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壬戌學制的內涵分析與實施
第四節 高等教育的發展
壹、高等教育階段的特色
民國十三年(1924)北洋政府教育部公佈〈國立大學條例〉,並廢除民國初 期頒佈的〈大學令〉及〈大學規程〉。重新制定大學教育中的有關制度和規定,
其主要內容如下:
一、國立大學校以教授高深學術,養成碩學閎材,應國家需要為宗旨。
二、國立大學分科為文、理、法、醫、農、工、商等科。國立大學校得設數科或
121林本,《世界各國師範教育制度》(臺北:臺灣開明書店, 1963 年),頁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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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設一科。各科分設各學系。
三、國立大學校招收高級中學畢業生,或具有同等資格者。修業年限四至六年。
課程得用選科制。學生修業完畢,試驗及格者,授以畢業證,稱某科學士。
四、國立大學校設大學院,大學畢業生及具有同等程度者入之,研究有成績者,
給予學位。
五、國立大學校應設各種專修科及學校推廣部。
六、國立大學校設校長一人,由教育總長聘任。設正教授、教授,由校長聘任,
並得延聘講師。
七、國立大學校設董事會,審議學校計畫、預算、決算,及其它重要事項;並設 評議會,評議學校內部組織、各項章程及其它重要事項。
八、國立大學校各系、各科及大學院各設主任一人,由正教授或教授兼任之。各 系、各科及大學院內各設立教授會,規劃本單位的課程及教學。
九、在新制高級中學未普遍設置前,國立大學校得暫設預科,招收舊制中學及初 級中學畢業生。
十、私立大學參照本條例辦理。122
從中可明確看出是以美國大學為藍本建設中國大學的傾向。這個時期,國立 大學設董事會、評議會、教授會,不再強求設立預科,各科分設各學系,課程採 用選科制,並建立起學士、碩士、博士三級學位制度等。關於美國大學模式的導 入, 已有了一些對其理念的思考與實踐。如在中國大學培養目標中引入了通識 教育(梅貽琦、張伯苓等一直堅持通識教育)大學職能拓展到服務社會(各大學 調整系科設置,增設了大批應用性強的新專業、新學科,如商科、農科類); 大 學管理體制及辦學模式的移植(郭秉文在東南大學設董事會、多管道籌措經費、
辦綜合性大學、設置主輔系、實行選課制等),均是對美國大學教育某種程度上 的再解讀、再應用。123
122曲士培,《中國大學教育發展史》(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 2006 年),頁 276-277。
123周谷平、朱紹英,〈美國大學模式在近代中國的導入〉,《河北師範大學學報》(教育科學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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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以林表示,綜觀大學學制的演變過程,主要有以下三點變革:
一、大學預科逐年縮短並取消
「壬子癸丑學制」規定預科修業年限為三年,原因是近代大學在早期設置預 科的因素是中等教育的發展落後高等教育所致。中學畢業生程度太低,而且各地 教學水準參差不齊。因此各大學不得不分設預科,進行補習。新學制將中等教育 定為六年,同時嚴定大學入學標準,為了提高教學效率,於是逐步取消大學預科 的設置。
二、放寬大學專業設置的限制
民國初期大學分科限制相當繁瑣,學生一入校即確定了今後的學業方向,不 利於學生個性的發展。新學制規定設單科的學校,也可以稱做某科大學,並仿照 美國大學採取學系和選科制。各大學可以依據本校師資狀況和當地社會需要,自 由增減專業,學生在選擇專業方面也有較大的餘地。
三、提高高等專門學校和高等師範學校的教學水準
「壬子癸丑學制」的專門學校程度較大學低一年,高等師範低二年。而新學 制則規定,專門學校和高等師範學校入學資格同大學一樣。專門學校修業四年的 學生可享受大學四年制本科畢業生待遇;高等師範學校畢業生可以同等學力入大 學研究院深造。這一規定,意味著大學和高師高專的差距正逐漸消失。124
總而言之,民國時期大學制度的形成,有賴於政府能夠重視高等教育,並且 以訂定相關法律的方式調整教育關係,確立教育權利義務、規範教育活動,並適 時加以修正,這一點值得肯定。
貳、高等教育的發展狀況
新學制放寬設立大學的限制後,一時之間專門學校紛紛改稱大學,私立大學 亦大幅度增加。據統計,民國元年至民國五年(1912-1916),全國高等院校總數
第 6 卷第 4 期(2004 年 7 月),頁 22-23。
124金以林,《近代中國大學研究》(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 2000 年),頁 4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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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停辦,以致逐年減少,自九年至十四年(1920-1925)由 76 所減為 58 所。學 生數因資料不全,無法推測,然而自畢業生數來看,則呈現逐年上升趨勢,又以 民國十五年增加最多,自民國五年至十五年(1916-1926),增加約一倍。125
參、師範大學的變革
