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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背景變項於教師自我效能上之差異情形

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第二節 不同背景變項於教師自我效能上之差異情形

本節旨在探討教師個人變項、學校背景變項在教師自我效能上的差異情形。

教師個人變項包括性別、任教年資、最高學歷、專業背景。學校背景變項則為學 校規模、任教班別。分析說明如下:

一、教師個人變項在整體與各向度教師自我效能之差異分析

(一)「性別」在整體與各向度教師自我效能上之差異分析

不同性別的國小特教班教師在整體與各向度教師自我效能的變異數差異摘 要如表 4-5 所示,不同性別的國小特教班教師在整體與各向度教師自我效能描述 統計如表 4-6 所示。

表 4-5 不同性別教師在自我效能上的變異數差異摘要表

平方和 自由度

平均 平方和

F 檢定 顯著性

整體教師 自我效能

組間 .01 1 .01 .07 .80 組內 23.60 259 .10

總和 23.61 260

個人教學 自我效能

組間 .03 1 .03 .26 .61 組內 31.70 259 .12

總和 31.73 260

一般教學 自我效能

組間 .00 1 .00 .01 .95 組內 29.72 259 .12

總和 29.72 260

根據表 4-5 可知,整體教師自我效能方面,F=.07,p=.80,未達顯著水準;

個人教學自我效能方面,F=.26,p=.61,未達顯著水準;一般教學自我效能方面,

F=.06,p=.95,未達顯著水準。故本研究假設 1-1 未獲得觀察資料的支持,不宜 過度推論。

表 4-6 不同性別教師在自我效能上描述統計摘要表

性別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整體教師自我效能

男 41 2.78 .26 女 220 2.78 .31 總和 261 2.79 .30

個人教學自我效能

男 41 2.90 .29 女 220 2.93 .36 總和 261 2.92 .35

一般教學自我效能

男 41 2.66 .32 女 220 2.65 .34 總和 261 2.66 .34

根據上表,整體教師自我效能方面,男性平均數為 2.78,標準差為.26;女性 平均數為 2.79,標準差為.31。

個人教學自我效能方面,男性平均數為 2.90,標準差為.29;女性平均數為 2.93,標準差為.36。

一般教學自我效能方面,男性平均數為 2.66,標準差為.32;女性平均數為 2.65,標準差為.34。

考驗結果,性別與整體及各向度教師自我效能均未達顯著水準。

(二)「最高學歷」在整體與各向度教師自我效能上之差異分析

不同最高學歷的國小特教班教師在整體與各向度教師自我效能的變異數差 異摘要如表 4-7 所示,不同最高學歷的國小特教班教師在整體與各向度教師自我 效能描述統計如表 4-8 所示。

表 4-7 不同最高學歷教師在自我效能上的變異數差異摘要表

平方和 自由度

平均 平方和

F 檢定 顯著性

整體教師 自我效能

組間 .12 2 .06 .66 .52 組內 23.48 258 .09

總和 23.60 260

個人教學 自我效能

組間 .09 2 .05 .39 .68 組內 31.63 258 .12

總和 31.73 260

一般教學 自我效能

組間 .38 2 .19 1.67 .19 組內 29.34 258 .11

總和 29.72 260

根據表 4-7,在整體教師自我效能方面,F=.66,p=.52,未達顯著水準;在個 人教學自我效能方面,F=.39,p=.68,未達顯著水準;在一般教學自我效能方面,

F=1.67,p=.19,未達顯著水準。

表 4-8 不同最高學歷教師在自我效能上的描述統計摘要表

最高學歷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整體教師 自我效能

研究所 63 2.79 .37 大專院校 192 2.78 .28 專科 6 2.93 .18 總和 261 2.79 .30

個人教學 自我效能

研究所 63 2.96 .43 大專院校 192 2.91 .32 專科 6 2.96 .19 總和 261 2.92 .35

一般教學 自我效能

研究所 63 2.63 .37 大專院校 192 2.65 .33 專科 6 2.90 .29 總和 261 2.66 .34

根據上表,整體教師自我效能方面,研究所平均數為 2.79,標準差為.37;大 專院校平均數為 2.78,標準差為.28;專科平均數為 2.93,標準差為.18。

個人教學自我效能方面,研究所平均數為 2.96,標準差為.43;大專院校平均 數為 2.91,標準差為.32;專科平均數為 2.96,標準差為.19。

一般教學自我效能方面,研究所平均數為 2.63,標準差為.37;大專院校平均 數為 2.65,標準差為.33;專科平均數為 2.90,標準差為.29。

考驗結果,最高學歷與整體及各向度教師自我效能均未達顯著水準。

(三)「任教年資」在整體與各向度教師自我效能上之差異分析

不同任教年資的國小特教班教師在整體與各向度教師自我效能的變異數差 異摘要如表 4-9 所示,不同任教年資的國小特教班教師在整體與各向度教師自我 效能描述統計如表 4-10 所示。

