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林產工業—日治殖民影響下的工業化林業
第二節 林產工業
一、台灣的林產工業
台灣的林產工業自日治時期即奠下基礎,到了戰後國民政府的遷台,因為 經濟發展需要而更大規模進行採伐作業。戰後林產工業的發展有幾點特色,其 一為機械設備的全面採用,如電動鏈鋸的引進加速林業工業化的進行;其二為 森林採伐範圍擴及於全台,也因機械工具的進步而使其產量更甚於日治時期。
據台灣省政府財政廳資料顯示,1952~1954 年林產的收入即占國家公有事業總 盈餘的 30%~40%(袁行知,1956)。由此可見林產事業對於光復後的經濟發 展佔有至為重要的角色。林產工業主要包括兩大生產流程:伐木作業、製材作 業。伐木作業包括每木調查、伐木造材、集材、裝材、運材、卸材、貯木等程 序(林清池,1996)。之後再透過公開「標售」的場合將原木販售給一般的製材 業者。林產工業以木材製程區分為上中下游,透過不同生產單位的分工使生產 效率提升,以滿足市場的需求及變化速度。
台灣的林產工業的技術承襲自日本的系統,包括各式製材機器、伐木工具、
索道、鐵路等都在日治時期發展完備,其中的製材工業為台灣早期最主要的工 業。由於經營製材業所需資金不大、可做小規模經營,多數以家庭經營型態為
26 國以花旗松(Dauglas fir)材為主,遠不及檜木珍貴,故美國並不斤斤計較於製品的製材率,
祇要全材的利用率提高就好,如鋸屑可以製成鋸屑板,碎木可經膠合製成膠合木,也可切削成 片供製紙漿,樹皮可用在花圃護根(Mulch)。這類大量生產的自動化工廠於 40-50 年以前美國 森林資源豐富時比較盛行,後來也因資材缺乏而逐漸式微( 彭玉禮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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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出的技術深刻的鑲嵌於地方環境之中。
二、羅東的林產工業
在台灣三大林場當中,太平山林場為最晚開發的一個,蘊藏量之豐使其在 戰後成為全台最大的木材生產地,奠定了羅東工商業經濟發展的基礎。
(一)日治時期
1906 年日本理蕃警察路過梵梵山隘勇路時發現濁水溪邊大片的檜木原始 林,在「理蕃事業」成功之後,台灣總督府營林局即派遣人員進行調查,經回 覆以「宜蘭濁水溪兩岸堪稱為本島森林資源的精華所在,極富開採價值,為增 強國力,該流域之開發是刻不容緩的急務」,於是於1915 年開啟太平山森林的 開發計畫19(林清池,1996)。
太平山森林蓄積的主要針葉樹分類的比例為:台灣扁柏69%、紅檜 20%、
鐵杉7%、巒大杉 3%、台灣杉 1%。實際上進行採伐利用的針葉樹種以台灣扁 柏、紅檜為主;巒大杉、台灣杉、鐵杉次之。闊葉樹則有烏心石、楠木類、櫧 木類等(林清池,1996)。
表3 太平山森林蓄積量(整理自林清池,1996,頁 29)
單位:立方公尺 時期 針葉樹蓄積量(比例) 闊葉樹蓄積量(比例) 總蓄積量 日治時期 5,937,000 (43%) 7,904,000 (57%) 13,841,000 光復以後 10,818,908 (60%) 7,226,503 (40%) 18,045,411
伐木、製材作業需要大量勞動人口,吸引了許多外地人口紛紛前來加入生 產的行列。當時繁榮的盛況可由1937 年 8 月 28 日的《台灣日日新報》報導略 窺一二:「由於位於世界級的檜木產地,使羅東躍向工業化,人口約兩萬,增加 率居全島第三位…」1941 年太平洋戰爭爆發,日本因為戰備需求而使木材使用 量大增,太平山林場高達八萬立方公尺的年產量超越了阿里山林場。自此原以 嘉義為中心的木材市場移轉至羅東,許多嘉義人搬遷至此設廠,羅東林業發展 達到顛峰。鋸木廠增加到150 家,月製材量亦由 20000 立方公尺增至 50000 立 方公尺,為全台最高(林清池,1996)。
19 日治時期的官營伐木事業以阿里山森林開發為始,其後陸續為八仙山、太平山,此為台灣 三大官營伐木林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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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光復後
1950 年代的羅東,可說是全台灣最重要的木材集販與加工產地。製材業蓬 勃發展,也一併帶動建築材料、製紙原料、香油製造原料等下游工業的生產;
台灣興業株式會社羅東製紙工場及台灣電化羅東工場相繼運轉,加上製糖、碾 米、鐵工、木工等工業勃興,人口激增,商業活絡(吳永華,2000,頁 37)。
以當時人口約三萬的羅東來說,就有三分之一的人依靠木材業生活(中華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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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練,此默會(tacit knowing)過程大部分無法經由言述傳遞,而是身體與身體 近距離的實做示範、模仿的學習歷程(Polanyi, 2004)。伴隨著林產業發展而帶 動的勞動生產具體而微的融合了地方人們的生活經驗,由此形成的默會知識存 在於每個個體行動之中,奠定其後產業轉型的基礎。
