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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心理評量教師培訓需求研究—以台北縣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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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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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 特殊教育行政碩士論文. 指導教授:林幸台博士. 特殊教育心理評量教師培訓需求研究 —以台北縣為例. 研究生:黃瑞琪 撰.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2) 摘要. 本研究旨在探討特殊教育心理評量教師在培訓課程、實施方式及實施時數的需 求。本研究採問卷調查法,以自編之「特殊教育心理評量教師培訓需求調查問卷」 為研究工具,針對台北縣通過一般心評教師培訓的教師進行調查。共寄出 292 份問 卷,回收的有效問卷為 242 份,所得資料以描述統計、t 檢定、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及卡方考驗進行統計分析。 將本研究之發現,歸納出下列結論: 一、 心評教師對培訓課程有高度需求。 二、 心評教師認為培訓方式宜以專題演講為主,操作性及互動性高的實施方式為 輔。 三、 除了評量工具的選擇與使用,1-3 小時大致能符合心評教師對各課程培訓時數 的需求。 四、 不同的教育程度、特教背景對心評教師的培訓需求沒有顯著差異。 五、 年齡、心評年資、心評分級的不同會對心評教師的培訓需求造成影響。 最後,本研究根據研究結論提出建議,供教育行政機關及未來研究作參考。. 關鍵字:特殊教育心理評量教師、心理評量、培訓、鑑定工作. I.

(3) A Study on the Training Needs of Psychological-Assessment Teachers of Special Education in Taipei County Jui-Chi Huang. Abstract The main purpose of this study was to investigate the training needs of the courses, methods, and hours of psychological-assessment teachers of special education. A self-developed questionnaire, “Questionnaire of the training needs of psychological-assessment teachers of special education,” was used to collect data. The subjects of the study are psychological-assessment teachers of special education in Taipei County. 292 copies of the questionnaire were sent out, and 242 valid copies were return. The data was statistically analyzed by Descriptive statistics, t-test, one-way ANOVA, and Chi-square test. The major conclusions were as follows: 1. There were high level needs to psychological-assessment teachers in training courses. 2. Psychological-assessment teachers thought that the training methods were suitable to take lectures mainly, and assist in the way with higher operation and interaction. 3. Except for the choice and use of assessment tools, the training hours for 1-3 hours of each course are fit to psychological-assessment teachers approximately. 4. The training needs of psychological-assessment teachers with different education level, and specialized background in special education have no significant difference. 5. The training needs of psychological-assessment teachers were influenced by age, the seniority of psychological-assessment, the level of psychological-assessment. Finally, according to the conclusions, several suggestions were offered for the education administrations and research in the future.. Keywords:. psychological-assessment. teachers. of. psychological-assessment, training, identification II. special. education,.

(4) 目次 摘要 .............................................................................................................................. I  ABSTRACT ................................................................................................................ II  目次 ............................................................................................................................ III  表次 ............................................................................................................................ V  圖次 ........................................................................................................................... VI  第一章 緒論 ................................................................................................................ 1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 1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 ....................................................................................... 3  第三節 名詞釋義 ........................................................................................................... 4  第二章 文獻探討 ........................................................................................................ 5  第一節 鑑定工作與心評教師 ....................................................................................... 5  第二節 心評教師的培訓 ............................................................................................. 11  第三節 影響心評教師進行鑑定工作的背景因素 ..................................................... 16  第三章 研究方法 ...................................................................................................... 21  第一節 第二節 第三節 第四節 第五節. 研究架構 ......................................................................................................... 21  研究對象 ......................................................................................................... 21  研究工具 ......................................................................................................... 24  研究程序 ......................................................................................................... 27  資料處理與分析 ............................................................................................. 28 . 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 31  第一節 第二節 第三節 第四節. 特殊教育心理評量教師培訓課程需求程度分析 ......................................... 31  特殊教育心理評量教師培訓實施方式需求分析 ......................................... 37  特殊教育心理評量教師培訓實施時數需求分析 ......................................... 45  綜合討論 ......................................................................................................... 54 .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 59  第一節 結論 ................................................................................................................. 59  第二節 建議 ................................................................................................................. 60  參考書目 .................................................................................................................... 63  中文部分 ...................................................................................................................... 63  英文部分 ...................................................................................................................... 65  III.

(5) 附錄一. 特殊教育心理評量教師培訓需求調查問卷(初稿) ................................. 66 . 附錄二. 專家學者與心評教師參與研究工具修正名冊 ............................................ 70 . 附錄三. 內容效度修正過程一覽表 .......................................................................... 71 . 附錄四. 特殊教育心理評量教師培訓需求調查問卷(預試) ................................. 74 . 附錄五. 特殊教育心理評量教師培訓需求問卷預試分析彙整表 ............................. 78 . 附錄六. 特殊教育心理評量教師培訓需求調查問卷(正式問卷) ......................... 79 . 附錄七. 不同年齡之心評教師在培訓實施方式需求百分比 .................................... 83 . 附錄八. 不同教育程度心評教師在培訓實施方式需求百分比 ................................. 88 . 附錄九. 不同特教背景心評教師在培訓實施方式需求百分比 ................................. 91 . 附錄十. 不同心評年資心評教師在培訓實施方式需求百分比 ................................. 95 . 附錄十一 不同心評分級心評教師在培訓實施方式需求百分比 ............................. 100  附錄十二 不同年齡之心評教師在培訓實施時數需求百分比 ................................ 103  附錄十三 不同教育程度心評教師在培訓實施時數需求百分比 ............................. 108  附錄十四 不同特教背景心評教師在培訓實施時數需求百分比 ............................. 111  附錄十五 不同心評年資心評教師在培訓實施時數需求百分比 ............................. 115  附錄十六 不同心評分級心評教師在培訓實施時數需求百分比 ............................. 120 . IV.

(6) 表次 表 2-1 評量歷程三階段模式(引自楊文凱,1992) .................................................... 6  表 2-2 心評教師進行鑑定工作時常遭遇之問題 .......................................................... 10  表 2-3 台北縣一般心評人員培訓課程及時數 .............................................................. 15  表 3-1 正式問卷之實施與回收情形 .............................................................................. 22  表 3-2 正式問卷有效樣本基本資料分析表 .................................................................. 23  表 3-3 問卷修改前後的Α係數變化情形 ........................................................................ 27  表 4-1 特殊教育心理評量教師培訓課程需求程度分析表 .......................................... 32  表 4-2 不同年齡之心評教師培訓課程需求程度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 33  表 4-3 不同教育程度之心評教師培訓課程需求程度T考驗摘要表 ............................ 34  表 4-4 不同特教背景之心評教師培訓課程需求程度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 34  表 4-5 不同心評年資之心評教師培訓課程需求程度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 35  表 4-6 不同心評分級之心評教師培訓課程需求程度T考驗摘要表 ............................ 36  表 4-7 填答心評教師在開放題中列出重要的培訓課程 .............................................. 36  表 4-8 特殊教育心理評量教師培訓課程實施方式需求程度百分比 .......................... 38  表 4-9 不同年齡之心評教師培訓實施方式需求卡方考驗摘要表 .............................. 39  表 4-10 不同教育程度之心評教師培訓實施方式需求卡方考驗摘要表 .................... 40  表 4-11 不同特教背景之心評教師培訓實施方式需求卡方考驗摘要表 .................... 41  表 4-12 不同心評年資之心評教師培訓實施方式需求卡方考驗摘要表 .................... 42  表 4-13 不同心評年資之心評教師在「本縣的鑑定安置機制概述」和「心評教師的 專業倫理與態度」培訓實施方式需求百分比 ...................................................... 43  表 4-14 不同心評分級之心評教師培訓實施方式需求卡方檢定摘要表 .................... 44  表 4-15 不同心評分級之心評教師在「心評教師的專業倫理與態度」、「溝通與人際 互動技巧」及「蒐集個案學習有關記錄」培訓實施方式需求百分比 .............. 45  表 4-16 特殊教育心理評量教師培訓課程實施時數需求程度百分比 ........................ 46  表 4-17 不同年齡之心評教師培訓實施時數需求卡方檢定摘要表 ............................ 47  表 4-18 不同年齡之心評教師在「相關醫療與用藥知識」及「評量工具的使用—認 知能力評量」培訓實施時數需求百分比 .............................................................. 48  表 4-19 不同教育程度之心評教師培訓實施時數需求卡方檢定摘要表 .................... 49  表 4-20 不同特教背景之心評教師培訓實施時數需求卡方檢定摘要表 .................... 50  表 4-21 不同心評年資之心評教師培訓實施時數需求卡方檢定摘要表 .................... 51  表 4-22 不同心評年資之心評教師在「心評教師的角色與定位」 、「心評教師的專業 倫理與態度」 、 「相關醫療與用藥知識」及「評量工具的使用—社會適應行為評 量」培訓實施時數需求百分比 .............................................................................. 52  表 4-23 不同心評分級之心評教師培訓實施時數需求卡方檢定摘要表 .................... 53  表 4-24 不同心評分級之心評教師在「心評教師的專業倫理與態度」培訓實施時數 V.

