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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地方財政研究的回顧與展望(195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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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7 史耘 第六期 2UUU年9月

南宋地方財政研究的回顧與展望

(195U一

2UUU)

楊 宇 勛

壹 、前

口 兩 宋 財 政 史 的 研 究領 域 多 集 中於 中央 的 財 政 機 構 或 稅 賦 制 度 申 探 討

,在

論 文數 量 上

,北

宋 多於 南 宋 ,中央 多於 地 方 。這 五十 年 裏 ,由於 文 獻 的普 及 與學 者數 量的倍 增

,相

關 的論 著 早 已 汗牛 充棟

,本

文希 望藉 著 鳥 瞰 式 的 回顧

,能

夠理 出個頭 緒

,發

掘 新 的研 究議 題 。本 文討 論 的範 圍

,以

二十世紀下 半葉為時 間斷 限

,盡

力搜 集 臺灣 、中 國大 陸 、日本 、 美 國所發 表 的相 關專 書及論 文 。以 下 分 作 政 府 財 政機 構 及 其運 作 、地 方 收 入 與公 共支 出等 三個 方面

,來

考 察 前 輩 先進 的研 究 結 晶 。至於 賦稅 制 度 、差 役制 度與 財 政 思想部 分

,限

於 主 旨

,只

得 割 愛 泰 半 。本 文 對 大 陸 和 日本學 者

,雖

盡 己所能 去 搜 集

,恐

有 遺珠 之憾

,在

此 先 向前 輩 先進致 歉 。討 論 的 內容

,囿

於筆 者 的學 識素 養 與 視野 偏 狹

,難

免以 管 窺 天

,尚

祈 方家不吝斧正 。 所 謂 的地 方收 入

,廣

義 的是 指 州 縣 的稅 賦 總 入

,包

括 上供 、朝貢 、 留州 留縣等財 賦 。狹 義的

,則

僅 指 留 州 留縣財 賦而 言 。由於 本 文 屬於研 究 回顧 展 望的性 質

,宜

廣 不 宜狹

,故

以 前 者 為討 論 範 圍 。地 方支 出

,分

為人事 、公 共興 造 、社 會 福 利救 濟 、學 校 風俗……等經費 開支

,也

包 括 上 級 補助 的部 分 。今 年適逢 世 紀 之交

,對

於 上 一世 紀 的學 術 成 果作 一 回 顧與省 思

,格

外 具有意義

,以

下分節論 述 之 。

(2)

18

史耘 第六期

貳 、政 府 財 政 機 構 及 其 運 作

綜合論述 方面

,汪

聖鐸 《兩宋財 政 史 》(北京:中華,1995)第

1編

4、

5章

論述 南宋 中興 時期 的財政 、沒 落衰 亡時期 的財政

,第

2編

則論 述宋 代 財政 的收 入與 支 出

,第

3編

則論 述宋代 地 方財政 的地位 及 其作 用 、財 賦 的轉 輸

,對

於 兩 宋財 政 史作 全 面 性 的研 究

,不

過 地 方財 政 支 出 的 論 述 則稍嫌薄 弱 。稍早 的

<宋

代地 方財 政研究>(《文史”7,198Φ的精髓 已在 《兩 宋財政史 》之 中 。BrianE.McKnight(馬伯 良)的〃J,gε羽〞B〞〞磁ε′aφ切 ∫Ut了乃θrη∫羽gC乃′〞a(chicago:UniversityofCh:cagoPreSS,1971),概括描述 南宋職 役 與地 方行 政

,隋

唐 的鄉村 權 力 由士族 豪 強 所 把 持

,明

清 的鄉 村 權 力集 中於 鄉紳 、保 甲和 胥 吏 的手 上 。宋 代 則 為 轉 折 點

,南

宋 的 鄉村 權 力集 中 於 鄉村役 人 之手

,多

由富 戶所承擔 。

JUsephMacdermUt的

《南宋兩 浙 地

區 的 地 租 與 鄉 村 控 制 》、L印renceJun_ChaUMa的σU羽〞 θKjaJDp↙UP羽羽 t

a刀ˊ E/rta〞C幼刀gθj〞∫〞刀 9刀a(AnnArbUr:Universi#。fM沁higan,1991),{且值 得參考 。(忌〡自宋晞1988)費維愷

<宋

代 以來 的 中國政府與 中國經濟>((中國史 研究)1981年4期),以宏觀角度 ,從國民所得及 政府歲入 、直接稅及間接稅 、 城 居 人 口比例 、糧 食 供 應 及 糧 荒 、死 亡率 及 出生率 、賦 稅 的財 富分配 、 階級利益 、人 口平 均 產值 、政府 的工 商政 策 、資本 的流 向 、信 用制度 、 法律保 障 、貨 幣政 策 等 角度

,來

考 察 前近 代 中 國的經 濟 問題

,雖

點到 為 止

,但

所 提 示 的 方 向仍 值 得 深 思 。他認為 宋以 來經 濟成長顯著

,地

域 差 異性 頗 大

,私

有 經 濟扮 演著 決 定 性 的角色 。前 近 代 中國政府 的失策不在 於 對人 民的剝 奪 與 壓 制

,而

是 其行 政 效 能 既 無 為又無 能 。漆俠 《宋代 經 濟 史 》佳 海:上海人民,1988)是宋代經 濟 研 究 的 集 大成 之作

,有

相 關章 節 可 供 參考

,特

別是賦稅與 專賣部分 。苗 書梅

<宋

代地 方官任 期制初 論>(《 州學刊》1991年

5期

,提

及地 方官任期 與財政 的 關係

,貶

降官和 大量冗 官促 使 地 方官更 替 頻 繁

,不

利 於 地 方建 設

,迎

送 往 來 之費 亦 多

,損

及 地 方利 益 。 地 方行 政 層級 方面

,關

於 總 領 所

,曾

我 部 靜雄

<宋

代 財 政 機 關

U特

色>(《史學雜誌》Sl′7〢943)’認為本 應歸於 戶部 的財賦部 分調撥給總 領所 ,

(3)

南宋地方財政研究的回顧與展望(195U-2UUU) 19 侵 奪 戶部 的 財 源

,使

得 戶部 日益 貧 困 。山 內正 博

<南

宋 總 領 所 設 置 {己關 才 δ一 考 察

>(<史

學雜誌)64n2,1955),站在 中央 集 權 申 角 度

,論

及 紹 興 收 兵 權 與 總 領 所 設 置 的 關係 。井 手 達 郎

<總

領 考 (一)>(《琦玉大學紀要》教育學 部篇3S,1956)’對 總 領 所 作 一 番 初 步 的考 察 。內河 久 平

<南

宋 總 領 考 >((史 潮》”-99,Φ62)’認 為 南 宋 設 置 總 領 所 與 秦 檜 收 兵 權 有 密 切 的 關 係

,和

山 內氏 所 論 略 同 。陳璋

<論

南 宋初 四川 都 轉 運 使 >(《大陸雜誌)4i′S,197°)’論 述 四 川 都 轉 運 使 理 財 雖 有 成 效

,但

和 四 川 宣 撫 使 爭 權 而 遭 受 罷 置 。川 上 恭 司

<南

U總

領 所 悒

U㏑

(>“

待兼山論叢》史學篇 12,1978)’從 財 政 的 角 度 來 考 察 總 領 所

,其

見 解 和 曾 我 部 略 同 。林 天 蔚

<南

宋 時 四 川 總 領 所 之 財 政 權 及 其 影 響 >(<東方文化)18ˊl∼2,19BU;《食貨 》復刊1U/Ⅱ:收入氏著 <宋史試析)、 《宋代史事質疑》),指出南宋時 四川在吳 氏三世 控制 之下 ,形成 自主的局面 。 吳曦叛變討平 之後 ,四川宣撫 司位高權 重 ,控制著 四川總領所 的財政權 , 也有 「類省試 」,是四川特殊 化 的現 象 之一

,顯

示強幹 弱枝 球 策 日鬆 動 . 伊 原 弘

<南

宋總 領 所

U任

用官

>做

入 《

/V↗

U教育t社會卜 →83)’考 察 總 領 所 的 人事權 。張星 久

<關

於南 宋 戶部 與 總 領 所 的 關係>(《中國史研究》19田 年4期)’認 為總領 所作 為戶部 的派 出機 構

,聽

命於 戶部 ,和曾我部 氏的見 解不 同 。金子 泰 睛

<南

宋初 期

U湖

廣 總領 所

t三

合 同關子

>((史

觀》l”, 199U),探討 南 宋 初 年 的湖 廣總 領 所發 行 的 關子

,以

考 察其 財 政 運作 。上 引學 人 的論 著 多以 中央 集權 或 制度 史 的角 度 來討 論 總 領所

,而

長 井 千秋

<淮

東總領所

U機

能>(《待兼山論叢》史學 η,1988)、

<淮

東總領所

U財

政 運 營>(《史學雜誌》iUlˊ7,ω9勾二文

,則

考 察 淮 東 總領 所 的財政 規 模 、給養 兵 數 、財 源項 目

,頗

具新 義 。其 次

,以

屯駐 大軍 和 出戍 大軍 的補 給 額 及 對 象

,推

測 出南 宋 中晚期 淮 東前 線 的移 防狀 態 。袁 一 堂

<南

宋 的供 漕體 制 與總領 所制度>((中州學干j》19%年4期)’認 為總領 所以供軍 為 主要 目申 , 並 監察 軍 政

,其

職 能 涉 及 中央 的戶部 、太 府寺 、司農 寺 、軍 器 監

,並

非 只有 戶部 。關於 漕運

,橋

本紘 治

<南

宋漕 運

U特

殊 性 悒

9…

(>(<青

山定 雄博士古稀記念宋代史論叢>,省心書房,1974)’論及南宋 北方邊境 的軍 糧調 度與 漕 運的 關係 。 關於 路 級

,青

山定雄

<唐

宋 時代

U轉

運 使 及 σ發 運使>、

<宋

代 漕

(4)

