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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日間照顧服務之主要照顧者需求滿足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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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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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社會工作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使用日間照顧服務之主要照顧者需求滿足初探. 指導教授:王永慈 研究生: 姚毅. 中華民國. 教授 撰. 一零二 年 七 月.

(2) 謝誌 「光陰似箭,歲月如梭」,回首三年碩士生生涯,上榜時的欣喜到進所上後 開始學習如何成為一名稱職的碩士生,從英文文獻閱讀以及修課摸索自己所有興 趣之領域,直至經歷實習後找尋到自己所愛的老人主要照顧者議題,並且結合實 習場域之經驗譜成這本頁數具份量的論文,若一言以蔽之,「no pain , no gain」 這句話成了最佳註解。 於此撰寫論文過程中,首先要感謝的是我的指導教授—永慈老師,平心而論 在本研究撰寫的初期,從閱讀文獻到撰寫討論初稿,這一步一腳印,對大學時期 於書本上著墨不多的我而言絕非易事,但老師總是有辦法以最淺顯易懂的方式, 將這一切化繁為簡,有效的協助我釐清撰寫的盲點,矯正了我撰寫時容易陷入 套套邏輯的窠臼,每當與老師討論過後,更有撥雲見日之感受。從老師身上獲取 了對概念的釐清、對架構嚴謹的追求、對文字雕琢的用心,讓我在一次又一次的 修改過程中學習如何以實事求是、精準到位的態度看待學術研究,誠摯感謝老師 花費許多心力「從零到有」建立起我對做研究的方法以及態度,這種耐心與細心 我會銘記在心,「老師,您辛苦了!」。除了研究本身更多的是讓我重新學習如何 調整自己的學習模式以及自我修正,將之運用於日常生活之中未來我亦將帶著嚴 謹的態度進入實務工作之中。當然,亦要感謝二位口試委員—沈慶盈老師及曾煥 裕老師,沈老師總是能夠以一針見血的方式突破我對概念釐清上的盲點,協助我 的研究概念更為精確;曾老師總是能以幽默風趣又兼顧嚴謹的口吻,在口試討論 過程中往往能夠提供最適切的建議,其中尤以將龐大的研究結果化繁為簡的方法 最令我印象深刻且受益良多,更當我在口試過程中往往快招架不住之時,適時提 供救援,令我十分感動,感謝二位口試委員的建議及引導,讓論文能夠在乘風破 浪的過程中找到偉大的航道,並且順利駛向目的地。感謝研究機構:南港老人服 務中心、松山老人日間照顧中心、信義老人服務中心、西湖老人日間照顧中心、 士林老人日間照顧中心,有你們無私的協助才能成就今日的論文,誠摯感謝。 此外,感謝我的爸媽在這三年內讓我無後顧之憂的享受碩士生生活,我愛你 們,以及乾媽慧玲給予我在論文低潮時最直接的心理支持以及鼓勵,讓我能夠堅 持下去完成寫作,排除我的負面情緒,提供我最正向的思考,讓我學會「吃苦當 作吃補」的真諦,用言語也無法形容我對你的感謝,有你真好;感謝勝堯,在這 三年來能夠跟你討論課業以及閒話家常,從你身上獲取到許多不一樣的思考以及 誠懇踏實的態度,在我寫論文統計分析遭遇瓶頸時給予我最直接的協助,有你的 統計教學及口試記錄才有我今日的論文;感謝碩班每一位同學,能夠跟你們這群 優秀又謙遜的同學一起學習對我助益良多;感謝文婷助教在我口試有疑問時給予 我最接的協助以及論文過程中的關心;感謝 FIBA 的全體成員:阿電、小菜、 阿志、勳哥、姚福、大兵、小寶等…。FIBA 黃金十人絕對是港中最強陣容!! 我想跟你們說,FIBA 皮爾斯‧姚,準備好強勢回歸!!喜歡與你們在場上的拚戰, 盡情揮灑汗水的每一刻;感謝小 m,每當我在撰寫過程遇到瓶頸時,跟你聊聊總.

(3) 能讓我心情舒坦不少,使我更有動力繼續堅持下去,完成這份論文;感謝 The Famous 五人組;感謝彥博,在問卷回收的空檔陪我聊天,適時給予我支持;感 謝苡安,同為碩士生又是好 Buddy,每當和你聊聊都能豁然開朗,這年頭能開天 窗說亮話的朋友不多了;感謝東吳 25 號直屬學弟妹們,底迪美眉每次聚餐都讓 我感到很歡樂;感謝 Machi 厚慈,讓我了解青少年也是可以很有大人樣,謝謝你 的 RC 聊聊天;感謝碩士生涯中每一位遇見的人,有美麗的相遇,才能譜出美妙 的插曲,豐富了我的“碩士人生”,這一趟華麗的冒險絕對是我人生中最值得回 味的一段! 引述蛋堡月光專輯中一句「這一切都是過程!」,碩士生涯即將完成,這過程 中酸甜苦辣都是為了讓自己變得更具有對抗性,以抵禦挫折,我將把這三年之所 學以及撰寫論文之態度,帶入未來的人生旅途中,運用於工作及生活之中, 發揮所長貢獻社會,期許自己能「精益求精、日新又新」。.

(4) 摘要 本研究旨在探討目前使用老人日間照顧服務之主要照顧者的需求滿足,研究 者欲藉由日間照顧服務類型探討對於主要照顧者的需求滿足之影響。 本研究採用自編量表進行蒐集資料,以便利取樣台北市五間日間照顧中心之 主要照顧者進行資料蒐集,並且依據研究目的以描述性統計、信度分析、多元迴 歸等方式加以檢驗。 壹、老人使用日間照顧中心服務狀況以「工具性服務」 、 「情緒性服務」最常使用。 貳、老人主要照顧者使用日間照顧中心服務狀況偏向「偶而使用」,其中「工具 性服務」最少使用。 參、使用老人日間照顧中心的主要照顧者的「需求滿足」以「生理層面需求滿足」 、 「心理層面需求滿足」最佳。 肆、生理層面需求滿足會受「婚姻狀況」 、 「領取老人日照服務的收托補助」影響。 伍、心理層面需求滿足會受到「使用日照中心服務多久」 、 「參與照顧者權益倡活 動」 、 「對主要照顧者的訊息性服務」 、 「對主要照顧者的情緒性服務」影響。 陸、經濟層面需求滿足會受到「和老人的關係」 「領取老人日照服務的收托補助」 、 「對主要照顧者的訊息性服務」、「對主要照顧者的情緒性服務」影響。 柒、社會層面需求滿足會受到「婚姻狀況」、「領取老人日照服務的收托補助」、 「參與照顧者權益倡導活動」、「對主要照顧者的訊息性服務」影響。 捌、照顧資訊層面需求滿足會受到「簡單健康評估(如量血壓等)」「對主要照顧 者的情緒性服務」影響。 玖、需求滿足(五個因子)會受到「和老人的關係」 、 「使用日照中心服務多久」 、 「領 取老人日照服務的收托補助」、「參與照顧者權益倡導活動」、「對主要照顧者 的訊息性服務」、「對主要照顧者情緒性服務」影響。. 關鍵字:主要照顧者、老人日間照顧服務、需求滿足.

(5) An Exploratory Study on Need Satisfaction Of Primary Caregivers in Elderly Daycare Centers. Abstract The purpose of this study is to explore the need satisfaction of the primary family caregivers in elderly daycare centers. The sample was selected from five elderly daycare centers in Taipei city by the convenience sampling method. The research findings showed: 1. For the elderly, they tended to use the services in terms of instrumental and emotional supports more often. 2. For the family primary caregivers, they tended to use the services in terms of information and emotional supports more often. 3. Among five types of need satisfaction, family primary caregivers had higher level of need satisfaction in terms of physical needs and psychological needs. 4. To sum up, marital status, relationships with old people, the recipients of the daycare subsidies, the length of service use, the information and emotional supports are the important factors affecting the need satisfaction.. Key words: primary cargivers、elderly daycare services、need satisfaction.