(7) 需求百分比 .............................................................................................................. 54 . 圖次 圖 3-1 研究架構 .............................................................................................................. 21  圖 3-2 研究流程 .............................................................................................................. 28 . VI.

(8)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特殊需求學生是一個異質性很大的群體,由於其個體之間的差異大,增加了瞭 解每一位學生的困難程度,是以必須藉由觀察、晤談及評量等方式蒐集資料、做成 解釋,以對他們有進一步的認識。特殊教育法在保障特殊需求學生之前,除了藉由 鑑定認定學生的障礙類別及程度,也從鑑定結果對學生的各種學習需求作全盤的瞭 解,以對其作適當的安置,提供適切的服務(王天苗、范德鑫,2000; Ysseldyke, Algozzine, & Thurlow, 2000) 。如果鑑定及安置有不適當或偏差時,將限制了學生可 能的發展與學習機會。是以,特殊學生之鑑定是特殊教育實施歷程的首要工作,其 重要性不言而喻。 依據特殊教育法(教育部,1997)及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教育部,1998)的 規定,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設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 會(以下簡稱鑑輔會),以綜合服務及團隊方式,辦理下列事項: 一、 議決鑑定、安置及輔導之實施方法與程序。 二、 建議專業團隊及特殊教育資源中心應遴聘之專業人員。 三、 評估特殊教育工作績效。 四、 執行鑑定、安置及輔導工作。 五、 其他有關特殊教育鑑定安置及輔導事項。 近年來,各縣市根據上述規定成立鑑輔會,執行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 工作。然而,目前鑑輔會在鑑定工作的實施上仍面臨諸多問題,包括:鑑定流程規 劃不夠嚴謹;鑑定工作實施不易;鑑定人員人數需求不明確;鑑定人員人力未做妥 善規劃;鑑定人員不固定;對鑑定人員的福利與肯定不足;鑑定人員的差假和課務 問題;鑑定工作分工不均;鑑定工具不足;鑑定時間不夠;鑑定的內容與結果無法 運用於教學;鑑定後,很少進行後續檢討;相關專業人員未參與鑑定工作等(王木 榮,2001;林寶貴、吳淑敏、曾怡惇、林美秀,1998;陳心怡、洪儷瑜,2005;張 靖卿,1999;劉雅億,2000;蔡美玲,2003)。由上述可知,雖然鑑輔會的組織已 經具備,但其功能尚未充分發揮,因此仍有許多問題待改進。 目前各縣市鑑輔會為了執行鑑定安置工作,都儲訓有「特殊教育心理評量教師」 (以下簡稱心評教師),並設有心評小組協助執行鑑定的任務(王木榮,2001;林 寶貴,2000)。心評教師大部分以各縣市合格特殊教育教師為主(王木榮,2001; 許平和,2003) ,在依照各縣市規定接受數小時到數星期不等的鑑定相關培訓課程, 並經審核通過後,就具有參與鑑定工作的資格。然而其課程重點通常置於測驗工具 1.

(9) 的使用—熟悉測驗內容及施測程序,較少實施判定障礙類別及需求的相關課程,對 於實務的演練及如何解釋測驗仍有專業知能不足、不夠精熟的現象(王木榮,2001; 楊萬教,2004;謝雅惠,2005;陳心怡、洪儷瑜,2006)。 在鑑定工作中,心評教師需對疑似特殊需求學生選取適合的測驗工具、施測, 並廣泛蒐集相關資料,以作結果的解釋,並對其後續的安置及輔導作建議(王木榮, 2001;朱建英,2005;林寶貴,2000;陳心怡、洪儷瑜,2005;陳麗如,2006;謝 雅惠,2005)。依據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教育部,2002)的規定, 心評教師在從事鑑定工作時,應採多元評量之原則,依學生個別狀況,採取標準化 評量、直接觀察、晤談、醫學檢查等方式,或參考身心障礙手冊中的記載蒐集個案 資料,以作綜合研判,由此可見心評教師在鑑定工作中扮演的重要角色。 相關研究顯示,心評教師在參與鑑定工作時,經常遭遇許多問題,其中包括: 心評教師選擇評量工具的能力不足,無法針對個案選擇適當的評量工具;心評教師 對進行評量的工具不熟悉,在施測、計分及結果解釋上顯得能力不足;鑑定資料蒐 集欠完整,造成不易判讀或過度解釋的情形;鑑定程序的嚴謹程度受到質疑,有影 響鑑定結果的可能;缺乏提供教學設計及輔導建議方面的能力,使得鑑定結果無法 與教學作連結等等(王木榮,2001;林幸台,1995;胡永崇,1991,1996;張靖卿, 1999;陳心怡、洪儷瑜,2005;楊萬教,2004;劉雅億,2000;謝雅惠,2005)。 此外,也有研究指出:由於心評教師培訓課程缺乏、研習時間不足且研習成效很少 加以考核,導致心評教師專業能力缺乏,使得心評教師在參與鑑定工作時產生問題 (劉雅億,2000;謝雅惠,2005)。 由上述可知,心評教師培訓課程的缺乏及專業能力的不足已對心評教師參與鑑 定工作造成影響。謝雅惠(2005)建議教育主管機關應妥善規劃心評教師參與鑑定 的相關工作,如此將能使鑑定工作、心評教師、障礙學生及家長受惠。相關研究對 心評教師參與鑑定工作的問題提出下列建議:澄清鑑定的目的和方法之後,再決定 心評教師應具備的專業能力;妥善規劃心評教師選取資格及後續的專業課程;對心 評教師提供多元且長期的培訓管道;培訓課程應增加個案研討或進階研習,培訓時 間應增加;對接受過培訓課程的心評教師應設有淘汰機制;心評教師應分階段培 訓,使他們分別具備該階段應有的能力等(楊萬教,2004;劉雅億,2000;謝雅惠, 2005)。因此,欲提昇心評教師的專業能力,應妥善規劃心評教師的培訓課程及進 階研習,使其在參與鑑定工作時具備相關的能力,並減少因專業能力不足而產生問 題(朱建英,2005;楊萬教,2004;蔡美玲,2003;謝雅惠,2005)。 雖然學術界對心評教師的培訓提出建議,但由於缺乏後續的實徵研究,因此無 法得知心評教師接受培訓與參與鑑定工作兩者之間的相關性,亦即,無法確知是否 在心評教師接受經規劃的培訓課程之後,參與鑑定工作時遇到的問題就得以解決。 2.

(10) 又,在第一線負責鑑定工作的心評教師,他們在實務工作中遇到的問題能否從培訓 當中解決?他們對培訓有何需求和期待?心評教師需要的培訓課程、實施方式、實 施時數為何,是本研究關心的重點。 研究者於擔任心評教師期間,體認到鑑定的結果關乎學生的受教權益,其過程 必須十分謹慎;然而,許多同樣參與鑑定工作的心評教師們對評量工具、資料蒐集、 結果解釋、報告撰寫等工作感到專業能力不足。歸納這些專業能力不足的原因,主 要是因為教育行政機關未能妥善規劃鑑定人員的培訓制度(劉雅億,2000)。使得 許多心評教師雖有意參加相關課程的進修,卻深感培訓課程的不足或不符合需求。 根據王小燕(2007)調查指出,台北縣心評教師認為該縣鑑輔會規劃之研習課 程多能有效提升心評教師的專業知能,也有八成五以上的老師認為仍有培訓課程的 需求。然而也有許多心評教師認為培訓之課程內容與實際參與鑑定工作所需的能力 仍有落差—多數北縣心評教師認為自己在接受培訓後,對多項測驗工具仍不熟悉, 亦缺乏對施測結果解釋的專業能力;更有許多心評教師明確指出在培訓課程方面可 以規劃測驗工具的運用和解釋、如何撰寫鑑定報告等課程;而在方法上,也可以採 分區經驗交流、師徒制等方式分享實務經驗,使得心評教師在進行鑑定工作時能有 諮詢的對象。這些直接面對特殊需求學生的心評教師對培訓的需求是否被滿足,將 影響鑑定工作的品質,間接影響特殊需求學生的安置及後續服務。 是以本研究擬以台北縣心評教師為研究對象,以自編之「特殊教育心理評量教 師培訓需求調查問卷」進行調查研究,請這些心評教師在已經取得心評教師資格、 參與鑑定工作之後,再回頭檢視當初的心評教師培訓,其培訓課程、實施方式、實 施時數要如何調整才能夠符合鑑定工作的需求?以提供教育行政單位、師資培育單 位作為改進現況之參考。.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 一、研究目的 根據上述研究動機,本研究旨在探討台北縣心評教師在培訓課程、實施方式及 實施時數的需求。 二、待答問題 根據上述研究目的,本研究的待答問題如下: (一) 台北縣心評教師培訓課程的需求為何? (二) 不同背景變項(年齡、教育程度、特殊教育背景、擔任心評教師年資、心 評教師分級)的台北縣心評教師對培訓課程的需求是否有差異? 3.

