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民主化時期的羅興亞問題 - 政大學術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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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謝辭. 從念研究所以來就常常被問「你什麼時候要畢業?」,現在終於到論文完成 的這一刻。一路走來要感謝許多人。謝謝家人一路上的支持,特別謝謝媽媽和姊 姊的諒解。謝謝身邊朋友的鼓勵與陪伴,特別是當論文寫作遇到困難時,能聽我 煩惱、給我建議的朋友們。感謝政大政治系老師們的教導,特別感謝指導教授東 亞所孫采薇老師的耐心指導,這篇論文從雛形就受到老師的充滿耐心和細心的指 導。最後感謝兩位口試委員給的建議,讓這篇論文在學術價值上更精進。. 政 治 大. 從大學到碩士畢業,我在政大待了八年,我有時會自嘲「政大念八年,別人. 立. 醫學院都可以畢業了。」但也是這八年讓我對這所學校有相當深厚的感情,隨著. ‧ 國. 學. 論文逐步完成,每次回到學校借書或者是與老師討論,心中就已經出現離別的感 傷。謝謝政大師長給我的栽培,希望能不愧老師們的教導。. ‧. 研究生界有個笑話,「世界上只會有四個人看過你的論文:你、指導教授和. y. Nat. n. al. er. io. 地希望這篇論文能幫助到你的研究,祝你研究順利!. sit. 兩位口試委員。」如果正在讀這篇論文的你是這四個人以外,在此感謝你,誠摯. i Un. v. 最後再次謝謝我撰寫論文路上的所有人,沒有你們的支持、督促與陪伴,這 篇論文不會完成,謝謝你們!. Ch. engchi. 1 DOI:10.6814/NCCU202001681.
(3) 緬甸民主化時期的羅興亞問題. 摘要. 本文以層次分析法探討羅興亞族群衝突,以倒 U 型理論分析為何在民主化 時期羅興亞族群衝突越演越烈。透過回顧緬甸歷史,從英國殖民時代、第二次世 界大戰與緬甸獨立、軍事威權、到民主化時期,藉由分析從地方、國家到國際的. 政 治 大 包含地方層面的激進佛教團體、若開邦地方政黨、阿拉干羅興亞救世軍;國家層 立 各個行為者彼此如何互動,探討導致族群衝突發生與惡化的原因。研究的行為者. ‧ 國. 學. 面的全國民主聯盟、緬甸軍方和鞏固發展黨;以及在國際層面上,與羅興亞危機 有所關聯的國家和國際組織。. ‧. 本文環繞兩個研究問題,第一個研究問題是「有哪些行為者和因素影響羅興. sit. y. Nat. 亞族群衝突」?第二個研究問題是「為何在民主化的過程中,緬甸內部的族群關. er. io. 係,特別是和羅興亞人的關係反而惡化了」?本文認為,羅興亞族群衝突的惡化、. al. iv n C U h e n g c h,i 並在羅興亞族群衝突有主導權 烈關係密切。緬甸憲政制度讓軍方享有政治優勢 。 n. 和緬甸民主化的特殊憲政制度設計、民主化時期政治的鬆綁、以及政黨競爭的激. 政治開放導致激進佛教團體、地方政黨和民族主義興起。而民主化導致的政黨競 爭,讓各黨忌憚民族主義反撲。. 關鍵字:緬甸、若開邦、羅興亞、族群衝突、民主化、倒 U 型理論. 2 DOI:10.6814/NCCU202001681.
(4) The Rohingya Crisis in the Time of Myanmar Democratization Abstract. In this thesis, the author uses levels-of-analysis to analyzes why the Rohingya crisis got worse in the time of democratization. By looking back at Myanmar’s history, from British colonial era, World War II and Burma’s independence, military authoritarian regime, to the period of democratization, the author attempts to study how various actors, from local, national and international, interact with each other, and why. 政 治 大. their relations deteriorate recently. These actors include radical Buddhist organizations,. 立. regional political parties in Rakhine State, the Arakan Rohingya Salvation Army. ‧ 國. 學. (ARSA), the National League Democratic (NLD), Myanmar Military (Tatmadaw) and The Union Solidarity and Development Party (USDP).. ‧. This thesis focuses on two research questions. The first research question is which. Nat. sit. y. actors and factors affect the conflict against the Rohingya people in Rakhine State? The. n. al. er. io. second research question is why ethnic relations within Myanmar, particularly with the. i Un. v. Rohingya, have deteriorated during democratization? The thesis argues that the causes. Ch. engchi. of the Rohingya crisis are related to the 2008 Constitution that privileged the military, the openness of politics, and the intense competition of political parties during democratization. The 2008 Constitution allows the military to gain political advantages and dominant control of the Rohingya crisis. The openness of politics causes the rise of radical Buddhist organizations, regional parties and nationalism. The democratization and political competition makes political parties afraid of nationalism backlash.. Keyword: Myanmar, Burma, Rakhine State, Rohingya, ethnic conflict, democratization, inverted U theory 3 DOI:10.6814/NCCU202001681.
(5)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Un. v. 4 DOI:10.6814/NCCU202001681.
(6) 目錄 第一章:緒論........................................................................................................... 9 第一節 :研究背景 .........................................................................................................9 第二節 :研究動機與研究問題.................................................................................... 11 第三節 :個案與時間選擇 ........................................................................................... 11 第四節 :研究方法與分析架構.................................................................................... 13 第五節 :資料來源 ....................................................................................................... 17 第六節 :名詞解釋 ....................................................................................................... 18 第七節 :章節安排 ....................................................................................................... 19. 政 治 大 第二章:文獻回顧 ................................................................................................. 23 立. 第八節 :研究貢獻與限制 ........................................................................................... 20. ‧ 國. 學. 第一節 :族群衝突 ....................................................................................................... 23 第二節 :民主化與族群衝突之間的關係:倒 U 型理論 ............................................. 29. ‧. 第三節 :羅興亞族群衝突相關文獻 ............................................................................ 35 第四節 :小結 .............................................................................................................. 39. y. Nat. sit. 第三章:緬甸羅興亞族的歷史和文化簡介 .......................................................... 41. n. al. er. io. 第一節 :緬甸獨立前:1948 年以前 ........................................................................... 41. i Un. v. 第二節 :1948 年緬甸建國到 1962 年政變 ................................................................. 46. Ch. engchi. 第三節 :從 1962 年政變到 2011 年民主化前............................................................. 50 第四節 :2011 至 2017 年:民主化和族群衝突.......................................................... 55 第五節 :小結 .............................................................................................................. 66. 第四章:羅興亞衝突的地方層次分析 .................................................................. 68 第一節 :激進佛教團體 ............................................................................................... 68 第二節 :若開邦地方政黨 ........................................................................................... 76 第三節 :羅興亞人武裝組織........................................................................................ 78 第四節 :小結 .............................................................................................................. 83. 第五章:羅興亞衝突的國家層次分析 .................................................................. 85 第一節 :軍方的制度優勢 ........................................................................................... 85. 5 DOI:10.6814/NCCU202001681.