(6) 目錄 第一章. 前言......................................................................................................... 第一節、研究背景與研究動機..................................................................... 1 第二節、研究目的與研究問題 .................................................................. 4. 第三節、名詞解釋 ...................................................................................... 5. 第二章. 文獻探討 ............................................................................................... 第一節、老人日間照顧服務………………………………………………. 6. 第二節、失能老人…………………………………………………………. 16. 第三節、失智症介紹………………………………………………………. 19. 第四節、主要照顧者的需求 ……………………………………………… 24 第三章. 研究設計 ................................................................................................ 第一節、研究方法與研究架構………………………………………. 34. 第二節、研究樣本……………………………………………………………………………. 36. 第三節、研究倫理………………………………………………………. 44. 第四節、測量工具………………………………………………………. 46. 第四章. 研究結果. 第一節、樣本資料……………………………………………………………77 第二節、老人使用日間照顧中心服務現況…………………………………80 第三節、主要照顧者使用日間照顧中心服務現況…………………………86 第四節、使用老人日間照顧中心的主要照顧者的需求滿足現況…………90 第五節、主要照顧者人口基本變項、老人使用服務狀況、主要照顧者 使用服務狀況對生理層面需求滿足影響…………………………94 第六節、主要照顧者人口基本變項、老人使用服務狀況、主要照顧者 使用服務狀況對心理層面需求滿足影響…………………………97 第七節、主要照顧者人口基本變項、老人使用服務狀況、主要照顧者 使用服務狀況對經濟層面需求滿足影響………………………100.

(7) 第八節、主要照顧者人口基本變項、老人使用服務狀況、主要照顧者 使用服務狀況對社會層面需求滿足影響……………………103 第九節、主要照顧者人口基本變項、老人使用服務狀況、主要照顧者 使用服務狀況對照顧資訊層面需求滿足影響………………106 第十節、主要照顧者人口基本變項、老人使用服務狀況、主要照顧者 使用服務狀況對需求滿足(五個因子)影響…………………109. 第五章. 結論. 第一節、結論與討論…………………………………………………………112 第二節、研究限制與建議……………………………………………………124. 參考文獻………………………………………………………………………………………………..…………..124 網路資料…………………………………………………………………………127 中文文獻…………………………………………………………………………130 英文文獻………………………………………………………………………. 138. 附錄 附錄一:問卷……………………………………………………………………… 142 附錄二:受訪同意書………………………………………………………………146 附錄三:專家效度檢核名單及檢核結果表………………………………………147 附錄四:表面效度檢核名單及檢核結果表………………………………………152 附錄五:遺漏值處理及編碼方式…………………………………………………156.

(8) 表目錄 表 1-1. 台灣地區 1981-2051 年人口結構………………………………………1. 表 2-1. 以時間為主軸的老人日間照顧服務定義………………………………7. 表 2-2. 老人日間照顧服務功能表………………………………………………9. 表 2-3. 使用日間照顧服務情形研究結果………………………………………13. 表 2-4. 失能老人接受長期照顧服務之失能程度認定基準表…………………18. 表 2-5. 失智症病程表……………………………………………………………21. 表 2-6. 照顧者支持性服務需求量表……………………………………………28. 表 2-7. 主要照顧者需求量表……………………………………………………29. 表 2-8. 主要照顧者的需求相關研究……………………………………………30. 表 3-1. 研究架構表………………………………………………………………35. 表 3-2. 研究抽樣機構暨問卷回收狀況…………………………………………37. 表 3-3. 研究抽樣機構服務內容簡介……………………………………………41. 表 3-4 日間照顧中心提供服務對應表(一)…………………………………… 42 表 3-5 日間照顧中心提供服務對應表(二)…………………………………… 43 表 3-6 日間照顧服務類型量表(對老人的服務)……………………………… 49 表 3-7 日間照顧服務類型量表(對主要照顧者的服務)……………………… 52 表 3-8 主要照顧者的需求滿足量表…………………………………………… 56 表 3-9 主要照顧者的人口基本變項…………………………………………… 60 表 3-10 因素分析適合性參考表………………………………………………. 62. 表 3-11 對老人工具性服務取樣適當性檢定結果……………………………. 62. 表 3-12 對老人工具性服務因子矩陣(一個因子)……………………………. 63. 表 3-13 對老人工具性服務因子矩陣(二個因子)……………………………. 64. 表 3-14 對老人訊息性服務取樣適當性檢定結果……………………………. 66. 表 3-15 對老人的訊息性服務成分矩陣………………………………………. 66. 表 3-16 對老人情緒性服務取樣適當性檢定結果……………………………. 66.

(9) 表 3-17 對老人的情緒性服務因子矩陣………………………………………. 67. 表 3-18 對主要照顧者工具性服務取樣適當性檢定結果…………………. 67. 表 3-19 對老人訊息性取樣適當性檢定結果………………………………. 67. 表 3-20 對主要照顧者訊息性服務因子矩陣………………………………. 68. 表 3-21 對老人情緒性服務取樣適當性檢定結果…………………………. 68. 表 3-22 對主要照顧者情緒性服務因子矩陣………………………………. 68. 表 3-23 對主要照顧者服務量表取樣適當性檢定結果……………………. 69. 表 3-24 需求滿足量表直交轉軸後因素矩陣(5 個因素)……………………. 70. 表 3-25 信度分析:老人工具性服務………………………………………. 71. 表 3-26 信度分析:老人的訊息性服務……………………………………. 71. 表 3-27 信度分析:老人的情緒性服務……………………………………. 71. 表 3-28 信度分析:主要照顧者工具性服務………………………………. 72. 表 3-29 信度分析:主要照顧者訊息性服務………………………………. 72. 表 3-30 信度分析:主要照顧者情緒性服務………………………………. 72. 表 3-31 主要照顧者工具性服務次數分配…………………………………. 73. 表 3-32 主要照顧者需求滿足量表信度分析………………………………. 74. 表 3-33 自變項與依變項信度分析摘要表…………………………………. 76. 表 4-1 人口基本變項次數分配(一)…………………………………………. 78. 表 4-2 人口基本變項次數分配(二)…………………………………………. 79. 表 4-3 學習、社會、運動休閒服務次數分配………………………………. 81. 表 4-4 日常生活及基本健康服務次數分配…………………………………. 82. 表 4-5 老人工具性服務次數分配……………………………………………. 83. 表 4-6 老人訊息性服務次數分配……………………………………………. 84. 表 4-7 老人情緒性服務次數分配……………………………………………. 85. 表 4-8 簡單健康評估(如量血壓等)次數分配………………………………. 86. 表 4-9 使用過臨時托老服務次數分配………………………………………. 87.

(10) 表 4-10 領取老人日照服務的收托補助次數分配…………………………. 87. 表 4-11 參與照顧者權益倡導活動次數分配………………………………. 88. 表 4-12 主要照顧者訊息性服務次數分配…………………………………. 88. 表 4-13 主要照顧者情緒性服務次數分配…………………………………. 89. 表 4-14 需求滿足量表次數分配……………………………………………. 92. 表 4-15 需求滿足各層面次數分配摘要……………………………………. 93. 表 4-16 主要照顧者訊息性服務:自變項對生理層面需求滿足影響……… 95 表 4-17 主要照顧者情緒性服務:自變項對生理層面需求滿足影響……… 96 表 4-18 主要照顧者訊息性服務:自變項對心理層面需求滿足影響……… 98 表 4-19 主要照顧者情緒性服務:自變項對心理層面需求滿足影響……… 99 表 4-20 主要照顧者訊息性服務:自變項對經濟層面需求滿足影響……… 101 表 4-21 主要照顧者情緒性服務:自變項對經濟層面需求滿足影響……… 102 表 4-22 主要照顧者訊息性服務:自變項對社會層面需求滿足影響………… 104 表 4-23 主要照顧者情緒性服務:自變項對社會層面需求滿足影響………… 105 表 4-24 主要照顧者訊息性服務:自變項對照顧資訊層面需求滿足影響…… 107 表 4-25 主要照顧者情緒性服務:自變項對照顧資訊層面需求滿足影響…… 108 表 4-26 主要照顧者訊息性服務:自變項對需求滿足(五個因子)影響……… 100 表 4-27 主要照顧者情緒性服務:自變項對需求滿足(五個因子)影響……… 111 表 5-1. 研究問題一之研究發現……………………………………………… 112. 表 5-2. 研究問題二之研究發現……………………………………………… 113. 表 5-3. 研究問題三之研究發現……………………………………………… 113. 表 5-4. 研究問題四之研究發現……………………………………………… 114.

