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馬克思主義的性別盲之歷史條件

第四章 全新的提案─女性的馬克思主義

第一節 馬克思主義的性別盲之歷史條件

(如前所提,Hartmann 認為,父權體制的物質基礎就在於男性透過排除女 性獲得基本工資工作與限制她們的性來對女性進行勞動力的控制),還是沒

(Marx 1972D, 74-75,譯文有所更動)此段原文為„Daß aber in der Form der Warenwerte alle Arbeiten als gleiche menschliche Arbeit und daher als gleichgeltend ausgedrückt sind, konnte Aristoteles nicht aus der Wertform selbst herauslesen, weil die griechische Gesellschaft auf der Sklavenarbeit beruhte, daher die Ungleichheit der Menschen und ihrer Arbeitskräfte zur Naturbasis hatte… Das Genie des Aristoteles glänzt grade darin, daß er im Wertausdruck der Waren ein Gleichheitsverhältnis entdeckt. Nur die historische Schranke der Gesellschaft, worin er lebte, verhindert ihn herauszufinden, worin denn "in Wahrheit" dies Gleichheitsverhältnis besteht.“(Marx 1867)姑且將引文中的亞里斯多德置換為馬克思、恩格斯,將奴隸勞動置換成性別分工,應能用 來說明社會主義女性主義之於馬克思主義的意義何在。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49

都只能是一種事實的陳述,而看不出在整體動態發展中的意義。在《政治經 濟學批判》導言中馬克思也說了,瞭解人體解剖後,才能看出猴體解剖的意 義(Marx 1972B, 756)。如果直接借用馬克思的方法,而沒有依所處的歷史 條件重新分析,那麼就如同用猴體解剖來看人體解剖,所能看到的只有一堆 難解的謎團。因此,我們要學習的是解剖的手法,而非解剖的結果。那麼讓 我們來看一下馬克思到底講了什麼,他所使用的解剖手法為何?

馬克思的資本論起於對商品的分析,他認為商品有兩個因素:使用價值 與價值。這兩個因素的關係如同一張撲克牌的兩面,前者像是每一張撲克牌 不同花色的那一面,後者則像是每張撲克牌相同花色的那一面。各種商品的 使用價值是它們的有用性,如一個火柴的使用價值是燃燒、衣服的使用價值 是保暖,水的使用價值可以是解渴、滅火、灌溉,即使是同一個商品,它的 使用價值也會有所不同。使用價值是質上各異的,就像梅花 A 與方塊 J 的不 同。價值則是各種商品之間可共量的部份,就像重量、長度等。23 價值是 商品一個可以被公允標準衡量的東西,這也是商品之所可以交換的原因,馬 克思認為價值來源即是人類的勞動。一個商品,因為有質上相異的使用價值,

且有量上可共量的價值,所以才需要且得以交換。舉例來說,在遊戲進行中,

若我和你手上拿的皆是黑桃 A(使用價值相同),那麼我們沒有換牌的需要;

若我手上拿的是撲克牌,你手上拿的是麻將牌(沒有可共量性),那麼我們 也不可能進行交換。

那麼商品的交換關係又有什麼意義呢?馬克思從最簡單的交換關係,也 就是只有兩個商品在交換的情況說起。對此,他稱之為簡單價值形式,這形 式為「相對價值=等價物」。從對價值形式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到這個關係其 中也有「表現─被表現」以及「主動─被動」的關係。當商品 A 與商品 B 進入交換關係時,一個商品是相對價值,一個商品是等價物。位於相對價值 的商品,所展現的是它使用價值的面向,而位於等價物的商品,則是用它的 商品體來表現價值的數量。也就是,用它具體的身體來表達那個抽象的、可 共量的東西。以馬克思用的羊毛衫與麻布為例子說明:

23 價值可以用度量衡的觀念來理解,但是它與重量、長度、體積這種物自有的性質有所不同。

價值是由人賦予產品的性質,並非物體本身就有的。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50

1 件羊毛衫=20 匹麻布

假設是羊毛衫是在價值形式左邊的相對價值,麻布是價值形式右邊的等價物,

那麼我們可以說,麻布的價值體被羊毛衫拿來表達內含於羊毛衫內的勞動量。

也就是,麻布的使用價值被用來表現為羊毛衫的價值量。如此看來,位在形 式左邊的相對價值羊毛衫為主動,位在形式右邊的等價物麻布為被動;然而 同時羊毛衫的價值是「被」麻布表現出來的,而麻布則表現了羊毛衫的價值。

如此,羊毛衫是「被」表現者,麻布是表現者。當商品進入關係之中,它只 能呈現出它使用價值與價值這兩面中的一面。也正因為它有兩面,所以它必 須進入關係之中,才得以表達它的雙重性。

而馬克思也在資本論的註解中提到過:「在某種意義上,人和商品一樣。」

(Marx 1972D, 67,譯文有所更動)24 在這個註釋中,馬克思又說道:

「因為人既不是帶著鏡子來到世上、又不像費希特派哲學 家那樣『我就是我』(Ich bin Ich),所以,人首先是在一 個別人那裡映照出自己的。一個人彼得會把自己看成『人』, 只是由於他把另一個人保羅看作和他同類的。這樣,保羅 的血肉之軀,也就對彼得來說,是『人』這個類的表現形 式了。」(Marx 1972D, 67,譯文有所更動)25

這邊可以看出,馬克思認為人與人之間是有照映的關係的。保羅的血肉之軀 被彼得用來表現「人」這個類,像是麻布的商品體被羊毛衫用來表現它的價 值量。羊毛衫並不會隨意站在一顆從天而降的隕石前,用它照映出自己;人 也並不是隨意站在一個人面前,就映照出自己的。正如同馬克思對亞里斯多 德的評論,說亞里斯多德因為其歷史條件而無法看到商品為何可以交換,馬 克思也因其歷史條件而並沒有說清楚是在哪種意義上,人和商品是一樣的。

從女性主義的觀點,可能會注意到的是,當馬克思在嘗試說明這個情況時,

他所能舉出的例子只是彼得與保羅這兩個「人(man, not human being)」。

女性主義者可能會進一步追問,為何彼得是把保羅而非瑪麗看作和他同類?

