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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貸案中借款人、主貸銀行、參貸銀行關係之研究 - 政大學術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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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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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政治大學 企業管理研究所(MBA 學位學程) 碩 士 學 位 論 文. 聯貸案中借款人、主貸銀行、參貸銀行 關係之研究. The Relationships among Borrowers, Lead Banks and Participants in Syndicated Loans. 指導教授:于卓民 博士 研 究 生:賴儀之. 民國一○四年七月.

(2) 摘要 聯貸案為國內中大型企業重要的籌資來源之一,自 1991 年聯貸案引進台灣 後,帶給金融機構眾多好處,包括主貸銀行可以利用其專業主導、分(代)銷及 管理聯貸案,以賺取手續費,並且達到分散風險之目的,另一方面,亦可讓規 模較小而無力自行籌組聯貸案之銀行,以多角化方式去化其資金,並且藉由與 主貸銀行的關係,與新的借款人往來。對借款人的好處則是可以在最短時間內 向多個銀行申貸大額之貸款資金,並且針對需求設計客製化商品,提供借款人 多元化的籌資管道。 然而聯貸案之亦有其成本及限制,對主辦行來說,因為銀行法規規定單一 銀行對於單一借款人之限額,在資本有限之下,主貸銀行僅能承貸一部分之聯 貸額度;而對參貸行來說,潛在成本則是當主貸銀行未將借款人資訊充分揭露 與參貸銀行;對借款人來說,須負擔較一般借款更高的手續費,且必須與尋找 專業度及聲譽較高之主貸行,增加聯貸案籌組之成功性。 本研究以台灣的銀行及其所主辦參貸之聯貸案為研究對象,研究包含三個 子題,首先探究哪些因素會影響主貸銀行保留額度比率;第二個研究子題是探 討銀行參貸之意願與銀行間互惠效果以及銀行名聲的關係;第三個研究子題, 則是探討銀行參貸之意願與過去與主貸銀行之關係以及與借款人之間的關係。 研究結果顯示,第一、借款人資訊取得難易與否、借款用途、聯貸金額和 主貸銀行名聲確實會影響主貸銀行保留額度比率,借款人資訊愈透明、聯貸金 額越高,主貸銀行保留額度愈低,借款用途風險愈大及主貸銀行名聲愈大則主 貸銀行保留額度比率愈高;第二、銀行參貸意願與互惠關係顯著相關,證明銀 行間有互惠關係,且名聲愈佳之銀行其互惠關係愈明顯。最後,實證發現參貸 銀行前一年度與主貸銀行合作之關係將影響其未來參與同一主貸銀行所主導之 聯貸案之意願,然而當年度銀行之參貸意願與前一年度和借款人之授信關係並 不顯著。主貸銀行保留比率多寡為分辨聯貸案特性之重要評斷標準之一,透過 研究各種變數影響主貸銀行保留比率多寡,實務上可以供主貸銀行決定聯貸案 保留比率之參考,增加聯貸案籌組成功的機率;本研究亦歸納出聯貸案主貸銀 行、參貸銀行及借款人三方關係影響台灣地區聯貸案之特性及條件,這些研究 結果可提供三方在聯貸案籌組中談判之參考。. I.

(3) 目錄 摘要................................................................................................................................ I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 1 第二節 研究問題與目的...................................................................................... 4 第三節 研究流程與章節簡介.............................................................................. 6 第二章 文獻探討與假說.............................................................................................. 8 第三章 研究方法........................................................................................................ 14 第一節 研究架構與研究假說............................................................................ 14 第二節 迴歸式與變數之衡量............................................................................ 15 第四章 實證分析........................................................................................................ 23 第一節 資料描述................................................................................................ 23 第二節 迴歸分析結果........................................................................................ 27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35 第一節 研究結論................................................................................................ 35 第二節 研究限制與後續建議............................................................................ 37 參考文獻...................................................................................................................... 39 附錄-聯合授信案業務簡介 ........................................................................................ 40. II.

(4) 表目錄 表 2-1 本研究假說與相關文獻整理 ......................................................... 13 表 3-1 樣本銀行排名及市占率 ................................................................. 16 表 3-2 研究一:實證模型之變數衡量與預測結果 .................................. 16 表 3-3 研究一:實證模型之應變數與自變數 ......................................... 19 表 3-4 研究二:實證模型之變數衡量 ..................................................... 20 表 3-5 研究二:實證模型之應變數與自變數 ......................................... 20 表 3-6 研究三:實證模型之變數衡量 ..................................................... 21 表 3-7 研究三:實證模型之應變數與自變數 ......................................... 22 表 4-1 敘述性統計 ..................................................................................... 23 表 4-2 主貸銀行排名 ................................................................................. 25 表 4-3 個別銀行聯貸案特徵分析表 .......................................................... 26 表 4-4 各變數之相關係數矩陣 ................................................................. 28 表 4-5 主貸銀行保留比率多元迴歸結果 ................................................. 30 表 4-6 主貸銀行與參貸銀行之互惠關係 .................................................. 31 表 4-7 主貸銀行互相參貸表 ..................................................................... 32 表 4-8 參貸銀行參貸與過往關係之關聯性之迴歸結果 .......................... 33 表 4-9 研究結果彙總 ................................................................................. 34. III.

(5) 圖目錄 圖 1-1 主導銀行、參貸銀行及借款人之關係 ............................................ 4 圖 1-2 研究流程 ............................................................................................ 6 圖 2-1 借款人信用狀況與籌資來源 .......................................................... 10 圖 3-1 研究架構一 ..................................................................................... 14 圖 3-2 研究架構二 ..................................................................................... 15 圖 3-3 研究架構三 ..................................................................................... 15 圖 4-1 貸款年限分配圖 .............................................................................. 29 圖-1 聯貸案各方之義務及分工 ................................................................. 40 圖-2 聯貸案籌組流程圖 ............................................................................. 41 圖-3 Bloomberg 資料畫面 .......................................................................... 42. IV.

(6) 第一章 緒論 本章主要在說明研究之背景與動機、研究問題與目的及研究流程。第一章 緒論分三小節:本章第一節說明研究動機,解釋何以研究此議題;第二節說明 研究之問題與目的;第三節為說明研究流程與簡介本論文之章節。. 第一節 研究動機 聯合授信(Syndicated Loans),又稱為聯合貸款,簡稱聯貸案,至少兩家金融 機構貸款給一家借款人(Sufi 2007),主貸銀行接受借款人的委任,並尋找參貸銀 行聯合承貸(聯貸案之介紹請見附錄)。聯貸案與一般授信業務本質上最大的不 同點在於引用債券發行市場包銷(Underwriting)的觀念,將整筆貸款過程切割成 若干部分,有多家銀行責任分工,又共同分擔借款人違約風險,為銀行打破相 互競爭而為共同利益結合的集體行動(李長華 2009)。 聯貸案為國內中大型企業重要的籌資來源之一,根據彭博社(Bloomberg)臺 灣地區銀行及金融機構於 2014 年度共承辦 190 件聯貸案共美金 287.2 億元,與 去年同期發行量相當。然而,亞太(除日本外)地區的聯貸規模在 2014 年創下美 金 5,230 億元的新高,較 2013 年的 4,620 億美元增加了 13%;2000 及 2006 年 亞太(除日本外)地區的貸款活動規模總計分別僅為 1,100 億美元及 2,000 億美 元,聯貸案成長之速度可見一斑。雖然其中貸款數量多為中國及香港地區之聯 貸案,但是隨著 2009 年兩岸 MOU 簽訂,讓台灣金融機構得以進入大陸市場, 預計聯貸業務在台灣銀行業仍會扮演重要角色。 聯貸案帶給金融機構眾多好處及商機,包括主貸銀行可以利用其專業主 導、分(代)銷及管理聯貸案,以賺取手續費,並且達到分散風險之目的,另一 方面,亦可讓規模較小而無力自行籌組聯貸案之銀行,以多角化方式去化其資 1.

(7) 金。對借款人的好處則是可以在最短時間內向多個銀行申貸大額貸款資金,提 供借款人多元化的籌資管道。 然而聯貸案亦有其成本及限制,對於受借款人委託的主貸行來說,因為銀 行法規規定銀行對於單一借款人之限額,因此在資本有限之下,主貸銀行僅能 承貸一部分之聯貸額度,剩餘之部分必須對外銷售;對借款人來說,必須與尋 找專業度及聲譽較高之主貸行,以增加聯貸案籌組之成功性,代價是負擔較一 班授信借款較高之手續費;而對參貸行來說,潛在成本則是當主貸銀行未充分 將借款人資訊揭露予參貸銀行,在這種資訊不對稱的情況下,主貸銀行可能對 於品質較好的聯貸保留比率會增加,而品質較差之聯貸案保留之比率或是日後 轉賣的可能性提高。 在聯貸案尚未發展以前,借貸市場僅有銀行與借款人之間的關係,聯貸案 進入台灣市場之後,增加了主貸銀行與參貸銀行之間的關係、主貸銀行與借款 人之間的關係以及參貸銀行與借款人之間的關係。Boot and Thakor (2000)提出 聯貸案具有關係授信(relationship loans)及交易授信(transaction loans)之特質,所 謂關係授信是指銀行與借款人之往來關係所衍生之授信,而交易授信類似債券 的形式,是在公開資本市場進行交易,聯貸案的委託關係起因於主貸銀行與借 款人過去的往來關係,而主貸行將部分額度公開銷售予市場上其他參貸銀行, 故具有關係授信及交易授信兩種特色,因此藉由觀察主貸銀行保留額度的多寡 可以辨認聯貸案較偏向關係授信或是交易授信。 因為主貸銀行通常與借款人有相當的往來關係(包含存、匯及授信),擁有借 款人最完整資訊,當貸款品質愈佳時,主貸銀行理應有動機保留較多的額度比 比率,然而根據多數文獻顯示,資訊透明度愈高借款人,因為代理人成本之關 係,較能吸引銀行參貸,主貸銀行保留額度比率較低,此種聯貸案偏向交易授 信,推測聯貸案主貸銀行的最終保留額度受到前述這兩方力量影響,本研究探 討台灣地區的聯貸案是否如同國外文獻之研究結果,資訊透明度越高之借款 2.