表 4-9 不同任教年資教師在自我效能上的變異數差異摘要表

平方和 自由度

平均 平方和

F 檢定 顯著性

整體教師 自我效能

組間 .65 2 .32 3.65* .03 組內 22.95 258 .09

總和 23.60 260

個人教學 自我效能

組間 1.58 2 .79 6.77** .00 組內 30.15 258 .12

總和 31.73 260

一般教學 自我效能

組間 .14 2 .07 .59 .56 組內 29.58 258 .12

總和 29.72 260

**p<.01 *p<.05

根據表 4-9,整體教師自我效能方面,F=3.65,p=.03,達顯著水準;個人教 學自我效能方面,F=6.77,p=.00,達顯著水準;一般教學自我效能方面,F=.59,

p=.56,未達顯著水準。

表 4-10 不同任教年資教師在自我效能上的描述統計摘要表

任教年資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事後比較

整體教師 自我效能

未滿5年 64 2.73 .29

20 年以上>未 滿 5 年

5年以上,未滿20年 136 2.78 .32 20年以上 61 2.87 .25 總和 261 2.79 .30

個人教學 自我效能

未滿5年 64 2.84 .31 20 年以上>未 滿 5 年

20 年以上>5 年 以上,未滿 20 年

5年以上,未滿20年 136 2.91 .37 20年以上 61 3.06 .32

總和 261 2.92 .35

一般教學 自我效能

未滿5年 64 2.62 .34 5年以上,未滿20年 136 2.66 .35 20年以上 61 2.69 .31 總和 261 2.66 .34

根據上表,在整體教師自我效能方面,未滿 5 年平均數為 2.73,標準差為.29;

5 年以上,未滿 20 年平均數為 2.78,標準差為.32;20 年以上平均數為 2.87,標 準差為.25,經事後比較發現:20 年以上>未滿 5 年。

個人教學自我效能方面,未滿 5 年平均數為 2.84,標準差為.31;5 年以上,

未滿 20 年平均數為 2.90,標準差為.37;20 年以上平均數為 3.06,標準差為.32,

經事後比較發現:20 年以上>未滿 5 年、20 年以上>5 年以上,未滿 20 年。

一般教學自我效能方面,未滿 5 年平均數為 2.62,標準差為.34;5 年以上,

未滿 20 年平均數為 2.66,標準差為.35;20 年以上平均數為 2.69,標準差為.31。

考驗結果,任教年資與一般教學教師自我效能未達顯著水準。

(四)「專業背景」在整體與各向度教師自我效能上之差異分析

不同專業背景的國小特教班教師在整體與各向度教師自我效能的變異數差 異摘要如表 4-11 所示,不同專業背景的國小特教班教師在整體與各向度教師自 我效能描述統計如表 4-12 所示。

表 4-11 不同專業背景教師在自我效能上的變異數差異摘要表

平方和 自由度

平均 平方和

F 檢定 顯著性

整體教師 自我效能

組間 .56 3 .19 2.07 .11 組內 23.05 257 .09

總和 23.60 260

個人教學 自我效能

組間 .88 3 .29 2.45 .06 組內 30.85 257 .12

總和 31.73 260

一般教學 自我效能

組間 .51 3 .17 1.50 .22 組內 29.21 257 .11

總和 29.72 260

根據表 4-11 可知,整體教師自我效能方面,F=2.07,p=.11,未達顯著水準;

個人教學自我效能方面,F=2.45,p=.06,未達顯著水準;一般教學自我效能方面,

F=1.50,p=.22,未達顯著水準。

表4-12 不同專業背景教師在自我效能上描述統計摘要表

根據上表可知,整體教師自我效能方面,特殊教育系(所)(組)平均數為 2.76,標準差為.31;學士後特教師資班(含特殊教育學分班)平均數為 2.84,標 準差為.26;普通班合格教師轉任(未修特教學分)平均數為 2.60,標準差為.63;

普通班合格教師轉任(已修特教學分)平均數為 2.88,標準差為.33。

個人教學自我效能方面,特殊教育系(所)(組)平均數為 2.90,標準差為.37;

學士後特教師資班(含特殊教育學分班)平均數為 2.97,標準差為.28;普通班合 格教師轉任(未修特教學分)平均數為 2.67,標準差為.56;普通班合格教師轉任

(已修特教學分)平均數為 3.10,標準差為.38。

一般教學自我效能方面,特殊教育系(所)(組)平均數為 2.63,標準差為.32;

學士後特教師資班(含特殊教育學分班)平均數為 2.72,標準差為.34;普通班合 格教師轉任(未修特教學分)平均數為 2.54,標準差為.69;普通班合格教師轉任

