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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建構理論學習初等數學對國小職前教師數學教與學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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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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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建 構 理 論 學 習 初 等 數 學 對 國 小 職 前 教 師

數 學 教 與 學 的 影 響

張 國 綱

國 立 屏 東 大 學 應 用 數 學 系 副 教 授

摘 要

本 研 究 以 建 構 學 習 理 論 為 基 礎 , 對 國 小 職 前 教 師 進 行 初 等 數 學 教 學 , 並 經 由 行 動 研 究 方 法 收 集 及 分 析 資 料 , 用 以 了 解 以 建 構 學 習 理 論 學 習 數 學 對 國 小 職 前 教 師 的 影 響 以 及 他 們 的 改 變 。 職 前 教 師 在 以 往 的 數 學 學 習 經 驗 是 痛 苦 的 、 厭 惡 的 ; 學 習 的 方 法 是 記 憶 公 式 , 快 速 解 題 , 但 是 對 解 題 過 程 不 太 重 視 。 經 過 一 學 期 以 建 構 學 習 理 論 的 方 法 學 習 數 學 , 職 前 教 師 們 體 會 了 建 構 學 習 理 論 的 優 點 , 在 學 習 的 態 度 , 學 習 的 方 法 以 及 教 學 的 認 知 上 都 有 所 改 變 。 在 數 學 學 習 上 的 改 變 , 職 前 教 師 們 從 厭 惡 數 學 學 變 成 對 數 學 學 習 產 生 興 趣 。 在 學 習 的 習 慣 上 的 改 變 , 職 前 教 師 們 從 以 往 記 憶 、 背 誦 公 式 的 方 式 , 變 成 以 數 學 的 概 念 上 思 考 為 重 點 。 而 在 數 學 的 教 學 上 的 改 變 , 在 職 前 教 師 們 體 會 了 建 構 學 習 理 論 的 優 點 後 , 大 都 願 意 在 日 後 的 教 學 上 使 用 建 構 理 論 教 學 。 關 鍵 字 : 建 構 學 習 理 論 , 合 作 學 習 , 討 論 對 話 式 教 學 , 行 動 研 究 , 數 學 師 資 教 育 , 普 通 數 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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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 緒 論

九 年 一 貫 數 學 領 域 正 式 綱 要( 教 育 部 , 2003 )要 求 學 生 能 與 他 人 分 享 思 考 歷 程 與 成 果 、 互 相 幫 助 解 決 問 題 、 並 能 尊 重 同 儕 解 決 數 學 問 題 的 多 元 想 法 及 關 懷 同 儕 的 數 學 學 習 。 九 年 一 貫 數 學 領 域 正 式 綱 要 所 要 求 的 學 習 能 力 指 標 和 建 構 學 習 理 論 的 精 神 是 相 符 合 的 。 部 分 現 職 教 師 在 考 試 領 導 教 學 的 思 維 下 , 習 於 傳 統 教 學 方 法 。 傳 統 教 學 方 法 是 老 師 在 台 上 演 示 教 學 , 學 生 在 台 下 模 仿 學 習 。 傳 統 的 老 師 在 台 上 口 沫 橫 飛 的 講 課 , 同 學 靜 默 的 在 台 下 聽 講 。 老 師 飛 快 的 介 紹 一 些 重 要 的 數 學 知 識,可 是 同 學 在 台 下 能 吸 收 理 解 的 內 容 卻 少 之 又 少。在 此 教 學 模 式 下, 學 生 或 可 在 考 場 上 取 得 高 分 , 然 而 同 儕 之 間 是 競 爭 多 而 少 有 合 作 。 C ub an (1 99 3) 觀 察 到 當 一 位 初 任 教 師 離 開 師 資 培 育 機 構 到 學 校 教 授 數 學 概 念 時 是 依 據 老 師 當 學 生 時 對 該 科 的 學 習 經 驗 來 教 導 學 生 。 To mps on (1 9 85) 也 認 為 初 任 教 師 的 概 念 及 實 作 大 多 是 受 其 進 入 教 育 學 程 之 前 的 學 習 經 驗 所 影 響 。 曾 經 訪 談 一 位 現 職 國 小 老 師 , 據 其 所 言 , 在 某 師 資 培 育 機 構 學 習 時 , 教 授 利 用 各 種 錄 影 帶 、 演 示 教 學 的 方 式 教 導 同 學 如 何 使 用 合 作 學 習 方 式 教 學 , 可 是 該 教 授 教 導 數 學 課 時 卻 仍 然 採 取 傳 統 講 述 教 學 的 模 式 教 導 學 生 。 如 果 依 照 Tompson 及 Cuban 所 言 , 師 資 培 育 機 構 ( 師 範 大 學 , 教 育 大 學 以 及 各 大 學 師 資 培 育 中 心 ) 在 教 導 學 生 各 種 教 育 理 論 及 數 學 科 的 教 學 方 法 的 同 時 , 卻 在 同 學 學 習 數 學 知 識 時 , 回 到 傳 統 的 學 習 方 式 教 學 。 那 又 如 何 能 要 求 學 生 畢 業 後 以 師 生 互 動 的 方 式 上 課 呢 ? 數 學 教 育 的 目 的 是 希 望 尋 求 一 適 當 的 方 法 將 數 學 知 識 傳 遞 至 下 一 代 。 就 數 學 抽 象 本 質 而 言 , 學 習 數 學 的 過 程 本 身 就 是 一 種 建 構 活 動 ( 鄭 毓 信 , 19 9 8 )。但 是 要 達 到 建 構 學 習 理 論 的 這 種 境 界,教 師 的 數 學 素 養 必 須 要 提 高 到 可 以 掌 控 全 局 , 對 數 學 素 材 的 意 義 了 然 於 心 的 境 界 。 而 現 今 國 小 老 師 所 受 到 數 學 訓 練 是 以 傳 統 數 學 學 習 方 式 來 學 習 數 學 , 以 這 樣 的 數 學 訓 練 來 實 施 建 構 式 教 學,可 能 有 所 不 足( 翁 秉 仁,2003)。姚 如 芬、郭 重 吉、柳 賢( 2001) 在 研 究 中 也 發 現 學 生 對 於 數 學 知 識 整 體 結 構 與 內 涵 的 認 識 並 不 透 徹 , 因 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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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 認 為 如 何 加 強 職 前 教 師 的 數 學 課 程 知 識,是 師 資 培 育 者 應 當 思 考 的 課 題。 本 研 究 就 是 希 望 在 普 通 數 學 課 程 中 , 借 由 合 作 學 習 的 方 法 , 學 生 不 僅 能 體 認 合 作 學 習 理 論 的 優 點 並 且 能 在 數 學 知 識 上 有 所 得 。 剛 來 這 所 師 資 培 育 大 學 任 教 之 時 , 我 的 教 學 方 法 是 延 襲 傳 統 的 教 學 方 法 : 老 師 在 台 上 講 解 課 程 內 容 , 同 學 靜 默 的 在 台 下 聽 課 。 可 是 每 當 我 希 望 知 道 同 學 是 否 了 解 上 課 的 內 容 而 詢 問 同 學 時 , 往 往 看 到 的 是 台 下 一 片 呆 滯 的 眼 光 。 另 外 , 和 學 生 接 觸 後 , 發 現 大 部 分 的 同 學 以 往 的 數 學 學 習 經 驗 都 是 快 速 的 代 入 公 式 , 快 速 的 計 算 然 後 快 速 的 得 到 解 答 。 因 此 同 學 們 的 計 算 能 力 很 強 可 是 缺 乏 對 數 學 的 基 本 概 念 的 認 識 。 而 同 學 們 對 數 學 的 認 知 就 是 快 速 的 計 算 。 但 是 計 算 能 力 在 數 學 上 雖 然 有 一 定 的 重 要 性 , 卻 不 是 數 學 的 全 部 。 因 此 在 數 學 學 習 的 過 程 中 , 數 學 基 本 概 念 的 掌 握 是 絕 對 是 重 要 的 。 而 數 學 的 基 本 概 念 對 一 位 將 成 為 老 師 的 同 學 而 言 更 是 不 可 或 缺 的 。 可 是 數 學 概 念 的 抽 象 性 , 卻 往 往 使 學 生 覺 得 數 學 枯 燥 、 乏 味 、 而 引 起 學 生 對 數 學 學 習 的 焦 慮 ( 曹 宗 萍 、 周 文 忠 , 1998a 、 1998b )。 九 年 一 貫 數 學 綱 要 ( 教 育 部 , 2003) 強 調 每 個 學 生 都 有 權 利 要 求 受 到 良 好 的 數 學 訓 練 , 並 充 分 認 識 重 要 的 數 學 概 念 及 提 昇 厚 實 數 學 能 力 。 這 些 數 學 能 力 包 括 演 算 能 力 、 抽 象 能 力 及 推 論 能 力 。 如 果 老 師 本 身 都 對 數 學 概 念 認 識 不 清 , 覺 得 數 學 枯 燥 、 乏 味 , 對 數 學 學 習 感 到 焦 慮 , 又 如 何 能 教 導 學 生 學 習 數 學 概 念 及 培 養 他 們 的 數 學 能 力 呢 ? 徐 偉 民 和 張 國 綱 ( 2010) 以 建 構 學 習 理 論 中 合 作 學 習 及 討 論 學 習 法 對 4 5 位 暑 期 進 修 的 國 小 教 師 教 授 普 通 數 學 。 在 學 習 前 , 教 師 們 具 有 靜 態 穩 定 的 數 學 知 識 觀 及 負 面 的 數 學 學 習 經 驗 。 他 們 對 數 學 學 習 的 觀 點 多 由 理 論 而 來。經 過 普 通 數 學 課 程 後,多 數 教 師 經 歷 了 和 以 往 不 同 的 學 習 經 驗 和 體 會。 這 種 學 習 經 驗 的 改 變 , 使 得 教 師 們 從 被 動 吸 收 靜 態 規 則 的 數 學 教 學 意 象 移 向 主 動 理 解 概 念 發 展 的 意 象 。 國 小 教 師 已 有 教 學 經 驗 , 經 歷 不 同 的 學 習 經 驗 再 驗 證 以 理 論 , 因 而 得 以 影 響 他 們 的 教 學 意 象 。 職 前 教 師 未 有 教 學 的 經 驗 ; 如 果 經 歷 建 構 學 習 理 論 學 習 數 學 的 經 驗 , 職 前 教 師 對 數 學 課 程 的 教 與 學 會 有 什 麼 樣 的 改 變 呢 ? 本 研 究 就 是 希 望 在 普 通 數 學 課 程 中 , 藉 由 建 構 學 習 的 理 論 , 職 前 教 師 不 僅 在 數 學 知 識 上 有 所 得 並 且 能 體 認 建 構 學 習 理 論 的 優 點 。 可 是 若 是 以 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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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 學 習 理 論 教 學 , 職 前 教 師 面 對 這 種 以 前 未 曾 經 歷 過 的 學 習 方 式 會 遭 遇 什 麼 樣 的 困 難 ? 他 們 在 數 學 知 識 及 能 力 上 又 有 何 不 足 之 處 ? 師 資 培 育 工 作 者 又 有 何 改 進 之 道 ? 在 經 歷 這 種 學 習 方 式 後 , 職 前 教 師 又 會 有 何 改 變 ? 以 上 的 問 題 值 得 探 討 , 因 此 本 研 究 以 行 動 研 究 的 方 法 , 利 用 建 構 學 習 理 論 教 授 普 通 數 學 課 程,希 望 達 到 下 列 目 的:( 1 )了 解 職 前 教 師 在 數 學 知 識 及 能 力 上 不 足 之 處。( 2 )改 變 職 前 教 師 對 數 學 教 與 學 的 看 法,並 了 解 職 前 教 師 的 改 變 為 何 。

