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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分析、因素分析與信度估計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一節 項目分析、因素分析與信度估計

因本研究之問卷量表係透過含網路問卷及電子郵件等管道,以滾雪球方式,

逐步擴大樣本數量,難以先進行預試做為量表修編之依據,為求掌握本量表問 卷之穩定度,故於編製完成及問卷回收後,再以項目分析、因素分析及 Cronbach’s α信度估計等進行效度及信度分析,做為選擇適合做為正式統計分析之題目。

壹、有肢體障礙手足大學生之手足關係量表

一、項目分析

本研究係以極端組比較法,來瞭解各題目之鑑別度,作法為將各回收問 卷之得分依照高低順序排列,選出最高分(前 27%)與最低分(後 27%)之兩群做 為效標組,然後比較每一個題目在這兩個效標組的得分,是否達到顯著的差 異(項目分析結果,請參見表 4-1)。

在全部 104 份問卷中,各取全量表總分最高與最低之各 27%(各約 28 人) 為極端組,進行平均數差異檢定。數據顯示,t 檢定未達.05 顯著水準計有第 10 題(t(42)= 1.022,p=.313)、第 11 題(t(42)= -.822,p=.416)、第 14 題(t(42)=

-1.139,p=.261)、第 22 題(t(42)= .592,p=.557)、第 25 題(t(42)= -.886,p=.

381)、第 30 題(t(42)= .244,p=.809) 、第 31 題(t(42)= .323,p=.748),顯示 此幾題明顯無法鑑別高低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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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上項目分析結果,刪除 t 檢定未達.05 顯著水準,明顯無法鑑別高低分 者之第 10 題、第 11 題、第 14 題、第 22 題、第 25 題、第 30 題、第 31 題。

刪除後,本量表題目共 24 題,分別為第 1、2、3、4、5、6、7、8、9、12、1 3、15、16、17、18、19、20、21、23、24、26、27、28、29 題。

二、因素分析

本量表係採用柴蘭芬(2007)所編製之「手足關係量表」修訂而成,而 柴蘭芬(2007)之量表,又係依據林瑞基(2004)翻譯修訂 Furman 和 Buhr mester(1985)編製之「手足關係量表」(Sibling Relationship Questionnaire,

SRQ),再加以修訂而成。雖前開各量表之建構效度曾分別經過驗證,惟因 本量表業經研究者修訂,各量表與本量表之研究對象亦非相同,故採探索性 因素分析驗證本量表之建構效度。本因素分析係以主軸萃取法,抽取本量表 各個題目之共同的變異成份,限制抽取四個因素,並排除測量誤差的影響。

同時為建立因素間最簡單的結構,並假設各因素間並無相關,故採用直交轉 軸法尋求因素區隔的最大可能性,再配合斜交轉軸來瞭解因素間的關係(因素 分析結果,請參見表 4-1)。

分析發現,以主軸萃取法限制抽取的四個因素中,經由直交轉軸後,因 素一可解釋 28.882%的變異量、因素二可解釋 15.331%的變異量、因素三可解 釋 12.445%的變異量、因素四可解釋 7.231%的變異量,合計為 63.888%。另 經由斜交轉軸後,計算出因素一與因素二之相關為.003,因素一與因素三之相 關為.103,因素一與因素四之相關為-.351,因素二與因素三之相關為-.023,

因素二與因素四之相關為-.073,因素三與因素四之相關為-.084,顯示本量表 的四個因素不具有相當的關聯性(因素相關結果,請參見表 4-2)。

另依本因素分析結果,將各該因素內之因素負荷量低於.30 的題目刪除,

其餘的題目保留。故刪除第 24 題,即後續第 24 題不列作統計。又依本因素 分析,根據題目的特性,因素一屬於「親密」、因素二屬於「競爭」、因素三 屬於「相對地位」、因素四屬於「衝突」。另於題目歸屬向度調整方面,考量 本量表的四個因素不具有相當的關聯性,故若原題目設定之因素(向度)與其他 因素(向度)之因素負荷量相較非最高,且其因素負荷量低於.40,再由研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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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該題目調整至其他因素(向度)之合理性,若屬合理,則將該題目之因素(向 度)調整至其他因素(向度)。故第 1 題由因素「親密」改列為因素「相對地位」、

第 19 題由因素「相對地位」改列為因素「衝突」、第 23 題由因素「相對地位」

改列為因素「親密」。研究者認為各題調整至其他向度之合理性說明如下:

(一)第 1 題由因素「親密」改列為因素「相對地位」

1.第 1 題題目:我和他(她)會彼此為對方著想,做有利於彼此的事。

2.合理性說明:按本研究之親密指手足間的親密關係、相互照顧、陪伴,

及對手足的感情分享等。本題中為對方著想,做有利於彼此的事,與親 密向度中之互相照顧、陪伴及感情分享等互動有別,較屬單向之意志與 作為,可視為屬個體所知覺「對手足之支配」範疇,故將本題由因素「親 密」改列為因素「相對地位」,研究者認屬合理。

(二)第 19 題由因素「相對地位」改列為因素「衝突」

1.第 19 題題目:我會經常要他(她)幫我做事情。

2.合理性說明:按大學生會經常要其肢體障礙手足做事情,雖非未必不屬

「相對地位」,但以常理推斷,似會容易產生爭吵、敵視等「衝突」情形 發生,故將本題由因素「相對地位」改列為因素「衝突」,研究者認屬合 理。另研究者以為,若本題之題目修改為「他(她)會經常主動幫我做 事情」,則較屬實際達到「對手足之支配」之效果,也可能是在「受手足 之崇敬」之情形下發生,故此時,此題應屬「相對地位」無誤。

(三)第 23 題由因素「相對地位」改列為因素「親密」

1.第 23 題題目:他(她)以我為傲或崇拜我。

2.合理性說明:本題所指崇拜,雖屬「受手足之崇敬」之情形,惟題目中 以大學生手足為傲,是一種對手足的歸屬與認同,並因此衍生出滿意的 情緒與心理狀態。研究者以為,該滿意的情緒與心理狀態,應奠基於親 密關係,包含日常生活中的相互照顧、陪伴,及對手足的感情分享上。

另研究者認為,因本題將以「大學生手足為傲」置於題目的前段,以一 般填答者之填答習慣來看,前段的題目內容,通常較容易影響填答者對 該題整題的判斷,佐以因素分析之結果,本題在四個向度中以「親密」

向度之因素負荷量最高可知,故此題由因素「相對地位」改列為因素「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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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尚屬合理。

所以構成因素一「親密」的題目有 10 題,分別為第 3、4、5、7、8、9、

15、17、18、23 題,構成因素二「競爭」的題目有 6 題,分別為第 2、6、13、

16、27、29 題,構成因素三「相對地位」的題目有 4 題,分別為第 1、20、2 6、28 題,構成因素四「衝突」的題目有 3 題,分別為第 12、19、21 題。合 計本量表共具四個因素(親密、競爭、相對地位、衝突),題目共 23 題。

三、信度估計-Cronbach’s α 係數分析

本研究係以 Cronbach’s α之內部一致性係數,直接計算測驗題目內部之 間的一致性,作為測驗的信度指標。Cronbach's α係數愈大,表示信度愈高,

量表愈是穩定。一般而言,Cronbach's α係數若大於 0.7,則表示所衡量的測 驗題目內部之間的一致性高度相關;係數介於 0.7 與 0.40 之間則表示所衡量 的測驗題目內部之間的一致性中度相關;係數介於 0.40 與 0.10 之間則表示所 衡量的測驗題目內部之間的一致性低度相關;係數低於 0.10 之間則表示所衡 量的測驗題目內部之間的一致性微弱或無相關。(邱皓政, 2010,p.10-6)。

本研究得出的Cronbach’s α值所示(信度估計結果,請參見表 4-3),全量 表之 Cronbach’s α值為.905,顯示量表中的題目,具有良好的內部一致性。

以各因素之 Cronbach’s α值而言,因素 1-親密為.927、因素 2 競爭為.868、

因素 3 相對地位為.772,表示各該因素中的題目,具有良好的內部一致性;因 素 4 衝突為.535,表示各該因素所衡量的題目內部之間的一致性為中度相關。

總結,本研究「有肢體障礙手足大學生之手足關係量表」於項目分析、因 素分析及 Cronbach’s α信度估計後,適合進行後續統計分析之問卷題目如下:

一、因素一「親密」的題目有 10 題,分別為第 3、4、5、7、8、9、15、17、18、

23 題。

二、因素二「競爭」的題目有 6 題,分別為第 2、6、13、16、27、29 題。

三、因素三「相對地位」的題目有 4 題,分別為第 1、20、26、28 題。

四、因素四「衝突」的題目有 3 題,分別為第 12、19、21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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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2

