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第四節 體重管理計畫介入之延宕效果
本節主要探討體重管理計畫介入對體重及相關因素之延宕效果,分述 如下:
一、各依變項同質性考驗
本研究為瞭解體重管理計畫介入之延宕,進行共變數分析,在此之前 必頇先進行各依變項迴歸係數同質性考驗,若結果符合組內迴歸係數同質 性考驗,才能進行共變數分析;若不符合組內迴歸係數同質性考驗,為避 免共變數分析可能會導致的錯誤,則需要進一步以詹森-內曼法(Johnson
-Neyman)比較兩組的差異。表 4-4-1 為各依變項組內回歸係數同質性考驗 結果。
(一)、體重控制信念
由表 4-4-1 可知,在「體重控制信念」變項中實驗組與對照組符合組內 迴歸同質性考驗的假設(p 值>0.05),表示迴歸斜率並無不同,可進行共 變數分析。
(二)、飲食運動自我效能
由表 4-4-1 可知,在「飲食運動自我效能」變項中實驗組與對照組未符 合組內迴歸同質性考驗的假設(p 值<0.05),因此需要以詹森內曼法
(Johnson-Neyman)比較兩組的差異。
(三)、飲食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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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表 4-4-1 可知,在「飲食行為」變項中實驗組與對照組未符合組內迴 歸同質性考驗的假設(p 值<0.05),因此需要以詹森內曼法(Johnson-Neyman)
比較兩組的差異。
(四)、身體活動量
由表 4-4-1 可知,在「身體活動量」變項中實驗組與對照組符合組內迴 歸同質性考驗的假設(p 值>0.05),表示迴歸斜率並無不同,可進行共變 數分析。
(五)、BMI 值
由表 4-4-1 可知,在「BMI」變項中實驗組與對照組符合組內迴歸同質 性考驗的假設(p 值>0.05),表示迴歸斜率並無不同,可進行共變數分析。
(六)、體脂肪
由表 4-4-1 可知,在「體脂肪」變項中實驗組與對照組符合組內迴歸同 質性考驗的假設(p 值>0.05),表示迴歸斜率並無不同,可進行共變數分 析。
(七)、腰圍
由表 4-4-1 可知,在「腰圍」變項中實驗組與對照組符合組內迴歸同質 性考驗的假設(p 值>0.05),表示迴歸斜率並無不同,可進行共變數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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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0.05),表示迴歸斜率並無不同,可進行共變數分析。表 4-4-4 結果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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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在排除前測影響因素後,實驗組與對照組後後測有顯著差異(F=13.931,
p<0.001),表示實驗組在體重管理計畫介入後,受詴者在「體重控制信念」
後後測有顯著不同。表 4-4-5 可知,實驗組「體重控制信念」後後測調整帄 均值為 27.929;對照組為 32.088。在控制「體重控制信念」之前測後,實 驗組與對照組有顯著差異。意即介入結束後一個月後,在控制前測成績下,
實驗組體重控制信念高於對照組,且達顯著差異,獲得統計上的支持,表 示體重管理計畫介入對於「體重控制信念」具有良好的延宕效果。
2. 飲食運動自我效能
圖 4-4-2 可知實驗組與對照組在「飲食運動自我效能」後後測計算交叉 點與差異顯著點,結果顯示兩組組內迴歸線交叉點為 113.61,表示若兩組 前測值在 113.61 時,實驗組與對照組在「飲食運動自我效能」後後測得分 差異為 0;若受詴者前測值在 147.26 以上時,對照組後後測「飲食運動自 我效能」將顯著高於實驗組;若前測值在 98.7 以下時,則實驗組後後測「飲 食運動自我效能」將顯著高於對照組;若前測值介於 98.7 至 147.26 間,則 表示實驗組與對照組的後後測得分並無顯著差異。
由表 4-4-2 可知,實驗組「飲食運動自我效能」前測得分低於 98.7 分 者有 27 人(73%),98.7~147.26 分者有 10 人(27%),高於 147.26 分者 0 人(0%)。根據詹森-內曼法計算結果,這些前測低於 98.7 分的 73%實驗 組後後測「飲食運動自我效能」將顯著高於對照組;其餘 27%前測分數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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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102.3~156.59 的受詴者,在實驗組與對照組的後後測得分並無顯著差異。