貳 、 文 獻 探 討

一 、 建 構 主 義 :建 構 主 義 是 在 二 十 世 紀 中 葉 以 後 , 歐 美 學 界 認 知 到 傳 統 教 育 的 不 足 , 因 而 以 不 同 的 教 育 觀 點 所 產 生 的 教 育 理 論 。 在 傳 統 教 育 的 觀 點 中 教 師 所 扮 演 的 角 色 只 在 於 傳 達 知 識 而 學 生 的 角 色 是 被 動 的 知 識 接 受 者 ( 唐 偉 成 , 1999 )。 而 建 構 主 義 則 強 調 學 習 者 在 學 習 的 過 程 中 並 非 被 動 的 全 盤 的 接 受 知 識 , 而 是 基 於 其 先 前 的 經 驗 主 動 地 建 構 知 識( 吳 俊 憲 , 2000a; 廖 信 達 , 2002)。 建 構 主 義 有 兩 個 派 別 :“個 人 建 構 主 義 ” ( personal constructivism) 與 “社 會 建 構 主 義 ”( social constructivism);兩 者 之 間 的 差 異 在 於“知 識 是 否 應 當 被 看 成 純 粹 的 個 人 建 構 , 或 是 社 會 的 共 同 建 構”( 鄭 毓 信 , 1998)。 個 人 建 構 主 義 的 理 論 基 礎 在 於 皮 亞 傑 的 發 生 認 識 論( 徐 光 台,1999 )。 個 人 建 構 主 義 主 張 知 識 由 學 習 者 主 動 建 構 而 來 ( 蘇 育 任 , 1997 ; 張 世 忠 , 20 0 0)。而 人 類 的 認 知 發 展 是 由 個 體 主 動 的 與 環 境 互 動 而 發 展 的 一 種 過 程。 在 個 體 與 環 境 間 相 互 作 用 下 , 個 體 會 透 過 平 衡 作 用 而 自 我 調 節 , 以 建 構 自 身 的 知 識 及 結 構 。 ( 徐 光 台 ) 。 而 社 會 建 構 主 義 理 論 是 建 立 在 Vygotsky的 理 論 基 礎 上 ( P. Ernest, 19 9 4 )。 Vygo t s ky ( 1 9 78 ) 的 認 知 發 展 理 論 主 張 人 類 的 認 知 發 展 開 於 社 會 互 動 。 知 識 的 產 生 是 由 外 在 的 社 會 互 動 過 程 逐 漸 內 化 而 形 成 的 。 人 類 的 認 知 、 思 考 、 邏 輯 記 憶 及 知 覺 語 言 等 是 屬 於 高 層 次 的 心 理 功 能 , 這 些 功 能 都 起 始 於 人 類 社 會 的 生 活 , 再 將 社 會 關 係 內 化 成 為 個 人 內 在 的 功 能 和 結 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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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論 是 個 人 建 構 主 義 或 社 會 建 構 主 義 都 主 張 人 們 的 知 識 在 個 人 與 他 人 協 商 而 形 成 共 識 的 社 會 互 動 中 主 動 建 構 而 產 生 的 , 並 非 只 是 被 動 的 接 受 而 形 成 的 ( 楊 龍 立 , 1997 ; 林 生 傳 , 1998) 。 就 數 學 抽 象 本 質 而 言 , 學 習 數 學 的 過 程 本 身 就 是 一 種 建 構 活 動 。 在 數 學 學 習 的 活 動 中 , 社 會 建 構 主 義 的 觀 點 比 個 人 建 構 主 義 的 觀 點 更 為 合 理 ( 鄭 毓 信 )。 胡 志 偉 ( 2003) 綜 合 建 構 學 者 常 建 議 使 用 的 建 構 教 學 做 法 為 :( 1 ) 不 直 接 教 導 學 生 。( 2 ) 以 學 生 生 活 中 的 情 境 來 佈 題 , 以 便 他 們 用 舊 經 驗 來 建 構 新 知 識 。( 3 ) 鼓 勵 學 生 在 課 堂 上 發 表 不 同 於 別 人 的 意 見 , 以 便 讓 別 人 聽 到 不 同 的 觀 點 。( 4 ) 不 鼓 勵 機 械 式 的 練 習 活 動 。( 5 ) 為 了 使 學 生 發 展 正 確 的 概 念 , 教 師 可 以 為 學 生 搭 建 學 習 的 鷹 架 , 或 運 用 一 些 策 略 讓 學 生 感 到 自 己 的 概 念 是 有 缺 點 的 , 然 再 幫 助 學 生 發 展 出 正 確 的 概 念 。 不 論 是 個 人 建 構 主 義 或 是 社 會 建 構 主 義 都 強 調 個 人 知 識 的 建 立 是 與 環 境 及 他 人 的 互 動 的 結 果 。 而 社 會 建 構 主 義 更 強 調 同 儕 合 作 的 功 能 。 二 、 合 作 學 習 :合 作 學 習 理 論 是 基 於 建 構 主 義 學 習 理 論 之 上 。 但 是 有 很 多 老 師 認 為 只 要 在 數 學 教 室 中 「 尊 重 兒 童 解 法 、 實 施 分 組 教 學 、 進 行 發 表 討 論 」 就 是 〝 建 構 式 教 學 〞( 鍾 靜 , 2003)。 事 實 並 非 如 此 , 建 構 教 學 的 重 點 不 在 分 組 的 型 態,而 在 討 論 澄 清 的 實 質( 鍾 靜 )。 合 作 學 習 要 求 學 生 利 用 共 同 合 作 的 方 式 進 行 學 習 , 以 達 成 所 要 學 習 的 目 標 (Lefrancois, 1997) 。 若 要 施 行 合 作 學 習 , 教 師 要 依 學 生 的 能 力 、 性 別 、 種 族 等 不 同 性 質 , 將 學 生 分 配 到 異 質 小 組 , 讓 小 組 成 員 彼 此 協 助 、 互 動 以 達 到 提 高 個 人 或 團 體 學 習 效 果 的 目 標 ( Slavin, 1983 ) 。

只 是 將 三 五 個 人 聚 合 在 一 起 並 不 能 成 為 合 作 小 組( J ohnson & Johnson, 19 9 4 ) 。 因 為 合 作 學 習 本 身 只 是 一 種 教 學 策 略 , 所 以 必 須 要 針 對 不 同 年 級 和 不 同 學 科 做 有 系 統 、 有 結 構 的 規 劃 。 要 組 成 合 作 小 組 必 須 要 將 小 組 成 員 組 織 在 一 起 , 使 他 們 相 互 依 賴 , 互 相 幫 助 , 共 享 資 源 , 才 能 彼 此 相 互 助 長 學 習 (黃 政 傑 及 林 佩 璇 , 1996) 。 合 作 學 習 方 法 包 含 三 個 核 心 的 概 念 (Slavin, 1995) 及 五 項 基 本 要 素 ( J oh ns on & J o hn so n , 19 9 1) 。 三 個 核 心 的 概 念 是 小 組 回 饋 、 個 別 績 效 、 平 等 的 成 功 機 會 。 小 組 回 饋 就 是 強 調 小 組 成 員 彼 此 之 間 互 相 幫 助 學 習 , 每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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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 成 員 要 對 其 他 成 員 的 學 習 負 責 。 除 了 對 其 他 成 員 負 責 外 , 成 員 個 人 也 要 對 自 己 的 學 習 負 責 , 此 即 是 個 別 績 效 。 在 一 起 合 作 學 習 之 下 , 每 位 小 組 成 員 都 能 達 到 學 習 的 效 果 就 是 平 等 的 成 功 機 會 。 五 項 基 本 要 素 為 ( 1 ) 正 向 的 相 互 依 賴 : 強 調 合 作 的 小 組 成 員 彼 此 幫 助 、 相 互 依 賴 , 因 此 每 位 成 員 都 是 小 組 團 體 不 可 或 缺 的 ;( 2 ) 面 對 面 的 互 動 : 正 向 的 相 互 依 賴 是 小 組 成 員 在 彼 此 相 互 幫 助 時 必 須 面 對 面 進 行 協 商 、 小 組 研 討 、 交 換 訉 息 以 完 成 學 習 的 目 標 ;( 3 ) 個 人 責 任 : 合 作 學 習 除 了 小 組 合 作 完 成 團 體 目 標 外 , 每 位 小 組 成 員 也 必 須 有 各 自 的 貢 獻 來 完 成 自 我 的 學 習 目 標 ;( 4 ) 人 際 與 小 團 體 技 巧 : 小 組 成 員 間 的 互 動 是 一 種 社 會 技 能 , 沒 有 人 天 生 就 知 道 如 何 有 效 率 地 跟 別 人 互 動 , 而 合 作 學 習 可 訓 練 學 生 與 他 人 互 動 的 技 巧 ;( 5 ) 團 體 歷 程 : 作 用 於 檢 討 反 省 小 組 的 學 習 狀 況 是 否 有 效 、 是 否 需 要 修 正 改 進 , 藉 由 團 體 歷 程 澄 清 和 改 善 小 組 成 員 的 效 能 以 促 進 小 組 成 員 努 力 達 到 團 體 目 標 。 基 於 上 述 合 作 學 習 的 要 素 , 合 作 學 習 的 教 教 學 策 略 應 包 含 個 別 指 導 、 同 儕 指 導 、 小 組 討 論 、 問 題 解 決 、 團 體 歷 程 和 共 同 完 成 作 業 等 。 依 據 策 略 的 不 同 , 合 作 學 習 的 方 法 有 數 十 種 之 多 ( 周 立 勳 , 1994; 黃 政 傑 , 林 佩 璇 , 1996; Slavin , 1995)。 本 研 究 採 取 的 合 作 學 習 方 法 為 共 同 學 習 法 ( Learning Together , 簡 稱 LT )。 共 同 學 習 法 採 用 階 段 性 的 相 互 依 賴 , 先 由 學 生 分 工 , 再 細 分 作 業 , 最 後 再 統 整 成 完 整 作 業 , 因 而 常 需 小 組 彼 此 協 助 , 以 合 作 達 成 個 別 小 組 或 全 班 之 學 習 目 標 。 因 此 共 同 學 習 法 較 適 用 於 涉 及 討 論 、 探 索 和 創 造 思 考 學 習 等 慨 念 性 的 教 材 。 三 、 討 論 對 話 式 教 學 :教 學 策 略 亦 可 影 響 學 生 的 學 習 。 一 般 而

