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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混淆的修辭項

第三章 修辭項目分析

第三節 易混淆的修辭項

一、雙關、婉曲、借喻、析字、倒反

(一)雙關、婉曲

雙關與婉曲的意思容易混淆。雙關與婉曲相似處在於都不直說,以造成語意 的含蓄。雙關是不直說,借助兩字同音或一詞多義的語言現象,把兩事物聯繫在 一起,以造成語意的含蓄;婉曲修辭不借助兩字同音或一詞多義的語言現象,而 且在以一事物指代另一事物時,兩事物之間的距離不大,或是部分與總體的關 係,形與影的關係138

(二)雙關、借喻

126持此看法的學者有陳定安(1996)、蔡宗陽(2001)、陳正治(2001)。

127持此看法的學者有王德春(1989)、黎運漢、張維耿(1911)、董季堂(1994)、陳定安(1996)、

蔡宗陽(2001)。

128持此看法的學者有黎運漢、張維耿(1911)、蔡宗陽(2001)。

129持此看法的學者有楊子嬰等人(1987)、黎運漢、張維耿(1911)、黃麗貞(2000)、蔡宗陽(2001)、 陳正治(2001)。

130持此看法的學者有楊子嬰等人(1987)、王德春(1989)、黎運漢、張維耿(1911)、陳定安(1996)。

131陳正治持此看法,參見陳正治(2001:291)。

132陳正治持此看法,參見陳正治(2001:321)。

133持此看法的學者有董季堂(1994)、杜淑貞(2000)、陳正治(2001)。

134蔡宗陽持此看法,參見蔡宗陽(2001:37)。

135持此看法的學者有楊子嬰等人(1987)、陳望道(1993)、布裕民、陳漢森(1993)、吳正吉(1993)、 杜淑貞(2000)、蔡宗陽(2001)。

136持此看法的學者有陳望道(1993)、布裕民、陳漢森(1993)、吳正吉(1993)、蔡宗陽(2001)。

137持此看法的學者有陳望道(1993)、布裕民、陳漢森(1993)、吳正吉(1993)、蔡宗陽(2001)。

138參見楊子嬰等人(1987:182)。

雙關與借喻的意思容易混淆。雙關和借喻的相似處在於都不說本體事物,雙 關靠同音或一詞多義把兩事物聯繫在一起,而借喻則靠兩事物在本質上的相同或 相似之處聯繫139

(三)雙關、析字

雙關的諧音雙關與析字中的諧音析字容易混淆,兩者的相似處在於要借助於 同音的別個字來表達含義。兩者不同處在於雙關是一個詞語同時關顧著字面上、

字面後兩種意義,且以字面後的含意為主;而諧音析字只借取字音140

(四)婉曲、倒反

婉曲與倒反容易混淆,兩者的相似處在於不直接說出要說的事物和意思,而 換個方法說。兩者不同處在於婉曲是繞彎子說話;而倒反是說反話,好的說成壞 的,骨子裡仍然承認是好的;壞的說成好的,骨子裡仍然承認是壞的。前者是曲 說後者是反說141

二、譬喻、借代、象徵、轉化、映襯、對偶

(一)譬喻、借代、象徵

譬喻中的借喻、借代、象徵很容易混淆,這三者的共同處,都是本體消失,

用借體來寄託。但彼此有非常嚴格的界限。借喻是以彼喻此,重在比喻,是用喻 依(用來說明的事物、通常是熟悉、淺易、具體的事物)來刻畫或說明本體(通 常是較陌生、深奧、抽象的東西);而借代是以彼代此,重在指代,直接用借體 代本體;象徵主要是託義於物,借助於特定具體的事物,以寄寓某種精神或抽象 事理,其本體意義和象徵意義之間,沒有必然的關係,是通過作者對本體事物特 徵的刻意描述,使讀者產生由此及彼的「聯想」,從而領會出作者所寄託的含義142

杜淑貞(2000)整理歸納眾學者對象徵與譬喻的辨析,作成以下五點結論,

茲借以下作一釐清:(1)就表達的題材而言,譬喻往往以章句為主,象徵卻牽涉 整篇。(2)就表達的方式而言,譬喻的喻依(用來說明的事物)通常相當明顯,

而象徵的意義卻比較曖昧。(3)就譬喻與象徵的結構而言,譬喻的語言結構是喻 體、喻詞、喻依,借喻雖只利下喻依,多可以轉換成明喻的形式,譬喻的基礎是 喻體和喻依之間的相似關係;象徵只有意象,其象徵的意義在言外,往往不能轉 換成明喻的方式,必須對意象進行描述,才能含蓄的呈現出象徵意義。(4)就表 達方式而言借喻是省去喻體、喻詞的喻依,但喻體和喻依是兩個獨立的意象,象