林產工業的生產情境因生產單位的不同而被劃分為伐木情境及製材情境,
彼此為上下游的關係。太平山伐木作業依序包括每木調查、伐木、造材、集材、
裝材、運材、檢尺、分等的工作;製材情境則為大剖、中剖、橫鋸及小剖。每 一個作業流程皆有其相對應的身體技術在裡頭,隱微地發生作用。(如下表所 示)。
伐倒後的原木,需利用人力或各種動力,將散落的原木集中起來,以便運 到平地銷售。「集材作業」易受地形條件及原木大小的牽制,尤其太平山位於高 山地區,所伐木材為天然巨木,更增加作業的困難。因此,為了減少木材損耗,
師傅需在前述條件下設計出各種集材方法。除了小部分因應地形等天然條件限 制需用人力集材外,主要皆為機械集材。人力集材依照山勢地形而製作簡單器 材,分為滑道、木馬21、假軌道、吊木、捲起、擔送等,但這種方式的工作效 率及經濟利用價值均不及機械集材(林清池,1996)。集材作業之後緊接著的是
「裝材作業」,亦即將成堆聚集的原木吊裝於台車或卡車上的工作。其中,山地 裝材必須一根根獨立進行,而由於裝材技術好壞會影響其後的「運材作業」,因 此一般多由具有豐富經驗的集材工來擔任。裝材作業除了必須講究底層固定 外,還需考慮材與材之間的疊層結構。在吊材時,師傅必須對每根材的形狀、
重量加以觀察估計,進而決定其下放的位置以使整聯車穩住中心重量,以免在 長途「運材」途中碰上山彎而失去平衡,造成翻車或木材翻落(同上書)。太平 山的運材設施也隨著山地及平地的不同有各種運材方式,包括蹦蹦車、流籠和 五分仔車等,在在都考驗著操作師傅的技術。
因此,伐木作業裡頭的各個生產流程:伐木、拖木馬、集材、運材、檢尺 等工作不僅在處理特定的技術工作,更多的是處理身體與自然環境的關係。
21 拖木馬就是原木拖運的工作,應屬山林中最危險、辛苦的工作;木馬是橡木橇的俗稱,拖運 時全靠人力控制、拖曳,要將山上的原木順著斜坡滑下,而木橇道一開始就得沿著溝谷鋪好,順 著地勢、地形來調整拖木的各種技術。參考自遠藤敬,2008,男的民俗學。台北:遠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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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禁伐以後
日治到光復以後,林產事業因為培植工商業發展的角色而走向工業化經營 的型態,歷時近百年。直至1990 年,行政院在「台灣森林經營管理方案」中確 立了台灣以山林保育為主軸的發展模式,而於1991 年宣布「全面禁伐天然林」
的政策。在此之前,太平山林區由於資源枯竭,已於1982 年停止採伐作業,而 轉為以自然生態保護區及森林遊樂區的利用方式。在此政策的影響下,首當其 衝的是伐木事業的終止,製材業以及其他下游產業也因為原料供應的停止,受 到極大的影響。
在禁伐政策下,林產師傅皆被迫抽離其所熟悉的生存情境,另謀出路。「阿 就沒材了阿,不下山要幹麻?」正仔於50 歲正值壯年的年紀時因木頭多已伐完 而被迫下山。不只是他,伐木作業裡的所有師傅都面臨這樣的狀況,許多人因 此提早辦理退休,至於其他不具有公務員身份者,則需另尋工作。製材廠的狀 況也是如此。原本四處林立的工廠陸續關廠,截至目前為止,也只剩下30 家22 不到。每一家製材廠的經營定位各有不同,有些專營闊葉樹材提供給營造廠做 板模、涼亭、戶外步道或是做為蘇澳漁船的材料等;有些專營柏科、松科類等 針業樹材,供應大型寺廟、建築、室內裝潢等使用;其他還包括樓梯扶手、紅 木家具等。禁伐政策下,未即時轉型過來的工廠只得關閉、外移,整個產業幾 乎是哀鴻遍野,漸漸銷聲匿跡。
木料的短缺引發製材業者的恐慌,因此有人主張向國外進口可供替代的木 頭以維持營運。當時擔任宜蘭縣木材同業公會理事長的周振和描述,「到了民國 54 年省產木材接近尾聲,已經快要沒有木材可以伐,產量可以說是一落千秋。
木材業者停業的停業,不然就是沒有工作可以做,可以說是亮起木材業的紅燈。
那時我就認為不進口木材不行,否則縣內的木材業者生存不下去…」(宜蘭縣立 文化中心,1998,頁 10)。黃老闆亦如此的感嘆:
有句詩「峰迴路轉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春」,經常就是這樣。那時候我 們做的好累,這邊市場怎麼樣了,那麼工廠又收掉了,廠商又走了,很多 工廠就一直收阿。我剛從台北回來的時候,那時候民國 76 年,回來時羅 東還有30 幾家大大小小的像我們這種製材廠。現在加起來不到 30 家。收 了的收了、關了的關了、不做了的不做了。(黃老闆)
對於製材廠的未來,除了與年輕的下一代接班意願有關外,更重要的是需 要廠內的師傅們的技術支援。然而,由於近二十年來技術傳承出現了斷層,目 前仍可營運的工廠師傅都是接近退休的年紀。黃老闆即有如此的體認:「做到 我們這代就好了,不要做了。我們這代還有些員工陪我們,到我兒子那一代,
對於製材廠的未來,除了與年輕的下一代接班意願有關外,更重要的是需 要廠內的師傅們的技術支援。然而,由於近二十年來技術傳承出現了斷層,目 前仍可營運的工廠師傅都是接近退休的年紀。黃老闆即有如此的體認:「做到 我們這代就好了,不要做了。我們這代還有些員工陪我們,到我兒子那一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