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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國小學生家長對子女使用網路管教現況與相關因素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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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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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健康促進與衛生教育學系 碩士論文. 指導教授:張鳳琴博士. 新北市國小學生家長對子女使用網路管教現況 與相關因素研究 Factors Related to Parental Mediation of Primary School Students’ Internet Use in New Taipei city. 研究生:黃偉銓 中華民國一零六年一月.

(2) 摘要 本研究旨在探討新北市國小學生家長對其子女網路使用管教之現 況與相關因素。本研究抽樣新北市13所國民小學進行施測,完成有效 問卷1,377份,研究結果如下: 一、 家長對子女上網管教行為傾向經常執行「視力保健管教」;家長 傾向有時執行「主動管教」與「監控性管教」。「限制性管教」中家 長多不允許子女付費購買應用程式(App)(84%),在網路上提供個人訊 息(56%),分享位置訊息(43%)。 二、 家長為女性、與孩子相處好、平板電腦使用時間越多、智慧型手 機或平板電腦技能越高、管教行為效能越高者,越會採取主動管教。 三、 家長為女性、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技能越高、管教行為效能越 高者,越會採取監控性管教。 四、 家長教育程度為大學以上、婚姻狀況為共同生活、智慧型手機平 均使用時間越少、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技能越低、風險感知越高、 管教行為效能越高者,越會採取限制性管教。 五、 家長為女性、與孩子相處好、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技能越高、 風險感知越高、管教行為效能越高者,越會採取視力保健管教。 關鍵字:國小學生、網路、家長、管教、風險感知. I.

(3) Abstract The purpose of this study was to explore parental mediation of children’s Internet use and to examine the related factors. Parents were randomly selected from 13 primary schools in New Taipei City. A total of 1377 parents completed the self-administered questionnaire. The results were as follows. 1. Parents reported that they often implemented vision care mediation, while they sometimes implemented active and monitoring mediation. Regarding restrictive mediation, most parents did not allow their children to purchase Apps (84%), provide personal information to others online (56%), and share location messages (43%). 2. Parents who were female, had good parent-child relationship, spent more time using tablets, had higher smartphone/tablet skills, and higher mediation efficacy were more likely to implement active mediation. 3. Parents who were female, had higher smartphone/tablet skills, and higher mediation efficacy were more likely to implement monitoring mediation. 4. Parents who had higher education level, were married or living together, spent less time using smartphones, had lower smartphone/tablet skills, higher risk perception, and higher mediation efficacy were more likely to implement restrictive mediation. 5. Parents who were female, had good parent-child relationship, had higher smartphone/tablet skills, higher risk perception, and higher mediation efficacy were more likely to implement vision care mediation. Keywords: primary school students, Internet, parent, mediation, risk perception. II.

(4) 目錄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1. 第二節 研究目的…………………………………………. 3. 第三節 研究問題…………………………………………. 4. 第四節 研究假設…………………………………………. 5. 第五節 名詞界定…………………………………………. 6. 第二章 文獻探討……………………………………………. 9. 第一節 孩童網路使用情形………………………………. 9. 第二節 家長對子女使用網路管教行為…………………. 15. 第三節 影響家長對子女使用網路管教行為的因素……. 23. 第三章 研究方法……………………………………………. 29. 第一節 研究架構…………………………………………. 29. 第二節 研究對象…………………………………………. 31. 第三節 研究工具…………………………………………. 32. 第四節 研究步驟…………………………………………. 40. 第五節 資料處理與統計分析……………………………. 43. 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45. 第一節 各變項之描述性統計……………………………. 45. 第二節 家長對子女使用網路管教行為與自變項 之關係……………………………………………. 63. 第三節 各預測變項與家長對子女使用網路管教行為 之關係……………………………………………. 76. 第四節 討論………………………………………………. 84.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89. 第一節 結論………………………………………………. 89. 第二節 建議………………………………………………. 90. i.

(5) 參考文獻……………………………………………………… 附錄一:專家效度名單 附錄二:家長網路使用親職教育與健康生活調查問卷 附錄三:研究倫理審查核可證明書. ii. 93.

(6) 表目錄 表 2-1-1 EU Kids Online 的上網風險分類………………….. 12. 表 3-3-1 內部一致性信度分析………………………………. 33. 表 4-1-1 受測家長背景資料…………………………………. 46. 表 4-1-2 受測家長一週上網時間……………………………. 47. 表 4-1-3 受測家長電腦上網技能……………………………. 48. 表 4-1-4 受測家長智慧型手機或平板技能…………………. 50. 表 4-1-5 受測家長行動裝置上網風險感知…………………. 52. 表 4-1-6 受測家長對子女使用網路管教行為效能…………. 54. 表 4-1-7 受測家長對子女的主動管教………………………. 56. 表 4-1-8 受測家長對子女的監控性管教……………………. 58. 表 4-1-9 受測家長對子女的限制性管教……………………. 60. 表 4-1-10 受測家長對子女的視力保健管教…………………. 62. 表 4-2-1 受測家長主動管教之相關因素……………………. 67. 表 4-2-2 受測家長監控性管教之相關因素…………………. 67. 表 4-2-3 受測家長限制性管教之相關因素…………………. 68. 表 4-2-4 受測家長視力保健管教之相關因素………………. 68. 表 4-2-5 受測家長網路使用與技能與其對子女使用網路 管教行為之皮爾森積差相關分析…………………. 73. 表 4-2-6 受測家長行動裝置上網風險感知與其對子女使 用網路管教行為之皮爾森積差相關分析…………. 74. 表 4-2-7 受測家長網路管教行為效能與其對子女使用網 路管教行為之皮爾森積差相關分析相關分析……. 75. 表 4-3-1 各預測變項與主動性管教之複迴歸分析…………. 80. 表 4-3-2 各預測變項與監控性管教之複迴歸分析…………. 81. 表 4-3-3 各預測變項與限制性管教之複迴歸分析…………. 82. 表 4-3-4 各預測變項與視力保健管教之複迴歸分析………. 83. iii.

(7) 圖目錄 圖 3-1 研究架構……………………………………………… 30. iv.

(8) 第一章 緒論 本章敘述研究之緣起,共分為五節,第一節為研究背景與動機,第 二節為研究目的,第三節為研究問題,第四節為研究假設,第五節為 名詞界定。.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我國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2016)抽樣3155位12歲以上民眾 的全國性調查報告,發現我國民眾最常使用的上網設備是具有網路使 用功能的手機,佔77.1%,其次是桌上型電腦,佔52.5%,而筆記型電 腦(23.1%)及平板電腦(18.2%)則分居第三、第四名。國人曾經使 用行動上網比例為68.8%,與2015年61.7%比較,上升7.1%(財團法人 台灣網路資訊中心,2016)。 隨著 3C 資訊科技與行動網路技術日新月異,使用智慧型手機與平 板電腦的年齡層越來越下降。依據我國教育部(2015)的全國性抽樣 調查報告,發現國小學生在平日課業上,每天上網時間為 45.4 分鐘, 在非課業上分別為 57.8 分鐘;假日部分,課業上網時間為 46.4 分鐘, 而非課業上網時間為 120.1 分鐘。國小學生平均假日非課業上網時間為 課業上網時間的 2.6 倍;而平日非課業上網時間亦為課業上網時間的 1.3 倍。教育部(2015)調查結果發現國小學生擁有自己的智慧型手機. 1.

(9) 比例分別為 48.7%,而沒有自己的智慧型手機,但常使用其他人(家長、 兄弟姐妹、朋友)的智慧型手機比例 38.8%,顯示在小學階段已接觸 到行動科技產品的學童已逐漸普遍。 關於上網的風險,歐盟跨國性的學童網路使用研究,孩童上網調查 報告(EU Kids Online)以及兒童行動上網報告書(Net Children Go Mobile),提到的上網風險分類內容風險(content risk)、接觸風險 (contact risk)和行為風險(conduct risk),諸如有色情或暴力網路內 容、個人隱私資料盜用或網路霸凌(Livingstone, 2011;Livingstone et al., 2015) 。由於小學學童年紀較小,如果未經適當的教育或管束,發生風 險的機率可能會較高,後果和影響可能也較嚴重。國小階段為生長發 育的重要時期,此類產品帶來的健康風險亦不容小覷,調查發現網路 成癮、沉迷的學生比一般學生有更多的睡眠問題(教育部,2015)。 而關於降低孩童上網風險,國外研究發現家長採用主動性管教或限 制性管教皆可降低孩童的網路相關風險,但是採用主動性管教孩童有 更多的上網機會和獲得更多的數位技能。而家長執行主動安全管教比 較常用於孩童經歷過網路騷擾之後,以防止進一步的問題。限制性管 教也能降低網路風險,但也降低了孩童的上網機會和數位技能,因為 孩童沒有更多的自由去探索、學習,對網路風險也比較採取被動方式. 2.