(7) 第二節 :全國民主聯盟的挑戰.................................................................................... 89 第三節 :軍方與全民聯的緊張關係 ............................................................................ 92 第四節 :小結 .............................................................................................................. 97. 第六章:羅興亞衝突的國際層次分析 ................................................................ 100 第一節 :基於人道因素的施壓:歐美各國與國際組織 ........................................... 100 第二節 :地緣政治下的縱容:東協、中國、印度和日本........................................ 102 第三節 :小結 ............................................................................................................ 106. 第七章:結論....................................................................................................... 109 第一節 :研究發現 ..................................................................................................... 110 第一項 :影響羅興亞族群衝突的相關因素........................................................................ 110. 治 政 大...........................................114 第二節 :羅興亞族群衝突的區域影響與未來研究展望 立 參考文獻 .............................................................................................................. 120. 第二項 :民主化與族群關係 .............................................................................................. 112.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Un. v. 6 DOI:10.6814/NCCU202001681.
(8) 表格目錄:. 表 1-1:本文分析架構----------------------------------------------17 表 2-1:族群衝突理論整理----------------------------------------26 表 2-2:民主化與政治暴力的倒 U 型關係---------------------33 表 2-3:羅興亞族群衝突文獻整理-------------------------------37 表 3-1:羅興亞族大事記-------------------------------------------63. 政 治 大 表 4-1:Facebook 在羅興亞族群衝突中扮演的角色---------73 立. ‧ 國. 學. 表 4-2:2015 年選舉阿拉干民族黨相關數據------------------77. ‧. 表 5-1:2017 年羅興亞族群衝突有關政府部門時任部長---86. n. al. er. io. sit. y. Nat. 表 5-2:曼德勒的米鐵拉選區政黨得票比較-------------------89. Ch. engchi. i Un. v. 7 DOI:10.6814/NCCU202001681.
(9)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Un. v. 8 DOI:10.6814/NCCU202001681.
(10) 第一章:緒論. 第一節:研究背景. 緬甸於 2015 年 11 月舉辦國會選舉,這次選舉被視為睽違多年的相對公正選 舉,在這次選舉中由諾貝爾和平獎得主翁山蘇姬(Aung San Suu Kyi)所帶領的 全國民主聯盟(National League Democratic, NLD,後文多簡稱「全民聯」)在參. 政 治 大 於被認為是針對翁山蘇姬的緬甸憲法第 59 條(f)項,她無法擔任緬甸總統 立. 議院和眾議院開放選舉的席次中,都分別贏得大量席次,成為國會最大黨。但礙. ‧ 國. 學. (Badgley and Holliday, 2018, p. 40)1。在隔年舉行的總統選舉中,全民聯提名翁 山蘇姬的親信碇喬(Htin Kyaw)參選,他也成功由緬甸國會選為總統。翁山蘇. ‧. 姬本人則出任國家顧問(State Counsellor) 、外交部長以及總統府事務部長等職位,. sit. y. Nat. 全民聯開始執政。. n. al. er. io. 經歷軍政府獨裁統治和對國際社會孤立多年後,翁山蘇姬以及全國民主聯盟. i Un. v. 的上台被緬甸民眾和國際寄望甚大,期待全民聯政府能改善生活並且推動民主化。. Ch. engchi. 但是被軍政府統治逾半世紀的緬甸有相當多的難題需要克服,包含民主轉型、經 濟成長的壓力、持續多年的少數民族衝突、基礎建設改善、人權與法治深化、軍 隊(緬文拼音:Tatmadaw)依然掌握重要政府部門等等的挑戰(International Crisis Group, 2018)。 緬甸中央政 府與 少數民 族的武裝 衝突是影響緬甸政治非常重要的問題 ( Jollife, 2018, p. 359) ; (趙中麒,2015) 。緬甸存在許多的少數民族武裝組織,軍 1. 緬甸憲法第 59 條(f)項禁止總統候選人與外國人結婚或者是子女擁有外國國籍,而翁山蘇姬 的已故丈夫 Michael Aris 為英國人,兩位兒子也擁有英國國籍。 該條文英文翻譯:shall he himself, one of the parents, the spouse, one of the legitimate children or their spouses not owe allegiance to a foreign power, not be subject of a foreign power or citizen of a foreign country. They shall not be persons entitled to enjoy the rights and privileges of a subject of a foreign government or citizen of a foreign country.” 9 DOI:10.6814/NCCU202001681.
