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隱喻故事於幼兒教育之意涵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研究旨在透過隱喻故事的編寫設計與教學的實施,以介入發展遲緩幼兒之 社會行為,了解其社會能力改變之情形。故本章節之文獻探討共分為四節,依序 分別為隱喻故事於幼兒教育之意涵、社會行為之內涵、發展遲緩幼兒之社會行為 表現及隱喻故事應用相關研究,作為本研究之理論基礎,茲分述如下:
第一節 隱喻故事於幼兒教育之意涵 壹、隱喻技巧
在文學領域中,對於隱喻、譬喻或比喻通常被歸類為一種修辭的技巧,然 而,以整體觀點來看,隱喻是指透過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事物中相似的屬性,運用 某一類亦具有相似屬性的事物來加以描述(黃慶萱,2000)。而在輔導與諮商實 務中,隱喻技巧常被廣泛的運用在幫助個案透過隱喻來覺察行為、情緒或想法
(黃士鈞,2005)。文學中的象徵修辭法也與心理諮商實務中的隱喻也有著相同 的概念,其意涵是將抽象的情感、概念等,透過某種意象的媒介,以間接的方式 加以陳述表達(黃慶萱,2000)。雖然隱喻運用在不同的專業領域中會存在著不 同的特定意涵,但其實在日常生活中,人們就很善用隱喻的方式來描述自己的所 見所聞,例如,當人們說「桌子的腳」,其實就是在運用「身體的腳」來隱喻
「支撐桌子的木頭」。
黃士鈞(2005)在彙整了國外學者所探討的隱喻特質相關文獻後,將隱喻之 所以能發揮效用的原因,歸納出六個隱喻的本質:
1. 隱喻具備了想像的和語言的兩個元素,能輔助個案習得資訊、保有資訊以及 容易記得關注的主題。
2. 隱喻能將原本存在於個體心中,只是還說不清楚的部分透過隱喻的方式表達 出來,如此一來,個案的經驗就能更被了解與接近了。
10
3. 隱喻能整合原本不相關的面向,建構出新的可能性,透過隱喻的探索,協助 個案看見了還沒有被實現的可能性。
4. 隱喻可以啟動潛意識的聯想功能,這樣的聯想能打斷或打亂舊有的思考、行 為與情緒反應模式,尋找到新的意義。
5. 隱喻可以使個案和自己潛意識衝動與幻想有足夠的情緒上的距離。
6. 隱喻會讓個案在心理層次上更有意識地連結內在意象與外在的世界,進而創 造出一個心理變化能夠發生的場域,發展出一種自由的狀態,而能放掉舊有 的觀點。
而對於隱喻的功能,黃士鈞(2005)亦綜合各學者的論點彙整出九大功能:
1. 隱喻可以協助個案記憶、整理、深化與擴展知覺經驗,促發個案的自我探索 與發現,納入那些原本被排拒或未覺察的部分,找到新的可能性。
2. 在與個案的互動過程中,透過隱喻,可以讓內在的感覺以彼此都可以想像的 外在現象來描述,因而讓彼此更有默契地共享經驗,使得兩者之間能擁有更 親近的溝通。
3. 隱喻能夠幫助個案接觸情緒、命名情緒,讓複雜與不確定的部分更加清晰。
4. 隱喻可以表達不同層次的議題,也能協助個案整合原本不相關的面向。
5. 隱喻的影響是一種非邏輯性、非分析性的潛意識學習過程,它可以協助個案 接觸潛意識的資源與直覺,進而影響了潛意識。
6. 由於隱喻的威脅性低,可以提供個案與自己還沒有準備好要面對的情緒保持 距離。
7. 隱喻可以作為概念上的連接橋樑,可以引進新的參考架構,協助個案以新的 視角去看待問題,因而具備重新建構的功能,亦可以提供個案以不同以往的 新的方式來談論自己的問題,進而產生頓悟的效果。
8. 隱喻能抓住個案的好奇心,激發想像力與創造力,有趣的部分可以讓個案不 那麼沉重無力,降低防衛,因而願意去檢視自己。
11
9. 隱喻可以強調某些被忽略的部分,因此可以將個案有建設性的特質與能力突 顯出來,產生激勵的效果。
隱喻技巧的使用是可以有很多變化的,Barkery 將隱喻的運用分為以下七種 方式(引自林香君,1995):
1. 完整結構的隱喻故事-透過對個案背景的詳細瞭解,設身處地為個案量身訂 做隱喻故事,意即設計一個與個案所處情境相似的長篇故事,使個案從中覺 察、體會到因應的方式。
2. 軼事或短篇故事-指靈活、適時的運用各種短篇小說故事來促進個案的改 變,此種隱喻故事不需要如完整結構的隱喻故事般,對個案背景有非常詳盡 的瞭解。
3. 成語、諺語或片語等簡短隱喻-例如用暴風雨前的寧靜來比喻生活即將發生 劇變等,或是包含隱喻的俗語或諺語。
4. 關係的隱喻-用某一組人彼此間的互動關係來比喻另一組人的關係。
5. 隱喻性的任務-此類隱喻的典型代表即是儀式性任務的象徵,例如寫信給去 世的親人。
6. 隱喻性的物品-是遊戲治療常見的技巧,例如利用一些布偶、玩具來代表家 人或是朋友。
7. 藝術性的隱喻-包括表達情感狀態或經驗的歷程都算是藝術性的隱喻,此類 隱喻可以透過繪畫、戲劇、雕塑、捏陶或舞蹈等藝術創作來展現。