(10) 因應(Livingstone et al., 2015)。 關於影響家長對子女網路使用管教的因素,國外研究發現對網路使 用比較有信心的家長,或者擔心孩童上網的家長,如果他們的孩童比 較年幼又沒有網路使用經驗,家長比較會使用網路過濾器(Livingstone et al., 2015) ,但智慧型手機上網的風險感知與家長管教行為間的關係, 目前國內文獻仍然較少,而另有文獻發現當風險感知及自我效能較高 時,較易採取預防風險的行為,故家長智慧型手機上網風險感知和管 教行為自我效能對其管教子女上網行為之影響,頗值得探討驗證 (Rimal, 2001)。 家長與小學學童生活密切的重要照顧者,家長對此類科技產品與學 童上網的管教,可降低學童網路的風險(Livingstone et al., 2015),但 是家長應如何對國小子女採取合宜的行動上網管教策略,目前國內研 究仍然有限,鑒此,本研究期能調查並研究目前國小孩童家長管教孩 童網路使用的現況,以及在現今行動科技裝置普及的時代,提供家長 採取合宜的管教策略之建議以降低孩童網路風險,進而增進孩童上網 之健康。. 第二節. 研究目的. 一、 瞭解受測家長背景變項、行動裝置上網風險感知、對子女使. 3.

(11) 用網路管教行為效能、網路使用與技能及對子女使用網路管 教行為之分佈情形。 二、 分析受測家長背景變項與其對子女使用網路管教行為之關 係。 三、 分析受測家長行動裝置上網風險感知與其對子女使用網路管 教行為之關係。 四、 分析受測家長對子女使用網路管教行為效能與其對子女使用 網路管教行為之關係。 五、 分析受測家長網路使用與技能與其對子女使用網路管教行為 之關係。 六、 探討以受測家長背景變項、行動裝置上網風險感知、網路管 教行為效能、網路使用與技能預測對其子女使用網路管教行 為之情形。. 第三節. 研究問題. 一、受測家長背景變項、行動裝置上網風險感知、對子女使用網路管 教行為效能、網路使用與技能及其對子女使用網路管教行為之分 佈情形為何? 二、受測家長背景變項與其對子女使用網路管教行為之關係為何?. 4.

(12) 三、受測家長網路使用與技能與其對子女使用網路管教行為之關係為 何? 四、受測家長行動裝置上網風險感知與其對子女使用網路管教行為之 關係為何? 五、受測家長對子女使用網路管教行為效能與其對子女使用網路管教 行為之關係為何? 六、受測家長背景變項、行動裝置上網風險感知、對子女使用網路管 教行為效能及網路使用與技能能否預測其對子女使用網路管教行 為?. 第四節. 研究假設. 依據研究目的與問題,並參考相關文獻,提出本研究之假設,採 α=.05 顯著水準,條列如下: 一、受測家長背景變項水準不同時,其對子女使用網路管教行為有顯 著差異。 二、受測家長網路使用與技能與其對子女使用網路管教行為有顯著相 關。 三、受測家長行動裝置上網風險感知與其對子女使用網路管教行為有 顯著相關。. 5.

(13) 四、受測家長對子女使用網路管教行為效能與其對子女使用網路管教 行為有顯著相關。 五、受測家長背景變項、網路使用與技能、行動裝置上網風險感知及 對子女使用網路管教行為效能有效預測其對子女使用網路管教行 為。. 第五節. 名詞界定. 一、國小學生家長 係指 104 學年度第 2 學期(民國 104 年 2 月至 6 月期間)就讀於新 北市國民小學五年級學生之家長(父親或母親)。 二、背景變項 本研究之背景變項,係指受試國小學生家長之性別、教育程度、婚 姻狀況及與孩子相處情形。 三、家長網路使用情形 指國小學生家長使用網路(含手機或平板電腦上網)所使用的時間, 本研究之家長網路使用情形包括「一週平均電腦使用時間」、 「一週平 均平板電腦使用時間」與「一週智慧型手機(含上網)使用時間」。 四、家長網路技能 指國小學生家長使用網路(含手機或平板電腦上網)所具備的能力,. 6.

(14) 本研究之家長網路技能包括「電腦上網技能」以及「智慧型手機或平 板電腦技能」 。 五、行動裝置上網風險感知 本研究之行動裝置上網風險感知,係指國小學生家長認為與覺知孩 童因使用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而較易發生風險之情形。 六、對子女使用網路管教行為效能 本研究之對子女使用網路管教行為效能,係指國小學生家長對於孩 童使用電腦、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或平板電腦上網之管教行為(包 含主動性管教、監控性管教、限制性管教、視力保健管教) ,其自覺有 把握之程度。 七、家長對子女使用網路管教行為 本研究之家長對子女使用網路管教行為係指當孩童的上網、使用手 機或平板電腦時,家長對其採取的管教行為,分述如下: (一) 主動性管教:係指家長與孩童一起使用網路或陪伴孩童使用 網路,從旁給與協助以及教導孩童如何安全使用網路,給予 安全使用網路的建議的管教或管教方式。 (二) 監控性管教:係指家長透過應用程式或其他方式監控、限制 時間或瞭解孩童電腦、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上網上網的情. 7.

(15) 形,所使用的管教方式。 (三) 限制性管教:係指家長藉由設定規則,有條件允許在監督或 許可下使用特定網路功能或禁止使用特定網路功能的管教方 式。 (四) 視力保健管教:係指家長要求孩童在使用電腦、手機或平板 電腦時,保持良好的用眼習慣,藉以保護孩童視力的管教方 式。. 8.

(16)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透過國內、外相關文獻的探討,了解目前學童家長對子女使用 網路管教相關研究的趨勢與概況。本章共分為三節,第一節為孩童網 路使用情形,第二節為家長對子女使用網路管教行為,第三節為影響 家長對子女使用網路管教的因素,各節分述如下:. 第一節. 孩童網路使用情形. 一、 國外孩童網路使用情形 歐盟 2014 年 25 個國家跨國性孩童上網調查報告 (EU Kids Online) 智慧型手機是孩童每日上網最常使用的網路裝置,如區分年齡層的話, 9-12 歲孩童使用筆記型電腦和桌上型電腦的時間或頻率多於智慧型手 機,而 13-16 歲孩童使用智慧型手機的時間和頻率則和筆記型電腦差不 多。就用途或使用功能而言,孩童最常使用的智慧型手機和平板電腦 功能依序為聽音樂、看影片、逛社群網站、傳訊息、查自己好奇的資 訊、玩遊戲等。68%以上孩童擁有超過一個社群網站帳號,男童比較喜 歡用 Youtube 線上影音分享網站(70%) ,女童比較喜歡用 Instagram 照 片上傳分享網站(51%)(Mascheroni and Ó lafsson, 2014)。 英國通訊管理局(Office of Communications, Ofcom) ,2016 年孩童 與家長媒體使用與態度調查報告發現,網路影音網站 Youtube 是年齡較. 9.

(17) 大的兒童最喜歡的網路內容,看電視是最主要的家庭活動,孩童看電 視的時間比 2015 年增加,3 至 4 歲與 5-15 歲的年齡層上網時間都增加, 3 至 4 歲從 6 小時 48 分增加到 8 小時 18 分,5-15 歲從 13 小時 42 分增 加到 15 小時,和往年相比較,有更多孩童在手機或平板上看電視節目 或玩遊戲,擁有平板電腦的孩童也比往年增加,使用平板(39%)及智 慧型手機(28%)上網成為最主流的方式,從 2015 年開始即有四成(41%) 的孩童有自己的智慧型手機。8 至 11 歲(11%)及 12-15 歲(28%)說 他們一天會上社交媒體(social media)超過 10 次以上,15%的 11-15 歲兒童青少年晚上 9 點仍在使用社交媒體,2%兒童青少年則是半夜仍 在傳訊息,8 至 11 歲(43%)及 12-15 歲(52%)表示 Facebook 是他 們主要的社交媒體,其次則是 Twitter、Snapchat、WhatsApp 及 Instagram。 二、 國內孩童網路使用情形 研究發現新北市新莊區國小階段高年級學生使用手機之學童比率 以女生較高,將近五成的學童其學業成就在班級排名為中間三分之一, 大多數學童是從高年級時開始擁有手機,最主要聯絡對象有四分之三 為家長,最常使用的地點為家裡,最常使用的功能為通話,其次是聽 音樂(陳凱葦,2014) 。以及有研究抽樣 450 位國小學童發現,受測學. 10.