言 , 教 學 策 略 可 分 為 三 種 ( Sternberg & Spear - Swerling , 1996) , ( 一 ) 教 條 式 策 略;( 二 ) 簡 答 式 策 略 ; ( 三 ) 對 話 式 策 略 。 任 何 教 學 策 略 都 可 能 成 功 或 失 敗 , 所 以 老 師 決 定 使 用 何 種 教 策 略 應 依 據 學 生 的 狀 況 而 定 。 在 建 構 學 習 的 情 境 下 , 對 話 式 的 教 學 策 略 應 是 最 佳 的 教 學 策 略 。 合 作 學 習 的 基 本 要 素 之 一 是 小 組 成 員 面 對 面 的 討 論 互 動 , 而 對 話 討 論 是 討 論 互 動 的 重 要 歷 程 。 所 謂 的 對 話 討 論 是 指 在 合 作 學 習 的 情 境 中 , 小 組 成 員 以 口 語 交 談 、 數 學 術 語 或 數 學 符 號 進 行 數 學 概 念 的 討 論 活 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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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 佳 靜 、 郭 重 吉 及 施 皓 耀 (2003) 等 人 建 議 以 數 學 對 話 進 行 教 學 要 注 意 下 列 數 點 : 1、對 話 過 程 中,教 師 應 強 調 發 問 是 為 了 解 決 自 身 的 數 學 問 題、釐 清 數 學 觀 念 , 而 非 凸 顯 自 身 的 數 學 概 念 不 足 。 2.在 數 學 課 室 中,教 師 可 以 注 意 學 生 的 聲 調、臉 部 表 情、手 勢,注 視, 以 便 能 發 現 學 生 問 題 所 在 , 及 時 解 決 。 3.和 同 儕 對 某 特 定 數 學 概 念 或 想 法 進 行 認 知,辯 證 與 澄 清 的 對 話,建 立 在 互 信 互 賴 的 基 礎 上 。 教 師 應 隨 時 注 意 班 級 同 學 是 否 有 因 彼 此 競 爭 , 而 產 生 負 面 之 影 響 , 並 隨 時 提 醒 學 生 , 小 組 成 員 間 是 以 互 惠 的 方 式 , 進 行 數 學 對 話 。 4.促 進 學 生 參 與 對 話 意 願 方 面,教 師 除 採 取 加 分 制 度 外,尚 可 提 供 較 具 思 考 性 之 問 題 作 為 挑 戰 題 , 激 發 學 生 的 對 話 意 願 , 在 過 程 中 , 隨 時 注 意 學 生 的 回 應 , 若 是 題 目 難 度 過 高 , 則 可 逐 次 增 加 解 題 策 略 的 暗 示 。 5.數 學 對 話 過 程 中 , 教 師 可 依 學 生 所 詮 釋 之 內 容,適 時 介 入 請 學 生 再 說 一 次 . 其 目 的 為 透 過 再 次 問 述 , 強 調 解 題 關 鍵 。 6 . 在 數 學 對 話 過 程 中 , 若 是 發 現 學 生 有 迷 思 概 念 , 則 教 師 可 設 計 一 概 念 衝 突 的 問 題 , 讓 學 生 意 識 到 自 身 概 念 錯 誤 , 並 加 以 引 導 使 之 能 將 並 修 正 成 為 正 確 的 數 學 知 識 。 提 問 是 討 論 式 教 學 的 重 點 。 提 問 策 略 的 好 壞 會 影 響 討 論 式 教 學 的 成 敗 。 蕭 武 治 、 劉 祥 通 ( 2015) 研 究 在 以 開 放 式 教 學 法 教 授 國 小 數 學 的 課 室 中 , 提 問 策 略 的 角 色 。 在 此 研 究 中 提 出 建 議 : 1.以 提 問 的 方 式 來 引 導 學 生 了 解 其 錯 誤 迷 失 的 概 念 , 並 據 以 作 為 學 生 的 學 習 鷹 架 。 2.透 過 提 問 的 方 式 挑 戰 學 生 , 以 補 足 學 生 先 備 知 識 的 不 足 與 提 供 操 作 經 驗 。 3. 以 教 學 媒 體 配 合 提 問 以 有 效 地 掌 控 學 生 的 學 習 與 討 論 焦 點 。 以 教 學 媒 體 輔 助 教 學 有 其 優 點 , 但 是 也 有 其 侷 限 性 。 因 此 本 研 並 未 採 用 教 學 媒 體 來 輔 助 教 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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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 、 研 究 方 法

圖 一 : 研 究 架 構 圖 資 料 來 源 : 研 究 者 自 行 整 理 文 獻 閱 讀 : 數 學 學 習 經 驗 會 影 響 教 師 數 學 教 學 活 動 。 教 學 反 省 : 傳 統 式 教 學 使 學 生 學 習 經 驗 痛 苦 。 以 普 通 數 學 課 程 為 焦 點 : 藉 著 進 行 建 構 學 習 教 學 活 動 來 了 解 學 生 數 學 學 習 經 驗 的 改 變 。 擬 定 行 動 方 案 : 課 程 內 容 與 教 學 方 案 的 設 計 與 規 劃 執 行 行 動 方 案 : 以 建 構 學 習 理 論 進 行 普 通 數 學 教 學 活 動 。 檢 驗 行 動 方 案 ; 檢 驗 普 通 數 學 課 程 教 學 成果 公 開 發 表 研 究 成 果 修 正 行 動 方 案 : 修 正 普 通 數 學 課 程 內 容 及 教 學 方 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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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研 究 採 用 行 動 研 究 法 進 行 研 究 。 行 動 研 究 法 於 二 次 大 戰 後 , 在 社 會 心 理 學 家 K urt Lewin 的 影 響 下 所 形 成 的 研 究 方 法 。 其 名 言 : 研 究 應 有 所 行 動 , 行 動 應 有 所 研 究 , 即 可 說 明 行 動 研 究 的 精 義 (廖 鳳 池 , 19 90) 。 K e m mi s 與 McTa gga r t ( 1 98 8) 將 行 動 研 究 法 定 義 為 : 一 群 研 究 人 員 為 瞭 解 工 作 處 境 並 謀 求 改 善 之 道 , 經 由 個 人 與 團 體 合 作 , 一 起 推 動 的 一 種 研 究 方 式 。 在 行 動 研 究 的 過 程 中 , 研 究 者 經 歷 實 踐 、 反 省 及 自 我 批 判 的 歷 程 並 週 而 復 始 不 斷 地 調 整 修 正 這 個 歷 程 , 進 而 能 培 養 出 兼 容 並 蓄 的 整 體 意 識 , 足 以 顧 及 自 身 的 行 動 及 外 在 的 世 界 (Reason, 1988; Torbert, 1991)。在 教 育 上, 行 動 研 究 可 支 持 教 師 有 效 地 因 應 實 務 工 作 中 的 挑 戰 , 並 且 以 一 種 反 映 思 考 的 方 式 , 創 新 地 改 革 困 境 (夏 林 清 等 , 1998)。 行 動 研 究 應 用 於 課 程 與 教 學 上 , 則 是 教 師 在 教 室 情 境 下 , 為 解 決 課 程 與 教 學 所 面 臨 的 實 際 問 題 而 嘗 試 改 進 本 身 的 教 學、考 驗 課 程 與 教 學 理 論 的 一 種 研 究 行 動 (甄 曉 蘭,2000)。行 動 研 究 的 目 的 是 解 決 問 題,因 此 要 不 斷 的 考 核 及 檢 討,才 能 使 行 動 完 備( 陳 惠 邦 , 1998)。 於 本 研 究 中 , 研 究 者 在 文 獻 的 閱 讀 中 得 知 職 前 教 師 的 數 學 學 習 經 驗 會 影 響 其 日 後 的 教 學 活 動 , 繼 而 反 省 自 身 的 教 學 發 現 : 老 師 以 傳 統 的 方 式 教 學 , 學 生 的 數 學 學 習 經 驗 是 痛 苦 的 。 因 此 希 望 在 普 通 數 學 課 程 中 , 以 合 作 學 習 教 學 活 動 來 改 變 學 生 數 學 學 習 的 經 驗 作 為 行 動 研 究 的 焦 點 。 再 藉 由 課 程 內 容 的 設 計 與 教 學 方 案 的 規 劃 以 擬 定 行 動 方 案 ; 然 後 進 行 毎 週 二 小 時 , 一 學 期 普 通 數 學 的 教 學 活 動 。 在 毎 週 上 課 後 檢 討 學 生 上 課 反 應 來 檢 驗 教 學 成 果 , 再 據 以 修 正 下 次 上 課 的 教 學 活 動 及 課 程 內 容 。 全 學 期 毎 週 重 覆 上 課 - 檢 討 - 修 正 的 歷 程 直 到 學 期 結 束 。 最 後 整 理 分 析 結 果 , 然 後 公 開 發 表 研 究 成 果 。 此 一 行 動 研 究 架 構 圖 如 圖 一 。 一、研 究 對 象:本 研 究 的 研 究 對 象 是 修 習 普 通 數 學 課 程 非 主 修 科 學 或 數 學 的 職 前 教 師 共 計 四 十 一 人 , 男 性 15 人 , 女 性 26 人 。 他 們 的 入 學 數 學 指 定 考 試 平 均 成 績 在 3 0 至 40 之 間 。 大 部 分 同 學 在 修 課 之 前 對 數 學 的 感 覺 是 畏 懼 , 不 喜 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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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資 料 收 集 與 編 碼 :本 研 究 資 料 收 集 的 分 為( 一 )課 室 觀 察 : 研 究 者 在 授 課 時 , 觀 察 學 生 討 論 的 情 形 , 並 做 記 錄 , 以 供 詳 細 分 析 。( 二 )上 課 錄 音 : 研 究 者 在 課 堂 上 將 上 課 情 形 與 同 學 間 的 對 話 以 錄 音 筆 錄 音 , 並 在 事 後 轉 錄 成 文 字 檔 做 為 日 後 分 析 的 依 據。( 三 )上 課 錄 影:在 課 堂 上 以 兩 台 攝 影 機 記 錄 上 課 情 形 。 一 台 記 錄 研 究 者 教 學 過 程 及 同 學 在 講 台 上 解 釋 課 程 內 容 的 情 形;另 外 一 台 記 錄 學 生 上 課 反 應 與 同 學 相 互 間 討 論 的 情 形。( 四 )學 習 單:毎 次 上 課,研 究 者 提 出 問 題,同 學 討 論,演 練 解 題 的 記 錄。( 五 )問 卷: 在 學 期 開 始 與 結 束 時 , 請 同 學 填 寫 問 卷 , 以 了 解 經 由 合 作 學 習 的 經 驗 , 學 生 對 數 學 教 學 印 象 的 改 變 。( 六 )訪 談 : 在 學 期 中 正 式 對 同 學 進 行 訪 談 , 以 了 解 學 生 對 數 學 教 學 經 驗 的 改 變 。 另 外 , 依 據 須 要 , 不 定 期 於 課 後 對 同 學 進 行 非 正 式 的 訪 談,以 了 解 同 學 對 該 堂 課 程 內 容 的 感 覺。( 七 )學 習 日 誌 與 心 得 : 在 毎 個 課 程 單 元 結 束 後 , 請 同 學 撰 寫 學 習 日 誌 及 心 得 以 了 解 同 學 的 學 習 效 果 。 各 種 資 料 轉 錄 成 文 字 檔 後 , 進 行 編 碼 工 作 。 編 碼 採 用 日 期 - 對 象 - 事 件 的 格 式 ; 其 中 日 期 為 4 碼 數 字( xxxx): 前 二 碼 為 月 份 後 二 碼 為 日 期 ; 對 象 分 為 T、 Sn、Gm及 C 四 類 : T 為 老 師( 即 為 研 究 者 ), Sn為 學 生 (n 為 學 生 座