(11) 方與克欽族、克倫族、撣族、若開族等族群的武裝組織都存在長期的武裝衝突, 尤其在山區或邊境地區,甚至發生戰火波及鄰國的事件。例如在撣邦北部的衝突, 在 2015 年發生緬甸軍機越境至中國並誤炸,造成 4 死(BBC News,2015)、以 及像是本論文研究的羅興亞人,遭到屠殺後大量流離失所的羅興亞難民跨越國境 逃到鄰國孟加拉。由此可見,緬甸的少數民族武裝衝突不只涉及國內,和武裝衝 突有關的販毒、難民、交戰雙方造成的人道災難等問題也會影響到周邊鄰近國家, 並引發區域與國際組織關切(Haacke, 2018, p. 307-308) ; (Egreteau and Chenyang, 2018, p. 316-318)。 雖然翁山蘇姬上任後舉行了「二十一世紀彬龍會議」 (Union Peace Conference. 政 治 大. - 21st Century Panglong) 、和成立「國家和解與和平中心」 (National Reconciliation. 立. and Peace Centre),以此做為和少數民族談判停火的平台,然而不被承認為緬甸. ‧ 國. 學. 少數族群之一的羅興亞人,並沒有受到緬甸政府邀請上談判桌,成為被忽略的少. ‧. 數民族(Beech, 2016)。自從緬甸陷入軍事獨裁後,羅興亞人歷經長久以來的打 壓,歧視性政策包含否認國籍、沒收身分證、限制遷徙、驅逐出境等(Crouch, 2016,. er. io. sit. y. Nat. p. 29)。. 2017 年的羅興亞難民潮,起源於當年的 8 月 25 號,武裝組織羅興亞救世軍. n. al. Ch. i Un. v. (Arakan Rohingya Salvation Army, ARSA)2攻擊超過三十個警方哨所。因為這次. engchi. 攻擊,緬甸政府採取軍警鎮壓和燒毀羅興亞人的村落,導致大量羅興亞人逃到西 方 鄰 國孟加 拉。根 據聯 合國 人道事務 協調廳( United Nations Office for the Coordination of Humanitarian Affairs, OCHA)的統計,共約有 68 萬羅興亞難民; 然而這 68 萬人還不包含過去數十年來散佈在孟加拉、沙烏地阿拉伯、巴基斯坦 等國的難民人數,以及依然留在緬甸的境內流離失所者(Internally Displaced People, IDP)(Myint, 2018)。. 2. 阿拉干羅興亞救世軍阿拉伯文名稱為 Harakah al-Yaqin, HaY,意為信仰運動(Faith Movement) 。緬甸政府另稱阿拉干羅興亞救世軍為「戰士團體」 (阿拉伯文:Aqa Mul Mujahidin,英譯:Communities of fighters) (International Crisis Group, 2016) 10 DOI:10.6814/NCCU202001681.
(12) 第二節:研究動機與研究問題. 目前多數的新聞報導或學術文章將重點放在羅興亞人遭受的系統性迫害、羅 興亞難民潮對鄰國的衝擊、或者是相關的國際難民法分析(Crossman,2014;謝奕 旭,2017;蔡育岱,2015)。然而令本文作者產生研究興趣的則是羅興亞族群衝 突和難民問題發生的時間點與原因。為何在緬甸民主化時期,正當政府和其他少 數民族武裝團體談判時,卻發生羅興亞族群衝突?緬甸國內促成羅興亞族群衝突 問題的相關因素又有哪些?. 政 治 大. 本篇論文將從緬甸歷史出發,試著回答兩個問題:. 立. 一:有哪些行為者和因素影響羅興亞族群衝突?. ‧ 國. 學. 二:為何在民主化的過程中,緬甸內部的族群關係,特別是和羅興亞人的關. ‧. 係反而惡化了?. 本文透過分析緬甸不同層次的行為者,包括軍方、中央與地方政黨、僧侶團. y. Nat. er. io. sit. 體、以及其他國家與國際組織等行為者,在羅興亞問題中分別扮演的角色,希望 能對於緬甸羅興亞族群衝突有更為深入的了解。在各方行為者互動的過程中。本. n. al. Ch. i Un. v. 文將探討緬甸本身的政治、經濟、文化、歷史、族群以及宗教因素,如何在 2011. engchi. 年登盛上台後開始的民主化時期,形塑緬甸民意對於羅興亞人的觀感,而民意又 如何影響政策?民主轉型期間新生的自由、和新引進的網路科技,例如智慧型手 機、社群網站,如何影響族群關係?. 第三節:個案與時間選擇. 本文研究主題涉及緬甸族群,特別是羅興亞族。因此必須探討緬甸的族群構 成。緬甸人口中 68%為緬族人、9%為撣族、7%為克倫族、4%為若開族、2%為 11 DOI:10.6814/NCCU202001681.
(13) 孟族、1.5%克欽族、欽族和克耶族等其他族群共佔約 3.5%(Britannica Academic, 2018);(CIA World Factbook, 2018)。在政府所承認的 135 個族群中,並不包含 羅興亞人。緬甸政府的官方立場是視羅興亞人為孟加拉人。在難民潮前,緬甸境 內大約有 110 萬羅興亞人(戴萬平,2015);難民潮後,截至 2017 年 10 月,在 緬甸的羅興亞人大約只剩下 48 萬 4 千人,不到原來的一半人數,反而在鄰國孟 加拉的人數高達近 95 萬人,另外在沙烏地阿拉伯約有 50 萬羅興亞人、在巴基斯 坦約有 35 萬人、在馬來西亞則有約 15 萬人(c.f. BBC News, 2018)。 在緬甸族群認同的界線和宗教經常重疊,根據 2014 年的緬甸政府統計數據, 在各宗教信徒人數方面,89.8%的緬甸人為佛教徒、6.3%為基督教徒、2.3%穆斯. 政 治 大. 林、0.8%萬靈論者、0.5%印度教徒(Department of Population Ministry of Labour,. 立. Immigration and Population, 2016)。不過這項政府調查也是不包含羅興亞人,而. ‧ 國. 學. 羅興亞人多為穆斯林,因此緬甸官方的統計數據被認為嚴重低估穆斯林人數。有. ‧. 學者估計穆斯林約佔緬甸人口的 15%(約 7 百萬人)、美國國務院報告中引用的 穆斯林的社群領袖估計是 14 至 20% (約 7 百萬人至 1000 萬人),但是這些數. y. Nat. er. io. sit. 據都無法被查證(Farrelly, 2016, p. 102-103) 。而羅興亞人為信奉伊斯蘭的遜尼派 穆斯林(Thawnghmung, 2016)。. n. al. Ch. i Un. v. 本文研究對象的羅興亞族原居於緬甸若開邦,若開邦位於緬甸西南部,鄰印. engchi. 度洋的孟加拉灣、陸上與孟加拉相鄰。邦內主要族群為若開人,當地資源豐富, 但卻是緬甸最貧困的邦,超過四分之三的人生活在貧窮中(The Economist, 2017) 。 羅興亞人的起源在學界尚無定論,可以分為阿拉干原住民、英國殖民時期的 印度移民的兩種主流學說,並不認同緬甸政府所聲稱的「孟加拉非法移民」的指 控,羅興亞人的起源會在之後的章節更仔細探討。 英國殖民緬甸的「分而治之」統治方式、和開放移民導致工作機會更為競爭 引發族群分歧,也造成緬甸的民族主義開始興起(Silverstein, 1997, p.168; Williams, 2017, p. 49-50)。在二戰時,緬族和少數族群分別支持日軍和盟軍,造 成緬族和其他少數民族之間的分歧擴大(Silverstein, 1997, p.173-174)。 12 DOI:10.6814/NCCU202001681.