(18) 童之使用網路期間以六年以上最多,以每週上網時問而言,受測學童 每週上網 1 小時以內最多,其次為 1 小時至 3 小時居次,以上網主要 目的而言,受測學童以玩遊戲最多,另外該研究發現單親家庭的學童 在時間管理上的問題,明顯高於雙親家庭的學童、使用網路期間對於 網路成癮具有顯著差異,尤其是使用網路期間介於「三年至四年」的 學童最易網路成癮、以「玩遊戲」為主要上網目的的學童較易網路成 癮、越依賴網路人際關係的學童,越容易網路成癮(陳至安、陳秀莉, 2014)。 三、 孩童上網的風險 根據歐盟孩童上網(EU Kids Online)的上網風險分類(如表 2-1), 隨孩童是行為接受者、參與者或主動者不同,可區分為內容、接觸與 行為風險等 3 類型上網風險。舉內容風險而言,則有侵略性的暴力/血 腥內容、性方面的色情內容、價值觀方面的種族主義、厭惡性內容及 商業性的置入性行銷等等。網路風險經驗與危害並不相等,網路風險 經驗不一定導致危害。網路的風險經驗諸如霸凌、性訊息、接觸陌生 人、色情影像、其他不適合的內容等(Livingstone, 2011;Livingstone et al., 2015)。. 11.

(19) 表 2-1-1 歐盟孩童上網(EU Kids Online)的上網風險分類. 侵略性的. 內容. 接觸. 行為. (孩童是接受者). (孩童是參與者). (孩童是主動者). 暴力/血腥內容. 騷擾,. 霸凌,. 糾纏. 敵意同儕行為. 性方面的. 色情內容. 陌生人性侵害. 性騷擾,性訊息. 價值觀的. 種族主義,. 意識形態信念. 潛在傷害性的用戶. 厭惡性內容 商業性的. 置入性行銷. 內容 濫用個人資料. 遊戲成癮,侵權. 歐盟孩童上網(EU Kids Online)調查報告發現在霸凌方面,有些 孩童認為使用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容易遇到網路霸凌,因為這些裝 置讓他們能持續上網;性相關的內容方面,孩童通常在一些智慧型手 機或平板電腦的聊天留言或部落格的 APP 上遇到;接觸陌生人部分, 有些孩童認為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的定位追蹤是有風險的,因為陌 生人可能利用這種 APP 找孩童下手犯罪;過度使用方面,多數孩童同 意他們花太多時間在手機上,且社群網站和 APP 的提醒通知讓他們的 課業分心(Hasson and Vincent, 2014)。 2014 年歐盟兒童行動上網報告書(Net Children Go Mobile)中發現, 約 17%的孩童曾有在網路上與到困擾的經驗,女生(21%)和年紀較 大的青少年(23%)有較多上網困擾。接觸未曾見面的網友方面的風險 比例較高(29%),其次是看到網路色情訊息(20%)和網路上的仇恨 12.

(20) 性言論(20%) 。霸凌方面,女生回報曾被霸凌的比率較高(26%) ,13 至 14 歲的青少年回報曾被霸凌的比率較高(26%),但較年幼的 9 至 10 歲孩童回報受傷害的比率較高(21%) ,網路霸凌及透過行動裝置的 霸凌比率(12%) ,已開始高於面對面的霸凌(10%) ,孩童認為使用行 動裝置更有可能遇到霸凌,因為行動裝置讓他們可以一直持續上網。 在個人隱私方面上,約 5%的人表示有智慧型手機個人隱私風險(如被 讀取個人基本資料或假冒身分) 。在色情內容方面,28%的孩童有看過 色情內容,而有 17%是在網路上看到的。對較年輕的人來說,網路上 成為瀏覽或分享色情內容的新選擇方式。在過度使用上,許多孩童用 了過多的時間在網路或智慧型手機上,想減少上網時間但失敗的有 16%,因為上網經常沒吃飯或睡覺的比率則有 8%,經常因為上網而用 減少陪伴家人和做學校功課時間的有 18%,經常沒特別目的但是持續 上網的有 20%,經常因不能上網而感到困擾的有 15%,經常因為不能 滑手機而感到困擾的有 38%,經常有強烈需要去滑手機來看新訊息的 則有 50%(Mascheroni et al., 2014)。 英國通訊管理局 (Ofcom)2016 年媒體使用和態度調查報告中發現, 關於負面的上網體驗,有 10%的 8-11 歲兒童和 19%的 12-15 歲青少年 表示他們在過去一年看到的東西是令人擔憂或討厭的,8%的 12-15 歲. 13.

(21) 青少年和不認識的人上網聯繫,4%的 12-15 歲青少年表示在過去一年 裡在網路上或手機上看到了性相關的內容。34%的 12-15 歲青少年表示 他們在過去一年裡看到過仇恨性言論,7%則表示他們經常看到,27% 表示有時會看到。8-11 和 12-15 歲的人中有 2%表示他們在網路遊戲中 被欺負,且使用網路群組聊天將可能導致新的霸凌形式,因為兒童正 在利用從這些群組中增加或刪除人來排擠或傷害人(Ofcom,2016)。 Benrazavi 等人(2015)發現孩童在社交媒體(social media)上花 費很長時間,以及玩線上遊戲增加了接觸網路遊戲負面結果的風險; Navarro 等人(2013)研究結果顯示,上網使用,特別是上網通訊,增 加了網路霸凌受害的可能性。 Mesch(2009)研究結果顯示,青少年在社交網站上經常更新個人 資料,並且參與聊天室,但是沒有上網玩遊戲的青少年,其被霸凌的 風險更高。國內兒童福利聯盟 2016 年台灣兒童少年網路霸凌經驗調查 報告發現高達七成四的兒童青少年認為網路霸凌情形嚴重,七成六兒 童青少年有網路霸凌經驗,其中九成三在社群網站發生。有超過一半 兒少網路霸凌受害者是被朋友欺負,其次才是陌生人(兒童福利聯盟, 2016) 。另有研究發現小學男學童在網路成癮的與校園霸凌行為的傾向 比小學女學童高,小學高年級學童玩線上遊戲的情況,與網路成癮及. 14.

(22) 校園霸凌行為傾向具有顯著正相關,學童網路成癮傾向與校園霸凌行 為有顯著正相關(李德治、林思行、吳德邦、謝正煌,2014)。. 第二節. 家長對子女使用網路管教行為. 一、家長管教對子女使用網路管教行為之類型 有關家長管教的方式在孩童不同類型行為上,國內外學者研究定 義不盡相同,如 McClun 與 Merrell 採「回應」與「要求」雙向度的方 式架構出「開明權威」、「寬鬆放任」、「專制權威」、「忽視冷漠」 等四個類型的管教方式,在國內有以此定義架構用於家長管教學生網 路成癮和網咖消費行為之研究(教育部,2015;呂傑華、鄭志平,2014)。 有關家長管教孩童在網路使用行為的分類,目前仍未有一致性的分 類,如 Nikken 與 Jansz(2004)以因素分析得到 3 種主要管教類型,限 制性管教(restrictive mediation)、評價性管教(evaluative mediation)、 覺察性一起玩(conscious co-playing)等 3 種類型;Mendoza(2009) 的研究採一起看(coviewing) 、限制管教(restrictive) 、主動性管教(active mediatilon)等 3 種類型;Clark(2011)則採取主動、限制、一起看的 3 種分類方式;Navarro 等人(2013)係採取限制性(restricting) ,評估 性(evaluating)和共同使用(co-using)的家長管教策略分類方式;Sasson 與 Mesch(2014)的家長管教分類則是主動指導(active guidance) ,限. 15.

(23) 制性監督(restrictive supervision)和不介入(non-intervention),但諸 多分類下,意涵上可大致歸納為主動性管教和限制性管教等兩大主分 類,前者有家長陪同、指導以及一起使用網路的概念,後者則是設定 規則,並以允許或不允許限制孩童使用網路。 歐盟 25 個國家跨國性調查,歐盟孩童上網(EU Kids Online)以 及歐盟孩童行動上網(Net Children Go mobile)則採用網路使用主動性 管教(active mediation of internet use)、網路安全主動性管教(active mediation of internet safety)、限制性管教(restrictive mediation)、技術 性限制(technical restrictions) 、監控性管教(monitoring) ,則是屬於更 精細的分類方式,主動性管教再細分為使用與安全等兩個子分類,並 且將使用技術和工具來限制孩童上網的管教方式獨立出來形成監控性 管教(Livingstone et al, 2014;Mascheroni et al., 2014;Benrazaviet al., 2015)。 此外,亞洲國家孩童普遍有近視的問題,行動裝置由於可能更長 時間且隨時隨地使用,對於視力的健康危害問題也越來越受到重視, 國內家長也希望能更有效對孩童使用網路時的視力問題作預防保健, 因此研究者將視力保健管教納入研究範疇(劉乃昀與陳政友,2008; 蔣丹丹等人,2016)。. 16.