24 „In gewisser Art geht's dem Menschen wie der Ware.“(Marx 1867)

25 „Da er weder mit einem Spiegel auf die Welt kommt noch als Fichtescher Philosoph: Ich bin ich, bespiegelt sich der Mensch zuerst in einem andren Menschen. Erst durch die Beziehung auf den Menschen Paul als seinesgleichen bezieht sich der Mensch Peter auf sich selbst als Mensch. Damit gilt ihm aber auch der Paul mit Haut und Haaren, in seiner paulinischen Leiblichkeit, als Erscheinungsform des Genus Mensch. “ (Marx 1867)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51

以馬克思主義的方式回答這問題,我們必須要知道,為何彼得可以把保羅看 成他同類?要知道這個問題的答案,我們要先反過來問,我們如何知道彼得 把保羅看成了他同類?利用馬克思對於商品的分析來分析這個問題,商品之 間可以交換,這是商品進入交換關係後我們才能知道的事,但這並不是說,

商品之所以可以交換,是因為他們進入了交換關係,而是,因為它們可以交 換,所以才有交換關係。且,商品之間並不是透過彼此照映出自己為「商品」

這個「類」,那麼,人與人之間表現與被表現的那個「人」「類」,是什麼?

又,我們可以從什麼關係看到人與人是相同的呢?或說,人有什麼身份是以 相同的面貌呈現的呢?最後一個問題,馬克思在《論猶太人問題》一文中有 提及答案──公民。

「公民身份」並不是一開始就對所有人開放的。在英國,十八世紀末葉 時,雖然城市中的投票權比較普遍,但在鄉鎮中投票權僅限於有土地且年收 入至少四十先令的(男)人行使(Roskin 2003, 35)。到了 1832 年的改革法 案通過之後才有較多的中產階級擁有投票權,這增加了二分之一的選民,但 也只有 7%的成年(男)人有投票權。要到 1884 年,把(男性)農民也加入 選民之中,所有的成年男性才都擁有投票權(Roskin 2003, 36)。而英國女性 則是在一世紀之後才獲得她們的投票權。若我們能夠先放下女性主義對這個 歷史過程的可能批評,不去指責為什麼「他們」男性先獲得投票權,「我們」

女性遲至 1893 年才由紐西蘭首開先例,擁有投票權,以全人類的角度,我 們可以看到,在漫長的人類歷史中,投票權範圍是不斷擴大的,並也是不斷 被質疑與挑戰的。爭取投票權的過程,可以看作是人類對於什麼是構成了「人 類」的條件的改寫。會這樣說是因為,公民這個身份不同於市民,它表示的 是人的統一面,當人作為公民存在時,他們的相貌完全一致,這表現在投票 過程中就是每個人都是那一個選章符號。市民則不同,當人作為市民存在時,

每一個人都有著不同的性質,面貌相異。

馬克思在《論猶太人問題》中提到:

「在市民社會中,人是世俗存在物。在這裡,即人對自己 和對別人來說,都是實在的個人的地方,人是沒有真實性 的現象。相反地,在國家中,即在人是類存在物的地方,

人是想像中的主權的虛擬的分子;在這裡,他失去了實在 的個人生活,充滿了非實在的普遍性。」(Marx 1972A, 428)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52

在政治國家中的人,也就是公民,他是一種抽象的存在,他是由人設想出的 空泛的普遍性,但他才是真正的人,因為透過這種形式,人得以用一種「類」

的方式存在,每一個人都相同,是真正的共同體;相對於此,在市民社會中 的個人,也就是市民,是現實的人,活生生的人,實在的個人,正因如此,

每一個人也都不同。公民與市民這兩個身份的關係這就像是商品有價值與使 用價值這兩個因素一樣。就構成因素的角度來說,公民與市民是相對的,但 是這兩者的主體都是個人(individual),只是因為人站在不同的位置,進入 不同的關係之中,所以展現出不同的樣子。就如同商品在相對價值及等價物 的位置時,所呈現出的面貌也會不同。公民身份讓人得以表現他與其他人是 一樣的、有共同性的一面(平等);而市民身份讓人展現他與每一個別人都 是不同的那一面(差異)。然而人並不是只有平等面或只有差異面,這兩者 是同時共存在人上的,因此,一個人要擁有公民身份與市民身份才有機會表 達出他這兩個面相,也就是,完整的人。從這個意義上去思考民主化的過程,

可以這樣說,過去只有少數的人可以表現他與其他人的共同性,那時世上還 有一大半的人(女性、非白人、特定年紀以下、沒有擁有特定數量財產的人)

可以這樣說,過去只有少數的人可以表現他與其他人的共同性,那時世上還 有一大半的人(女性、非白人、特定年紀以下、沒有擁有特定數量財產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