(11) (三) 台北縣心評教師培訓實施方式的需求為何? (四) 不同背景變項(年齡、教育程度、特殊教育背景、擔任心評教師年資、心 評教師分級)的台北縣心評教師對培訓實施方式的需求是否有差異? (五) 台北縣心評教師培訓實施時數的需求為何? (六) 不同背景變項(年齡、教育程度、特殊教育背景、擔任心評教師年資、心 評教師分級)的台北縣心評教師培訓實施時數需求是否有差異?. 第三節 名詞釋義 一、特殊教育心理評量教師(psychological-assessment teachers of special education) 係指國內各縣市特殊教育教師,被該縣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 聘任為該縣市之特殊教育鑑定人員。其任務在於執行鑑定、診斷、評量特殊教育學 生之教育需求(楊萬教,2004)。 本研究之特殊教育心理評量教師係指受聘於台北縣鑑輔會,負責執行特殊教育 鑑定工作,並且自 2006 年 1 月迄 2008 年 4 月實際參與鑑定工作的一般心評人員及 區級心評人員。 二、鑑定工作(identification) 在特殊教育領域中,鑑定工作是指在為某一類別訂出標準之後,檢核學生是否 符合這些標準,符合者即可稱為某類學生,進而具備接受特殊教育服務的資格,並 且藉由鑑定結果對學生的各種學習需求作全盤的瞭解(張蓓莉,1999;王天苗、范 德鑫,2000)。 本研究之鑑定工作係指台北縣各心評教師在進行疑似特殊需求學生診斷、評量 工作時,蒐集學生相關資料,並且進行分析、解釋,以確認學生是否符合鑑定標準, 並且提供安置建議、教學設計與輔導建議的過程。 三、培訓(training) 培訓為對於具有專業素養人員的培育、訓練過程;藉著妥善的規劃,使該人員 更加卓越,能夠充分發揮其專業能力。是以,培訓應先建立培訓目標,依據目標設 計培訓課程內容,並實際施行,而後針對受訓對象進行評估,了解培訓之成效,使 專業人員能夠順利執行任務(吳佳燁,2006)。 本研究之培訓是指台北縣特殊教育教師在成為一般心評人員之前,需先接受的 心理評量相關課程或研習。. 4.

(12)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特殊需求學生之鑑定是特殊教育實施歷程的首要工作,而特殊教育心理評量教 師在鑑定工作中扮演著十分重要的角色,他們必須經過專業知能的培訓,始能獲取 資格,參與鑑定工作。然而,雖然各縣市主管機關安排相關課程培訓教師,但仍有 許多心評教師在參與鑑定工作時深感能力不足,是以本研究期能探討心評教師培訓 的需求,瞭解心評教師的培訓課程需求、培訓實施方式、培訓實施時數,最後將研 究結論與建議提供給有關單位參考。 本研究依據研究目的,將相關文獻綜合整理成三節:第一節探討鑑定工作與心 評教師;第二節探討心評教師的培訓;第三節探討影響心評教師進行鑑定工作的背 景因素。. 第一節 鑑定工作與心評教師 本節將由鑑定工作的意義、心評教師的任務與心評教師在鑑定工作中常遭遇的 問題逐一說明。 一、 鑑定工作的意義 無論就中英文的字義來看, 「鑑定」 (identification)一詞均有鑑別和判定事物真 偽的意思(夏征農,1992; Longman, 1988) ;以特殊教育的觀點而言,是指根據法 定標準,判定兒童是否符合接受特殊教育服務的法定資格的歷程,亦即指出該兒童 是否為特殊教育服務的對象(胡永崇,1995;張世彗、藍瑋琛,2005;張蓓莉,1999; 趙武升,2003)。此外,王天苗、范德鑫(2000)指出鑑定的結果除了能夠認定障 礙的類別或程度,也要全盤瞭解學生的各種學習需求。透過鑑定工作的實施,可以 確定學生的個別需求及其優弱勢,並提供教師建立有效的教學計畫,以做為未來教 學或介入可採行之參考(Rainforth & York-Barr, 1997; Kirk, Gallagher, & Anastasiow, 2003)。是以,鑑定的目的除了要確立其特殊教育服務的資格,更重要的是在瞭解 特殊兒童,提供適當的教育安置,進而給予適性的教育。 依據特殊教育法(教育部,1997)及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教育部,1998)的 規定,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設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 會(以下簡稱鑑輔會),聘請衛生及有關機關代表、相關服務專業人員及學生家長 代表為委員,以綜合服務及團隊方式,辦理下列事項: (一) 議決鑑定、安置及輔導之實施方法與程序。 (二) 建議專業團隊及特殊教育資源中心應遴聘之專業人員。 (三) 評估特殊教育工作績效。 5.

(13) (四) 執行鑑定、安置及輔導工作。 (五) 其他有關特殊教育鑑定安置及輔導事項。 此外,鑑輔會應置主任委員一人,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首長 兼任之,並指定專任人員辦理鑑輔會事務。 林寶貴(2000)指出理想的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的組織應該包括主任委員、 副主任委員、地方教育行政人員、學校行政人員、鑑定人員、特殊教育人員、家長 或監護人、相關人員及其他,其中負責鑑定工作的鑑定人員包括了教育心理評量人 員與醫師。 由上述可知,國內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安置及輔導事宜是由各縣市鑑輔會負 責;而鑑輔會的組織及運作則必須由各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所訂定,其組織至少 應包括主任委員、相關局室代表、相關專業人員及家長代表等,並且以綜合服務及 團隊運作的方式辦理鑑定、安置及輔導事宜。 蔡崇建(1990)指出鑑定評量的過程可分為:1.個案資料的蒐集;2.資料的分 析;3.形成假設;4.實施測驗;5.解釋測驗結果;6.撰寫評量報告;7.報告結果之運 用,這些過程主要是由心評教師負責完成。 楊文凱(1992)將鑑定評量的步驟歸納成輸入階段、介入階段與輸出階段三個 不同的過程,三階段內容如表 2-1。一般而言,在各校完成輸入階段後,由心評教 師負責執行介入階段與輸出階段。 表 2-1 評量歷程三階段模式(引自楊文凱,1992) 輸入階段 介入階段 1. 接受轉介 1. 正式及非正式測驗的 2. 檢閱個案史 施測 3. 檢閱過去測驗結果 2. 和相關人士進行晤談 4. 必 要 時 對 相 關 資 料 進 3. 觀察學校及家中行為 行驗證 4. 綜合相關資料,進行比 5. 評量程序的選舉 較、分析與解釋 6. 取得家長的同意 5. 評估是否需接受特教 服務。 6. 提出建議、介入方式及 教育安置的決定. 1. 2. 3.. 4.. 輸出階段 提出診斷報告 與個案、個案父母及教 師進行討論 舉行評量結果的正式 討論,並依據轉介資料 提出建議 修正介入方式. Rainforth 與 York-Barr(1997)認為鑑定評量包括四個主要步驟:1.計畫評量; 2.評量學生在自然情境下的表現;3.分析各項能力差異;4.進行診斷評量。上述這些 都是在鑑輔會派案後,心評教師必須要完成的任務。 Taylor(2000)曾為個案的鑑定評量工作提出五個步驟的模式:1.篩選;2.轉介 前介入;3.轉介;4.獲得家長的同意;5.進行正式評量。其中的篩選、介入、轉介及 家長同意都是由校內承辦人負責,而由心評教師進行評量工作。 6.

