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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都市規劃方針與新市鎮之建立

為了有效利用土地,早在殖民時期即有初步的都市規劃方針;獨立之後,新 加坡的發展基本上則仰賴於兩層規劃政策;一是,長期的概念計畫(Long-Range Concept Plan,CP);二是,發展指導規劃(Development Guide Plans)。(Tan,1992:

32)獨立前為了解決住宅短缺問題,在市區周圍建立新市鎮,爾後對於新市鎮的 規劃則更具系統性。

一、概念規劃與發展指導規劃

(一)概念規劃(

Concept Plan)

概念規劃源於 1967 年的國家與都市規劃計畫(State and City Planning Project),憑藉著聯合國發展計畫(the United Nations Development Programme)

的協助而開始,以研究土地利用和交通需求,目的在於勾勒出土地配置和發展的 遠程規劃。概念規劃提供了法令當局與其他公共機構之協調架構,提高規劃成為

「一個技術專家治國論的(technocratic)歷程與實踐」。(Martin Perry etc.,1997:

193)在不同的系統性的「概念計畫」中,最終於 1971 年擇定環形概念規畫(the Ring Concept Plan)執行之。之所以選擇這個計畫,是因為它具有多項優點,例 如具備彈性、階段性執行、基礎建設成本符合經濟、交通成本最低,兼具可居住 性與福利設施。(Tan,1992:32)

首次的概念規劃或環形規劃,設想環形附帶線形都市形式(ring-cum-linear urban form)的發展,而集水區位於環形中央。環形規劃的目的在於便利經濟成 長,滿足住宅需求和人口的基本社會需求,提供新的國際機場-樟宜國際機場、

陸運運輸的改善、高速公路與大眾捷運系統網絡等基礎設施。概念規劃設想高密 度的公共住宅區集中在廊道沿路,緊鄰交通幹道,同時容易抵達工業區和其他工 作 地 點 。 位 於 島 嶼 東 南 部 的 中 央 地 區 , 則 是 透 過 政 策 而 故 意 去 中 心 化

(decentralization),不含住宅區和工業區,而發展成一個國際的金融、商業與觀 光重心。而環形規劃則是有助於節約交通基礎設施,迎合人民的住宅需求,轉移 空間競爭,從都市中心移往郊區,產生經濟活動的最大空間。而主要的住宅區則 是包括碧山、宏茂橋、義順、兀蘭和武吉巴督等新市鎮。(Martin Perry etc.,1997:

195)

1990 年代重新評估新加坡未來的經濟、社會和人口發展情勢之後,於 1991 年9 月頒布新的修正版概念規劃。設想島上人口分散於 4 個區域中心,即兀蘭、

淡濱尼、裕廊東和實里達,而濱海灣(Marina Bay)周圍則發展成為世界級都市 商業區(Martin Perry etc.,1997:195-197)

(二)發展指導規劃(

Development Guide Plans)

為了落實修正後的概念規劃,提供更清楚的指導方針,因而提出地區性的規

劃,即發展指導規劃(Development Guide Plans,DGPs)。發展指導規劃係考量 個地區的發展潛力,以規劃住宅、商業、工業、交通、公共等用途。在規劃層級 上,新加坡被區分成數個發展指導規劃區域,並進一步細分為55 個規劃區,(參 見圖 4-2-3)每個規劃區都隸屬於個別的 DGP。時至 1990 年,5 個主要的 DGP 區域─北部區域(North Region)、東北部區域(North-east Region)、東部區域(East Region)、西部區域(West Region)和中部區域(Central Region)─總共容納了 總人口的99.3%;預期這 5 個區域到了 2020 年將持續吸收島上所有人口。(Martin Perry etc.,1997:197-198)

圖4-2-3. 發展指導規畫區分布圖

資料來源:都市重建局網站,http://www.ura.gov.sg/index.html,最近更新日期 2008/04/30,

2008/04/01 瀏覽。

二、新市鎮的建立

新加坡的新市鎮規劃,大致上可分為 4 個階段(唐相道,1997:22-24):

(一)獨立前

1960 年代初期

在這段期間,新加坡面臨兩大難題,即失業與住宅短缺問題。因此,政府的 解決之道是在最短的時間,以最低成本,建造大量的住宅以滿足需要。由新加坡 信託改良局(SIT)負責建設,第一個新市鎮即是皇后鎮(Queenstow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