「有肢體障礙手足大學生之手足關係量表」因素相關性矩陣(N =104)

因素 1 2 3 4

1 1.000 .003 .103 -.351

2 .003 1.000 -.023 -.073

3 .103 -.023 1.000 -.084

4 -.351 -.073 -.084 1.000

擷取方法:主體軸係數。

轉軸方法:具有 Kaiser 正規化的斜交轉軸法。

表 4-3

「有肢體障礙手足大學生之手足關係量表」信度估計-Cronbach’s α係數

Cronbach 的 Alpha 項目個數

有肢體障礙手足大學生之手足關係量表 .905 23

因素 1-親密 .927 10

因素 2-競爭 .868 6

因素 3-相對地位 .772 4

因素 4-衝突 .535 3

貳、有肢體障礙手足大學生之壓力量表

一、項目分析

本研究係以極端組比較法,來瞭解各題目之鑑別度,作法為將各回收問 卷之得分依照高低順序排列,選出最高分(前 27%)與最低分(後 27%)之兩群做 為效標組,然後比較每一個題目在這兩個效標組的得分,是否達到顯著的差 異(項目分析結果,請參見表 4-4)。

在全部 104 份問卷中,各取全量表總分最高與最低之各 27%(各約 28 人) 為極端組,進行平均數差異檢定。數據顯示,各題目之 t 檢定均達.05 顯著水 準,未達.01 顯著水準者為第 52 題(t(75)= 2.570,p=.012)、第 57 題(t(75)=2.380

p=

.020),顯示此幾題的鑑別度稍差。

援上項目分析結果,因各題目之 t 檢定均達.05 顯著水準,故各題目均保 留列入後續分析統計。即本量表共具三個因素(個人困擾、照顧負擔、家庭問 題),題目共 28 題,分別為構成因素一「個人困擾」的題目有 11 題,分別為 第 3.4.7.8.11.12.15.16.19.23.25 題 ( 網 路 問 卷 題 號 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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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5.38.39.42.43.46.47.50.54.56);構成因素二「照顧負擔」的題目有 10 題,

分 別 為 第 2.6.10.14.18.20.22.24.26.27 題 ( 網 路 問 卷 題 號 為 33.37.41.45.49.51.53.55.57.58);構成因素三「家庭問題」的題目有 7 題,分別 為第 1.5.9.13.17.21.28 題(網路問卷題號為 32.36.40.44.48.52.59),合計本量表 共具三個因素(個人困擾、照顧負擔、家庭問題),題目共 28 題。

二、因素分析

本量表係採用廖文如(2002)所編製之「智障者手足壓力知覺量表」修訂而 成,而原廖文如(2002)之量表,是參考鄭洵華(1987)的智能不足兒童家屬壓力 知覺量表,林麗玲(1988)智障者母親的社會支持量表,利慶松(1992)的自閉症 患者母親之身心壓力量表等形成初步的量表題目,加以整合、修改而成。雖 前開各量表之建構效度曾分別經過驗證,惟因本量表業經研究者修訂,各量 表與本量表之研究對象亦非相同,故採探索性因素分析驗證本量表之建構效 度。本因素分析係以主軸萃取法,抽取本量表各個題目之共同的變異成份,

限制抽取三個因素,並排除測量誤差的影響。同時假設各因素間具有相關,

故採斜交轉軸來建立因素間的結構,並瞭解因素間的關係(因素分析結果,請 參見表 4-4)。

分析發現,以主軸萃取法限制抽取的三個因素中,經由直交轉軸後,因 素一可解釋 32.394%的變異量、因素二可解釋 27.999%的變異量、因素三可解 釋 15.840%的變異量,合計為 76.233%。另經由斜交轉軸後,計算出因素一與 因素二之相關為.511,因素一與因素三之相關為.260,因素二與因素三之相關 為.313,顯示本量表因素一與因素二之相關為中度相關、因素一與因素三之相 關為低度相關、因素二與因素三之相關為低度相關,又各題目之因素負荷量 均高於.30,故本量表的各題目均予保留(因素相關結果,請參見表 4-5)。

本因素分析係以主軸萃取法,抽取本量表各個題目之共同的變異成份,

限制抽取三個因素,根據題目的特性,因素一屬於「個人困擾」、因素二屬於

限制抽取三個因素,根據題目的特性,因素一屬於「個人困擾」、因素二屬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