(24) 二、家長管教對子女使用網路管教行為之相關研究 英國通訊管理局 2016 年的孩童與家長媒體使用與態度調查報告發 現,家長使用各種方式來管教他們的孩童對上網內容和服務的瀏覽和 使用,包括使用技術工具、定期與他們的孩童談論管理上網風險、監 督他們的孩童並設定網路使用規則,大多數家長使用這些方法中的至 少一種。而有 15%的 3-4 歲兒童的家長和 34%的 12-15 歲兒童及青少 年的家長使用以上所有四種方法。58%的 5-15 歲的家庭使用寬頻網路 的家長知道網路服務提供者提供的家庭網路分級內容過濾器,並且有 大約三分之一家長使用。84%的 5-15 歲的家長和他們的孩子討論過關 於上網的風險。64%的 5-15 歲的家長表示他們至少每幾個月與孩童談 論上網問題(Ofcom,2016)。 各種管教方式的相關文獻研究結果分述如下: (一) 主動性管教 網路使用的主動性管教是當孩童上網時,家長和孩童談論上網內容 或在旁邊看、分享上網經驗的方式,而網路安全的主動性管教是家長 教導以及向孩子解釋網路安全以促進孩童的上網安全的方式,有 68% 的家長會採用至少 2 項以上的網路使用的主動性管教策略,77%的家長 採取網路安全的主動性管教,是越來越主流的管教方式(Mascheroni et. 17.

(25) al., 2014)。家長採用主動性管教可降低孩童的網路危險的相關風險, 家長執行主動安全管教比較常用於孩童經歷過網路騷擾之後,以防止 進一步的問題(Livingstone et al., 2015)。 (二) 監控性管教 監控性管教是用軟體或工具去過濾、監控或限制孩童上網活動以及 監控或檢查孩童的上網活動紀錄,深度訪談與焦點訪談發現家長往往 沒有察覺到智慧型手機上設計用來提供家長控制功能,26%的家長在網 路使用上有採用監控性策略,而僅 14%家長在孩童智慧型手機使用上 採用監控性策略(Mascheroni et al., 2014)。 研究發現家長常使用過濾器與較少的網路風險有關,但是當以統計 控制兒童的年齡因素時,該相關性消失。可能是家長更經常對年幼的 孩童應用過濾器,而年幼的孩童風險較少,因為他們少使用網路,所 以在控制年齡後,家長使用過濾器和風險之間沒有統計上的相關 (Livingstone et al., 2015)。 國外研究發現認為家長需要多使用監控性管教,以盡量減少網路遊 戲對青少年和兒童的負面影響(Benrazavi et al., 2015)。此外,在電腦 上安裝的監控軟件,參與設定上網時間和分享個人資料共享規則,有 助於減少上網受害的可能性(Navarro et al, 2013)。. 18.

(26) (三) 限制性管教 限制性管教是設定使用規則或條件以限制孩童上網的管教方式, 65%的家長採取限制性管教,是次於主動性管教的方式,並發現在歐盟 各國,當限制性管教越多時,孩童在自己臥室使用網路的情形會越少, 限制內容的策略包括下載或上傳不當的內容以及限制使用智慧型手機 或平板的使用時間或時段(Mascheroni et al., 2014)。限制性管教也能 降低網路風險,但也降低了孩童的上網機會和數位技能,因為孩童沒 有更多的自由去探索、學習,對網路風險也比較採取被動方式因應 (Livingstone et al., 2015)。 Lee(2013)研究家長限制性管教的影響因素,並檢查家長限制性 管教(parental restrictive mediation)對兒童上網使用的影響。Lee 透過 對四至九年級的韓國兒童及其家長的調查,根據調查結果,孩童的年 齡,家長所感知的上網的負面影響,家長所感知的他們的孩童的低自 我控制,和家長上網技能,是限制性管教的重要預測因子。限制性管 教與減少上網風險和減少上網時間顯著相關,並且與成癮性使用無關, 而且 Lee 發現限制性管教對上網時間和上網風險的影響在具有低自我 控制的兒童上更大。 (四) 視力保健管教. 19.

(27) 孩童越大,看螢幕時間(screen time)越難以管理,接近九成的 3-4 歲兒童的家長以及四分之三的 5-15 歲兒童及青少年的家長同意他們的 孩童在看螢幕時間和做其他事情之間有好的平衡。兒童和家長似乎是 一致的,大約三分之二的 12-15 歲青少年和他們的家長同意這樣的描述。 然而,隨著兒童年紀的增長,看螢幕時間變得難以管理。12-15 歲的家 長中有 41%表示他們很難控制孩童的螢幕時間,而有 35%的家長表示 孩子的看螢幕時間妨礙家庭時間(Ofcom,2016)。 探討家長視力保健管教與智慧型手機上網的關係方面,目前文獻仍 然不多。劉乃昀與陳政友(2008)以台北市兩所國民小學低年級學童 525 名家長為研究對象,發現家長對學童採取近視防治行為會因學童學 業總成績、母親近視與否及家庭社經地位之不同水準而有顯著差異。 研究發現小學生家長的視力保健知識得分隨其教育程度的升高而增加。 家長近視表現、近視治療和用眼習慣對近視影響的得分,會隨著家長 教育程度提高而增加,蔣丹丹等人研究發現 59%的家長能夠經常發現 並糾正孩童不良的用眼習慣,對於近視的孩童,58%的家長帶孩童進 行驗光檢查的頻率為每年 2 次,54%的家長不瞭解自己孩童的近視狀 態,低年級小學生視力保健知識的獲取以家人教育為主,家長則是大 部分來自媒體(蔣丹丹等人,2016)。. 20.

(28) 三、家長管教對子女網路風險影響之相關研究 家長管教對於子女網路風險是有影響的。研究發現家長管教孩童的 網路使用較少時,兒童被網絡霸凌的風險會增加(Baldryet al., 2015), 而較少的家長管教、較差的親子溝通,與青少年網路風險有相關存在 (Sasson and Mesch, 2014) 。家長管教是具有保護性的,Mesch(2009) 認為需要更多的家長參與孩童的網路使用,以減少孩童因上網而引起 的人際溝通風險。 Sasson 與 Mesch(2014)抽樣以色列 495 名六年級到第十一年級學 生為研究樣本,研究結果顯示,在控制年齡,性別,上網使用時間和 上網活動後,只有限制性的家長監督管教有顯著的影響。這種監督實 際上增加了青少年的上網風險行為。Sasson 與 Mesch(2014)認為同 儕認同風險行為的感知減少了限制性家長監督的影響,因而導致上網 增加了風險行為。 Berríos 等人(2015)對智利聖地亞哥 9 至 12 歲的私立學校的 422 名兒童做問卷調查,發現風險行為與兒童如何使用通訊工具和他們感 知家長管教的看法有關,在沒有成人監督的情況下,電子設備上網的 時間越長。 Chng 等人(2015)以新加坡 3,079 名學生的進行關於病理性網路. 21.

(29) 使用(pathological Internet use, PIU)發生在過度的網路使用導致成癮 的症狀,對人的整體功能和健康造成有害的後果的研究。已發現家庭 功能不佳與青少年成癮的上網使用有關,以及家長使用主動性和限制 性管教可減少上網風險。結果顯示,病理性網路使用學生的家庭環境 顯著偏低。只有限制性管教與病理性網路使用呈現負相關。這種關係 對在更高的家長兒童間依附,家庭溝通和家庭舒適度更強,這意味著 限制性管教的有效性隨著在一般家庭環境中的溫暖程度和支持程度而 變化。 Clark(2011)發現家長管教的理論,已經發展到考慮家長如何利 用人際溝通來減輕他們所認為傳播媒體對他們的孩童的負面影響。其 理論提出除了主動性(active),限制性(restrictive),以及共同觀看 (co-viewing)為家長管教策略外,未來的研究需要考慮家長和孩童之 間互動的參與式學習(participatory learing) ,做為數位媒體時代的因應 策略。 Haddon(2015)調查兒童的家長介入對他們的上網使用的觀點, 發現雖然兒童對家長管教一般都是正向的,但透過分析在歐盟九個國 家所進行的歐盟孩童上網(EU Kids Online)質性研究資料來探討兒童 認為管教有問題的情況,顯示家長說教(parental advice)有時不那麼. 22.

(30) 明確、正當,並以敏感的方式表達,將會使孩童對家長管教產生負面 的看法。 Lee 與 Chae(2012)研究分析了 566 名 10 至 15 歲的韓國兒童的調 查數據,以探討上網素養和家長管教在解決兒童上網使用的困境中的 作用。根據調查結果,兒童的上網與上網風險暴露的增加有關。這個 關係由上網技能和家長限制性管教所調節,即具有高上網技能的兒童 和接受到更多限制性管教的兒童,其上網和上網風險之間的正相關性 減弱,但仍然顯著。 Nikken 與 Jansz(2014)對 792 名 2 至 12 歲兒童的荷蘭家長進行網 路調查,發現家長管教與兒童的年齡、上網行為(例如玩網路遊戲和 社群網路)以及家庭中的電腦數量、家長的性別,電腦或網路技能等 因素有顯著相關。. 第三節 影響家長對子女使用網路管教行為的因素 一、 家長背景變項 人口學變項部分,家長的職場特性,如白領與藍領之不同、自身家 庭經驗,如本身接受家長管教的方式,家長曾受過學校教育及其社經 背景也是影響子女管教方式的可能因素(林俊瑩等人,2012) 。潘映君 (2014)研究發現家長年齡、親子相處情形、網路使用信心、對子女. 23.