號 ), Gm為 小 組 (m 為 組 別 ), C 為 全 班 ; 事 件 分 為 Dry、 Qry、 Dsn、 Ivw 及

Qz 五 類 : Dry 為 日 誌 , Qry 為 問 卷 , Dsn 為 討 論 , Ivw 為 訪 談 , Qz 為 測 驗 。

三 、 課 程 設 計 與 教 學 方 案 :就 數 學 的 眼 光 而 言 , 國 小 的 數 學 課 程 內 容 不 會 太 難 。 但 如 翁 秉 仁 ( 2003) 所 言 :『 建 構 式 教 學 可 說 是 對 老 師 數 學 素 養 要 求 最 高 的 教 學 法 , 老 師 不 但 要 有 正 確 的 數 學 方 向 感 , 還 要 能 夠 恰 當 地 適 可 而 止 ; 他 們 不 但 要 能 馬 上 辨 識 出 學 生 有 創 意 又 正 確 的 想 法 , 也 要 能 從 學 生 的 錯 誤 裡 , 分 析 學 生 的 思 路 , 並 找 到 適 當 的 指 引 之 路 。 』 而 國 小 職 前 教 師 在 傳 統 教 學 模 式 下 學 習 的 數 學 知 識 常 常 屬 於 知 其 然 而 不 知 其 所 以 然 情 形 。 因 此 普 通 數 學 課 程 必 須 包 含 國 小 數 學 課 程 的 內 容 並 作 更 深 更 廣 的 介 紹 。 但 是 面 對 國 小 職 前 教 師 , 課 程 內 容 太 容 易 或 是 太 難 都 無 法 達 成 目 標 。 如 果 課 程 內 容 太 容 易 , 他 們 不 用 學 習 就 已 擁 有 知 識 , 教 學 方 案 的 學 習 經 驗 就 無 法 達 成 。 如 果 課 程 內 容 太 難 , 學 生 無 法 吸 收 , 學 習 效 果 則 不 彰 。 因 此 在 課 程 內 容 的 設 計 上 必 須 斟 酌 。 本 研 究 依 據 學 生 的 需 要 將 課 程 主 題 分 為 邏 輯 概 論 、 自 然 數 與 整 數 、 基 底 變 換 、 有 理 數 系 及 實 數 系 、 微 積 分 概 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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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教 學 方 面 , 本 研 究 以 對 話 式 的 教 學 策 略 為 主 要 的 教 學 策 略 , 再 依 據 學 生 學 習 的 狀 況 參 以 其 他 兩 種 教 學 策 略 以 達 教 學 成 效 。 本 研 究 在 課 堂 上 將 學 生 分 為 若 干 小 組 , 毎 組 三 或 四 人 , 以 利 互 助 學 習 。 學 生 若 能 事 先 思 考 課 程 的 內 容 , 則 會 有 比 較 好 的 學 習 效 果 。 因 此 每 次 上 課 時 將 針 對 課 程 內 容 分 成 若 干 相 關 的 子 題 , 對 這 些 子 題 內 容 的 一 些 重 要 的 基 本 概 念 提 出 問 題 , 然 後 要 求 學 生 在 同 組 同 學 間 作 小 組 討 論 。 在 小 組 討 論 期 間 , 教 師 將 在 各 小 組 間 巡 迴 參 與 小 組 討 論 , 給 各 小 組 適 當 的 協 助 及 提 示 。 當 各 小 組 討 論 告 一 段 落 得 到 結 論 後 , 再 由 各 小 組 中 的 一 位 成 員 到 台 上 向 全 班 回 答 問 題 。 老 師 再 依 同 學 的 回 答 加 以 解 說 , 同 學 因 而 可 以 循 序 漸 進 的 學 習 數 學 知 識 。 本 課 程 的 教 學 結 構 圖 如 圖 二 。 圖 二 : 上 課 流 程 資 料 來 源 : 研 究 者 自 行 整 理 主 題 介 紹 子 題 提 問 小 組 討 論 全 班 討 論 教 師 結 論 下 課 教 師 組 間 巡 迴 協 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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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 結 果 與 分 析