史耘 第六期

U發

>(收

入 《

唐宋時代

U交

t地

誌地圖

U研

究》

,吉

川弘文館

,19“

),頗

有 開創

之功 。井出達郡

<南

宋時代

U發

運使及σ轉運使

t。

(>(《

東洋史學論集

) 3,1954),探

討南宋發運使和轉運使的漕運職權演變 ,協調中央與地方的

行政業務 。羅文

<宋

代中央對地方施政之路的規劃

>(《

大陸雜誌

)49/5〢974),

探討宋代轉運使面臨理財及監察職權的兩難 。大崎富士夫

<宋

代漕運經

營形態

U變

革——客船☉起用巷中心

tt(>(《

史學研究>!U),兩

宋漕運由

官船 自給 自足 ,轉變為官船 、民船並用 。岡田宏二

<南

宋時代廣南西路

U財

政 問 題 >(收入 《白鳥芳良Π教授古稀記念論叢》,六,1991),南宋 的 廣 南 西 路 的 主 要 財 源 是 靠 鹽 利

,這

點 冢 田 誠 元 和 佐 伯 富 早 已 指 出

,並

非 新 論 。程 民 生 《宋 代 地 域 經 濟 》關 封:河南大學 〢9夗 ;臺灣版,臺:雲)第

5章

,以

區 域 差 異來觀 察諸 路 的 財 政結構 。方寶璋

<宋

代 在 財 經 上 對 轉 運使 的監 督

>

(《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19兜3期

),論

述 宋代 朝 廷 以財經 來 監督 漕 司

,以

漕 司來翳督 州縣

,漕

司具有 監督 者 和被 監督 者 的 雙重 身份 。謝興 周

<宋

代 轉 運使 之建置 及 其 在路 制 中之地位與影響>(《東吳歷史學報》3,”97),認 轉 運使 搜括 民 利

,以

致 民生 困苦 。戴 建 國

<宋

代 的提 點刑獄 司

>(<上

海師 範大學學報>1989年

2期,提

及 憲 司的財政職掌

,總

督 一路 的經 總制錢拘 收 、 封 樁及 無 額上 供 錢 物 、檢 括漏稅 、常平廣 惠倉 、河 渠公事 等 。賈玉英

<

宋代提舉 常平 司制 度初 探>(《中國史研究》1999年3期

),提

及 倉 司的財 政職 掌

,主

管 一路 的 常 平倉 、義 倉 、賑濟災 民 、戶絕沒 官 田產 ‵慈善事 業 、 礦 冶 、鹽場等 。 現存 南宋 文獻 議 論 地 方財政者

,以

州郡 財 計 最 多

,故

易於 入 手

,研

究 成果 自然豐 碩 。宮 崎 市定

<宋

代 州縣 制度

U由

t〔

U特

色>(《史林》 3φ,19S3;收入 《7V◤史研究》Φ

,透

過衙 前 的變遷

,來

考 察役 法與地 方財政 的 關係

,他

認 為 王 安 石 新 法使 得 地 方財 政得以 確立 。婟 地正 憲

<宋

代 行 政 機關

tt(軍

I已

U㏑

(—

— 〔

U州

格 化 若

b(o(>(<史

淵)l12,1976)、之 宋 代 「同 下.9I.〡 」

t㏑

●軍

U職

tU㏑

(>(《

山口大學文學會誌

)%,1979),

可 一併 參 考 。包 偉 民

<宋

代 地 方 州軍 財 政 制 度 述 略

>((文

史》41〢996),轉 運 司只 是 督 徵 監 察 機 構

,州

軍 則 是 一 級 的 獨 立 核 算 單 位

,甚

至 直 接 指 揮 某 些 縣 邑財 用 。關 於 知 州

,苗

書 梅

<宋

代 知 州 及 其 職 能

>撥

表於<元史暨宋

(5)

南宋地方財政研究的回顧與展 望(195U-加

UU) 4

元文化國際學衛研討會>,199η,認為知 州對於 州郡 財政 並沒有 單獨的支配權 。 關於 通 判

,草

野靖

<宋

U通

判 之財 政

>((東

洋史學)”.1’‘1)’研 究 通判 的 財政職 權與軍資庫 的角色 。苗 書梅

<宋

代 通判 及其重 要職能>(《河北學刊》 199U年2期)’南宋通判常被行政庶務所 困擾

,淡

化 監察的角色 。王世農

<

宋代通判論略

>((山

東師大學報》199U年3期)’提 及通判 的財政職能

,有

效地 控 制 地 方財政

,但

容 易和知 州相互 制肘

,以

權謀 私 。汪 聖鐸

<宋

代通判 理 州財 事考辨>(《西南師範大學學報》19啦年 2期)’認 為 州郡 財政的 負責人是 知 州

,通

判 則是 輔 佐 與監察

,然

汪 氏 忽略 了通判 拘 催 經 總制 錢 的職權 。 李 勇 先

<宋

代 添 差 通 判 制 度 初 探

>罐

表於<中國宋史研究會第 六屆年會

>〢

994)’ 認 為 添 差 通 判 也 是 冗 官 現 象 之 一 。方 寶 璋

<宋

代 通 判 對 財 經 的 監 督 作 用 >(《福 建論 坦 》1993年6期;又以<宋代 通 判 在 財 經 上 的 監督>發表於 (遼寧 大 學 學 報 》 199S 年2期

),認

為通判 的財經職掌有 監視錢穀 出納 、巡歷倉庫 點檢 官物 、拘收 無 額 上供 錢 物和 經 總 制錢 、考核 官吏 的財 經 政績 、監督 綱運 、舉 劾貪 贓 等 。其 次

,通

判 始 終 具有 監督 州郡 財 經 之權 、(州)通判 《路)憲司 自成財 經 監督 系統 、通判 和 知 州的 財經 職權 不 易協 調 。包偉 民

<宋

代 地 方州軍 財 政制 度述略>(《文史》41,199●l’考 察州郡 的財政 運作

,較

側 重於行政機 構 的職權 、管理 、審計

,強

調 通判在 州郡財政管理 的重要 。 關於 諸 庫 的運作

,公

使 錢 是 純 粹 的地 方經費 之一

,公

使 庫 是 州郡 經 費 的首 要財庫 之所在 。曾我部靜 雄

<宋

U公

使錢

t官

>攸

入氏著(宋代 經涵史Ω研究》,1994)’認 為公使 錢 用於 應酬與饋 贈

,公

用錢 則是 官 員個 人的 交際費 。佐伯富

<宋

U公

使錢

t9㏑

(—

地 方財政

U研

究>(<東洋學報 一 47ˊ”

,所

4;收入氏著 《中國史研究》2,京都:同朋舍)、

<宋

U公

使 庫 ︳已

U㏑

(

一 地 方財政

U研

>((史

林》S3′l,1991;收入氏著 《中國史研究)砂’認 為公使 錢 即 是 公 用錢

,起

源 於 唐代 的公 廨 錢

,提

供 宋代 州軍 以 上 官 廳 與 官吏 的 辦公費 ,公私難分 。林天蔚

<宋

代公使 庫 、公使錢與公 用錢 問的 關係>(《史 語所集刊>妨/l,1993;收入氏著 《宋史試析>及《宋代史事質疑》,盔北:臺海商務)’則提 出 不 同的見解

,認

為公使 錢 是 地 方 官 的薪 俸 津貼

,公

使 庫則 是 管 理 公 用 錢 的庫 房

,作

為地 方官的辦 公 特 支費

,以

因應宴會 、文 書 、犒 賞 、招 待 長官等 各項 花費 。俞 宗寵

<宋

代 公使 錢研 究

>做

入(宋史研究論文集9.杭州:

(6)