(31) 網路使用擔心程度等因素對於所採取的網路使用管教手段類型有顯著 差異。此外,研究發現家長教育程度對於其管教孩童玩電視遊戲的方 式有顯著差異(Nikken, 2004)。 家長與子女相處關係方面, 國外研究結果發現親子上網相關的溝 通品質與兒童青少年霸凌有關(Appel et.al, 2012; Appel et al, 2014)。 綜上,影響家長管教子女網路行為的可能因素,以家長本身而言, 社經背景變項如教育程度,以及家長與子女間的溝通、相處情形是重 要且值得探討的因素。 二、 家長網路使用與技能 研究發現家長對網路的熟悉程度越大,他們管教孩童網路使用的能 力就越強(Livingstone et al., 2015)。探討家長的網路使用能力與使用 情形。家長與孩童成長的世代不同,在生涯的同階段接觸的科技資訊 產品(電腦、網路、手機)有很大不同,然而與孩童共同生活的家長, 所使用的科技資訊產品,很可能直接或間接和孩童使用的科技資訊產 品有關,有可能透過教導、分享或淘汰自己使用的舊產品給小孩使用, 此外小孩在家中如有網路使用上的問題,問家長是最直接方便的,但 如果家長不常或不會使用的功能,自然無從給小孩太多幫助,因此家 長本身的網路使用是影響管教的重要因素。. 24.

(32) 國內研究潘映君等人(2015)發現國中學生家長一週平均電腦上網 11.1 小時,手機含上網則是 7.6 小時,並以阻擋不想要的廣告或垃圾郵 件(69.7%)以及封鎖或刪除不想看到的朋友或訊息(69.1%)為最常 使用的技能。 Lee 調查 566 位年紀在 10 到 15 歲的網路素養(Internet literacy)與 其家長管教,網路素養是取得、分析、評價與創造網路內容的能力 (Lee, 2012)。網路內容十分多樣,透過上傳與下載的動作,可以聽 MP3 音 樂、下載 PDF 文件、寄電子郵件、玩線上遊戲或看新聞等等。 網路內容的使用,前揭分類方式較傾向於廣度的分類,在使用網路 時,使用能力的深度也是值得且應探討的一環。Mascheroni 與 Cuman 在網路使用技能上將網路素養分做三大項目進行測量,分別是技能 (skill) 、活動(activities)與自信(self-confidence) ,自信的部分測量 孩童自覺對於網路使用的瞭解與能力;技能部分則測量一般網路使用 的工具性和批判性能力,如設過濾器(filter) 、網頁書籤、比較判斷網 路訊息正確性等;以及手機和平板電腦的安全性技能,如關閉顯示所 在位置功能、封鎖 APP 推送提醒通知、封鎖彈跳視窗、使用螢幕鎖定 密碼等(Mascheroni and Cuman, 2014) 。 三、 家長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風險感知. 25.

(33) Rimal(2001)依據 Witte 的延伸平行過程模式(extended parallel process model,EPPM) ,將風險感知和自我效能交互成為四個群組,也 就是將風險感知和自我效能分別區分為高低兩組,形成 4 個群組:回 應型 responsive(高風險感知,高效能) ,主動型 proactive(低風險感 知,高效能) ,迴避型 avoidance(高風險感知,低效能)和無差別型 indifference(低風險感知,低效能)。高風險感知、高自我效能的回應 型受試者有較強的行為動機較能採取預防性的健康行為(Rimal,2001), 在 Rimal(2003)的研究中也發現這 4 種類型的自我保護動機、尋找資 訊意圖、行為意向、知識獲得花費在尋找知識上有差異(Rimal,2003), 可見風險感知引導大多數人們的行為。Rimal(2001)研究發現風險感 知和自我效能對個人思考心血管疾病問題的動機、使用健康訊息和知 識獲取之間存在顯著的相互作用。 研究發現當家長擔心負面的行為結果時,家長會用更多的限制性和 主動性管教,而當家長對遊戲有正向的期望時,就更經常與他們的孩 童一起玩電視遊戲。當家長們認為上網有負面影響時,家長就會採用 更多的管教(Nikken and Jansz, 2014)。 四、 家長對子女使用網路管教行為效能 行為效能是個體採取行為的把握程度,效能較高者產生該行為的機. 26.

(34) 率也越高,風險的預防上,採取預防行為的效能高低與風險感知的高 低程度,可預測並解釋預防行為(Rimal, 2001) 。Glatz 與 Buchanan(2015) 則是將家長管教效能定義為家長具備以某方式影響孩童以促進孩童的 正向發展的能力之信心。Nikken and Haan(2015)在荷蘭的研究,對 785 名家長(孩童年齡介於 0 至 7 歲)使用網路調查問卷調查,研究結 果顯示家長處理孩子網路問題的經驗與對媒體的負面看法有關,特別 是當家長感覺對自己處理孩子網路問題沒有把握的時候。 本研究基於以上文獻探討,在家長對子女網路使用行為之管教上, 採取主動性管教、監控性管教、限制性管教與目前國內家長相當重視 的視力保健管教,共計 4 種管教行為類型;而影響網路使用管教行為 的因素,背景變項上個人因素採取「性別」 、 「教育程度」 ,家庭因素採 取「婚姻狀況」 、 「與孩子相處情形」 ;基於風險感知理論採取「家長智 慧型手機或平板之風險感知」與「家長網路管教行為效能」等變項; 關於家長媒體素養則採取「家長網路技能」 、「家長具備的智慧型手機 或平板能力」與「網路使用情形」等變項,在後續章節加以驗證探討 變項間的關係。. 27.

(35) 28.

(36) 第三章. 研究方法. 本章研究方法共分為五節,第一節說明研究架構,第二節說明研究 對象,第三節說明研究工具,第四節說明研究步驟,第五節說明資料 處理與統計分析,各節內容如下。. 第一節. 研究架構. 依據研究背景與動機、研究目的、研究問題與文獻探討之結果,研 擬本計畫研究架構如下。 本研究之依變項為家長對子女使用網路管教行為,包含 4 項,分別 為主動性管教、監控性管教、限制性管教與視力保健管教。 本研究之自變項共 4 項,分別為背景變項、網路使用與技能、行動 裝置上網風險感知與對子女使用網路管教行為效能。 背景變項共包含 4 個變項,分別為性別、教育程度、婚姻狀況以及 與孩子相處情形;網路使用與技能包含網路使用情形及網路技能 2 個 部分,其中網路使用情形共包含 3 個變項,分別為一週電腦平均使用 時間、一週平板電腦平均使用時間與一週智慧型手機平均使用時間; 而網路技能共包含 2 個變項,分別為電腦上網技能及智慧型手機或平 板技能。. 29.

(37) 背景變項 性別 教育程度 婚姻狀況 與孩子相處情形 家長網路使用與技能 網路使用情形. 家長對子女使用網路管教行為. 一週電腦平均使用時間 一週平板電腦平均使用時間. 主動性管教 監控性管教. 一週智慧型手機平均使用時間 網路技能. 限制性管教 視力保健管教. 電腦上網技能 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技能. 行動裝置上網風險感知. 家長對子女使用網路管教行為效能. 圖 3-1 研究架構. 30.

(38) 第二節 一、. 研究對象. 研究母群體. 以 104 學年度第 2 學期就讀於新北市的五年級學生,依據新北市政 府教育局統計資料,排除無五年級之學校後,共計有 208 所國民小學, 33,430 位五年級學生之家長為研究母群體。 二、. 研究樣本與抽樣方法. 本研究採多階段抽樣法。第一階段以機率比率抽樣法(Probability Proportionate to Size Sampling, PPS),從上述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統計資 料中取得各國民小學名冊與五年級學生數,依各校五年級學生累積人 數和,依序將學校編號,再依隨機亂數落點決定樣本學校。樣本學校 經行政聯繫取得同意後,協調每校可配合施測之班級數量,第二階段 以便利抽樣(convenience sampling)選取樣本學校提供可配合施測的 3 至 6 個樣本班級,如班級數不足 3 班之學校,則視該校可配合施測之 班級數情況,施測 1 至 3 個班級。第三階段為集束抽樣 (cluster sampling) , 第二階段立意抽樣所得之班級,班級內全部學生的家長(父親或母親 擇一)皆列入樣本,本研究共計完成抽樣新北市地區 13 所國民小學, 共計 65 個班級,家長樣本數 1578 人。 三、. 同意書發放與回收. 31.

