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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伍章 討論

第三節 Movement ABC 測試及初篩量表評量結果之差異

在動作評量方面,本研究以 Movement ABC 測試及 Movement ABC 初篩量表做為評量工具,其中 Movement ABC 初篩量表評量結果 發現,大多兒童在較困難的項目均呈現較高的障礙分數,此結果與

Wright(1994)所做出來的結果一致性很高,並發現發展協調障礙兒童 確實有較嚴重的動作行為問題,這樣的結果也確認了 Henderson 及 Sugden(1992)的想法,認為行為相關問題與兒童的動作表現有關聯 性存在。不過本研究卻發現 Movement ABC 測試及 Movement ABC 初 篩量表的評量結果有明顯的落差。在 Movement ABC 測試所篩檢出的 36 位發現協調障礙及疑似發展協調障礙兒童中,Movement ABC 初篩 量表的評量卻發現其中有 17 位是屬於動作正常的兒童。而過去的研究 也發現以問卷的方式篩檢動作有問的兒童確實會造成相當大的落差

(Revie & Larkin, 1993),並且提出:雖然 Movement ABC 初篩量表的 原意是減輕測試者的負擔,希望讓測試者可以用更輕鬆更簡單的方式找 出發展協調障礙兒童,但是除非測試者本身有特別接受過動作觀察的教 育,不然很難達成 Movement ABC 初篩量表的目標(Pless et al., 1999)。不過卻學者依舊認為 Movement ABC 初篩量表具有有教育學校 老師及 DCD 兒童家長的功用。有鑒於此,本研究呼籲未來需教導學校 老師相關動作領域基本常識,並從學校基礎教育做起,大力的推廣並加 強大眾對發展協障礙的認識。

第四節 動作訓練之成效

本研究的目的是建立一套能適用於各不同次族群發展協調障礙兒 童的完整動作訓練模式。研究結果發現三訓練組小朋友的動作協調能力 在訓練前與控制組相似或較差,但訓練後各組動作協調能力均比控制組 好。整體而言,Movement ABC 測試的結果對照美國常模後發現,訓練 組訓練前的百分序位是 1,而訓練後的百分序位則大幅進步至 14。但 是,控制組訓練前後之百分序位均為 2,動作表現並無任何改善。證實 本研究之訓練模式能有效改善發展協調障礙學童之問題。而以下將依序

探討訓練組個別、及整體上之訓練成效。

就 A 組而言,訓練後 Movement ABC 測試的障礙總分、球類技巧、

平衡能力障礙分數有明顯的進步,但手部操作靈活度並無差異。而從各 測試分項來看,A 組在 M1、M3、S1、S3 因為碰到嚴重的天花板效應,

因此訓練後僅有進步之趨勢,但並未達統計之意義。而 B1、S2 則均有 明顯的進步。然而,令人疑惑不解的是,測試分項中的 M2、B2 在訓練 後卻呈現出退步的情形。而針對此部份,推測可能是由於國內外常模差 異所導致。此外,比較訓練後各次測試之差異顯示,障礙總分及三大項 度之分數均無差異。然而,在訓練後六個月,所有測試分項的結果除 M2 之外,其餘之表現均與訓練後無差異,顯示這些進步是技能轉移的 效果。總而言之,A 組整體動作協調能力在訓練後有明顯的改善,而球 類技巧的進步情形最為明顯且維持的時間也最久,但是測試分項中的 M2 及 B2 則出現異常退步的現象。

就 B 組而言,訓練後 Movement ABC 測試的障礙總分、手部操作 靈活度、平衡能力障礙分數有明顯的進步,但球類技巧並無差異。從各 測試分項來看,M1、B1、S3 因天花板效應,因此並未呈現明顯的進步,