(14) 林寶貴(2000)亦提出鑑定評量的步驟包括:1.填寫基本資料;2.實施心理測 驗、教師評量或醫學診斷評量;3.與家長、級任教師或相關人員晤談;4.徵詢家長 意見;5.彙整評量資料、撰寫個案評量報告。這些即說明了心評教師在鑑定工作中 負責的工作。 楊坤堂(2001)曾綜合國內外學者所倡導之診斷評量流程,提出特殊教育學生 完整診斷評量之四階段七步驟。其中四階段是指篩選、鑑定、臨床教學診斷與醫學 診斷四個階段,心評教師主要負責鑑定和臨床教學診斷;而七步驟是指篩選、轉介、 資料蒐集與建立、鑑定、診斷、教育安置與教育服務等七個步驟的過程,其中除了 篩選與轉介,都是心評教師的任務。 綜合上述,鑑定工作有其一定的步驟程序,為一動態且持續的過程。其程序大 致為:透過初步篩選發現疑似學生,運用轉介前的介入瞭解介入成效,而後轉介疑 似特殊需求學生至鑑輔會,由鑑輔會安排心評教師對其進行必要的資料蒐集,最後 對所蒐集的資料做出適當的分析與解釋,並加以運用於安置及教學上。 二、 心評教師的任務 在美國,鑑定疑似障礙學生是以團隊的方式進行,除了儘可能蒐集完整的診斷 資料,也對特殊需求學生需要的服務作詳盡描述(Taylor, 2000; Venn, 2007)。該團 隊的成員包括:普通教育教師、特殊教育教師、學校心理學家、語言診斷師、藥劑 師、社工師、學校諮商員、學校護理人員、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及學生家長等 (McLoughlin & Lewis, 2001; Pierangelo & Giuliani, 2002; Yesseldyke et al., 2000) 。其 中,在鑑定工作當中,負責使用評量工具或測驗的人員主要為專職的教育診斷人員 (educational diagnostician)及學校心理學家(school psychologist) ,他們負責評估 兒童是否需轉介接受特殊教育的服務,診斷兒童是否有特殊教育需求,並且在鑑定 工作之餘提供家長相關知識並給予教師教學輔導建議。 在國內的特殊教育法、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及相關辦法當中,雖未明文指出心 評教師的組織及制度,然而目前各縣市鑑輔會為了執行鑑定安置工作,都儲訓有「特 殊教育心理評量教師」,並設有心理評量小組協助執行鑑定工作(王木榮,2001; 林寶貴,2000;林寶貴等,1998;陳心怡、洪儷瑜,2005)。如前所述,鑑輔會的 鑑定人員包括教育心理評量人員及醫師,其中的教育心理評量人員即為此處的特殊 教育心理評量教師。 目前,各縣市心評教師的任用大多以合格特教教師為主(王木榮,2001;許平 和,2003),在依照各縣市規定接受數小時到數星期不等的鑑定相關研習課程,並 經審核通過後,就具有參與鑑定工作的資格,接受鑑輔會聘任為該縣市的心理評量 教師。如此心理評量教師不但具有特殊教育教學經驗,又具有診斷評量的專業能 力,被期待在執行鑑定工作時,能夠發揮專業能力,做出適當的判斷。 7.

(15) 隨著鑑定工作的演進,心評教師的工作內容也時常被檢視。一般而言,其任務 通常可以分為下列數項(王木榮,2001;朱建英,2005;林寶貴,2000;胡永崇, 1991;陳心怡、洪儷瑜,2006;陳麗如,2006;趙武升,2003;劉雅億,2000;謝 雅惠,2005): (一) 蒐集個案相關資料 心評教師在分派到個案之後,要先彙整校內已完成的初步篩選測驗結果及學習 行為有關記錄,並且蒐集個案的發展史、醫療史、教育史等成長資料,也要對個案 的家庭背景資料進行瞭解;而後,心評教師必須依據個案狀況選擇適合的測驗工 具,進行施測,瞭解個案在智力、認知、動作、學習、溝通、情緒及社會適應等各 項的能力;再者,心評教師須視需要觀察個案在測驗情境及一般學習情境中的表 現,並與家長、教師及相關人員晤談,以求蒐集到完整的個案資料,有利於後續資 料的分析與解釋。 (二) 個案資料的分析與解釋 針對所蒐集的個案資料,包括個案基本資料、醫療有關記錄與觀察、晤談、評 量結果及學習輔導記錄等進行解釋與分析,以完成個案評量報告。在報告當中,除 了藉由各項評量工具的結果與解釋分析個案的優弱勢能力,對個案的學習情形作綜 合研判、提出鑑定結果,並且詳述對個案的安置方式建議、輔導建議及相關服務項 目的建議,以作為個別化教育計畫之參考。 (三) 提供諮詢服務 在參與鑑定工作時,心評教師要提供個案的家長、老師諮詢服務;平日亦需對 校內有需要的普通班教師、家長等提供鑑定、安置、評量、相關專業及社會福利資 訊等諮詢服務,使其問題能夠獲得即時且有效的解決。 綜合上述,心評教師在從事鑑定工作之前,必須具備完整且正確的診斷、評量、 鑑定、法令、專業倫理……等相關背景知識,才能夠在維護測驗倫理的前提下,儘 可能蒐集與學生有關的資料及記錄,並且選擇合適的評量工具,在標準化的施測過 程中完成評量,進而綜合整理分析個案相關資料,完成個案報告,並做出有效的安 置及教學輔導建議。 三、 心評教師執行鑑定工作常遭遇的問題 目前國內身心障礙兒童的鑑定與安置工作,在政府的大力推動下已有長足的進 步,然而多位研究者(林寶貴、王炳欽,1990;胡永崇,1991;周台傑、吳訓生, 1994;林寶貴等,1998;張靖卿,1999;劉雅億,2000;王木榮,2001;許平和, 2003;蔡美玲,2003;朱建英,2005;陳心怡、洪儷瑜,2005;王小燕,2007;侯 儒燕,2007)發現心評教師在進行鑑定工作時,仍經常遭遇許多問題,其遭遇的問 題大致可歸納為心評教師的專業知能不足、鑑定工具的借用不便、行政支持的不足 8.

(16) 等,研究者將相關問題整理如表 2-2,並且分別說明如下: (一). 心評教師的專業知能不足. 有關研究顯示行政單位對心評教師的專業訓練不足,研習課程不夠。而心評教 師也普遍認為自己對鑑定標準不瞭解,在工具的選擇、工具的使用、資料的蒐集、 資料的解釋與報告撰寫上能力不足,在判定時經常出現困難,使得對自己的專業知 能信心缺乏,擔憂鑑定工作的品質。甚至家長與其他教師對於在短期間內訓練完畢 的心評教師專業有所質疑,更導致心評教師在進行鑑定工作上的困難。 (二). 鑑定工具的借用不便. 早期研究指出標準化鑑定工具不足或有版權上的問題而無法使用,然而自編工 具的信效度又待加強,實為當時的心評教師在執行鑑定工作帶來許多困擾;近期此 狀況雖有改善,但也有心評教師指出:各特教中心購置的鑑定工具不足,或是借用 地點太遠,使得心評教師在要進行鑑定工作時有借用不便之情形。 (三). 行政支持的不足. 許多心評教師認為鑑輔會給予的公假不足、時間不夠,尤其是自閉症、學習障 礙、情緒障礙的個案,經常會需要用到更多時間蒐集資料,然而一個個案通常核給 的公假時數有限,如此經常需要利用非上班時間完成鑑定工作,有時也因此而影響 原本學校中的教學及行政工作,對學生受教權益造成影響。而有些學校則經常受限 於代課經費不足、學生授課品質等因素,不易給予公假派代,不願意安排代課教師 協助處理課務,造成心評教師的負擔更形沈重。 由上述可知,心評教師在參與鑑定工作時遇到的困難,有許多是由於心評教師 專業知能不足所導致,探究這些專業能力不足的原因,主要是因為未能妥善規劃心 評教師的培訓制度而導致。心評教師普遍認為教育主管機關應先澄清鑑定的目的和 方法,再思索鑑定工作的規劃及執行,而後才決定心評教師應具備的專業能力(蔡 美玲,2003;劉雅億,2000) ,並且使培訓課程與實務工作相結合,避免流於理論。 謝雅惠(2005)即建議教育主管機關應妥善規劃心評教師的培訓課程,其中應包含 各項社會福利措施、基本醫療知識、各項鑑定工具操作與解釋、基本溝通技巧等專 業成長課程,並應著重培訓課程的實用性,以彌補心評教師對其專業信心不足的問 題,如此將能使鑑定工作、心評教師、障礙學生及家長受惠。 綜上所述,欲提昇心評教師的專業能力,應妥善規劃心評教師的培訓課程,使 其能夠從中獲得參與鑑定工作所需的知識、技能及態度,不但避免心評教師因專業 能力不足而產生問題,也能維護鑑定工作的品質,保障特殊需求學生的權益(朱建 英,2005;楊萬教,2004;蔡美玲,2003;謝雅惠,2005)。. 9.

