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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我國 OTT 影視產業介紹

第四節 OTT 影視產業面臨之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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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目前現行法或者草案的立法內容中,OTT TV 與電信業者與廣電業者所受的規範仍 尚未拉齊,而未來的修法方向是否會逐步力求所有平台的管制一致? 有學者認為,縱使 有採取相同管制寬嚴程度的必要性,仍須考量其可行性。由於網路平台實際上並無地理界 限可言,使用者可以輕易取得國外的內容,若管制的設計導致境外與境內產生差異,而無 法透過國際合作解決跨境規範或審判權的爭議,不僅可能阻礙國內市場的發展,更可能導 致業者移向國外以規避管制,反而不利於媒體環境的監管166。因此,本文認為針對 OTT 影視產業目前宜以一般法律規範為主,並適度透過政策以鼓勵業者透過自律維持產業秩序 較為適當。

第三項 國內外規範發展趨勢

從上述各國對於 OTT 影視產業的規範應對模式,可觀察出幾個共同面向。首先,各 國目前皆面臨既有的媒體規範架構無法涵概 OTT 影視產業發展之情形,皆已開始透過立 法嘗試將其納管,有試圖納入既有的規範架構者(例如:美國、英國),亦有嘗試修改現 有架構以容納此新興產業者(例如:日本、臺灣),雖各國各有其入法化之嘗試,但多贊 同 OTT 影視產業目前仍為新興產業,應適度鼓勵發展而不宜施加過多限制。

此外,目前的討論多於媒體治理面向,透過營運結構、營運行為藉以約束業者,較無 直接針對 OTT 平台上的內容進行規範,因此內容相關規範,皆回歸各國各自相關立法規 定。因此,探究 OTT 影視產業相關的著作權議題,仍須回歸各國著作權法之規定。

第四節 OTT 影視產業面臨之挑戰

OTT TV 近年雖然發展迅速,但也面臨不少挑戰。由於網路無國界及匿名的特性,許 多盜版的侵權網站猖獗,損及我國正版影視內容業者的利益;此外,有於臺灣的市場規模 有限,目前仍缺乏足以鼓勵使用者付費訂閱或忠實使用的優質內容。本文將以「盜版內容 猖獗」及「優質內容缺乏」兩個面向,探討 OTT 影視產業面臨的挑戰。

166 彭心儀、鄭嘉逸,新興視聽傳輸平台之管制概念初探──由 OTT TV 談起,NCP Newsletter 第 53 期,頁 15,2013 年 7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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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項 盜版內容猖獗

盜版內容向來被視為是 OTT 影視產業發展的主要障礙之一。在 OTT 平台出現前,就 已有許多人私自從電視盜錄節目內容,透過網路散布或是放到網路上播放。一開始僅是為 了作為個人分享之用;逐漸開始演變為大規模盜錄,將盜版內容放上架設的網站匯集流量 並嵌入廣告,賺取廣告分潤。這些盜版內容不單是以網站形式出現,也透過行動裝置上的 應用程式以及 OTT 機上盒提供服務。

其中機上盒根據我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於 2017 年表示167,支緩連接藍牙 或無線網路(Wi-Fi)功能,屬於《電信法》第 49 條所稱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按同 條第 3 項規定,非經認證、審驗,不得製造、輸入、販賣或公開陳列;但 NCC 認證的目 的僅在於避免使用者受電波不當干擾,並不會就機上盒內的影視內容進行審查,影視內容 所涉及的權利,仍應回歸智慧財產權主管機關管理。因此,所謂的盜版機上盒,則可能包 含「未經 NCC 審驗合格」以及「機上盒連接存取未經授權之著作內容」兩種可能,本文 所稱之盜版機上盒,係指後者機上盒連接存取未經授權著作內容之情形。

提供侵權網站、應用程式或機上盒的業者,由於多未向著作權人取得授權,業者利用 他人的著作成果獲利,卻不用支付任何對價。內容供應商無法收取授權金回收製播節目的 成本,對支付授權金取得正版授權的 OTT 平台業者而言,盜版內容的出現也影響其營運,

連帶影響正版影視內容的生態圈。盜版內容業者作為 OTT 平台的競爭對手,既不用花費 時間洽談授權,更毋須負擔權利金,自然能以最快的速度上架內容,片源也遠比 OTT 平 台豐富,幾乎搶走了主要的觀看流量。