η 史耘 第六期 浙江人民 ,1987),則認為公使 錢即是 公 用費

,並

非起 源於 唐 代公 廨錢

,公

錢 係 官 員 的俸 祿加 給

,而

公 使 錢 來 自經 營工 商所得

,是

地 方重 要財 源 之 一 。軍資庫貯存 為 「係省錢物 」

,州

都若 要動 用

,必

須 申報監 司 。苗 書梅

<宋

代軍 資庫初 探>(《河南大學學報》19%年3期

),南

宋 時 的軍 資庫錢物雖不 少 改 隸 漕 司調 度

,或

遭 地 方 官以 上 供 來 討 好 上 級

,或

遭 非 法 侵 佔

,不

過 軍 資庫仍 不失為 州郡 的重 要府庫 。李偉 國

<略

論 宋 代 的檢 校庫

>做

入 《宋 代研究論文集>,杭州:浙江人民 ,I987),南宋 的檢 校 庫漸 漸 名存 實 亡

,不

僅 失去 保 障孤幼遺產的信 託機 關的作 用

,而

且成為 官吏漁 利 的 一條 途 徑 。 縣邑財政有 相對的獨立 性 ,稱為 「縣計 」或 「縣用 」,知縣 為決策者 , 縣 丞 主監 察與經 總 制錢

,主

簿 協 助 縣務 或 負 責 帳 籍 。齊 覺 生

<南

宋 縣 令 制度 之研 究>(《政大學報》18,1968),是

<北

宋 縣令 制度 之研 究

>的

姊妹作 , 論 述南宋 縣令 的職 權與 運 作 。至於 主簿

,則

可以 參 考 李 立

<宋

代 縣主 簿 初 探

>((城

市研究》19%年6如)一文 。陳振

<關

於 宋代 的縣尉 與尉 司

>(<中

學刊 》19B9年6期;收入 <宋史研究論文集 》,杭:浙江人 民 ,改<論宋代 的縣尉

>),以

中央 集 權 角 度 切 入 縣 尉 和 尉 司 治 安 職 權 的 研 究

,至

於 監 鎮 收 稅 及 追 補 逃 稅 則 未 論 及 。前 村 佳 幸

<宋

U鎮

駐 在 官 >(《史學雜誌)lU9/zl,1998),試圖 探 究 市 鎮 社 會 的 全 貌 圖像

,論

及 駐 鎮 官 吏 的 市 政 運 營 、徵 稅 、專 賣 等 業 務 。 關 於 胥 吏 、基 層 役 人 與 戶 等 的 研 究 成 績 斐 然

,論

著 夥 多

,只

得 從 簡 介 紹 。胥 吏 方面

,福

澤 與 九 郎

<宋

代 地 方政 治

t關

才 乙一 管 見一 ┤ 翢 已胥 吏 ε豪 民

tU動

向 悒

U㏑

(>((東

方學》i9,1959),指出 胥 吏 結 合 豪 強

,左

右 地 方行 政 。周 藤 吉 之

<宋

代 州 縣

U職

t胥

U發

>攸

入氏著 《宋代經 濟史研究>,東京:東京大學,1962),敘述 職 役 和 胥 吏 制 度 的 形 成 過 程 。

<南

U耗

t倉

.攬

tU關

>做

入氏著 《宋代史研究),東京:東洋文庫,1969)二 文

,敘

述 胥 吏 制 度 形 成 的 過 程

,胥

吏 的 徵 稅 業 務 與 勾 結 攬 戶 的 情 形 。梅 原 郁

<宋

代 胥 吏 制

U概

>收

入氏著 《宋代官僚制度研究 》,京都 :同朋舍 ,198S)。 延 續宮崎 市定 的王安 石 吏 士 合 ┬研究議題

,王

安 石 的倉 法 欲 解 決胥 吏 無 俸以養廉的 問題 ,卻以失敗收場 ,到南宋逐漸演 變成貪 污 腐敗 的世襲 「公 人世界 」。長谷 川誠夫

<南

U胥

t職

役——鄉 書手 爸中心 ε

L(>(《

(7)

南宋地方財政研究的回顧與展望(19SU-加UU)一” 葉工業大學研究報告)人文篇21,1984)’以鄉 書手 來討論 職 役走 向胥吏 化 。高 美 齡

<宋

代 的 胥 吏 >(《中 國史 研 究)19路年 4期)’ 官 少 吏 多

,車

強 民 弱

,官

易 為吏所 牽制 。趙世瑜 《吏與 中國傳 統社會 》儼州:浙江人民,199Φ第

5章

, 論 及宋代胥吏 的雙 重 身份

,不

是 官

,也

不 是 民

,既

為 當 政 者 服務

,又

遭 當政者所排 斥 。祖 慧

<宋

代胥吏 出職 與差遣制 度研 究

>((浙

江學千t》 19叨年 5期)及

<宋

代胥吏溢 員問題研究>(《中國史研究》19明年3期

),可

一併參考 。 王棣

<宋

代鄉司在 賦稅徵收體制 中的職權 與運作>((中州學刊》1999年

2期

’ 鄉 司是 編排版籍 、納稅 、推 割 、排 役 的 關鍵 人物

,呈

現 南 宋 吏 強 官 弱的 現 象

,社

會 安 定與 否繫於 其 身 。張谷 源 《宋代鄉 書 手 的研究 》色 北:中國 文化大學史學研究所碩士論文,199紛’由戶等 、職掌 、行政流程 、專業化等方面 , 來探討鄉 司 。村 上實嘉

<宋

U吏

事>(《人文論究》17ˊ4,1’‘7)、長 谷 川誠 夫

<唐

宋時代

U胥

吏 各易

6b才

典 |己

U㏑

(—

典吏 .典史

t關

連 匕

(>((史

學)49′2∼j,19,,);可一併參考 。 關 於 鄉 里 的 都 保 役 政 ,周藤 吉 之

<南

宋 鄉 都

U稅

t土

地 所 有 >(《東 文 研 究 紀 要 》8,19SS;收入 氏著 《宋 代 經 濟 史研 究 》)、

<宋

代 鄉 村 制 6D變遷 j過 >((史 學 雜 誌 》〞 lU,19“;收入 氏 著 (唐宋 社 會 經 濟 史 研 究 》)’移群討 鄉 市中 行 政 遁斟 域 的 變 j匿 軌 跡

,南

宋 鄉 都 的 職 役 、納 稅 、土 地 所 有 權 的 關 聯 。曾 我 部靜 雄

<南

U隅

t隅

官 >(《法制史研究)lU,19ω;李明譯,《大陸雜誌》26′1)’探 討 隅 官 治 安 消 防 等 職 掌 。中村 治 兵 衛

<宋

U地

方區 畫一 管

tU㏑

(>((史

淵)B9, 1962),探尋 「管 」的 起 源 與 變 遷 。鄭 世 剛

<宋

代 的 鄉 和 管

>做

入<中日宋史 研討會 中方論文選集 》,保定 :河北大學 ,1991)’「管 」是 宋 代 特 有 的 鄉 里 行政 組 織 , 區域 約略與 「里 」相等 。關於職 役

,林

瑞 翰

<宋

代保 甲>(《大陸雜誌》2。′7, 196U),點出 甲頭 制始於青苗 錢斂放 ,釐清若干伍保 制和結 甲制混 淆 之誤 , 然僅 止 於 南 宋初 年

,而

未論 及 中晚 期 。費 海 璣

<宋

代 之里 正 制 度 及 所 牽 涉 之諸 問題>(《大陸雜誌>3U′ll,19“;收入氏著 《歷史研究集9,畫北:塣海商務

),里

正 制 始於 北魏

,始

主基 層治 安 之職

,唐

時課 農 桑 、催 賦 、徵 役 。宋仁 宗 至和 二年

(1U55),廢

鄉 為管

,罷

里 正而 置 戶長 、耆 長

,戶

長 主催 納

,耆

長主盜賊詞訟 ;南宋保正兼耆長可視為里正制的延續 。佐

竹靖彥

<唐

t為

(i乙

鄉村制度

U變

遷過程>((新

L●

嚦史學

U走

t》 1“,!’

5)、

<宋

(8)

2

史耘 第六期 鄉村 制度

U形

成 過程>(《東洋史研究》25ˊ3,1966),指出鄉 村 制係以 地 主為首 的村 落秩序性質 。八木充幸

<北

宋 後期

U役

.保

t地

方財 政

>((集

刊 東洋學)4U,1978),接受 宮崎市 定 的見 解

,研

究王 安石 新 法 與 地 方財政建立 的 關聯性 。雷 家宏

<略

論 宋代 鄉役 的職責>((1t京師範學院學報)19曲3期), 論及保正長 的徵稅職責 。柳 田節子 《宋元鄉村制

U研

究 》陳京:創文社〢985) Γ 書

,以

王安 石 的保 甲法為基 點

,考

察 鄉 村 由鄉 里 制 演 變到都保 制

,以

自然村 落的共 同體為基礎 。二稅雖是土地稅 ,但若不以戶等制作為媒介 , 二稅課徵無從運作 。

<論

宋代都 市 戶等制

>做

入《國際宋史研討會論文集》,臺 : 中國文化大學,198紛

,坊

郭戶和鄉村 戶均以 戶等制為墓 準 ,進 而科配 、科率 、 配 買

,此

係 柳 田氏 的 「戶等 制支配體 制 」理 論 。近年她 除了注意女性史

,極

力闡釋 共 同體 以 農 民支配作 為媒介

,宋

廷 實 行 間 接統 治的 「鄉原 體 例 說 」。周藤吉 之

<南

t拈

19乙義 役

U設

立 ε〔

U運

營一 特

t義

田 |已●㏑

(>(<東

洋學報》4辦,19“;收入氏著 《宋代史研究》 )、王德 毅

<南

宋 義 役考

>(6東

海圖書館學報》9,19“;收入氏著(宋史研究論集》,盈:垂灣商務)、

<南

宋 役法 的研 究>(《中國歷史學會史學集刊)6,1974)、宋晞

<宋

代 役 法與 戶等 的

關係

>(《

華崗文科學報》

I2,”8U)、

黃繁光 《宋代民戶圴職役負擔》儓北

:中

文化大學史學研究所博士論文,198U)、

<論

南 宋 鄉 都 職 役 之 特 質 及 其 影 響 >(《 學彙刊》Ⅱ,19gI)、

<南

宋 義 役 的 綜 合 研 究 >(《漢學研究之回顧與前斟 ,北:中, ”99)、王曾瑜 《宋朝階級結構 》石 家莊:河 L教育〢996)’均論 及南宋役政與 各 個 階級 的 關係