(14) 羅興亞人在緬甸獨立的短暫民主時期後,曾經享有一陣子的寬容,但是隨著 1962 年軍人政變上台後,情況開始惡化,打壓越來越嚴重。在 2011 年的民主化 後,發生多次和羅興亞有關的族群衝突,詳細的族群衝突經過和後續影響會在之 後的章節有更詳細的記載。 本篇論文的研究時間將集中於 2011 年登盛(Thein Sein)上台後至今的民主 化階段,這幾年是緬甸民主轉型的重要時間,而在此過程中羅興亞族群衝突反而 惡化,至少發生了兩波的大型族群衝突、以及後續的難民潮。為何在民主化期間, 羅興亞族群衝突反而惡化?而且即使在全民聯上台執政後,同時間緬甸政府正在 和其他的少數民族武裝團體進行停火談判,卻也發生被國際指控為「種族清洗」. 政 治 大. 的迫害羅興亞人事件?未來的全民聯政府會如何處理羅興亞族群衝突的後續效. 立. 應?. ‧ 國. 學. 研究時間則結束於 2020 年 1 月 23 號,國際法院 (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 ‧. ICJ)對於指控緬甸鎮壓羅興亞人一事違反《防止及懲治危害種族罪公約》 (Convention on the Prevention and Punishment of the Crime of Genocide, CPPCG). y. Nat. 興亞人,審判本身預期還會進行多年(ICJ, 2020)。. n. al. Ch. er. io. sit. 一案做出審判前的緊急措施(provisional order)裁決,要求緬甸採取行動保護羅. i Un. v. 本論文希望爬梳從過去到現在的羅興亞族群衝突的相關歷史,對於緬甸的族. engchi. 群政策和族群衝突有更深入的理解,也會在最後一章對於緬甸政府與軍隊未來族 群政策和緬甸民主化的潛在挑戰提出作者個人的淺見。. 第四節:研究方法與分析架構. 本文以歷史研究法出發,從專書、學術文章、新聞報導、以及國際組織研究 報告等資料,分析緬甸族群關係,特別是緬族和羅興亞人之間的關係,以及緬甸 民主化進程,以此探討緬甸民主化和羅興亞族群衝突之間的關聯性。 13 DOI:10.6814/NCCU202001681.
(15) 本文在分析架構上採用起源於國際關係理論的「層次分析法」來探討緬甸羅 興亞問題的導火線、整體背景,以及國際、政府、軍方、各族群等行為者,層次 分析法有助於作者整理和分析緬甸羅興亞族群衝突的起因、背景,以及政府等行 為者的策略。 層次分析最早由 J. David Singer 在 1961 年提出,做為國際關係的一種研究 方法,大致可以分為三個不同的分析層次,第一層次為國際體系層次(international system level),第二層次為國內政治結構層次(domestic structure level),第三層 次為個人或決策層次(individual or decision making level) (宋學文,2008) 。其後 層次分析法也被廣泛運用於研究族群衝突,包括 Cordell 和 Wolff(2010;2011) ,. 政 治 大. 均使用層次分析法探討族群衝突的開端和因素,只是分類略微修正為四個層次, 即多了區域層次的探討。. 立. ‧ 國. 學. 國際層次的分析,關注的是國際環境、各個國家、國際組織、區域組織的行. ‧. 為、以及各國勢力的消長改變,對於國內甚至國際族群衝突情況變化的影響。區 域層次的分析則包含鄰國、區域性的政府或者是非政府組織、區域性的政治或經. y. Nat. er. io. sit. 濟合作關係,在三層次分析中則是可以納入國際層次來作討論。 國內層次的分析,包含國家行為者如國家菁英、領袖、中央政府、政經合作. n. al. Ch. i Un. v. 架構。以及非國家行為者如社群、族群、宗教團體和其菁英與領袖、全國非政府. engchi. 組織、少數民族武裝團體、民間利益團體、犯罪組織等。 地方層次的分析,則包含地方菁英領袖、中央政府於地方的代表、在地的政 經合作架構、地方居民。非國家行為者則有社群、族群、宗教團體、和其菁英與 領袖、地方非政府組織、少數民族武裝團體、民間利益團體、犯罪組織等。除了 三個層次的行為者之間的跨層次互動,同一個層次的行為者也會交互影響。 本篇論文研究目標為探討觸發 2011 年後羅興亞族群衝突惡化的因素,利用 層次分析法的國際、國家和地方三個層次,找出羅興亞族群衝突中的各個影響因 素,哪些變數造成族群衝突、以及這些變數或者是行為者如何彼此影響。 在國際層次方面,羅興亞族群衝突的發生地點位於緬甸若開邦,和鄰國孟加 14 DOI:10.6814/NCCU202001681.
