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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學生對教師正向管教的現況看法

第五章 研究討論

第三節 高中學生對教師正向管教的現況看法

本節將針對高中學生在教師管教現況量表上的兩個分量表,即「對教 師一般管教現況」及「對正向管教實施現況看法」中的得分看法進行綜合 說明。

壹、高中學生對教師一般管教現況的看法情形

此量表的各題平均分數介於3.06-4.11之間,顯示高中學生對教師一般 管教現況看法有中上程度。

其中得分最高者為第2題「教師會用口頭糾正。」(M=4.11),得分 最低者為第5題「教師會要求同學公共服務(如打掃校園)。」(M=3.06)。

此量表是依據教育部2007年所公布的《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 辦法注意事項》的第22點的教師之一般管教措施所編制的題目,從結果得 知,有68.8%以上的高中生都曾經歷過這類的管教,表示教師除了體罰管 教外,也會使用非體罰的方式處理學生的問題行為,其中高中生犯錯時被 口頭糾正(96.5%)的比例最高、其次分別為靜坐反省或站立反省

(89.3%)、口頭道歉或書面反省(89.2%)、調整座位(88.6%)、電 話聯繫或通知父母到校(85.0%)、放學後留校輔導(76.7%)及公共服 務(68.8%)。

而黃馨儀(2001)指出管教是針對教學活動進行中,干擾教學或其他 教育活動順利進行之學生行為問題所進行的矯治措施,較偏重行為層面,

且多為立即、短暫的處理方式。

我們從一項以高雄市建國國小六年一班的31 名學生為調查對象的校 園管教問卷報告中指出,大多數學童可以接受教師的管教方式排行,口頭 糾正高居第一,相信只要好好開導,學生多半會聽。而站立反省、留校輔 導並列第二,調整坐位雖排名第三,不過贊成、反對和勉強接受的比例三 分天下。而對於口頭道歉或書面反省這兩項,也有很多學生反對,只有少 數人表示贊成或勉強接受。另外通知家長處理、和從事公共服務,也不大 受歡迎,可見,學生對於傷及自尊心的管教方式很不能接受(國語日報 2007.5.14)。

我們從國小學生可接受的管教措施及高中學生曾經歷那些管教措施 間,似乎結果有些相似。不管如何,我們可以發現自從立法通過禁止體罰 之後,教師對於學生的管教方式已經開始改變,教師漸漸能夠思考,如果 不體罰,那麼依照學生問題的嚴重程度不同,加以判斷採取那一種的一般 管教措施是可以收立即性、有效性的結果,甚至比起體罰,是可以傷害性 較少的管教措施。

研究者試著從校園教學活動中觀察發現,由於高中生的心智已較國中 小學生成熟,相對的自主性較高,體罰不見得能讓其心服口服,因此大多

數的教師最常使用口頭糾正來讓學生思考及反省自己錯誤的行為。另外,

站立反省或寫反省書的比例也很高,尤其是當學生在教室講話吵鬧干擾教 學活動或出現睡覺等行為;再者高中階段設置有生活輔導組,學校裡有輔 導教官及導師常會要求學生犯錯時要寫反省書。然而調整座位也常是導師 經常使用的班級經營策略,不見得是學生犯錯,當學生表現良好時也可以 挑選自己喜歡的座位,故當學生有不好的表現,有可能會以調換坐位的方 式(可能是學生不喜歡的位子)來讓學生隔離反省。目前高中生還未成年,

當學生犯錯嚴重時就可能會通知家長,這是一種親師溝通的技巧,目的是 希望藉由親師合作來輔導學生改善其不良或不適應的行為。就研究者在校 園的觀察,有部分老師會剝奪學生放學的權利,尤其當學生學習不良或犯 錯就要求學生留校輔導。至於公共服務各校作法不同,某些私立學校的作 法,如果學生有經常性的遲到或上課睡覺、講話被登記,就得在午休或放 學時間到校園公共服務,通常是打掃或資料整理等服務工作,並且在完成 工作後才可以抵記過。當然也有些學校會針對犯錯的同學,利用假日輔導 或假日公共服務來抵過,然而被罰公共服務的比例較低的原因,可能是教 師覺得麻煩要安排工作,甚至假日要到校輔導學生,因此,可能就會改採 其他方式的管教。