(11) 第一章. 前言.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研究動機 我國於 1993 年底,65 歲以上的老年人口已有 1,490,801 人,佔總人 口數 7.1%,已達到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 所訂定的高齡化社會指標(65 歲以上老年人口佔總人口 7%以上) ,正式進入 高齡化社會,隨著國人平均壽命延長,老年人口快速增長,截至至民國 101 年 7 月,台灣地區六十五歲以上的老年人口佔總人口數的 10.19%。行政院經 建會的推估,至民國一一六年時老年人口估計佔總人口的 20.69%,即每五人 中就有一位老年長者(內政部統計處,2012)。 表 1-1:台灣地區 1981-2051 年人口結構 單位:% 年份. 1981. 1991. 2006. 2016. 2026. 2051. 65 歲以上. 4.4. 6.5. 9.9. 13.0. 20.6. 37.0. 0~14 歲. 31.6. 26.3. 18.2. 13.0. 11.3. 7.8. 15~64 歲. 64.0. 67.2. 71.9. 74.0. 68.1. 55.2. 合計.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年齡. 資料來源: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中華民國臺灣 95 年至 140 年人口推計,95 年 6 月。 引自我國長期照顧十年計畫,p.4). 由於我國生育率降低,導致扶老比 2012 的 6.625 個生產者扶養 1 個退休 者,到 2025 年的 3.38 個生產者扶養 1 個退休者,甚至到 2060 年更降為 1.29 個生產者扶養 1 個退休者,顯示出我國未來於老年人口照顧壓力將日益沉重 (行政院經建會,2012),而 Ellis(2006)亦指出,隨著戰後嬰兒潮所帶來的人 口快速老化,以及婚姻及家庭結構改變等因素,產生了所謂的『三明治世代』 (sandwich generation)(Ellis, 2006),這些子女的生活充滿了壓力與疲 憊,這種雙重責任(pulling double duty)對他們而言是生命中不得不承受 之重,顯示出主照顧者除了照顧壓力日益增加之外,究其根本,更多的是主 要照顧者的需求往往無法被有效的解決。 而在許多針對照顧者的研究當中指出,照顧者在照顧過程中中所可能產生 的各種壓力及身心負荷之反應,包括生理、心理、經濟、生活習性的改變、 工作上變動或調整所產生的壓力、以及家庭關係及與失能老人間的緊張關係 所造成之負荷情形等, (蕭金菊,1995;秦燕、游育蕙、黃笑鏘,1999;Cox & Monk, 1993;Krach & Brooks, 1995;Anesbensel, Pearlin, Mullan, Zarit & Whitlatch, 1995;Donaldson, Tarrier & Burn, 1997;Haley, 1997;Chou, 1998;Duakin & Anderson-Hanley, 1998)。 1.

(12) 這些壓力與負荷皆顯示出照顧者需要被支持與幫助,透過滿足照顧者的 需求,方能保持原有的家庭系統,以防家庭系統的崩解或造成家庭動力疏離 或緊張的情形。 傳統上,家庭照顧是老人照顧最常見的模式,且多以女性為主要照顧者(呂 寶靜,2001),近年來,由於社會結構變遷、家庭結構改變、結婚率的下降、 少子女化情況嚴重及女性勞動參與率提升因素下,更加劇了老人照顧需求的 急迫性(呂寶靜,2001;黃郁婷,2008)。 但現今因非正式照顧體系(原生家庭中的兄弟姊妹、配偶、子女、媳婦或其 他親戚朋友、鄰居)功能的降低,加重了照顧者的照顧負荷,衝擊了傳統家庭照 顧老人的責任,轉向尋求正式照顧體系,因而促使了各項老人福利政策或老人照 顧計畫的推動,包含了 1997 與 2007 年老人福利法之修訂、加強老人安養服務 方案、長期照護三年計畫、挑戰 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六星計畫、大溫暖 社會福利套案等,將老人的社會照顧體系(或稱為社會支持系統,包含非正式及 正式照顧體系) ,朝向「社區照顧」 、 「顧客導向」 、 「在地老化」(aging in place) 等政策目標規劃(黃郁婷,2008)。 而另一方面,行政院更於 2007 年 4 月通過『我國長期照顧十年計畫』 ,並 於同年 10 月份正式於全國實施,同時政府也期望透過「我國長期照顧十年計畫」 中所規劃之各項服務內容,以及照顧人力的培育,能順利推動長期照護保險的執 行。計畫中的服務項目大部份為社區式的照顧服務,希望能藉由社區長期照顧服 務體系的建構,進而延緩失能者進入機構式照顧的時間,並期待透過多元且連續 性的照顧服務模式的設計與建構,使失能者獲得更有品質與完整的服務(行政 院,2007;徐國強,2010)。 誠如上述,即便我國長期照顧政策發展日趨蓬勃,老人照顧的社會化,打破 了傳統老人照顧的家庭照顧與機構照顧二分法(林萬億,2006),以及更強調了 正式與非正式資源連結的必要性,以及照顧服務的連續性(呂寶靜,2001),但 照顧者的問題一項在政策中往往是被忽視的,秦燕等(1999),更以「隱形的病人」 來稱呼照顧者,可以理解照顧工作對於主要照顧者的衝擊之鉅,所以政策的規劃 考量除了著重如何提供老人獲得良好的照顧品質外,更應思考如何滿足主要照顧 者的需求,讓主要照顧者不要變成被照顧者,才能使主要照顧者勝任照顧工作的 漫漫長路. 2.

(13) 失能(含失智症)照顧工作是動態過程,且需要投注大量的時間與精力 的,常理而言,失能(含失智症)患者的病程是 3-25 年不等,家屬在照顧過 程中,起先會忽略患者的病情,表現出逃避的態度,經過一段時間後才會接 受照顧的事實及長輩的需求(車慧蓮,2002;龍祥燕,2008,顏雯君,2012)。 其次,主要照顧者在照顧過程中,因照顧壓力而產生照顧的需求(林敬 程,2000),而在初期往往會產生的需求包括疾病知識及照護技巧了解不足、 對醫療系統及社會資源不熟悉、照顧責任的分擔不均、對生活及工作的衝 擊、角色衝突及不適應、心力及體力之耗損(湯麗玉、邱銘章,2006),若這 些需求未被滿足,將對主要照顧者產生重大影響。 對應到研究者本身的經驗,從大學實習時接觸到失智症個案與主責社工 一同會談主要照顧者,產生了自己對照顧問題的興趣。而研究所實習時親自 從瑞智學堂與日間照顧中心,接觸失智症長輩與主要照顧者的經驗,並且 參與過幾次家屬支持性團體,發現主要照顧者除了有諸多需求之外,更表示 從支持性團體中,找尋自己繼續失智症照顧工作的動力,更可藉由彼此照顧 經驗的分享互相給予團體成員間支持;在研究所實習同時由於接觸到日間照 顧中心亦發現許多失智症患者伴隨著失能之情況,故引發研究者以日間照顧 中心中的所有服務對象,即失能與失智患者,一同探討其主要照顧者的需求 滿足現況。 關於選擇需求滿足研究主軸的原因:首先,研究者在閱讀文獻後發現, 眾多日間照顧相關研究及主要照顧者的研究中,多半以照顧負荷與照顧壓力 為切入點,並未探究主要照顧者的需求面。再者,對應到研究者本身的實習 經驗,日間照顧中心在提供主要照顧者服務時扮演重要角色,能夠給予主要 照顧者專業的資源暨最即時的支持,協助主要照顧者能夠解決照顧問題,減 緩主要照顧者的照顧壓力。故研究者欲透過針對需求滿足的研究與自身實習 經驗做一驗證,以了解使用日間照顧服務主要照顧者的需求滿足。 我國針對日間照顧服務之研究,著重於日間照顧中心的老人本身服務使 用情形、日間照顧中心與在地老化之關聯、日間照顧中心經營模式、服務方 式、日間照顧服務對於自覺健康狀況與生活品質、照顧負荷、家庭適應之影 響、(王麗萍,2005;謝美娥,2005;程少筱,2005;蘇慧芬,2008;謝雅萍, 2008;黃郁婷,2008;陳麗娜,2008;張菀珍、蘇慧芬,2009;曾思瑜,2010; 徐國強,2010);此外我國失智症主要照顧者研究,為了因應失智症主要照顧 者的照顧壓力,多半聚焦於照顧負荷、照顧壓力以及生活品質或醫療資源使 用(林敬程,2000;陳昱名,2004 ;溫婉伶,2006;黃斯聖,2008),對於主 要照顧者的需求滿足著墨甚少,研究者使用日間照顧服務主要照顧者間的需 求滿足程度應該對主要照顧者有所助益,讓研究者想要透過本研究運用統計 加以驗證。. 3.