在 課 程 開 始 之 時 , 學 生 對 數 學 的 感 受 是 厭 惡 、 惡 夢 及 恐 懼 。 為 什 麼 對 數 學 感 到 厭 惡 及 恐 懼 呢 ? 志 仁 ( 匿 名 ) 的 報 告 或 可 說 明 :「 其 實 很 多 小 朋 友 都 喜 歡 思 考 、 動 腦 , 只 是 漸 漸 長 大 承 受 壓 力 , 有 些 人 開 始 討 厭 數 學 , 他 們 真 正 討 厭 的 應 該 是 當 周 遭 要 求 他 必 須 學 會 , 而 卻 還 不 能 理 解 的 無 奈 。 」( 0215S3Qr y) 學 生 對 數 學 的 恐 懼 , 大 部 分 是 從 國 中 或 高 中 開 始 , 怡 珊 ( 匿 名 ) 是 英 語 教 育 學 系 的 學 生 , 在 她 的 心 得 中 描 述 在 修 習 普 通 數 學 課 程 之 前 對 數 學 的 感 覺 『 從 國 中 開 始 數 學 就 一 直 是 我 的 惡 夢 。 』 ( 0215S2 1Q r y) 雖 然 數 學 對 她 有 如 惡 夢 一 般 , 但 是 她 希 望 能 克 服 這 個 困 難 『 也 曾 試 著 努 力 專 心 去 聽 老 師 上 課 所 講 的 內 容 。 每 一 次 開 始 講 一 個 新 單 元 , 我 就 會 很 用 心 的 聽 , 我 也 真 的 都 聽 得 懂 。 』( 0215S2 1Qr y) 只 是 好 景 不 長 , 當 課 程 的 內 容 加 深 , 老 師 授 課 的 速 度 加 快 , 她 無 法 跟 隨 老 師 了 解 課 程 內 容 而 造 成 了 學 習 落 差 。『 但 是 , 老 師 總 是 會 越 講 越 快 , 隨 著 內 容 越 來 越 艱 深 , 我 就 越 來 越 聽 不 懂 。 最 後 , 就 用 死 背 的 把 它 記 起 來 , 根 本 不 懂 得 如 何 活 用 , 也 不 懂 它 的 原 理 到 底 是 什 麼 。 所 以 數 學 就 越 來 越 差 , 對 它 也 失 去 信 心 與 興 趣 。 』( 0215S2 1Qr y) 再 看 看 其 他 同 學 描 述 他 們 在 國 、 高 中 的 學 習 情 形 :「 從 國 中 到 高 中 數 學 老 師 都 是 拼 命 的 在 台 上 講 解 , 而 我 在 下 面 拼 命 的 抄 。 遇 到 基 本 的 定 義 , 都 不 清 楚 它 的 由 來 , 也 從 未 去 了 解 。 」( 0215S8Qr y) 「 以 前 上 數 學 課 就 只 是 老 師 在 台 上 寫 , 我 們 在 台 下 猛 抄 , 往 往 抄 完 之 後 還 是 不 知 道 老 師 在 講 什 麼,高 中 數 學 老 師 最 高 紀 錄 一 堂 課 教 10 幾 題,但 我 卻 一 題 都 沒 有 吸 收 。 」( 0215S3 1Q r y) 學 生 的 描 述 表 達 了 他 們 的 學 習 經 驗 。 傳 統 老 師 數 學 教 學 的 方 式 是 講 授 課 程 內 容 , 講 解 例 題 。 在 老 師 的 思 考 中 , 例 題 講 解 的 愈 多 , 對 學 生 幫 助 愈 大 ; 因 此 老 師 可 以 在 一 堂 課 的 時 間 內 教 授 十 多 題 例 題 。 但 是 老 師 忽 略 了 學 生 須 要 時 間 思 考 、 消 化 課 程 的 內 容 ; 當 課 程 內 容 愈 來 愈 深 入 時 , 學 生 無 法 吸 收 了 解 老 師 上 課 所 講 述 的 內 容 , 只 好 將 上 課 的 內 容 及 例 題 抄 錄 並 且 記 憶 下 來 , 更 以 為 以 這 種 知 其 然 而 不 知 其 所 以 然 的 方 式 得 到 答 案 就 是 學 會 了 數 學 。 這 種 學 習 數 學 的 方 式 造 成 了 學 生 對 數 學 沒 有 信 心 與 興 趣 甚 至 排 斥 數 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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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結 果 。 一 學 期 的 數 學 課 程 , 以 建 構 學 習 理 論 和 同 學 討 論 學 習 數 學 。 同 學 們 ( 職 前 教 師 ) 從 開 始 的 震 撼 , 繼 而 適 應 , 再 進 而 喜 愛 這 門 課 程 。 而 一 學 期 的 數 學 教 學 對 職 前 教 師 有 何 影 響 ? 我 們 進 行 以 下 的 分 析 討 論 。 在 討 論 中 所 提 及 學 生 的 名 字 皆 為 匿 名 。 一 、 對 職 前 教 師 的 影 響 我 們 就 學 生 改 變 對 數 學 學 習 的 喜 惡 、 改 變 數 學 學 習 的 習 慣 及 改 變 數 學 教 學 的 方 式 三 個 面 向 來 做 分 析 。 1 、 改 變 對 數 學 的 喜 惡 : 從 前 面 的 討 論 可 了 解 , 學 生 對 學 習 數 學 感 到 厭 惡 的 原 因 是 學 生 對 於 要 學 習 的 數 學 內 容 尚 未 了 解 時 , 老 師 就 繼 續 教 導 更 深 入 的 內 容 。 而 建 構 學 習 理 論 以 學 生 學 習 為 主 體 , 以 概 念 的 溝 通 為 重 點 , 學 生 因 此 可 以 對 數 學 有 深 入 的 了 解 , 也 可 改 變 學 生 對 於 學 數 學 的 興 趣 。 以 下 的 分 析 以 三 位 同 學 的 期 末 回 饋 為 代 表 來 討 論 學 生 對 數 學 學 習 興 趣 的 正 向 改 變 。 志 勇 是 初 等 教 育 系 一 年 級 的 學 生 。 在 學 期 初 , 志 勇 對 數 學 的 感 覺 是 數 學 是 一 門 要 死 背 硬 算 的 學 科 , 因 此 令 他 覺 得 厭 煩 。 那 種 硬 背 拼 命 運 算 讓 我 很 厭 煩 , 所 以 國 中 、 高 中 都 不 做 數 學 , 數 學 成 績 也 就 越 來 越 爛 。( 0215S5Q r y) 到 了 學 期 末 , 志 勇 表 示 一 學 期 的 數 學 課 程 讓 他 對 數 學 有 了 重 新 的 認 識 。 他 並 且 表 示 如 果 能 早 一 點 遇 到 我 , 數 學 一 定 能 更 好 ; 不 過 可 以 解 讀 為 如 果 以 前 的 老 師 能 以 建 構 學 習 理 論 的 方 式 教 學 , 他 的 數 學 一 定 能 更 好 。 這 學 期 上 課 我 學 到 許 多 , 對 數 學 有 重 新 認 識 , 如 果 早 一 點 遇 到 老 師 的 話 , 我 的 數 學 一 定 能 更 好 。( 0612S5Qr y) 由 於 上 課 時 能 真 正 了 解 應 學 習 的 數 學 內 容 , 因 此 志 勇 期 待 每 次 數 學 課 的 到 來 , 甚 至 希 望 繼 續 修 習 更 深 入 的 數 學 課 程 , 如 數 學 解 題 及 微 積 分 。 從 志 勇 期 待 每 次 數 學 課 及 希 望 繼 續 修 習 更 深 入 的 數 學 課 程 , 可 以 看 出 他 從 對 數 學 學 習 的 厭 煩 變 成 對 數 學 學 習 產 生 了 興 趣 。 志 勇 之 所 以 對 數 學 學 習 有 興 趣 是 因 為 以 建 構 學 習 的 方 式 讓 他 能 很 快 的 了 解 數 學 的 內 容 , 也 因 而 讓 他 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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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 還 能 再 一 次 的 接 觸 到 數 學 。 我 很 期 待 每 次 數 學 課 的 到 來 , 上 數 學 到 了 現 在 , 我 真 的 想 再 修 數 解 , 說 不 定 哪 天 還 會 選 了 微 積 分 , 多 麼 有 趣 呀 ! 以 前 不 懂 的 , 不 然 就 是 同 學 懂 得 比 你 快 的 東 西 , 現 在 我 也 很 快 就 懂 了 , 該 慶 幸 我 進 了 大 學 , 還 有 機 會 接 近 數 學 。( 0612S5Q r y) 2、 改 變 數 學 學 習 的 習 慣 : 數 學 學 習 有 二 個 面 向 : 一 為 工 具 性 的 面 向 , 另 外 一 個 為 知 識 性 的 面 向 。 工 具 性 的 數 學 是 將 數 學 當 作 工 具 來 解 決 科 學 及 工 程 上 的 問 題 ; 而 知 識 性 的 數 學 是 將 數 學 當 作 一 門 學 科 來 研 究 數 學 的 結 構 及 原 理 。 傳 統 的 老 師 在 考 試 的 影 響 下 , 將 數 學 視 為 解 決 問 題 的 工 具 , 因 此 強 調 數 學 公 式 的 記 憶 及 計 算 的 熟 練 與 快 速 。 建 構 學 習 理 論 下 學 習 數 學 , 在 老 師 及 學 生 的 討 論 過 程 中 , 學 生 對 數 學 的 概 念 進 行 思 考 , 以 了 解 數 學 的 結 構 及 原 理 。 在 學 習 一 個 月 的 普 通 數 學 課 程 後 , 秀 琴 反 省 了 她 在 高 中 數 學 學 習 的 不 足 之 處 。 高 中 的 數 學 裡 , 老 師 給 一 個 觀 念 , 接 著 學 生 按 照 這 種 思 考 模 式 重 複 演 算 , 各 個 都 是“計 算 ”高 手 , 表 面 上 是 數 學 一 流 高 材 生 , 實 際 上 都 是 計 算 的 機 器 , 大 家 都 缺 少 數 學 的 另 一 面 - 思 考 。( 0315S2 3Dr y) 秀 琴 的 反 省 顯 示 出 她 在 高 中 的 數 學 學 習 只 是 在 模 仿 老 師 的 思 維 , 重 複 演 練 習 題 , 直 到 熟 練 為 止 。 雖 然 這 也 是 學 習 數 學 的 一 種 方 式 , 但 是 以 這 種 方 法 學 習 數 學 , 學 生 缺 乏 主 動 思 考 的 學 習 , 因 而 造 成 學 生 在 學 習 數 學 時 , 只 求 快 速 的 得 到 答 案 , 忽 略 了 得 到 答 案 過 程 的 正 確 與 否 。 以 這 種 的 方 式 學 習 數 學 , 學 生 得 到 答 案 之 後 , 無 法 確 定 自 己 的 答 案 正 確 與 否 , 所 以 學 生 總 是 要 求 老 師 給 予 標 準 答 案 , 才 能 肯 定 自 己 的 答 案 。 在 普 通 數 學 課 程 中 , 我 強 調 解 題 過 程 的 重 要 性 。 在 學 生 要 求 標 準 答 案 時 , 我 總 是 拒 絕 學 生 的 要 求 。 我 要 同 學 檢 視 解 題 過 程 的 正 確 性 來 肯 定 自 己 的 答 案 。 在 學 生 解 題 的 過 程 中 , 我 要 求 學 生 要 能 解 釋 為 什 麼 進 行 這 個 步 驟 , 並 說 明 這 個 步 驟 的 正 確 性 。 剛 開 始 , 學 生 不 習 慣 這 種 學 習 過 程 , 我 就 請 同 學 以 小 組 合 作 的 方 式 , 相 互 討 論 , 以 求 答 案 。 經 過 一 段 時 日 , 學 生 就 能 習 慣 這 種 學 習 方 式 。 美 蕙 的 報 告 反 應 了 她 的 感 覺 。 以 前 , 總 是 求 快 求 最 後 的 答 案 , 過 程 的 原 因 其 實 很 少 去 探 究 。 