,可

一併 參考 。其 中

,王

氏以 鄉 人 互助 的觀點來 考察 義

,大

陸學 人則 多以 封建剝削來看待南宋役政 ,日本學人以鄉里(鄉村 、 都保)共同體 的角度 來探究 。貴氏曾統計各 地役錢數

,約

佔 州縣貨 幣總收 入 的 2U%∼

3U%,然

上 供 中央者常遭朝廷挪移他用

,存

留地方者 常遭上級 苛索 或抵 充胥 吏俸 祿 。至於 義役則 是士大夫 自覺精神的實踐運動

,是

區性 的半 自治社 團 。 財 政收 支劃 分 方面

,八

木 充 幸

<北

宋 後 期

t拈

19乙役 法

.保

甲法

t

地 方財政>((集刊東洋學)4U,1978)及

<南

宋地 方財政

U一

檢 討

>((集

刊東洋學) 44,198U)二 ,推測上 供額與 地 方存 留財賦 的比例約為

8強

挖 弱 。州縣財 政 收 入依 法有部分 秋苗 、部 分專賣收入 、過半的免役錢

,作

為 地 方存 留

(9)

南宋地方財政研究的回顧與展望(19SU-2UUU) 筠 財 用 。支 出項 目

,則

有 官員和軍 隊 的俸 給 、胥 吏 和 役人 的雇 錢 、救荒 等 方面

,帶

有 強 烈 的人事 財球 性 格 。由於 中央 財政 的 惡化

,造

成稅 賦 的加 重 、上供額 的提 高 、經 總制 錢 被 中央 剝奪 、添 差 官 的俸 祿轉 嫁地 方等 現 象

,以

致 地 方財 政 日益 困乏 。地 方不得 不加 耗 、移 用常 平倉 義倉 、徵 收 雜 稅 等 非正 當 手段

,以

填補 上供 額 與 地 方支 出的 不 足

,其

中以 加 耗最 為 重 要 。由於 多數 的免 役錢收 歸 中央

,而

州 縣衙 署 辦 公費 和 胥 更 生活費 則 由役 人來 負責

,役

法 更 形混 亂 。儘 管 財 用如 此不堪

,最

後 還是端 賴 地 方 官 的態 度及 操 守

,這

是 筆 者所 強調 的 。八 木研 究 成果 豐碩

,然

而 歲入 部 分 未探 討支 移 與 和糴 等議題

,歲

出則 未探討 公 共興 造與 文 教 支 出

,殊

為 可 惜 。斯 波 義 信

<宋

代 江 南 秋 苗 額 考 >(《中村 治 兵 衛 先 生 古 稀 記 念 東 洋 史 論 叢 》 , 刀水書房 ,1986),探討 江 南 六路 秋 苗 的 定 額

tUU萬

石 。青 木敦

<南

U羨

t地

方 財 政 >(《東洋學報>”〢992)’朝 廷 禁 止 進 獻 地 方羨 餘

,不

少 地 方 官 仍 積 極 推 動 ,由不 定 期 不 定 額 逐 漸 演 變 為 定 期 定 額

,時

間 以 孝 宗 為 界 。 進 獻 對 象 由 戶 部 變 為 左 藏 南 庫

,皇

室 加 強 對 地 方 財 政 的 控 制 。陳 明 光

<

“ 量 出 制 入”與 兩 稅 法 的制 稅 原 則 >ㄍ中國史研究》1986年1期)是篇 翻 寨文章 , 認 為 楊 炎 所 論 「量 出 以 制 入 」從 未 實 施

,兩

稅 法 一 直 都 以 量 入 制 出 為 原 則 。島居 一 康

<南

U上

供 米

t兩

稅 米>(《東洋史研究 、 lu〢9粥;收入氏著 《宋 代稅政史研究》,東京:汲古書隬 等 篇 ,研究兩 稅 苗 米 的 實 徵 額 、上 供 米 的 定額 、 和 糴 米 三 者 的 關 聯 性

,北

宋 以 和 糴 米 填 補 上 供 額 不 足 的 部 分

,紹

興 二 十 九 年 (11599新的 上 供 定 額 改 變 這 種 現 象

,和

糴 重 回 備 糧 的 角 色 。其 次 ,

<宋

代 上 供

U構

t財

政 運 用 >(《島根大學法文學部紀要》l,19螉

:<1L一

$U

上 供 錢 貨>((東洋史研究》S9r3,1,9s)、

<南

U上

供 錢 貨>(《歷史研究)39,1999) 兩 篇

,指

出 北 宋 到 南 宋 中央 嚴 控 上 供 錢 貨 與 增 加 稅 目稅 額

,應

由財 政 的 貨 幣 化 來 理 解

,地

方 除 必 要 經 費 外

,絕

大 多數 錢 貨 被 中央 所 剝 奪

,以

致 地 方 存 留 不 足 而 轉 嫁 於 百 姓 。長 井 一 秋

<南

宋 期 鎮 江 府

U秋

苗 米

t原

額 >(<史林》78/6,199S)、

<南

宋 時 代 鎮 江 府

U財

政 收 支 >(《岐阜聖德學園大學紀要) 教育外國語37,1999)’延 續 斯 波 氏 的 秋 苗 定 額 研 究

,以

「原 額 主 義 」說 明 量 入制 出 。他 引 用何 炳 棣 和 王 業 鍵 的研 究 成 果 ,並追 蹤 明清 江 南 的 二稅 「原 額 主 義 」。長 井 氏 指 出兩 稅 係 上 供 財 賦

,附

加稅 及 課 利 的 一部 分 係 州 縣 財

(10)

%

史耘 第六期 用

,這

是 南宋 新 的財 政 營運 的收 支 辦法 。他 不 認 為上供 比率的增加是造 成 南宋 州縣財 政 惡化 的 主 因

,此

和 宮澤 知 之 的 看 法 相 近 。岩 井茂 樹

<中

國專制 國家

t財

>攸

入 《中世史議座6、中世U政治t戰爭》,1992)、

<徭

t財

Ub㏑

走——中國稅

.役

制度

U歷

史 的理 解 |已站

19((一

9一(四)>(《經濟經 營論叢)28ˊ4、”′I∼3,1994),也曾 對 傳 統 歷 史 的 「原 額 主 義 」作 一 番 考 察 。 關於 政府 歲 入原 則的 討 論

,主

張 唐 代兩 稅 是 量 出制 入 的 有 日野 開三 郎 、 范 文瀾 、魏 明孔等人

,陳

氏則持 量入制出說 。條 明光1986)關於宋代 二稅 , 斯 波氏和長井氏則持「量入制出說 」,日野氏和 宮澤氏則持「量出制入說 」。 諸 家的論 點南轅 北轍 :學人為名詞而爭執不 已 ,朝廷有上供定額的限制 , 看似 「量入制出 」

;法

定 的州縣財賦屢 遭 中央 侵 佔

,於

是 法外 科斂叢 生 , 又看似 「量 出制入 」。實 際上

,量

入制 出或 量 出 制入 的概 念是 無法涵蓋史 實 的

,應

著 眼於 中央 與 地 方財 政 劃分 研 究

,便

可豁 然 開 朗 。高聰 明

<從

“ 羨餘”看北宋 中央 與 地 方財 政 關係

>做

人 《宋史研究論叢》第3輯;保:河 大學,1999),仁宗為 了解 決宋夏戰爭 的財政 困難 ,神宗加 強 中央 富國強兵 , 徽 宗揮霍無度 ,都鼓勵 地 方輸供餘羨

,使

得 地 方財 政 日益 困難 。 財政 監察 方面

,金

<宋

代 州縣 守令 的考 核 制度

>做

入(宋史研究論文 集》,杭:浙江人民,1989),考核 制度逐 步流於 形 式

,請

托 之風盛行 。

<宋

監 司制度述論

>(<上

海師範大學學報)I9舛年 3期

),認

為監 察績效 不彰

,係

皇 帝專制獨裁與 官僚 主義使然 。方寶璋

<宋

代 的財經監督 法>(《福建學刊91991 年9期

),考

察財經監督 法 。張全 明

<論

宋代稅 收 中的違法處 罰>(《江漢論壇》 199I年

6期,指

出宋代 稅 法定 罪過於偏重 。賈 玉英 《宋代 監察制度 》僩封: 河南大學,1996),檢討 中央到 地 方監 察制度 的利 弊得 失 。郭東旭

<宋

代財政 監 督 法 述 論

>(<河

北大學學報》19%年1期;收入 《宋史研究論叢)第3輯,保定 :河北

木學

),認

為宋代財政監督極為嚴格 ,以調查隱陷官府錢物之多寡作為減

磨勘 、給賞的辦法 ,使得監察官員認真於驅磨點檢 ,卻帶來苛濫的後遺

症 。張 、郭二人的結論和金氏有所不同 。青木敦

<淳

熙臧否

t〔

U失

— — 宋

U地

方 官 監 察 制 度 〡已見

6淑

δ 己

9U型

(一)>(《東洋 文 化 研究所紀要 》H2, 199,),以淳 熙的臧否 改革 來考察地 方監察制度 。 由以 上看 來

,過

去 的研 究 集 中於 政府 層 級 的財 政 縱 向聯 系 方面

,較

(11)

南宋地方財政研究的回顧與展望(195U一2UUU) 刀

忽略橫向聯系方面的研究 ,像是地方錢物的調撥移用 、貧富州縣的協調

補助 、經濟先進地帶及落後地帶的賦稅差異等議題 。縱向聯系方面之中

,

收稅一

庫藏一

漕運的行政作業流程之研究也不多見 。懸而未解的爭論

,像

是 南 宋 地 方 政 府 的 彈 性 機 動 理 財 模 式

,其

性 質 究 竟 是 中央 集 權 體 制 的 寫 照 ,或是 地 方分 權 的發 展

?公

使 錢 是 否 即 是 公 用錢

?公

使 庫 的 性 質如 何 ? 財 政 收 支 劃 分 的 「原 額 制 」與 「定 額 拘 收 」的 性 質

?朝

廷 和 地 方 的 歲 入 原 則 是 「量 出 制 入 」或 是 「量 入 制 出 」 ?

