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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一節 量的資料分析結果與討論

壹、 偏差行為改變效果與討論

本研究想知道以服務領導實施品格教育,有無獲得成效以實施前平均數兩個 測 T 值差異性有達到顯著性。

一、「快樂班」偏差行為前後測改變結果

(一)說謊或欺騙別人行為前後測改變結果

根據表 4-1「快樂班」偏差行為前後測改變結果 1 發現,說謊或欺騙別人行 為前測平均數 1.8705,後測平均數 1.6875,測 T 值 1.063,顯著性.026 有達到顯著 性,顯示學生經歷以服務領導實施品格教育課程後說謊或欺騙別人行為有顯著改 變效果。

(二)跟老師頂嘴行為前後測改變結果

根據表 4-1「快樂班」偏差行為前後測改變結果 1 發現,跟老師頂嘴行為前 測平均數 1.6250,後測平均數 1.2188,測 T 值 2.141,顯著性.040 有達到顯著性,

顯示學生經歷以服務領導實施品格教育課程後跟老師頂嘴行為有顯著改變效果。

(三)不聽老師指示行為前後測改變結果

根據表 4-1「快樂班」偏差行為前後測改變結果 1 發現,不聽老師指示行為 前測平均數 2.0625,後測平均數 1.3750,測 T 值 2.978,顯著性.006 有達到顯著性,

顯示學生經歷以服務領導實施品格教育課程後不聽老師指示行為有顯著改變效 果。

(四)肢體攻擊其他同學行為前後測改變結果

根據表 4-1「快樂班」偏差行為前後測改變結果 1 發現,肢體攻擊其他同學 行為前測平均數 1.5625,後測平均數 1.3125,測 T 值 1.607,顯著性.041 有達到顯 著性,顯示學生經歷以服務領導實施品格教育課程後肢體攻擊其他同學行為有顯 著改變效果。

(五)故意拿東西打人行為前後測改變結果

根據表 4-1「快樂班」偏差行為前後測改變結果 1 發現,故意拿東西打人行 為前測平均數 1.3750,後測平均數 1.1875,測 T 值 1.359,顯著性.017 有達到顯著 性,顯示學生經歷以服務領導實施品格教育課程後故意拿東西打人行為有顯著改 變效果。

(六)在路上飆車行為前後測改變結果

根據表 4-1「快樂班」偏差行為前後測改變結果 1 發現,在路上飆車行為前 測平均數 1.1250,後測平均數 1.1563,測 T 值-.297,顯著性.019 未達到顯著性,

顯示學生經歷以服務領導實施品格教育課程後在路上飆車行為沒有顯著改變效 果。

表 4-1「快樂班」偏差行為前後測改變結果 1

沒有顯著改變效果。

(十)破壞學校的東西行為前後測改變結果

根據表 4-2「快樂班」偏差行為前後測改變結果 2 發現,破壞學校的東西行 為前測平均數 1.3125,後測平均數 1.2500,測 T 值.320,顯著性.751 未達到顯著 性,顯示學生經歷以服務領導實施品格教育課程後破壞學校的東西行為沒有顯著 改變效果。

(十一)和同學打架行為前後測改變結果

根據表 4-2「快樂班」偏差行為前後測改變結果 2 發現,和同學打架行為前 測平均數 1.4063,後測平均數 1.3750,測 T 值.183,顯著性.856 未達到顯著性,

顯示學生經歷以服務領導實施品格教育課程後和同學打架行為沒有顯著改變效 果。

(十二)拿器械傷人行為前後測改變結果

根據表 4-2「快樂班」偏差行為前後測改變結果 2 發現,拿器械傷人行為前 測平均數 1.1563,後測平均數 1.1250,測 T 值.197,顯著性.845 未達到顯著性,