(8) 人,主貸銀行保留比率愈低;在關係授信部分,將研究那些變數影響了主貸 行、參貸行以及借款人之間角色的關係,而這些複雜的關係,是如何影響主貸 銀行保留比率以及餐貸銀行的參貸意願?最後,儘管聯貸案在亞太區域是高成長 且重要性高之融資管道之一,但是國內關於聯貸案相關的論文研究並不多,因 此激發本研究之動機。. 3.

(9) 第二節 研究問題與目的 借款人與銀行間的關係從借款人之財務報表可以窺知一二,然而銀行與銀 行之間的關係,除了觀察股東相似程度,或是銀行間互相持股(例如公股銀行、 台新銀行持股彰化銀行),其餘銀行之往來關係較難察覺。聯貸案中主貸銀行因 為與借款人之長久往來關係,承諾為其籌組及承(代)銷聯貸案,然後到聯貸市 場向其他銀行銷售剩餘額度,因此聯貸案是觀察銀行之間關係的重要方式。聯 貸案中,主貸銀行所承貸之金額佔聯貸案總金額稱為主貸銀行保留比率,為什 麼有些聯貸案主貸銀行保留比率高達 50%,有些聯貸案主貸銀行佔聯貸案總金 額之比例卻僅 15%,研究主貸銀行是如何決定保留額度之比率以及銀行之參貸 意願為本研究主軸,圖 1-1 列舉了影響三者間關係的因素,本研究將驗證這些 因素是否成立。 1. 是否上市 2. 借款用途 3. 涉險國家 4. 與主辦銀行關係 借款人. 1. 2. 3. 4. 5.. 資本限制 名聲(市占率) 專業性 與借款人關係 主貸銀行 與參貸銀行關係. 參貸銀行. 1. 2. 3. 4.. 專業性 與主貸銀行關係 與借款人關係 名聲(市占率). 圖 1-1 主導銀行、參貸銀行及借款人之關係 基於第一節研究動機,可以得知當主貸銀行資本有限時,或是當借款人資訊 透明程度不高時等因素,皆可能會影響聯貸案主貸銀行保留額度或是籌組成功 機率。主貸銀行因為資本限制所能保留之額度比率有限,而借款人又因為資訊 4.

(10) 透明度不夠高,或因為無互惠關係,影響其他銀行之參貸意願,在此種情況下 聯貸案籌組成功之機率會降低。銀行承做聯貸案除了與收益性相關之外,在國 內亦是企業金融業務之領導地位之重要指標,本研究藉由了解那些因素影響主 貸銀行保留額度比率、銀行之參貸意願及三方之間的關係,可以推論影響一聯 貸案籌組成功之因素,提供借款人、主貸銀行、參貸銀行在申貸、籌畫及評估 聯貸案時決策之參考。 本研究以台灣的銀行及其所主辦及參貸之聯貸案為研究對象,探討三個研究 問題: 1. 主貸銀行保留額度與借款人、參貸銀行、主貸銀行及聯貸契約特性本身特性 有何關聯? 2. 銀行之參貸意願與互惠效果有何關聯? 3. 銀行之參貸意願與過去和主貸銀行及借款人之往來關係有何關聯? 第一個研究子題探討影響主貸銀行保留額度之因素,研究樣本為 2014 年台 灣地區排名前十名之主貸銀行(不含外商銀行)的聯貸案,影響的因素包含主貸 銀行之名聲、借款人之資訊透明程度、其借款用途及聯貸案本身特性。 第二個研究子題是探討銀行互惠關係是否會影響銀行參貸意願,研究樣本亦 是 2014 年聯貸資料,變數中並加入銀行名聲以探究銀行規模大小是否會影響銀 行之互惠關係。 第三個研究子題是以 2013 及 2014 年之樣本資料,探討參貸銀行與某一主貸 銀行的合作關係是否與過去參貸銀行與該主貸銀行之往來關係有關,抑或是與 借款人過去之授信關係有關。 藉由研究上述這些問題,以實證探究聯貸案之中各種角色之關係,主貸銀行 如何事先設計出滿足借款人及參貸銀行需求之聯貸案,以及是甚麼因素影響主 貸及參貸銀行承貸額度大小之策略,這些策略足以影響銀行聯貸案籌組成功之 機率以及承貸聯貸業務多寡。. 5.

(11) 第三節 研究流程與章節簡介 本研究從文獻探討開始,探討影響主貸銀行保留比率之因素,從借款人、 契約內容、主貸及參貸銀行的特性搜尋其關連,其次探討台灣銀行之間在聯貸 案市場中是否存在互惠關係,最後則是研究參貸銀行之參貸意願與其和主貸銀 行及借款人過去之關係是否有關。接著蒐集資料庫之相關樣本,納入迴歸模型 中,歸納出彼此關係。 本研究流程首先透過相關文獻的蒐集與檢視,確認研究方向和研究目的, 以此為目標進一步蒐集相關文獻及實證研究,從中衍生本研究之假說,然後了 解相關變數之概念及定義及決定測量方式,接著搜集各變項資料,並據以進行 回歸統計與結果解釋、討論等程序,最後獲結果與建議(圖 1-2)。 研究背景與動機. 研究目的. 文獻探討. 研究假說建立. 資料蒐集. 統計分析. 結果分析與討論. 結論與建議 圖 1-2 研究流程. 6.

(12) 本研究章節簡介如下: 1. 第一節緒論:簡述研究背景與動機、研究問題與目的、研究流程與章節簡 介。 2. 第二章文獻探討:內容包括聯貸案主貸銀行之行為理論,銀行間的互惠理 論、以及聯貸案合作關係相關理論等。 3. 第三章研究方法:說明研究架構、研究方法、資料蒐集。 4. 第四章實證分析:透過迴歸模型驗證是否支持假說。 5. 第五章結論:提出本研究之結論與建議。. 7.

(13) 第二章 文獻探討與假說 本章文獻回顧分為三部分:第一部分介紹影響主導銀行保留聯貸案額額度 比率(以下簡稱「保留比率」)之因素;第二部分介紹主參銀行互惠之相關文 獻;第三部分則為影響參貸銀行決定是否參貸之因素。. 一、聯貸案主貸銀行保留比率多寡之因素 主貸銀行在每一聯貸案所保留額度占聯貸總額度比率為「保留比率」,為聯 貸案品質的訊號之一,通常主貸銀行保留額度越低,代表參貸銀行家數越多, 新聞常報導某聯貸案獲銀行團超額認購以顯示出該聯貸案借款人的信用評等及 貸款品質良好,每家銀行最後分配到的額度因為超額認購而下降。Simon(1993) 以 1991 年度所有聯貸案依風險等級分成五類,主貸銀行保留比率按風險等級順 序分別為 17.4%、18.0%、29.4%、30.5%以及 47.3%(風險等級由小到大),等級 越大及風險越高之主貸銀行之保留比率越高。然而影響主貸銀行保留比率之因 素很多,本研究根據過去文獻及台灣聯貸市場特性,分就各相關因素進行文獻 回顧,並提因素與保留比率之關係。 (1) 借款用途 Jones、Lang & Nigro (2005)以美國 SNC (Shared National Credit) 1995~2000 年所有聯貸案為研究樣本(包含借款人為未上市公司),該研究指出當主貸銀行 擁有資訊利益(Informational Advantage)時,降低保留比率之動機高。舉例來 說,對於資訊較不透明之借款人,主貸銀行擁有的資訊利益相較於其他參貸銀 行更多,因此主貸銀行有動機減少保留比率,且通常品質較差的聯貸案借款人 透明度較低,參貸銀行因為取得資訊有限,不願意承貸較多額度。其研究以消 費性土建融(commercial real estate,不含商業性土建融例如建廠融資)為聯貸案 風險之代理變數,因在 90 年代在美國曾因景氣循環致房地產泡沫化導致銀行壞 帳。綜合上述,本研究推出以下假說: 8.

(14) 假說 1-1:借款用途風險較高時,主貸銀行保留比率較高。 (2) 借款人或連帶債務人在台灣上市(TWSE)及主貸銀行之名聲(𝐑𝐞𝐩𝐮𝐭𝐚𝐭𝐢𝐨𝐧) 近來有許多學者研究債務人上市與主貸銀行保留比率之關係,研究結果都指 出借款人是否上市與主貸銀行保留比率呈現反向關係。Dennis and Mullineaux (2000)以 1987~1995 年 DealScan 的資料,實證發現借款人評等或是是否上市會 影響主貸銀行聯貸案之銷售性(salability),但主貸銀行之名聲愈高,可降低上述 資訊不對稱影響聯貸案之銷售,另研究亦發現,主導銀行資本限制及資本流動 性高低影響其保留比率。Jones、Lang & Nigro (2005)延伸上述研究,發現主貸 銀行以及參貸銀行之間存在資訊不對稱,若是借款人資訊較不透明,則主貸銀 行所需保留的額度較高;該研究亦實證出當銀行的規模越大,會與較多的銀行 保持良好的關係,且規模較大之銀行,更重視其商譽之價值,因此在挑選借款 人,會以較嚴謹之方式評估,較容易因為與其他銀行既有的關係,成功將大部 分的聯貸額度分售出去。. Sufi (2007)研究 1992~2003 美國非金融相關公司共 12,672 個聯貸案,發現若 是借款人需要較多監督及實地查核之程序時,主辦銀行保留較多的額度,且聯 貸案銀行組成結構較為集中。Sufi 將借款人規模及聯貸案金額做為控制變數, 發現未在 SEC 上市的借款人,聯貸案之主辦銀行平均多保留 10%參貸額度,且 參貸銀行之集中程度增加 11%。. Sufi 指出,聯貸案主貸銀行保留比率多寡的概念,與 Diamond(1991)借款人 籌資模型理論相同,此模型指出因借款人信用評等提高,籌資來源不限於銀 行,因借款人不再需要金融機構嚴密之監督,可直接於公開市場發行債券,資 金來源由關係授信演變成交易授信。當借款人之信用程度較差時,借款人需要 較多監督,主貸銀行須保留較多比率,參貸銀行家數也較少(圖 2-1)。本研究假 說推估除了非上市公司需要較嚴密之監督,貸款涉險國家為海外之借款人因為 9.