OTT 平台業者 KKTV 曾於 2016 年 9 月委託資策會的產業情報研究所,針對侵權網站 使用行為進行調查,該調查要求受訪者選出自己常用的影音平台,其中分為單選的「主要 使用的平台」以及得以複選的「正在使用的平台」。調查結果顯示,有 14.1% 的受訪者主 要使用正版影音平台,但卻有 21.9 % 主要使用盜版平台作為觀看來源。雖然正在使用正

167 行政院,部會新聞,https://www.ey.gov.tw/Page/AE5575EAA0A37D70/e178a242-ba9b-4769-b255-23741df2 f603(最後瀏覽日:2018/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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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平台的比例多達 63.4%,但正在使用盜版的使用者也仍有 59.7%168。此外,在 2017 年 5 月,知名侵權網站 123 酷播無預警關站時,LiTV 當日流量便成長了 20%169,可見侵權網 站對於正版影視產業的影響程度。侵權網站業者僅須負擔少量的營運成本,便能透過他人 的創作結果獲得經濟上的利益,不僅有損於原著作權人以及被授權人的權益,站在著作權 法的根本目的──透過經濟上誘因鼓勵創作,以促進社會公益發展──著作權人投注時間、

金錢與心力的創作,卻無法獲得適當的誘因,將有害於創作整體生態。

第二項 本土業者服務內容競爭力不足

除了流量,盜版也會對服務內容產生間接影響。當盜版的出現影響正版 OTT 業者的 營運空間,正版業者提供的內容難以吸引使用者訂閱或賺取廣告收益而無法獲利;因而缺 少再行購買使用者喜愛的內容或投入自製戲劇創作,形成「正版缺乏取得好內容的資源;

因為缺乏好內容留不住使用者」的惡性循環。

另一項加深這道惡性循環的因素,便是市場規模的限制。無論是自製或外購,都需要 大量的資本投入。由於戲劇具有時效性,當平台有辦法買到上檔的熱門戲劇並同步跟播,

或是製作出口碑佳的節目內容,便能創造話題並吸引使用者前來。然而,臺灣的觀看人口、

市場規模有限,國外影劇內容的取得往往無法勝過境外落地的平台,例如愛奇藝、LINE TV。此外,臺灣因為電視頻道大量開放,瓜分掉既有廣告市場,導致內容供應商縮減製 作節目的成本。資源有限的情況下,自然難以提升節目內容的品質,再加上韓國及中國大 陸的競爭激烈,臺灣戲劇在多元內容的發展上也容易受到限制170。近年來,內容供應商多 以購買外片取代自製節目,雖然購買具有一定收視率或口碑的內容,變現的風險較投入全 新內容的創作低,卻也不利於產業發展。臺灣如何在市場規模有限、資源缺乏的狀態下,

必須思考如何不犧牲內容品質而增加 OTT 服務的多元性。

綜合上述 OTT 影視產業所面臨的「盜版內容猖獗」以及「本土業者服務內容競爭力 不足」挑戰,OTT 業者在同時面臨盜版影響正版業者發展,以及市場資源缺乏導致優質

168 顏理謙,KKTV:少一個侵權網站,台灣可以多拍一千集《麻醉風暴 2》,數位時代, https://www.

bnext.com.tw/article/42096/kktv-fights-against-piracy(最後瀏覽日:2018/03/19)。

169 邱莉玲,台灣線上影視產業協會理事長錢大衛:關 10 家盜版 可讓所有正版業者獲利,中時電子報,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1106000759-260210(最後瀏覽日:2018/03/19)。

170 文化部,2015 年影視廣播產業趨勢研究調查報告_電視,文化統計調查研究報告,頁 148、178,201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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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不足以吸引使用者的情況下,臺灣的 OTT 影視產業如何因應盜版問題,同時降低取 得優質內容的成本,便成為刻不容緩的議題。主要規範盜版內容因應與授權取得的《著作 權法》是否需要因為這樣的趨勢而調整?若有調整的必要性,應當如何調整?而在規範逐 步調整的過程中,OTT 業者在管理措施上如何因應這樣的挑戰?本文分別在下述章節中 進行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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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侵權因應措施對我國 OTT 影視產業發展之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