(已修特教學分)平均數為 2.65,標準差為.37。

考驗結果,專業背景與整體及各向度教師自我效能均未達顯著水準。

二、學校背景變項在整體與各向度教師自我效能之差異分析

(一) 「學校規模」在整體與各向度教師自我效能的差異分析

不同學校規模的國小特教班教師在整體與各向度教師自我效能的變異數差 異摘要如表 4-13 所示,不同學校規模的國小特教班教師在整體與各向度教師自 我效能描述統計如表 4-14 所示。

表 4-13 不同學校規模教師在自我效能上的變異數差異摘要表

平方和 自由度

平均 平方和

F 檢定 顯著性

整體教師 自我效能

組間 .20 2 .10 1.09 .34 組內 23.41 258 .09

總和 23.60 260

個人教學 自我效能

組間 .33 2 .17 1.37 .26 組內 31.40 258 .12

總和 31.73 260

一般教學 自我效能

組間 .11 2 .05 .46 .64 組內 29.61 258 .12

總和 29.72 260

根據表 4-13 可知,整體教師自我效能方面,F=1.09,p=.34,未達顯著水準;

個人教學自我效能方面,F=1.37,p=.26,未達顯著水準;一般教學自我效能方面,

F=.46,p=.64,未達顯著水準。

表 4-14 不同學校規模的教師在自我效能上的描述統計摘要表

學校規模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整體教師 自我效能

24班以下 70 2.80 .27 25-48班 85 2.75 .35 49班以上 106 2.81 .28 總和 261 2.79 .30

個人教學 自我效能

24班以下 70 2.94 .31 25-48班 85 2.88 .42 49班以上 106 2.96 .31 總和 261 2.92 .35

一般教學 自我效能

24班以下 70 2.67 .31 25-48班 85 2.63 .38 49班以上 106 2.67 .32 總和 261 2.66 .34

根據上表可知,整體教師自我效能方面,24 班以下平均數為 2.80,標準差 為.27;25-48 班平均數為 2.75,標準差為.35;49 班以上平均數為 2.81,標準差為.28。

個人教學自我效能方面,24 班以下平均數為 2.94,標準差為.31;25-48 班平 均數為 2.88,標準差為.42;49 班以上平均數為 2.96,標準差為.31。

一般教學自我效能方面,24 班以下平均數為 2.67,標準差為.31;25-48 班平 均數為 2.62,標準差為.38;49 班以上平均數為 2.67,標準差為.32。

考驗結果,學校規模與整體及各向度教師自我效能均未達顯著水準。

(二)「任教班別」在整體與各向度教師自我效能的差異分析

不同任教班別的國小特教班教師在整體與各向度教師自我效能的變異數差 異摘要如表 4-15 所示,不同任教班別的國小特教班教師在整體與各向度教師自 我效能描述統計如表 4-16 所示。

表 4-15 不同任教班別教師在自我效能上的變異數差異摘要表

平方和 自由度

平均 平方和

F 檢定 顯著性

整體教師 自我效能

組間 .31 1 .31 3.40 .07 組內 23.30 259 .09

總和 23.60 260

個人教學 自我效能

組間 .28 1 .28 2.27 .13 組內 31.45 259 .12

總和 31.73 260

一般教學 自我效能

組間 .34 1 .34 2.99 .09 組內 29.38 259 .11

總和 29.72 260

根據表 4-15 可知,教師自我效能方面,F=3.40,p=.07,未達顯著水準;個人 教學自我效能方面,F=2.27,p=.13,未達顯著水準;一般教學自我效能方面,

F=2.99,p=.09,未達顯著水準。

表4-16 不同任教班別教師在自我效能上的描述統計摘要表

任教班別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整體教師自我效能

集中式特教班 72 2.85 .28 分散式資源班 189 2.77 .31 總和 261 2.79 .30

個人教學自我效能

集中式特教班 72 2.98 .35 分散式資源班 189 2.90 .35 總和 261 2.92 .35

一般教學自我效能

集中式特教班 72 2.71 .28 分散式資源班 189 2.63 .35 總和 261 2.66 .34

根據上表,整體教師自我效能方面,集中式特教班平均數為 2.85,標準差 為.28;分散式資源班平均數為 2.77,標準差為.31。

個人教學自我效能方面,集中式特教班平均數為 2.98,標準差為.35;分散式 資源班平均數為 2.90,標準差為.35。

一般教學自我效能方面,集中式特教班平均數為 2.71,標準差為.28;分散式 資源班平均數為 2.63,標準差為.35。

考驗結果,任教班別與整體及各向度教師自我效能未達顯著水準。

第三節 不同背景變項於教師教學效能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