而 M3、S1、S2 有明顯的進步。然而,B 組卻與 A 組一樣,訓練後 M2、

B2 是退步的情形。而比較訓練後各次測驗之結果發現,障礙總數、三 向度測試、所有測試分項障礙分數都沒有差異,再度證實本研究訓練之 模式具有技能轉移的效果。整體而言,B 組整體動作協調能力在訓練後 有明顯進步,而平衡能力的進步情形最為明顯且維持的時間也最久,但 是測試分項中的 M2 及 B2 則與 A 組的結果類似,同樣出現退步的現象。

針對 C 組來說,訓練後 Movement ABC 測試的障礙總分、手部操 作靈活度、球類技巧、平衡能力障礙分數均有明顯的進步。而從各測試 分項來看,M1、M2、B1、B2、S3 因天花板效應,所以訓練前後無差 異。而在 M3、S1、S2 障礙分數方面,則有明顯進步的情形。然而,

我們再個別比較訓練前後測試分項之變化,結果顯示 M2 及 B2 的表現 是各項測試中唯一進步較少,且在訓練後三個月有呈現退步現象的測試 項目,此結果也與 A、B 兩組測試結果類似。而比較訓練後各次之測驗,

C 組的障礙總數、三大動作協調能力、所有測試分項障礙分數並無差 異,同樣證實訓練具有技能轉移的效果。整體來看,C 組的動作協調能 力在訓練後有明顯進步,而手部操作靈活度的進步情形最為明顯且維持 的時間也最久,但是測試分項中的 M2 及 B2 的表現較差且有退步的情 形。

從三訓練組個別進步得情形的知,本研究訓練介入可在各組動作表 現障礙程度最嚴重的部分,得到最明顯的改善;而在障礙程度較輕度之 處,仍可獲得部分之改善。因此,本研究動作訓練之介入模式能針對各 組別最主要的問題進行加強訓練,而對於較不嚴重的部份,則由於天花 板效應及訓練內容所佔的比例較少的因素,所以只有適度的進步。然 而,過去卻有研究指出本研究所採用的知覺動作訓練並無明顯之療效

(Myers & Hammill, 1976; Densem et al., 1989),或僅有中等程度療 效,且對兒童課業學習並無任何效果(Kavale & Mattson, 1983)。而近 期以知覺動作訓練介入發展協調障礙兒童的文獻,其訓練成效也不如本 研究的結果(Peter & Wright, 1999; Schoemaker et al, 1994)。而我們 探究過去相關之研究發現,本研究最大之特點在於將異質性極大的發展 協調障礙兒童進行分類。因此,本研究在動作訓練介入之前,就已經將 障礙問題相似的兒童歸為同一組。相較於此,過去的研究都沒有把「異 質性」此項變因控制。因此,過去的研究可能會出現亂槍打鳥的現象,

即做了很多知覺動作的介入,但卻未針對兒童個別動作知覺有缺損的部 份加強訓練。此外,本研究又在訓練中融入特殊任務介入之方法,大量 重複訓練類似的活動(Barnhart et al., 2003; Hadders-Algra, 1997, 2000; 2001; Edelman, 1993)。所以,本研究之訓練不僅能針對兒童主

要動作問題,而且還能達到加強訓練之目的,因此所有接受訓練之兒童 均有非常明顯的進步。

就三訓練組整體而言,Movement ABC 測試除手部操作靈活度、球 類技巧、平衡能力障礙分數及障礙總分有明顯進步之外,在測驗分項描 花邊、雙手接球、單平衡板平衡、及單腳跳格的障礙分數也同樣有明顯 的進步,這樣的結果與過去文獻所提(Leemrijse et al, 1993)Movement ABC 測試僅在障礙總分上能敏感的反應訓練成效,有非常大的落差。

而過去相關訓練介入的研究中,都僅在障礙總數有進步(Humpries et al., 1993; Leemrijse et al., 2000; Polatjko, 1995; Schoemaker et al, 1994),或僅在少部分測驗分項(Peter & Wright, 1999; 徐, 2002)有 明顯進步。從結果得知,本研究之團體動作訓練模式比過去任何訓練方 法均來的有效。