(14)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研究問題 基於以上動機,盼能瞭解目前使用老人日間照顧服務之主要照顧者的需 求之現況,本研究擬透過實證研究調查,探討日間照顧服務類型對於主要照 顧者的需求滿足之影響,根據理論證據研究的結果,提出具體研究建議,供 日間照顧中心在未來與主要照顧者工作時作為參考。 欲瞭解使用老人日間照顧服務之主要照顧者的需求滿足現況,並依據研究 者本身的實習經驗及興趣,欲將主要照顧者進一步限定為「台北市日間照顧 中心的主要照顧者」,為達成本研究之目的,針對下列問題進行探討: 一、老人使用日間照顧中心服務(包括:工具性、訊息性、情緒性服務)的狀 況如何? 二、老人主要照顧者使用日間照顧中心服務(包括:工具性、訊息性、情緒性 服務)的狀況如何? 三、使用老人日間照顧中心的主要照顧者「需求滿足」為何? 四、主要照顧者人口基本變項、老人使用日間照顧中心服務狀況、主要照顧 者使用服務狀況如何影響主要照顧者的需求滿足?. 4.

(15) 第三節 名詞解釋 壹、主要照顧者 本研究定義為提供失智、失能或失智失能皆有之老人,日常生活基礎活 動之照顧工作,協助其完成家事、經濟事務、戶外事務之處理,或安全監督 ,且必須年滿 20 歲以上,於法律或血緣關係具有照顧失智、失能或二者皆有 之老人之親屬身分者。 貳、老人日間照顧服務 本研究定義的日間照顧服務是以「台北市日間照顧中心」的服務為主, 根據台北市衛生局長期照顧管理中心(2012)的界定,可分為服務對象及服務 內容,首先服務對象部分為:一、個案設籍且實際居住臺北市。二、65 歲以 上老人並經日常生活活動功能(ADL)評估為輕、中度失能者;重度失能者將視 機構是否具備收託能力而定。三、獨居列冊且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動功能(IADL) 評估失能者。(註:二或三符合一項即可) 再者,服務內容則以下列服務內容為主體,細項部分會因機構不同,而 有所差異。主要包括:一、個案照顧管理(含午餐、點心、午憩等服務)。二、 生活照顧服務。三、協助及促進老人自我照顧能力。四、辦理老人教育休閒 活動。五、提供福利、醫療諮詢及轉介服務。六、舉辦老人家屬教育方案支 持團體及聯誼性活動。 參、主要照顧者的需求滿足 本研究所指的主要照顧者的需求滿足,是根據林敬程(2000)及王淑珍 (2011)的測量工具自行發展而成,主要照顧者的需求滿足包括了:生理層面 需求滿足、心理層面需求滿足、經濟層面需求滿足、社會層面需求滿足、照 顧資訊層面需求滿足。 肆、使用日間照顧服務中心的老人 本研究定義的使用日間照顧服務中心的老人,在研究中簡稱老人,必須 是目前接收日間照顧中心服務之老人且須符合下列任何一項,其評定標準 為:一、設籍並實際居住北市,年滿 65 歲以上,屬輕、中度失能之長輩。二、 年滿 50 歲以上,領有失智症身心障礙手冊,或經衛生署評鑑合格之區域級以 上醫院、精神專科醫院診斷為失智症,並載明 CDR 評估為 1 至 2 分。三、日 常生活需人照顧,但具有行動能力或使用輪椅、助行器能力之長輩。. 5.

(16) 第二章. 文獻探討. 依據研究目的,研究者在第一節將先針對老人日間照顧服務作介紹,其 中包含老人日間照顧服務的定義、老人日間照顧功能以及老人日間照顧內 容,並探討本研究焦點之一的日間照顧服務類型,期望藉由此章節能定位老 人日間照顧服務。在第二節的部分,研究者轉而開始探討失能老人的定義與 病程,以我國政府所提供之官方定義為基準,進行定義與病程之整理,定位 本研究失能老人,第三節的部分,主要探討失智症定義以及病程,從定義與 病程中了解失智症之成因與發展,整合失智症相關研究之說法,與研究目的 連結。最後,第四節的部分探討我國主要照顧者需求之研究,研究者整理了 實證研究及學術期刊作為論證,強調主要照顧者的感覺性需求的層面,列出 本研究所參考的測量工具以及人口基本變項,進行探討。. 第一節 老人日間照顧服務 壹 、老人日間照顧服務定義 關於定義,本小節將從國內碩博士論文最常引用之定義談起,接著陳述 國內學者針對日間照顧之定義提出之見解進行說明,並且延伸探討國外對於老人 日間照顧做出之定義及歸納出之要件,並且說明本研究界定之老人日間照顧服務 之定義。 關於日間照顧的定義,目前我國最廣為引用之定義,為蘇慧芬(2008)指出的 西元 1984 年美國成人日間照顧協會(National Institute of Adult Day Care, NIADC)所發表的成人日間照顧服務標準中的定義: 「成人日間照顧是以社區為基 礎的服務(Community-based group program),照顧計畫依個人身體功能受損所 需服務而設計,並且在安全的環境之下提供各種醫護性、社會性及各項的支持服 務,照顧時間可以在一天的任何時間,但是必須少於二十四個小時,使受照顧者 仍能在家中接受親友的照顧」。 除此之外,國內學者針對日間照顧提出了見解,呂寶靜(2001)指日間照顧 是一個社區型的團體方案,藉由個別的照護計畫,用來滿足損傷者的需要留在社 區內生活,並促使家庭對其之持續照顧,提供多元的健康、社會服務和相關之支 持性服務,提供服務的時間是一天中的任何時段,但少於二十四小時。 無獨有偶地,周月清(2005)亦指出「日間照顧」是彌補住院、居住長期照護 機構及居家照護間的缺口,當家庭照護者身心無法負荷時,讓高齡者及慢性疾病 患者白天有舒適的日間照顧,以協助減輕小家庭人口不足的缺憾及負擔。日間照 顧的對象包括精神障礙、智能障礙、身心障礙者、早期療育兒童、老人等。. 6.