(39) 本研究於 105 年 3-4 月期間以電話和公文聯繫各校受測意願,依研 究樣本數 1578 人,發出 1578 份同意書,交予校方由學生帶回給家長 簽署。 四、. 問卷回收情形. 本研究 105 年 3 月通過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研究倫理委員會審查,於 105 年 4 月至 5 月行政聯繫各校學務處衛生組,徵詢受測意願及可施測 時間。新北市同意協助施測之學校共 13 所,經由研究團隊訪員至該校 施測後,請學生將家長問卷帶回給家長填寫。發出 1,578 份家長問卷, 共計回收 1,443 份,資料輸入後,剔除無效問卷 17 份,共計有效問卷 1,426 份,有效回收率為 90.4%。. 第三節. 研究工具. 本研究採用張鳳琴博士所主持之「孩童與家長行動科技使用、素養、 風險感知、風險行為與影響之追蹤調查及介入研究」計畫之部分內容 為本研究分析資料。 本問卷經過正式施測後,各量表內部一致性信度分析結果如表 3-1-1。網路技能題數有 10 題,KR20 係數 0.88;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 腦技能題數有 11 題,KR20 係數 0.91;家長行動裝置上網風險感知題 數有 9 題,Cronbach’s alpha 係數 0.89;對子女使用網路管教行為效能. 32.

(40) 題數 13 題,Cronbach’s alpha 係數 0.94;家長對子女使用網路管教行為 共計有 4 個部分,其題數和 Cronbach’s alpha 係數分別為: (1)主動性 管教,共 9 題,Cronbach’s alpha 係數 0.89; (2)監控性管教,共 9 題, Cronbach’s alpha 係數 0.86; (4)限制性管教,共 9 題,Cronbach’s alpha 係數 0.85;(6)視力保健管教,共 6 題,Cronbach’s alpha 係數 0.89。 表 3-3-1 內部一致性信度分析 項目. 題數. KR20. 電腦上網技能 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技能 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風險感知 對子女使用網路管教行為效能 主動性管教 監控性管教 限制性管教. 10 11 9 13 9 9 9. 0.88 0.91. 視力保健管教. 6. Cronbach's alpha. 0.89 0.94 0.89 0.86 0.85 0.89. 本研究問卷(詳如附錄二)包含家長背景變項、家長智慧型手機或 平板電腦風險感知、家長對子女使用網路管教行為效能、家長網路使 用與技能與家長對子女使用網路管教行為等,分述如下: 一、家長背景變項 本研究之家長背景變項,係指受試家長之性別、教育程度、婚姻狀 況與孩子相處情形,說明如下: (一) 性別:分為男、女,即父親、母親。. 33.

(41) (二) 教育程度:受試家長之教育程度,分為「不識字」、「國小」、 「國中」 、 「高中(職)」 、 「專科」 、 「大學」 、 「研究所(碩博士) 」。 (三) 婚姻狀況:受試家長之家庭婚姻狀況,分為「共同生活」 、 「分 居」、 「離婚」 、「配偶過世」、 「其他」。 (四) 與孩子相處情形:受試家長自覺與還子相處的情形,分為「非 常不好」、 「不好」、 「普通」、 「好」、 「非常好」 。 二、家長網路使用情形 受測家長網路使用情形區分為電腦上網、平板電腦上網以及智慧型 手機(含上網)等 3 個部份,並分別填答平日使用時間(小時)及假 日使用時間,再以加權方式將平日使用時間乘以 2,加上一週使用時間 乘以 5,以計算一週使用時間。 三、家長網路技能 家長網路技能分為「電腦上網技能」與「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技 能」兩部分,分述如下: (一) 電腦上網技能 家長電腦上網技能共計 10 題,包括網路使用技能 1 題、批判性思 考 1 題、網路安全技能 6 題、溝通技能 2 題,計分方式為「是」=1、 「否」 =0。. 34.

(42) 1. 網路使用技能:係指家長使用網路的一般性能力,如「將網站 加入我的最愛」。 2. 批判性思考:係指家長使用網路時的批判性思考能力,如「比 較不同網站來判定哪些信息是真實」。 3. 網路安全技能:係指使用網路時,使上網能更安全的能力,如 「封鎖不想要的廣告或郵件」、 「刪除瀏覽過的網頁紀錄」 、「在 社群網站上更改個人資料隱私設置」、 「封鎖不想收到的訊息」、 「刪除、封鎖彈跳視窗」 、「尋找安全使用網路的相關資訊」。 4. 溝通技能:係指家長使用網路時,與其他上網的人互動溝通的 能力,如「在網路上回應意見」 、「上傳圖片或影片等到社群媒 體」。 (二) 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技能 家長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技能共計 11 題,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 腦的使用技能為 11 題,計分方式為「是」=1、「否」=0。 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技能係指家長使用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 時的綜合性技能,如「下載應用程式」 、「使用手機或平板電腦來連接 Wi-Fi 網路」、 「將同性質的文件或應用程式(如:App)放入同一個資 料夾中」 、 「從類似功能的應用程式(如:App)中選擇最可靠的下載」 、. 35.

(43) 「操作開啟或關閉定位功能」 、 「關閉應用程式(如:App)提醒通知」、 「封鎖 Apps、遊戲與付費的廣告彈跳視窗」 、「設定螢幕密碼」 、「搜尋 資訊讓自己使用手機或平板電腦更安全」、 「使用在社群網站上更新近 況動態的」、 「使用手機或平板電腦拍攝照片或影片並上傳到社群網 站」。 四、家長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風險感知 本研究之家長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風險感知,係指家長對於孩童 使用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之態度,以及對於孩童可能發生之風險, 其同意的程度,共計 9 題: 「孩子使用手機或平板電腦上網公布個人資 料,會有被詐騙的風險」 、「孩子經常使用手機或平板電腦上網會減少 與家人相處的時間」 、「孩子經常使用手機或平板電腦對視力有傷害」、 「孩子經常使用手機或平板電腦易接觸到對身心有害的訊息(如暴力、 色情訊息)」、 「孩子經常使用手機或平板電腦易遭受到網路霸凌」、 「孩 子經常使用手機或平板電腦易遭受到網路性騷擾」 、「孩子經常使用手 機或平板電腦易導致成癮」、 「一邊走路一邊用手機或平板電腦容易有 撞到人或牆的危險」 、「一邊開車、騎車一邊用手機或平板電腦容易發 生交通事故危險」 ,計分方式為「非常不同意」=1、 「不同意」=2、 「同 意」=3、「非常同意」=4。. 36.

(44) 五、家長對子女使用網路管教行為效能 本研究之家長對子女使用網路管教行為效能,係指家長對於孩童使 用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或平板電腦使用之管教行為,其有把握之程 度,共計 13 題: 「我能要求孩子使用電腦、手機或平板電腦 30 分鐘, 休息 10 分鐘」 、 「我能要求孩子坐姿端正、正確,不會趴在桌上或床上 看電腦、手機或平板電腦」、 「我能要求孩子在就寢前不要使用電腦、 手機或平板電腦」、 「我能限制孩子上網的時間」、 「我能和孩子談使用 網路的情形」 、 「孩子使用網路時,我能在旁邊看孩子使用的情形」 、 「我 能教導孩子如何安全的使用網路」、 「我能幫助孩子解決或度過在網路 上遭遇到的困擾或不愉快」、 「我能利用過濾程式(如:中華電信的色情 守門員)或其他方式,阻止孩子看某些網站或參與某些網路活動」、 「我 能控制或過濾孩子可以下載的應用程式(如:App)」 、 「我能利用一些電 信服務或程式來限制孩子使用手機或平板電腦時間」、 「我能限制孩子 在網路上提供個人訊息給其他人(如:姓名、地址電話)」 、 「我能限制孩 子購買應用程式(如:App)」 ,計分方式為「完全沒把握」=1、 「有少許 把握」=2、「有一半把握」=3、「很有把握」=4、「完全有把握」=5。 六、家長對子女使用網路管教行為 本研究之家長對子女使用網路管教行為分為「主動性管教」 、 「技術. 37.

(45) 監控性管教」 、「限制性管教」、「視力保健管教」 ,分述如下: (一) 網路使用的主動性管教: 係指家長與孩童一起使用網路或陪伴孩童使用網路,教導孩童 如何安全使用網路,給予安全使用網路的建議的管教或管教方式。 共計 9 題: 「您是否有和您的孩子談論使用網路的情形?」 、 「您的孩 子使用網路時,您是否會在他身邊看他使用的情形?」、 「您是否有 鼓勵您的孩子用網路來學習事物?」、 「您是否有與您的孩子一起使 用網路?」 、 「當孩子上網有困難時,您是否曾幫助過他?」 、 「您是否 有向孩子解釋網頁內容的好壞?」 、「您是否有教導孩子如何安全的 使用網路?」 、 「您是否有教導孩子如何在網路上與他人互動?」 、 「您 是否有幫助孩子解決或度過網路上遭遇到的困擾或不愉快事情?」 , 計分方式為「從未」=1、 「很少」=2、 「有時」=3、 「經常」=4、 「總 是」=5。 (二) 監控性管教 係指家長透過應用程式或其他方式監控或瞭解孩童使用電腦、 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上網的情形,所採用的管教方式。共計 9 題: 「您是否有利用電腦軟體來阻擋網路上的垃圾郵件或病毒?」 、「您 是否有利用過濾程式(如:中華電信的色情守門員)或其他方式,阻. 38.