參 、地 方 收 入 與 稅 賦

宋代稅賦制度的研究成果豐碩 ,似乎與 《宋會要輯稿 》

<食

>留

下大量資料有關 。綜合性研究方面 ,方豪

<宋

代之賦稅 >((幼

獅學報》

3ˊ6,

5‘

),初

步考察宋代的賦稅結構 ●王德毅

<略

論宋代國計上的重大難題

>(《

姚師從吾先生紀念論文集》

,1971:收

入氏著

(宋

史研究論集》第

2輯)’

指出宋室支

出 日鉅

,為

了達 成 財政 需求

,只

好 加 稅 因應 。《宋 代稅 政 史研 究 》陳 京: 汲古書院,1993)一

,匯

集 島居一康從 19η年到 ”

93年

的相 關論文

,涉

及 地 方財 政 的有

<宋

代 兩稅

t課

稅 基 準>、

<主

客 戶制

t課

稅 對 策>、

<

官 田出賣

t課

稅 政 策 >、

<身

丁 稅

U諸

系譜 >、

<宋

代 兩 稅

U折

納>、

<納

稅 價 格

t市

場 價 格 >、

<南

宋 上供 米

t兩

稅 米

>等

篇 。(詳昇本文各 節)包偉 民

<宋

代賦稅 徵發區域不 平衡略論

>罐

表於<元史暨宋元文化國際學術研 討會

>,1999),分

析 不 同區域 間的 賦 稅 徵 發 存 在著 嚴 重 不 均 的原 因 。拙 稿

<南

宋紹 興 和議 前 的財政 政策>(《史耘》3“,19’8)’南 宋 紹 興年 間

,將

許 多非 常 態 的稅 制改 為 常態 的稅 制

,如

經制 錢 、總制 錢 、月樁錢 、折 帛錢 等

,以

解 決 軍 費 與 財 政窘 困 ′中央 集 權體 制 雖得 以 重 建

,卻

苦 了百 姓 。 古松 崇 志

<宋

t為

19乙役 法

t地

方行 政 經 費——財 政運 營

U一

研 究

>

(《東洋史研究》”ˊl,1998)’王安石 役法改革 將 中央掌控地 方行政經費法定化 , 地 方財源 被迫透 明化

,建

立 了新 的 「司農寺(後為戶部右曹》提舉 常平 司 」 之 中央 財 政 管 理 系統

,然

因地 方財 政 的貧 困與課 徵 的不透 明

,造

成南 宋

(12)

28

史耘 第六期 役政的混亂 。 納稅 流程 方面

,周

藤吉 之

<宋

代 悒站19巷稅 租 鈔>(《龍谷史壇》56∼”, I966;收入氏著<宋代史研究》

),探

討 稅 租 鈔 的 內容 與 納 稅 流 程 。戴靜 華

<宋

人幹人淺論

>(<歷

史研究919“年4期

),提

及幹 人如何 替 主人納 稅 。李達三

<宋

代 牙人 的變異>(《中國經濟史研究91991年4期

),探

討 牙人 的情況 。方寶

<宋

代 的會 計帳籍>(《北京師範學院學報91991年5期

),宋

代 的會計 已達 成 熟 的地步 。姜 錫東 《宋代 商業信用研究 》保定:河L教育,l°93)、陳保 銀 《宋 代 商業信 甩憑 證 研 究 》慢 北:中國文化大學史學研究所博士論文 ,1999),討論過 稅 賦 及財政 的信 用制 度 。李偉 國

<宋

代 經 濟生 活 中的 市儈

>((歷

史研究》19夗 年

2助,論

及攬戶 的攬納 業務 。宮澤知之

<宋

元時代

U牙

t國

U市

政 策>(原為<宋U牙人>,(東洋史研究》a9/l,1,sU:收入氏著 《宋代中國U國家ε經濟 — —財政.市場.貨幣》,東京:創文社

),追

蹤 五代 到 明代 的 牙 人 和 國家控 制 力的 關係 ,南宋 地 方官放 任 牙人從 事仲 介獨佔的活動 ,元代 則 對其控制趨 嚴 。

二稅 方面

,留

州 錢 物 僅 佔 兩 成 左右

,八

成 上繳 中央

,在

地 方財 用 的 地位稍 降 。趙雅書 《宋代的 田賦制度與 田賦 收入狀況 》佳北:臺,1969),

指 出宋代 賦 役 利 少弊 多

,巧

立 名 目

,人

民 負 擔 甚 重 。周 藤 吉 之

<田

t

私租

U關

係>、

<宋

U兩

稅 負 擔——特 忙每畝

U兩

稅 額 悒

U㏑

(>似

上 收入氏著 《中國土地帶I度史研究》,東京大學,1964)、

<南

宋鄉 都

U稅

制 ε土 地所 有 一┘特

t經

界 法

tU關

t於

L(>做

入氏著《宋代經濟史研究》,東京大學,1955)、 梅原郁

<兩

稅制

U展

開>(《歷史教育》l跖,1969)、宋晞

<宋

代 的賦 之研 究>((史 學彙刊》7,ω96;收入氏著(宋史研究論叢》第2輯)、王 曾瑜

<宋

朝 的兩稅>(《文史》 14,1982)等篇 ,均可參 考 。王曾瑜

<宋

朝的產錢>(《中華文史論叢》19阱

3勸

, 產 錢從 福建 的 夏稅 錢

;逐

漸 演 變 為 南 宋東 部 地區 家 產錢 和 稅 錢 的統 稱 , 產 錢仰於 經 界 推 割 之正 確

,可

惜 弊 端 叢 生 。何 炳 棣

<南

宋 至 今 土 地 數 字 的考釋和評價>(《中國社會科學》19忘5年2-3期

),指

出南宋 的經界 到 明初 的魚 鱗 圖冊 ,都不是全面 的土地實測丈量 ,主要是靠地主 自行 陳報而勘 定的 。 其次

,傳

統 中國的土 地數 字並 非是 真正的耕地面積 ,「畝 」是 納稅 單位 。 梅 原郁

<南

宋 兩稅 制度雜 考——— 中國王朝

U徵

稅體 系

>做

入 《國家一理 念 t制度),”89),以中 國王 朝 時代 的 宏 觀 大歷 史來考 察南宋 二稅 制的演 變 。

(13)

南宋地方財政研究的回顧與展望(195U-加

UU)

島居一康

<宋

代主客戶制

t課

稅對策

>及

<宋

代兩稅

t課

稅基準 ′修改收

入 氏 著 《宋 代 稅 政 史 研 究 》,東京:汲古 書 院 ,199β)’修 正 補 充 聆 越 次 泰 的 論 點

,從

兩稅課稅基準的 田土面積 、等級 、資 產

,談

到政府對於 主客戶 的政策 。 和 買及折 帛錢 方面,趙雅書

<宋

代 和 買絹之研 究 >ㄍ國立編譯館館刊》2′2, ”,3)、

<南

宋 之折 帛錢>(《書目季刊》7′4〢974)兩篇

,探

討 和 買絹 及折 帛錢 的起源 與流 弊

,到

了南 宋

,和

買 已變 質 為 新 的 附加 稅 。趙葆 寓

<宋

代 的 “ 和 買”起源考略>(《天津師院學報》19S1年2期)、

<宋

朝 的 “ 和 買”演變為 賦稅 的歷 史過程>(《社會科學戰線)19眨年2期)’探討和 買的起源

,並

認為建 炎三年(l12ㄌ是和 買演變為 賦稅 的轉 折 點 。姜錫東

<宋

代”和預 買絹”制 度 的性質 問題

>((河

北學刊》1992年S期)’兩 宋之際

,和

買 由商業信 用制度 變 成高 利 貸

,紹

興 九 年(1139)變為 折 帛錢 之賦 稅 肜 式

,此

係 軍 費 增 加 與 政 府 腐 敗所 致 。梅 原郁

<南

宋折 帛錢 若砂

C否

一考 察

>(<史

林)48′3〢965)、 山 內正博

<創

設 南 宋折 帛錢 φ私 見

tU㏑

(>(《

宮崎大學教育學部紀要)“, ”94),可一併參考 。 二稅 附屬稅 的折 變 、支移 、耗 剩等

,是

地 方 的 重 要財源 所 在 。趙振 績

<宋

代 支移探討

>((中

華文化復興月刊》4′l,1971)’考 察宋代 二稅 的支移 。 汪聖鐸

<北

宋兩稅稅錢 的折科>(《許昌師專學報》19”年2期)’探討兩稅稅 錢 折科 的立額情形,與逐步演 變成橫徵暴斂 。張 熙惟

<宋

代折變制探析 >ㄍ中 國史研究》∞” 年

1期

,指出折 變兼 具體恤 民情與剝削 加稅 的雙 重性 質

,並

促 進 宋代 由實物 中心制轉 向貨 幣 中心 制 。東一 夫

<宋

代 兩稅 法

U錢

納 悒

9㏑(>((東

京學芸 大學研究報 告 》8,1957)’考 察 晚 唐 到 北 宋 的 二 稅 納 錢 舉 貨 幣 。島居 一 康

<宋

代 兩 稅

U折

納I已

9n6>(《

史林》64′5,1981;收入氏著<宋 代稅政史研究》,東京:汲古書院)及

<宋

代 納 稅 價 格

t市

場 價 格 >(收入氏著<宋代稅 政史研究})’自咸 平 三 年 (1UUU)的江 南 稅 錢 額 之 後

,折

納 者 日多

,實

〞 的

夏稅及和買的絹帛逐漸演變為納錢的折 帛錢

,經濟先進地區帶領落後地

區走向貨幣經濟化 。由於地域的差異 、市價與折納價格的不一致

‵貨幣

供給不足 ,也衍生不少問題 。草野靖

<南

宋財政

t扲

19石

會子

U品

搭收

>(《

東洋史研究

)41ˊl,1982)’

