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電子治理公共價值與政府開放資料
第一節 電子治理與公共價值
在公共價值概念的架構下,有學者認為對於電子治理發展的評估,除了 傳統的網路整備度與操作面向等指標之外,亦應將公共價值的指標涵蓋在 內,評估電子治理是否有助於公共價值的達成(Bonina & Cordella, 2009;
Cordella & Bonina, 2012)。全球知名的資訊科技與應用研究公司Gartner,進 一步具體提出「資訊科技公共價值」(Public Value of IT, PVIT)的概念,並 將其定義為:「評測資訊科技相關之變革與投資,對於顧客/選民的服務、
操作效率以及政治性報酬的長期貢獻」,該定義清楚勾勒出PVIT的三大概念 面向(Di Maio, 2003):(1)選民服務(constituent service):衡量ICTs計 畫所產生的立即效果,以及服務使用者或政策受益者所需負擔的成本;(2)
操作效率(operational efficiency):評估ICTs計畫對組織內部產生的影響,
包括對單一部門以及對跨政府部門的影響;(3)政治報酬(political return):
了解ICTs的投資對於政治目標與共識、社會層面以及經濟層面的影響。
其後,有學者陸續提出電子治理的公共價值架構。紐約州立大學奧本尼 分校的政府科技中心(SUNY Center for Technology in Government),以公共 價值為基礎,建構一套用以評估政府科技計畫投資報酬的架構(Cresswell, Burke, & Pardo, 2006)。該架構強調對於政府科技計畫投資報酬的評估,應 該以人民的觀點為基礎,而非從政府的角度出發。政府對於資訊科技(IT)
的投資,可能對利害關係人產生下列影響,進而形成六類公共價值:財務價 值(financial value)、政治價值(political value)、社會價值(social value)、
策略價值(strategic value)、意識形態的價值(ideological value)、以及管 理的價值(stewardship)。Harrison等人(2012)以紐約州立大學奧本尼分校 的政府科技中心提出之公共價值架構為基礎,再加上「生活品質」一項,認 為政府活動可帶來七類公共價值。
另有學者就ICTs的使用對公共價值的影響,進行實證研究。Kearns(2004)
以Kelly、Mulgan與Muers等人(2002)所提出之公共價值的三個來源—服務、
結果和信任—為基礎,分析英國ICTs的採用對於上述三類公共價值的影響。
Golubeva(2007)以公共價值概念為基礎,對11個俄羅斯聯邦區政府入口網 站進行分析,評估政府網站對於提升治理品質的潛在效益。其認為政府入口
網站必須為個人及團體提供更多資訊,並為政府機關之間提供更好的互動 性。主要採用五項評估指標,包括:開放性(openness)、透明性(transparency)、 互動性(interactivity)、以公民為中心(citizen-centricity)、可用性(usability)。
Friedland與Gross(2010)建構一套電子化政府公共價值的測量架構
(Public Value of E-Government, PVEG),並應用該架構分析南非中央政府 的公共財務管理系統。其所建構的公共價值架構包括:操作性價值(operational value)、政治價值(political value)、及社會價值(social value)。Karunasena 與Deng(2009, 2010)以斯里蘭卡的電子治理發展現況為基礎,建構一套適 合用來評估該國電子化政府公共價值的架構,並透過問卷調查的方式蒐集主 觀性資料,搭配政府官方的統計資料,對斯里蘭卡的電子治理成效進行評估。
Bai(2013)採用Karunasena與Deng(2009)所提出的公共價值架構為基礎,
試圖建構一套適合用以評估中國電子治理之公共價值架構,主要包含下列三 個價值面向:公共服務的提供(delivery of public services)、公共組織的效 能(effectiveness of public organizations)、以及信任的建立(development of trust)。Karkin與Janssen(2014)則針對電子治理文獻進行分析,並據此建 構一套公共價值架構,用以評估土耳其大都會地區市政府的網站。
各國政府亦紛紛透過自行或委託研究的方式,建立分析國內電子治理公 共價值之評估架構,著名的例子包括:德國的WiBe架構(WiBe Framework)、
美國的「聯邦企業架構規範之績效參考模式」(Federal Enterprise Architecture Performance Reference Model)、澳洲的「需求及價值評估」(Demand and Value Assessment)計畫、法國的「價值分析暨增進法」(Méthode d’Analyse et de Remontée de la Valeur ( the method for value analysis and increase ) , MAREVA)。國際組織的部分,歐盟提出「電子化政府經濟模式評估研究架 構」(eGEP Economics Project Measurement Framework),透過客觀及主觀 性指標的建構與測量,進行電子治理跨國性研究,顯示了公共價值的概念對 於電子治理之評估愈趨重要。
