當下一次可能犯錯之際,即能提起正念,反思戒律,自我要求,時刻 自我反省,觀照自己的起心動念,願意自我了解才能有所改變,便可以防非止惡,

達到自覺的自我教育。而主動式的自覺教育學習,例如各項活動、工作開牌公告 要同學們主動前往關心查看、沒有店員的因果福利社等,因此,在僧團當中,因 有組織制度,大家會依循規約準則,完成自己的本分事,透過持戒,便得以無為 而治。

四、 平等教育

叢林學院招收對象有別於一般傳統叢林僅出家眾才能就讀佛學院之規定,未 欲發心出家者亦不能讀書學佛,大師認為,佛陀為打破印度種姓階級制度的改革,

主張四姓皆可出家修道,然培育青年人才,學佛不一定要出家,著重培養青年對 佛教的正知正見,日後對於佛教的推展也相當重要,透過僧伽教育,播下善法種 子,必定也能成就佛門龍象,僧信二眾為弘法共同努力,但也強調出家僧伽必定 需經過佛學院的養成教育培養,以奠定僧格。

《金剛經》云:「是法平等,無有高下。」98學院的學生來自全球五大洲 23 個不同的國家,無論在社會上的文憑學歷高低、年紀大小、家世背景,進到佛學 院就是「從零」的開始,依循佛門倫理,透過「學長制」,先進佛門為師兄的概 念,所有同學可以在平等的學習環境中相互砥礪成長,亦培養「佛法在恭敬中求」

之概念。大師曾開示,沙彌學院成立之初,有些家長將家中智能較低無法管教的 孩子送來,本著佛法不捨一人,有教無類的概念收容下來,拿文章讓孩子們抄寫,

並給予愛語鼓勵,幾年過去,孩子們已能投稿《覺世旬刊》,也有的在做事中找 到專長,成為優秀的水電技工。也曾有非洲出家的徒眾問大師:「膚色無法改變,

98 鳩摩羅什譯:《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大正藏》冊 8,頁 751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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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心黑人的心不夠柔軟,不易接受善法,該如何改變?」大師回答:「在非洲,

要倡導種族平等,才能使大家從戰爭的痛苦中走出來,顏色不用改變,要改變內 心,黑人很善良單純,甚至有時其他膚色的人都不如,要用慈悲平等弘揚佛法令 大眾發心,這就是改心。」99有教無類的平等概念也延伸落實到全球兩百多間道 場,弘法工作從兒童、青年、壯年到老年,開設各項合適的社教課程活動,讓大 眾得以從中選擇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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