(16) 拉接壤,族群衝突引發難民潮對於孟加拉產生巨大衝擊。另外族群衝突的難民、 人權、走私、人口販賣等問題也受到東南亞國協(以下多簡稱為「東協」, 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 ASEAN) 、以及聯合國(United Nations, UN) , 非政府組織的紅十字會(Red Cross) 、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 AI) 、 無國界醫生(法文:Médecins sans frontiers, MSF,英文為 Doctors Without Borders) 的關注。鄰近國家對於族群衝突問題的態度,是比較支持緬甸政府還是比較同情 少數民族,都會對於羅興亞族群衝突的權力關係投下變數。例如在武裝衝突中發 生的違反人道罪行,以及數以萬計湧入鄰國孟加拉的羅興亞難民,都會引發其他 國家、區域組織和國際組織的關切甚至施壓。然而這些壓力對於緬甸政府有無實. 政 治 大. 際的影響?歐美各國、聯合國的制裁等,會對緬甸軍方的羅興亞政策造成改變嗎?. 立. 另一方面,羅興亞武裝組織「阿拉干羅興亞救世軍」,則是由一群位於沙烏地阿. ‧ 國. 學. 拉伯的羅興亞流亡者所領導(International Crisis Group, 2016),顯示在地方層次. ‧. 的武裝組織也有國際層次的行為者參與。. 在國家層次上,緬甸的歷史、文化、宗教、制度、政治與經濟,對於族群關. y. Nat. er. io. sit. 係也有深刻的關聯,族群劃分和文化或宗教上的差異有關,而現在的族群關係受 到過往的歷史影響。緬甸的 2008 年憲法給予軍方優勢,然而這部憲法也為了民. n. al. Ch. i Un. v. 主化鋪路,進而導致全民聯勝選執政,因此無論是軍方還是全民聯都是在 2008. engchi. 年憲法架構和民主化產生的政經發展壓力下互動。在族群衝突中,緬甸軍方更是 衝突的主要行為者之一,軍方的「掃蕩恐怖份子」行動、停火或者是隔離衝突雙 方都會影響族群衝突的發展。在緬甸政治上,軍方對於極端佛教團體的默許甚至 是支持,都會對於族群衝突的升溫有所影響。另一方面,執政黨全國民主聯盟對 於軍方行為的態度、以及對羅興亞相關政策也會影響族群衝突。於此同時,本文 認為軍方與聯邦鞏固與發展黨(後文多簡稱鞏發黨,The Union Solidarity and Development Party, USDP)和全國民主聯盟在處理少數民族問題上,有著不同的 態度,但礙於緬甸憲法的制度面因素,其實軍方在羅興亞問題上有著比全民聯更 大的影響力。 15 DOI:10.6814/NCCU202001681.
(17) 在地方層次上也存在若開邦獨特的歷史和文化因素,本文著重分析三個行為 者分別是以 969 運動為代表的極端佛教組織、阿拉干民族黨象徵的地方政黨、以 及武裝組織如阿拉干羅興亞救世軍。2011 年開始的民主化讓極端佛教團體得以 成立、並利用社會自由散播其思想。民主化也使得等阿拉干民族黨在選舉中有所 斬獲,代表各邦內少數民族透過選票發聲。然而在民主化時期受到打壓的羅興亞 人,則是以成立阿拉干羅興亞救世軍來反抗他們受到的不公待遇。另外,當地天 然資源、土地分配、族群關係、宗教等因素又如何影響衝突?這些問題都值得深 入研究。為使本文的架構更為清晰易懂,作者將三層次分析架構和影響變數整理 成表 1-1。. 政 治 大. 2.. 現實資源與利益爭奪. 3.. 緬甸 2008 年憲法制度下軍方的優勢. 4.. 民選政府和軍方(以及鞏發黨)的互動. n. al. Ch. sit. 緬甸的歷史、文化和宗教因素. io. 1.. er. 國家層次. 各國政府的反應:支持或制裁. Nat. 2.. 國際組織的施壓. y. 1.. 影響變數. ‧. 國際層次. 學. 層次. ‧ 國. 立表 1-1:本文分析架構. engchi. i Un. v. 5. 全民聯的執政挑戰 地方層次. 1.. 若開邦的歷史、文化和宗教因素. 2.. 土地和就業機會的競爭. 3.. 極端佛教團體的衝擊. 4.. 地方政黨阿拉干民族黨的崛起. 5.. 阿拉干羅興亞救世軍的反抗. 6. 社群媒體等新科技的應用. 16 DOI:10.6814/NCCU202001681.
(18) 第五節:資料來源. 直到 2011 年登盛就任總統後,緬甸才開始逐步開放,並且放鬆媒體管制, 例如解除美國之音(Voice Of America, VOA) 、英國廣播公司(British Broadcasting Corporation, BBC)等國際媒體網站的封鎖,也有一些過去設立於國外的緬甸媒 體回到國內,例如伊洛瓦底(Irrawaddy)、緬甸民主之聲等,外國媒體如美聯社 (Associated Press, AP) 、日本的共同社(Kyodo News)也在仰光設立辦事處,國. 政 治 大. 際前鋒論壇報(International Herald Tribune,紐約時報國際版的前身)也得到緬. 立. 甸政府的核准得以出版,成為首家在緬甸出版的外國英文報紙(陳鴻瑜,2016,. ‧ 國. 學. p. 277、280)。. ‧. 與此同時,緬甸研究日漸豐富,近年來在台灣書店上常有以緬甸為主題的書 籍,另外也有中國方面的學術文章和新聞報導,然而在有關羅興亞族群衝突上,. y. Nat. er. io. sit. 英文的相關書籍、新聞報導、國際組織或非政府組織報告依然是較為主要的參考 資料來源。尤其是緬甸開始民主化,以及羅興亞問題在近年來惡化後,有更多研. n. al. Ch. i Un. v. 究人員和記者發表以此為主題的相關報導,因此英文資料較為豐富、即時且準確。. engchi. 關於緬甸和族群衝突等專門主題,本文也參考相關的中英文專書,另外透過 Google 學術、華藝線上圖書館、以及政大圖書館線上資源搜尋,來閱讀有關族群 衝突、緬甸和羅興亞的書籍和學術文章。 本文的統計數據則主要來自 CIA World Factbook、聯合國相關機構如聯合國 人道事務協調廳和世界銀行等機關。國際非政府組織如 International Crisis Group (ICG,國際危機組織) 、國際特赦組織、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 、Fortify Rights(鞏固權利) 、像是以上組織對於緬甸以及羅興亞有相當多的相關研究報告, 閱讀各組織的研究報告對於本文作者的研究有相當大的參考價值。 新聞方面本 篇論 文引用 來源包含 緬甸的英文媒體伊洛瓦底、緬甸時報 17 DOI:10.6814/NCCU202001681.