(46) 止孩子看某些網站或參與某些網路活動?」 、「您是否有利用一些程 式或其他方式,來了解孩子瀏覽過的網站?」、 「您是否有限制孩子 上網的時間?」 、「您是否有利用一些電信服務或程式來限制孩子的 上網時間?」、 「您是否有利用過濾程式或其他方式,阻止孩子看某 些網站或參與某些網路活動?」、 「您是否有控制或過濾孩子可以下 載的應用程式(如:App)?」 、 「您是否有限制孩子使用手機或平板電 腦的時間?」、 「您是否有利用一些電信服務或程式來限制孩子使用 手機或平板電腦的時間?」 ,計分方式為「從未」=1、 「很少」=2、 「有 時」=3、「經常」=4、「總是」=5。 (三) 限制性手段: 係指家長藉由設定規則,有條件允許在監督或許可下使用特定 網路功能或禁止使用特定網路功能的管教方式。共計 9 題:「您是 否允許孩子在網路上提供個人訊息給其他人(如:姓名、地址或電 話)?」 、 「您是否允許孩子分享位置訊息(如:打卡、Line 位置分享)」、 「您是否允許孩子付費購買應用程式(如:App)?」 、 「您是否允許孩 子擁有個人社群網頁?」 、「您是否允許孩子使用即時通訊聊天(如: Skype、Line)?」 、 「您是否允許孩子上傳照片、音樂影片與其他人分 享?」 、 「您是否允許孩子下載音樂或文件?」 、 「您是否允許孩子下載. 39.

(47) 免費應用程式?」、 「您是否允許孩子在網路上觀看影片?」 ,計分方 式為「允許做」=1、 「有條件允許做(在監督下可)」=2、 「不能做」 =3。 (四) 視力保健管教: 係指家長要求孩童在使用電腦、手機或平板電腦時,遵守護眼 的用眼習慣,藉以保護孩童視力的管教方式。共計 6 題:「我會要 求孩子使用電腦、手機或平板電腦 30 分鐘後,會休息 10 分鐘」 、 「我 會要求孩子坐姿端正、正確,不會趴在桌上或床上看電腦、手機或 平板電腦」 、 「我會要求孩子使用電腦、手機或平板電腦時,會距離 至少在 35 公分以上(大約由手肘至中指指甲長)」 、「我會要求孩 子在室內照明充足的環境中,使用電腦、手機或平板電腦」 、 「我會 要求孩子不要在交通工具(如:公車、汽車等)上使用手機或平板 電腦」 、「我會要求孩子不要在睡前使用手機或平板電腦」 ,計分方 式為「從未」=1、「很少」=2、「有時」=3、「經常」=4、「總是」 =5。. 第四節. 研究步驟. 本研究採張鳳琴博士(2015)所主持之「孩童與家長的行動科技使 用、素養、風險感知、風險行為與影響追蹤調查與介入研究」研究計. 40.

(48) 畫之第一年調查結果部分資料進行分析。研究步驟包括(1)文獻蒐集、 (2)文獻探討、 (3)問卷編製、 (4)專家效度、(5)研究倫理審查、 (6)問卷預試、 (7)樣本學校聯繫、(8)正式施測、(9)問卷回收、 (10)統計分析、(11)撰寫論文。 一、. 文獻蒐集. 依研究興趣蒐集國內外相關主題文獻資料,並與指導教授討論訂定 研究題目與研究架構,並持續依研究架構之變項,蒐集有關文獻。 二、. 文獻探討. 研讀蒐集到的相關文獻,依據研究架構加以研讀歸納,分析並綜整, 以了解目前研究之趨勢與現況。 三、. 問卷編製. 依據文獻探討初步結果,並經研究團隊專家會議討論,編制問卷初 稿。 四、. 專家效度. 邀集各領域相關專家學者(名單如附錄一) ,對問卷初稿提出建議 與修改。 五、. 研究倫理審查. 本研究 2016 年 3 月通過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之. 41.

(49) 審查,審查核可證明書如附錄二。 六、. 問卷預試. 研究倫理審查通過後,立意選取新北市地區 2 所國民小學,於 2016 年 3 月至 4 月進行問卷預試,並依據預試結果修改完成正式問卷。 七、. 樣本學校聯繫. 依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統計資料登載該市國民小學之名單以及各校 5 年級學生人數,採機率比率抽樣法抽取樣本學校,並於 2016 年 3 月至 4 月期間聯繫各校窗口詢問校方協助受測之意願,並郵寄家長知情同意 書至各校,調查家長受測意願。 八、. 正式施測. 本研究經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研究倫理審查會審查核可。如家長回覆 為不同意受測,則不予施測。本研究係由經過訪員訓練之訪員到各受 測學校說明後,由學生將家長問卷帶回家給家長填寫。 九、. 問卷回收. 問卷經學生帶回給家長填寫後回收。回收後之問卷開始進行登打作 業。 十、. 統計分析. 登打完成之資料,開始進行挑選無效問卷與資料除錯之作業,並以. 42.

(50) SAS 9.4 統計軟體進行分析。 十一、 撰寫論文 依據文獻探討與問卷資料分析之結果,進行論文撰寫。. 第五節. 資料處理與統計分析. 本研究回收之問卷屬量性分析資料,問卷回收後進行編碼、譯碼、 輸入、整理等步驟。受測家長為 104 學年度新北市國小 5 年級學生家 長共 1443 人,根據問卷填答情形剔除無效問卷 17 份,並考慮本研究 研究對象為學童之父親或母親,故與孩子關係為祖父母、其它長輩或 未填答與孩子關係者共計 49 人,未納入本研究對象範圍,最後本研究 研究對象為國小 5 年級學生之父親或母親共計 1377 人,但因部分題目 受測家長有漏答之情形,故各題在分析時分別予以剔除,因此每題應 答人數將略為有所不同。整理後之資料以統計軟體 SAS 9.4 進行分析, 並依照變項特性不同,採用適合的統計方法。 一、. 描述性統計. 依照自變項與依變項之不同尺度,等距尺度變項以平均數、標準差 描述,名義尺度資料以次數分配、百分率描述。 二、. 推論性統計. (一) 以獨立樣本 t 檢定(Independent Samples t Test)驗證二分類別自變. 43.

(51) 項與等距依變項之關係。 (二) 以 Person 積差相關(Person’s Product-moment Correlation)驗證等 距自變項與等距依變項之關係。 (三) 以複迴歸分析(Multiple Regression Analysis)驗證各預測變項與依 變項之關係。. 44.

(52) 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本研究之目的是探討新北市國小學生家長對子女使用網路管教現 況與其相關因素研究,根據研究目的與假設,將收集的問卷資料進行 整理與分析。本章共分為三節: (一)各變項之描述性統計、(二)家 長對子女使用網路管教行為與自變項之關係、 (三)各預測變項與家長 對子女使用網路管教行為之關係、 (四)討論。. 第一節. 各變項之描述性統計. 本節根據研究目的,針對家長背景變項、家長行動裝置風險感知、 家長對子女使用網路管教行為效能、家長網路使用與技能及家長對子 女使用網路管教行為等五部分之各變項分布情形進行說明與分析。 一、. 家長背景變項. 本研究之家長背景變項包括性別、教育程度、婚姻狀況、與孩子相 處情形等四部分(詳如表 4-1-1),分述如下: (一). 性別. 受測家長計「父親」447 人(32.46%) 、 「母親」930 人(67.54%)。 (二). 教育程度. 受測家長之教育程度分為 2 類, 「專科以下」1069 人(77.97%) 、 「大 學以上」302 人(22.03%)。 45.

(53) (三). 婚姻狀況. 受測家長之婚姻狀況分為 2 類, 「共同生活」1143 人(83.49%) 、 「非 共同生活」(包括分居、離婚、配偶過世或其他)226 人(16.51%)。 (四). 與孩子相處情形. 受測家長與孩子相處情形分為 2 類, 「非常好/好」為 1209 人(87.99 %)、普通/不好/非常不好 165 人(12.01%)。 (詳見表 4-1-1) 表 4-1-1. 受測家長背景資料. 變項. 類別. 性別. 男 女 大學以上 專科以下 共同生活. 447 930 302 1069 1143. 32.46 67.54 22.03 77.97 83.49. 非共同生活 非常好/好 普通/不好/非常不好. 226 1209 165. 16.51 87.99 12.01. 教育程度 婚姻狀況 與孩子相處情形. 人數. 百分率(%). 註:本表不含未填答者。. 二、. 家長網路使用與技能. 本研究之家長網路使用與技能分為「網路使用情形」 、 「電腦上網技 能」以及「家長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技能」等 3 部分。 (一). 網路使用情形. 在家長一週上網時間上,以智慧型手機(含上網)為 10.26 小時最 高,其次為電腦上網 7.71 小時,表示受測家長以智慧型手機為主要上 46.