就臺灣而言,有鑑於「電子治理公共價值」(Publc Value for E-Governance)
概念愈趨重要,國家發展委員會(以下簡稱國發會)於2013年起,委託臺灣 電子治理研究中心(Taiwan E-Governance Research Center)執行「數位國家
治理」計畫,旨在發展一套電子治理公共價值架構並對其進行測量,以瞭解 我國數位國情之發展現況。第一年度的計畫由陳俊明等人(2014)團隊完成,
以Friedland與Gross(2010)的電子化政府之公共價值要素:操作性、政治性 與社會性價值為本,參酌文獻上其他電子治理評比指標與PVIT架構,初步建 構臺灣電子治理公共價值面向。其後,再設計層級分析(AHP)專家問卷,
邀請來自政府、學界與業界等20位專家填答,以確立分析架構中各面向與指 標權重。歷經數次修正後,將電子治理公共價值區分為三大面向:(1)操作 性價值:評估電子治理是否有效提升經濟性與非經濟性產出的效率及效能,
其下又包含「效率」與「使用者導向」兩個子面向,以六項指標測量之;(2)
政治性價值:評估電子治理,是否依據公開及平等原則,提供民眾表達需求、
交換意見與獲得資訊的管道,並依職權加以回應、負起責任。其下又包含「透 明與課責」、「公民參與」、「資訊近用公平」三個子面向,以十項指標測 量之;(3)社會性價值:評估電子治理是否有助於強化社會中個人與團體的 能力、互信的提升、福祉的增進,並利於環境的永續發展。其下又包含「信 任」、「自我發展」、「生活品質資訊」、以及「環境永續」四個子面向,
以十三項指標測量之。
其後,朱斌妤等人(2015, 2016)延續陳俊明等人(2014)的電子治理 公共價值架構與操作化題目,並參考前年度之調查結果調整公共價值架構與 問卷內容。朱斌妤等人(2016)修正後的架構,仍然包含三大價值面向,惟 每個價值面向之下的構面調整如下(如表1所示):(1)操作性價值:包含
「效率」與「使用者導向」兩個子面向,以服務流程簡化、服務滿意度增加、
以及服務項目增加等三項指標評估之;(2)政治性價值:包含「透明與課責」
與「公民參與」兩個子面向,以政治透明、行政透明、行政課責、公共事務 參與的網路行為、電子化政府服務使用意願、網路中的政治效能感等六項指 標評估之;(3)社會性價值:包含「信任」、「自我發展」、與「生活品質」
三個子面向,以網路信任、對電子化政府的信任、教育學習、經濟發展、就 業機會、休閒娛樂、人際關係(包含網絡)、健康、生活滿意度(包含安全)
等九項指標測量之。
表 1:臺灣電子治理公共價值架構指標定義
面向/指標 定義
操作性價值 提升經濟性與非經濟性產出的效率及效能。
操作性價值一:
效率
流程改善;或失敗風險降低;或相同資源投入,得到更多 產出或達成更高目標達成率;或使用較少成本,得到相同 水準的產出及目標達成率。
服務流程簡化 政府與公用事業機構應用資通科技,整合與減少行政程序。
操作性價值二:
使用者導向
以使用者需求為中心,使用者滿意度為目標,注重資訊服 務的客製化,並且提供更多且友善的電子化政府服務。
服務滿意 政府與公用事業機構應用資通科技所提供之服務,提高民 眾的滿意程度。
服務項目增加 政府與公用事業機構不斷透過資通科技,提供新的服務項 目。
政治性價值 政府的治理依據公開及平等原則,提供民眾表達需求、交 換意見與獲得資訊的管道,並依職權加以回應、負起責任。
政治性價值一:
透明與課責
透明:便利使用者獲取、交換與解讀政府治理資訊的機制,
展現決策過程的公開性。
課責:要求公共組織(或其成員),依職責向外部監督機 制提出說明與解釋,並負起相關責任。
政治透明 政府進行決策或公共議題討論時,將決策過程、法律命令 與政策資訊公開,使社會各界得以隨時查閱瀏覽。
行政透明
政府與公用事業機構提供數位服務過程,有明確的程序與 進度說明。例如:民眾寫電子郵件到首長信箱後,該機關 是否告知處理進度。
行政課責 政府與公用事業機構提供數位服務過程,對於負責人(單 位)與負責事項,有明確的律定。
面向/指標 定義 政治性價值二:
公民參與
公民針對公共關懷、公共需求、公共價值與政府決策,表 達意見、相互對話。
使用網路參與公 共事務的行為
民眾利用新興資通科技討論公共議題。例如:民眾使用網 路社群媒體(如 Facebook、Twitter、Blog、Youtube 等)
發表政治或公共事務的意見,或參與任何網路相關活動。
使用電子化政府 參與公共事務的
行為
民眾透過電子化政府管道,進行討論或參與的情況。例如:
民眾是否會使用政府所提供的線上討論區或網路社群媒體
(如 Facebook、Twitter、Blog、Youtube 等),進行公共 事務議題的意見表達和討論。
網路中的 政治效能感
民眾對於透過資通科技進行公共事務討論,所能產生之政 治影響與自我參與能力的知覺。
社會性價值 社會中個人與團體能力強化、互信提升、福祉增進,並利 於環境可持續發展。
社會性價值一:
信任 民眾在政治、社會、網路當中的互動,彼此能夠正面期待。
網路信任 民眾對網路安全、虛擬世界中人與人彼此真誠對待,所展 現的信心程度。
對電子化政府的 信任
民眾對政府與公用事業機構所提供之數位服務,所展現的 信心程度。
社會性價值二:
自我發展 民眾得以自我學習,提升職場與經濟競爭力。
教育學習
民眾應用資通科技獲得知識與資訊,提升個人能力。例如:
民眾應用資通科技獲得知識與資訊,提升個人能力。例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