(15) 地理距離之因素,亦須要較嚴密之監督,主貸銀行的保留率應較高。. 自貸案. 較差. 聯合貸款:主貸 銀行保留額度 大、參貸銀行家 數少. 聯合貸款:主貸 銀行保留額度 小、參貸銀行家 數多. 借 款 人 信 用 狀 況. 債券. 較佳. 圖 2-1 借款人信用狀況與籌資來源. Sufi 研究亦發現,當主辦銀行或是借款人的名聲或是信用較佳時,資訊不對 稱的的問題可以降低,但不能完全消除。當資訊較不透明之借款人初次申貸聯 貸案時,主辦銀行需要保留的比率較高,但隨著借款人於借貸市場的曝光率增 加後,主貸銀行降低其保留比率,這也是借款人資訊透明度影響保留比率之證 明之一。若主貸行的名聲較佳,則上述情況會減緩,也就是即便借款人有資訊 不對稱之可能性存在,主辦銀行也不需要保留較多比率,這種情況在排名前 1% 之主貸銀行明顯,因為他們可以完全消除資訊不對稱所需增加的保留比率。. Kopecky (2013)以更完整的資料(1999~2006 DealScan 共 60,159 筆資料,樣 本資料包含上市及非上市公司)實證,發現主貸銀行保留比率與其名聲呈反向關 係,說明主貸銀行之名聲可以減緩其與參貸銀行之間資訊不對稱之狀況,該研 究更進一步將主貸銀行依名聲高低分為兩個群組,發現名聲較低的群組其名聲 影響保留比率的強度較另一群組強,因此名聲低的群組增加名聲的效益較名聲 高的群組更顯著。 綜合上述,本研究推出以下假說: 假說 1-2:聯貸案借款人或連帶債務人非為台灣上市公司,主貸銀行保留比率較高。 10.

(16) 假說 1-3:聯貸案涉險國為外國,主貸銀行保留比率較高。 假說 1-4 主貸銀行名聲與其保留比率呈負相關。 (3) 貸款年限(Tenor)及貸款規模(Loan Size) Jones、Lang & Nigro (2005)研究顯示,貸款期限越長之聯貸案,主導銀行保 留比率較少;研究並發現信用風險較低的借款人通常較易申貸大額度及年限較 長之聯貸案,因此參貸銀行願意承貸較高比例之額度。. 陳曉蓉、蔡欣貝(2006)以台灣上市、櫃公司自民國 83 年~92 年之聯貸案為 樣本,實證結果發現:當聯貸案提供擔保品、到期期限越長或主辦行逾放比越 高,則參貸比例就越低(主辦行保留比率較高)。綜合上述,本研究推出以下假 說: 假說 1-5:貸款年限越長,主貸銀行保留比率越高。 假說 1-6:聯合授信案之金額越高,主貸銀行保留比率較低。 二、銀行之參貸意願與互惠效果之關聯 多數文獻研究發現聯貸案中道德風險之發生,取決於主貸銀行監督借款人 之動機,主貸銀行除了可以保留較多額度之方式以降低代理人成本及道德風險 發生之機會之外,主參銀行之間的互惠關係亦是有效降低前述風險之選項(Cai, 2010)。 Cai 研究指出,銀行之間會維持一定穩定的關係,他們經常會在不同的聯 貸案,輪流擔任主貸銀行或是參貸銀行,主要目的是達成聯貸案的互惠效果 (reciprocity effect) 。研究美國聯貸市場發現以下:第一、77%的主辦銀行同時 也會扮演參貸銀行角色;第二、最大的主辦銀行亦是最大的參貸銀行。舉例來 說,在 2004 年至 2006 年間,JPMorganChase 為美國聯貸市場最大之主辦銀行 和第三大參貸銀行。同時,前十大主辦銀行排名中,有七家亦是排名前十大之 參貸銀行。因此,銀行之間確實會有輪流擔任主辦及參貸銀行現象,且市占率 11.

(17) 越大之銀行其互惠情況越明顯。綜合上述,本研究推出以下假說: 假說 2-1:互惠效果與銀行之參貸意願呈正相關。 假說 2-2:聯貸案互惠情況與銀行名聲呈正向關係。 三、銀行之參參貸意願與過去和主貸銀行及借款人之往來關係之關聯 Sufi(2007)實證發現,過去之主參貸行之關係會影響未來之關係, Champagne and Kryzanowski(2007)延伸 Sufi 之研究,以 1987~2004 之間共 60,692 全球聯貸案,研究兩家銀行目前之關係與過往之關係,實證發現,過去 五年若有合作過,則未來合作的機會是沒有合作的 4 倍。另外主協辦行關係的 強度,取決於主辦銀行之聲譽以及參貸銀行取得資訊之困難度,當主導銀行之 名聲越大,或資訊取得較困難之參貸行,主參貸行之黏著度越高。 Kopecky(2013)除了前述實證發現資訊不對稱與主貸銀行保留比率之關係 外,尚發現若參貸銀行與借款人有往來關係,則主貸銀行之名聲與保留比率之 關係愈不顯著,這顯示出若參貸銀行與借款人有往來關係,為參貸行決定是否 參貸之重要因素之一。綜合上述,本研究推出以下假說: 假說 3-1:銀行參與聯貸案意願與其和主貸銀行過去往來關係呈正相關, 假說 3-2:銀行參與聯貸案意願與其和借款人過去往來關係呈正相關。 與本研究假說相關之文獻整理請見表 2-1。. 12.

(18) 表 2-1 本研究假說與相關文獻整理 影響因素 聯貸契約特性. 相關文獻. 到期日. Jones、Lang & Nigro (2005)、 陳曉蓉、蔡欣貝(2006). 借款人特性. 主辦銀行特性. 貸款年限. Jones、Lang & Nigro (2005). 是否提供擔保品. 陳曉蓉、蔡欣貝(2006). 資訊不對稱. Jones、Lang & Nigro (2005)、Sufi(2007). 貸款信用品質. Jones、Lang & Nigro (2005). 借款人信評或是否上市. Dennis & Mullineaux (2000). 借款用途. Simon (1993). 銀行資本限制級流動性. Dennis & Mullineaux (2000)、 Jones、Lang & Nigro (2005) 陳曉蓉、蔡欣貝(2006). 參貸銀行特性. 銀行聲譽. Kopecky (2013). 專業性. Cai、Saunders & Steffen (2009). 與主貸銀行之關係. Cai、Saunders & Steffen (2009)、 Champagne & Kryzanowski (2007). 與借款人之關係. Champagne & Kryzanowski (2007). 13.

(19) 第三章 研究方法 本章主要介紹研究方法,分為兩節,第一節為研究架構與研究假說,第二 節為迴歸式與變數之衡量。. 第一節 研究架構與研究假說 本研究架構見圖 3-1、圖 3-2,研究假說如下: 假說 1-1:借款用途風險較高時,主貸銀行保留比率較高。 假說 1-2:聯貸案借款人或連帶債務人非為台灣上市公司,主貸銀行保留比率較高。 假說 1-3:聯貸案涉險國為外國,主貸銀行保留比率較高。 假說 1-4:主貸銀行名聲與其保留比率呈負相關。 假說 1-5:貸款年限越長,主貸銀行保留比率越高。 假說 1-6:聯合授信案之金額越高,主貸銀行保留比率較低。 假說 2-1:互惠效果與銀行之參貸意願呈正相關。 假說 2-2:聯貸案互惠情況與銀行名聲呈正向關係。 假說 3-1:銀行參與聯貸案意願與其和主貸銀行過去往來關係呈正相關, 假說 3-2:銀行參與聯貸案意願與其和借款人過去往來關係呈正相關。. 1. 借款用途 2. 借款人資訊透明程度 3. 主貸銀行名聲. 主貸銀行保留額度比率. 4. 貸款年限 5. 聯貸案規模. 圖 3-1 研究架構一 u06u06ru.4u8r4e.4-4. 14.

(20) 參貸意願. 銀行 A. 銀行 B. 圖 3-2 研究架構二 n0u06u06ru.4u8r4 三.4-4. 與主導銀 行過去往 來關係 銀行參貸意願 與借款人 過去往來 關係 圖 3-3 研究架構三 n0u06u06ru.4u8r4 三.4-4. 第二節 迴歸式與變數之衡量 一、. 聯貸案主導銀行保留額度之決定因素. 第一個子題研究對象是以 2014 年度台灣地區聯貸案,依據 Bloomberg 台灣 資本市場承銷排行榜,排名前十名貸款帳簿管理行(不含外商瑞穗銀行)所主貸 之聯貸案(合計佔聯貸案總量之 75%),並扣除貸款期限一年之聯貸案以及資料 不完整之樣本,總計共 126 個樣本(表 3-1)。本子題之迴歸式如下: SYND= α + 𝛽1 ∙ TWSE + 𝛽2 ∙ 𝐿𝑜𝑎𝑛 𝑃𝑢𝑟𝑝𝑜𝑠𝑒𝑠 + 𝛽3 ∙ 𝑅𝑒𝑝𝑢𝑡𝑎𝑡𝑖𝑜𝑛 + 𝛽4 ∙ 𝑅𝑒𝑔𝑖𝑜𝑛 + 𝛽5 ∙ 𝑇𝑒𝑛𝑜𝑟 + 𝛽6 ∙ 𝐿𝑜𝑎𝑛 𝑆𝑖𝑧𝑒 + 𝜀 15.