但 給 予 我 們 小 組 充 份 的 時 間 去 討 論 「 why」, 有 時 總 會 覺 得 根 本 沒 有 「 wh y」 為 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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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 要 問 ? 原 來 數 學 真 的 是 一 門 廣 博 的 學 問 , 上 到 後 來 壓 力 以 沒 有 剛 開 始 來 的 大 。 反 而 已 經 習 慣 了 這 種 方 式 。( 0417S2 7D r y) 當 學 生 習 慣 了 思 考 學 習 的 過 程 , 他 的 數 學 學 習 就 不 會 僅 僅 限 在 課 堂 上 , 而 會 延 伸 至 日 常 生 活 中 ; 他 們 隨 時 隨 處 都 會 進 行 數 學 思 考 的 數 學 學 習 活 動 ( 志 強 )。 我 覺 得 上 這 門 課 ,「 想 」 的 時 間 真 的 很 多 , 有 時 甚 至 下 了 課 , 回 到 宿 舍 、 吃 飯 、 蹲 馬 桶 , 偶 爾 都 還 要 想 一 下 什 麼 輾 轉 相 除 、 積 分 方 法 之 類 的 。( 0515S1 5D r y) 學 生 另 外 一 個 數 學 學 習 習 慣 是 認 為 老 師 在 台 上 所 講 的 一 切 都 是 正 確 的 , 不 管 是 否 了 解 老 師 上 課 的 內 容 , 看 到 公 式 就 背 下 來 ; 在 解 決 數 學 問 題 時 , 只 要 求 最 正 確 的 解 答 , 不 願 花 時 間 去 嘗 試 錯 誤 , 以 尋 求 正 確 解 答 。 在 普 通 數 學 課 中 , 我 不 斷 以”why?”來 質 疑 學 生 的 答 案 , 學 生 要 以 各 種 方 式 去 解 釋 、 回 答 質 疑 , 在 不 斷 的 修 正 解 釋 之 下 , 而 得 到 最 正 確 的 答 案 。 到 了 學 期 末 , 子 伶 表 示 了 這 種 是 最 好 的 方 式 來 學 習 數 學 。 我 有 一 個 感 覺 , 就 是 要 把 數 學 學 好 , 最 好 的 方 式 就 是 先 有 懷 疑 及 好 奇 心 , 之 後 用 各 種 想 到 的 的 方 式 去 解 釋 , 不 斷 的 嘗 試 錯 誤 , 最 後 就 能 得 到 正 解 , 這 比 直 接 背 公 式 更 有 意 義 ! ( 0612S3 3Qr y) 3、 改 變 數 學 教 學 的 信 念 : 一 學 期 的 普 通 數 學 課 程 中 , 學 生 體 會 了 建 構 數 學 的 學 習 經 驗 , 對 數 學 的 感 覺 有 了 正 向 的 改 變 , 在 學 習 的 方 式 上 也 有 所 調 整 。 不 但 如 此 , 學 生 們 在 教 學 的 認 知 上 也 有 所 調 整 。 莉 莉 和 曉 慧 在 她 們 的 報 告 中 表 示 , 如 果 有 機 會 當 老 師 , 也 要 以 此 形 式 上 課 。 上 完 一 學 期 的 課 覺 得 受 益 很 多 , 而 且 緊 張 、 刺 激 , 不 過 也 因 此 激 盪 出 不 少 腦 力 的 火 花 , 我 想 這 是 一 個 很 不 錯 的 上 課 方 式 , 也 許 在 未 來 自 己 成 為 一 名 老 師 時 也 可 以 參 考 這 樣 的 上 課 模 式 。( 0612S1 9Qr y) 上 了 這 門 普 通 數 學 , 是 我 生 平 第 一 次 領 略 到 數 學 的 奧 妙 , 也 不 再 覺 得 數 學 是 多 麼 可 怕 的 東 西 , 我 想 將 來 有 機 會 也 要 如 此 教 導 我 的 學 生 和 小 孩 子 , 讓 他 們 自 己 去 感 覺 數 學 是 什 麼 。( 0612S2 2Q r y) 莉 莉 和 曉 慧 基 於 自 身 學 習 過 程 的 經 驗 , 體 會 到 建 構 學 習 所 能 得 到 的 收 穫 , 希 望 把 此 種 教 學 方 式 溶 入 日 後 的 教 學 之 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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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僅 僅 如 上 兩 位 同 學 在 日 後 的 教 學 要 依 據 建 構 學 習 理 論 的 方 式 教 學 , 若 有 機 會 教 學 , 學 生 會 立 即 的 改 變 教 學 方 式 , 學 習 著 依 照 普 通 數 學 的 上 課 形 式 教 學 。 在 訪 談 的 學 生 中 , 舒 容 就 表 示 , 她 已 經 在 家 教 的 學 生 上 使 用 普 通 數 學 上 課 的 方 式 。( 0508S1 7I vw ) T : 如 果 妳 以 後 要 敎 書 的 話 , 會 不 會 影 響 到 妳 以 後 的 教 書 ? S1 7: 現 在 就 會 了 , 因 為…我 現 在 …恩 …就 是 敎 小 朋 友 的 方 法 就 是 會 問 他 說 , 譬 如 說 他 自 己 算 出 一 個 題 目 , 啊 ~我 就 會 …就 會 像 你 這 樣 一 直 問 他 為 什 麼… T : 嗯 。 S1 7: 為 什 麼 會 這 樣 子 算 , 那 為 什 麼 就 是 錯 了 , 他 錯 在 哪 裡 ? T : 嗯 嗯 嗯 ! 所 以 是 在 … 在 上 我 們 的 課 之 前 妳 會 不 會 ? S1 7: 就 是 不 會 。 T : 不 會 , 那 上 了 我 的 課 之 後 就 會 ? S1 7: 就 會 了 。 從 和 舒 容 的 訪 談 中 可 以 看 出 , 舒 容 開 始 會 在 教 導 學 生 的 過 程 中 以“為 什 麼”的 問 話 和 學 生 溝 通 。 這 表 示 舒 容 開 始 注 意 在 數 學 概 念 上 和 學 生 溝 通 。 這 正 是 我 在 普 通 數 學 課 程 中 和 學 生 溝 通 的 方 式 。 這 種 詢 問“為 什 麼 ”的 方 式 可 以 讓 學 生 自 己 去 認 知 是 否 對 該 數 學 內 容 的 概 念 有 所 了 解 , 這 樣 老 師 才 能 幫 助 學 生 對 該 內 容 進 行 深 入 的 了 解 。 而 這 樣 子 的 教 學 方 式 , 舒 容 在 上 普 通 數 學 課 程 前 並 不 會 使 用 。 另 外 一 個 例 子 , 翔 霖 是 心 輔 系 的 學 生 。 他 在 報 告 中 表 示 , 在 輔 導 小 學 生 時 , 學 生 經 常 會 問 一 些“為 什 麼 ”的 問 題 。 在 以 前 , 他 無 法 回 答 學 生 的 問 題 , 總 是 叫 學 生 記 住 計 算 的 原 則 就 好 了 。 他 也 曉 得 , 長 久 不 回 答 學 生 的 問 題 , 會 傷 害 小 朋 友 數 學 學 習 的 興 趣 ; 現 在 他 會 儘 量 以 實 例 去 解 釋 給 小 朋 友 聽 。 生 活 離 不 開 四 則 運 算 , 對 有 些 人 而 言 , 只 要 會 用 就 行 了 , 至 於 從 何 而 來 , 為 何 如 此 , 可 能 一 點 也 不 重 要 。 但 對 我 來 說 , 就 很 重 要 , 因 為 在 課 輔 教 數 學 時 , 我 教 的 小 朋 友 很 喜 歡 問 為 什 麼 , 我 總 是 跟 他 說 , 只 要 記 住 這 樣 算 就 對 了 。 這 樣 好 像 就 不 能 刺 激 小 孩 子 的 思 考 能 力 , 久 而 久 之 , 也 會 因 為 他 的 好 奇 心 無 法 得 到 真 正 的 答 案 而 降 低 了 他 學 習 數 學 的 興 趣 。 現 在 , 我 盡 量 用 實 例 去 證 明 給 他 看 。( 0529S1 1Dr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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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 了 要 了 解 翔 霖 的 改 變 是 否 是 因 為 普 通 數 學 課 程 的 影 響 , 我 在 某 一 次 下 課 時 , 對 他 作 了 一 次 訪 談 。( 0529S1 1I vw ) T : 你 是 不 是 有 家 教 ? S1 1: 沒 有 。 T : 那 你 報 告 上 寫 著 要 課 輔 是 什 麼 意 思 ? S1 1: 我 是 心 輔 系 的 學 生 , 我 們 有 一 門 必 修 課 是 要 到 小 學 做 課 後 輔 導 。 T : 小 朋 友 會 問 “ 為 什 麼 ” ? S1 1: 會 喲 ! 我 遇 到 的 小 朋 友 超 愛 問 的 。 T : 那 上 我 們 這 堂 課 有 幫 助 嗎 ? S1 1: 有 , 以 前 小 朋 友 問“為 什 麼 ”, 我 只 能 說 就 是 這 樣 子 , 現 在 我 比 能 解 釋 原 因 給 他 們 聽 。 翔 霖 承 認 他 在 教 學 上 的 轉 變 是 在 上 了 普 通 數 學 課 後 。 從 翔 霖 的 回 答 , 可 以 推 論 , 在 上 普 通 數 學 課 之 前 , 翔 霖 並 不 是 不 想 回 答 小 朋 友 的 疑 問 , 只 是 他 不 知 道 要 如 何 回 應 學 生 的 問 題 。 這 有 兩 種 可 能 , 一 是 在 數 學 的 概 念 上 , 他 不 清 楚 , 所 以 不 能 回 答 小 朋 友 的 問 題 。 另 一 種 可 能 是 他 不 知 如 何 切 入 問 題 來 回 答 小 朋 友 的 疑 問 。 在 上 了 普 通 數 學 課 後 , 他 就 有 能 力 去 回 答 小 朋 友 的 問 題 了 。 上 述 的 四 位 同 學 不 論 是 在 未 來 或 現 在 都 願 意 以 概 念 溝 通 為 主 的 教 學 方 式 進 行 教 學 。 在 上 課 時 , 我 並 沒 有 強 調 學 生 要 以 相 同 的 方 式 教 學 。 而 上 述 四 位 同 學 在 體 驗 過 這 種 教 學 方 式 後 , 以 自 身 的 經 驗 , 自 然 而 然 的 願 意 將 這 種 教 學 方 式 使 用 在 自 身 教 學 上 了 。 二 、 綜 合 分 析 與 檢 討 縱 觀 一 學 期 的 教 學 , 學 生 從 開 始 表 示 對 數 學 感 到 恐 懼 , 而 到 學 期 末 對 數 學 學 習 的 觀 感 有 很 大 的 改 變 。 在 面 對 一 群 對 數 學 又 怕 又 恨 但 又 覺 得 數 學 很 重 要 的 學 生 , 幫 助 他 們 克 服 心 理 上 的 障 礙 來 學 習 數 學 是 教 學 的 重 點 。 在 普 通 數 學 課 程 中 , 我 採 取 營 造 建 構 學 習 理 論 的 環 境 來 幫 助 學 生 學 習 數 學 。 在 此 環 境 中 , 可 分 成 四 個 面 向 ( 一 ) 以 故 事 引 入 主 題 ;( 二 ) 要 求 小 組 討 論 ;( 三 ) 師 生 間 的 對 話 互 動 ;( 四 ) 數 學 概 念 的 澄 清 ( 圖 三 )。 以 此 四 個 面 向 營 造 出 的 學 習 環 境 , 改 變 了 學 生 們 數 學 學 習 的 態 度 ( 興 趣 )、 習 慣 以 至 改 變 他 們 的 教 學 方 式 。 