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高級中學發展特色課程之探討
本節主要敘述高級中學發展特色課程之探討,首先提出「特色課程的基本概 念」,接著藉由「學校本位課程發展方式」來說明特色課程的發展方式,最後針對
「高級中學推動特色課程的困境」作說明,以建構出本節所欲探討文獻的內涵。
壹、特色課程的基本概念
我國學校發展特色課程有不同的時代背景及政策脈絡,而特色課程的意涵也 有不同的解釋,因此,為釐清特色課程的基本概念,以下針對「特色課程的意義」、
「特色課程的特性」以及「我國特色課程發展的情形」作說明:
一、特色課程的意義
近年來,隨著教育的改革與創新,學校特色的經營重視教育資源效益與教育 行銷作用,發展特色課程可謂是學校「品牌」的經營,以及教育「品質」精進的 關鍵(洪詠善,2013)。未來的 107 課綱最大的改變是降低必修學分,增加選修,
增加學生實作的比例,可以讓學習更深刻、多元,這些都需要教師做更多的翻轉,
世界潮流走向主題式教學,融合跨領域知識,讓學生在學習過程中,自由組合所 知道的知識(吳思華,2015)。許多教學研究的文獻公認以學生學習為中心的教學,
是最能反映學生多元化的教學方式,然而在以學生學習為中心的教學設計下,教 師是要站在「助學者」的角色來適時適所地幫助學生,因此要做到學生學習中心 的教學,有三方面的改變是必須的:改變學生學習方式、改變學習成效評量方式、
教師角色的改變(史美瑤,2012)。因此,學校要發展特色課程須以其獨特的情境 及文化為基礎,以學生需求為考量,改變傳統教學方法,特色課程具有學校本位 課程的精神。以下針對特色課程的意義,整理國內學者的解釋,分別闡述如下:
曾坤輝(2007)認為特色課程是學校依據課程法制層面、社區特性、家長期 望、兒童需要、學校資源條件及教師專長等,經過校長課程領導,並透過學校發 展條件的分析,由下而上共識凝聚,結合全體教職員工和社區資源,所審慎規畫 出具有學校特色的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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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玉珊(2008)提出特色課程必須是全體教師有明確的願景及共識,集合整 體的創意與智慧,在學校特有的環境、設施,以及教育的形式內容下,所共同努 力、精心策畫,考量整體性、延續性,反映社會正義,實現教育機會均等的理想 課程。
范信賢(2010)指出特色課程是協作對話、批判反省、行動實踐的連續動態 過程,如此得以將社區資本轉化為課程資本,落實教學創新。
林志成、林仁煥及田育昆(2011)則認為特色課程是學校充分利用學校及社 區資源,凝聚學校利害關係人的教育共識,考量學生的需求,兼顧教育目標之達 成、學生潛能之發揮、公平正義之維護、永續經營發展的原則,發展出具有教育 價值性、在地文化性、創意特殊性及市場競爭性的課程。
綜上所述,特色課程指的是在教育法規與課程綱要的架構下,學校運用校內 外資源,考量學生之能力與需求,結合社區、家長、學生、學校行政人員與教師 等意見,精心規畫出具有優良品質,並有整體性及延續性,經由學校教師所發展 設計並經核定實施的課程。
二、特色課程的特性
特色課程是學校依據自身情境,考量時代需求,展現出學校的獨特性及提升 教育品質的校本課程,而從課程發展的角度,特色課程應包含下列幾項特性(陳 偉泓,2008;林志成等,2011;鄭新輝等,2012):
(一)創新性:特色課程應是以學校所在地的社區環境資源,做為規劃設計課程 的立基點與課程發展元素,並善用藍海策略、紫牛理論等原則,發揮學校內外部 資源的效益,進而產生課程的附加價值,換言之,特色課程的內容之創新,即是 透過新的價值思維所產生出來的結果。因此,特色課程須以課程的獨特、精緻、
卓越為目標。
(二)優異性:強調課程發展、實施歷程與成果合於教育規準的優良品質,學校 是學生個體成長學習的重要場所。學校進行的特色課程活動應要符合自願性、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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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性與價值性的概念,以教育目標為依據,以教育本質為依歸。另外,特色課程 的目標也應符合正向的教育意義,使學生產生有意義的學習,如此更能激勵學生 潛能。
(三)綜觀性:特色課程發展以學校經營為中心,以學生學習為主軸,結合諸多 教育利害關係人共同經營的工作,雖然特色課程的發展無固定的模式,但學校特 色課程發展的歷程仍有諸多因素需要加以考量,例如:課程要注意到銜接性、順 序性、連續性等結構原則;課程方案要融入多元社區資源,以展現特色課程在地 化價值;學校組織成員要適時賦權增能,以增進團體課程發展動力;課程回饋評 鑑機制要具體落實,以做為課程計畫修正之參考等因素。
(四)延續性:強調課程是學校永續發展而非一次性的課程,且應以適性教育的 理念實現人才培育的目標,而特色課程便是在持續不斷的回饋修正歷程中發展,
