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經
第七十五難
-瀉南補北
原文
經言東方實,西方虛,瀉南方,補北方,何謂也?然:
金木水火土,當更相平。東方木也,西方金也。木欲實,金
當平之;火欲實,水當平之;土欲實,木當平之;金欲實,
火當平之;水欲實,土當平之。東方肝也,則知肝實,西方
肺也,則知肺虛。瀉南方火,補北方水。南方火,火者,木
之子也;北方水,水者,木之母也,水勝火,子能令母實,
母能令子虛,故瀉火補水,欲令金不得平木也。經曰:不能
治其虛,何問其餘,此之謂也。
註釋
金不得平木,不字疑衍。 東方實,西方虛,瀉南方,補北方者,木金火水欲更相平也,木火土金水 之欲實,五行之貪勝而務權也,金水木火土之相,平以五行所勝而制其貪也。經 曰:「一藏不平,所勝平之」,東方肝也,東方實,則知西方虛矣,若西方不虛 則東方安得而過於實邪?或瀉或補,要亦抑其甚而濟其不足,損過就中之道也, 水能勝火,子能令母實,母能令子虛,瀉南方火者,奪子之氣,使食母之有餘, 補北方水者,益子之氣,使不食於母也,如此則過者退,而抑者進,金得平其 木,而東西二方無復偏勝偏虧之患矣。越人之意,大抵謂東方過於實,而西方之 氣不足,故瀉火以抑其木,補水以濟其金,是乃使金得與水相停,故曰欲令金 得平木也,若曰,欲令金不得平木,則前後文義窒礙,竟說不通,使肝木不過, 肺不虛,復瀉火補水,不幾於實實虛虛耶。八十一難文義正與此互相發明,九峰 蔡氏謂水火金木土穀,惟脩取相制以洩其過,其意亦同,故結句云,不能治其 虛,何問其餘,蓋為知常而不知變者之戒也,此篇大意,在肝實肺虛瀉火補水 上。 或問子能令母實,母能令子虛,當瀉火補土為是,蓋子有餘則不食母之氣, 母不足則不能蔭其子,瀉南方火,乃奪子之氣,使食母之有餘,補中央土,則 益母之氣,使得以蔭其子也,令乃瀉火補水何歟?曰「此越人之妙,一舉而兩得 之者也,且瀉火,一則以奪木之氣,一則以去金之克;補水,一則以益金之氣, 一則以制火之光;若補土,則一於助金而已,不可施於兩用,此所以不補土而 補水也。」或又問母能令子實,子能令母虛,五行之道也,今越人乃謂子能令母 實,母能令子虛何哉?曰:「是各有其說也,母能令子實,子能令母虛者,五行 之生化,子能令母實,母能令子虛者,針家之予奪,固不相侔也。」 四明陳氏曰:「仲景云:『木行乘金,名曰橫。』內經曰:『氣有餘,則制已所勝,而侮所不勝。』木實金虛,是木橫而凌金,侮所不勝也,木實本以金平之 然以其氣正強而橫,金平之則兩不相伏而戰,戰則實者亦傷,虛者亦敗,金虛, 本資氣於土,然其時土亦受制,未足以資之,故取水為金之子,又為水之母, 於是瀉火補水,使水勝火,則火餒而取氣於木,木乃減而不復實,水為木母, 此母能令子虛也。所謂金不得平木,不得徑以金平其木,必瀉火補水而旁治之, 使木金之氣自然兩平耳。」 今按陳氏此說,亦自有理,但為不之一字所纏,未免牽強費辭,不若直以 不字為衍文爾,觀八十一篇中,當知金平木一語可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