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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部操作靈活度測試項目一(M1)(圖十)

測試項目:翻轉木栓(Turning Pegs)

測試設施:小朋友坐於合適舒服的桌椅,將板子(18 平方公分,中間 有 4x4 共 16 個洞,每個洞之間相隔 3.3 公分)置於小朋友 前方之桌上,將 12 個木栓預先插入板子前三列,並確定所 有木栓皆是同ㄧ端朝上(顏色都一樣)。

測試內容:施測者說開始後始可使用一手之手指將每一個木栓翻轉並插 入原本的洞中,翻轉木栓時必須照順序由左至右、由上到 下,直到所有木栓的另一端均朝上為止。先測驗慣用手,再 測非慣用手。

紀錄方式:紀錄完成測試所花費的時間。

圖十. 年齡區段四-手部操作靈活度測試項目一:翻轉木栓

手部操作靈活度測試項目二(M2)(圖十一)

測試項目:剪紙大象(Cutting-out Elephant)

測試設施:小朋友坐於合適舒服的桌椅,並將ㄧ剪刀和大象圖案置於前 方之桌上。

測試內容:小朋友用自己慣用的方式持剪刀,以單一方向沿兩條相隔約 0.15 公分邊線間,將大象圖案剪下,不可剪到邊線,僅測試 慣用手。

紀錄方式:紀錄使用手以及犯規次數(剪到邊線次數總和)。

圖十一. 年齡區段四-手部操作靈活度測試項目二:剪紙大象

手部操作靈活度測試項目三(M3)

測試項目:描花邊(Flower Trail)

測試設施:小朋友坐於合適舒服的桌椅,將ㄧ紅筆和花邊圖案置於桌上。

測試內容:以單一方向沿兩條相隔約 0.1 公分邊線之間,使用紅筆描花 邊,過程中描線不可畫到兩條邊線並且不可將紅筆提起。僅 測試慣用手。

紀錄方式:紀錄使用手以及犯規次數(描線畫到邊次數總和)。

球類技巧測試項目一(B1)

測試項目:單手接球(One-hand Catch)(圖十二)

測試設施:小朋友以立姿面對一相距 2 公尺平坦的牆,手持一網球。

測試內容:單手將球丟向牆壁,並將反彈回來的球在落地之前以單手接 住,接球過程中球不可碰到身體其他部分。先測驗慣用手,

再測非慣用手,各測驗 10 球。

紀錄方式:紀錄完成接到球的次數。

圖十二. 年齡區段四-球類技巧測試項目一:單手接球

球類技巧測試項目二(B2)(圖十三)

測試項目:牆上目標物投擲(Throwing at Wall Target)

測試設施:小朋友以立姿面對一相距 2.5 公尺平坦的牆,牆上擺設一目 標物(半徑 13 公分,橘色圓形目標物),高度為小朋友之身 高,手持一網球。

測試內容:單手將球瞄準丟向牆壁目標物。僅測試慣用手,測 10 顆球。

紀錄方式:紀錄成功擲中目標之次數。

圖十三. 年齡區段四-球類技巧測試項目二:牆上目標物投擲

平衡能力測試項目一(S1)(圖十四)

測試項目:雙平衡板平衡(Two-board Balance)

測試設施:將兩平衡板(長 30 公分、寬 10 公分,底部中央有一長 30 公分、寬 2.5 公分的突起骨架)前後? 置,並將兩平衡板底 部骨架朝上

測試內容:小朋友以腳尖貼腳跟(慣用腳在後)的方式雙腳站立於兩平衡 板底部骨架之上,測試過程中腳不可離開平衡板,且鞋底不 可離開底部骨架,也不可碰到平衡板。

紀錄方式:紀錄小朋友不犯規情況下之維持平衡時間。

圖十四. 年齡區段四-平衡能力測試項目一:雙平衡板平衡

平衡能力測驗項目二(S2)(圖十五)

測試項目:邊跳躍邊拍手(Jumping and Clapping)

