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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各項指標績效值計算
實 證 區域 的 各項 指 標 之 發展 績 效值 計 分 方 式 有 兩類 , 第一 類 為 按 照符 合 條 件 的 比 例值 予以給 分 , 第一 類為按 照 調查資 料 現況 並 參考 TOD 3.0 評估標準之 分 數 級 距,分別為金牌等級 86 至 100 分、銀牌等級 71 至 85 分、銅牌等級 56 至 70 分,取其中間值分別為 93、78 及 63 分來列計。另分數的加、減分以各級距 的 相 差 值 15 分為參考值,以量化實證調查的評估結果,各指標計分方式說明如 下 :
壹、營造民眾自力移動的良善環境
此 構 面包 含 1.A、 1.B 及 1.C 等 3 項指標,評估方式及實證資料來源說明 如 下:
一 、
1.A 安全且不受干擾的人行道(一)參考TOD 3.0評估與計算方式(ITDP,2017:36~37),以及市區道路及 附屬 工程 設計 標準 第十 六條的 人 行道設 計規定,採 現地勘 查方式,調 查符合「被隔離」、「可供行人、自行車和機動車安全共用」或「專用 道」 等3項條件之 其中一項 ,且淨寬 ≧ 1.5公尺 的人行道 ,即屬於 符合 規範 的人 行道 路段 。
(二)本項計分方式為評估範圍內符合規範路段的比例乘上100,比例計算方 式即 為 符 合 規 範 人 行 道 路 段 數 量
評 估 範 圍 內 街 廓 人 行 路 段 總 數。
二 、
1.B 安全的人行穿越道(一)參考TOD 3.0評 估及計算方 式(ITDP, 2017:38~39),採 現地勘查方 式, 針對機動車速可超過每小時 15公里的路口,調查具有斑馬線、號 誌等 設施 之人 行穿 越道 , 即 屬於符 合 規範的路 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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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項計分方式為評估範圍內符合規範路口的比例乘上 100,比例計算方 式即 為 符 合 規 範 的 路 口 數 量
評 估 範 圍 內 路 口 總 數。
三 、
1.C 人行道具有便捷的連結功能(一)參考TOD 3.0評估及計算方式(ITDP,2017:42),採現地勘查方式,
排除未開發土地,調查 可方 便 出入周 遭 的建 築物等 設施 之人行道路段,
即屬 於符 合規 範的 人行道 。
(二)本項計分方式為評估範圍內符合規範路段的比例乘上 100,比例計算方 式即 為 符 合 規 範 的 路 段 數 量
評 估 範 圍 內 街 廓 人 行 路 段 總 數。
貳、多元的公共交通運輸服務
此 構 面包 含 2.A、2.B、2.C 及 2.D 等 4 項指標,評估方式及實證資料來源 說 明如 下:
一 、
2.A 開發區公共交通運輸系統 的可及性(一)參考TOD 3.0評估方式(ITDP,2017:60),採現地勘查方式,並運用 Google map 步 行 模 式 下估 算 兩 點距 離 之方 式 , 找 出評 估 範圍 內 距 交 通場 站最 遠的 新興 開發 地塊, 再 以Google map調 查地塊距交通場站之 步行 距離 是否 低於1公里。
(二)評估範圍內無新興的開發案,或新興的開發案步行距離低於 1公里,本 項以93分列計,若步行距離超出1公里則為0分。
二 、
2.B 公共交通站點具有多元的轉乘運輸系統(一)參考TOD 3.0評估方式(ITDP,2017:92~93),採現地勘查方式,以台 北市 公共 運輸 處官 方網 站臚列 運 輸工具 項目,調 查評估範圍 內除捷 運 外是 否具 備其 它的 公共交 通 運輸 ,可 供 民眾轉 乘 。
(二)本項計分方式參考TOD 3.0金、銀、銅牌評分標準(ITDP,20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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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各 級距 的中 間值 評分,評估 範 圍內具 有1種轉乘運輸系統63分,2種 78分,3種 93分, 4種以上則為100分。
三 、
2.C 減少公共交通站點周邊停車場並加強轉乘便利性(一)為瞭解評估範圍內轉乘便利性及停車場建置營運現況,以現地勘查方 式 ,調查 交 通 站 點 內引 導 轉 乘 設施 資 訊的 現 況 , 並 運 用愛 台北市政 雲服 務 , 檢索 周邊 停車場 數量 以及 是否提 供K+P暫停服 務。
(二)本項計分方式參考TOD 3.0金、銀、銅牌評分標準(ITDP,2017:16), 以各 級距 的中 間值 評分 ,採下 列3項加總計分:
1.交通站 點 內 具 有 引 導 轉 乘 設 施 資 訊 , 78 分 。 2.評估範 圍 內 無 停 車 場 , 15 分。
3.評估範 圍 內 有 停 車 場 且 提 供 15~30 分 鐘 內 暫 停 不 收 費之服務 ,不 予 加減 分; 未提 供 15~30 分 鐘內 暫停 不 收費之服務 , 則 扣 15 分。
(三)上述交 通站點內若 無 引 導 轉乘 設施 資訊 , 評 估範 圍內 有 停車 場 且未 提 供15~30分 鐘內暫 停不收費之服務,則本項以0分列計。
四 、
2.D 整合票證可適用之輸具種類(一)為瞭解評估範圍內 單一 電子票 證可 搭乘 各項輸具的種類,以台北市公 共 運輸處官 方網站 臚列運輸 工具項目 ,並以 流通數量 最高的 悠遊卡,
調查 是否 可於 評估 範圍 搭乘除 捷 運外的 其它 公共交通 運輸 工具。
(二)本項計分方式參考TOD 3.0金、銀、銅牌評分標準(ITDP,2017:16), 以 各 級 距 的 中 間 值 評 分 , 悠 遊 卡 在 評 估 範 圍 內 若 可 使 用 所 有 的 公 共 交 通運 輸系 統 本項 以93分列 計,少適用一項, 即扣 15分 。
參、提供高密度與多元生活機能的土地使用機制
此 構 面包 含 3.A、3.B、3.C、3.D 及 3.E 等 5 項指標,評估方式及實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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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3.A 居 住 與非 居住功 能的互 補(一)參考TOD 3.0評估及計算方式(ITDP,2017:65~67),運用營建署國土 規劃 地理 資訊 圖台,調 查評估 範 圍內居 住與非居 住土地使用 情形,以 瞭解 居住 與 非居 住 土 地的使 用比 例。
(二)本項計分方式為「住宅功能型土地」、「商業功能型土地」、「工業功能 型土地」、「行政功能型土地」及「文教功能型土地」加總的面積,佔 評 估 範 圍 總 面 積 比 例 乘 上 100 , 比 例 計 算 方 式 即 為
住 宅 型 面 積 +商 業 型 面 積 +工 業 型 面 積 +行 政 型 面 積 +文 教 型 面 積
評 估 範 圍 總 面 積 。
二 、
3.B 交通站點可及範圍內滿足民眾生活中軟、硬體需求(一)參考TOD 3.0評估及計算方式(ITDP,2017:68~69),運用營建署國土 規劃 地理 資訊 圖台,調 查 評估範 圍 內商業區 土地使 用及公園綠 地建置 情形 。
(二)本項計分方式參考TOD 3.0金、銀牌評分標準( ITDP,2017:16),以 各級 距的 中間 值評 分, 採下列2項加總計分:
1.評估範 圍 內具有 商 業功能 型 土地, 可提供零售 服務, 78 分。
2.評估範 圍 內具有 風 景功能 型 土地, 可提 供 民眾休 閒使用 , 15 分。
三 、
3.C 緊鄰建成區作發展(一)參考TOD 3.0評 估及計算方 式(ITDP, 2017:89~91),採 現地勘查方 式, 調查 評估 範圍 內開發 案 土地邊 界 是否緊鄰 建成區 。
(二)評估方式,將開發案地塊邊界劃分為四份,與建成區相鄰邊界數予以 評分,每個開發案計分方式參考TOD 3.0評估分數的標準(ITDP,2017:
16),說明如下:
1.地塊邊 界 與建成 區 相鄰邊 界 數 4, 7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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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塊邊 界 與建成 區 相鄰邊 界 數 3, 100 分。
3.地塊邊 界 與建成 區 相鄰邊 界 數 2 以 下, 85 分 。 4.地塊邊 界 未與建 成 區相鄰 , 0 分 。
(三)本項計分方式為,全部開發案得分之算數平均數。
(四)評估範圍內若無新興的開發案,則本項以100分列計,表示範圍內符合 高密 度的 發展 理念 。
四 、
3.D 提高公共交通場點周邊土地及建物使用率(一)參考劉瑞青( 2018)研究,運用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低度使用(用 電)住宅統計查詢(村里)資料庫,調查評估範圍內閒置建物所佔的 比例,另以營建署國土規劃地理資訊圖台檢索調查未使用的土地,在 評估 範圍 內所 佔的 比例;再 以1減掉前述比例值,作為 土地及建物使用 率 的評估值 。
(二)本項計分方式採下列 2項加總:
1.建物使 用 率計算 方 式為 (1 −最 近 一 年 評 估 範 圍 涵 蓋 里 別 低 用 電 宅 數
最 近 一 年 評 估 範 圍 涵 蓋 里 別 房 宅 總 數 )×50。
2.土地使 用 率計算 方 式為 (1 −未 使 用 土 地 面 積
評 估 範 圍 總 面 積) ×50。
五 、