由以上結果顯示,本體重管理計畫介入對於前測「飲食運動自我效能」較 低的 73%受詴者具有顯著延宕效果。
表 4-4-2 飲食運動自我效能分數分布表 飲食運動自我效能分數 人(%)
98.7 以下 27(73%)
98.7~147.26 10(27%)
147.26 以上 0(0%)
圖 4-4-1 實驗組與對照組飲食運動自我效能交叉點與差異顯著 3. 飲食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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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4-2 可知實驗組與對照組在「飲食行為」後後測計算交叉點與差異 顯著點,結果顯示兩組組內迴歸線交叉點為 15.68,表示若兩組前測值在
15.68 時,實驗組與對照組在「飲食行為」後後測得分差異為 0;若受詴者 前測值在 20.28 以上時,對照組後後測「飲食行為」將顯著高於實驗組;若 前測值在-2.80 以下時,則實驗組後後測「飲食行為」將顯著高於對照組;
若前測值介於-2.80 至 20.28 間,則表示實驗組與對照組的後後測得分並無 顯著差異。
由表 4-3-3 可知,實驗組「飲食行為」前測得分低於-2.80 分者 0 人(0%),
-2.80~20.28 分者有 5 人(13.5%),高於 20.28 分者有 32 人(86.5%)。根 據詹森-內曼法計算結果,13.5%前測分數介於-2.80~20.28 的受詴者,在實 驗組與對照組的後後測得分並無顯著差異。而前測高於 20.28 的 86.5%實驗 組後後測將顯著低於對照組。由以上結果顯示,本體重管理計畫介入對於 前測「飲食行為」較低的 86.5%受詴者具有良好的延宕效果。
表 4-4-3 飲食行為分數分布表
飲食行為分數 人(%)
-2.80 以下 0(0%)
-2.80~20.28 5(13.5%)
20.28 以上 32(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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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4-2 實驗組與對照組飲食行為分數交叉點與差異顯著點 4. 身體活動量
由表 4-4-4 可知,「身體活動量」符合組內迴歸同質考驗的假設(p>0.05), 表示迴歸斜率並無不同,可進行共變數分析。表 4-4-4 結果顯示在排除前測 影響因素後,實驗組與對照組後後測有顯著差異(F=4.369,p<0.05),表 示實驗組在體重管理計畫介入後,受詴者在「身體活動量」 後後測有顯著 不同。表 4-4-5 可知,實驗組「身體活動量」後後測調整帄均值為 1995.935;
對照組為 599.449。在控制「身體活動量」之前測後,實驗組與對照組有顯 著差異。意即介入結束一個月後,在控制前測成績下,實驗組身體活動量 依然高於對照組,且達顯著差異,獲得統計上的支持,表示體重管理計畫 介入對於「身體活動量」具有良好的延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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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表 4-4-6 可知,以類別區分身體活動量,實驗組後測高身體活動量 4 人(9.8%)、身體活動量足夠 19 人(46.3%)、身體活動量不足 14 人(34.1%);
對照組前測高身體活動量 0 人(0%)、身體活動量足夠 16 人(39%)、身 體活動量不足 25 人(61%),兩組無顯著差異(χ2=4.476,p>0.05)。
5. BMI
由表 4-4-4 可知,「BMI」符合組內迴歸同質考驗的假設(p>0.05),
表示迴歸斜率並無不同,可進行共變數分析。表 4-4-4 結果顯示在排除前測 影響因素後,實驗組與對照組後後測有顯著差異(F=16.364,p<0.001),
表示實驗組在體重管理計畫介入後,受詴者在「BMI」 後後測有顯著不同。
表 4-4-5 可知,實驗組「BMI」後後測調整帄均值為 24.695;對照組為 25.173。
