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三節 不同背景變項的學前教師應具備融合教育專業知能之差異分析
本研究之背景變項共有年齡、任職公私立幼稚園教師、有無兼任行政工作、
任教不同區域、學前教育教學年資、是否具有特殊教育師資相關資格、三年內是 否參加特殊教育相關研習等七項。本節將就各背景變項加以分析如下。
一、不同年齡之學前教師應具備融合教育專業知能分析
本研究以不同年齡為自變項,區分為「畢業-30 歲以下」、「31-40 歲」、「41-50 歲」、「51 歲以上」;以「整體教師應具備專業知能」、「融合教育知識」、「課 程設計與教學策略」、「環境規劃與教室管理」、「家庭支援與合作」、「行政 工作」、「專業成長」各層面為依變項,就其平均數、標準差進行單因子變異數 分析,以了解不同年齡的學前教師其整體應具備融合教育專業知能及應具備專業 知能各分層的差異情形。由表4-4 可知,不同年齡之學前教師在「整體應具備融合 教育專業知能」的平均數高低依序為「30 歲以下」、「41-50 歲」、「31-40 歲」、
「51 歲以上」,經過F檢定的結果,課程設計與教學策略、環境規劃與教室管理 達到.05 的顯著水準,經過雪費法進行事後比較,在課程設計與教學策略層面「31-40 歲」明顯高於「51 歲以上」,就本研究結果探究其原因「31-40 歲」的學前教師,
正值青壯時期,本著教育的熱誠而想更精益求精,增強本身的融合教育專業知能,
所以「31-40 歲」的學前教師認為在課程設計與教學策略方面,更應具備融合教育 專業知能需求,在環境規劃與教室管理在單因子變異分析「31-40 歲」和「51 歲 以上」雖有達顯著水準,但經過雪費法進行事後比較並無顯著,因為雪費法對於 組別間的差異較嚴謹,亦言之不同年齡之學前融合教師在「整體應具備專業知能」
上兩個層面有顯著差異。其分析摘要見表4-4所列。
表4-4 不同年齡之學前教師應具備融合教育專業知能的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二、不同公立或私立幼稚園之學前教師應具備融合教育專業知
援與合作方面認為更應具備此方面的專業知能。
另從專業知能需求各分層面而言,有無兼任行政工作的學前教師專業知能需 求各分層上無顯著不同,亦即表示有無兼任行政工作的學前教師在專業知能需求 各分層沒有顯著不同。
綜合以上分析結果可知,有無兼任行政工作的幼稚園教師在整體專業知能需 求及各分層面上皆無顯著不同。假設2-3有無兼任行政工作的學前教師應具備融合 教育的專業知能是有差異,未獲得支持。
四、不同任教區域的學前教師應具備融合教育專業知能分析
本研究以屏東縣視導區區分學前教師任教區域為自變項,區分為「屏北 區」、「屏中區」、「屏南區」;以「整體教師應具備專業知能」、「融合教育 知識」、「課程設計與教學策略」、「環境規劃與教室管理」、「家庭支援與合 作」、「行政工作」、「專業成長」各層面為依變項,就其平均數、標準差進行 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以了解視導區的學前任教區域不同的學前教師其整體應具備 專業知能及應具備專業知能各分層的差異情形。由表4-7 可知,不同任教區域之學 前教師在「整體應具備專業知能」的平均數高低依序為「屏北區」、「屏中區」、
「屏南區」,經過F 檢定的結果,並未達到.05 的顯著水準,亦即表示不同任教區 域之學前教師在「整體應具備專業知能」上沒有顯著差異。
就教師應具備專業知能各分層而言,不同任教區域之學前教師,在應具備專 業知能中的六個分層面,經過F 檢定的結果,在各分層並未達到.05 的顯著水準,
亦即表示不同任教區域的學前教師在應具備專業知能各分層上均沒有顯著不同。
綜合以上分析結果可知,依視導區所區分的學前教師在整體應具備專業知 能及各分層上均無顯著不同。所以假設2-4:不同「任教區域」的學前教師應具備 的專業知能各層面有差異,是不成立的。其分析摘要見表4-7所列
表4-7 不同任教區域之學前教師應具備融合教育專業知能的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五、不同學前教育教學年資的學前教師應具備融合教育專業知 能分析
本研究以不同學前教育教學年資為自變項,區分為「5 年以下」、「6 -10年」、