(17) 表 2-2 心評教師進行鑑定工作時常遭遇之問題 研究者 年代 研 究 發 現 1990 林寶貴 1. 評量工具缺乏 王炳欽 2. 各類學生鑑定無明確標準及嚴謹實施程序 1991 胡永崇 1. 鑑定資料不全 2. 鑑定人員的資格問題 3. 鑑定標準的問題 4. 鑑定工具不足與外洩 5. 鑑定過程中家長同意權的問題 1994 周台傑 1. 可用評量工具不足 吳訓生 2. 評量工具缺乏管理辦法 3. 評量人員的專業訓練不夠 1995 胡永崇 1. 特殊兒童定義或鑑定標準分歧的問題 1998 林寶貴 1. 缺乏評量工具 吳淑敏 2. 評量工具借用不方便 曾怡惇 3. 評量人員專業訓練不足 林美秀 4. 不知如何解釋測驗結果 5. 評量結果與學生表現不符 6. 評量工具內容無法測出學生真正的能力 1999 張靖卿 1. 資料蒐集時間有限 2. 評量工具不足與借用不便 3. 鑑定人員專業能力不足 2000 劉雅億 1. 鑑定人員專業能力不足 2. 缺乏鑑定人員的培訓課程或研習時間不足 3. 鑑定工作分工不均 4. 受到的福利與肯定不足 2001 王木榮 1. 評量資料蒐集不全 2. 評量工具選用不當 3. 測驗施測程序不當 4. 評量結果解釋不足 2003 許平和 1. 評量工具不足 2. 未能落實多元評量 2003 蔡美玲 1. 鑑定工具不夠客觀 2. 心評人員對鑑定工具不瞭解 2005 朱建英 1. 鑑定標準與程序未完善 2. 心評人員專業訓練不足 3. 學校行政未能配合 4. 教師與家長的配合度低 5. 測驗工具不足及選用不當 6. 在蒐集資料上有困難 7. 學生受測時之表現異於平常. 10.

(18) 表 2-2 心評教師進行鑑定工作時常遭遇之問題(續) 研究者 陳心怡 洪儷瑜. 年代 2005. 王小燕. 2007. 侯儒燕. 2007. 1. 2. 3. 1. 2. 3. 4. 5. 6. 7. 8. 9. 1. 2. 3. 4. 5. 6. 7.. 研 究 發 現 心評小組定位不清 對自己專業知能信心不足 對工作品質的擔憂 影響本職 人力分配不均 測驗工具問題 分派個案問題 時間不足 研習課程不足 安置會議標準不一 鑑輔會政策多變 家長聯絡不易 依照鑑定標準研判障礙類別有困難,尤其是學障和情障 校內心評工作分配不均 蒐集資料時間不足 選擇適當評量工具的能力不足 有些地區工具借用不方便,工具亦不充足 解釋測驗結果能力不足 學校給予的行政支持不足. 第二節 心評教師的培訓 心評教師既在鑑定工作中扮演重要的角色,攸關特殊教育的品質,其專業知 識、技能及態度的培育、訓練值得重視。本節即自培訓的意義探討心評教師的培訓, 最後關心台北縣心評教師的培訓。 一、 心評教師的培訓 「培訓」以其字義來解釋為「培育訓練」,是開發人力的重要措施,乃指各組 織對所屬員工作培育,藉著有計畫的訓練及進修,使其能夠勝任現職,甚至於將來 能夠擔任更重要的職務(程學鵬,2005)。一般而言,培訓被認為有以下功能:1. 工作技能的補充;2.專業新知的灌輸;3.人才的培養及儲備;4.工作經驗的傳授;5. 工作效率的提高(謝淑敏,1997)。培訓最主要的目的既然在於改變學員的行為, 包括態度、知識及技能,為了達成這個目的,培訓課程的規劃、培訓方法的選擇與 培訓時數的安排便顯得十分重要。 培訓課程的內容通常是依照培訓的目的或需要而作規劃,且課程必須與實務工 作相結合,而非僅是理論性課程(陳麗玲,1994)。培訓的方式通常視課程內容、 培訓人數與素質的不同而作決定,較常被運用的方法有講述法、討論法、實做練習. 11.

(19) 法、個案研究法、角色扮演法、作業應用、師徒制度、引導式閱讀、參觀、實習、 電腦輔助教學等(蔡培村,1995;歐用生,1996;饒見維,2003;陳麗玲,1994)。 至於培訓需要多長的時間才足夠,目前尚無定論,也沒有實徵研究可以說明接受長 期培訓的教師會比短期培訓更具專業(許彩禪,1999)。 心評教師的培訓,通常是由各縣市鑑輔會或大學院校特教中心負責。雖然特殊 教育教師在師資培育的過程中,必須修習與鑑定評量相關的課程,如心理與教育統 計學、心理與教育測驗及特殊教育學生評量等相關課程,惟師資培育階段的課程大 多以理論的瞭解及特定評量工具的熟練為教學重點,即使合格特教教師對於實施身 心障礙學生之評量均有概念,但仍缺乏豐富之評量相關知識與實際研判經驗,無法 在成為特教教師後立即參與鑑定工作(侯儒燕,2007)。而許多心評教師也表示在 職前訓練的研習課程中,多元化的評量方法、測驗工具的使用與分析、個別化教育 計畫、相關專業的認識及評量的觀念等課程,對鑑定工作很有幫助(張靖卿,1998) , 是以心評教師職前訓練的重要是被公認的。因此教師在參與鑑定工作之前,必須經 過完整規劃的課程之培訓,透過適合的實施方式及恰當的實施時數,將參與鑑定工 作所需具備的專業知能教授給教師,使其具備足夠的專業能力,在取得心評教師資 格之後得以勝任鑑定工作。 心評教師的培訓應以參與鑑定工作所需具備的相關專業知能為前提來作規劃 (蔡美玲,2003),是以在確定心評教師參與鑑定工作的內容之後,可整理出心評 教師應具備的能力,並且將其培訓課程歸納為下列三個層面: (一) 背景知識 陳心怡、洪儷瑜(2006)在研究特殊教育心評老師專業角色時指出:大多數的 心評教師同意心評工作訓練有助於提升特教教師的專業知能,且普遍認為心評老師 最重要的是要具備「基本態度」,其次才是蒐集資料之能力和基本知識,也就是強 調心評教師要能夠遵守專業倫理,知道保密的重要性,也能夠體認評量診斷對特殊 需求學生的意義,願意花時間及精力提供機會予受測學生,使其表現真實能力。此 外,相關研究結果(朱建英,2005;侯儒燕,2007;謝雅惠,2005)顯示心評教師 仍需具備鑑定相關法令、各項社會福利措施、基本醫療知識、基本溝通技巧及特殊 教育學生鑑定與評量的相關課程,並且應在理論課程中加入實務的說明,與實務工 作結合,如此才能運用在鑑定工作上。 (二) 資料蒐集 許多心評老師指出,大部分的培訓課程偏重鑑定與評量的理論課程,缺乏各障 礙類別的常用工具介紹,使得對多項評量工具不熟悉。也有部分縣市雖在課程中規 劃「常用測驗工具介紹與評析」,但實際的課程並未介紹使用於各障礙類別的常用 工具,因此在個案實作時只能自行看手冊摸索,更有心評教師明確指出缺乏學習障 12.

(20) 礙、情緒障礙及自閉症等類別的評量工具專業知能,在進行鑑定工作時造成困擾, 認為鑑輔會應該將各類別障礙測驗工具納入培訓課程中,以提升心評教師在鑑定評 估之能力(王小燕,2007;朱建英,2005;侯儒燕,2007;謝雅惠,2005),是以 此類培訓課程的規劃對心評教師而言十分重要。 (三) 資料分析與解釋 楊萬教(2004)認為心評教師為了鑑定工作之執行,應具備「評量與鑑定概念」 、 「資料蒐集」 、 「評量能力」及「結果解釋與報告撰寫」等四個面向的專業能力,而 研究結果發現心評教師認為上述四個面向的專業能力都很重要,尤其以「結果解釋 與報告撰寫」為最,其次為評量與鑑定概念,其他依序為資料蒐集、評量能力;而 在專業能力的精熟程度方面,顯示心評教師在上述各面向的專業能力精熟程度普遍 不足,尤其以「結果解釋與報告撰寫」的發展需求空間最大,為心評教師最需提昇 的專業能力。在其他的研究中也提到有些心評教師未能瞭解評量結果的意義,雖認 為資料的解釋十分重要,但是在結果解釋與應用能力上往往是較為缺乏的(王小 燕,2007;朱建英,2005;陳心怡、洪儷瑜,2006;蔡美玲,2003),然而心評教 師解釋資料與應用評量結果的能力對疑似特殊需求學生能否被鑑定為特教學生以 及未來接受相關服務等,具有相當大的影響力,是以此層面的課程值得重視。 由於許多心評教師認為課程多偏重理論,難以在實務工作中應用,所以在上述 三層面的培訓課程中,除了用專題演講的方式作講述,也應運用其他方式與實務工 作結合。如舉辦個案研討會,可以增加實務經驗;與資深心評教師經驗交流,可以 分享在鑑定實務工作的經驗;建立「師徒制」,在鑑定過程中讓較資淺的心評教師 有諮詢的對象;或由心評教師組成讀書會或團體討論會,在閱讀相關書籍後,依鑑 定問題、鑑定經驗等主題加以討論,如此對心評教師的專業成長必然會有很大的助 益(王小燕,2007;侯儒燕,2007;劉雅億,2000;謝雅惠,2005)。 二、 台北縣心評教師的培訓 陳心怡、洪儷瑜(2005)指出,僅部分縣市對心評教師有長期的培訓計畫,其 課程規劃較具有延續性。在極少數特教班普及的縣市,其心評培訓的最終規劃目標 已經設定在期望未來每個學校每位特教老師都是心評教師,台北縣就是如此(侯儒 燕,2007)。 台北縣鑑輔會於 2004 年公佈「臺北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鑑 定評量小組心理評量人員培訓方式實施計畫」,是台北縣首次將鑑定人員的培訓以 正式文件呈現,至今尚未提出修正版本。其中即以特殊教育教師需逐年取得一般心 評人員資格為目標,將台北縣心理評量教師依照服務品質、訓練結果、參與心評工 作年資、評量個案數、參加專業研習及個案研討等向度,分為儲備心評人員、一般 心評人員、區級心評人員和縣級心評人員,其培訓與任務各有不同,以下將分別說 13.