我 們 對 此 四 個 面 向 進 行 分 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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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以 故 事 引 入 主 題 : 數 學 的 抽 象 性 是 學 生 畏 懼 數 學 的 原 因 之 一 , 因 此 建 構 學 者 建 議 老 師 在 教 導 數 學 時 以 生 活 情 境 來 佈 題 ( 胡 志 偉 , 20 0 3 ), 以 減 少 數 學 的 抽 象 性 。 但 是 在 高 深 一 點 的 數 學 概 念 , 並 不 是 在 日 常 生 活 中 會 發 生 的 , 因 此 我 以 一 些 虛 擬 的 故 事 來 引 入 主 題 。 例 如 , 無 窮 大 圖 三 : 普 通 數 學 學 習 分 析 圖 資 料 來 源 : 研 究 者 自 行 整 理 這 個 概 念 在 日 常 生 活 中 並 不 會 發 生 , 因 此 在 介 紹 無 窮 大 這 一 主 題 時 , 我 先 以 電 視 影 集 「 星 際 爭 霸 戰 」 中 的 畢 卡 船 長 作 為 虛 擬 人 物 , 再 介 紹 星 際 旅 館 以 引 入 無 窮 大 的 概 念 讓 同 學 討 論 。 學 生 在 故 事 情 境 中 , 討 論 、 思 考 、 分 析 數 學 的 概 念 , 從 而 得 到 結 論 。 學 生 從 未 經 歷 過 建 構 學 習 理 論 的 方 式 學 習 數 學 , 而 習 慣 於 以 往 的 數 學 教 學 模 式 。 在 剛 開 始 上 課 時 , 對 以 概 念 溝 通 思 考 為 主 的 建 構 學 習 方 式 不 太 能 適 應 , 在 學 習 上 可 能 會 感 到 吃 力 。 但 由 故 事 情 境 引 導 學 生 討 論 , 減 少 學 生 對 數 學 抽 象 性 的 畏 懼 。 這 樣 的 歷 程 引 發 出 他 們 的 成 就 感 , 因 而 增 加 了 學 學 習 環 境 師 生 互 動 喜 愛 學 習 數 學 習 慣 數 學 思 考 改 變 教 學 方 式 以 故 事 引 小 組 討 論 概 念 澄 清 厭 惡 數 學 的 學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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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 的 學 習 興 趣 。 嘉 琦 是 社 會 教 育 系 的 學 生 , 她 反 應 驗 證 了 以 故 事 引 入 主 題 的 方 式 對 學 生 的 影 響 。 起 初 我 上 得 很 吃 力 , 漸 漸 適 應 老 師 以 想 像 故 事 來 引 導 教 學 , 像 : 星 球 、 旅 館 、 畢 凱 艦 長 。 我 覺 得 數 學 愈 來 愈 有 趣 , 也 試 著 擺 脫 公 式 的 夢 魘 , 跟 組 員 們 一 起 討 論 、 思 考 、 分 析 , 用 自 己 的 方 式 完 成 作 業 , 也 試 著 上 台 教 學 , 一 點 一 滴 地 , 數 學 真 的 引 導 我 進 入 更 高 深 的 思 考 , 開 啟 了 我 想 像 空 間 的 大 門 。 (0612S2 8Q r y) ( 二 ) 要 求 小 組 討 論 : 九 年 一 貫 數 學 課 程 綱 要 要 求 學 生 能 和 他 人 溝 通 分 享 思 考 歷 程 和 成 果 。 但 是 在 傳 統 的 教 學 方 式 下 學 習 數 學 , 雖 然 不 會 刻 意 的 抑 制 學 生 合 作 討 論 學 習 , 但 考 試 的 競 爭 壓 力 下 , 學 生 們 大 都 自 行 思 考 學 習 數 學 , 不 常 和 別 人 討 論 學 習 數 學 。 普 通 數 學 課 程 要 求 學 生 小 組 討 論 。 在 小 組 討 論 的 環 境 下 進 行 思 考 溝 通 交 流 , 學 生 在 數 學 學 習 上 有 所 成 長 。 在 經 過 和 同 學 討 論 交 流 後 , 想 出 答 案 , 再 將 自 己 想 出 的 答 案 教 導 同 學 , 一 起 成 長 。 這 樣 學 習 經 歷 所 得 到 的 成 就 感 , 令 同 學 自 動 自 發 的 一 起 討 論 學 習 數 學 , 不 再 只 是 一 個 人 單 獨 思 考 問 題 了 ( 書 珊 ; 靜 如 )。 這 也 是 學 生 們 在 數 學 學 習 習 慣 上 一 項 改 變 。 上 了 普 數 之 後 , 對 數 學 的 觀 感 有 了 些 許 的 不 同 。 與 其 自 己 坐 在 位 子 上 毫 無 邊 際 地 想 , 倒 不 如 與 同 學 一 起 腦 力 激 盪 , 當 我 第 一 次 靠 自 己 想 出 答 案 而 再 教 導 同 學 , 那 種 感 覺 真 的 是 很 棒 , 我 到 現 在 想 起 來 還 會 偷 笑 , 所 以 我 很 喜 歡 這 種 小 組 討 論 的 方 式 ( 0612S1 7Q r y )。 經 由 討 論 學 習 , 我 得 到 許 多 知 識 和 快 樂 , 就 連 我 們 初 教 甲 、 乙 班 的 同 學 都 會 自 動 找 時 間 大 家 一 起 學 習 討 論 , 而 我 也 變 成 了 普 數 小 老 師 , 我 只 能 說 , 因 為 這 門 課 , 我 們 同 學 之 間 的 心 都 連 結 起 來 , 因 為 這 門 課 , 我 得 到 了 教 會 別 人 的 成 就 感 ( 0612S3 8Q r y)。 以 小 組 討 論 的 方 式 來 釐 清 數 學 概 念 的 過 程 中 。 我 發 現 每 當 我 提 出 一 個 問 題 , 要 求 學 生 討 論 時 , 有 些 小 組 常 常 靜 默 以 對 。 因 此 我 一 直 提 醒 同 學 要 討 論 , 但 是 有 些 同 學 似 乎 不 能 適 應 我 的 督 促 。 彤 雲 在 她 的 學 習 日 誌 中 提 出 異 議 : 要 跟 別 人 討 論 之 前 , 自 己 必 須 先 算 過 或 思 考 過 。 . . . 當 下 次 我 們 正 在 「 埋 頭 苦 幹 」 的 時 候 , 可 不 可 以 不 要 這 麼 急 著 走 過 來 問 我 們 : 「 為 什 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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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 不 討 論 呢 ?分 成 小 組 就 是 要 讓 你 們 討 論 的 啊 !」 因 為 在 那 時 候 , 我 們 正 在 很 努 力 的 找 出 問 題 的 所 在 , 以 及 印 證 自 己 的 想 法 , 請 再 多 給 我 們 一 些 時 間 , 好 嗎 ?(0412S1 6Dr y) 看 到 彤 雲 的 日 誌 , 自 我 反 省 (0413T Dry) 。 彤 雲 的 反 應 是 對 的 ; 在 和 他 人 討 論 之 前 是 要 先 自 我 思 考 , 再 和 他 人 討 論 。 可 是 這 似 乎 和 我 要 他 們 討 論 的 本 意 又 有 所 不 同 , 我 要 學 生 討 論 的 意 義 是 什 麼 呢 ? 在 仔 細 考 慮 之 後 , 我 了 解 了 我 的 本 意 和 彤 雲 意 見 的 相 異 之 處 。 討 論 會 在 許 多 情 況 下 發 生 。 有 一 種 討 論 是 彤 雲 所 希 望 的 情 況 ; 某 一 個 人 在 思 考 某 一 主 題 後 , 對 該 主 題 有 所 結 論 , 因 此 提 出 結 論 , 請 他 人 參 考 或 對 該 結 論 不 足 之 處 給 予 建 議 。 而 我 所 希 望 的 討 論 是 , 所 有 參 與 討 論 的 人 , 對 於 要 討 論 的 主 題 都 不 是 很 清 楚 , 大 家 一 起 來 討 論 釐 清 該 主 題 。 另 外 一 位 同 學 ( 文 峰 ) 在 日 誌 中 反 省 , 他 認 為 大 家 都 有 一 些 既 有 的 及 絕 對 的 知 識 體 系 , 現 在 突 然 要 大 家 去 檢 視 自 己 的 認 知 架 構 , 大 家 就 無 法 應 付 。 或 許 是 大 家 不 習 慣 所 謂 「 討 論 」 這 回 事 , 所 以 才 會 沒 辦 法 做 深 入 的 、 有 彈 性 的 交 流 。 因 為 我 們 都 已 經 有 許 多 既 有 的 、 絕 對 的 知 識 體 系 , 而 且 每 個 人 都 一 樣 , 無 庸 置 疑 。 當 我 們 被 迫 檢 視 自 己 認 知 的 架 構 時 , 就 出 現 了 無 法 應 付 、 無 法 跳 脫 的 情 況 。 (0412S1 3Dr y) 從 文 峰 的 反 思 可 以 看 出 , 學 生 在 舊 有 的 學 習 習 慣 下 , 記 憶 了 許 多 知 識 , 認 為 這 些 知 識 是 理 所 當 然 存 在 的 事 實 。 因 此 , 當 我 挑 戰 他 們 這 些 既 有 的 知 識 而 要 他 們 討 論 時 , 他 們 無 從 開 始 討 論 。 在 釐 清 自 己 真 正 的 想 法 及 學 生 的 問 題 後 , 我 在 上 課 時 就 和 學 生 溝 通 及 協 助 他 們 討 論 。 例 如 , 在 討 論 分 數 除 法 主 題 時 , 我 提 出 問 題 要 學 生 討 論 。 T : 為 何 兩 分 數 相 除 , 其 答 案 要 進 行 顛 倒 相 乘 ? ( 05 2 2 C Ds n ) 當 我 提 出 這 個 問 題 請 同 學 討 論 , 我 觀 察 到 同 學 的 討 論 不 多 。 我 巡 視 到 其 中 一 組 同 學 ; (0522G3D sn ) T : 為 何 沒 有 討 論 ? S : 我 們 還 在 想 。 從 學 生 的 回 答 可 以 了 解 , 雖 然 在 形 式 上 , 學 生 是 在 進 行 小 組 討 論 , 可 是 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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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 上 , 學 生 落 入 了 彤 雲 所 描 述 的 討 論 狀 況 ; 自 己 獨 立 思 考 , 等 到 某 人 想 到 結 論 時 , 才 和 他 人 分 享 。 但 這 就 違 反 了 以 討 論 來 澄 清 概 念 的 本 質 , 因 此 我 告 訴 同 學 , T : 討 論 的 意 義 在 於 思 考 的 過 程 中 有 不 清 楚 之 處 , 和 別 人 討 論 來 釐 清 , 並 不 是 一 定 要 想 出 結 果 , 再 告 訴 別 人 。 如 果 那 樣 , 就 失 去 了 討 論 的 意 義 。 (0522G3Ds n) 再 從 學 生 停 滯 思 考 的 情 形 可 以 看 出 , 學 生 在 思 考 討 論 的 過 程 中 , 不 會 將 問 題 簡 化 , 再 行 思 考 討 論 , 因 此 我 參 與 學 生 討 論 並 給 予 提 示 。 (0522G3D sn ) T : 回 憶 我 們 討 論 整 數 除 法 時 ,