(19) (Myanmar Times) 、以及 BBC 和路透社(Reuters) ,特別是路透社對於羅興亞種 族屠殺的一系列調查報導。另外也參考自由亞洲電台(Radio Free Asia, RFA)、 美聯社、時代雜誌(Time) 、紐約時報(The New York Times) 、華爾街日報(The Wall Street Journal)、經濟學人(The Economist)、有線電視新聞網(Cable News Network ,CNN) 、彭博社(Bloomberg) 、外交政策(Foreign Policy) 、半島電視台 (Al Jazeera) 、NHK(日本放送協會) 、日本經濟周刊(Nikkei Weekly) 、外交家 (The Diplomat) 、曼谷郵報(Bangkok Post) 、中央社等媒體,大量閱讀這些新聞 報告對於研究緬甸和羅興亞議題有相當大的幫助,補足本文作者資源有限、無法 田野調查、和礙於若開邦情勢較不安全、以及緬甸政府的限制無法到現場研究的 不足。. 立. 政 治 大. ‧ 國. 學. 第六節:名詞解釋. ‧ y. Nat. sit. 本論文中族群衝突為重要部分,因此必須對於民族主義(Nationalism)、少. n. al. er. io. 數族群(Ethnic minority)和族群衝突(Ethnic conflict)的專有名詞和觀念進行解 釋,才有助於理解後續章節。. Ch. engchi. i Un. v. 由 Ted Robert Gurr 於 1986 在馬里蘭大學創立的 Minorities At Risk 研究計 畫,也把羅興亞人列為受到威脅的少數民族中,並列為「原住民」,符合該研究 計畫所定義的「被征服者的後代,或者為一地區的早期居民,有自己的傳統的社 會、經濟、文化習俗,但主要族群明顯不同」。(Minorities at Risk Project, 2009) 綜合各學者對於民族的定義3,本文認為民族為自認有共通祖先、並有特定 3. Ernest Gellner 將民族主義定義為: 「政治單元(國家)和文化單元(民族)應該合一的政治原 則。」 Jack Snyder(2000)則定義為「自視有獨特文化、歷史、制度和原則(principles)的人,應在 一個政治體制內獲得自治,讓他們可以表達和保存這些特質」 。他也指出並非所有族群(ethnic groups)都是民族(nations) ,反之也不是所有民族都是族群,例如美國路易斯安那州的卡津人 (Cajuns) ,就認為自己有獨特的自身文化和歷史,但並沒有要求對於團體進行自治。 Michael Mann(2015)將族裔(ethnicity)定義為自己或被別人認為有共同祖先或文化的群體。 18 DOI:10.6814/NCCU202001681.
(20) 文化的族群,並且認定特定領土範圍為其根本;少數民族則是在一國之內和主要 族群有不同文化,並且有自身獨特文化的民族,而羅興亞人符合「民族」和「少 數民族」的定義。 衝突(conflict)定義為兩個或更多行為者追求互斥、但彼此都認為正確的目 標。而族群衝突則是以族群為劃分界限或目標和族群相關的衝突。族群衝突其實 是個容易誤會的名詞,並非衝突本身是族群性的,而是至少其中一方衝突行為者 是出於族群因素的。也就是說族群衝突中至少其中一方是在族群的大旗下集結。 (Cordell and Wolff, 2011)。以緬甸的族群衝突為例,Michael Brown 在 Causes and Implications of Ethnic Conflict(1993)中直接點名「緬甸軍隊鎮壓克倫族、克. 政 治 大. 欽族、那加族和『羅興亞』的叛軍是『族群衝突』。」4. 立. 本文認為緬甸的羅興亞衝突確實為兩個或更多不同行為者以族群為分界線,. ‧ 國. 學. 並因互斥目的而導致的衝突。. ‧. n. al. er. io. sit. y. Nat. 第七節:章節安排. i Un. v. 本論文共分七章。首先是第一章的緒論,先是研究動機和研究問題、接下來. Ch. engchi. 分別各節為名詞解釋、研究方法與分析架構、個案與時間選擇、研究貢獻與研究 限制。第二章文獻回顧。交代本篇論文的重點研究問題,和研究的方式與架構, 並解釋有關名詞和學術文章文獻回顧,最後以本篇論文的研究貢獻和研究限制作 為第一部分的結尾。 第三章則是介紹緬甸和羅興亞族的相關歷史,本章則分為四節,以 1948 年. 民族(nation)是符合以上定義群體,並且還有政治意識和對特定領土有主權要求的。 政治哲學家 Will Kymlicka 對「少數民族」的定義為在被併入國家之前,在其歷史領域已經形成 完整運作的社會的群體。而這些少數民族被兼併多半為非自願的,可能是透過殖民、佔領、帝 國之間的割讓。而少數民族又可以分為「無國家民族」和「原住居民」 ,無國家民族包含加拿大 的魁北克人、西班牙的拉泰隆尼亞人、美國屬地的波多黎各人、英國的蘇格蘭人,原住居民包 括印第安人、因紐特人、薩米人以及毛利人(Kymlicka, 2004)。 4 雙引號為作者所加 19 DOI:10.6814/NCCU202001681.
(21) 緬甸獨立、1962 年的政變、2011 年的民主化開始,共三個緬甸重要歷史事件劃 分。接下來的第四、第五以及第六章則分別為羅興亞族群衝突的地方層次分析、 國家層次分析、和國際層次分析。第四章分析地方層次,專注於探討若開邦內部 的族群關係和政黨,在全國範圍是少數民族的若開族,到了若開邦則是占多數, 緬族、若開族和羅興亞人之間在若開邦當地是如何互動,彼此的關係又是如何? 在另一方面,本篇論文也會研究到族群衝突的「利益」方面,除了族群之間的不 安全感、偏見、仇恨,當地的可耕地分配也是族群衝突的導火線之一,本節將會 探討土地因素如何影響羅興亞族群衝突,特別是軍方在種族清洗後,移入新的族 群。. 政 治 大. 第五章的羅興亞衝突的國家層次分析則會探討民主化對於羅興亞族群衝突. 立. 的影響,特別是緬甸還處於民主化的過程中,依照現行的緬甸憲法,軍方依然對. ‧ 國. 學. 於國內事務有相當大的影響力,則身為民選執政黨的全國民主聯盟對於軍隊則難. ‧. 以控制。全國民主聯盟除了礙於軍方的政變威脅,在民間也忌憚於激進佛教團體 的民意壓力,難以處理羅興亞人的相關問題。另外作者也會提及激進佛教團體是. y. Nat. 慧型手機在緬甸是如何影響族群衝突。. n. al. Ch. er. io. sit. 如何利用緬甸自由化後開放的資訊技術傳播言論,相關網路科技如社群網站和智. i Un. v. 第六章則是分析國際層次,探討羅興亞族群衝突的跨國影響,例如各國對於. engchi. 羅興亞族群衝突的回應,以及在羅興亞難民潮中,負責緊急應對和調查的國際組 織和非政府組織也是本文探討的一部份,以及緬甸政府對於各國、國際組織和非 政府組織的應對。 第七章的結論將以上研究結果做出總結,並且對於緬甸的羅興亞族群衝突提 出個人的展望。. 第八節:研究貢獻與限制. 20 DOI:10.6814/NCCU202001681.