測試設施:以棉線連接兩 L 型測試設施,棉線高度在小朋友髕骨(patella)

下緣。

測試內容:以雙腳同時離地的跳躍方式跳過膝高之障礙,並在雙腳再次 落地之前連續拍手。

紀錄方式:紀錄跳躍過程之拍手次數。

圖十五. 年齡區段四-平衡能力測試項目二:邊跳躍邊拍手

平衡能力測試項目三(S3)(圖十六)

測試項目:腳尖貼腳跟倒退走(Walking Backward)

測試設施:4.5 公尺之直線。

測試內容:小朋友以腳尖貼腳跟倒退走的方式沿 4.5 公尺之直線走,測 試過程中需保持平衡腳步不可踏出直線之外。

紀錄方式:紀錄小朋友不犯規情況下之連續步數。

圖十六. 年齡區段四-平衡能力測試項目三:腳尖貼腳跟倒退走

1-2 Movement ABC 初篩量表

Movement ABC 初篩量表之內容總共分為 5 項,其中四項(第 1~4 項)是兒童動作表現之評量,另有一項(第五項)是兒童動作行為問題 的評量。以下分別是此量表的五項測試,第一項:小朋友處於靜態而外 在環境不改變情境之動作評量;第二項:小朋友處於動態而外在環境不 改變情境之動作評量。第三項:小朋友處於靜態而外在環境情境會改變 之動作評量;第四項:小朋友是處於動態狀態而外在環境情境會改變之 動作評量;第五項:兒童動作行為問題之評量。其中,第一至四項評量 測試分別有 12 題,總共 48 題。評量計分的方式,每題分別紀錄 0~4 分,其中 0 分表示動作表現非常好,1 分是動作表現尚可,2 分是幾乎 可以達成評量的測試項目,3 分則是表示無法達成評量的測試項目。

Movement ABC 初篩量表前四大項之障礙總分超過 50 分者定義為發展 協調障礙,障礙總分介於 35~49 分者定義為疑似發展協調障礙,小於 34 分者則是正常兒童。而第五大項評量測試有 12 題,其目的是要評估 小朋友在執行動作時的行為問題。給分方式是每題分別紀錄 0~2 分,0 分表示很少出現動作行為問題;1 分表示偶而會出現動作行為問題;2 分則是指兒童經常出現動作行為問題。第五大項評量可以完整建立小朋 友在執行其他大項測試時的整體狀況。

Movement ABC 初篩量表的評量需對兒童做一至二週的觀察,藉以 評量兒童日常生活與學校活動中的動作協調能力。因為家長可長時間規 律的觀察小朋友每天家庭生活中的動作表現,因此本研究會由一名兒童 物理治療師解教導並說明初篩量表的內容、意義、與填寫方式,並由學 童家長完成 Movement ABC 初篩量表之評量。

1-3 平衡表現監測(Balance Performance Monitor, 簡稱 BPM)

平衡表現監測可將複雜且昂貴的動作分析系統簡化,目前在國外已 被用廣泛的使用於老人、中風病人、及腳踝扭傷病人,做為臨床治療及 站姿、坐姿平衡能力評估之工具(Anacker & Di Fabio, 1992; Badke, Duncanm, & Di Fabio, 1987a, 1987b; Gross, 1987; Light, 1990)。BPM 與 Kistler 力板的同時效度 r=0.61~0.99(Hass & Whitmarsh, 1998),評 量足底壓力中心分布比例之測試者間、測試者內信度 r=0.183~0.868,

評量足底壓力中心晃動之測試者間、測試者內信度 r= 0.72~0.87 (Hass

& Burden, 2000)。

BPM 之設備包括ㄧ可提供視覺回饋之監視器(圖十七)以及單、雙腳 站立之力板(圖十八)。本研究以 BPM 測試發展協調障礙兒童之靜態平 衡能力,測試項目包括如下:雙腳睜眼站立、雙腳閉眼站立、慣用腳睜 眼站立、慣用腳閉眼站立、非慣用腳睜眼站立、非慣用腳睜眼閉眼站立。