在控制「BMI」之前測後,實驗組與對照組有顯著差異。意即介入結束一個 月後,在控制前測成績下,實驗組 BMI 低於對照組,且達顯著差異,獲得 統計上的支持,表示體重管理計畫介入對於「BMI」具有良好的延宕效果。
6. 體脂肪
由表 4-4-4 可知,「體脂肪」符合組內迴歸同質考驗的假設(p>0.05),
表示迴歸斜率並無不同,可」進行共變數分析。表 4-4-4 結果顯示在排除前 測影響因素後,實驗組與對照組後後測無顯著差異(F=0.078,p>0.05),
表示實驗組在體重管理計畫介入後,受詴者在「體脂肪」 後後測無顯著不 同。表 4-4-5 可知,實驗組「體脂肪」後後測調整帄均值為 32.391;對照組 為 32.135。在控制「體脂肪」之前測後,實驗組與對照組無顯著差異。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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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介入結束一個月後,在控制前測成績下,實驗組體脂肪雖高於對照組,
但未達顯著差異,表示體重管理計畫介入對於「體脂肪」依然看不出顯著 成效。
7. 腰圍
由表 4-4-4 可知,「腰圍」符合組內迴歸同質考驗的假設(p>0.05),
表示迴歸斜率並無不同,可進行共變數分析。表 4-4-4 結果顯示在排除前測 影響因素後,實驗組與對照組後後測有顯著差異(F=5.605,p<0.05),表 示實驗組在體重管理計畫介入後,受詴者在「腰圍」 後後測有顯著不同。
表 4-4-5 可知,實驗組「腰圍」後後測調整帄均值為 79.217;對照組為 81.17。
在控制「腰圍」之前測後,實驗組與對照組有顯著差異。意即介入結束一 個月後,在控制前測成績下,實驗組腰圍低於對照組,且達顯著差異,獲 得統計上的支持,表示體重管理計畫介入對於「腰圍」具有良好的延宕效 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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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4-6 實驗組、對照組後後測資料比較
題目 實驗組人數(%) 對照組人數(%) χ2
身體活動量 4.746 n.s.
高身體活動量 4(9.8) 0(0)
身體活動量足夠 19(46.3) 16(39)
身體活動量不足 14(34.1) 25(61)
n.s. p>.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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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討論
根據上述資料,以體重管理計畫的介入對實驗組學員在體重控制相關 因素之立即效果,除了體脂肪外,其他如體重控制信念、飲食運動自我效 能、飲食行為、身體活動量、BMI、腰圍皆有良好的成效。而在延宕效果的 部份,除了體脂肪外,也都有達到統計上的顯著,證明體重管理計畫對體 重相關因素的維持皆有良好的效果。
本研究對象共有37 位,經過三個月後,能有效維持BMI者共36 位
(97.3%)。由此看來,本研究對象不僅在體重管理計畫的前兩個月有良好的 減重效果,也在觀察的一個月裡有良好的維持效果。雖然體脂肪在數據上 看不到顯著效果,但腰圍在統計上顯著的下降也是體脂肪下降的指標,而 針對這次體脂肪的數據沒有達到顯著的原因,推測其原因是在測量工具體 脂肪計的計算方式,分母是BMI,而體脂肪是分子,當BMI下降,體脂肪也 下降時,在數據上尌比較難達到顯著,也證明體脂肪是在短時間內比較難 看到成效的一環。石井直方(2010)指出緩步行走1500步只有消耗8.5克的 體脂肪,而隨著運動強度的提高,肝醣的使用量會提升,但脂肪的使用卻 會下降。所以要有效的減少體脂肪,關鍵不在於運動的強度,乃在於長時 間運動的累積,以及在飲食中避免攝取不必要的熱量,才能達到減少體脂 肪的目的。也依此情形,再有機會作介入,在儀器上可以改換多點測量的 體脂肪測量夾,讓體脂肪的測量更精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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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統計結果,實驗組在體重控制信念、飲食運動自我效能、飲食行
根據統計結果,實驗組在體重控制信念、飲食運動自我效能、飲食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