(21) 表 3-1 樣本銀行排名及市占率 2014 年. 銀行名稱. 主貸件數. 2013. 排名. 市占率. 排名. 市占率. 台灣銀行. 31. 1. 17.70%. 1. 17.3%. 兆豐銀行. 16. 2. 10.09%. 2. 11.2%. 合作金庫. 10. 3. 8.80%. 3. 8.8%. 台北富邦銀行. 13. 4. 8.40%. 5. 7.3%. 8. 5. 6.90%. 4. 7.3%. 台灣土地銀行. 15. 6. 6.50%. 7. 6.9%. 第一銀行. 13. 7. 6.40%. 8. 4.70%. 中國信託. 7. 8. 6.30%. 6. 7.20%. 彰化銀行. 4. 9. 3.20%. 14. 1.80%. 玉山銀行. 10. 10. 2.10%. 13. 1.90%. 台新銀行. 表 3-2 研究一:實證模型之變數衡量與預測結果. 應變數. 變數. 衡量方式. 主貸銀行保留比率之多寡. 主貸銀行保留比率. 預測結果. (SYND) 自變數. 借款用途(𝐿𝑜𝑎𝑛 𝑃𝑢𝑟𝑝𝑜𝑠𝑒𝑠). 借款用途為不動產、土建. 正向(+). 融、併購、專案融資為 1,反之為 0 借款人資訊之透明程度. 借款人或連帶債務人台灣. (TWSE、𝑅𝑒𝑔𝑖𝑜𝑛). 上市、櫃公司為 1,反之. 負向(-). 為0 聯貸案涉險國為外國為. 正向(+). 1,反之為 0 主貸銀行名聲(𝑅𝑒𝑝𝑢𝑡𝑎𝑡𝑖𝑜𝑛) 主導銀行前一年度聯貸案. 負向(-). 成交量 貸款年限(𝑇𝑒𝑛𝑜𝑟). 貸款年限. 負向(-). 聯貸案規模(𝐿𝑜𝑎𝑛 𝑆𝑖𝑧𝑒). 總額度. 負向(-). 16.

(22) 研究一模型的變數衡量與預測結果(表 3-2),應變數及自變數分述如下: 1. 應變數:主導銀行保留比率(SYND) 聯貸案主導銀行保留比率係指其所承貸之額度比率,此比率會影響其最終成 貸金額,主導銀行將額度分配(售)予各參貸銀行後,為使聯貸案順利籌組完 成,將會承貸剩餘之額度。根據 Diamond (1991)借款人籌資模型理論,借款人 信用評等愈佳,則主貸銀行保留額度較小,參貸銀行家數較多,因此主貸銀行 保留額度可以視為衡量貸款品質良窳之指標。 在台灣,通常各參貸銀行在核貸聯貸案時,皆會考量主貸銀行預計承貸之額 度,決定其參貸金額,如同 Jones、Lang & Nigro (2005)提出當主導銀行對於資 訊較不透明的借款人擁有資訊利益(Informational advantage)時,主導銀行有動機 降低其保留比率,但是當參貸銀行察覺此種現象後,亦會降低其參貸額度,最 終主導銀行之保留比率還是會上升。也就是說,針對不同透明度之聯貸案,參 貸銀行對於主貸銀行保留額度之重視程度不盡相同。 2. 自變數: 本研究之自變數參考過去文獻,並且考量資料取得可能行,歸納出六個變數。 (1) 借款用途之風險高低 本變數 1 代表在借款用途為不動產或專案融資,0 代表非上述兩種用途之聯 貸案。借款用途為授信 5P 之一,不同借款用途所代表之授信風險不同,為 授信決策之重要依據標準之一。Jones、Lang & Nigro(2005)將消費性不動產 設為自變數,研究與主貸銀行保留比率之關係。本研究除了將消費性不動產 之借款用途視為高風險借款用途之外,亦將專案融資列為風險借款用途;專 案融資主要用途為企業併購案、股權融資、BOT、管理者收購等(Leverage Buyout),融資架構十分複雜,債務人透過多層次轉投資架構及 SPV 公司(特 殊目的公司),公司透明低,且即便投資人是大行私募基金,債權銀行對於 最終債務人無追索權(non-recourse),到期還款來源主要是透過該專案所衍生 之現金流,極賴身為管理銀行之主貸銀行較謹慎及專業之貸後管理,因此通 17.

(23) 常此類案件利率加碼較一般聯貸案高。而土地建物融資(下稱「土建融」,不 含建廠融資),因易受房地產景氣循環影響,承貸風險較大。本研究將借款 用途為土建融、專案融資之貸款類型分類獨立,以了解其影響主貸銀行保留 額度之相關性。 (2) 借款人或連帶債務人在台灣上市(TWSE) 上市公司依照規定,須揭露相當之資訊大眾投資人,因此各方面透明度都較 高,台灣地區聯貸案常有母公司為上市公司,惟借款主體為未上市之子公 司,若上市母公司為該案之連保人,代表銀行對母公司亦可追索債權。本變 數 1 代表借款人或連帶債務人在台灣上市、櫃或公開發行,0 代表在非在台 灣上市、櫃或公開發行。部分樣本在香港上市而非在台灣上市,考量不同國 家對於上市、櫃所依循之證券交易法並不同,借款人設立地點亦可能在海 外,因此風險相對較高。 (3) 主貸銀行名聲 聯貸案之風險除借款人之信用外,主貸銀行亦有可能蓄意或是未盡善良管理 人之責而未將部分重要資訊揭露與參貸行,若前述狀況導致參貸行錯估核 貸,將會傷及主貸銀行之名聲(Jones、Lang & Nigro,2005),銀行名聲越高, 道德風險發生之機率及代理人成本較低,主貸銀行所需保留額度較低,因此 推論名聲較佳之主導銀行,所需保留之聯貸案額度較低。過去文獻是以主貸 銀行之市占率為代理變數(Jones、Lang & Nigro, 2005;Sufi, 2007; Kopecky,2013),因此本研究以前一年度 2013 年各主貸銀行之聯貸案成交量 取自然對數作為銀行名聲之代理變數。 (4) 聯貸案涉險國家(Region) 本變數是以涉險國家是否為台灣,1 為台灣,0 為其他國家。樣本資料中有 大部分海外涉險國家為中國,根據金管會 2015 年 4 月 13 日發布「加強本國 銀行對大陸地區暴險及風險承擔能力之控管措施」之新聞稿內容提及「大陸 商業銀行不良貸款餘額及不良貸款率仍持續提高,且 103 年下半年亦陸續發 18.

(24) 生陸資企業等不良貸款案」,代表中國曝險風險較高,推測主貸銀行的保留 比率較高。 (5) 貸款年限(Tenor) 本研究樣本為 2014 年簽約之聯貸案,貸款年限指的是聯貸契約之借款年限 (term of maturity),同時亦會與剩餘到期年限(remaining time to maturity)相 同。本樣本之貸款年限平均約為 4.93 年,最常之年限為 15 年,最短之年限 為 2 年。推測資信或是規模愈大之借款人較容易申貸到年限較長之案件,因 此主貸銀行保留比率較低。 (6) 貸款規模(Loan Size) 以聯貸案總金額取自然對數。本次樣本中外幣以 2014/12/31 結帳匯率換算等 值新台幣。推測資信或是規模愈大之借款人較容易申貸到金額愈大之案件, 因此主貸銀行保留比率較低。 上述的五項自變數為研究一的實證模型,表 3-3 說明應變數及自變數之組 合。 表 3-3 研究一:實證模型之應變數與自變數 模型. 應變數. 自變數. 1. 主導銀行保留額度. 借款用途、借款人資訊之透明程度、主 貸銀行名聲、貸款年限、聯貸案規模. 二、 主貸銀行與參貸銀行之互惠關係 第二個研究子題是探討主貸銀行與參貸銀行互惠之關係,研究對象同第一 個研究子題,是以 2014 年聯貸案為研究樣本。Cai(2010)研究指出銀行之間會維 持一定穩定的關係,他們經常會在不同的案子,輪流擔任主辦銀行或是參貸銀 行,主要目的是達成聯貸案的互惠效果(reciprocity effect),本研究 36 組樣本 中,僅有 2 組樣本為 0,說明超過九成之樣本銀行之間有互惠關係。本節研究 19.