探討政府收支銅錢和會子中半的現象 。

關於科配 ,朱瑞熙

<宋

代的

借借

>(《

中國史研究

)19“

年4勷’「借待 」

(14)

3U

史耘 第六期

跟科配 、支移 、折變一樣 ,屬於宋代的苛捐雜稅

,「

借借 」是向民間調借

物品

,以

一年為限

,「

預借 」則多為租稅 ,不限於一年 。王曾瑜

<宋

朝鄉

村賦役攤派方式的多樣式

>(《

晉陽拳報》

1987年

2期’探討賦役攤派的由來 、

演變 、種類與歷史意義 。魏天安

<宋

代科配和時估 >(<宋

史研究集》

,開

:

河南大學

,1984),探

討科配與時估的互動關係 。黃純怡

<試

論宋代的科率

>

(<興

大歷史學報》

9,199S),僅

探討宮廷和官府對於城市工商業的 「雜買 」與

「當行 」,大題小作 ,對於賦稅 、力役的科配則未觸及 。

關於身丁錢 ,柳田節子

<宋

U丁

稅 >(<東

洋史研究》

2嗨,1961;收

入氏

(宋

乖鄉村制

U研

究》),以

地域差異來考察丁稅併入土地稅的演變 。

<宋

身 丁 錢 之 研 究

>((幼

獅 學誌 》7ˊl〢9“;收入 氏著 <宋史研究論集

)),論

述 身 丁 錢 的起 源洽革 、徵 收 及豁 免對象 、用度及放 免 、弊端 等 方面

:高

樹 林

<試

論宋朝身丁錢>(《史學月Ⅶ9199U年3期;收入漆俠編(宋史研究論叢》,保:河北大

),以

宏 觀 角 度 觀 察 宋 代身 丁 錢 的演變

,南

宋 部 分 地 區 出現 攤 丁 入畝 的 情 形

,象

徵 人 頭 稅 走 向資 產 稅 的趨 勢

,也

是 日後 明代 張 居正 一 條鞭 法和 清代攤丁入畝 的先 聲 。梁太濟

<兩

宋 身 丁錢 物 的除放 過程

>做

入 《國際宋史 研討會論文選集>,保定:河1t大學 ,1992),認為南 宋 各路 的 身 丁錢物 陸續 被 朝廷 鐲 免

,開

禧 二 年(12UΘ之後

,由

於 身 丁 錢 居 廣 東路 歲 入 的 大 宗

,獨

自未 被獨免 。島居一康

<宋

代身丁稅

U諸

系譜

>做

入氏著(宋代稅政史研究》,東: 汲古書院,1993),將各種身丁錢作 系統 的討論 。王曉如

<宋

代 的丁 口賦>(《 國史研究》1998年3期

),指

出身丁稅 最大 的負擔 者為下 戶

,南

宋 的身丁稅有 加重趨勢

,並

無 新義 。

關於 城郭 的賦稅 ,草野 靖

<宋U屋

稅 .地稅i已

U㏑

(>(《

史學雜誌》68′4,

1959),延續 日野 開三郎

<五

U洽

徵 |已就 ㏑

(>(《

史淵》13,1936)的研 究 ,

屋稅依房屋 的 大小 、地 點位 置 、生意興盛而 課稅

,帶

有 營業 稅 的性 質 。 草野 則補 充依 房 屋 的廣 狹 、間數而 定 大小

,分

為 十 等

,夏

秋 兩 次徵 收 ,

至於地稅

,和

鄉村 戶的二稅並 無不 同 。梅原郁

<宋

代都 市

U稅

>((東

洋 史研究)28ˊ4,197U;鄭樑生譯,《食貨》復刊4/l-2)、

<宋

代都 市

U房

t〔

U周

>(收入 <布目潮 渢 博士 古稀 記念 論 集 .東V↗U法t社9,汲古 書 院,199U),坊郭 戶 的 稅 賦 負 擔

,可

能 包 括 了 屋 稅 、地 稅 、身 丁 錢 、屋 稅 鹽 錢 、助 役 錢 、免 行

(15)

南宋地方財政研究的回顧與展望(19SU-叩UU’

3i

錢 、商 稅(過稅 、住 稅)等。樓 店務 的僦 錢 包 括 了 地 租 及 房租

,分

為 三等 九 則 。其 次

,他

認 為南 宋出現 了綜合評 估 財 產的課 稅 方法

,逐

漸 取 代 屋 稅 。熊 本 崇

<宋

制 「城 郭 之賦 」

U一

檢 討

>((集

刊東洋學)“〢’8b)’重 新 討 論梅 原郁 所未解決 的 問題 。胡 建華

<宋

代 城市 房地 產管理簡論>((中國 史研究》19田4期)’認 同漆俠所提 宋代已出現 了 「計租 定價 」之說

,地

與 地租 成正 比 。南宋樓 店務 所 掌管 的房舍

,有

官 府 自造 、沒 收 戶絕 房 與 強 購民宅等 來源 。本 田浩

<宋

U湖

稅 {已

U…

(>(《

立命館文學卜”,19’4)’ 探 討 湖稅 。 南 宋 的經 總制 錢 是 「無 常 入而 有 常額 」的調 撥 稅 收

,幸

<北

宋頭 子 錢

U展

開過程

t9㏑

(>(《

東洋史學》”,1’‘U)’討 論 北宋 的頭 子 錢 由來 與演 變 。久富壽

<南

U財

政 已經總制錢>(《北大史學)9,i96S)’探討經總 制錢 的起源 、演變與窠名 ,朝廷為穩定財源 ,於是設有定額

,儘

管如此 , 經總 制錢 應與重稅於 民無 關 。王德毅

<南

宋 雜稅 考

>((舉

)2,°

?l:收入 氏著 《宋史研究論集》第

2勸

’論述各項雜稅的起源及科徵情形

,指

出百姓 賦 稅 負擔 過重

,在

於 中央 所取 過 多

,地

方經 費 無所 從 出

,只

有 苛 斂 於 民 。 席海 鷹

<試

論南宋經總制錢 的>(《田江學刊》19”年 4期)’討論經 總卸錢 的 定額

,或

侵取地方財源

,或

增額以應

,最

後都轉嫁於 民 。 和 糴 方面

,和

糴 係 官 方 向民 間購 買糧 草

,後

來演 變 成 白著 的賦稅 , 形 式 上仍 屬支 出部 門 。斯 波 義信

<宋

代 市糴制 度

U洽

革>f1lR入<青山定雄博 士古 稀 記 念 宋 代 史論 叢),省心 書房 ,19π;收入氏 著 《宋 代 江 南 經 濟 史U研究 》,東洋 文化 研 究 所)、

<宋

代 長 江 下 流 域

U生

產 性 問 題 >(收入 <日野 開 三 郎 博 士 頌 發 記 念 論 集 .中國 社 會 制 度 文 化 史U諸問題),19S9;收入 氏著 (宋代江 南 經 濟 史U研究>,東洋 文 化 研 究 所)’乎旨

出宋代愈來愈依靠間接稅 ,而商稅 、鹽課 、酒課 、茶課等佔歲

入錢幣比

重呈上升的趨勢 。地濃勝利

<南

宋時代

U和

糴政策|

9㏑

(>做

<星

斌夫

博 士 退 官記 念 中國 史論 叢 》,記念事 業會,1978),考察 江 南 茜 路 和 確 有 租 稅 化 的 趨 勢 , 略 同於 斯波 氏 。朱 家源和王曾瑜

<宋

朝的和 糴糧草

>((文

史》Z,198S)’文 中將 和糴 分 門別類

,並

論 述 軍 糧 與和糴 的 關聯 性 。認 為糴 本 由錢 、銀 、 茶 、鹽 之類 轉 變 成以 楮幣 、官告 、度 牒 為 主

,導

致 置場 和 糴 的式微

,造

成抑 配 徵 購 的酷 政 。可惜

,是

文 並 未觸 及 和糴 與 州 縣收 入 的 關係

,和

(16)

史耘 第六期 也 是地方收 入 之一 。袁 一堂

<北

宋 的市糴 與 民 間貨幣流通>(《歷史研究919°4 年

5抑

<宋

代 市糴 制度研究>(《中國經濟史研究》1994年3期

),認

同斯 波氏 的看法 ,宋代 的市糴 由官民交換 ,逐漸走 向抑 民科 配 。市糴呈 現宋代 「國 防財政 」的特 點

,最

終 近似於賦稅 。 官 田方面

,草

野 靖

<宋

代 官 田

U租

種 管 業

>(<東

洋史研究》28ˊl,1969), 考 察官 田租佃色 目與租佃管理 。程 溯洛

<南

宋 的官 田和農 民>(《歷史教學》 I9兒年 8期)、蔣兆成

<宋

代 官 日的演 變>(《杭州大學學報》1981年3期

),討

宋 代 官 田的演 變 。張 洞 明和楊康蓀

<宋

朝政 府 鬻賣 官 田述 論

>(<中

國史研 究)1983年1期

),出

賣 官 田 目的是 補 國用 之不足

,卻

導致 不 肖官吏藉 此 勒 索 民財

,官

田佃 戶和 下等戶生活 的惡化

,大

土 地所 有 制得 以 鞏 固 。曾 瓊

<宋

代個 耕 官 田的農 民

>((中

山大學學報》,19“年 4期

),佃

租 官 田的佃 農 有 下戶 、客 戶 、流 民 、退 伍軍人 等 四類 。從 自願請佃 、租佃契約 、有退 佃 和 遷移 的 自由 、永個權 的發展 、獲得 土地所 有權等 五 方面