為顧及學校永續發展,特色課程應訂定短、中、長期的課程發展計畫,並非片面 式或即興式的課程。
(五)普及性:強調該課程能讓所有學生或多數學生所享有,兼顧公平正義,學 校特色發展除了培育菁英人才之外,更重要的是透過學校的優勢條件,照顧到弱 勢學生的學習機會,使每一位學生都能充分發展潛能。
綜上所述,特色課程的特性包含創新性、優異性、綜觀性、延續性及普及性,
也就是須凝聚學校所有利害關係人的教育共識,匯集學校教育人員的集體智慧與 創意,考量學生的學習需求與潛能發揮,組織課程、進行教材教法的創新,並整 合課程資源,發揮最佳效益,以經營學校品牌並達成教育目標,在兼顧公平正義、
永續經營之原則下所發展出具學校在地特色的課程。
三、我國特色課程發展的情形
世界主要國家為增進國家競爭力及提升國民教育素質,採用多元入學的方 式,促進學生多元潛能之發展,在多元的招生制度下,發展出具有特色的學校,
如美國的磁石學校及英國的學科重點中學,尤其重視在特色課程上的規劃,以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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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校教育品質與達成培育人才的目標。
我國發展校本特色課程的政策主要為 2000 年中小學的九年一貫課程政策,依 教育部公布之《國民教育階段九年一貫課程總綱綱要》、《九年一貫課程暫行綱要》
與《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國民中小學應成立「課程發展委員會」及「各 學習領域課程小組」,規劃學校總體課程(薛雅慈,2012)。中小學課程的領域學 習節數中有彈性學習節數的規劃,即是除了各「領域學習節數」有許多彈性留給 各校自主規畫課程,「彈性學習節數」更可由學校自行規畫辦理全校性和全年級的 活動,以及執行依學校特色設計的課程或活動,如此可知九年一貫課程中展現了 以學校為本位的課程發展理念,激發學生學習及增進學校獨特性與能見度。
我國於 2006 年修訂《教育基本法》,第八條明定家長可為其子女的最佳福祉,
依法律選擇受教育之方式、內容等,故學校已不能關起門來辦教育,打造一所具 有效能的特色學校或優質學校,才能達到教育目標(吳美慧、徐昀霖,2009)。 2014 年正式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教育部規劃與啟動七大面向以及 29 個 方案,其中在「優質化與均質化」面向中,強調促進高中職學校特色發展,鼓勵 學校發展特色課程,因此,協助學校規劃與實施「特色課程」成為十二年國教的 重要政策。從高中職優質化與均質化的角度,鼓勵學校發展「特色課程」是落實 各校皆有亮點的目標,此為學校本位特色課程;從入學方式的角度,「特色課程」
是學校辦理特色招生時在課程與教學方面的實施之實質內涵,此為特色招生之特 色課程(教育部,2012)。因此,高中職學校的特色課程可區分為學校本位之特色 課程及特色招生之特色課程兩類。
學校發展特色課程是以其文化與獨特情境為基礎,因此,特色課程具有「學 校本位課程」(school-based curriculum)之精神(教育部,2012)。也就是當高 中職充分利用校內外資源,以學校教育目標及學生需求為主軸,以學校教育人員 為主體,以學校情境為基礎,經過規劃、設計、實施與評鑑的過程,所發展出來 的學校課程,即屬於校本特色課程。以十二年國教之特色招生之觀點,高中職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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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政府教育局公布的「新北市高中高職旗艦計畫」,顯見中央政府提倡特色課程 的同時,地方政府也不斷倡導學校特色課程的發展,而上述政策內涵有關特色課 程的部份如下:
(一)教育部「高中優質化輔助方案」
根據教育部「高中優質化輔助方案」所揭示,此方案之目標有以下四項(教 育部,2014):
1.促發高中學校團隊精進能量,協助各高中優質化及特色發展。
2.落實高中適性揚才之教育目的,培養學生核心素養。
3.強化特色領航學校之標竿角色,帶動區域高中教育品質之提升。
4.均衡各地高中教育發展,提高國中畢業生就近入學及免試入學比率,穩固推動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
「高中優質化輔助方案」總共分為三個期程:第一期程為基礎發展階段;第 二期程為焦點創新階段;第三期程為特色領航階段。辦理原則為全面優質、區域
「高中優質化輔助方案」總共分為三個期程:第一期程為基礎發展階段;第 二期程為焦點創新階段;第三期程為特色領航階段。辦理原則為全面優質、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