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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同理心的內涵及理論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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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旨欲探究本研究的相關理論基礎。全章共分四節:第一節闡述同理心的 內涵及理論基礎;第二節為同理失常的內涵與相關研究;第三節為替代性創傷的 內涵與理論基礎;第四節為不同背景變項對同理失常與替代性創傷的影響;第五 節闡明心理助人工作者的同理失常與替代性創傷之關聯。茲將各節分述如下。

第一節 同理心的內涵及理論基礎

本節將從國內外相關文獻中,闡述關於同理心的內涵、起源、向度與階段,

並闡明同理心概念,以期說明本研究關注的面向。

壹、同理心的意涵及向度

一、同理心的內涵

同理心是心理諮商工作者最首要的工作任務、最基本且最重要的助人技術,

也是個人中心學派創始人Carl Rogers 主張助人者需具備的特質之一,其對於助 人關係的推動(余振民等人譯,2007)與好的諮商成效(吳紫伃、許竑彬,2011)

而言,扮演著舉足輕重的地位。

同理心,簡言而之即為感人之所感且知人之所感(張春興,2006),對於他 人的感覺與想法能夠感同身受。由於同理心的定義眾說紛紜,難以用一家之言完 整地含括同理心此義之精髓。另外,欲探究同理心的涵義可追溯至其用字的源 頭,並從根本切入理解同理心之意涵。故研究者整理所檢閱之同理心的相關文獻

(如:王世億,2007;吳紫伃、許竑彬,2011;洪儷瑜,1984;徐晗、黃志劍,

2010;許永芳,2002;陳百越,2003;曾威豪,2009;鄧宏瑜,2011;魏源,2005;

Duan & Hill, 1996),統整與歸納出同理心的意義與內涵,以期闡明本研究所關注 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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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同理心的起源

同理心,源自於藝術領域中 Robert Vischer 在 1873 年所提出的德文字

“Einfϋhlung",係指將心裡所感投射至所能理解之事物或美感作品的現象。後 德國心理學家、美學家Theodor Lipps 將“Einfϋhlung"延伸運用至心理學領域,

意指在人際互動關係中,個體能經驗且理解到他人的感受並能予以回應。到了 1909 年,英籍美國心理學家 Edward Bradford Titchener 用英文為“empathy"來 替代德文的“Einfϋhlung",並採希臘字“empatheia"之字義,即深入地感受與 經驗(feeling into)到他人內心世界的痛苦經驗與心境。自此“empathy"便開始 廣泛的為人所用,也開啟了學術界對於同理心的研究。

個人中心學派創始人Carl Rogers 首先以心理治療的觀點為同理心提出較嚴 謹的定義,依照Rogers(1959)所指稱同理心是助人者的一種特質或狀態:能正 確地理解當事人所經驗到的內在主觀世界,覺知並感受到其內在架構及意義,彷 彿(as if)是自己的經驗,卻又沒有失去「彷彿」。而後,Rogers(1975)進一步 認為同理心不僅是一種靜態的狀況,而是一種複雜的心理動態歷程(process),

涵蓋助人者能準確地理解與感受到他人內心世界,並能將助人者所理解到的他人 內在參考架構傳達給對方瞭解,不停的檢核彼此的理解與感受是否精確,進而幫 助當事人更深入的覺察自己的感受以推動治療關係。

三、同理心的向度

關於同理心概念之研究,在早期常將其一分為二,以情感性同理心(affective empathy)或認知性同理心(cognitive empathy)分別討論其概念,而近期的研究 則採納多維的觀點去看待同理心,認為同理心同時包含情感性同理心與認知性同 理心(Gladstein, 1983)。然而,無論是情感性同理心或是認知性同理心,同理心 在運作上,皆與感同身受與情感分離兩大向度相當有關。以下詳細說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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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感同身受

個體早期、最初同理心的雛形,可從新生兒聽到其他嬰兒哭也會隨之哭泣見 之,此為一種的自然的反應機制(Hoffman, 1984),藉由接收到環境中與自己共 在的痛苦訊息,以誘發自身也經歷此痛苦的內在情感反應,而產生的自發性的一 種本能反應(曾威豪,2009;Hoffman, 1984)。進而同理心也能經由觀察他人所 經驗到的情感,而直接聯想到自身的過去經驗;模仿他人細微的動作、表情或姿 勢;想像自己處在他人的角色,以認知的歷程以瞭解及體驗別人相同的情緒(張 希言,2009;許永芳,2002;魏源,2005),抑或揣摩與直接感受他人的感知,