(17) 針對學者們對於界定日間照顧之定義,其具備的共通點為:(一)日間照顧的地 點是在居家以外,但位於社區之中,讓失能者或老人能在自己熟悉的社區中持續 接受照顧。(二)日間照顧為少於 24 小時的服務,老人或失能者於當天使用完服 務後便回到家。(三)日間照顧服務提供各種不同的方案,以符合不同失能者及老 人的需求(傅雯睿,2005)。 於國外文獻方面,特別針對老人日間照顧做出定義,如: Hooyman 認為日間 照顧是一種長期照顧的選擇,讓老人可以照樣生活在家中也能接受一些健康及社 會服務,老人每星期前往中心一次以上,每次在那停留數小時,個別化提供成人 日間健康照顧(Adult Day Health Care ,ADHC),或社交日間照顧(Social Day Care)(林歐貴英、郭鐘隆,2003)。 而 Harder(1986)則針對老人日間照顧服務歸納出三項要件:(一)服務是在 非居家環境下提供。(二)提供多元化的整體服務,包括社會、休閒、復健、醫療、 護理等服務。(三)參與者必須有身體或心理的失能,以致無法完全獨立生活。 從上述文獻中得以發現,國內外文獻針對老人日間照顧服務定義之探討,皆 以時間的進程作為主軸進行界定,故研究者將上述文獻中所提及之時間進行整理 如下表所述: 表 2-1 以時間為主軸的老人日間照顧服務定義 作者. 關於時間的討論 呂寶靜 (2001). 日間照顧提供服務的時間是一天中的任何時段,但少於二十四小時。. 林歐貴英、郭鐘隆 老人每星期前往中心一次以上,每次在那停留數小時,個別化提供成 (2003). 人日間健康照顧(Adult Day Health Care ,ADHC)。. 周月清 (2005). 日間照顧讓高齡者及慢性疾病患者白天有舒適的日間照顧,以協助減 輕小家庭人口不足的缺憾及負擔。. 傅雯睿 (2005). 日間照顧為少於 24 小時的服務,老人或失能者於當天使用完服務後 便回到家。. 蘇慧芬 (2008). 日間照顧時間可以在一天的任何時間,但是必須少於二十四個小時, 使受照顧者仍能在家中接受親友的照顧。. 資料來源:(呂寶靜,2001;林歐貴英、郭鐘隆,2003;周月清,2005;傅雯睿, 2005、蘇慧芬,2008) 研究者整理本小節文獻之討論,從上表中可發現,文獻以時間為進程最為日 間照顧定義的主要概念,上述文獻皆是以少於 24 小時的服務作為日間照顧之界 定,在參照我國老人福利法以及相關法規措施後,並未針對老人日間照顧的時間 進行界定,因此研究者將文獻中所提及之老人日間照顧之時間概念進行彙整後, 將以時間為主軸界定本文之定義,老人日間照顧服務為替代主要照顧者所提供的 老人照顧服務,但照顧服務時間必須少於 24 小時,務必使老人得以在其原生家 庭接受主要照顧者及家屬之照顧。 7.

(18) 貳、老人日間照顧功能 本小節將探討國內外文獻對於日間照顧的功能,將日間照顧的功能依對象 分為老人與照顧者二大部份,首先先探討日間照顧功能對於老人的部分,接續探 討日間照顧功能對於照顧者的部分,並輔以研究者整理本小節文獻,加以說明之。 日間照顧的功能,可分為對老人以及對照顧者二大部份,首先,對於老人而 言,日間照顧的功能在於 1.提供社會互動的機會;2.提供復健、運動機會,增 進健康、延緩老化;3.生活充實與滿足,無暇感傷;4.極大化功能能力,預防或 延緩老人住進機構(呂寶靜,2001)。 由此可知,日間照顧服務提供老人一個白天可以活動的場所,可以使老人重 新找到生活的重心,透過到每天到日間照顧中心規律的活動,不但可以維持健康 狀況以延緩退化之外,也可以結交老友,創造與家人聊天的話題,以避免與家人 間所可能發生的衝突,對於老人的身心靈發展都有一定程度的助益(徐國強, 2010)。 同樣地,Weissert(1989)等人指出研究中說明日間照顧中心的功能在於延 遲或避免機構化、增加老人的社會互動及休閒、提供復健訓練、健康的監控及維 持、照顧者的喘息等。 再者,對於照顧者而言,最大的功能與協助即為可以獲得喘息的機會,可以 有一段屬於自己的時間,安排自己想做的事情,增加照顧者持續照顧的能量, 可以使家庭成員安心的繼續就業或維持其既有的生活模式,家庭原有功能得以繼 續維持而不被過度干擾,家庭成員也可更專注於發展其個人的生涯規劃,因此無 論對於老人或是照顧家庭而言,日間照顧服務可以在一定程度內幫助家庭達到維 持其家庭系統間的平衡關係,使得家庭得以繼續運作,老人得以快樂、安全且健 康的生活,子女得以善盡孝道(呂寶靜,2001;林歐貴英、郭鐘隆,2003;徐國 強,2010)。 除了上述之外,王潔媛(2003)的研究中更將日間照顧功能依對象分為受託老 人與照顧者二類,並且分別指出其功能,在受託老人部分日間照顧能提供之功能 包括:1.提供同輩團體的刺激與互動。2.極大化功能力,增進日常生活能力 3. 避免不必要的機構化使老人可繼續留居家中。 4.復健的資源。5.增進社會化 6. 使殘障及失能老人仍可留居社區中較符合人性化及成本因素。7.培養不同的興趣 及嗜好。 8.確保安全。 在照顧者部分的功能則為: 1. 解除家屬 24 小時的照顧壓力 2 補充家屬 缺乏專業的護理照顧 3.促使照顧者繼續就業 4.增加照顧者持續照顧的能力 5.諮詢、衛教的提供 6.福利訊息及福利的提供 7.轉介服務 8.支持性服務 9.維持家庭的完整性、滿足實踐傳統孝道的需求,滿足情感與情緒面的需求。 研究者自行將上述文獻中針對日間照顧服務之功能依對象分為受託老人及 照顧者二類,自行製成表格如下:. 8.

(19) 表 2-2 老人日間照顧服務功能表 受託老人. 照顧者. 1.提供社會互動機會,讓同輩得以刺激 1.解除家屬 24 小時的照顧壓力,讓家 與互動 屬可以獲得喘息的機會。 2.極大化功能力,增進日常生活能力. 2.可以有一段屬於自己的時間,安排自 己想做的事情。. 3.提供復健、運動機會,增進健康、延 3.增加照顧者持續照顧的能量 緩老化 4.生活充實滿足、無暇感傷. 4.補充照顧者缺乏專業的護理照顧. 5.使失能老人仍可居留社區中較符合 人性化及成本因素。. 5.繼續就業或維持既有的生活模式. 6.培養不同興趣及嗜好. 6.家庭原有功能得以維持. 7.確保安全. 7.更專注於發展其個人的生涯規劃. 資料來源: ( Weissert 等 1989;呂寶靜,2001;林歐貴英、郭鐘隆,2003;徐 國強,2010)。. 9.

(20) 參、老人日間照顧服務內容 本小節將探討日間照顧服務內容,先探討本研究對於日間照顧服務對象之 界定,接著針對日間照顧服務相關文獻提及之服務內容進行討論,並且統整出文 獻中所提及主要的日間照顧服務內容,以及探討日間照顧服務內容與服務功能之 對應。 首先針對日間照顧服務對象,本研究採用台北市衛生局長期照顧中心(2012) 的界定,服務對象包括:(一)個案設籍且實際居住臺北市。(二)65 歲以上老人 並經日常生活活動功能(ADL)評估為輕、中度失能者;重度失能者將視機構是否 具備收託能力而定。(三)獨居列冊且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動功能(IADL)評估失能 者。 再者,我國針對日間照顧服務內容之界定,陳麗娜(2008)指出日間照顧服 務包括:生活照顧服務、健康管理服務、醫療復健服務、文康與活動、支持性服 務,包括對家屬部分、交通接送服務及外展家務服務等七項,其中生活照顧、健 康管理及復健、文康學習及休閒為主要服務內容。 從法規層面而言,最新修訂的老人福利法及內政部(2008)提出的「老人福利 服務提供者資格要件及服務準則中」皆針對日間照顧服務內容進行範定, 於民國 101 年最新修訂老人福利法中第 19 條中揭示「為滿足居住機構之老人多 元需求,主管機關應輔導老人福利機構依老人需求提供下列機構式服務:一、住 宿服務。二、醫護服務。三、復健服務。四、生活照顧服務。五、膳食服務。六、 緊急送醫服務。七、社交活動服務。八、家屬教育服務。九、日間照顧服務。十、 其他相關之機構式服務(全國法規資料庫,2012)。 而「老人福利服務提供者資格要件及服務準則中」第 55 條及第 111 條揭示, 對於社區式及機構式日間照顧訂定其服務內容包括:生活照顧、生活自立訓練、 健康促進、文康休閒活動、提供或連結交通服務、家屬教育及諮詢服務、護理服 務、復健服務及備餐服務等九項(內政部,2008)。 吳老德(2010)指出日間照顧服務內容包括:(一)健康服務:血壓、血糖等生 命徵象測量及健康評估,必要時依據個案需要給予護理服務,如注射、換藥等。 (二)心理社會活動:增加個案間社會互動關係,滿足個案社會心理發展需求,如 娛樂、活動設計等。(三)復健訓練:運用復健訓練器材及復健師指導,提供職能 治療,協助個案身體功能恢復。(四)其他服務:營養設計、健康諮詢、教育休閒 服務等。 胡月娟(2010)指出日間照顧服務內容包括:(一)健康服務:有專業人員提供 簡易保健照顧。(二)生活照顧服務:提供餐飲、安全維護、及陪伴等服務。(三) 文康休閒服務:提供各類才藝、旅遊、運動等文康活動,增進生活樂趣。(四) 安排聯誼活動:安排社區聯誼活動,增進社區民眾及團體與老人互動的機會。(五) 個案及關懷:建立老人之個人、家庭、疾病及社會支持系統等資料,並由專業社 工人員提供關懷輔導。. 10.