(25) 之迴歸式如下(表 3-4): 𝑃𝑎𝑟𝑡𝑖𝑐𝑖𝑝𝑎𝑛𝑡𝑏 =∝ +𝛽1 ∙ 𝑃𝑎𝑡𝑖𝑐𝑖𝑝𝑎𝑛𝑡𝑎 + 𝛽2 ∙ 𝑅𝑒𝑝𝑢𝑡𝑎𝑡𝑖𝑜𝑛𝑏 + 𝜀 應變數為參貸銀行 b 參與主貸銀行 a 之聯貸案之次數(𝑃𝑎𝑟𝑡𝑖𝑐𝑖𝑝𝑎𝑛𝑡𝑏 ),而第 一個自變數正好相反,是參貸銀行 a 參與主貸銀行 b 之聯貸案之次數 (𝑃𝑎𝑡𝑖𝑐𝑖𝑝𝑎𝑎𝑛𝑡𝑎 ),第二個自變數是銀行的名聲,以參貸銀行 b 銀行之第一類資本 額取自然對數(𝑅𝑒𝑝𝑢𝑡𝑎𝑡𝑖𝑜𝑛𝑏 )。本研究除了研究主參銀行之關係影響參貸銀行是 否參貸之外,亦研究銀行名聲是否會影響其參貸意願,此自變數是以前一年度 2013 年聯貸市場之聯貸市場交易量為代理變數,通常名聲愈大之銀行其擔任主 導銀行之機率越高,反之則越小,名聲愈大之銀行因為所需維護之商譽價值較 高,因此較會在意銀行間之互惠關係,本研究為模型 2(表 3-5)。 表 3-4 研究二:實證模型之變數衡量. 應變數. 自變數. 變數. 衡量方式. 參貸銀行 b 參與主貸銀行 a 主導. b 銀行參與 a 銀行主. 聯貸案之關係(𝑃𝑎𝑟𝑡𝑖𝑐𝑖𝑝𝑎𝑛𝑡𝑏 ). 導之聯貸案之件數. 參貸銀行 a 參與主貸銀行 b 主導. a 銀行參與 b 銀行主. 聯貸案之關係(𝑃𝑎𝑡𝑖𝑐𝑖𝑝𝑎𝑛𝑡𝑎 ). 導之聯貸案之件數. 參貸銀行 b 之名聲. b 銀行前一年度於聯. (𝑅𝑒𝑝𝑢𝑡𝑎𝑡𝑖𝑜𝑛𝑏 ). 貸市場之交易量. 預測結果. 正向(+). 正向(+). 表 3-5 研究二:實證模型之應變數與自變數 模型. 應變數. 自變數. 2. 參貸銀行 b 參與主貸銀行. 參貸銀行 a 參與主貸銀行 b 主導聯. a 主導聯貸案之關係. 貸案之關係、參貸銀行 b 之名聲. 20.

(26) 三、 參貸銀行決定是否參貸之因素是否與過往關係相關 第三個研究子題是探討參貸銀行參貸某一聯貸案之因素,迴歸式如下(表 3-6): 𝑃𝑎𝑟𝑡𝑖𝑐𝑖𝑝𝑎𝑛𝑡𝑏(𝑡+1) =∝ +𝛽1 ∙ 𝑃𝑎𝑡𝑖𝑐𝑖𝑝𝑎𝑛𝑡𝑏(𝑡) + 𝛽2 ∙ 𝑅𝑒𝑙𝑎𝑡𝑖𝑜𝑛𝑠ℎ𝑖𝑝 + 𝜀 本研究樣本以 2013 及 2014 年台灣前四大主導銀行所主導及參貸之聯貸 案,應變數為參貸銀行參與主導銀行之參貸件數比率(𝑃𝑎𝑡𝑖𝑐𝑖𝑝𝑎𝑛𝑡𝑏(𝑡+1) )(即 2014 年度銀行參與 b 銀行主貸之參貸件數/a 銀行當年度主貸總件數),自變數說明如 下: 1.. 𝑃𝑎𝑡𝑖𝑐𝑖𝑝𝑎𝑎𝑛𝑡𝑏(𝑡) :以前一年度(2013 年度),b 銀行參與 a 銀行主貸之參貸件 數比率(即 2013 年度 b 銀行參與 a 銀行主貸之參貸件數/a 銀行當年度主貸總 件數),前一年度與 a 銀行之往來關係,增加今年度參與 a 銀行主導之聯貸 案之機率。. 2.. 𝑅𝑒𝑙𝑎𝑡𝑖𝑜𝑛𝑠ℎ𝑖𝑝:本變數 1 為與借款人有授信關係,0 為無授信關係,對於借 款人較為熟稔,參貸銀行前一年度與借款人有授信往來關係,較易取得借 款人即將要籌組聯貸案之消息,因此增加該銀行參與聯貸之機率。依據 TEJ 資料庫 2013 年底「長短期借款明細資料」,樣本數中,共有約 47%之 參貸銀行在 2013 年底時與借款人有授信往來關係,本研究诶模型三(表 37)。 表 3-6 研究三:實證模型之變數衡量. 應. 變數. 衡量方式. 今年度銀行參貸意願(𝑃𝑎𝑟𝑡𝑖𝑐𝑖𝑝𝑎𝑛𝑡𝑏(𝑡+1) ). b 銀行參與 a 銀. 變. 行主導之聯貸案. 數. 之件數比率. 自. 去年度銀行參貸意願. b 銀行參與 a 銀. 變. (𝑃𝑎𝑡𝑖𝑐𝑖𝑝𝑎𝑛𝑡𝑏(𝑡) ). 行主導之聯貸案 21. 預測結果. 正向(+).

(27) 數. 之件數比率. 銀行前一年度與借. b 銀行於 2013 年. 款人之關係. 底與借款人有授. (𝑅𝑒𝑙𝑎𝑡𝑖𝑜𝑛𝑠ℎ𝑖𝑝). 信關係為 1,反. 正向(+). 之為 0. 表 3-7 研究三:實證模型之應變數與自變數 模型. 應變數. 自變數. 3. 今年度銀行參貸意願. 去年度銀行參貸意願、銀行前一年度與 借款人之關係. 22.

(28) 第四章 實證分析 本章實證分析共分為三節,第一節針對本次研究樣本進行觀察,並統整各 銀行所主貸或參貸之聯貸案特徵;第二節則為第二、三章運用迴歸分析探討影 響主貸銀行保留比率之原因、銀行之間的互惠關係,以及影響參貸銀行參貸意 願之變數。. 第一節 資料描述 本研究第一個假說之研究是以 2014 年期間完成簽約且主貸銀行為 Bloomberg 台灣資本市場承銷排行榜前十名之商業銀行共 126 個樣本,樣本之 敘述性統計如表 4-1。第二個假說之驗證則取出當年主貸案件超過 8 件之 9 家銀 行共 36 對互相參貸之關係,進行迴歸實證分析;第三個假說之驗證則是 2014 及 2013 年排名前 4 大主貸銀行互相擔任主貸及參貸之案件,共 51 個樣本。總 體來說,除了台灣銀行所承貸之聯貸案約佔所有樣本的 1/4 之外,其他各家銀 行之市占率尚稱平均,皆在 5%~12%左右。而主貸銀行之排名與主貸銀行之第 一類資本排名並不完全相同(表 4-2),顯示出聯貸市場有其專業性,其排名與規 模大小不一定完全一致。 表 4-1 敘述性統計 樣本數. 平均值. 標準差. 最小值. 最大值. 借款人 Loan Purposes. 126. 0.2540. 0.4370. 0. 1. TWSE. 126. 0.5476. 0.4997. 0. 1. Region. 126. 0.1587. 0.3669. 0. 1. 126. 4349.08. 1381.34. 2171. 6061. Loan Size (US$mm). 126. 4196.27. 4763.37. 220. 33938. Tenor. 126. 4.9286. 1.9480. 2. 15. 主貸銀行 Reputation 聯貸案特徵. 23.

(29) 主貸銀行除了台灣銀行、兆豐銀行、富邦銀行、玉山銀行及彰化銀行之 外,其餘平均保留比率皆高於總平均。台灣銀行、兆豐銀行及富邦銀行為分別 為聯貸市場第一、二、四名,符合假說銀行聲譽越高其保留比率越低之特徵。 而玉山及彰化銀行因為借款人或連帶債務人五成以上皆為在台灣上市,透明度 較高,主貸銀行保留比率較低(表 4-3)。 觀察各家主貸銀行聯貸案之平均年限以及金額亦如 Jones、Lang & Nigro (2005)之研究,市佔率排名越前面之銀行,聯貸案平均年限越長,規模大的公 司往往會與知名度較高之銀行往來,而規模大借款人有較大的機會申請年限較 長且金額較大之聯貸案。 台灣銀行、土地銀行及富邦銀行借款人上市公司約佔比低於平均,顯示銀 行名聲可以彌補借款人透明不高所帶來之代理人問題。富邦銀行為全台灣獲利 第一之金控公司,即便貸款風險相對高(借款人透明度低且用途之風險相對 高),卻因為名聲的關係,道德風險及代理人成本之發生機率較低,其保留比率 相對低,與 Sufi(2007)之看法一致。台新銀行因借款人上市比率低,因此保留額 度相對高,符合之前文獻於借款人資訊透明程度會影響主貸銀行保留比率之研 究結果。土地銀行以承作土建融等不動產為專業,所主貸之聯貸案總體來說, 借款用途風險較高,保留比率較平均高。彰化銀行及玉山銀行所承做之聯貸案 風險較低(上市櫃、涉險國家為國內),保留額度較低。. 24.

(30) 表 4-2 主貸銀行排名. 銀行名稱. 按主貸件數 排名. 主貸件數. 按資本額大小排名. 資本額 (美金百萬元). 台灣銀行. 1. 31. 1. 6061. 兆豐銀行. 2. 16. 2. 5776. 土地銀行. 3. 15. 8. 4696. 富邦銀行. 4. 13. 6. 4218. 第一銀行. 5. 13. 5. 3760. 合作金庫. 6. 10. 4. 3429. 玉山銀行. 7. 10. 9. 3251. 台新銀行. 8. 8. 10. 3187. 中國信託. 9. 7. 3. 2442. 彰化銀行. 10. 4. 7. 2171. 資料來源:Bloomberg, The Banker Top 1000 World Banks 2014 rankings. 25.