顯示學生經歷以服務領導實施品格教育課程後拿器械傷人行為沒有顯著改變效 果。

表 4-2「快樂班」偏差行為前後測改變結果 2

效果。

(十六)放學後在外遊盪行為前後測改變結果

根據表 4-3「快樂班」偏差行為前後測改變結果 3 發現,放學後在外遊盪行 為前測平均數 1.0938,後測平均數 1.1875,測 T 值-.902,顯著性.374 未達到顯著 性,顯示學生經歷以服務領導實施品格教育課程後放學後在外遊盪行為沒有顯著 改變效果。

(十七)逃學或逃課行為前後測改變結果

根據表 4-3「快樂班」偏差行為前後測改變結果 3 發現,逃學或逃課行為前 測平均數 1.1250,後測平均數 1.1250,測 T 值.000,顯著性 1.000 未達到顯著性,

顯示學生經歷以服務領導實施品格教育課程後逃學或逃課行為沒有顯著改變效 果。

(十八)抽煙行為前後測改變結果

根據表 4-3「快樂班」偏差行為前後測改變結果 3 發現,抽煙行為前測平均 數 1.0625,後測平均數 1.1563,測 T 值-.722,顯著性.476 未達到顯著性,顯示學 生經歷以服務領導實施品格教育課程後抽煙行為沒有顯著改變效果。

表 4-3「快樂班」偏差行為前後測改變結果 3

顯示學生經歷以服務領導實施品格教育課程後偷商店的東西行為沒有顯著改變 效果。

(二十二)偷同學的東西行為前後測改變結果

根據表 4-4「快樂班」偏差行為前後測改變結果 4 發現,偷同學的東西行為 前測平均數 1.0625,後測平均數 1.1563,測 T 值-.649,顯著性.521 未達到顯著性,

顯示學生經歷以服務領導實施品格教育課程後偷同學的東西行為沒有顯著改變 效果。

(二十三)向同學借東西故意不還行為前後測改變結果

根據表 4-4「快樂班」偏差行為前後測改變結果 4 發現,向同學借東西故意 不還行為前測平均數 1.3125,後測平均數 1.1250,測 T 值.924,顯著性.363 未達 到顯著性,顯示學生經歷以服務領導實施品格教育課程後向同學借東西故意不還 行為沒有顯著改變效果。

(二十四)向同學勒索金錢或物品行為前後測改變結果

根據表 4-4「快樂班」偏差行為前後測改變結果 4 發現,向同學勒索金錢或 物品行為前測平均數 1.0000,後測平均數 1.1250,測 T 值-1.000,顯著性.325 未達 到顯著性,顯示學生經歷以服務領導實施品格教育課程後向同學勒索金錢或物品 行為沒有顯著改變效果。

表 4-4「快樂班」偏差行為前後測改變結果 4 為前測平均數 1.0313,後測平均數 1.1563,測 T 值-1.000,顯著性.325 未達到顯著 性,顯示學生經歷以服務領導實施品格教育課程後搶奪別人的東西行為沒有顯著 行為前測平均數 1.0000,後測平均數 1.1250,測 T 值-1.000,顯著性.325 未達到顯 著性,顯示學生經歷以服務領導實施品格教育課程後偷竊機車或腳踏車行為沒有

顯著改變效果。

(二十八)在校外成群結夥玩樂行為前後測改變結果

根據表 4-5「快樂班」偏差行為前後測改變結果 5 發現,在校外成群結夥玩 樂行為前測平均數 1.7188,後測平均數 1.3750,測 T 值 1.729,顯著性.094 未達到 顯著性,顯示學生經歷以服務領導實施品格教育課程後在校外成群結夥玩樂行為 沒有顯著改變效果。

(二十九)吸食強力膠或安非他命行為前後測改變結果

根據表 4-5「快樂班」偏差行為前後測改變結果 5 發現,吸食強力膠或安非 他命行為前測平均數 1.0000,後測平均數 1.1250,測 T 值-1.000,顯著性.325 未達 到顯著性,顯示學生經歷以服務領導實施品格教育課程後吸食強力膠或安非他命 行為沒有顯著改變效果。