(21) 台北市衛生局長期照顧資訊網(2012)指出,日間照顧服務內容包括: (一)個案照顧管理(含午餐、點心、午憩等服務)。(二)生活照顧服務。(三)協助 及促進老人自我照顧能力。(四)提供福利、醫療諮詢及轉介服務。(五)辦理老人 教育休閒活動。(六)舉辦老人家屬教育方案支持團體及聯誼性活動。 在國外研究文獻中,針對日間照顧服務內容的範定,Weissert(1989)等人 的研究中發現日間照顧的服務包含有個案管理(如健康評估、照顧計劃、服務安 排、服務監控、週期性的再評估等)、健康評估、營養教育、有益健康的節食、 交通接送服務及諮商。較少被提供的服務則有物理、職能或治療、內科醫師服務、 早餐及牙醫服務。 而 Iliffe 等(1992)指出日間照顧機構是在具結構性的設施中,提供老人白 天時間的照顧服務,照顧分為全天和半天形式,提供服務包含飲食、交通、社交 活動、自我照顧訓練、休息、營養服務和身體治療等。 誠如上述文獻,日間照顧服務內容大致包括:(一)生活照顧服務:生活照顧、 生活自立訓練、餐飲、安全維護、陪伴。(二)健康服務:健康管理、健康促進、 專業人員提供簡易保健照顧、健康評估。(三)復健服務:簡易復健服務、運用復 健訓練器材及復健師指導、提供職能治療協助個案身體功能恢復。(四)文康休閒 服務:提供才藝、旅遊、運動等文康活動,增進生活樂趣。(五)家屬服務:舉辦 老人家屬支持團體提供支持性服務、教育及諮詢以及辦理聯誼性活動。(六)社交 活動服務:增進個案社會互動關係,滿足個案社會心理需求。(七)交通接送服務: 將個案接送到府。 而上述服務內容能與前小節所提及服務功能進行對應,為使能夠與前小節所 提及之功能能夠具備系統性之對照,故採取對象分類方式,將服務分為對老人的 服務以及對主要照顧者的服務。 首先,對老人的服務方面,生活照顧服務之提供能夠極大化生活功能的維 持,並且增進日常生活能力,再者,健康服務能夠增進老人健康,延緩老化,復 健服務則是能提供運動復健之機會,協助老人維持基本的肢體活動能力,文康休 閒服務之提供則能使老人生活充實滿足,無暇感傷,增進其擁有愉快之情緒,社 交活動服務則能提供社會互動之機會,讓同輩得以刺激與互動,交通服務則能確 保老人安全無虞。 對主要照顧者的服務方面,家屬服務則能增加主要照顧者持續照顧之能 量,補充主要照顧者專業照顧知識及技巧之不足,讓主要照顧者的心理能夠獲得 喘息之機會,且日間照顧服務之提供本身就具備讓主要照顧者得以解除 24 小時 的照顧壓力,使其獲得喘息之機會,維持就業或既有的生活模式,讓主要照顧者 得以更專注於其個人生涯之規劃。 承上所述,本小節日間照顧服務內容與功能之對應使服務內容更能與服務 功能結合,期使更貼近研究目的,關於本文界定之日間照顧服務內容,將於 本研究第三章進行詳細探討。. 11.

(22) 肆、日間照顧服務類型 日間照顧中心是正式社會支持體系之一環,亦是社會支持的一種,故本小節 將採借社會支持(social support)的分類概念,將日間照顧服務分為工具性服 務、訊息性服務、情緒性服務,以及整理日間照顧研究中提及與日間照顧服務使 用情形有關的研究結果,與日間照顧服務分類進行探討。 一、日間照顧服務分類 社會支持的內容會因各研究的研究性質及研究目的不同而有差異,但皆 具備給予個體支持與協助的概念,而歸納我國研究文獻中社會支持的內容最常 分為下列三類型即工具性支持(instrumental support)、 訊息性支持 (informational support)、情緒性支持(emotional support) (林淑敏,2003; 余月嬌,2004;王淳盈,2005;鄭喜文,2005;施懿真,2009;雷琇惠,2010; 王冠今,2010),而本研究將日間照顧服務內容採借上述分類形成工具性服務、 訊息性服務、情緒性服務。 (一)工具性服務 工具性服務是指個體實質所接受到的援助,運用直接給予物質或具體 的服務以幫助他人解決問題,所解決的問題是指實質遭運到的困境。如: 提供金錢、物質與實質利益之服務與協助,如生病時的照顧、喘息服務、 金錢給付、家務協助等。 (二)訊息性服務 訊息性服務是指來自其他人所提供的訊息、建議或是知識,以協助個 體解決問題包括:提供指導建議(advice)或引導(guidance)、回饋、協助 個體從訊息的獲得以解決實質問題,或給予指引。如:提供建議、知識與 訊息、談心事、閒聊慰藉,使個體知道如何尋找資源與協助、幫助被支持 者分辨、了解問題,並協助其改變供訊息、知識、忠告等。 (三)情緒性服務 所謂情緒性支持是指個體可以從他人所得到的關心、尊重、傾聽與覺得 被需要等,能使個體心中產生舒適感,及得到受他人同理、支持之感受能 夠使對被支持者獲得正向的示愛、關懷、同情、瞭解等,使其情緒上獲得 安慰或鼓勵。如:情感、同情、瞭解、接納及重要他人的認可與信任等。 情感性社會支持的提供或應用對老人身分心健康有良好的促進作用,尤其 是子女或親友所提供的情感性支持。. 12.

(23) 二、日間照顧服務相關研究 由於國內研究針對日間照顧服務使用情形著墨甚少,多半是以生活品質、照 顧負荷、適應過程作為研究主軸(王潔媛,2003;王麗萍,2005;程少筱,2005; 蘇慧芬,2008;黃郁婷,2008,陳麗娜,2008,徐國強,2010),故研究者於閱 讀國內文獻後,選取了下列與本研究較具關連性之文獻進行探討,並整理與本研 究有關之研究結果,與前所述之三大服務分類,工具性服務、訊息性服務、情緒 性服務進行探討。 表 2-3 使用日間照顧服務情形研究結果 作者. 與日間照顧服務使用情形相關的研究結果. 王潔媛 (2003). 對老人部分: 1.提供老人完善的照顧 日間照顧中心能夠提供老人生理、心理、社會層面完善之照顧,讓老 人在專人照顧之下,有規律的作息安排以及提供安全的環境讓老人能夠在 安全的環境下參與機構的活動。 2.提供老人情緒穩定的能量 老人回到家後只有用餐、休息、盥洗後即就寢,適應之後的生活重心 將漸漸轉移至日間照顧中心,解除老人不安定感,提供老人情緒穩定的力 量。 對家屬部分: 1.協助家屬分擔大部分的照顧工作 日間照顧中心提供的服務讓老人每天有 8-10 小時在中心度過, 協助家屬分擔大部分的照顧工作。 2.讓家屬得以維持既有的生活模式 日間照顧提供的照顧服務,讓家屬得以維持既有的生活模式,讓其照顧 的頻率及範圍明顯的減輕,此照顧時間的減少讓照顧者回到原有的生活軌 道之中,甚至可以恢復原有的社交生活或家庭生活。 3.提供家屬諮詢的管道 日間照顧中心能夠使家屬在面對老人的疾病狀況及日常生活現況需求 時,多了一個專業的諮詢管道,得以商量討論,有時甚至是專業的工作人 員主動發現老人問題後,與家屬共謀解決之道,讓家屬能夠更安心地投入 原本的工作及日常生活之中,不必時時擔心老人的狀況。. 王麗萍 (2005). 日間照顧中心的教育活動能夠對老人產生正向幫助,並且讓他們沒有時間 與空間之壓力,滿足其在其原生家庭所無法獲得的充實感,並且能有效滿 足家屬的照顧需求,分擔照顧責任。. 蘇慧芬 (2008). 對老人而言參與老人日間照顧中心各項課程與活動,透過老人日間照顧中 心持續化、人性化與專業化的服務,對於老人的生理、心理和社會方面都 正向助益。 1.生理方面 13.