(31) 表 4-3 個別銀行聯貸案特徵分析表 聯貸契約特性 主貸件數(占比). 平均保留 比率. 參貸銀行特性 平均聯貸金. 平均貸款 平均參貸 平均參貸. 額(新台幣百 年限 萬元). 銀行家數 比率. 借款人特性 用途為土建 是否上市. 融及專案融 資相關. 台灣銀行. 31. 24.41%. 24.23%. 8512.41. 5.13. 7.94. 8.84%. 48.39%. 13%. 兆豐銀行. 16. 12.60%. 25.37%. 6345.01. 5.29. 7.69. 8.84%. 71.43%. 29%. 合作金庫. 10. 7.87%. 27.00%. 2155.00. 5.10. 6.40. 11.48%. 50.00%. 30%. 富邦銀行. 13. 10.24%. 24.14%. 3672.32. 3.83. 6.83. 11.69%. 41.67%. 42%. 台新銀行. 8. 6.30%. 32.53%. 2113.11. 4.13. 7.25. 10.17%. 25.00%. 38%. 土地銀行. 15. 11.81%. 31.99%. 3128.33. 5.93. 6.33. 9.79%. 46.67%. 33%. 第一銀行. 13. 10.24%. 29.92%. 3269.19. 5.92. 8.54. 7.58%. 76.92%. 31%. 中國信託. 7. 5.51%. 26.38%. 2730.46. 3.86. 7.14. 9.12%. 71.43%. 29%. 彰化銀行. 4. 3.15%. 19.63%. 2190.75. 4.75. 9.25. 8.26%. 50.00%. 25%. 玉山銀行. 10. 7.87%. 16.46%. 2660.06. 4.20. 8.40. 8.89%. 50.00%. 0%. 總平均. 12.7. 25.76%. 3677.67. 4.81. 26. 7.58. 9.47%. 53.15%. 27%.

(32) 第二節 迴歸分析結果 (一) 聯貸案主導銀行保留比率多寡之因素 本研究多元迴歸模型如下: SYND= α + 𝛽1 ∙ TWSE + 𝛽2 ∙ 𝐿𝑜𝑎𝑛 𝑃𝑢𝑟𝑝𝑜𝑠𝑒𝑠 + 𝛽3 ∙ 𝑅𝑒𝑝𝑢𝑡𝑎𝑡𝑖𝑜𝑛 + 𝛽4 ∙ 𝑅𝑒𝑔𝑖𝑜𝑛 + 𝛽5 ∙ 𝑇𝑒𝑛𝑜𝑟 + 𝛽6 ∙ 𝐿𝑜𝑎𝑛 𝑆𝑖𝑧𝑒 + 𝜀 表 4-5 為迴歸分析結果,其中 Panel(1)之模型中僅放入借款人是否在台上市 (𝑇𝑊𝑆𝐸)變數,而 Panel(2)模型中則除TWSE以外,再加入借款用途是否為土建 融及專案融資(𝐿𝑜𝑎𝑛 𝑃𝑢𝑟𝑝𝑜𝑠𝑒𝑠),Panel(3)模型中再放入聯貸案金額 (𝐿𝑜𝑎𝑛 𝑆𝑖𝑧𝑒),而 Panel(4)模型中放入聯貸案貸款年限(𝑇𝑒𝑛𝑜𝑟),最後 Panel(5)放 入最後一個變數涉險國家是否為海外( 𝑅𝑒𝑔𝑖𝑜𝑛)。實證結果發現 Panel(4)及 Panel(5)之 R2 較 Panel(3)低,代表解釋力並沒有因為加上新的變數 Tenor 及 Region 而增加,因此以 Panel(3)為最適迴歸方程式,顯每個變數皆為顯著。 以借款用途(𝐿𝑜𝑎𝑛 𝑃𝑢𝑟𝑝𝑜𝑠𝑒𝑠)來衡量貸款風險,Panel(3)之係數為 0.2613, 實證結果是顯著,借款用途風險越大,主貸銀行保留比率愈高,與假說 1-1 一 致。土建融及專案融資與一般公司營運用資金之聯貸案不同在於授信撥款之 後,極賴主貸行對於借款人之嚴密貸後管理以及定期檢視借款人之償債能力, 例如追蹤借款人專案進度、檢視擔保品價值是否下降,控管專案之現金流等, 對於參貸銀行來說,此種類型之代理人成本較高,致主貸銀行保留比率較高。 以借款人是否上市(𝑇𝑊𝑆𝐸)為資訊透明度之代理變數,在𝑇𝑒𝑛𝑜𝑟與𝑅𝑒𝑔𝑖𝑜𝑛尚 未納入迴歸式時,其係數為-0.0294 迴歸結果皆為顯著(Panel(3)結果),代表借款 人資訊取得難易與否確實會影響主貸銀行保留額度,符合假說 1-2,然而因為上 市公司借款人其申請聯貸案的貸款年限較長,且銀行因為考量地理位置及資訊 取得容易度,承做海外案件之借款人大多為上市公司,由相關係數矩陣(表 4-4) 可以發現𝑇𝑊𝑆𝐸 與𝑇𝑒𝑛𝑜𝑟 及𝑅𝑒𝑔𝑖𝑜𝑛之相關係數分別為 0.0487 及-0.3906,進而影 27.

(33) 響 Panel(4)及 Panel(5)中 𝑇𝑊𝑆𝐸之顯著性。. 表 4-4 各變數之相關係數矩陣 TWSE TWSE. Loan Purposes Reputation. Loan Size. Tenor. Region. 1.0000. Loan Purposes. -0.2756. 1.0000. Reputation. -0.0821. -0.0074. 1.0000. Loan Size. 0.1084. 0.0236. 0.2371. 1.0000. Tenor. 0.0487. 0.0685. 0.0973. 0.1437 1.0000. Region. -0.3906. 0.0958. 0.0082. 0.0490 -0.2303. 1.0000. 以主貸銀行前一年度聯貸案之成交量衡量主貸銀行之名聲,檢定結果雖然 為顯著,但是係數為 0.0389,與假說 1-4 主貸銀行名聲與其保留比率呈負相關 不一致,主貸銀行所承貸的金額較其他銀行高,推估台灣聯貸市場於 2014 年的 成交量與 2013 年相若(分別約為 287 億及 288 億美元),為了保持聯貸業績之成 長,各銀行積極爭取聯貸實績,在銀行資本限制容許下,保留的比率盡可能提 高,以爭取聯貸實績放款量及增加獲益性;另觀察樣本資料發現排名第九與第 十之銀行,其市占率較低,保留額度亦較低,因此使迴歸結果與假說不符,觀 察其樣本發現這兩家銀行當年所承作聯貸案之借款人皆在台上市,資訊透明度 較高,主貸行保留比率較低。 聯貸案金額影響主貸銀行保留比率之實證結果,係數為-0.0382,迴歸結果 為顯著,且其關係與假說 1-6 相符,當聯貸金額越大主導銀行保留比率越低。 除了因銀行法規定金融機構依資本額大小計算單一借款人之限額之外,另一可 能性是申貸高額度的借款人大多為上市公司,資訊透明度較高,主貸銀行較易 將聯貸額度分銷與其他銀行。貸款年限以及涉險國家為海外這兩個變數實證結 果不顯著,與假說 1-3 和 1-5 不符。. 28.

(34) 樣本中涉險國家為海外多為中國或香港,而這些借款人大多都是海外上市 公司,在語言相同之且網路資訊取得容易之條件下,可彌補地理距離所造成之 資訊不對稱之狀況,造成以涉險國家為海外之變數與主貸銀行保留比率無顯著 關聯;貸款年限部分,由圖 4-1 可以得知所有樣本中有超過 70 案之聯貸案為五 年期,其中三和五年期的貸款案高達八成,導致貸款年限與保留額度之關係無 顯著關係。. 頻率. 貸款年限分配圖 80 70 60 50 40 30 20 10 0. 頻率. 5 3 7 4 15 6 9 10 12 8 11 13 14 其 他 年限. 圖 4-1 貸款年限分配圖. 29.

(35) 表 4-5 主貸銀行保留比率多元迴歸結果 Panel 1 係數 P值 Intercept TWSE LoanPurposes. 0.2664. 0.0000. Panel 2 係數 P值 0.1271. 0.4559. Panel 3 係數 P值 0.2613. 0.1144. Panel 5 係數 P值. 0.2611. 0.1157. 0.2566. 0.1237. -0.0288. 0.1097. -0.0249. 0.2030. -0.0409. 0.0290 **. -0.0396. 0.0355 **. -0.0294. 0.0623. 0.0039 ***. 0.0629. 0.0036 ***. 0.0681. 0.0010 ***. 0.0690. 0.0009 ***. 0.0690. 0.0009 ***. 0.0180. 0.4122. 0.0389. 0.0704 *. 0.0398. 0.0656 *. 0.0402. 0.0640 *. Reputation. -0.0382. Loan Size. 0.1004 *. Panel 4 係數 P值. 0.0001 ***. Tenor. -0.0375. 0.0002 ***. -0.0382. 0.0002 ***. -0.0025. 0.5645. -0.0020. 0.6651. 0.0133. 0.6099. Region. 樣本數 R 平方 調整的 R 平方. 126 0.1311 0.1169. 樣本數 R 平方 調整的 R 平方. 126 0.1359 0.1146. 樣本數 R 平方 調整的 R 平方. 126 0.2333 0.2080. 樣本數 R 平方 調整的 R 平方. 126 0.2355 0.2036. 註:***表示在 1%之信賴水準下達到顯著,**表示在 1%~5%之信賴水準下達到顯著,*表示在 5%~10%之信賴水準下達到顯著。. 30. 樣本數 R 平方 調整的 R 平方. 126 0.2371 0.1987.