(21) 明各級心評教師之工作內容: (一) 1.. 儲備心評人員 協助一般或區級心評人員執行校內身心障礙或疑似身心障礙學生的篩 選、轉介與評量。. 2.. 配合一般或區級心評人員工作,以觀察、晤談、簡易測驗、檢核表等方式, 協助蒐集學生各項能力、學習與行為等表現,及特殊教育需求之資料。. (二). 一般心評人員. 1.. 規劃與執行學區內疑似身心障礙學生的篩選、轉介與評量。. 2.. 執行鑑輔會分配之身心障礙學生的評量與教育安置工作。. 3.. 在儲備心評人員協助下,以觀察、晤談、標準化測驗、檢核表或其他評量 方式,蒐集學生各項能力、學習與行為等表現,及特殊教育需求之資料。. 4.. 依據蒐集之資料,完成個案報告。. 5.. 必要時,在區級心評人員督導下,協助鄰近無特教班或無一般心評人員學 校執行上述工作。. 6. (三). 依區域或學校需要執行儲備心評人員的工作。 區級心評人員. 1.. 檢核學生評量資料的完整性。. 2.. 評估轉介前輔導策略的效果。. 3.. 依據鑑輔會分配,協助該區學校之一般心評人員,完成學生所需教育安置 與相關服務之研判。. 4. (四). 依區域或學校需要執行一般心評人員的工作。 縣級心評人員. 1.. 協助鑑輔會議決學生之障礙資格、教育安置及相關服務。. 2.. 執行跨校安置協議。. 3.. 監督區域內學校教育安置與輔導之執行現況。. 4.. 依區域或學校需要執行區級心評人員的工作。. 綜合上述,台北縣心評教師分為四級,其中儲備心評人員負責校內疑似特殊需 求學生的篩選、轉介、評量等資料蒐集之工作。一般心評人員除了負責校內疑似特 殊需求學生的資料蒐集,也需進行鑑輔會分派個案之鑑定安置工作:蒐集疑似特殊 需求學生的相關資料,並且進一步依蒐集到的資料作分析與解釋,完成個案報告。 區級心評人員需評估各校轉介前輔導策略之成效作為研判之參考,並檢核儲備及一 般心評人員蒐集資料之完整性,且協助一般心評人員完成其個案之鑑定評量工作, 此外當然也需負責儲備和一般心評人員負責的工作。縣級心評人員的工作除了視需 要負責儲備、一般、區級心評人員的工作之外,要執行鑑輔會的監督、議決,並協 14.

(22) 調跨校安置,目前在執行鑑定工作時,由於其責任重大,相關負責人員為有實無名, 實際上鮮少提及縣級心評人員。 表 2-3 台北縣一般心評人員培訓課程及時數 課 程 名 稱 第一階段課程 特殊兒童評量的基本概念與專業倫理 特殊兒童鑑定原則與鑑定標準 台北縣特殊教育 (一)鑑定安置工作之實施 (二)相關服務 (三)相關專業服務作業方式 非正式評量 校內身心障礙學生的發現、篩選與特教服務與實例介紹 特教學生轉介前的介入與資料收集 常用測驗工具介紹與評析 時數小計 第二階段課程 認知學習能力的評量 社會適應能力的評量 動作行動能力的評估與轉介 情緒問題的評估與轉介 溝通能力的評估與轉介 個案鑑定資料之蒐集、綜合研判與應用 評量工具選擇與評析 教育安置原則、相關服務建議與個案鑑定報告撰寫實例 評量與教學之統整 鑑定實務演練 個案實作一名(不含時數) 時數小計 魏氏兒童智力量表研習-一般心評人員 魏氏兒童智力量表施測說明 魏氏兒童智力量表實作與檢討 魏氏兒童智力量表的分析與解釋 時數小計 魏氏幼兒智力量表研習-一般心評人員 魏氏幼兒智力量表施測說明 魏氏幼兒智力量表實作與檢討 時數小計. 時數 3 4 3. 4 2 2 3 21 8 4 4 4 4 3 3 3 2 8 46 8 8 8 24 8 8 16. 由於本研究在探討教師成為心評教師之前的培訓,將心評教師定位為必須能夠 蒐集資料、作資料分析與解釋並能完成特殊需求學生的鑑定報告等相關工作。由於 取得心評教師之後的進階課程非本研究關心的重點,是以以下將探討本研究關心的 15.

(23) 台北縣一般心評人員及區級心評人員,在成為心評教師之前接受的培訓。 對於取得資格後可以對疑似特殊需求兒童進行資料蒐集、分析與解釋等工作的 一般心評人員,台北縣鑑輔會提供的培訓課程大致可分為兩階段,另加上魏氏兒童 智力量表及魏氏幼兒智力量表研習,詳見表 2-3。 第一階段課程主要以建立心評教師的背景知識為主,對心評教師的倫理、評量 的概念、鑑定標準、台北縣鑑定機制、校內初步篩選、資料蒐集的方式與常用評量 工具作介紹,每節課約 2-4 小時,此階段總共有 21 小時的課程。第二階段課程則偏 重在評量工具的選擇與使用及實作課程:教導評量工具的選擇,著重在蒐集認知學 習能力、社會適應能力、動作行動能力、情緒問題與溝通能力等相關評量資料的方 式,並且將所蒐集到的資料作分析解釋、綜合研判,最後撰寫鑑定報告;在培訓課 程中除了提供個案鑑定報告實例作探討,也同時安排實務演練的課程讓教師能夠試 著從已經蒐集到的個案資料作分析解釋和研判,並且必須於培訓課程結束前完成一 名個案的實作,在通過審核後始能成為一般心評人員,在此階段總共規劃了 46 小 時的培訓課程,其中除了「評量與教學之統整」為 2 小時, 「認知學習能力的評量」 及「鑑定實務演練」規劃為 8 小時,其餘皆為 3-4 小時的課程。 綜合上述,台北縣在心評教師的設置、分級均有明確的規定,對於心評教師培 訓的課程也有規劃。但是自相關文獻(劉雅億,2000;王小燕,2007)中仍發現, 鑑定評量的研習內容與實際執行所需能力有很大的差距,培訓內容經常未達原本期 待,無法解決鑑定工作遇到的難題,且台北縣心評教師對於鑑定工作相關知能仍感 不足,並有接受研習課程的需求,是以本研究欲以台北縣心評教師為研究對象,探 討他們在培訓課程、實施方式及實施時數上的需求,提供給相關單位作參考。. 第三節 影響心評教師進行鑑定工作的背景因素 在與心評教師相關的文獻中發現,心評教師之性別、年齡、教育程度、特教背 景、教學年資、心評年資、心評分級、任教班別、兼任學校行政工作與否等背景因 素的差異與心評教師參與鑑定工作是否有關經常被提出作討論,這些背景因素是否 可能對心評教師的培訓需求造成影響,將略述於下: 一、 性別 相關研究(王小燕,2007;楊萬教,2004)顯示性別對心評教師專業能力精熟 程度沒有顯著差異,而不同性別的台北縣心評教師在鑑定工作現況、工作滿意度及 工作需求上均無顯著差異,顯示不同性別對心評教師進行鑑定工作應無影響,是以 本研究不以性別為背景變項。 二、 年齡 16.