(54) 網工具。 (詳見表 4-1-2) 表 4-1-2 受測家長一週上網時間 題目. 平日平均使用時間 假日平均使用時間 一週平均使用時間. 1 電腦上網 2 平板電腦上網 3 智慧型手機(含上網). (小時數). (小時數). (小時數). 1.13 0.39 1.20. 1.06 0.78 2.16. 7.71 3.44 10.26. 註:本表不含未填答者。. (二). 電腦上網技能. 在電腦上網技能上,以具備「刪除瀏覽過的網頁紀錄的能力」最多 (90.48%) ;其次為「具備上傳圖片或影片等到社群媒體的能力(如: Facebook)」 (86.95%) ;再其次為「具備封鎖不想收到的訊息的能力」 (83.6%),整體而言各題答「是」的百分率介於 74.79%至 90.48%之 間,顯示多數家長具備各項網路能力。(詳見表 4-1-3). 47.

(55) 表 4-1-3 受測家長電腦上網技能 題目. 是 n. 否 %. n. %. 電腦上網技能. 0.83. 1 您是否具備將網站加入我的最愛 的能力? 2 您是否具備比較不同網站來判定 哪些信息是真實的的能力? 3 您是否具備封鎖不想要的廣告或 郵件的能力?. 1083. 82.92. 223. 17.08. 1054. 80.77. 251. 19.23. 1066. 81.62. 240. 18.38. 4 您是否具備刪除瀏覽過的網頁紀 錄的能力? 5 您是否具備在社群網站上更改個. 1178. 90.48. 124. 9.52. 1077. 82.59. 227. 17.41. 1091. 83.60. 214. 16.40. 1054. 80.77. 251. 19.23. 1038. 79.72. 264. 20.28. 976. 74.79. 329. 25.21. 1133. 86.95. 170. 13.05. 人資料隱私設置的能力? 6 您是否具備封鎖不想收到的訊息 的能力? 7 您是否具備刪除、封鎖彈跳視窗 的能力? 8 您是否具備如何尋找安全使用網 路的相關資訊的能力? 9 您是否具備使用在網路上回應意 見的能力(如:論壇、部落格)? 10 您是否具備上傳圖片或影片等到 社群媒體的能力(如:Facebook)?. 平均 標準 值 差. 註:本表不含未填答者。. 48. 0.26.

(56) (三). 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技能. 本研究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技能題組共有 11 題,填答選項計分 方式為是=1,否=0。 在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技能上,以「具備使用手機或平板電腦來 連接 Wi-Fi 網路的能力」最多(93.90%) ;其次為「具備設定螢幕密碼 的能力」(88.98%) ;再其次為「具備使用手機或平板電腦拍攝照片或 影片並上傳到社群網站的能力(如:Facebook)」 (87.6%) ,整體而言 各題答「是」的百分率介於 74.10%至 93.90%之間,顯示多數家長具備 各項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能力。 (詳見表 4-1-4). 49.

(57) 表 4-1-4 受測家長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技能 題目 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技能 1 您是否具備下載應用程式的能力 (如:App)? 2 您是否具備使用手機或平板電腦 來連接 Wi-Fi 網路的能力? 3 您是否具備將同性質的文件或應 用程式(如:App)放入同一個資 料夾中的能力? 4 您是否具備從類似功能的應用程 式(如:App)中選擇最可靠的下 載的能力? 5 您是否具備操作開啟或關閉定位 功能(如:顯示您所在的地理位 置)的能力? 6 您是否具備關閉應用程式(如: App)提醒通知的能力? 7 您是否具備封鎖 App、遊戲與付 費的廣告彈跳視窗的能力? 8 您是否具備設定螢幕密碼的能 力? 9 您是否具備搜尋資訊讓自己使用 手機或平板電腦更安全的能力? 10 您是否具備使用在社群網站上更 新近況動態的能力(如: Facebook)? 11 您是否具備使用手機或平板電腦 拍攝照片或影片並上傳到社群網. 是 n. 否 %. n. %. 平均 值 0.83. 1096 85.96 1201 93.90. 179 14.04 78. 6.10. 949 74.14. 331 25.86. 973 76.25. 303 23.75. 1063 83.24. 214 16.76. 1056 82.56. 223 17.44. 944 74.10. 330 25.90. 1139 88.98. 141 11.02. 1024 80.13. 254 19.87. 1083 84.81. 194 15.19. 1116 87.60. 158 12.40. 站的能力(如:Facebook)? 註:本表不含未填答者。. 50. 標準 差 0.27.

(58) 三、. 行動裝置上網風險感知. 本研究家長行動裝置風險感知題組共有 9 題,填答選項計分方式為 非常不同意=1,不同意=2,同意=3,非常同意=4。得分越高表示家長 行動裝置風險感知越高。 在家長行動裝置風險感知上,受測家長平均值為 3.22,標準差為 0.49,表示整體而言受測家長行動裝置風險感知傾向於「同意」 。題組 中以「一邊開車、騎車一邊用手機或平板電腦容易發生交通事故危險」 最高(M=3.59,SD=0.67) , 「非常同意」及「同意」的百分率達 95%; 其次為「一邊走路一邊用手機或平板電腦容易有撞到人或牆的危險」 (M=3.52,SD=0.70)「非常同意」及「同意」的百分率達 94%;再其 次為「孩童經常使用手機或平板電腦易導致成癮」 (M=3.33,SD=0.71) 「非常同意」及「同意」的百分率達 92%。其餘各題「非常同意」及 「同意」的百分率均達 50%以上,表示過半數受測家長同意在學生使 用手機或平板電腦行為上具有風險。(詳見表 4-1-5). 51.

(59) 表 4-1-5 受測家長行動裝置上網風險感知 題目. 非常不 不同意 同意 n %. 非常同意 平均 標準 值 差 n % n %. 25 2. 58 4. 815 60. 3.22 0.49 469 34 3.26 0.62. 22 2. 133 10. 825 60. 386 28 3.15 0.65. 15 1. 24 2. 550 40. 778 57 3.53 0.59. 43 3. 134 10. 798 59. 388 28 3.12 0.70. 59 4. 480 35. 675 50. 149 11 2.67 0.73. 62 5. 395 29. 734 54. 171 13 2.74 0.73. 36 3. 82 6. 650 48. 598 44 3.33 0.71. 40 3. 42 3. 456 33. 830 61 3.52 0.70. 38 3. 32 2. 382 28. 918 67 3.59 0.67. n % 行動裝置上網風險感知 1 孩童使用手機或平板電腦上網公布 個人資料,會有被詐騙的風險 2 孩童經常使用手機或平板電腦上網 會減少與家人相處的時間 3 孩童經常使用手機或平板電腦對視 力有傷害 4 孩童經常使用手機或平板電腦易接 觸到對身心有害的訊息(如暴力、 色情訊息) 5 孩童經常使用手機或平板電腦易遭 受到網路霸凌 6 孩童經常使用手機或平板電腦易遭 受到網路性騷擾 7 孩童經常使用手機或平板電腦易導 致成癮 8 一邊走路一邊用手機或平板電腦容 易有撞到人或牆的危險 9 一邊開車、騎車一邊用手機或平板 電腦容易發生交通事故危險 註:本表不含未填答者。. 52. 同意.

(60) 四、. 對子女使用網路管教行為效能. 本研究對子女使用網路管教行為效能題組共有 9 題,填答選項計分 方式為完全沒把握=1,有少許把握=2,有一半把握=3,很有把握=4, 完全有把握=5。得分越高表示對子女使用網路管教行為效能越高。 在對子女網路管教行為效能上,受測家長平均值為 3.69,標準差為 0.76,表示整體而言受測家長管教行為效能傾向「很有把握」。題組中 以「我能限制孩童購買應用程式(如:App)」最高(M=4.24,SD=0.90), 「完全有把握」及「很有把握」的百分率達 83%;其次為「我能限制 孩童在網路上提供個人訊息給其他人(如:姓名、地址電話)」平均值 為最高(M=3.91,SD=0.98) , 「完全有把握」及「很有把握」的百分率 達 71%;再其次為「我能限制孩童上網的時間」 (M=3.77,SD=0.97), 「完全有把握」及「很有把握」的百分率達 63%。題組中以「我能要 求孩童使用電腦、手機或平板電腦 30 分鐘,休息 10 分鐘」 (M=3.37, SD=1.03)「完全有把握」及「很有把握」的百分率為 45%低於 50%以 外,其餘各題均大於 50%,表示過半數受測家長在大部分管教行為效 能上是有把握的。(詳見表 4-1-6). 53.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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