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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以公文處理之共用資訊系統,未來應建立與公文處理系統整合機制

壹、 資訊系統間應介接整合,以降低資料錯誤機率、簡化管考機制

三、 需以公文處理之共用資訊系統,未來應建立與公文處理系統整合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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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圖 21 公文製作系統已經輸入聯絡電話,但資訊無法帶入線上簽核系 統。

圖 22:線上簽核系統畫面

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公文線上簽核系統,作者自行整理

除了公文製作與線上簽核系統資料未介接整合之外,公文製作與公文管理系 統資料庫未能共通,亦讓公文製作系統喪失了自動化判斷資料欄位之條件。例如:

受訪者 B 指出,公文管理系統儲存了檔案保存案次號與保存年限對應之規則,

倘二個子系統可以介接整合,則當公文製作輸入檔案案次號時,即可自動對應專 屬保存年限,而不需要由承辦同仁另行輸入,不僅簡化程序,亦可避免資料輸入 錯誤機率。因此,為降低資料輸入錯誤或漏未輸入情形,於公文系統規劃時即應 讓欄位資料溝通,減少同一資料在不同子系統間手動輸入情境,始能提升公文資 料品質。

三、 需以公文處理之共用資訊系統,未來應建立與公文處理系統整合機制

部分業務主管機關為了業務上集中處理需求,而開發建置全府共用資訊系統,

例:為了即時彙整各機關回報之市政總質詢、部門質詢或議員索取資料內容需要,

秘書處委託資訊局建置了議會資料整合平台;為了統一彙集人民陳情資訊,研考 會委託資訊局建立了人民陳情系統17;為了統一處理人民申請案件,而建立 E 點 通系統,該等共用資訊系統最大特色在於資訊系統本身目的為蒐集資料用,作為 特定業務範疇集中收件、彙集資料平台,可視為特定性質業務之資料庫概念,共 用資訊系統收件後,均必須再以公文形式簽辦,故在實際處理業務過程仍必須使 用公文處理系統。

綜整歸納受訪者意見可知,現行該等共用資訊系統未建立完善與公文處理系 統介接整合機制,導致同一筆資料從收件起就必須重複在不同資訊系統錄案,又

17 人民陳情系統又稱 Input,於 105 年 11 月 1 日上線,取代原先市政信箱、1999 及秘機信等單 一申訴系統,作為統一蒐集人民陳情資訊系統。

線上簽核畫面無法帶 出公文製作系統輸入 之聯絡電話

慣真的就是會一次會陳情十幾二十幾個地方。(A:231-233)

然後…可是比較麻煩的是,進案明明是同一個案件,可是我的總收文登 錄的案由都不一樣。(A:236-237)

還要在公文系統上面辦結,就會發生…(A:314-320)

所以研考人員都很緊張,他還會打電話跟你說:我看到你這件公文在公 文系統上已經發文了,為什麼你沒有去點結案呢?就是大概在 5 點的時 候,你就會一直接到研考的電話。(A:330-332)

此外,現行公文處理規範雖規定收受案件後,應將案件資訊登錄於公文處理

‧ 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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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調檔調的資料是這一種,但是最後議會資料整合平台可以調到的 卻是又是另外一種答案,就是對於後面承辦的人,其實會是還滿困擾的。

(C:74-75)

未來公文處理系統若能在規劃時,便將其他資訊系統作業流程納入整合機制,

不僅可簡化各角色同仁作業內容,提升公文資料品質,更可避免教育訓練資源之 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