(24) 在謝雅惠(2005)的研究中顯示,31-40 歲組的心評教師工作困擾程度顯著大 於 41-50 歲組的心評教師;41-45 歲的心評教師在「資料蒐集」、「結果解釋與報告 撰寫」專業能力面向上的精熟程度顯著高於 30 歲以下的心評教師(楊萬教,2004) ; 王小燕(2007)亦指出心評教師的年齡越大,對鑑定工作的滿意認同度越高。由上 述可知,心評教師的專業能力精熟程度隨著年齡的增長而增加,是以對鑑定工作的 滿意度亦提高,工作困擾程度相形減少,而年齡的不同是否影響心評教師的培訓需 求是本研究關心的議題。 三、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的不同,可能使得心評教師在專業知能上有所差異。楊萬教(2004) 即指出碩士(含)以上的心評教師在整體專業能力、「結果解釋與報告撰寫」專業 能力面向上的精熟程度顯著高於學士的心評教師;朱建英(2005)則指出研究所以 上之心評教師在「具備評量知能」之困難程度顯著低於教育程度為專科、大學之心 評教師。由於心評教師的教育程度差異會影響其專業能力及進行鑑定工作,是否表 示研究所的訓練課程有助於心評教師建構其鑑定工作上所需之專業知能,而其培訓 需求是否有所差異,是本研究要探討的重點之一。 四、 特教背景 特教研究所的心評教師在整體專業能力與「評量與鑑定概念」 、 「評量能力」 、 「結 果解釋與報告撰寫」等專業能力面向上的精熟程度顯著高於特教系/組的心評教師 (楊萬教,2004) ;而朱建英(2005)亦指出曾參加過特教研習五十四小時以上(或 曾選修特教三學分)之心評教師在「具備評量知能」及「解釋與應用結果」方面的 困難程度高於特殊教育研究所以上之心評教師。上述研究顯示特教背景的不同將影 響其專業能力精熟程度,也使其參與鑑定工作時的困難有所不同,而不同特教背景 是否影響心評教師之培訓需求值得關注。 五、 教學年資 謝雅惠(2005)的研究從教學總年資的不同探究心評教師的工作困擾是否有差 異,其將教學總年資分為「1-3 年」 、 「4-6 年」 、 「7-9 年」及「10 年以上」四組分別 探討其差異,結果顯示不同教學年資的心評教師對工作困擾的感受沒有顯著差異, 亦即心評教師在參與鑑定工作時,不會因為教學年資的不同而對心評工作困擾有不 同的感受,推論很可能是鑑定工作所需的專業能力無法自教學經驗中累積,故無法 從教學經驗中減少參與鑑定工作的困擾,是以認為教學年資與心評教師進行鑑定工 作較無關連,在此不討論此變項。 六、 心評年資 心評年資為「1-2 年」 、 「3-5 年」 、 「6 年以上」的心評教師在「評量與鑑定概念」、 「資料蒐集」及整體專業能力精熟程度顯著高於心評年資「1 年以下」的心評教師; 17.

(25) 心評年資為「3-5 年」 、 「6 年以上」的心評教師在「評量能力」面向之專業能力精熟 程度顯著高於心評年資「1 年以下」的心評教師;心評年資為「3-5 年」的心評教師 在「報告撰寫與結果解釋」面向之專業能力精熟程度顯著高於心評年資「1-2 年」 的心評教師。是以歸納上述楊萬教(2004)的研究結果發現:不同心評年資對心評 教師專業能力精熟程度有顯著差異,且心評年資越高,其專業能力精熟程度就越 高,而其培訓需求程度是否相對降低,亦為本研究所關心的議題。 七、 心評分級 陳心怡、洪儷瑜(2006)的研究發現,心評老師認為特教工作具有變化性,需 要不斷充實才能夠勝任特教工作,而大部分的心評教師都高度同意「心評工作訓練 有助於提升特教教師專業能力」,尤其層級越高的心評教師,越肯定心評訓練能提 升特教教師的專業知能。此種想法是否影響心評教師對培訓的看法,層級越高的心 評教師是否因而提升其培訓需求,亦值得關注。 八、 任教班別 由於相關研究(楊萬教,2004;謝雅惠,2005)顯示,不同任教班別對心評教 師在工作困擾、專業能力精熟程度都沒有顯著差異;王小燕(2007)更指出不同職 務之台北縣心評教師對其執行鑑定工作之現況及需求沒有顯著差異,是以推論心評 教師無論是擔任特教班、資源班、巡迴班或普通班教師,對其負責鑑定工作沒有顯 著影響,是以在此不探討不同任教班別對心評教師培訓需求之差異。 九、 兼任學校行政工作與否 心評教師是否兼任學校行政工作對其工作困擾總分及各分量表並未達到顯著 差異(謝雅惠,2005),且心評教師是否兼任學校行政工作似與心評教師接受培訓 之需求沒有關係,是以本研究不將「兼任學校行政工作與否」納入背景變項。 十、 面對鑑定工作的態度 大多數心評教師表示有持續的動力參與鑑定工作,因為可以看到很多個案,有 新的學習、新的啟發、自我成長,且能提升專業能力、教學品質,但也有一些心評 教師認為工作負荷量大、壓力沈重,且經常得不到鑑輔會與安置會議相關委員的肯 定,是以對於執行鑑定工作的意願不高、士氣低落(王小燕,2007;侯儒燕,2007), 像這樣態度的差異對心評教師參與鑑定工作是否有影響,亦是值得深究的課題,惟 態度似與培訓需求較無相關,非本研究關心的議題。 此外,還有心評教師的人際關係、任教階段等因素,人際關係較好的心評教師 與同事、心評夥伴相處情形較佳,能否因此獲得較多協助,這對心評教師參與鑑定 工作可能有某些程度的影響;而不同任教階段的心評教師所接受的師資培育課程不 同,對參與鑑定工作可能會有影響,雖然台北縣心評教師在鑑定工作中扮演的角色 不因任教階段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任教階段是否相同亦非本研究關心的重點,但它 18.

(26) 也是影響心評教師進行鑑定工作的因素之一。 綜合上述,年齡、教育程度、特教背景、心評年資、心評分級等背景因素可能 對心評教師的培訓需求產生一定程度的影響,是以本研究將自上述背景因素進行特 殊教育心理評量教師培訓需求之相關探討。. 19.

(27) 20.

(28) 第三章 研究方法 本研究旨在探討特殊教育心理評量教師的培訓需求,以作為鑑輔會培訓心評教 師時的參考。研究者依據研究目的、問題及文獻之探討,編製「特殊教育心理評量 教師培訓需求調查問卷」 ,針對台北縣心評教師進行資料之蒐集,並加以歸納整理。 本章分為五節,分別就研究架構、研究對象、研究工具、研究程序、資料處理與分 析等分別詳述之。. 第一節 研究架構 根據研究動機、目的與相關文獻的探討,擬定本研究之架構,研究架構包含個 人背景變項、工作背景變項和培訓需求三部分,如圖 3-1。個人背景變項包含年齡、 教育程度、特殊教育背景等三項;工作背景變項包括服務縣市、擔任心評教師年資 等兩項。而在心評教師的培訓需求上,則分為培訓課程需求、培訓實施方式需求及 培訓實施時數需求。 個人背景變項 培訓需求. 1. 年齡 2. 教育程度 3. 特殊教育背景. 1. 培訓課程需求 2. 培訓實施方式需求 3. 培訓實施時數需求. 工作背景變項 1. 服務縣市 2. 擔任心評教師年資 圖 3-1 研究架構. 在研究設計方面,以個人背景變項及工作背景變項為自變項,培訓需求為依變 項,藉以探討其中的關係,並歸納心評教師對培訓課程、培訓實施方式、培訓實施 時數的需求作為研究結果。. 第二節 研究對象 為期能深入瞭解特殊教育心理評量教師接受培訓的需求,本研究以台北縣內通 過一般心評人員培訓且於 2006 年 1 月至 2008 年 4 月有參與鑑定工作之教師作為研 21.