(三十)看黃色書刊或影片行為前後測改變結果

根據表 4-5「快樂班」偏差行為前後測改變結果 5 發現,看黃色書刊或影片 行為前測平均數 1.1563,後測平均數 1.1250,測 T 值.197,顯著性.845 未達到顯 著性,顯示學生經歷以服務領導實施品格教育課程後看黃色書刊或影片行為沒有 顯著改變效果。

表 4-5「快樂班」偏差行為前後測改變結果 5

為前測平均數 1.6875,後測平均數 1.8125,測 T 值-1.072,顯著性.292 未達到顯著 性,顯示學生未曾經歷以服務領導實施品格教育課程後說謊或欺騙別人行為沒有 顯著改變效果。

(二)跟老師頂嘴行為前後測改變結果

根據表 4-7「對照班」偏差行為前後測改變結果 1 發現,跟老師頂嘴行為前 測平均數 1.0938,後測平均數 1.1563,測 T 值-.262,顯著性.536 未達到顯著性,

顯示學生未曾經歷以服務領導實施品格教育課程後跟老師頂嘴行為沒有顯著改 變效果。

(三)不聽老師指示行為前後測改變結果

根據表 4-7「對照班」偏差行為前後測改變結果 1 發現,不聽老師指示行為 前測平均數 1.1875,後測平均數 1.3750,測 T 值-1.139,顯著性.263 未達到顯著性,

顯示學生未曾經歷以服務領導實施品格教育課程後不聽老師指示行為沒有顯著 改變效果。

(四)肢體攻擊其他同學行為前後測改變結果

根據表 4-7「對照班」偏差行為前後測改變結果 1 發現,肢體攻擊其他同學 行為前測平均數 1.3125,後測平均數 1.3125,測 T 值.000,顯著性 1.000 未達到顯 著性,顯示學生未曾經歷以服務領導實施品格教育課程後肢體攻擊其他同學行為 沒有顯著改變效果。

(五)故意拿東西打人行為前後測改變結果

根據表 4-7「對照班」偏差行為前後測改變結果 1 發現,故意拿東西打人行 為前測平均數 1.1563,後測平均數 1.1875,測 T 值-.359,顯著性.745 未達到顯著 性,顯示學生未曾經歷以服務領導實施品格教育課程後故意拿東西打人行為沒有 顯著改變效果。

(六)在路上飆車行為前後測改變結果

根據表 4-7「對照班」偏差行為前後測改變結果 1 發現,在路上飆車行為前 測平均數 1.0938,後測平均數 1.2500,測 T 值-1.305,顯著性.201 未達到顯著性,

顯示學生未曾經歷以服務領導實施品格教育課程後在路上飆車行為沒有顯著改

示學生未曾經歷以服務領導實施品格教育課程後考試作弊行為沒有顯著改變效 果。

(九)上課時干擾其他同學行為前後測改變結果

根據表 4-8「對照班」偏差行為前後測改變結果 2 發現,上課時干擾其他同 學行為前測平均數 1.6250,後測平均數 1.8750,測 T 值-.392,顯著性.174 未達到 顯著性,顯示學生未曾經歷以服務領導實施品格教育課程後上課時干擾其他同學 行為沒有顯著改變效果。

(十)破壞學校的東西行為前後測改變結果

根據表 4-8「對照班」偏差行為前後測改變結果 2 發現,破壞學校的東西行 為前測平均數 1.0625,後測平均數 1.1563,測 T 值-1.000,顯著性.325 未達到顯著 性,顯示學生未曾經歷以服務領導實施品格教育課程後破壞學校的東西行為沒有 顯著改變效果。

(十一)和同學打架行為前後測改變結果

根據表 4-8「對照班」偏差行為前後測改變結果 2 發現,和同學打架行為前

根據表 4-8「對照班」偏差行為前後測改變結果 2 發現,和同學打架行為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