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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後原因分析

在文檔中 中 華 大 學 (頁 34-37)

第二章 文獻回顧

2.3 落後原因分析

營建產業有著冗長的生命週期,若整體環境變遷太大,往往會影

響專案的執行,而BOT案用於政府公共建設,所以執行的順利與否將 關係到全國人民的福祉,當BOT案在各個階段所發生的問題,若不即 時處理,將會對整個專案造成影響,甚至造成專案的落後,品質或成 本都可能造成不等的影響。本研究回顧相關文獻的落後問題,整理如 下:

一、 陳福全[18]將造成落後的原因依階段列出,規劃階段問題有遴選 合適顧問公司有其困難、投資規模之決定不易、土地權利金缺乏 彈性、限制外資比例已無必要性;甄審作業階段問題有甄審委員 會組員之異動很難掌控、甄審標準很難客觀訂定;協商階段問題 有協商與議約仍應有其差異、協商機制適用時機之決定不一;議 約及簽約階段問題有三方契約備受質疑、強制收買合理性。

二、 葉德建[19]由於 BOT 模式在國內推動成功的案例並不多,因此,

政府部門的公務人員對於以 BOT 模式由民間參與投資公共建設 或大型土地開發之價值,未有充分認知並對 BOT 的運作過程不 是很瞭解,所以,公部門在執行推動 BOT 時必須要事先做好完 整規劃並加強溝通與認知,以尋求共識始能排除許多阻力與障 礙。

三、 詹益焜[20]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在國內風行是近幾年的事,特別是 高鐵採 BOT 方式推動後,國人才有較深刻之體認,惟在執行過 程中仍存在一些問題,這些問題從高鐵及中正機場捷運案所經歷 的風風雨雨,多少即可看出一些端倪,而這些確實值得我們詳加 檢視,並且在未來推動執行 BOT 時,應妥善加以解決,這些主 要的問題列有公務員心態保守、政府之決心不足、行政程序過於

繁瑣、土地取得不易、民間對政府之信賴度不夠、牽涉單位太多 不易形成共識。

四、 余德銓[21]談到由各已開發及開發中國家實施 BOT 專案的經驗 中,經常遭遇到落後原因有:

1. 合作的公私部門彼此信任不夠,加上立場不同,長導致誤解而影響 工程進度。

2. 私部門欠缺 BOT 專業人員:BOT 經理人才養成不易實施,且 BOT 的計畫主管人才很少,有經驗者又不樂於傳授成套措施及經驗所 致。

3. 無法整合利益衝突:BOT 屬高難度計畫,須透過極其複雜的風險 分配,而每一關係人需確保其風險降到最低,因而利益衝突難以整 合。

4. BOT 計畫牽涉關係人頗多,經常出現協調不夠,擅自變更決定而 發生危機產生所謂之「颱風現象」。

五、 財團法人台灣營建研究院所做的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國際案例分 析研究報告中提到國內案例[22]的執行造成落後的問題有:

1. 交通建設類:公共交通建設自償率偏低、履約保證金訂定無一套通 則規範。

2. 觀光遊憩設施:經濟不景氣,BOT 案招商不易、現行機制無法有 效協助民間廠商取得融資、辦理「可行性評估與先期規劃」作業時 間冗長耗時、有政策壓力。

3. 文教建設:促進主辦機關積極採用民間參與模式、提高民間參與案 件的成功機會、加強政府機關的執行立。

六、 詹春瑩[23]談到針對招商階段造成時程落後的原因如下所列:

1. 先期計畫書:投資報酬率低、投資設限嚴苛、無招商顧問協助、備 標時間不足、財務可行性不切實際、開發權利金及經營權權利金 等。

2. 土地取得與租金:用地交付或土地租金繳納金額因審慎評估考量,

避免因此問題造成無法如期取得用地。

3. 風險性:所遭遇的風險性包含環評風險、法令風險、政治風險、政 策風險等。

4. 融資議題:政府得協助民間機構辦理相關融資等優惠貸款措施。

5. 政經情勢影響:因生命週期長,希望有明確的法律保障,不受政治 環境的影響,並有完善之法令保障權益。

6. 經濟不景氣:市場景氣好壞將影響民間機構投資意願。

7. 缺乏同質案件市場總量管制:需針對市場需求做案件之總量管制,

避免同性質專案競爭。

8. 甄審公平性:注意甄審的公平性,避免不當的事件發生。

9. 跨部會協商:相關部會需積極協商,建立良好關係,提升時程效率。

10. 行銷手法:公部門行銷手法不完善,未將正確的資訊傳達給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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