「11-15年」、「16 年以上」;以「整體教師應具備專業知能」、「融合教育知識」、
「課程設計與教學策略」、「環境規劃與教室管理」、「家庭支援與合作」、「行 政工作」、「專業成長」各層面為依變項,就其平均數、標準差進行單因子變異 數分析,以了解不同學前教育教學年資的學前教師其整體應具備融合教育專業知 能及應具備融合教育專業知能各分層的差異情形。由表4-8 可知,不同學前教師教 學年資在「整體應具備專業知能」的平均數高低依序為「5年以下」「11 -15 年」
「6-10 年」「16 年以上」,但經過F檢定的結果,並未達到.05 的顯著水準,亦即 表示不同教學年資之學前教師在「整體應具備專業知能」上沒有顯著差異。
就教師應具備融合教育專業知能各分層而言,不同學前教育教學年資之學前 教師在應具備專業知能中的六個分層面,經過F 檢定的結果,並未達到.05 的顯著 水準,亦即表示不同學前教育教學年資之學前教師在應具備專業知能各分層上沒 有顯著不同。
綜合以上分析結果可知,不同學前教育教學年資之學前教師在整體應具備專 業知能及各分層上皆無顯著不同。假設2-5 不同「學前教育任教年資」的學前教師 應具備的專業知能是否有顯著差異?未獲得支持。其分析摘要見表4-8所列
表4-8 不同學前教育任教年資之學前教師應具備融合教育專業知能的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六、 是否具有特殊教育師資相關資格的學前教師應具備融合
教師在學前教師應具備專業知能各分層面上沒有顯著不同就本研究結果探究其原 因,具備特殊教育相關資格學前教師樣本數為37人,較難以之推論有無特教背景 者對應具備融合教育專業知能的差異性。綜合以上分析結果可知,有或沒有具有 特殊教育師資相關資格在各分層面上皆無顯著不同。假設2-6:是否具有特殊教育 師資相關資格的學前教師應具備的專業知能各層面有差異,並未獲得支持。
七、三年內是否有參加特殊教育相關研習的學前教師應具備的 專業知能是否有顯著差異?
本研究以三年內是否有參加特殊教育相關研習為自變項,區分為「沒有參加 特殊教育相關研習」、「有參加特殊教育相關研習」;以「整體教師應具備專業 知能」、「融合教育知識」、「課程設計與教學策略」、「環境規劃與教室管理」、
「家庭支援與合作」、「行政工作」、「專業成長」各層面為依變項,就其平均 數、標準差進行t考驗,以了解有無參加特殊教育相關研習的學前教師其整體應具 備專業知能及應具備專業知能各分層的差異情形。由表4-10 可知,學前教師應具 備專業知能在整體層面及各分層面上,三年內是否有參加特殊教育相關研習的幼 稚園教師的平均數,經過t考驗的結果,並無顯著不同,就本研究推論其原因,特 殊教育研習諸多針對理論方面的研討,應在理論之外增加教學觀摩或實務探討的 層面,或輔導教師進行行動研究,改進教學現場發生的問題,才是正本清源的方 法。亦即表示在三年內有無參加特殊教育相關研習的學前教師在整體層面及各分 層面上無顯著不同。
綜合以上分析結果可知,三年內有無參加特殊教育相關研習的學前教師,在 整體專業需求及其他各分層均無顯著差異。假設2-7三年內是否有參加特殊教育相 關研習的學前教師應具備的融合教育專業知能有差異,未獲得支持,其分析摘要 見表4-10所列
表4-10 三年內是否有參加特殊教育相關研習之學前教師應具備融合教育專業知能的t考驗分析
應具備專業知能 特殊教育相關研習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t值
沒有 148 195.82 20.85
整體層面
有 189 197.34 18.79
-.69
沒有 148 39.21 4.49
融合教育知識
有 189 39.90 4.25
-1.44
沒有 148 49.72 5.77
課程設計與教學策略
有 189 50.10 5.35
-.62
沒有 148 25.09 3.07
環境規劃與教室管理
有 189 24.84 2.87
.78
沒有 148 32.68 3.83
家庭支援與合作
有 189 32.56 3.44
.30
沒有 148 35.13 4.49
行政工作
有 189 35.62 4.00
-1.05
沒有 148 13.99 1.87
專業成長
有 189 14.32 1.77
-1.62
N= 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