(29) 究母群體進行研究。至 2008 年 3 月底止,台北縣一般心評人員培訓至第十二期, 其中通過一般心評人員培訓且 2006 年 1 月迄今有參與鑑定工作之教師共有 580 人 (share-71_全縣心評人力公告[970330],2008/03/30)。 一、. 預試問卷樣本 本研究預試自母群體抽取 50 位心評教師進行調查。以郵寄方式將問卷寄達各. 校,進行預試。問卷共發出 50 份,回收 50 份,有效問卷 50 份,有效率為 100%。 二、. 正式問卷樣本 為使研究樣本具有代表性,且能適切反應母群體的特性,正式問卷自母群體 580. 人中依其服務學校所在區域及階段別分層隨機抽取 292 人作為調查樣本寄發問卷。 問卷共發出 292 份,回收 247 份,有效問卷 242 份,有效率為 83%。正式問卷之實 施與回收情形如表 3-1。 表 3-1 正式問卷之實施與回收情形 分區 階段別 心評教師數 發出問卷數 國小 24 12 七星區 國中 15 8 國小 51 25 三重區 國中 31 16 國小 38 19 三鶯區 國中 19 10 國小 29 15 文山區 國中 15 7 國小 71 35 板橋區 國中 47 24 國小 27 14 淡水區 國中 17 8 國小 60 30 新莊區 國中 38 19 國小 9 5 瑞芳區 國中 8 4 國小 51 26 雙和區 國中 30 15 總計 580 292. 回收問卷數 10 8 20 10 19 9 8 7 25 23 14 7 30 13 3 4 23 14 247. 有效問卷數 有效率 10 83% 8 100% 19 76% 10 63% 18 95% 8 80% 8 53% 7 100% 24 69% 23 96% 14 100% 7 88% 30 100% 13 68% 3 60% 4 100% 23 88% 13 87% 242 83%. 在本研究 242 個有效樣本中,其基本資料分析如表 3-2 所示,分別說明如下: 一、年齡 本次填答問卷教師的年齡以 21-30 歲為最多,共有 92 人,佔全部研究對象的 38.0%,其次為 31-40 歲有 88 人(36.4%) ,依序為 41-50 歲有 49 人(20.2%)及 51 歲以上 13 人(5.4%)。. 22.

(30) 表 3-2 正式問卷有效樣本基本資料分析表 基本資料 組別 年齡 21-30 歲 31-40 歲 41-50 歲 51 歲以上 教育程度 專科(含)以下 學士 碩士(含)以上 特殊教育背景 特殊教育學分班(二十學分以上) 特殊教育輔系 特殊教育系/組 特殊教育研究所 其他 心評年資 3 年以下 4-6 年 7-9 年 9 年以上 心評分級 一般心評教師 區級心評教師 2006 年 1 月迄今參與 是 鑑定工作 否. 人數(N) 百分比(%) 92 88 49 13. 38.0 36.4 20.2 5.4. 4 179 59. 1.7 74.0 24.4. 82 9 110 41 0. 33.9 3.7 45.5 16.9 0. 129 84 18 11. 53.3 34.7 7.4 4.5. 221 21 242 0. 91.3 8.7 100 0. N=242 二、教育程度 填答者以學士最多有 179 人(74.0%) ,其次為碩士(含)以上有 59 人(24.4%), 專科(含)以下 4 人(1.7%)最少。由於專科(含)以下人數少於 10 人,是以在 資料處理時與學士合併,為學士(含)以下共 183 人(75.7%)。 三、特殊教育背景 本次抽樣的心評教師以特殊教育系/組 110 人最多,佔全部的 45.5%,其次依序 為二十學分以上的特殊教育學分班 82 人(33.9%) ,特殊教育研究所 41 人(16.9%) , 以及為數最少的特殊教育輔系 9 人(3.7%)。由於特殊教育輔系人數過少,少於 10 人,是以與特殊教育學分班合併,為特教學分班/輔系 91 人(37.6%)。 四、擔任心評教師年資 在心評年資方面,以 3 年以下居多,有 129 人(53.3%),其次為 4-6 年有 84 人(34.7%),再來是 7-9 年 18 人(7.4%)和 9 年以上 11 人(4.5%)。 五、擔任心評教師分級 填答者大多為一般心評教師,有 221 人,佔全部有效樣本的 91.3%,區級心評 教師僅有 21 人,為 8.7%。 23.

(31) 六、2006 年 1 月迄今是否參與鑑定工作 由於扣除未參與鑑定工作者為無效問卷,是以有效問卷中 242 人均填答「是」, 為 100%。. 第三節 研究工具 一、 問卷初稿編製 研究者根據研究目的,蒐集相關文獻,並且參考台北縣實際參與鑑定工作的心 評教師所提供的意見,編擬「特殊教育心理評量教師培訓需求調查問卷」初稿(詳 見附錄一)。 問卷初稿完成後,請四位台北縣現任且曾執行過鑑定工作的心評教師試填,確 定文字、語意表達清楚無誤後,敦請五位專家學者與五位台北縣心評教師(如附錄 二)就問卷初稿內容架構、辭意清晰性與完整性提出修正意見。依據專家學者及心 評教師的意見(詳見附錄三),刪除不適當題目、修正題項完整性且增加適當的題 項,據以編製成預試問卷(參閱附錄四)。 二、 預試分析 (一) 預試問卷內容 預試問卷內容分為兩部分,第一部份為心評教師基本資料,第二部分為心評教 師培訓需求,以下就心評教師基本資料、心評教師培訓需求分述如下: 1.心評教師基本資料 調查問卷的基本資料包括年齡、教育程度、特殊教育背景、擔任心評教師年資、 心評教師分級與兩年內鑑定個案量等六項,其中「兩年內鑑定個案量」在於作為抽 樣的檢核,若填答者在此勾選「0 件」 ,表示該心評教師在兩年內未參與鑑定工作, 不符合本研究之研究對象,是以不採用該份問卷之結果。各項基本資料分別說明如 下: (1). 年齡:分為①21-30 歲②31-40 歲③41-50 歲④51 歲以上。. (2). 教育程度:分為①專科(含)以下②學士③碩士(含)以上。. (3). 特殊教育背景:分為①特殊教育學分班(二十學分以上)②特殊教育輔系 ③特殊教育系/組④特殊教育研究所⑤其他。. (4). 擔任心評教師年資:分為①3 年以下②4-6 年③7-9 年④9 年以上。. (5). 心評教師分級:擔任①一般心評教師②區級心評教師. (6). 兩年內鑑定個案量:分為①0 件②1-5 件③6-10 件④11-15 件⑤16-20 件⑥21 件以上。. 2.心評教師培訓需求 24.

(32) 預試問卷將心評教師培訓課程分為四大類,分別為: 「背景知識」 、 「資料蒐集」 、 「資料分析與解釋」與「其他」等,共有 29 項課程內容。其需求分為「課程需求 程度」 、 「課程實施方式」與「課程實施時數」等三個層面,共包含特殊教育心理評 量教師的八十七項需求。 (二) 問卷填答及整理方式 本問卷之第二部分「心評教師培訓需求」中的「課程需求程度」,採李克特氏 四點量表(Likert-type Four Scale)型式作答,分為「非常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與「完全不需要」 ;在「課程實施方式」 ,分為「專題演講」 、 「實作演練」 、 「分組討 論」 、 「書面報告」 、 「個案研討」 、 「師徒制」與「讀書會」等 7 項,可以複選;在「課 程實施時數」,分為「0 小時」、「1~3 小時」、「4~6 小時」、「7~9 小時」、「10~12 小 時」與「12 小時以上」。參與填答者依據自己的看法,在每題各個選項中勾選認為 適切的選項,在全部勾選完畢之後有兩題開放性問題,讓填答者能夠針對未提及的 培訓課程及其需求程度、實施方式、實施時數加以說明,作為問卷資料的補充。 在「課程需求程度」的計分方式,填答「非常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完 全不需要」者,依序給予 4、3、2、1 等分數。分數越高,表示需求程度越高;分 數越低,表示需求程度越低。 在「課程實施方式」方面,計算勾選「專題演講」 、 「實作演練」 、 「分組討論」、 「書面報告」、「個案研討」、「師徒制」與「讀書會」的次數及百分比。次數越多, 表示需求程度越高;次數越少,表示需求程度越低。 「課程實施時數」則計算勾選「0 小時」 、 「1~3 小時」 、 「4~6 小時」 、 「7~9 小時」 、 「10~12 小時」與「12 小時以上」的次數及百分比。次數越多,表示需求程度越高; 次數越少,表示需求程度越低。 (三) 預試問卷分析 1. 項目分析 將預試問卷所得之資料進行項目分析,兼採內部一致性效標法與相關分析法。 用內部一致性效標法瞭解題目的鑑別度,使用相關分析法分析各題項與總分之相 關,以作為選取適當題目、編製正式問卷之依據。 若內部一致性效標法與相關分析法其中一項未達顯著水準,則該題項予以保留 或修改;若在兩項分析皆未達統計.05的顯著水準時,該題項即予以刪除。在上述原 則下,發覺第一題僅內部一致性效標法未達.05的顯著水準,因此修改第一題的題項。 2. 內部一致性分析 本研究以 Cronbach α 係數考驗問卷內部一致性,由於考量問卷題項的完整性, 是以 α 係數僅作為修改題項的參考,而非作為刪題的依據。依培訓課程架構本研究 共有四個層面:一、背景知識;二、資料蒐集;三、資料分析與解釋;四、其他。 25.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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