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一節 高中職學生背景變項的描述分析
壹、高中 職學生背景資料分析
本研究針對台東縣全縣八所高中職學校學生做隨機抽樣,共獲得有效樣本 963 份,以下就高中職學生個人背景資料如 4-1 所示,包括性別、年級、父母婚姻狀況、
家庭社經地位等分別說明如下:
一、性別:
男生人數為 478 人,佔 49.6%,女生人數為 485 人,佔 50.4%。
二、年級:
一年級 345 人,佔 35.8%;二年級 298 人,佔 30.9%,三年級 340 人,佔 33.2%,
顯示本研究各年級樣本數分佈平均。
三、父母婚姻狀況:
結婚並同居住人數為 720 人,佔 74.8%最多,其次為離婚,人數為 124 人,佔 12.9%;再其次為父母之一方已過世,人數為 64 人,佔 6.6%;父母分居的學 生人數為 37 人,佔 3.8%;父母之一方已再婚人數 18 人,佔 1.8%。
四、家庭社經地位:
高社經地位 111 人,佔 11.5%;中社經地位人數 279 人,佔 29%;低社經地位 573 人,佔 59.5%。由樣本的分佈顯示出台東縣高中職學生的家庭社經地位偏 向低社經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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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1 高中職學生背景資料分析表
項目 細目 人數 百分比%
男 478 49.6
性別
女 485 50.4
一 345 35.8
二 298 30.9
年級
三 340 33.2
結婚並共同居住 720 74.8
分居 37 3.8
離婚 124 12.9
父母之一方已過世 64 6.6
父母婚姻狀況
父母之一方已再婚 18 1.8
高社經地位 111 11.5
中社經地位 279 29
家庭社經地位
低社經地位 573 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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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台東縣 高中職學生網路偏差行為傾向分析
本研究之網路偏差行為傾向如表 4-6 所示,網路偏差行為傾向總量表共 49 題,
計分方式採用 Likert 五點計分,分數愈高表示學生愈可能發生網路偏差行為,總 量表得分平均數為 1.78(標準差 0.52),顯示台東縣高中職學生的網路偏差行為 總層面傾向不高,換言之;學生之網路使用行為傾向於符合網路倫理與規範的正 向行為。此研究結果和葉淑菁(2003)對國小學童及郭芳瑜(2001)針對全國師 院生的網路使用行為調查得到的結果相近。
在網路偏差行為傾向各分量層面上,網路不當言論傾向量表得分平均數為 1.38,有網路不當言論傾向者只有 2%,為所有網路偏差行為傾向分量層面最低,
顯示學生在網路能遵守網路禮儀,網路上發表之言論有所節制,網路言論方面的 行為傾向於正面,符合網路倫理行為,此結果與郭芳瑜(2001)針對全國師院生 之網路匿名言論調查結果相似。
在侵犯網路隱私權傾向量表得分平均數為 1.51,有侵犯網路隱私權傾向者只 有 3.5%,表示絕大多數學生具有網路隱私權的觀念,不會在網路上進行侵犯他人 網路隱私權的不當行為,此結果和葉淑菁(2003)對國小學童及郭芳瑜(2001)
針對全國師院生的網路隱私權調查研究結果相同,他們研究均得到學生在網路上 的表現大多不會侵犯他人隱私權,符合網路隱私權的規範。
網路色情行為傾向量表得分平均數為 1.47,有網路色情行為傾向者為 4.6%,
顯示高中職學生在網路色情行為傾向不明顯,林琬馨(2002)針對大學生的研究 指出有近八成的學生接觸過網路色情,但以「偶爾」與「很少」居多,且大部分 的學生是被動接觸到網路色情資訊,可見大學生的網路色情傾向不明顯,本研究 亦得到相似的結果。
上述層面的偏差行為傾向所佔的百分比相當低,表示學生在網路言論、網路 隱私權與網路色情行為上有正向的觀念與行為。相反的,在侵犯網路著作權傾向 量表得分平均數為 2.24;大多偏向正向的網路著作使用行為,國內相關研究亦得 到學生的網路著作權行為表現趨於正向(郭芳瑜,2001;葉淑菁 2003),但本研 究中有侵犯網路著作權傾向者佔 14.8%,顯示部分高中職學生網路著作權的觀念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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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薄弱,國內一些研究亦指出應加強網路著作權的觀念(陳怡伶,2006;魏彗娟 等,2007),可見網路使用者容易在方便與利益考量下在網路使用時侵犯他人著 作權。在網路成癮傾向量表得分平均數為 2.2,有網路成癮傾向者更佔 15.5%,此 結果與謝明達(2005)針對國中學生的調查有網路成癮傾向者約 16.4%的結果相 近,顯示學生在網路使用時間的管控上有問題,網路成癮傾向者日漸增加,這是 值得注意的現象。
表 4-6 台東縣高中職學生網路偏差行為傾向現況分析表
次數分配(%)
題數 完全不 符合
大多不 符合
部份 符合
大多 符合
完全 符合
平均數
(M)
標準差
(SD)
網路偏差行為總量 49 57.00 23.84 14.08 5.07 3.02 1.78 0.52 網路不當言論分量 10 72.58 35.19 5.73 1.41 0.51 1.38 0.49 侵犯網路隱私權分量 7 67.06 19.31 9.90 2.37 1.11 1.51 0.52 侵犯網路著作權分量 9 35.52 24.11 25.37 9.78 5.10 2.24 0.76 網路色情行為分量 11 72.11 15.06 8.17 2.68 1.95 1.47 0.7 網路成癮現象分量 12 37.72 25.50 21.25 9.13 6.41 2.2 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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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網路告訴同學網路上何處可以下載影片」,平均數為 2.45,28.4﹪的學生有此行為 傾向。推測此結果原因是高中職學生會以網路資料本就是共享與短期利益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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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S、MSN 等)告知他人色情網站的 網址或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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