(24) 藉由定期的健康監測與記錄、健康講座、體適能活動、伸展操等各類活動 的安排下,高齡者獲得較正確的健康概念並且能夠從事較好的健康行為, 因而對於身體方面能夠維持或改善健康狀況,增進了老人自我健康管理方 面的能力。 2.心理方面 在各類休閒活動、認知的刺激訓練下,協助老人心智功能的維持,在活動 的過程中達到放鬆、解除煩悶、精神煥發、心情愉悅的利益。 3.社會方面 課堂內或外出比賽、表演活動的規劃安排,都讓老人能夠持續社會參與的 活力及獲取良好社會支持和人際互動的延續。 陳麗娜 (2008). 1.日間照顧中心符合照顧者的期待 照顧者認為老人送至安養機構會讓老人產生被遺棄之感受,故當照顧者需 要正式資源時,會將日間照顧中心列為首選,讓老人與原生家庭能夠保有 互動連結,符合其期待。 2.日間照顧中心提供照顧者喘息機會 照顧者認為日間照顧中心的服務能夠有效的分擔照顧者長時間的照顧壓 力,以及滿足照顧者想要喘息的機會。 3.日間照顧中心滿足了我國傳統價值觀 日間照顧中心提供良好的家庭教育機會,讓老人可以在家安養,使照顧者 的子女能夠了解孝道的重要性,因此藉由日間照顧中心功能的發揮,提供 了照顧者良好的家庭教育機會,滿足了價值觀的需求。. 資料來源:(王潔媛,2003;王麗萍,2005;蘇慧芬,2008;陳麗娜,2008)。 誠如上表所述,上述研究中指出了使用日間照顧服務情形,研究中顯示使用 日間照顧服務後對於主要照顧者皆能產生正向助益,使用日間照顧服務後最大的 助益在於有效協助主要照顧者減輕照顧負擔,滿足其所欲的喘息需求,讓主要照 顧者能夠獲得喘息的時間,並且保持原有的生活模式,擁有工作及處理家務的時 間,在專業人員的協助之下,更能夠找出照顧老人的問題,並且能夠與專業人員 共謀解決之道,專業人員的服務除了提供照顧技巧之外以及老人基礎病理知能 外,更多的是情緒上的疏通以及照顧情況的交流,讓主要照顧者產生陪伴感,讓 他感受到自己在照顧老人的道路上並非孤立無援,而是充滿著能量的,以維繫其 照顧的動力。. 14.

(25) 回應前節述的三大服務分類,研究者將上述表格之研究結果,依對象分為老 人及主要照顧者,首先先由工具性服務談起,再者是訊息性服務及情緒性服務, 茲分述如次 (一)工具性服務 1.對老人 研究結果指出,使用日間照顧的服務中能夠提供老人完善的生活照顧,讓老 人得以在安全環境下參與活動,產生充實感,並且藉由日間照顧服務中心定期舉 辦的健康檢測以及體能活動的帶領下,能夠建立起老人的健康管理機制。 2.對主要照顧者 使用日間照顧服務對於主要照顧者的助益在於有效分擔大部分的照顧工作,以 及讓主要照顧者得以維持原有的生活模式,讓照顧者喘息的需求得以滿足。 (二)訊息性服務 由於研究結果回應到訊息性服務以主要照顧者為主,故整理主要照顧者之部分 對於主要照顧者而言,使用日間照顧服務能夠提供主要照顧者諮詢的管道,讓主 要照顧者得以擁有專業平台讓其反應老人的照顧現況,並將照顧困境提出與專業 人員進行探討,共同商議解決之道,有效協助主要照顧者解決問題。 (三)情緒性服務 1.對老人 日間照顧的服務,能夠提供老人情緒穩定的能量,解除老人對於生活的不安 定感,在搭配日間照顧服務提供的各類休閒活動及認知刺激訓練下,有效協助老 人心智功能之維持,讓老人產生正向愉悅之情緒,此外社交活動的安排讓老人更 能持續社會參與,保持活力獲取更多的社會支持及人際互動之機會。 2.對主要照顧者 使用日間照顧服務,對於主要照顧者而言,能有效符合主要照顧者的期待, 讓老人能夠保有在家安養的時間,不會使老人產生被遺棄之感受,並保有與老人 正向的互動連結,更能符合我國傳統價值精華的孝道觀念,間接滿足了主要照顧 者教育子女的需求。 承上所述,本小節透過整理與使用日間照顧服務之相關研究結果,整合日間 照顧三大分類與使用日間照顧服務情形進行對應及探討,讓分類能夠呼應到研究 結果,而從研究結果整理中,將研究結果與三大分類交互探討,運用實證研究結 果與三大分類結合,以符合本研究之研究目的。. 15.

(26) 第二節 失能老人 壹、失能老人定義 本小節將探討失能老人之定義,綜觀國內外文獻,針對失能老人之定義通常 是以巴氏量表作為判斷基準,但國內文獻中亦有以全人觀點出發作為失能老人之 界定,故以下將先介紹以文獻中最使用的定義方式,即巴氏量表定義之失能老人 進行探討,再就全人觀點之失能老人定義進行說明,並界定本研究對於失能老人 之定義。 首先,以巴氏量表作為判斷基準的為呂寶靜(2000)將失能老人定義為 65 歲 以上,至少有一項日常生活活動(ADLs)或輔助性日常生活活動(IADLs)功能障 礙,並且需要他人協助的老人。而所謂日常生活活動(ADLs)即為吃飯、上下床、 上下椅子、室內走動、穿衣服、洗澡及上廁所等八項(Guralink & Simonsick, 1993;Katz,ford & Moskowitz,1963;Stone & Murtaugh, 1990)。而輔助性日 常生活活動(IADLs)即為煮飯、作家事、洗衣服、上街買日用品、吃藥、打電話 及算錢付錢等七個項目(Guralink & Simonsick, 1993;Lawton & Brody, 1969)。 再者,同樣以巴氏量表做為判斷基準的還包括,何瓊芳(2000)提到失能是以 巴氏量表評估老人在移動(移位、平地上行走及上下樓梯)、大小便控制及進食三 基本生存要件,一項以上完全依賴,或至少有兩項為部分依賴者即稱為失能。無 獨有偶地,陳玉娟(2006)針對失能老人的定義指出:65 歲以上的老人少有一項 日常生活活動或輔助性日常生活活動功能障礙而需要他人(家人或付費購買服務) 協助者。其指標有二:日常生活活動之功能(Activity of Daliy Living),包括: 進食、沐浴、穿衣、如廁、移位、大小便控制;輔助性日常生活活動之功能 (Instrumental Activity of Daliy Living,IADL),包括:準備餐食、服藥、理 財、購物、打電話、做輕鬆家事、洗衣和使用交通工具等。 除上述之外,採用全人觀點的說法如李世代(2002)則是採用全人性的說法指 出失能老人(Disabled Elderly)失能乃指一般常人之能力範圍為基準時,所反映 出其結構或功能不全以致操作某種活動能力受限或缺乏,故失能為反映出「整個 人」的問題,強調的是整個人的問題,而非僅著重在巴氏量表上的評估。 本研究則是以台北市政府社會局(2012)之定義作為失能老人之界定,定義為 年滿 65 歲以上,依巴氏量表評估為輕、中度失能者;或經工具評估僅 IADLs 失 能(5 項評估標準中須具 3 項失能)且獨居之老人;重度失能者將視機構是否具備 收托能力而定。. 16.