但是,本研究結果也同時發現,球類技巧方面的丟沙包項目,以及 手部靈活度方面的轉螺絲項目並無明顯改善。而根據 2001 年吳昇光等 人研究指出,台灣七到八歲年齡層學童在 Movement ABC test 各個測 驗項目,和國外同年齡層之學童比較起來,其動作能力的表現是差不多 的;但是,台灣九到十歲年齡層學童之動作協調能力則明顯比國外同年 齡之學童差。而比對中國醫藥大學兒童動作發展研究室所建立的台灣常 模後發現,國內學童在球類技巧方面的雙手接球、丟沙包項目,以及手 部靈活度方面的轉螺絲項目表現特別差。我們以對照常模百分序位 50 做基準,在丟沙包項目上,國內九歲男生和女生平均分別都可丟進 4.00,而美國九歲男生平均可丟進 6.76,九歲女生平均可丟進 4.95,

因 此 國 內 學 童 丟 沙 包 項 目 的 動 作 能 力 較 差 , 此 平 均 成 績 對 應 至 Movement ABC test 之障礙分數,國內九歲男性和女性學童都是 2 分障 礙分數。在轉螺絲項目上國內九歲男生平均需 27.05 秒,九歲女生平均 為 26.95,而美國九歲男生平均需 15.19 秒,九歲女生平均需 17.42 秒,

國內學童轉螺絲項目動作能力也比較差,而對應至 Movement ABC test 之障礙分數,國內九歲男性和女性學童都是 3 分障礙分數。另外在雙手 接球項目上,國內九歲男生平均可接到 8.00,而美國九歲男生平均可接 到 8.90,國內學童雙手接球項目動作能力稍差,而對應至 Movement ABC test 之障礙分數,國內九歲男生是 0 分障礙分數。而該篇研究也針 對這個問題指出,Movement ABC 測試對台灣的學童而言並不一定是 完全適用,在某些測驗項目或許因為文化差異的因素需要進行修正(吳 昇光,2002)。而其他國家也有類似的問題,例如 Rosblad 及 Gard(1998)

就提出歐洲國家荷蘭及瑞典 Movement ABC 測試之常模就與美國有差 異,而 Miyahara(1998)等人得研究則是提出目前 Movement ABC 的 常模並不適用於日本,而 Chow(2001)等人同樣發現香港中國兒童得 表現與美國兒童有相當大的差異,並需針對常模的問題進行適度的修 正。而常模分佈的問題也就是為什麼在經過一段時間的加強訓練之後,

球類技巧方面的丟沙包項目,以及手部靈活度方面的轉螺絲項目並無明 顯改善的主因。

而我們若再以各測試分項的原始分數來看,A 組丟沙包在訓練前平 均可丟進 2.40 個,訓練後可丟進 3.40 個,比對台灣完所建立的常模後 發現,訓練前從 9 歲的百分序位 19,訓練後比對 10 歲百分序位則進步 至 29,但對照 Movement ABC 測試分別轉換成 9 歲與 10 歲障礙分數 後,障礙分數卻反而從 2 分退步到 3 分,因此 A 組球類技巧在訓練後 其實是呈現進步的趨勢;而 B 組在轉螺絲的測試也同樣遇到台灣常模與

而我們若再以各測試分項的原始分數來看,A 組丟沙包在訓練前平 均可丟進 2.40 個,訓練後可丟進 3.40 個,比對台灣完所建立的常模後 發現,訓練前從 9 歲的百分序位 19,訓練後比對 10 歲百分序位則進步 至 29,但對照 Movement ABC 測試分別轉換成 9 歲與 10 歲障礙分數 後,障礙分數卻反而從 2 分退步到 3 分,因此 A 組球類技巧在訓練後 其實是呈現進步的趨勢;而 B 組在轉螺絲的測試也同樣遇到台灣常模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