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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與音樂繪本的應用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音樂與音樂繪本的應用

此節音樂與繪本的應用將從三方面來說明,第一點是音樂的要素:先說明聲音在生 活中無所不在,而當聲音有了節奏、旋律及和聲,則稱為了音樂;第二點是音樂的結構 與類型:闡述要素的排列組合將形成音樂的結構,而結構又造就了不同的音樂類型;第 三點是音樂繪本的應用:說明對音樂繪本的認識,將有助於瞭解音樂及認識音樂。

一、音樂的要素

不論你是來自世界上哪一個國家,你生長在什麼樣的環境,你都有機會接觸到音樂

,在歷史上的每一個時期,歷經不同文化的時序下,人們創造了音樂。在生活中放著輕 鬆愉快的音樂,在不同宗教的莊嚴場合放著適合的儀式音樂,人類在不同的狀況之下,

需要使用不同的音樂,所以我們可以在寺廟、教堂、音樂廳、廣播等不同場域聽到性質

不同的音樂;人們除了使用自己的嗓子去創造音樂之外,也透過有形的自然物體,不管 是以吹奏的方式、彈奏的方式或是打擊的方式,發出聲響,聲響進一步組合,就成為了 音樂。聆聽音樂的時候,人們會產生各種情緒,平靜或焦躁,愉快或悲傷,它能夠使人 增強鬥志,卻也能使人消極頹靡。音樂的基本結構形式有三個:「節奏」,它在時間上控 制音樂的運動;「旋律」,它意味著音符的線性排列;「和聲」,它處理不同樂音同時發聲 的關係,其他重要的部分還有音色與織度(Sadie&Latham, 2004)。

二、音樂的結構與類型

音樂作品的創造,有可能是單一樂器演奏的旋律,也有可能是需要使用到不同樂器 演奏的交響曲,作曲家在創作的時候,和其他藝術創作者一樣,會將其作品精心設計,

讓節奏、旋律及和聲組成自己想要的音樂,例如:若想要讓聽者有急促的感覺,則節奏 會寫的密集且速度快;若想要讓聽者有悲傷的感覺,則和旋律的調式相關;若想要表現 後重磅礡及情緒的轉變,則可能要倚賴和聲的變化;而由各式各樣的音樂三項要素而形 成某一特定的音樂結構,再搭配不同樂器的演奏及表現方式,則音樂就出現了許多種不 同的類型。

關於音樂的類型、演奏風格及樂曲形式,在許多的音樂專書中,都以時間為主軸作 介紹。Roger Kamien(1992)在《Music---an Appreciation》 一書中就將音樂依時間順序,

介紹了中世紀、文藝復興、巴洛克、古典、浪漫等不同的時期的音樂類型,中世紀及文 藝復興分為宗教歌曲和世俗歌曲,巴洛克時期分為賦格曲、奏鳴曲、大協奏曲、清唱劇 及神劇,古典時期分為變奏曲、小步舞曲、輪旋曲、交響曲、協奏曲、室內樂,浪漫時 期分為藝術歌曲、標題音樂。

《劍橋音樂入門》(孟憲福主譯,2004)一開始先介紹了人聲歌曲和器樂曲,接著同 樣依照時間軸簡述各時期的音樂,包括教會歌曲、世俗歌曲、歌劇、交響曲、協奏曲、

重奏、爵士等音樂類型。

楊沛仁(2001)在音樂史欣賞中清楚標示中世紀的音樂主要是宗教歌曲及世俗歌曲,

文藝復興時期雖然同樣是宗教歌曲與世俗歌曲興盛,但音樂的內容卻有些改變,到了巴 洛克出,出現了舞曲組曲、奏鳴曲、協奏曲、賦格曲和歌劇,古典時期盛行的有奏鳴曲、

交響曲、協奏曲、變奏曲、輪旋曲式和歌劇,浪漫時期則出現了藝術歌曲及標題音樂。

在《A history of western music》一書中,Burkholder 等(2006)依據歷史的先後發展,

介紹了人聲、器樂、宗教歌曲、世俗歌曲、奏鳴曲、交響曲、歌劇、樂劇等音樂的類型。

據此,研究者整理出音樂的類型有:一、人聲曲:音樂的內容由人聲演唱;二、器 樂曲:音樂的內容由樂器演奏;三、宗教歌曲:為宗教而寫的歌曲,內容多為讚頌上帝;

四、世俗歌曲:中世紀及文藝復興的吟遊詩人,透過文字與音樂表達內心情感;五、賦 格:相互模仿的聲部在不同的音高和時間出現;六、舞曲組曲:巴洛克時期的音樂類型,

包含四首舞曲樂章,其順序一定;七、奏鳴曲:各時期皆發展出不同風格的奏鳴曲,通 常由單個或多樂章組成;八、協奏曲:由一樂器或多種樂器擔任主奏,並和管絃樂團共 同演奏,有對比卻又互相融合;九、歌劇:以歌唱和音樂來表達劇情的戲劇;十、交響 曲:包含多個樂章的管弦樂曲。不同的類型樂曲其所依據的分類方式不同,如獨奏曲和 重奏曲是以演奏的人數,交響曲及室內樂則是以樂器的編制區分,所以,研究者再從所 蒐集之資料,整理出依不同分類項目所分類的樂曲名稱:

(一) 以演奏人數分類

1. 獨奏曲:由一個人單獨演奏或演唱,有一些曲目是無伴奏的,若有伴奏,則大部分 以鋼琴為主。

2. 重奏曲:兩種或兩種以上的樂器一起演奏的曲目。

(二) 以樂器編制分類

1. 交響曲:由管絃樂(包含管樂、弦樂、打擊樂)所演奏的長篇樂曲,通常有四個樂章。

2. 協奏曲:任一樂器擔任主奏樂器,而由管絃樂伴奏之曲目稱之。

3. 室內樂:本來是指在室內演奏的音樂,在早期是為了讓演奏者自娛而創作的,現在 是指寫給樂器群組合的曲目。

(三) 以音樂創作者身分分類

1. 宗教歌曲:為宗教而寫的歌曲,例如:天主教的彌撒曲、經文歌、讚美詩、安魂曲 受難曲、神劇等,是為了儀式的進行及教義的傳達所編寫的曲子。

2. 世俗歌曲:十一世紀時,遊走在封建歐洲宮廷間的吟遊詩人,透過文字與音樂表達 自己的情感。

(四) 以音樂創作目的分類

1. 劇樂:為了戲劇演出所創作出來的音樂,音樂的表現和劇情發展及角色的特性息息 息相關。

2. 舞曲:配合舞蹈的動作所創作的音樂,以十九世紀的柴可夫斯基三大芭蕾舞劇音樂 樂作品最為有名。

(五) 以曲子的名稱作為分類

1. 絕對音樂:以巴洛克及古典時期為主,也被稱為抽象音樂,創作時,單純以聲響組 合的美做為依據,不考慮其他非音樂的因素,巴哈的賦格曲及莫札特的奏鳴曲都可 以稱做絕對音樂,這些作品只是為了描繪音樂或是練習技巧,這些樂曲的名稱通常 傳達了作品的創作順序、樂曲的形式,而非故事性的描述。而絕對音樂較多為器樂 曲,因為人聲歌曲會涉及到歌詞的描繪,這時候,音樂就必須配合歌詞的意義而調 整。

2. 標題音樂:標題音樂的歷史可追溯到十四世紀;在十六世紀時,Clémen Janequin (1485-1558)創作了描繪自然與戰爭的歌曲;十七世紀後期,Johann Kuhnau(1660-172 2)創作了標題為「聖經故事」的曲目;一直到十九世紀開始,浪漫主義盛行,作曲 家的自主性強,開始將自己的情感藉由樂曲的創作展現出來,標題音樂先趨白遼士

創作了《幻想交響曲》,五個樂章皆利用標題解釋音樂所要講述的故事,另外還有 非樂章形式的著名標題音樂,包括聖桑的《動物狂歡節》、普羅高菲夫的音樂童話 故事《彼得與狼》,是以不同的樂器「演出」不同的角色,都是非常具體且有故事 情節的樂曲(貓頭鷹編譯組譯,2001)。

以上所整理的音樂類型,有時也會有重複的現象,如此研究所要研究的繪本「天鵝 湖」,它的音樂本身是為芭蕾舞劇所寫的,是一種舞曲,但也符合標題音樂的定義。

三、音樂繪本的應用

音樂包含了不同層面的內容,在《Introduction to Music Education》一書當中,將音 樂的主題內容劃分成不同的活動和成果,和此篇論文相關的活動是聆聽音樂,期望達到 的成果是瞭解和認識音樂(Hoffer, 2008)。

音樂教學的內容涵蓋了基礎、歌唱、器樂、創作,以及鑑賞,而「鑑賞」(Appreciation) 更被列為是音樂教育的核心,是音樂學習的動機,真正的鑑賞,那種感覺是包含了情緒 的反應和理解的反應,所以音樂欣賞也是要學習的(范儉民,1990)。

音樂欣賞的方法有很多種,透過音樂繪本的閱讀欣賞是其一,打破藝術的分界,將 原本讓人覺得艱澀難懂的古典音樂,輔有畫面的呈現及文字的敘述,先暸解故事的情節

、配合圖畫欣賞及音樂的聆聽,再慢慢的融入故事及音樂當中(臺灣麥克編輯部,2009)。

林文寶等(1996)在《兒童文學》一書當中,將歌劇列為兒童文學之一,透過圖畫書 呈現。歌劇在音樂的分類當中是屬於故事性的標題音樂,由此可知,以音樂故事為文本 的繪本,所搭配的大多是標題音樂,這是因為屬於標題音樂的作品,作曲家是以故事為 題而進行音樂創作,音樂本身就是為了配合故事情節和角色特性而生;相對的,絕對音 樂是純粹以聲音組合之美為目的來創作音樂,若是想以絕對音樂為主題而創作一本繪 本,難度就大大提高了,而且因為每個人對聲響的感受不同,反映出來的情緒也不一樣,

可想而知,經由想像而畫出來的圖畫也就見仁見智了。

四、小結

在音樂的領域裡,除了演奏之外,另外一項很大的課題就是相對於演奏的「鑑賞」,

而在音樂教學的領域中,鑑賞的學習,也就是音樂欣賞教學,是很重要的一項。古典音 樂被認為是抽象難懂的,聽到音樂時,人們能夠直接的有情緒上的反應,但對於音樂創 作的內容和意義常常是不瞭解的,但是,音樂欣賞也應該包含理解的反應,需要智性的 教學。而繪本在音樂欣賞的學習中,就扮演著引導的角色,透過生動有趣的故事內容,

以及色彩豐富的圖畫,搭配著音樂的流動,我們能夠試著理解音樂更深一層的意義,讓 古典音樂不再只是難以理解,而是平易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