139參見楊子嬰等人(1987:182)。

140參見黃麗貞(2000:470)。

141參見楊子嬰等人(1987:175)。

142參見黃麗貞(2000:460)。

徵卻與意象合而為一。(5)在篇章的象徵中,象徵體並非單純地代替象徵意義,

而是多方面描繪形象143

(二)譬喻、轉化

譬喻、轉化容易混淆,首先在名稱上,因為譬喻或定名為比喻,轉化或定名 為比擬,容易產生混淆。其次在意念上都涉及甲(要表達的對象)、乙(用以表 達的對象)二體,而兩者間有可「比」的基礎144,兩者都由兩件不同的事物間求 取修辭的法則。然兩者有明顯分界,從性質方面來看,譬喻就喻體(被說明的事 物)和喻依(用來說明的事物)間的相似點著筆,用喻依(用來說明的事物)來 譬方說明喻體(被說明的事物),是觀念內容的修飾;轉化就兩件不同事物的可 變處著筆,將甲事物獨有的稱謂、動作、性態等,用來描繪乙事物,是觀念型態 的改變145

(三)映襯、對偶

映襯中的對襯、對偶容易混淆,因為兩者都能產生互相對照的效果。然對襯 在乎將相反的兩件事物互相對照,不講求句法是否對偶;對偶在乎將相類的兩個 句子互相對照,不講求事物的相類相反。換言之,對偶較偏於形式;對襯較著眼 內容146

三、排比、類疊、對偶、層遞、映襯

(一)排比、類疊

排比、類疊容易相混淆,兩者的共同處是意象有秩序有規律的發生,黃慶萱

(2002)指出兩者不同處在於類疊是一種意象有秩序有規律的反覆發生,其秩序 或為重疊的,或為反復的;排比卻是數種意象有秩序有規律地接連發生。此外類 疊在美學上,基於畫一中的多數;而排比卻基於多樣的統一(Einheit in der Mannigfaltingkeit)與共相的分化(Differenzierungeines Gemeinsamen)147

(二)排比、對偶

排比、對偶容易相混淆,兩者的共同處是都是要求語言結構的一致性148,陳 望道(1993)指出可從字面上辨別兩者,對偶的兩句,必須字數相等,用意、用 字要避免相同;而排比的要求較寬鬆,對用字、用意、字數都不拘束,文句也不

143參見杜淑貞(2000:98F)。

144參見黃麗貞(2000:466)。

145參見黃慶萱(2002:399)。

146參見黃麗貞(2000:468)。

147參見黃慶萱(2002:651)。

148參見楊子嬰等人(1987:91)。

一定是兩句149。黎運漢、張維耿(1991)更指出排比可看作是對偶的擴展,兩者 可從內容上辨別:對偶是事物對立對應關係的反映,傾向對比;排比是同範圍事 物的列舉,傾向和諧150

(三)排比、層遞

排比、層遞容易相混淆,兩者的共同處是採用結構大致相同或相近的詞語或 句子來組合話語151,表面上都有三個或三個以上的義項的排列,似乎很相近。但 兩者是有明顯的區別。兩者可從四方面來辨析,就本質特徵來看,層遞的本質特 徵是層遞的各項具有等次性,而排比的各項是平列的152。就各項位置來看,表示 層遞格的各項位置是不可以隨意顛倒的,而排比格的各項位置一般是可以調換的

153。就結構形式來看,指出層遞格的著重在各項的意義關係,必須是一層一層,

在結構形式上並不要求結構相同;而排比著重在各項之間的結構形式必須相同或 相似154。就修辭作用看,層遞主要使語言層次鮮明,意思層層推進,內容步步深 化;而排比主要在加強氣勢,增加文章的節奏,提高語言的說服力155

(四)對偶、映襯

本章第三節第一部份已說明,不再贅述156。 四、回文、頂真、對偶、層遞

(一)回文、頂真

回文、頂真容易相混淆,兩者相似處是上句的末尾的語詞與下句的開頭的語 詞是相同的。但兩者是有明顯的區別,回文下句的末尾的語詞與上句的開頭的語 詞是相同的;頂真就沒有這樣的特性。換言之,回文具有反複美;而頂真具有下 傳上承的形式美157

(二)頂真、層遞

頂真、層遞容易相混淆,兩者的共同處是都表現事物之間的某些連帶關係,但 兩者是有所區別,首先頂真反映事物的連鎖關係,突出事物的產生過程,或連帶

149參見陳望道(1993:201F)。

150參見黎運漢、張維耿(1991:150)。

151參見王德春(1989:321)。

152參見楊子嬰等人(1987:107)、黎運漢、張維耿(1991:152)、黃麗貞(2000:445) 。

153參見楊子嬰等人(1987:107)。

154參見王德春(1989:321)、陳定安(1996:91)、黃麗貞(2000:445)。

155參見黃麗貞(2000:445)。

156參見本章第三節第一部分易混淆的調整表達方法修辭項目,頁 60。

157參見楊子嬰等人(1987:117)。

關係;層遞標誌事物的層次,或範圍,敘明事物的推演發展情況。其次,頂真在 文字上一定有上傳下承的標記;層遞沒有這種標記158

(三)回文、對偶

有些回文、對偶容易相混淆,兩者的共同處是前後兩個分句結構相同,字數相 等,有很強的對稱感。但兩者是有所區別,回文有語詞相同,位置相異的特點,

而對偶一般不用相同的語詞,另外對偶一般字數相等,而回文不都是字數相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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