(36) (二) 主貸銀行與參貸銀行之互惠關係 本研究迴歸模型如下: 𝑃𝑎𝑟𝑡𝑖𝑐𝑖𝑝𝑎𝑛𝑡𝑏 =∝ +𝛽1 ∙ 𝑃𝑎𝑡𝑖𝑐𝑖𝑝𝑎𝑛𝑡𝑎 + 𝛽2 ∙ 𝑅𝑒𝑝𝑢𝑡𝑎𝑡𝑖𝑜𝑛𝑏 + 𝜀 本研究使用的樣本是 2014 年聯貸市場上主導案件超過八件之銀行共九家銀 行,因此共 36 對銀行之間之關係,樣本數為 36。 實證結果發現銀行參貸意願符合假說 2-1 及 2-2,B 銀行參貸 a 銀行所主貸 之聯貸案之意願與 b 銀行參貸 a 銀行所主貸之聯貸案有顯著相關,且與 b 銀行 之前一年度之市占率(𝑅𝑒𝑝𝑢𝑡𝑎𝑡𝑖𝑜𝑛𝑏 )亦有顯著相關(表 4-6)。此結果除證明銀行有 互惠關係外,發現前一年度市占率較高之銀行,其互惠情況愈明顯,推測因為 市占率較大之銀行為了增加未來聯貸案之銷售性,故有誘因維繫與銀行互惠關 係,以確保擁有穩定的參貸銀行去化其未來主辦之聯貸案,維持未來在聯貸市 場之市佔率。 從表 4-7 可以得知,當年度大部分的銀行有互惠關係。超過九成之銀行輪 流參加對方為主貸銀行之情況,僅有其中兩組關係於當年度並無互惠關係,印 證 Cai(2010)聯貸案會因為主貸銀行疏於監督借款人而衍生之道德風險,透或互 惠機制可以減緩代理人問題之發生,達成互惠合作的平衡狀態。Cai 指出除了 互惠之好處外,透過參加不同主貸銀行所主導之聯貸案可以亦可達到分散風險 之策略,降低借款人違約機率,具穩定金融市場之作用,且因為聯貸案有互惠 機制的特性,可以降低借貸成本,讓聯貸市場成為資金需求者更有吸引力的籌 資方式。. 表 4-6 主貸銀行與參貸銀行之互惠關係 係數. Intercept 參貸銀行 a 是否參加某一主貸銀行 b 所主導之聯貸案(𝑃𝑎𝑡𝑖𝑐𝑖𝑝𝑎𝑛𝑡𝑎 ) 參貸銀行之名聲 (𝑅𝑒𝑝𝑢𝑡𝑎𝑡𝑖𝑜𝑛𝑏 ) 樣本數 R 平方 調整的 R 平方. 36 0.286948 0.243733 31. P值. -30.4171. 0.055204. 0.820326. 0.002038 ***. 4.518137. 0.031576 ***.

(37) 表 4-7 主貸銀行互相參貸表 B 參貸 A 銀行主貸之件數 A 參貸 B 銀行主貸之件數. A. B. 台銀. 兆豐. 13. 5. 台銀. 土銀. 15. 9. 台銀. 富邦. 8. 5. 台銀. 一銀. 16. 7. 台銀. 中信. 8. 4. 台銀. 玉山. 9. 1. 台銀. 台新. 8. 9. 台銀. 合庫. 19. 8. 兆豐. 土銀. 8. 2. 兆豐. 富邦. 3. 3. 兆豐. 一銀. 12. 6. 兆豐. 中信. 4. 2. 兆豐. 玉山. 6. 7. 兆豐. 台新. 8. 3. 兆豐. 合庫. 8. 4. 土銀. 富邦. 1. 5. 土銀. 一銀. 7. 6. 土銀. 中信. 1. 2. 土銀. 玉山. 3. 9. 土銀. 台新. 0. 1. 土銀. 合庫. 8. 3. 富邦. 一銀. 4. 4. 富邦. 中信. 6. 5. 富邦. 玉山. 5. 5. 富邦. 台新. 5. 1. 富邦. 合庫. 7. 2. 一銀. 中信. 4. 4. 一銀. 玉山. 5. 9. 一銀. 台新. 3. 5. 一銀. 合庫. 5. 3. 一銀. 彰銀. 8. 4. 中信. 玉山. 3. 2. 中信. 合庫. 5. 1. 玉山銀. 台新. 3. 1. 玉山銀. 合庫. 7. 3. 台新銀. 合庫. 4. 2 32.

(38) (三) 參貸銀行參貸與過往關係之關聯性 𝑃𝑎𝑟𝑡𝑖𝑐𝑖𝑝𝑎𝑛𝑡𝑏(𝑡+1) =∝ +𝛽1 ∙ 𝑃𝑎𝑡𝑖𝑐𝑖𝑝𝑎𝑛𝑡𝑏(𝑡) + 𝛽2 ∙ 𝑅𝑒𝑙𝑎𝑡𝑖𝑜𝑛𝑠ℎ𝑖𝑝 + 𝜀 本研究使用的樣本是 2014 年聯貸市場排名前四大銀行所主貸之聯貸案且借 款人為上市、櫃公司為樣本資料,樣本數共 51 件。 實證發現,參貸銀行過與主貸銀行之關係之係數為 0.4630 且為顯著(表 48),過去與參貸銀行合作之關係影響未來是否參與主貸銀行所主導之聯貸案, 此結果與支持假說 3-1。根據 Cai、Saunders & Steffen(2009)研究主辦銀行如何 尋找參貸銀行,實證發現主辦銀行傾向邀請有類似專業的銀行來參與認購,並 給予較大的認購額度及較高之聯貸位階,因此過去的合作經驗除了解釋可能因 為近似的專業而共同承貸聯貸案外,亦說明過去的合作經驗累積主參銀行間合 作默契與信任度。 然而,實證結果發現,當年度參貸銀行是否參貸聯貸案與借款人關係並不 顯著,原因可能是台灣銀行業在 90 年代開放後,帶動國內銀行激烈競爭,銀行 家數眾多,過去在銀行未開放時,資金來源管道有限,因此借款人有相當的動 機需要與銀行維繫良好關係,在開放銀行民營後,即便借款人與某銀行有往來 關係,但借款人在籌組聯貸案時,參貸銀行不一定是有授信往來之銀行,因此 參貸銀行是否參貸與借款人之過去往來關係並不顯著,推測此為假說 3-2 未獲 支持之原因。 表 4-8 參貸銀行參貸與過往關係之關聯性之迴歸結果 係數. P值. Intercept. 0.2366. 0.0110. 前一年度 b 銀行參與 a 銀行之參貸次數比 率(𝑃𝑎𝑡𝑖𝑐𝑖𝑝𝑎𝑛𝑡𝑏(𝑡) ). 0.4630. 0.0017 ***. 前一年度參貸銀行與借款人是否有授信往 來關係( 𝑅𝑒𝑙𝑎𝑡𝑖𝑜𝑛𝑠ℎ𝑖𝑝). -0.0339. 樣本數 R 平方 調整的 R 平方. 51 0.2004 0.1671 33. 0.4778.

(39) 綜合上述研究一、研究二及研究三,根據第三章所提之假說與本章之分析 結果,整理於表 4-9。 表 4-9 研究結果彙總 研究. 假說. 研究結果. 研究一. 假說 1-1:借款用途風險較高時,主貸銀行保留比率較高。. 支持. 假說 1-2:聯貸案借款人或連保人非為台灣上市公司,主貸. 支持. 銀行保留比率較高。 假說 1-3:聯貸案涉險國為外國,主貸銀行保留比率較高。. 未獲支持. 假說 1-4:主貸銀行名聲與其保留比率呈負相關。. 未獲支持. 假說 1-5:貸款年限越長,主貸銀行保留比率越高。. 未獲支持. 假說 1-6:聯合授信案之金額越高,主導銀行保留比率較低。 支持. 研究二. 研究三. 假說 2-1:互惠效果與銀行之參貸意願呈正相關。. 支持. 假說 2-2:聯貸案互惠情況與銀行名聲呈正向關係。. 支持. 假說 3-1:銀行參與聯貸案意願與其和主貸銀行過去往來關. 支持. 係呈正相關。 假說 3-2:銀行參與聯貸案意願與其和借款人過去往來關係 呈正相關。. 34. 未獲支持.

(40)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本章主說明本研究之實證結論與建議,總共分為兩個小節:第一節主要說 明本研究中三個研究的結論,針對第二章所提出的研究假說做驗證;第二節說 明研究限制,並對未來後續研究的方向提供建議。. 第一節 研究結論 本研究在有限之樣本資料下觀察變數與主貸銀行保留比率的關係,並研究 主貸銀行與參貸銀行之間的互惠關係。最後再加入時間軸,以參貸銀行的角 色,研究過去與主貸銀行及借款人之間的關係,是否會影響未來銀行之參貸意 願。本研究第一章提出了三個研究問題: 1. 主貸銀行保留額度與借款人、參貸銀行、主貸銀行及聯貸契約特性本身特性 有何關聯? 2. 銀行之參貸意願與互惠效果有何關聯? 3. 銀行之餐貸意願與過去和主貸銀行及借款人之往來關係有何關聯? 針對各研究問題,以下逐一說明研究發現。 研究一探究影響主貸銀行保留額度之變數,相關假說為 1-1~1-6,實證研究 發現,借款人資訊取得難易與否、借款用途、聯貸金額和主貸銀行名聲確實會 影響主貸銀行保留額度,當資訊取得較難、借款用途風險越高時,主貸銀行保 留比率較高,當聯貸金額越大時,主貸銀行保留比率越低,惟主貸銀行名聲之 實證結果雖然為顯著,但是與假說剛好相反,實證結果發現主貸行名聲越大, 其保留比率愈多;貸款年限以及涉險國家為海外這兩個變數實證結果不顯著。 主貸銀行保留比率多寡對於聯貸案有認證效果,當主貸銀行保留比率愈高時, 參貸銀行認為主貸銀行之道德風險較低,因此本研究發現當資訊透明度越高之 借款人,因參貸行較容易得到借款人之資訊,因此所需主貸銀行認證之動機較 35.

