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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創作歷程研究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電影創作歷程研究

電影的發展已經超過百年的歷史,其技術的演進,也從早期的機械進化至數 位、無聲至有聲;其功能也從娛樂演變為商業、政治、文化、藝術、醫學、教育、

傳播等;其知識內涵亦包含了哲學、文學、歷史學、人類學、心理學、語言學、

電腦科學等等多樣化的知識,可以概括的說,電影存在人們的廣泛生活與經驗之 中。而且隨著後現代主義(超越藝術與再現)興起,電影發展進入了「後電影」

時代,也就是數位化與新媒體時代(陳閔翔,2011; 陳儒修、郭幼龍譯,2002;焦 雄屏譯,2005;盧非易,2003;Robert , 2013)。在「後電影」時代,行動科技也 大幅為人們帶來便利觀看影片的途徑,可以隨時隨地使用行動網路連結或下載,

觀看各種形式風格的影片;同時攝影裝置也愈來愈小,操作容易,隨手就可以攝 影,且製作電影的工具軟體,在網路上就可以免費獲得,個人要創作電影已經不 困難,人人都可能成為導演,可是要創作出能夠具有情節內涵意義的電影,還是 需要經過學習,甚至是創造性問題解決的學習歷程。

一、 電影創作與創造力

電影與文學,就媒體的特性來看,似乎存在「二元對立」,即文本V.S 視覺、

文字V.S 影像、創作 V.S 寫作;這是由於兩者間所呈現的符號有關,電影是以影 像、聲音符號為主,而文學創作則只提供文字符號。電影和文學看似不相干的兩

們用影音的形式閱讀文學作品,例如著名的中外文學作品《傲慢與偏見》、《老人

與電影創作認知運作最有相關的是創造力(create),由於電影本身就具有一 種創造力指涉的系統模式,也就是「領域」(domain)、「學門」(field)與「個人」

(individual person)。在電影創作中也有相似的系統模式。電影「領域」中,電 影是把所有與電影有關的知識組合且以行動創作出來的一種「知識與行動」領域; 定義是:個體(person)、環境及環境與人之互動(place: creative environment and environment-person interaction)、產品(product)及歷程(process)(陳烜之,2007)。

在此4 項定義中,「環境及環境與人之互動」是指各種不同的創造力環境,如同

是最弱的一個影響力,因為學生認為這是在作品完成後的行動,只對下一件作品 創作時才有影響,對現行的創作並不重要。這五項創作學習類目,指出了在藝術 創作環境中,「計畫」是很重要的工作任務,要第一優先考量,才能使得其他工 作任務順利進行。不過,在「計畫」之前尚有提出構想的「醞釀」,並且還有在 執行之後的「製作」認知歷程在運作(Dong, 2014)。

電影創作的歷程,是一項複雜的結構,不過可以先從電影製作的流程:劇本

─拍攝─剪接─放映來說明(程予誠,2011)。首先劇本是電影創作的靈魂,由於 電影是運用「影像」與「聲音」說故事的藝術創作,也就是有「劇情」的敘事的 結構,這個結構並不是一開始就來自於「影像」或「聲音」,而是來自文字創作 的「劇本」,也就是電影語言的表達基礎,因此「劇本」就是整部電影創作的「概 要」,也是電影創作的「計畫」來源。

其次在「拍攝」階段,則是複雜的工作任務,必須將劇本「腳本」(script)

化,也就是將劇本「解構」(deconstructed),把劇本中描述的時間、人物、故事、

情節、景物拆解成以一個個景框描述的鏡頭語言進行「編劇」(playwright)(朱 靜美,2013;張覺明,1997),並透過景框構圖或是動畫繪圖概念指導,包括鏡 頭的運動(大遠景、遠景、中景、小景、特寫以及上下左右搖攝、跟拍、連續運 鏡等)、攝影機位置、演員的肢體動作、收音音效等知識運用進行拍攝;在電影

「剪接」的階段,是電影產出的關鍵,電影大師普多夫金(V.I. Pudovkin, 1893-1928)

指出:「電影藝術的基本原理是剪接,電影導演的最高創作頂點是剪接階段。」(引 自程予誠,2011);由於拍攝階段會儘可能的對同一個腳本,以各種不同角度拍 攝,產出的鏡頭語言非常多,因此必須透過與劇本「重構」(Reconstructed),結 合鏡頭美學以及引起情緒共鳴的聲音(配音、配樂),刪除非必要的拍攝畫面,