「壬戌學制」將高等師範學校升格為師範大學,或與普通大學合併成為大學 教育系科,全國最初獨立設置的 7 所高等師範學校,除了北京高師於民國十二年
(1923)升格為北京師範大學、北京女高師於民國十三年(1924)升格為女子師 範大學,之後與北京師範大學合併為一所學校外,其餘相繼併入或改為綜合性大 學:南京高等師範學校併入東南大學,武昌高等師範學校改為武昌師範大學,於 民國十三年(1924)11 月又改為國立武昌大學;廣州高等師範學校與廣東法科 大學合併,改為國立廣東大學;成都高等師範學校改為成都師範大學,後又併入 成都大學;瀋陽高等師範學校改為東北大學。師範專修科也由附設在高等師範學 校改為附設於普通大學教育科,甚至附設於中等師範或高中。全國的絕大多數中 等學校師資只能由各省市大學的教育學院和教育系來培養,由於賦予普通大學以 培養中等師資的權責,課程設置由各校自定,缺乏統一的宏觀控制,加上許多大 學在中等師資培養的問題上,對培養目標不夠明確,對教育課程不夠重視,因此 導致高等師範教育品質的嚴重下滑。126
造成上述高等師範教育改變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改大思潮」的直接 影響。在學制改革前關於師範教育的爭論中,一部分人持有將高等師範學校合併 於普通大學或直接改為普通大學的主張,其核心觀點是認為高師所開設的課程除 加了一個教育學科外,與大學無異而程度又不及大學,故可仿照美國的模式,將 高師作為大學的一個科或改稱大學,提高學生的專門知識。其次是整個高等教育 設置計畫沒有落實,爭於建立普通大學的影響。民初制定高等教育體制時,曾把
125鄭世興,《中國現代教育史》,頁 146。
126張豔豔,《從近代學制看我國師範教育體制的確立與發展》,頁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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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分為若干大學區,每區設大學一所。但由於戰亂、財政不支等多方面因素的 影響,不少計畫中的大學沒有建立。與此同時,在這些大學區中的國立高等師範 學校卻在一定程度上發展成該地區教育、學術和文化的中心,實際上發揮著大學 的教育功能,這就使得在財力、人力等條件尚未具備卻要急於建成大學,而高師 又可改為大學或併入大學的情況下,一些地區不惜犧牲已具有一定規模的高等師 範學校,以高師改建大學或以高師充實大學。最後這種盲目升格的結果,使得全 國獨立的高等師範教育機構驟然減少,打亂了民國初年對全國高師的通盤布局,
影響了全國有計劃地培養中等學校師資的工作。127根據民國十九年(1930)的統 計,當時中等學校教師,師範大學畢業者只占 4.39%,高等師範學校畢業者只占 11.42%,二者合計不到 16%,其餘 80%以上的中學教師都沒有受過教育專業的 訓練,這便直接影響了中小學教育的發展。如圖 4-2:
圖 4-2 十九年度各省市中等學校教員資格百分比
資料來源:改編自《第一次中國教育年鑑》,4 冊,丁編,教育統計,頁 90。
127崔運武,《中國師範教育史》,頁 9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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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僅僅是問題的一面,應該指出的是,大學改變了過去從不過問教育科學 和普通教育的局面:一方面它透過各種形式,例如設師資訓練班、師資專修科、
第二部等,直接、間接地幫助培養中學師資,具有了過去所沒有的師範功能;另 一方面,各種新教育學說的引進、各種新教法的爭相試驗、各種教育觀點的論辯、
各種新教材的編撰,使教育界呈現出前所未有的活潑景象。正由於普通大學直接 參與了研究教育科學和培養師資的工作,新學制頒佈後,我國高等師範教育的內 涵和以前有了不同,此種制度設計直到民國二十七年(1938),國民政府為加強 對師範教育的建設,規定大量發展獨立的師範學院,並統一收歸國立為止。128
總而言之,新學制實施後,美國的一些高等教育思想逐漸被引進,例如通識 教育、教授治校、科學研究等,促進了我國高等教育的快速發展。時至今日,某 些教育思想和辦學制度仍存在於現在的大學教育中。
128霍益萍,《近代中國的高等教育》(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 1999 年),頁 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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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壬戌學制」的影響與歷史意義
民國十七年國民政府北伐統一全國後,基本上沿用了十一年新學制 6-3-3-4 的結構,但針對教育原則、中等教育及師範教育等做出重大修改,以後又有幾次 局部變動。由於新學制借鑑了當時美國的學制,如何不僅止於主觀的借用,而能 擇取教育方式的合理精神,是不容忽視的大事。原因分述如下:
第一節 〈戊辰學制〉的改革內容
首先說明國民政府所通過〈整理中華民國學校系統案〉的內容,亦稱〈戊辰 學制〉,接著探究「戊辰學制」在各個主要教育階段所出現的重要變化:
首先說明國民政府所通過〈整理中華民國學校系統案〉的內容,亦稱〈戊辰 學制〉,接著探究「戊辰學制」在各個主要教育階段所出現的重要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