3.E 建置公共交通場站於高人口密度及具開發潛力的區域 (一)參考蘇振維等人( 2017)評估方式,運用台北市統計資料庫系統,調查交 通場 站所 在行 政區 近一年 人 口密度 資料,以 判別評估範 圍是否 建 置於 高人口 密 度及具 開 發潛力 的 區域 。
(二)本項計分方式參考TOD 3.0金、銀牌評分標準( ITDP,2017:16),以 各級 距的 中間 值評 分, 說明如 下 :
1.近一年 人 口密度 ( 人 /km2) < 3,400,0 分。
2.3,400≦ 近一 年人 口密 度 ( 人 /km2) ≦4,500,78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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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00≦ 近一 年 人口 密 度 ( 人 /km2) ,93 分。
肆、提升通用機動性滿足全民出行的需求
此 構 面包 含 4.A、 4.B 及 4.C 等 3 項指標,評估方式及實證資料來源說明 如 下:
一 、
4.A 運輸設施與設備無障礙措施(一)參考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出版交通場所通用化設施設計準則(蔡佳明等 人,2015: 125~158)採現地勘查方式,調查交通站 點內 無障 礙環 境 建 置 的 現況 ,以瞭 解交 通場 站無障 礙設施 與設 備適 足性。
(二)本項計分方式參考TOD 3.0金、銀、銅牌評分標準(ITDP,2017:16), 以各 級距 的中 間值 評分 ,說明 如 下:
1.交通場 站 考量行 動 不便旅 客 ,具備 無障礙動線 設計, 63 分。
2.在包含 (1)條件 下, 運 輸場 站 具備指 標 引導及 服務設備, 78 分 。 3.在包含 (1)、(2)條 件 下,運 輸 場 站 具 備 巡 檢 及 客 訴 回 應 平 台,93 分。
二 、
4.B 優惠經濟不便民眾的出行票價(一)以台北市公共運輸處官方網站臚列運輸工具項目,運用台北市業管局 處 及交通業 者 的 官 方網 頁 資 訊,調 查 票價優惠 情形。
(二)本項計分方式參考TOD 3.0金、銀、銅牌評分標準(ITDP,2017:16), 以 各 級 距 的中 間 值評 分 ,統 計 評 估範 圍 內公 共 交 通 運 輸 系 統 的 種 類 數 量,若全數 均有 優惠 票價 即為93分,少一 項扣 15分;若全 數都 沒 有 優惠 票價 或方案 則為0分。
三 、
4.C 提供公共交通運輸資訊(一)為瞭解評估範圍內公共交通運輸資訊普及情形,依照台北市公共運輸 處官 方網 站臚 列運 輸工 具項目 , 運用網 路搜索方式 查尋運 輸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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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項計分方式參考TOD 3.0金、銀、銅牌評分標準(ITDP,2017:16), 以 各 級 距 的中 間 值評 分 ,統 計 評 估範 圍 內公 共 交 通 運 輸 系 統 的 種 類 數 量 , 若 能 以 網 路 搜 索 引 擎 ( 如Google...等 )、 網 路 地 圖 ( 如 Google Map...等)或 APP等任一軟體工具,查詢全數 公共交通運輸資訊即 為 93 分 ,少 一項 扣15分。
伍、促進民眾有效參與並建立智慧化治理機制
此 構 面包 含 5.A 公部門政策一致性及長遠性乙項指標,評估方式及實證 資 料 來源 說明如下 :
一、為 瞭解交通 場 站所在 台 北市政 府,在業 務執行及管 控作法 的情形,運 用 全國法規資 料庫 及 市政 府 官 方網站,調查約束公部門人員善盡職守的相 關規範,並 勘查在 公 務上運 用 電子技 術 輔助執 行的情形。
二 、本 項計分方 式參考 TOD 3.0 金、銀牌評分標準(ITDP, 2017: 16),以 各級距的中 間值評 分 ,公部 門 若明訂 文 檔及人 員執行公 務之管理方式 , 本項即為 78 分。
三 、在包 含 (二)條件下 , 公部門可經由內、外部管 控的方式進行監督,使政 策得以延續 執行, 本項 即 為 93 分。
陸、塑造民眾長居久安的生活環境
此 構 面包 含 6.A、 6.B 及 6.C 等 3 項指標,評估方式及實證資料來源說明 如 下:
一 、
6.A 可負擔得起的住房(一)參考胡勝正( 2015)研究,運用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房價所得比及
(一)參考胡勝正( 2015)研究,運用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房價所得比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