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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對夫妻衝突協調歷程之內在自我狀態的改變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五、 G 對夫妻衝突協調歷程之內在自我狀態的改變

以下將先呈現 G 夫自「協調初期至協調中期」、「協調中期至協調後期」的 內在自我狀態改變,再呈現 G 妻自「協調初期至協調中期」、「協調中期至協調 後期」的內在自我狀態改變。G 對夫妻之自我圖排列及其變化呈現於圖 4-4-5(見 P.151)。

(一)G 夫之自我狀態的改變 1. 協調初期至協調中期

G 夫由自我圖一調整為自我圖二,主要改變有二:一為將「關係我」往前移,

使之與「個人我」並列第一,他表示「個人」與「關係」並重一直是他希望自己 在與妻互動中所呈現的樣子,有時因無法控制,才會出現像自我圖一的狀態;二 為將「社會我」往後移,移動幅度相當大,成為第四順位,表示自己在一般狀態 中都不太會去在意社會因素的影響。「家庭我」留至原位,夫表示雖然他很希望 排除家庭的影響因素,但無法否認其影響力的存在,故未做調整。(見圖 4-4-5 中「G 夫自我圖二」,P.151)

2. 協調中期至協調後期

G 夫由自我圖二調整為自我圖三,主要改變在於將「社會我」稍往前移,但 仍為第四順位,意指他願意在妻所在意的場合中,稍提高其「社會我」強度,在 行為表現上更配合社會情境,減少妻的為難與不安。〔見圖 4-4-5 中「G 夫自我 圖三」,P.151〕

(二)G 妻之自我狀態的改變 1. 協調初期至協調中期

G 妻先前排列的自我圖一,是依據單一衝突事件,且當中納入了夫的觀點,

該樣貌與妻平日的狀態是有差距的。因此,她認為自我圖二比較是她平常真正的 樣子,亦是她期許、要求自己做到的樣子。二個自我圖當中的主要差異有二:一 為「關係我」往前移,為其第一順位,表示她最重視夫妻關係;二為「個人我」

與「社會我」部分交疊,並列在第二順位,表示自己的「個人我」與「社會我」

有高度結合,她一直非常重視他人眼光,以社會標準要求自己,而這樣的自己因 從小就被大家所稱讚和喜歡,使她覺得也很享受成為這樣的一個人,甚至已經分 不出真正的「個人我」是什麼,覺得自己已經內化了社會標準,成為其個人我的 內涵。「家庭我」仍置於原位,妻表示雖然她不希望被負向家庭經驗影響,但家 庭影響也有正向部分值得保留,故未調整。(見圖4-4-5 中「G 妻自我圖二」,P.151)

2. 協調中期至協調後期

G 妻由自我圖二調整為自我圖三,主要改變在於將「個人我」與「社會我」

分開不交疊,意指她願意試著去釐清兩者間的差異,在她所能做到的範圍內,對

貳、 綜合五對夫妻在衝突協調歷程之內在自我狀態改變

綜合五對夫妻在夫妻衝突協調歷程中之內在自我狀態改變資料,當中有相同 亦有相異之處,以下將分為「協調初期至協調中期」與「協調中期至協調後期」

兩部分說明其異同。

一、五對夫妻由「協調初期至協調中期」的內在自我狀態改變

在此階段的改變中,五對夫妻幾乎都在對自我有更多覺察、對配偶及夫妻關 係有更多瞭解後,做出自我圖的調整;僅 C 妻未做出自我圖調整,但同樣對自 我有更多的覺察,並對配偶及夫妻關係有更多的認識。夫妻們自我調整的原因主 要可分為兩大類:第一,願意照顧配偶的需求與期待(A 夫、A 妻、C 夫、D 夫、

E 妻、G 夫、G 妻);第二,更照顧個人的需求與期待(A 妻、D 妻、E 夫、G 夫),

其中,以A 妻、G 夫的調整兩種原因兼具。至於 C 妻之所以在此階段並無再做 調整,是因為 C 妻的「自我圖一」已經是她長久以來為夫所做的調整,但此調 整仍讓她處在內在自我衝突中,此衝突的存在讓她尚無法為關係或為自己做更多 的調整。

二、五對夫妻由協調中期至協調後期的內在自我狀態改變

在此階段的調整中,有四位成員再次調整其自我圖,成為新的自我圖三;六 位成員則維持自我圖二樣貌,未再予以調整。在做出調整的四位成員中,其調整 的原因可分為兩類:第一,照顧配偶的需求與期待(E 夫、G 夫);第二,配偶 期待自己(調整者)更照顧自己(調整者)的需要(A 夫、G 妻)。而未再調整 的六位成員,未調整的原因亦可分為兩類:第一,其自我圖二被配偶支持或接受

(A 妻、D 夫、E 妻);第二,配偶對自己(調整者)仍有期待,但自己(調整 者)有所堅持或困難,故未予調整(C 夫、C 妻、D 妻)。

五對夫妻原有之內在自我衝突,在此協調歷程中,部分成員(A 夫、A 妻、

C 夫、G 夫)因得以兼顧個人需求與配偶需求而得到化解,重獲內在自我的平衡;

亦有因配偶的支持與協助(A 妻)或得到來自配偶的澄清(G 妻)而獲得內在自 我衝突之化解。但亦有尚未獲得化解的成員,包括 C 妻表示還需要時間來感受 配偶的改變,以降低自己內心的掙扎,D 妻表示協調歷程當下,改變對她而言仍 是困難的;此與「婚姻關係衝突之人我協調」之諮商方法僅為兩小時之工作坊活 動設計有關,個體的內在自我協調與改變原本即是一個在時間中進行的動態歷 程,每個人所需要的時間都有所差異。