統整以上所述,正因為隱喻具備了一種讓抽象的感受更具體化的特質,所以 才能讓隱喻進到人們的心中,貼近人們的思考。當內心的感受與情緒得以具體化 的呈現了,便有助於人們去釐清自己所遭遇的經驗。隱喻的運用可以是一個簡短 的片語或成語,也可以是長篇的軼事或是完整結構的隱喻故事。隱喻提供了問題 可能解決的方法,當問題有了新的意義,便可創造出一個新的思考脈絡。
12
貳、故事的形式與呈現
有人相信最早的故事源自於人們對風、雨、雷、電等自然現象的解釋,這在 世界各國的神話、傳說中不乏明證(鍾家瑄,1992)。故事的認定會因不同的時 代與國家而有所差異。林文寶(1994)在《兒童文學故事體寫作論》中,集結了 吳鼎、林守為、許義宗等學者的論點,提出故事的定義有廣義與狹義兩種,狹義 的解釋即為寫實故事,不僅內容要寫實,同時也有形式上的限制,例如事件的敘 述要依照時間順序排列。而廣義的解釋則是建立在事件敘述或情節觀念上,例如 童話、神話、寓言、小說等。然而現今對於故事的定義則較相近於廣義的概念,
誠如以上敘述,故事是有角色、有情節、有主題,且注重情境脈絡與發展順序的 完整結構。
而適合幼兒欣賞的故事,可以運用多元且豐富的呈現方式,以動態或靜態的 圖畫呈現,例如:卡通動畫、圖畫書等;也可以是單純口語敘述,不搭配任何視 覺上的刺激;亦可以是透過偶劇、舞台劇的方式呈現(胡珮絹,2000)。除了故 事表現型態的不同以外,故事的內容也會依年齡的需求而有所不同。在嬰幼兒及 學步兒的階段,成人適合哼唱童謠,或是搭配童謠與兒歌進行手指、腳趾與身體 的互動遊戲。到了 2 到 4 歲的年齡,幼兒開始對自己的身體與周遭世界有所認 知,此時以幼兒的名字放入家庭或動物的故事裡,讓熟悉的人、事、地、物充滿 在簡單的自然故事裡,敘述著一些簡單、真實而有先後順序的事件,甚至帶有重 複性的結構,讓幼兒能夠輕鬆的進入故事中。到了 4 歲時,幼兒已經可以吸收一 些連續性故事中更複雜的童謠或重複結構,例如「拔蘿蔔」的故事,角色在情節 中不斷的連環出現,加入到同一個活動,這樣大量重複性的故事,在每次新加入 的角色中,同樣的動作就會在重複一次,而因為故事一再的重複,語言背後的幽 默感、內在意義將也隨之而出。而隨著幼兒身體和心理的成長,想像力也不斷地 拓展,進入 5 到 7 歲的兒童,開始會體悟到生活經驗中的善與惡,選擇人物性格
13
清楚的故事,能讓兒童有更多的同理,並想像自己要成為什麼樣的人,因此這個 時期的兒童,會相當喜愛童話故事中的想像世界,例如有國王、皇后、王子、公 主、小天使與精靈等想像性的故事情節(蕭珮瑜,2014)。
說故事是一種感受上的分享,如果說故事的人自身能夠享受其中,而聽故事 的人就會更享受,反之,如果說故事的人本身無法被故事所感動,那麼故事在聽 者身上也不會留下什麼深刻的印象。說故事所呈現的規律與節奏對幼兒而言是重 要的。一如我們身體最基本的脈搏是以穩定的節拍跳動著,而蘊含及表現這種韻 律的詩與故事,就像穩定的脈搏一樣,為幼兒帶來安定感,是成長中兒童的天然 食糧(翁綾霙譯,2013)。由心理分析的角度來說,重複性的行為雖是機械式 的,卻可以在幼兒遭遇挫折時幫助他們處理不愉快的事情,幼兒可以透過故事、
戲劇遊戲或玩偶扮演中重複上演某些情節,在遊戲中重複不好的經驗,可以將其 內心不好的情境與經驗分割成小部分,讓他們有能力處理(張宜玲,2004)。以 幼兒發展的理論角度來說,重複能為幼兒帶來更多的學習機會,因此,幼兒非常 喜歡「重複」這件事。
參、故事如何發揮教導幼兒的作用
故事不只充斥在幼兒和成人的日常生活中,在他們的內心世界同樣也佔了很 重要的份量,學齡前的幼兒常常在一個人玩遊戲、睡覺的時候自言自語,隨著年 齡的增長,這些行為逐漸被夢、白日夢和沒有說出來的話取代。說故事給自己 聽,不管是無聲地或是大聲地,對我們都有很重要的意義,它決定我們可能是怎 麼樣的人,也讓我們能更清楚地了解自己(黃夢嬌譯,1998)。著名的心理學家 Piaget 認為,幼兒並不懂得區別精神世界和物質世界的差別,在成人看來無生命 的事物,在幼兒眼裡卻是活的、是有意識。例如:自然界裡的太陽、月亮、動
故事不只充斥在幼兒和成人的日常生活中,在他們的內心世界同樣也佔了很 重要的份量,學齡前的幼兒常常在一個人玩遊戲、睡覺的時候自言自語,隨著年 齡的增長,這些行為逐漸被夢、白日夢和沒有說出來的話取代。說故事給自己 聽,不管是無聲地或是大聲地,對我們都有很重要的意義,它決定我們可能是怎 麼樣的人,也讓我們能更清楚地了解自己(黃夢嬌譯,1998)。著名的心理學家 Piaget 認為,幼兒並不懂得區別精神世界和物質世界的差別,在成人看來無生命 的事物,在幼兒眼裡卻是活的、是有意識。例如:自然界裡的太陽、月亮、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