,證

明 宋 代 官 田的佃 農 之 人身 依 附關係有減輕 的趨 勢 。葛金芳

<宋

代 官 田包 佃 成 因 簡 析>(《中州學刊》1988年

3勷

<宋

代 官 田包個 特徵辨證>(《史學月刊》19銘

9奶

<宋

代 官 田包個 性質探微>(《學術月刊》19路9期)等

,指

出不少 的 形勢豪 右將 承 佃 的 官 田轉化為 私產 。島居 一康

<宋

代 官 田出賣

t課

政 策

>做

入 氏 著 <宋代 稅 政史 研 究),東 :汲古 書 院 I993)’探 討 官 田 買 賣 與 佃 戶 的 關係 。魏 天安

<宋

代 官 田 的數 量 和 來 源 >(《中州學刊)1991年

4勷

<宋

官 田租 課 考 實 >(《中國巖史》I8ˊ3,199外’探 討 官 田的數 量 與 來源

,再

論 及 官 田租 額 的 高 低

,當

與 經 營 方 式 、邊 防 形 勢 與 地 理 因 素 有 關 。其 次

,由

分 段 出 租 制

,不

少 的 官 田轉 化 成 私 田 。屯 田營 田方 面

,學

者 有 營 田 、屯 田 同異 之 爭

,對

於 營 田 屯 田的成 敗 看 法 也 不 盡 相 同 。俔 史繼剛,<宋代屯田、 笚田間題新探>,《中國社會經濟研究》1999年

2助

由於 其 與 地 方財 政 關 係 不 深

,本

文 姑 且不 予 討 論 。 宋 代 商 稅 的 發 達

,與

農 村 市 集 、區 域 貿 易 、商 業 城 鎮 大 量 出 現 、批 發 商 和 貿 易 商 的 增 多

,有

密 切 的 關 聯 性 。商 稅 是 地 方 的 重 要 財 源 之 一 , 雖 略 帶 地 方稅 的 性 質

,然

輸 往 上 司 的 數 額 也 不 少 。幸 徹

<北

U過

稅 制 度>((史淵》83)、

<北

宋 時 代

U官

營 場 務 監 當 官 >(《東方學》2砂、大 崎 富 士

(17)

南宋地方財政研究的回顧與展望(195UθUUU9 33 夫

<宋

U稅

務 悒

U㏑(>(<史

學研究9S〢9Sl)’探討 商稅稅務機 關的流 變 。 宋 晞

<宋

代 的商稅 網>(《學術季刊》2/2〢9‘j;收入氏著<宋史研究論#》)、

<南

宋地 方志 中有 關兩浙路商稅 史料 之分析

>((大

陸雜誌)3U′l〢9“;收入氏著(宋 史研究論叢)第2輯)’據地 方志 史料論 及 宋代 的 商務 網 、南宋兩浙路 的商稅 場務和 監稅 官,並比較兩宋商稅 的差 異 。梅 原郁

<宋

代商稅制 度補說 >ㄍ東 洋史研究)18ˊ4,19●

Ul,地

方政府相 當仰賴 商稅 收 入 。曾我部靜雄

<宋

代商稅 雜考

>((集

刊東洋史》6,1961;收入氏著 《宋代政經史φ研究))’探討 商稅 的 內容與 變 革 。斯 波 義 信 燈宋 代 商 業 史 研 究 》偑 問書房,19“;莊景輝譯,≡北:稻禾)一 書 對 於 商 稅 、商 業 經 紀 組 織 、漕 運 等 有 深 入 的 探 討

,特

別 是

<宋U力

勝 稅

(>(《

東 方 古 代 研 究)l1,1963;收入 氏 著 前 引 劃 一 文 ,力勝 錢 係 船 舶 停 泊費

,依

重 量課 稅

,屬

「從 量稅 」性 質

,與

過稅 的 「從價 稅 」不 同 。由 於 中央 的侵奪 ,以致地 方財 用不足 ,不斷轉嫁給 民間 ,走向國 內關稅化 。 地 方稅 日益發 達

,助

長 了地 方分 權 化 。順 帶 一提

,斯

波 義信 近 年 的研 穿 重 心轉移到社會 的 「中間領域 」上 。周藤吉 之

<宋

代 Φ鄉村 悒污●9乙店 . 市 ..步

U發

展>(係氏著(唐宋社會經濟史研究)第二S章,東京:東京大學 ,l螂)’乎旨 出 「店 」設 置 場 務 或 酒務課 徵 商 稅 及 酒課

,多

被 豪 族 所撲 買 。蒙 文 通

<

從宋代 的商稅和城市看 中國封建社會 的 自然 經濟>(《歷史研究》1961年4期), 以 《宋會 要 輯 稿 》

<食

>的

熙 寧十 年(1U799商稅 數 據

,推

論 出 宋代 商 品交 易分散 於 小市 場

,並

非 集 中於 大城 市

,談

不上全 國性 市 場

,商

稅 帶 有 濃 厚 的剝 削 意味 。全 國性 商 品經濟 市 場 一直 要 到鴉 片戰 爭之後

,才

發 生根 本 的變 化 。不過 ,蒙氏取 材 僅 及 於 北 宋

,是

否適於 描 述 南 宋 或 明清 時代

,則

有 待商 榷 。宋韶 光

<宋

代 商 稅探 析

>做

入氏著<宋代經濟論文集),香 港:志,1986)’認 為商稅課 稅範 圍不 限於 商 品

,對

象也 不僅於 商 人

,而

商 稅 的數 據 又 不全

,若

以 商稅 多寡 來論 定 宋 代 為 工 商 業社會 的萌 芽

,則

過 於 武斷 。劉森

<宋

代 “門稅”初 探

>“

中國史研究919路年1期)’ 門稅 是商稅 的一 種

,可

抑止 不 法 商 人哄抬 物 價 。苗 書梅

<宋

代巡檢初 探>(《中國史研 究》→” 年 3期

),討

論 巡檢鎮 收商 稅 的篇幅 不 多 。傅 宗文 《宋代 草 市鎮 研 究 》礪 州:福建人民 〢989)’也論 及草市 鎮 的商 稅 。胡 建 華

<宋

城 市市 場 管 理簡論>(《河南大學學報》199。年4期)’提及宋代以虛估 、時估 、入 中三者 來

(18)

史耘 第六期 管 理 市 場

,穩

定 物 價 。冷 輯 林

<略

論 宋 朝 的 商 稅 網 及 其 管 理 制 度

>(<江

西 大學學報》1991年I期

),指

出宋 代 商 稅 網 具有 劃 時 代 的 意 義 。李 兆超

<略

宋 代 關市 之 徵

>((經

濟科學》I991年6期

),關

市 之 徵 表 現 出 宋 代 苛 取 苛 斂 的 特 性 。 回 易 方 面

,吉

田寅

<宋

U回

tU㏑

(>((史

潮》S2〢9∫

4),僅

討 論 贍 軍 回 易 部 分

,忽

略 其 他 政 府 機 構 的 回 易 活 動

,彷

彿 回 易 成 為 軍 事 財 政 的 特 有 物 。然 而

,他

點 出 回 易 具 有 分 權 的 傾 向

,背

離 了 中央 集 權 祖 制 , 這 點倒 是 值 得 注 意 的 。井 上 孝 範

<南

U回

易 |已 。㏑

(>仇

州共立大(紀要》 16佗

),研

究 諸 將 、安 撫 司 、總 領 所 的 回 易庫 之 活 動 及 規 模

,其

與 商 業 資 本 的 關聯 。汪 聖 鐸

<宋

代 官 府 的 回 易 >(《中國史研究》1981年4期

),認

為 南 宋 回 易較 北 宋 發 達

,短

期 可 以 解 決 局 部 的 財 政 困 難

,長

遠 則 對 商 品 經 濟 發 展 具有 破 壞 的 作 用 ,且與 商 爭 利

,騷

擾 百 姓

,為

害 吏 治

,藉

此 維 繫 臃 腫 而 低 效 率 的 官 僚 機 構 。宋 晞

<宋

代 官 府 、官 吏 兼 營 商 業 及 其 影 響 >(《蔣蔚 堂先生九秩榮慶論文集》,19S9;收入氏著 《宋史研究論叢)第3輯,臺:中國文化大學), 指 出宋 朝 規 定 官 吏 不 得 兼 營 商 業 ,然而 高 階 官 員兼 營商 業 每每 不 受處 分 , 中低 階 官 吏 則 不 然 。其 次

,回

易 對 國 家 不 良 的 影 響 有 三

:削

弱 軍 隊 的 戰 鬥 力 、逃 稅 以 致 國家 財 政 蒙 受 損 失 、商人 屢 遭 官吏威 脅 騷 擾 。 榷 賣 方 面

,鹽

利 及 茶 利 多係 中 央 歲 入

,與

地 方 財 用 的 關 係 不 深

,本

文 從 簡 介 紹

,其

相 關 研 究 成 果

,可

參 考 黃 純 豔 之 文 。低 著 1997)漆俠 《宋 代 經 濟 史 》、郭 正 忠 《宋 代 鹽 業 經 濟 史 》(北:人,199U)、汪 聖 鐸 《兩 宋 財 政 史 》三 書