(22) 本篇論文從緬甸歷史出發,從緬甸族群之間的歷史開始,給予讀者一個緬甸 族群關係的總體架構,讓讀者可以更了解緬甸族群衝突的歷史背景和原因。 本文的文獻檢閱,分析有關緬甸羅興亞人族群衝突的相關理論,探討羅興亞 人族群衝突的有關因素,對於緬甸族群歷史、少數民族政策,以及族群之間的愛 恨糾葛關係有更深入的了解。本論文希望透過族群衝突的相關理論,探討羅興亞 族群衝突的起源和背景。 本論文在研究族群衝突上使用國際關係研究中常常利用的層次分析法,以國 際、國家和地方三個層次,以及三個不同層次中的行為者和變數來分析緬甸羅興 亞族群衝突。本論文作者希望定位出在哪個層級的哪個行為者或者是變數對於羅. 政 治 大. 興亞族群衝突產生的影響,以此對於緬甸族群衝突的研究分析,提出更豐富的研. 立. 究。. ‧ 國. 學. 族群衝突是政治和國際關係熱門的研究主題,二戰後的印尼、克什米爾、非. ‧. 洲各國、中東、塞浦勒斯、以及北愛爾蘭等地,到冷戰結束後的南斯拉夫解體後 續發生的內戰、以及大規模族群衝突。族群衝突的相關研究和理論相當豐富。但. y. Nat. er. io. sit. 是有關理論較少被用來研究緬甸,但是緬甸卻是有著長期族群武裝衝突歷史的國 家。因此本論文希望透過探討緬甸羅興亞族群衝突,從分析不同層次的衝突影響. n. al. Ch. i Un. 因素,對於族群衝突的相關研究更多貢獻和理解。. engchi. v. 族群衝突問題是影響緬甸政治的重要因素,被認為是緬甸國內最嚴重的族群 衝突之一的羅興亞問題,對於緬甸民主轉型的成敗、和平以及經濟發展有相當深 遠的影響。透過分析造成羅興亞問題的因素和後續衝擊,也希望能更了解緬甸未 來發展、特別是民主深化與族群相關議題,對於目前執政的全國民主聯盟和翁山 蘇姬提出個人淺見與觀察。 然而依照目前緬甸政治發展的可能性,難以想像軍方會快速的失去對政治的 影響力(Selth, 2018, p. 33)。但是如果若開邦的族群衝突若能降溫,可以想見對 於中央政府與其他少數民族的談判會更為順利,也對緬甸深化民主將有相當大的 助益,對於目前執政的全民聯以及翁山蘇姬在緬甸民眾的形象、和國際上的信心 21 DOI:10.6814/NCCU202001681.
(23) 也會有正面幫助。 緬甸在中南半島的戰略位置,加上近年來開始民主化與對外開放,以及台灣 政府推動的新南向政策,讓過去較為冷門的緬甸在台灣的學術研究、觀光、外交、 以及經貿等層面越來越受到重視。世界各國和跨國公司多把緬甸視為亞洲碩果僅 存的投資開發處女地和具有潛力的新興市場,緬甸有著豐富天然資源、廉價勞動 力。 本論文以緬甸民主轉型和族群衝突為出發點,希望對於緬甸未來的民主化、 政治、族群問題有參考價值,也希望能協助相關研究推動對緬甸的了解,以及能 讓未來的研究生對緬甸感到興趣,進而投入研究。不過在台灣比起對其他東南亞. 政 治 大. 國家,如泰國、新加坡、菲律賓等,目前對於緬甸的研究,相對來說比較稀少。. 立. 因此本論文也希望能透過對緬甸的研究,對於台灣學界的緬甸研究、東南亞研究、. ‧ 國. 學. 比較政府、民主轉型和族群衝突等相關研究上做出綿薄之力的貢獻,希望也讓未. ‧. 來的同學們對於政治學、緬甸、民主化等主題有更多瞭解和研究興趣。 就本文的研究限制而言,在軍政府統治期間緬甸對外封閉,國際媒體、學者、. y. Nat. er. io. sit. 非政府組織等的研究上市困難重重,常常只能仰賴緬甸政府資料,然而政府資料 的可信度卻有待加強。因為經費和時間的限制、語言隔閡,以及目前緬甸若開邦. n. al. Ch. i Un. v. 的情勢較不穩的安全考量,且軍方管制下而難以進入,因此本論文將參考二手文. engchi. 獻和相關新聞報導。所幸透過閱讀相關學術文獻、研究報告、書籍以及新聞報導, 和利用網路跨越時間與距離,作者我得以不斷追蹤相關事件發展。. 22 DOI:10.6814/NCCU202001681.