每項測試會重複 3 次,測試前均會依據學童之足底壓力中心做校正,而 每個項目測試ㄧ次需時 30 秒。在? 眼站立測試時會讓小朋友目視監視 器,而監視器會提供的相關足底壓力中心前後方向、及左右方向的視覺 回饋,並會在實驗過程中隔絕所有可能的干擾。腳踝內髁(ankle medial malleolus)需對準力板基準線,並依據小朋友之站立習慣,將力板向外 轉動調整 5~10 度,讓學童以輕鬆自然的姿勢站立(圖十九)。所有測試 之過程皆於一間安靜的教室中,由兩位兒童物理治療師進行。另外,?

確保兒童單腳站立測試時之安全。在單腳站立測試時讓受測之兒童以非 慣用手二指輕扶於一身旁固定物體。而 BPM 測試之最後結果可顯示足 底壓力中心移動區域面積(area)、移動路徑(pathway)、以及移動最大速 度(maximum velocity)。

圖十七. BPM:視覺回饋之監視器 圖十八. BPM:力板

圖十九. BPM:雙腳睜眼站立測試

1-4 健康體試能測試(Health-related physical fitness test)

健康體適能測試將比照目前教育部規定國小學童例行之體適能測 試,測試內容包括︰身體質量指數(Body Mass Index, BMI)、坐姿體前 彎、60 秒屈膝仰臥起坐、立定跳遠、800 公尺跑走,共 5 個測試項目。

其中,BMI 是以學童之體重(單位公斤)除以身高平方(單位公尺),

計算得之。坐姿體前彎之測量方式,是於坐姿下要求學童雙? 與肩同 寬,膝蓋保持伸直,並以雙手相疊之方式儘可能將手往前伸展,紀錄雙 手前伸之長度。60 秒屈膝仰臥起坐測試,受試者雙手需抱胸,在躺姿 下彎曲膝蓋約呈 90 度,並在 60 秒內盡力做仰臥起坐的動作,紀錄 60 秒內可完成仰臥起坐之次數。在立定跳遠方面,測試過程中學童雙? 需 同時離地、同時著地。而 800 公尺跑走則是會鼓勵學童以盡力跑步的方 式完成,但若中途無法持續跑步時可以走路代替,並記錄抵終點線之時 間。所有測試均在學校操場,由體育老師完成測試。

第二節 受試者

本研究以方便取樣之方式,以台中市松竹國民小學九到十歲的學童 做為篩選對象(本研究定義之九歲是指測驗當天滿九歲但不足十歲,十 歲為滿十歲但不足十一歲)。第一階段共有 335 位九歲學童,74 位十歲 學童接受檢測,總共篩選 409 位九到十歲的學童。經由兩次學生家長說 明會使家長了解學童在動作協調方面的障礙問題,並以問卷之方式取得 學童家長同意其學童參與本研究之意願。第二階段則是將第一階段篩檢 出之 101 位 DCD 兒童,54 位 Borderline DCD 兒童進行第二次重複篩 檢。依據家長同意參與及第二次篩檢之結果,共篩選出 16 位九歲、8 位十歲發展協調障礙兒童,及 11 位九歲、1 位十歲疑似發展協調障礙 兒童,其中 20 位為女生,16 位為男生,共篩選 36 位兒童做為本研究 之實驗組,需參與十二週之動作訓練介入(24 位發展協調障礙學童,

12 位疑似發展協調障礙學童,之後 4 位學童因轉學或缺席次數過多而 排除於本研究,故最後共有 32 名學童參與本研究之動做訓練介入)。

經篩檢出之 DCD 學童,經由學童家長或監護人填寫過去病史和家

族病史之資料,藉此排除身體上有其他障礙的兒童。並另外隨機挑選出

族病史之資料,藉此排除身體上有其他障礙的兒童。並另外隨機挑選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