(27) 貳、失能老人病程 本小節將針對失能老人之病程進行探討,綜觀國內與失能老人相關研究,(李 慧玲,2002;陳思潔,2004;劉雅文,2004;吳婉莉,2005;韋俏玲,2005; 陳玉娟,2005;劉懿慧,2006;李佩君,2008;黃蓉,2008;徐國強,2009; 林靜薇,2009,楊倩華,2009;張美淑,2009;鍾雨恩,2010;楊麗玉,2011; 顏雯君,2011,吳尚柔,2011),皆僅針對失能老人定義進行探討,鮮有對於失 能老人病程加以說明,故本小節將以我國政府資訊中所提及之病程作為探討,而 我國政府對於失能病程之分類有二,其一將失能程度分為輕度、中重度、極重度, 其二為輕度、中度、重度,以下將依序分別探討之。 首先,針對失能病程第一種分類法,即輕度、中重度、極重度,誠如內政部 社會司(2005)在失能老人及身心障礙者補助使用居家服務計畫中提指出失能老 人的失能程度認定標準即(一)輕度失能:經巴氏量表(日常生活活動功能量表, ADL)評估為六十一分至八十分者;或八十一分以上,且經工具性日常生活量表 (IADL)評估上街購物及外出、食物烹調、家務維持、洗衣服等四項中有二項以 上需要協助者。(二)中重度失能:經巴氏量表(日常生活活動功能量表,ADL) 評估為三十一分至六十分者。(三)極重度失能:經巴氏量表(日常生活活動功能 量表,ADL)評估為三十分以下者。 再者,第二種分類法,即輕度、中度、重度,如內政部社會司(2008)在失能 老人接受長期照顧服務補助辦法中將失能程度做出明確的分類,輕度失能是指經 日常生活活動功能評估,於進食、移位、如廁、洗澡、平地走動、穿(脫)衣褲鞋 襪等六項目中,有一項或二項需要他人協助者;或經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動功能評 估,於上街購物、外出活動、食物烹調、家務維持、洗衣服等五項目中有三項需 要他人協助且獨居者。 中度失能是指經日常生活活動功能評估,於進食、移位、如廁、洗澡、平地 走動、穿(脫)衣褲鞋襪等六項目中,有三項或四項需要他人協助者。而重度失能 是指經日常生活活動功能評估,於進食、移位、如廁、洗澡、平地走動、穿(脫) 衣褲鞋襪等六項目中,有五項或六項需要他人協助者。 本研究對於失能病程之認定,以內政部社會司(2008)的失能老人接受長期照 顧服務補助辦法中的認定基準作為病程之界定,研究者將失能老人接受長期照顧 服務之失能程度認定基準表引用如下:. 17.

(28) 表 2-4 失能老人接受長期照顧服務之失能程度認定基準表 失能程度. 認定基準. 輕度失能. 經日常生活活動功能評估,於進食、移位、如廁、洗澡、平地走動、 穿(脫)衣褲鞋襪等六項目中,有一項或二項需要他人協助者;或經 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動功能評估,於上街購物、外出活動、食物烹調、 家務維持、洗衣服等五項目中有三項需要他人協助且獨居者。. 中度失能. 經日常生活活動功能評估,於進食、移位、如廁、洗澡、平地走動、 穿(脫)衣褲鞋襪等六項目中,有三項或四項需要他人協助者。. 重度失能. 經日常生活活動功能評估,於進食、移位、如廁、洗澡、平地走動、 穿(脫)衣褲鞋襪等六項目中,有五項或六項需要他人協助者。. 備 註. 直轄市、縣(市)政府派員實地評估申請個案之失能程度時,除依 日常生活活動能力(ADL)及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動能力(IADL)針 對個案之日常生活及自我照顧能力進行評估外,並應依長期照顧服 務個案評估量表就申請個案之健康狀況(含意識狀況、營養狀況、 疾病史、溝通能力、是否使用輔具、肌力及關節活動度等)、認知 功能、個案居家環境狀況、家庭支持狀況及社會資源使用狀況等進 行整體評估,據以認定失能程度等級。. 資料來源:內政部社會司(2012) 本節先從國內外文獻中探討失能老人的定義,而從失能老人定義中可發現, 多半是以巴氏量表作為判斷基準,而僅有一篇文獻以全人的角度定義失能老人, 在定義失能老人上的確實值得思考。另一方面國內研究文獻中對於失能老人病程 較少提及,研究者推測可能是因為研究性質之故,主要是針對其研究變項間的文 獻進行探討,故對於失能老人的病程較無著墨,而本研究則採用了我國內政部社 會司之界定,以期能夠更貼近實務現況。. 18.

(29) 第三節. 失智症介紹. 現今許多關於失智症的界定及病程的界介紹,提供了失智症主要照顧者 於照顧實務操作時對於失智症之理解,本節先針對失智症定義進行本研究研 究對象之定位,進而說明失智症之病程,將症候群中各種形況及各病程出現 之狀況,針對日間照顧中心中最常見的中度失智症進行探討。 壹、 失智症定義 我國隨著高齡化社會來臨,在龐大的老年人口數據背後亦隱藏著照顧問 題,而失智症照顧問題,亦是近年來於高齡人口中逐漸備受重視的議題, 根據台灣失智症協會(2011)指出失智症的類型一共可分為四類,包括:(一) 阿茲海默型失智症(二)血管型失智症(三)其它因素導致的失智症。失智症中 尤以退化型失智症中阿茲海默症為最大宗,劉秀枝(2007)指出失智症中最常 見的是退化性失智症,而其中最常見的就是阿茲海默症(Alzheimer's Disease),約占失智症的 60~70%,在北歐及北美地區,更高達 70~80%的比 例,所以,阿茲海默症又常常被稱為老年失智症或是老年癡呆症。然而失智 症(Dementia)不是單一項疾病,而是一群症狀的組合(症候群),它的症狀 不單純只有記憶力的減退,還會影響到其他認知功能,包括有語言能力、空 間感、計算力、判斷力、抽象思考能力、注意力等各方面的功能退化,同時 可能出現干擾行為、個性改變、妄想或幻覺等症狀,這些症狀的嚴重程度足 以影響其人際關係與工作能力。 關於失智症的分類,邱銘章、湯麗玉(2006)指出在失智症的分類上, 大致分為兩類:退化性、血管性,但患者有時會存在兩種或以上的病 因,最常見的則是阿茲海默症與血管性失智症並存(又稱為混合型)。 故由此可知,罹患失智症的同時通常存在著兩種或以上之病因,故本 研究將失智症分類依病因來源分成三類如下所述: 一、阿茲海默型失智症(Dementia of the Alzheimer’s type) 阿茲海默症的定義(Alzheimer’s disease) ,Torpy(2004)將其定義為 是ㄧ種常見於 65 歲以上老人的失智症類型,患有此疾病患者其大腦負責認 知功能和記憶區塊的神經細胞缺損,導致記憶、語言和認知功能逐漸減退, 目前尚未確定疾病造成原因,僅知年齡和家族史是危險因子。 二、血管型失智症 根據伍碧濤(2006)指出血管性失智症是僅次於阿茲海默氏症的第二常 見的失智症,大約佔了所有失智症病患的 10﹪至 20﹪。其主要是由於腦血 管病變而造成失智症,依病理變化可分為三大類:第一類為大小血管梗塞, 第二類為微小血管病變所造成深部陷窩梗塞(lacunarinfact) ,第三類為以 腦室周圍脫髓鞘病變為主的皮下動脈硬化性腦病變。依照其病變的位置所在 患者會有不同的臨床表現,在中大腦動脈區域的腦病變,若是左側中大腦部 位受損,病人除了有失語症之外,亦可能有智能的降低。若是單純的角腦迴 19.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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