a

b

c

的 意 義 是 什 麼 , 再 思 考 b 1 1  的 意 義 是 什 麼 。 S : 找 一 個 數 s , 使 得 1 1 b s , 所 以

s 

b

。 同 學 的 回 答 是 依 據 以 前 學 習 整 數 除 法 的 定 義 來 回 答 。 當 討 論 完

1 

b1的 結 果 後 , 其 他 的 同 學 就 很 自 然 的 了 解 為 何 為 何 兩 分 數 相 除 , 其 答 案 要 進 行 顛 倒 相 乘 。 某 組 同 學 在 討 論 單 上 寫 下 的 答 案 如 圖 四 。 (0522G3D r y) 圖 四 : 學 生 利 用 除 法 定 義 求 得 分 數 除 法 的 結 果 ( 三 ) 師 生 間 的 對 話 互 動 : 對 話 的 目 的 是 要 澄 清 學 生 的 數 學 概 念 ( 詹 佳 靜 , 郭 重 吉 , 施 皓 耀 , 2003)。 而 對 話 的 另 一 個 效 果 是 老 師 能 了 解 學 生 迷 思 概 念 之 所 在 。 學 生 對 某 一 數 學 概 念 產 生 迷 思 時 , 在 和 老 師 對 話 時 一 定 會 產 生 錯 誤 的 答 案 。 在 此 時 , 老 師 和 同 學 的 反 應 就 非 常 重 要 , 如 果 同 學 或 者 老 師 反 應 出 一 些 負 面 的 情 緒 如 笑 聲 或 者 生 氣 , 都 會 使 得 學 生 畏 縮 , 不 願 再 和 老 師 進 行 對 話 。 譬 如 , 在 開 始 上 課 之 初 , 在 和 同 學 進 行 對 話 時 , 我 提 出 問 題 , 同 學 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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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回 答 。 可 是 當 我 指 定 一 位 同 學 回 答 時 , 又 可 得 到 正 確 的 答 案 。 這 令 我 很 困 惑 , 因 此 我 詢 問 同 學 , 他 們 的 心 態 為 何 。 (0308CDsn) T : 為 什 麼 我 提 出 的 問 題 你 們 都 不 回 答 ? 可 是 我 叫 人 回 答 時 又 能 得 到 正 確 的 答 案 ? 可 見 得 你 們 都 會 , 只 是 不 願 意 回 答 。 為 什 麼 呢 ? S : 我 們 怕 回 答 錯 。 T : 回 答 錯 誤 又 怎 樣 呢 ? 為 什 麼 要 怕 回 答 錯 誤 呢 ? S : 怕 同 學 會 笑 。 S : 怕 老 師 會 生 氣 ; 認 為 我 們 不 用 功 。 T : 老 師 生 氣 又 怎 樣 呢 ? 你 們 以 前 的 經 驗 為 何 ? S : 以 前 遇 過 同 學 不 會 回 答 , 老 師 要 同 學 罰 站 。 S : 也 有 老 師 會 體 罰 同 學 。 T : 在 高 中 ? S : 在 國 中 , 高 中 也 有 , 但 比 較 少 。 T : 你 們 自 己 被 處 罰 過 ? S : 我 被 罰 站 過 。 S : 我 看 過 同 學 被 處 罰 過 。 詹 佳 靜 等 人 ( 2003 ) 建 議 採 取 加 分 制 度 並 且 提 供 較 具 思 考 性 之 問 題 作 為 挑 戰 題 來 改 善 學 生 對 話 的 意 願 。 不 過 從 學 生 的 談 話 中 可 了 解 , 學 生 參 與 對 話 的 意 願 不 高 , 並 不 是 因 為 沒 有 加 分 制 度 或 者 是 問 題 不 具 挑 戰 性 , 而 是 學 生 把 以 往 對 老 師 的 負 面 印 象 轉 嫁 到 現 在 的 上 課 情 形 , 怕 回 答 錯 誤 的 後 續 效 應 , 因 此 在 進 行 對 話 活 動 時 , 學 生 反 應 並 不 熱 烈 。 除 了 加 分 鼓 勵 的 制 度 外 , 要 改 善 學 生 對 話 的 意 願 , 老 師 應 該 改 變 心 態 ; 當 學 生 回 答 錯 誤 時 , 老 師 要 能 了 解 學 生 錯 誤 的 原 因 , 而 非 加 以 處 罰 。 如 果 學 生 的 錯 誤 是 因 為 數 學 概 念 上 的 迷 思 , 老 師 要 能 針 對 學 生 的 迷 思 加 以 澄 清 。 若 是 學 生 的 錯 誤 是 學 生 未 曾 掌 握 以 前 學 習 的 內 容 , 老 師 要 能 以 寬 容 諒 解 的 口 吻 建 議 學 生 再 加 強 以 往 的 學 習 內 容 。 其 他 的 學 生 看 到 老 師 如 此 的 反 應 , 自 然 不 會 畏 懼 答 錯 而 勇 於 和 老 師 進 行 對 話 了 。 ( 四 ) 數 學 概 念 的 澄 清 : 建 構 學 習 理 論 的 重 點 在 概 念 的 澄 清 ( 鍾 靜 , 2003)。 在 上 課 時 , 我 時 常 提 出 一 些 學 生 們 常 常 習 以 為 常 的 問 題 , 要 他 們 思 考 回 答 。 從 他 們 的 答 案 了 解 他 們 所 面 臨 的 迷 思 , 再 依 學 生 的 迷 思 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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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新 的 問 題 讓 他 們 思 考 。 ( a ) ( b ) 圖 五 :( a ) 同 學 計 算 小 數 除 法 的 答 案 , 以 實 際 問 題 提 問 。 ( b ) 同 學 計 算 小 數 除 法 的 答 案 , 以 計 算 問 題 提 問 。 譬 如 , 在 介 紹 小 數 的 概 念 時 , 我 以 兩 題 有 關 小 數 除 法 的 題 目 來 測 驗 學 生 對 小 數 概 念 的 理 解 。 (0529CQz) 第 一 個 題 目 是 「 做 一 個 緞 帶 花 要 用 0.4 公 尺 的 緞 帶 , 請 問 2.5 公 尺 的 緞 帶 可 做 幾 個 緞 帶 花 ? 還 剩 多 少 緞 帶 ? 」 學 生 在 直 式 及 橫 式 的 計 算 式 中 的 餘 數 都 記 錄 錯 誤 , 但 在 回 答 問 題 時 能 明 瞭 剩 餘 的 緞 帶 是 0.1 公 尺 ( 圖 五 ( a) )。 可 是 在 第 二 個 問 題 「 以 7 除 以 0 . 3 商 為 多 少 ? 餘 數 為 何 ? 」 學 生 餘 數 的 答 案 為 1, 就 明 顯 的 有 錯 誤 ( 圖 五 (b) )。 上 述 的 兩 題 不 同 處 只 在 於 第 一 題 是 以 日 常 生 活 中 的 情 境 出 題 , 而 第 二 題 是 抽 象 的 數 字 計 算 。 在 這 個 本 質 相 同 的 兩 題 , 學 生 就 會 有 不 同 的 答 案 ( 答 對 的 同 學 大 約 只 佔 全 班 的 三 分 之 一 )。 細 究 原 因 , 是 學 生 對 抽 象 的 單 位 量 概 念 不 了 解 。 為 了 要 了 解 學 生 的 想 法 , 我 問 學 生 (0529CDsn ) T : 第 四 題 中 , 7 除 以 0 . 3 , 我 們 將 小 數 點 移 除 , 變 成 7 0 除 以 3 , 我 們 在 做 什 麼 事 ? ( 經 過 一 番 思 考 ) S : 被 除 數 及 除 數 各 乘 以 1 0 。 T : 為 什 麼 要 將 被 除 數 及 除 數 都 乘 以 1 0 ? 各 乘 以 1 0 的 意 義 是 什 麼 ? S : . . .( 無 法 回 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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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生 認 知 小 數 除 法 7 除 以 0.3 的 答 案 和 被 除 數 及 除 數 各 乘 以 1 0 後 相 除 的 答 案 相 同 , 卻 不 知 道 所 謂 7 除 以 0.3 的 答 案 和 被 除 數 及 除 數 各 乘 以 1 0 後 相 除 的 答 案 相 同 只 是 商 相 同 。 由 此 可 知 , 學 生 不 了 解 被 除 數 及 除 數 各 乘 以 10 的 意 義 , 也 就 是 將 單 位 量 從 1 轉 換 為 0.1。 以 上 述 的 例 子 , 7 除 以 0.3 的 意 義 是 7 個 1 除 以 0.3 個 1, 當 被 除 數 及 除 數 各 乘 以 1 0 後 其 概 念 即 轉 為 70 個 0.1 除 以 3 個 0.1。 學 生 遇 到 實 際 問 題 時 ( 圖 六 ( a) ), 發 現 餘 數 為 1 不 可 能 是 1 公 尺 , 因 此 寫 出 答 案 0. 1。 當 學 生 在 抽 象 的 數 字 計 算 時 ( 圖 六 (b) ), 因 為 單 位 轉 換 的 認 知 不 清 , 所 以 無 法 判 斷 70 除 以 3 的 餘 數 1 是 1 個 0.1 的 意 思 , 以 致 得 到 錯 誤 的 答 案 。 上 述 小 數 除 法 的 例 子 是 小 學 階 段 的 數 學 課 程 內 容 。 或 許 抽 象 的 單 位 轉 換 概 念 對 國 小 學 童 不 太 適 合 , 這 些 職 前 教 師 將 來 不 必 教 導 這 些 抽 象 概 念 , 但 是 身 為 教 師 卻 必 須 了 解 這 些 概 念 。 職 前 教 師 們 在 國 小 階 段 未 曾 學 習 此 類 概 念 , 上 了 國 中 、 高 中 , 老 師 又 以 其 為 國 小 課 程 內 容 而 忽 略 , 若 師 資 培 育 機 構 不 強 調 此 類 抽 象 概 念 的 學 習 , 這 些 職 前 教 師 又 何 以 能 夠 得 到 足 夠 的 抽 象 概 念 訓 練 。 是 以 師 資 培 育 機 構 在 對 職 前 教 師 進 行 數 學 教 學 時 , 實 應 加 強 抽 象 概 念 的 澄 清 。 在 澄 清 數 學 的 抽 象 概 念 時 , 老 師 針 對 學 生 的 迷 思 提 問 , 學 生 會 受 到 一 些 挑 戰 及 壓 力 , 但 當 學 生 澄 清 了 自 己 的 迷 思 , 感 受 到 了 知 識 上 收 穫 的 喜 悅 , 一 切 的 辛 苦 都 化 為 烏 有 , 也 會 對 數 學 學 習 產 生 興 趣 。 秀 君 在 其 報 告 中 呈 現 了 她 的 感 受 。 老 師 在 上 課 的 疑 問 , 也 可 以 訓 練 我 們 的 思 維 與 邏 輯 , 不 只 是 強 背 一 些 數 學 公 式 , 而 是 要 我 們 真 正 的 明 白 其 實 質 涵 義 並 且 表 達 、 解 釋 清 楚 , 雖 然 有 點 挑 戰 , 但 辛 苦 是 會 有 代 價 的 。 現 在 對 於 數 學 總 算 激 起 一 點 興 趣 , 不 像 以 前 那 麼 痛 恨 、 懼 怕 數 學 , 上 了 這 堂 課 後 才 發 現 數 學 其 實 蠻 有 趣 的 。 ( 0 61 2 S3 9Qr y)

伍 、 結 論 與 建 議

在 以 往 的 數 學 學 習 經 驗 下 , 國 小 職 前 教 師 對 數 學 學 習 的 態 度 是 懼 怕 、 厭 惡 卻 又 不 得 不 學 ; 對 於 數 學 學 習 的 方 式 就 是 背 公 式 、 快 速 解 題 。 在 此 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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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 的 數 學 學 習 態 度 及 方 式 下 學 習 數 學 , 然 後 再 教 導 國 小 職 前 教 師 建 構 學 習 理 論 , 要 求 職 前 教 師 相 信 建 構 學 習 理 論 可 以 讓 小 朋 友 易 於 學 習 數 學 課 程 內 容 , 並 且 樂 於 學 習 數 學 , 實 屬 不 易 。 唯 有 在 對 職 前 教 師 進 行 數 學 教 學 時 依 建 構 學 習 理 論 教 學 , 讓 學 生 的 學 習 經 驗 和 教 學 理 論 相 結 合 , 才 能 達 到 事 半 功 倍 的 效 果 。 以 建 構 學 習 理 論 學 習 數 學 , 對 即 將 成 為 老 師 的 職 前 教 師 不 論 是 在 學 或 者 是 在 教 的 兩 個 方 面 都 有 深 刻 的 影 響 。 在 學 習 態 度 方 面 , 學 生 從 對 數 學 學 習 的 厭 惡 轉 變 為 對 數 學 學 習 的 喜 愛 。 在 學 習 方 法 上 , 學 生 從 以 往 的 記 憶 背 誦 學 習 數 學 轉 變 為 以 思 考 及 了 解 概 念 為 主 。 而 在 數 學 教 學 方 面 更 轉 變 為 以 概 念 的 溝 通 及 澄 清 為 重 點 。 長 久 以 來 , 在 師 資 培 育 的 過 程 中 , 職 前 教 師 對 數 學 學 習 及 教 學 的 訓 練 是 分 開 的 。 亦 即 , 職 前 教 師 接 受 現 代 數 學 教 學 觀 念 及 知 識 的 同 時 , 卻 以 傳 統 的 方 式 學 習 數 學 。 但 是 在 這 些 職 前 教 師 轉 任 為 初 任 教 師 時 , 他 們 學 習 數 學 的 方 式 , 卻 深 深 地 影 響 著 他 們 的 教 學 。 因 此 建 議 師 資 培 育 機 構 應 該 改 善 對 職 前 教 師 的 教 學 方 式 , 以 建 構 學 習 的 理 論 來 教 學 數 學 , 讓 職 前 教 師 們 能 深 刻 的 體 會 建 構 學 習 的 經 驗 , 以 達 到 教 育 改 革 的 目 的 。

誌 謝

本 研 究 部 分 經 費 由 國 立 屏 東 大 學 資 助 。

參 考 文 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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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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