並透過表達以讓對方知道自己跟他有相同的感受(Davis, 1980, 1983)。

(二)情感分離

在感同身受的同時,人我係處在融合的狀態。因而,人我關係的界線未分,

無法區分自己或他人,將他人發生的事情及其所引發的感受,都認為自己的。然 隨著認知發展的階段,個體漸漸開始能區分自己和他人的外在(如:生理上)感 受,並能以觀點取替的方式去認識、瞭解自己與他人的想法、觀點、感受與內在 狀態,進而有能力去區分自己與他人內在的感受之差別(曾威豪,2009;Hoffman, 1984)。另外,也能藉由自己的生命經驗去理解與同理他人內外在的狀態,即使 此人未表現明顯可見之訊息,(如:表情或肢體動作),仍可理解其內在感受,並 加以回應(Davis, 1980, 1983)。

貳、同理心的階段

研究者歸納各學者所提出,針對心理助人工作者在協助當事人時,其同理心 運作之階段(如:曾威豪,2009;Barrett-Lennard, 1981; Katz, 1963),認為同理 心可根據前述所指稱的二向度,將同理歷程分成以下四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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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理助人工作者運用直覺知覺當事人的感受與認知歷程,並能正確地解讀與 認同其主觀世界。

二、心理助人工作者理解與悅納自己對於當事人的心境所產生的知覺反應,以及 透過投射、內射過程所勾起、觸動心理助人工作者的內在經驗,進而能更深切地 去體會當事人的處境。

三、心理助人工作者將自身的感受及當事人的感受作抽離與分辨,保守著客觀的 同理狀態與社會距離與當事人共在,以避免產生不恰當的投射、同情及自身的偏 誤。

四、心理助人工作者真誠一致的理解與回應,使當事人感受到被全然理解的感 覺,並能將此感受表達與回饋給心理助人工作者知道。

綜觀而論,研究者認為在助人的實務工作裡,對於同理心階段的理解為善用 同理心重要的要點。心理助人工作者除了透過情感的涉入、認知的理解,以及與 當事人有類似投射的歷程而產生共鳴,以正確讀懂當事人的感受、認知外,並經 由口語表達傳達助人者的感同身受外。此外,更重要的是,心理助人工作者還必 須能從關係中區辨自身與當事人主觀世界,進而能從中抽離出來,不因此而沉溺 於其中,保有客觀性與專業能力,才能不流於同情或投射(曾威豪,2009)。

參、總結

同理心無論是運用於人際互動或助人關係中都是相當重要的著力點。研究者 認為同理心的意涵包含理解感受與想法兩個部分,其指稱助人者站在當事人的角 度,並走入他的內心世界,敏銳地去理解其所經驗、知覺、感受到的景象,透過 不斷的檢視與表達以確認相互理解的經驗之正確性,進而推動與開展著治療關 係。

再者,心理助人工作者發自內心的感受個案所處的情境,瞭解與接納他的主 觀世界,且與個案一同經驗不適與煎熬的感受,並能表達關懷與共在的感受;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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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心理助人工作者雖將自己融入於個案的處境中,卻又不失去自己的主體 性。是以,研究者認為同理心的主體雖為情感反映,心理助人工作者將所感知之 感傳達給當事人,但是,除了情感層面的核心外,還需於認知層面存有一定的發 展程度,具備了人我分化(self-other differentiation)的概念,才能區辨自己與他 人感覺、情緒來源之分際(潘怡如、李明濱,2004)。

綜論之,對一個心理助人工作者而言,同理心就如同個案為我們打開的一扇 小窗,若我們能在助人關係中善用這扇小窗,將會帶領我們更深入地進入到個案 的內在世界,與他們共在,一起面對其所經驗到的世界。然而,與個案同在的心 理助人工作者也須緊守著標明自己是客人的「彷彿」識別證,時時地提醒自己不 要遺落了自己的角色,而失去了情感界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