整體而言,夫妻從協調初期關注在衝突議題中的個人立場,在透過自我檢視

表 4-4-2 夫妻衝突協調後期之四個自我之優先順序

達到其自我協調的狀態;此協調歷程涉及每個人內在四個自我成分的不斷相互調 整,調整的方向亦呈現出朝關係促進之方向前進。但夫妻之自我協調歷程亦具有 個別差異,A 夫從協調初期的自我表達階段,因其表達時已聆聽完妻的自我表 達,所以已納進了妻的考量及觀點,出現立場上的小轉變;其餘成員大多在協調 中期排出自我圖二時,其觀點、立場、甚至表達態度已與協調初期有明顯的不同,

對配偶需求有更多的關注與照顧,並延續至協調最後。當中僅 D 妻因議題並非 夫妻關係衝突,而是內在自我衝突,故自我協調的歷程主要皆是為自己做的調整。

第五節 夫妻在衝突協調歷程夫妻關係的改變

本節主要介紹五對夫妻於衝突協調歷程之夫妻關係的改變,第一部分分別呈 現五對夫妻之資料分析結果,第二部分為呈現五對夫妻之綜合資料比較,第三部 分為討論。茲分述如下:

壹、 五對夫妻各自在衝突協調歷程之夫妻關係的改變

以下研究者將分別介紹五對夫妻在衝突協調歷程中,夫妻關係的改變。在每 對夫妻中,研究者將先分析引起夫妻關係衝突的主要來源;接著,如同前一節的 呈現,將夫妻衝突協調歷程分為「協調初期至協調中期」的夫妻關係改變,以及

「協調中期至協調後期」的夫妻關係改變兩部分來做說明;最後部分為夫妻整體 協調歷程之小結。

一、 A 對夫妻衝突協調歷程之夫妻關係的改變(可同時參考圖 4-4-1,P. 142)

(一)A 對夫妻之關係衝突主要來源

A 對夫妻之關係衝突明顯出現在兩人對「關係我」與「家庭我」之重視程度 及排序上的差異,此差異又與兩人對「家庭」的概念有基本認定上的不同有關。

以下先以圖像方式(見圖4-5)呈現出 A 夫與 A 妻各自認定的「家庭」概念,再 據此說明其對兩人在關係衝突及自我圖排列順序上的影響:

A 夫之家庭概念 A 妻之家庭概念 圖4-5 A 夫與 A 妻之家庭概念比較

由圖4-5 可見,對 A 夫而言,「家庭我」是一個同時包含母親與妻子的整體 概念,並無將核心小家庭加以區隔,故在看待家中金錢的使用上,會認為無論是 家庭基本開銷或給母親的零用錢,都是同樣的支出,是可相互流通的;加上夫對

母親

自己-妻

婆婆

夫-自己

孩子(未來)

母親的情感與對孝道的重視,因而認為在盡孝道的大前提下,應以滿足母親的需 求為先,自己與妻子都該有所退讓犧牲。呈現於A 夫的自我圖一(見圖 4-4-1,

P. 143),即出現其將「家庭我」置於「關係我」之前的排列順序。例如他說:

A 夫:「…媽再活,也不過十年二十年,頂多大概就是這個時間…,所以我才會 覺得說如果可以的話,我們就多順著她一點,…可能會委屈妳一點,我都會 覺得說…這樣子應該是…理所當然的,…」[SAH116-12、SAH116-14]

而A 妻對「家庭我」的認定是指包括兩人共組的「核心小家庭」,及以婆婆 為主要互動對象的「夫家庭」,這兩部分對妻來說並非一體,而是有所區隔的;

其中又以「核心小家庭」為主要優先的地位,「夫家庭」則為次要附屬的地位。

在這樣的區隔與地位差異中,使妻自然以核心小家庭的維護為優先考量立場,並 認為在有限的兩人收入裡,一旦分配給婆婆的金錢過多,就會對核心小家庭的經 濟有所影響和壓縮,因而必須對給婆婆的零用錢有適度的調整與控制,以保障核 心小家庭的未來。呈現於A 妻的自我圖一(見圖 4-4-1,P. 143),即出現其將「關 係我」置於首位的排列(因妻的「關係我」包含核心小家庭概念在內)。她說:

A 妻:「…我希望媽可以也為我想,現在已經不是只有她跟你【加強語氣】兩個 人而已,而是我跟你,可能未來還有下一代,而不是就是只有想到她自己而 已。」〔SAW110-04〕

A 妻:「我只是要求你去瞭解媽的使用金錢狀況,你就一~堆~【加強語氣】理 由跟我說:因為怎麼樣所以你覺得怎麼樣,或是要求你去減少媽的零用錢,

你也有一堆【加強語氣】理由說:我希望維持她的什麼什麼的,可是你好像 都沒有想到我的部分,就是你老婆的狀況,而且你要想清楚,我們家的固定 開支愈少,其實是幫到我們兩個,不是只有幫到我。」[SAW115-06、

SAW115-07、SAW115-08]

在這樣不同的家庭概念及優先排序中,呈現出 A 夫「重視家庭(主要指母 親)」與A 妻「重視關係」之間的關係衝突;反應在此衝突議題上,則形成 A 夫

「維護母親零用錢」與A 妻「維護核心小家庭經濟狀況」之間的衝突。

「維護母親零用錢」與A 妻「維護核心小家庭經濟狀況」之間的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