,均

曾 論 及 鹽 利 與 賦 稅 負 擔 。漆 氏 指 出 鹽 利 在 國 家 歲 收 錢 數 的 比重 不 斷 上 升

,南

宋 更 為 重 要

,淳

熙 末 佔 48.4U/U。郭 氏 見 解 略 同 , 到 北宋 末 南 宋 初 時 達 到 頂 峰

,比

重 為 44./U。汪 氏 指 出 淮 鹽 佔 全 國鹽 利 的

9U%,實

行 官 搬 官 賣 法 之 際

,州

郡 的 榷 賣 利 息 收 入 較 鈔 引 法 稍 多 。梁 庚

<南

宋 淮 浙 鹽 的 官 鬻

>((國

際宋史研討會論文集9,重北:中國文化大學 〢988), 指 出儘 管 南 宋 朝 廷 認 為 官 鬻 有 礙 商 賈

,然

因 軍 需 緊 急 與 財 政 艱 困

,官

鬻 有 擴大 的趨 勢 。 酒課 政 出 多 門 ,系統 複 雜 ,大致 有 官榷 制 仴Π官 釀 官 賣 ,有軍 隊 、路 、 州 等 層 級)、買 撲 制 (官釀 商 賣 、商 釀 商 賣)、秎 酒 制 (許民 自釀 而 課 稅 )等

(19)

南宋地方財政研究的回顧與展 望(195U-2UUU9 竻 形 式

,以

前 者 為 大 宗

,是

地 方政 府 的 主 要 收 入 之一 。關於 日本學 人 的研 究

,可

以 參 考 篠 田統

<宋

元 造 酒 史

>鱌

入 《本元時代U科學技術史》,京都大學︿文 科學前究,1967)、竹 羽

<宋

U酒

稅 >(《中國世紀》%,l。‘5)、大崎 富 士 夫

<南

宋 時 期 坊 場

U買

撲 經 營 悒

U㏑

(>((廣

島商業大學論集》12ˊl,1’71)、古 林 森 廣 <爿向代

U酒

販 賣 柺劗蒔 >(《明石工專研究紀要》“,1’π:收入氏著<宋代產業經濟史研 究),東京:國書刊行劊 °宋韶光

<宋

代酒課 剖析

>攸

入氏著(宋代經濟論文集》,香 港:志,198S)’論 及地 方官吏抑配 民 戶的擾 民情況 。楊 師群

<宋

朝榷酒 中 的買撲 經營

>((學

術月刊》19路1期)、

<兩

宋榷酒結構模式之演 變>(《中國 史研究》1989年3期)、

<宋

代 的酒課>(《中國經濟史研究》1991年

3期

<宋

代 官 營酒務>(《中州學刊》19夗年4期〕等篇 研 究 ,指出官營酒庫收入佔主導地位 , 其 次是 民營 酒 店課 稅 及 曲引錢 。宋代 透 過 國家權 力 的 「超 經濟 手 段 」來 掠奪 民 間物 資

,以

立 定歲額 、制 定賞 格 、提 高 酒 價 ‵抑配等辦法

,以

確 保酒 課 收入 。李華 瑞 《宋代 酒 的 生 產和 征 榷 》保 定:河北大學 〢9S)’全 面 性 論 述 宋 代 的 釀 酒 業 、榷 酒 制 度 及 酒 課

,宋

代 的 酒 課 佔 貨 幣 總 收 入 的 巧%。南 宋 時

,中

央 財 政侵 奪 地 方 酒 課

,多

撥 入 經 總 制 司 及 內帑 窠 名 之 內

,以

應付 軍 費

,酒

課 多轉 嫁 到 人 民 的 身 上 。李 、楊兩 人 曾 有 過論 戰 , 李認 為 官營酒 業居 主導地位

,以

酒課 的

tU%作

為淨 利 ,拍戶不全然是 民 營酒 業 。楊則認 為 民營成分 重於 官營

,以 6U%計

淨 利是不正確 的 。(見李

<關

於 宋代 酒課 的幾個 問題——與楊 師群 同志商榷>((中國經濟史研究》1994 年2期

),楊

<宋

代酒 課 幾個 問題 的再商 榷——答 李 華瑞 同志>(同前》李 華 潤

<宋

代酒的生產與征榷>(《河北大學學報>199U年3期)、

<試

論 宋代酒價 與 酒 的利潤

>(<中

國經濟史研究》1991年3期)、

<宋

代榷 曲 、特許酒 戶和萬 戶酒 制度 簡論

>((河

北大學學報》19”年3期)、

<宋

代酒課 的征收 方法析論>(《河 北學刊》1993年

2勷

<論

宋代 酒業 產銷 的管 理體 制>(《河北大學學報)199早年3 勷 、

<宋

代酒 的銷 售簡論>(《河北大學學報)1’舛年3期)諸篇

,指

出北宋 的管 理 機 構 有 三 司 戶部 、鹽 司 、州 縣鎮 寨 、諸 司三衙 等 四大 系統

,南

宋 諸 軍 榷 酒

,使

得體 系混 亂 。南 宋 不 再 榷 曲

,允

許 酒 戶 用 官 曲釀 酒 酤 賣 或 納 課 取得 釀 賣權 。南宋 的酒價較 北宋 昂貴 ,官府增加酒課 的辦法有立定賞格 、 提高 酒價 、增添 酒錢 、設法賣 酒 、別求課利等 手段 。漆俠 《宋代經濟 史 》,

(20)

史耘 第六期 指 出 南 宋 的 酒 利 比 北 宋 增 加 。許 沛 藻

<宋

代 買 撲 坊 場 管 理 制 度 述 論 >fJk 入(中日宋史研討會中方論文選集》,保:河北大學,1991),認為 買 撲 經 營 比 官 賣+lj 更 能 滿 足 高 課 利 的 需 求 。李偉 國

<紹

興 末 隆興 初 舒 州 酒 務 公 文 研 究(之一)

>做

入 《國際宋史研討會論文選集>,保定 :河北大 學 ,!992),以公 牘 原 件 來 佐 證 舒 州酒務 的酒 匠和 作 夫 的收 入 比民 間雇傭 來得 高

,酒

務 利 潤 約 為 25.8U/U, 南宋 末高 達 五 成

,係

不斷增 課或偷 工減 料 的 結 果 。包偉 民

<宋

朝 的酒法 與 國家財政

>攸

入(宋史研究集干I>砂’以 國家整體財政的角度來探究宋代酒 法的優缺 點 。汪聖鐸 《兩宋財政史 》

,論

及酒 課 系統 的複雜性 。 人民的賦 稅 負擔 方面

,黃

<宋

代 戶 口>(《歷史研究》19”3期

),提

及 一些 。河上光一 《宋代

U經

濟生活 》棟京 :刮|〡弘文館,1966),談到一些 , 然深度 不 夠 。周藤 吉 之

<宋

U兩

稅 負擔

>攸

入氏著 《中國土地制度史研究>, 1954),略述 民戶的兩稅的負擔 。丹喬 二

<宋

U主

戶客 戶

t客

U稅

負擔

>((常

山定雄博士古稀記念宋代史論叢9,省心書房 ,1974),客戶 負擔 丁稅

,也

負擔 二稅

,而

兩稅 與丁 稅 是有 區 別 的 ‘此文既 是翻 案文章

,作

者所 引 史例 不 足以證 明其說 的正確 ,以致推論過度 。黃繁光 《宋代民戶的職役負擔 》倢 北:中國文化大學史學研究所博士論文,198U)和梁庚堯 《南宋 的農村經 濟 》後 北:聯 經,19B●)兩人 的博 士論 文

,也

論 及 民 戶的租稅 負擔 。宋韶 光

<南

宋 詩 句看 當 時 田稅 擾 農 情況

>做

入氏著 《宋代經濟論文集》,香:志文 〢98S)’生 動 鉤繪 出百姓 的租 稅 負擔

,並

提 出 見解

,以

詩證 史

,頗

具新 義 。柳 田節 子

<宋

代 鄉村下 等 戶

U生

計——江南

U養

蠶農 家經 營

>攸

入(中U都t農村》,東

京:汲古書院,19夗)、

<宋

代農 家經 營

t營

運——家業錢

t關

L(>、

斯波 義信

<宋

U消

.生

產水準試探>((中國史學》創刊號,1991)、伊 原 弘

<宋

U錢

t庶

U資

產 力

>上

下((東方》141∼吨 ,1991∼199幼、佐 藤圭 四郎

<宋

代 江南

t站

↓}乙農 家經濟 |己

U…

(>做

入氏著 《宋代鄉村制U研究》,glJ來,1961) 等篇

,提

到一 些 。長井千秋

<南

宋 時代江南

U小

農經 營

t租

稅負擔>(《 洋史苑)47,ω96),利用史料計 算出南 宋江南小農 的租稅負擔率在 lUU/U左 , 他認為曾我部以 來 的 「南宋重稅論 」(朝廷重稅以養兵而窮困百姓)有商榷 的 必 要 。長 井 氏 這篇 可 謂翻 案文章

,可

惜 所 論 層 面廣 度 不 夠

,不

足 以駁 倒 舊說 。陳廣勝

<宋

人生子不育風俗 的盛行及 其原 因>((中國史研究》19”年l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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