一般而言,教師管教會以學生犯錯的嚴重程度給予不同的管教措施,

其中最常使用的是口頭糾正,當問題嚴重時,導師才會與家長聯絡一同處 理,目的都是希望對學生的問題行為能有導正的功效,以期教育活動得以 順利發展的歷程。

貳、高中學生對正向管教實施現況看法的情形

此量表的各題平均分數介於3.00-3.77之間,顯示高中學生對教師一般 管教現況看法有中等程度。

其中得分最高者為第24題「學校會運用學生朝會、班會、全校性活動,

透過模範表揚、優良學生選拔,引導同學見賢思齊。」(M=3.77),其中 92.8%的高中生認同學校的作法。

由於此量表是參考教育部(2007)所公告之「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 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正面管教法(李美華譯,2006)

及相關研究所編製的題目,從結果得知(排除第19~21題的統計),已有 72.4%以上的高中學生認為學校會尊重並傾聽同學的意見。

對照在民國96年人本基金會的調查報告中發現,國中小學生普遍知道 體罰違法,其中有24.3%的學生曾經被處罰而覺得冤枉,當再詢問到『怎 麼辦』時,有50%的學生沒有回答。也就是說,國中小的學生對於教師體 罰,如被冤枉時,沒有合理管道來處理。事實上在高中其實是有申訴管道 的,但研究結果發現有77.5%的高中認為學校的申訴管道可讓學生反應教 師的不當管教,但仍有22.5%的學生覺得申訴管道沒有發生作用,因此,

如何讓申訴制度能夠落實,除了學校平日應於週會或課程上多加宣導之 外,也希望能夠於學校日與家長多做溝通,甚至能夠比照類似美國西維吉 尼亞州法對於學校中不得體罰的規定作法(Bauer, 1990),讓家長有權利 要求學校不接受體罰,甚至簽署不得體罰的書面資料,使家長能夠進一步 保障學生的人權與相關權益。

另外在研究結果中發現有82.7%以上的高中學生認為教師會使用正向 管教來輔導學生。其實認同教師會制定清楚的規則、會讓學生瞭解自己的 不當行為可能帶來的後果、管教前會讓學生說明及解釋、鼓勵犯錯學生改 變、對學生良好表現給予讚美、引導學生自我反省…等正向管教行為,顯 示在高中階段教師的正向管教實施現況已獲得普遍八成三以上的學生認 同。

另外,本量表有三題反向題經反向計分後的得分是較低,分別為第19 題「教師會因個人或少數人的錯誤而處罰全體學生。」(M=3.00)、第20 題「教師會因學生學習成就不佳而有差別待遇或歧視。」(M=3.15)及第 21題「教師仍會對學生以言語侮辱或施加肢體暴力,甚至其他任何形式的 體罰。」(M=3.39)。從平均得分上看到似乎在這三題上,高中生的反應 是中等程度的認同;但是從各題項反應上來說,高中生認為教師會連坐處 罰學生的佔68.0%;因學生學習不佳而會給予差別待遇或歧視的佔

60.3%;目前仍會對學生以言語侮辱或施加肢體暴力佔51.7%。如此看來 教師對學生在這三方面的正向管教仍顯不足,其中言語侮辱是非常負面的 管教,不僅傷害學生的心理,同時也顯現教師本身的情緒管理尚待加強。

至於高中生連坐處罰的原因,也許後續的研究者可再進一步的探究。

對照人本教育基金會民國98年的國中教育正常化問卷調查報告中指 出國中學生犯錯,被連坐體罰佔12.2%;學業不符合要求(含考試成績不 好、上課不專心、未交功課等)就體罰的佔51.9%;而教師仍會對學生言 語羞辱佔46.9%。因此不管是國中還是高中,教師因學生學業表現不良、

言語侮辱或連坐處罰的情況仍然普遍。

因此,在校園禁止體罰政策實施之後,除了教育行政單位應嚴格要求 學校及教師必須停止對學生體罰外,也應加強宣導正向管教的重要性,尤 其是當正向管教技巧是可以不必借用暴力和恐懼,就可以教導學生學習新 的、合宜的行為時。因此很期待教育行政機關、學校及家長繼續努力,讓 臺灣的零體罰能夠真正落實,而不再只是口號與理想。

第四節 在不同背景變項上的高中學生對教師正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