(41) 低;而主貸銀行名聲越大,主貸銀行較不需要為了認證聯貸案案而保留較多比 率,因為參貸銀行相信名聲大的主貸銀行會慎選借款人,因此保留比率較低, 然而在因台灣聯貸市場近兩年無成長,因此各大聯貸案主貸銀行可能為保持業 績成長,因此保留比率反而偏高,這本研究實務上與理論上較大之差別。 研究二接著研究銀行間的互惠關係,並將銀行名聲放入迴歸變數,相關假 說為 2-1 及 2-2,實證發現銀行參貸意願與主貸銀行是否參與其主貸之聯貸案有 顯著正相關,證明銀行間是有互惠關係,此結果除證明銀行有互惠關係外,發 現市名聲愈高之銀行,其互惠情況愈明顯。實務上,銀行之間確實會有互惠關 係,藉由互惠關係,銀行間可以相互交流獲取借款人最新資訊,以掌握最新借 款人之資信狀況。 研究三探討影響參貸銀行之參貸意願之因素,相關假說為 3-1 及 3-2,實證 發現參貸銀行前一年度與主貸銀行合作之關係將影響未來是否參與同一主貸銀 行所主導之聯貸案,然而,研究發現當年度銀行之參貸意願與前一年度和借款 人之授信關係並不顯著。此研究顯示,銀行若要增加聯貸案業績,除了建立與 借款人之關係外,與主貸銀行之間之關係亦需要更加重視,換句話說,推論在 台灣聯貸市場,聯貸案銀行團參貸銀行成員之挑選,主貸銀行有較大之決定 權,在台灣地區銀行市場業務量無顯著成長之下,透過銀行之間關係,更能在 第一時間掌握到聯貸案商機,得到主貸銀行之青睞後獲得聯貸案邀請函,增加 聯貸案市場。 本研究亦發現,土銀及合庫在不動產融資業務佔有一席之地,而玉山銀行 大大部分承做營運週轉金等較單純借款用途之聯貸案,也因此平均主貸銀行保 留比率較低(約 16%),另如大型計畫性的專案融資則以中國信託、富邦銀及台 新銀行為代表,從這樣的角度可以印證聯貸案實屬高度客製化且專業的金融商 品,不同銀行具有不同類型聯貸案之專業。然而雖然銀行間各有不同專業,但 是互惠情況在聯貸市場中扮演重要的角色,銀行在培養自聯貸案競爭力的同 36.

(42) 時,亦應致力維繫與其他專業聯貸銀行之關係,使得互惠效果在合作機制中發 酵,達到聯貸案之綜效。 另本次的研究觀察到聯貸市場排名前十名之銀行,不乏專門擔任參貸銀行 之角色,互惠情況並不明顯,根據理論,聯貸銀行之間可藉由互相參貸建立互 惠關係進而降低代理人成本,推測該銀行內部,在選擇承貸聯貸案時,應有其 他機制降低代理人成本,以減緩資訊不對稱之情況。 總結來說,在台灣地區的聯貸市場,主貸銀行特性、借款人特性以及契約 特性皆會影響主貸銀行保留比率之高低;且本研究發現主參銀行間存在互惠關 係,且規模越大之銀行彼此間互惠關係愈明顯;最後本研究亦發現銀行參貸意 願受主協辦銀行的過去關係影響。. 第二節 研究限制與後續建議 1. 研究限制 本研究假說 3-2 使用之樣本資料,銀行及借款人的關係僅能取得上市、櫃公 司資料,非上市櫃公司無公開借款銀行往來資料,因此僅能就上市、櫃公司 為借款人之聯貸案做研究。雖然透過資料庫可取得上市公司之借款往來資 訊,因為台灣金融產業 over-banking 之現象,借款人往來銀行眾多,亦無法 得知借款人與往來之銀行之頻率與深度。另資料庫中並沒有聯貸合約及借款 人之詳細的資料,因此實證研究可使用之變數資料有限。 2. 建議研究方向 (1) 本研究發現,有些銀行其聯貸實績佳,但其主要角色是參貸銀行,主貸件數 大幅少於參貸件數,無法與其他銀行產生互惠效果,那麼該銀行是如何挑選 承貸案以降低代理人風險呢?此一議題值得後續研究。 (2) 本研究僅研究在聯貸案籌組當下影響主貸銀行保留額度之因素,未能涵蓋聯 37.

(43) 貸案後續發展,建議後續研究可以探討主貸銀行保留額度與借款人後續營運 表現,或是違約機率及主貸銀行是否轉讓其保留額度等。 (3) 本研究之聯貸案都是成功之案例,若能取得籌組失敗之聯貸案,更能直接了 解到聯貸案成功或是失敗之因素。. 38.

(44) 參考文獻 中文參考文獻 1. 李長華(2009),「銀行聯合貸款策略之研究-兼論因應金融海嘯之道」,國立 政治大學經營管理碩士學程(EMBA)碩士論文。 2. 陳曉蓉、蔡欣貝(2006),“台灣聯貸契約參貸比例之決定因素探討”,南臺科 技大學學報,頁 143-153。 3. 葉美華(2005),「銀行聯合貸款業務之經營模式與策略研究-以台灣聯貸市場 為例」,國立政治大學經營管理碩士學程(EMBA)碩士論文。 英文參考文獻 1. Boot, W.A. "Relationship banking: What do we know?." Journal of financial intermediation, 9.1 (2000): 7-25. 2. Cai, J., Saunders A., & S. Steffen (2009), “Diversification or specialization? An analysis of distance and collaboration in loan syndication networks.” Working paper, Washington University, New York University, and University of Mannheim. 3. Cai, J. (2010), “Competition or collaboration? the reciprocity effect in loan syndication,” Rochester: Social Science Research Network. 4. Champagne C., & L. Kryzanowski, (2007). Are current syndicated loan alliances related to past alliances?,” Journal of Banking & Finance, 31(10), 3145-3161. 5. Dennis, S.A. & D.J. Mullineaux (2000), "Syndicated Loans," Journal of Financial Intermediation, 9, 404-426. 6. Diamond, D.W. (1991), "Monitoring and Reputation: The Choice Between Bank Loans and Privately-Placed Debt,"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99,828-862. 7. Jones, J.D., Lang, W. W. & PJ. Nigro, (2005), “Agent bank behavior in bank loan syndications,” The Journal of Financial Research, 28(3), 385-402. 8. Kopecky, K. J., & Xiao, Y. (2013), “The Effect of the Lead Arranger’s Reputation on the Retained Share in a Syndicated Loan.” 9. Sufi, A. (2007), “Information asymmetry and financing arrangements: Evidence from syndicated loans,” The Journal of Finance, 62(2), 629-668. 10. Simon, K. (1993), “Why Do Banks Syndicate Loans, New England Economic Review, 45-52. 39.

(45) 附錄-聯合授信案業務簡介 一、聯合授信案定義 聯合授信(Syndicated Loans),一般稱「聯貸」,指聯合兩家以上之銀行或金 融機構,以相同之承貸條件,共同與借款人訂立聯合授信合約,按約定比例提 供資金,共同授信(借款)與一個或數個借款人,並由某一管理銀行(通常為某一 主貸銀行)統籌管理該案之撥貸、還本付息及擔保品等相關事宜(圖-1)。 聯貸案在銀行所有業務當中是相當客製化的產品,每一聯貸案都有相當的 獨特性。不論是聯貸條件中價格條件,例如利率、主辦費等;抑或是聯貸契約 的條件,例如還款方式、承諾條款等;甚至參貸銀行團的組合樣貌、參貸銀行 家數、主貸銀行保留額度等。. 參貸銀行 A. 借款人. 主貸銀行暨管理銀行. 參貸銀行 B. 參貸銀行 C 保證人.  依約償還本息、支付各項費 用  提供擔保品設定  依約執行計畫並符合承諾條 款。  提供財務報表等相關資料。. 參貸銀行 D.  籌組聯貸、編制聯合授信說明.  基於自身之利益評估是否 參貸。. 書  擔任參貸銀行及借款銀行之聯.  共同簽訂聯貸合約  簽約後依約按餐貸比例撥. 絡橋樑  籌畫簽約儀式  依契約規定動撥收息  違約事項之通知及採取必要之 保全措施. 圖-1 聯貸案各方之義務及分工 40. 款與管理行.

(46) 二、聯貸案流程介紹 完整聯貸案籌組流程如下表,分為四個階段,不同聯貸案所需時間稍有差 異,一聯貸案從洽談到簽約平均約需 3~6 個月不等。圖-2 為聯貸案籌組流程及 各階段主貸銀行、參貸銀行及借款人之工作內容。. 圖-2 聯貸案籌組流程圖. 41.

(47) 三、 樣本個案簡介: 以下擷取本研究之 Bloomberg 資料庫系統之畫面(圖-3),並列舉部分重要之聯貸 特徵及條件如下:  借款人:Wistron Corp.  主貸行(管理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Mega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Bank)  參貸銀行:中國銀行、永豐銀行、彰化銀行、中華開發銀行等。  聯貸總金額:6 億元美金。  借款用途:營運週轉金(Working Capital)。  擔保品:無。  利率:LIBOR+119bps。  簽署日期:2013/09/23。 . 貸款期間:2013/09/23~2018/09/23。. 圖-3 Bloomberg 資料畫面. 42.

(48) 續 43.

(49)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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