留下需要的畫面,去蕪存菁,剪接出吸引人的電影故事。最後的流程─放映,即 要思考以何種形式播放創作好的電影;在多媒體時代,播放的電影格式亦相當多 元,有劇院、電視、網路、行動載具等格式,可供電影製作最後輸出製片的考量。

整體而言,電影製作是從整體至各個流程的個別工作,再回到整體的一個歷程(曾 偉禎譯,2013;程予誠,2011;Cardullo , 2013; Vailati, 2012)。

以認知歷程對應電影創作歷程,劇本即提供了一個概念與計畫,拍攝即進行 工作任務的訊息編碼,剪接則是在處理訊息、譯碼以及重組訊息,而放映則是創 作理念訊息的輸出(圖2-7)。

圖 2-7 電影創作歷程與認知歷程對照圖。(研究者整理)

從上述的電影創作的本質來看,其建構在目標任務型的問題解決工作上,但 電影所要處理的問題,並非學科型態單純的解題任務,它是一種集合式知識,也 就是需要運用各種知識的組合,可能是以「組塊」(chunks)的方式完成任務,

所以電影創作應可視為是認知歷程中創造性的問題解決歷程。

三、 認知風格與電影創作

認知風格(cognitive style),指的是學習者所喜愛的訊息處理方式。從前述 的電影創作流程可知,電影創作是以劇本做為基礎,但要將文字文本轉化成為視、

聽覺的綜合文本,則是要透過導演,運用他本身擁有的各種知識和技能,把文本 轉化成視、聽覺資料呈現,而且過程中需要有創造力的表現,否則很難吸引觀眾,

但如何能夠吸引人,則涉及個人認知風格(林清山譯,1997;陳儒修、郭幼龍譯,

2002)。

認知風格的探討,從記憶的結構與動力而言,個體能否有效的提取、辨識有 意義的記憶加以運用,產生舊知識與新知識間具有意義的聯結,特別是在遷移作 用中,個體活化舊知識的程度,若能產生高度的動機,則記憶的遷移作用會有「遠 遷移」的效果,也就是個體能從長期記憶中搜索出更多、更豐富的知識加以運用,

這亦涉及到知識策略運用。陳瓊花(2013)在給予美術班學生自由繪畫創作的研究 發現,繪畫者多半以個人的生活經驗創作,像是學生創作最多就是生活的片段,

其次是花、鳥等,這都是他們提取長期記憶中的「直述式策略」所進行的創作,

研究中不給予任何提示,只給予創作任務,也就是賦予不受約束力的思考模式,

創作者可以有比較的好創作表現能力(蕭佳純,2011)。其次,認知風格中對上下 文脈絡(context)的聯結程度,也會影響學習表現,也就是能不能理解一項作業 中,過去與現在之間的關聯性,或是高層次概念與低層次概念之間的結合運用,

不過不同的文化和成長環境,亦會影響認知風格中對上下文脈絡的聯結結果(林

清山譯,1997;Varnum,Grossmann,Katunar,Nisbett, & Kitayama, 2008)。

電影的創作者,其創作風格亦會影響電影整體輸出的效果。從電影情節的計 畫概念形成開始,電影作者即受到他過去的生命經驗影響,包括成長、學習、自 我監控,才能運用在文字文本的認知與影像思考「解構」與「重構」的聯結,轉 化成作者想以鏡頭表達的故事敘事形態( Cardullo, 2013),而其中尚有對自我和觀 眾之間各種情緒心理反應的掌握與運用有密切的關聯(梁育綺、謝淑蘭、翁嘉英

、孫蒨如,2013)。

電影創作者通常是「導演」,雖然在電影「作者論」中遭到批判,因為電影 創作,是導演、編劇、演員、剪接製片的集合,每個人都有可能是「作者」。可 是實際上,負責電影成敗的通常卻是導演(Andrews, 2012)。那麼對於電影作者─

導演,有什麼樣的評估標準?沙里斯(Sarris, Andrew)曾經提出三個觀點:1.

技術的純熟。2.可識別的個性。3.內在的意義(陳儒修、郭幼龍譯,2002),雖然 這三點曾遭受批評,可是卻是一個基本的評估方法。導演在電影創作中,需要瞭 解的面向非常多樣,包括歷史、文學、社會、攝影、音樂、人類發展、心理等知 識,同時又要能將個人的認知風格與電影創作聯結,呈現出有意義的電影作品,

這在本研究中亦是需要探究的一個方向,尤其是「專家」與「生手」,兩者是如 何將個人的風格融入電影創作中,值得深入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