(24) 第二章:文獻回顧. 本篇論文的研究重點為緬甸的羅興亞族群衝突,本章的文獻檢閱將分為三節, 第一節探討族群衝突的相關理論、第二節則是整理民主化和政治暴力關係之間的 倒 U 型關係理論,本理論可以解釋為何在緬甸民主化時期發生族群衝突。另外 整理民主化和民族衝突關係的相關理論。第三節為整理研究主題為羅興亞族群衝 突的相關學術文獻。. 立. 第一節:族群衝突. 政 治 大. ‧. ‧ 國. 學. 冷戰結束後兩極對抗的局勢不再,但內戰開始增加,例如南斯拉夫解體後一. y. sit er. io. 研究。. Nat. 連串的武裝衝突和種族清洗暴行,促使學術界開始更為關注內戰和族群衝突相關. al. iv n C hengchi U (security dilemma)、與經濟機會等。第二種則是心理學相關,例如現實群體 n. 族群衝突相關理論可以分為兩大類,第一種是理性選擇理論,包含安全困境. (realistic group)理論、社會認同(social identity) 、精神-文化(psycho-culture) / 精神分析理論,以下依序介紹。 國際關係理論的安全困境最早是由 Kenneth Waltz 於 1979 年提出,但到了 1993 年時,Barry Posen 用這個理論研究蘇聯和南斯拉夫解體後發生的族群衝突 事件。Posen 認爲有幾個因素促成族群衝突,第一是族群的團體性(groupness) 提供了軍事動員的基礎,而且彼此不能確認真實意圖造成誤判。第二是政治地理 (political geography),當一小群偏遠或隔離的族群成為另一族群的激進分子目 標時,前者的不安全感會提升,進而採取行動,無論行動是否為自衛性質都容易. 23 DOI:10.6814/NCCU202001681.
(25) 被認為是敵意行為。 Barbara Walter 提出了五個可能導致戰爭發生的不安的環境因素:政府瓦解、 地理位置隔離且脆弱、政治或人口權力平衡的改變、經濟或軍事資源重分配、強 迫或自願的解除武裝。以及外部支持者改變或支持者對手的權力關係改變也會影 響,但是他強調這些條件並不代表族群衝突的必然性。 David Lake 和 Donald Rothchild 提出了安全困境的起源原因包括資訊不對 稱、與缺乏可信承諾,前兩個因素成為讓行為者搶先攻擊以取得優勢的誘因。 Fearon 則用了賽局理論來研究,提出族群之間是透過非正式網路合作,而不如族 群內部的關係那麼密切。當一方被攻擊,被攻擊方並不知道是否是對方是否有能. 政 治 大. 力或願意懲罰攻擊者,因為被攻擊者會認為對方族群應負起集體責任,導致衝突. 立. 發生。另外,de Figueiredo 和 Weingast 則探討菁英和大眾之間的資訊不對稱如何. ‧ 國. 學. 影響族群衝突,他們認為菁英利用資訊不對稱,煽動族群內部的被害心態。. ‧. Stuart Kaufman 就安全困境理論的研究包含菁英、大眾、以及族群關係,採 取象徵和情緒選擇。他對菁英和族群身份採取建構論,提出了族群衝突的三個前. y. Nat. er. io. sit. 提。第一:合理化對其他族群敵意的集體神話。第二:族群必須對於自身安全感 到害怕,重點是「感受」而非現實狀況。第三:需要動員機會,例如政治自由、. n. al. Ch. i Un. 失敗國家、政府解體、第三方支持、外國或外地支持。. engchi. v. 另外,他就理性選擇理論研究安全困境,提出以下四點批評。第一:理性選 擇假設雙方都有意妥協以避免衝突,但是因為無法信任對方而無法達成。然而現 實中幾乎找不到類似案例。第二:歷史仇恨太深讓充分資訊或可信承諾也無法給 予安全感。第三:理性選擇理論認為國內無政府狀態是族群衝突的後果,但是現 實上則是相反,是族群衝突導致無政府狀態。第四則是不應忽略團體(暴力的) 規範和讓族群團結的因素。 在族群衝突和經濟機會的研究上,Paul Collier 和 Hoeffler 以經濟學理論研究 內戰。他們用三個數據進行研究,人均所得、男性接受國中以上教育比例、經濟 成長率。研究結論有四點。第一:內戰多發生於窮國,因為參與叛軍的成本比較 24 DOI:10.6814/NCCU202001681.
(26) 低;第二:擁有自然資源會讓情況更糟,因為存在控制天然資源的誘因;第三: 人口越多的國家、越可能有分離運動,因為分裂建國後還有很多人口;第四:並 非族群或語言界限分裂社會,而是明顯可見的分歧。兩位作者認為提升教育程度 和經濟成長可以減少內戰,以及離上次衝突越近,越有可能發生內戰。他們的研 究發現對於解決衝突有重要意義,指出解除衝突需要減少貧窮和善治(Good governance)。 接下來的部分則是回顧社會心理學的族群衝突理論,可分為三種,第一種是 現實衝突理論(Realistic group conflict) ,由 Muzafer Sherif 在 1954 年提出,他採 取理性選擇理論為基礎,認為零和的資源競爭會導致負面刻板印象和敵意。這派. 政 治 大. 理論認為族群衝突真正的起因為資源的零和問題,例如土地或就業機會等導致的. 立. 衝突。為證實這個理論,他設計了 Robber’s Cave 實驗,實驗讓一群素未謀面的. ‧ 國. 學. 夏令營男生分到兩組比賽,敵意很快的產生,實驗結果證實了他的理論。. ‧. 第二種理論是社會認同理論(Social identity theory) ,這個理論認為人把世界 分為階級和社會分類,並由此定位自己在社會上的地位,例如性別、地理位置、. y. Nat. er. io. sit. 階級、職業、族群等。基本假設是人想要爭取更好的社會身份,當身為不利地位 的少數族爭取失敗後,如果是在一個被視為合理和穩定的社會,且無替代方案,. n. al. Ch. i Un. v. 如過去的封建社會,少數族群會忍受較低地位。但當制度被視為沒有正當性,替. engchi. 代方案就會開始浮現,制度開始不穩,多數族群控制的國家只能依靠打壓來維持 現狀。當族群關係被視為不正當時,少數族群會開始試著改變社會身份和重新定 義自己的族群特徵。Donald Horowitz 則把這個理論用來研究族群衝突,他認為 權力的鬥爭既有工具層面、也有象徵意義。 第三種理論是精神分析理論(Psychoanalytic/psychodynamic theory) 。此理論 專注人如何形塑自己和他人的形象,透過在童年時的文化,例如像是旗幟、歌曲、 特殊菜餚、宗教場所和偶像、紀念堂和動物等符號,人對於符號會有正面或負面 的聯想。而且人也需要一個「敵人」、特意被選出來的歷史榮耀和恥辱、邊界, 以確認我者和他者的分別,而少數族群因為難以融入常被選為敵人,特別是當少 25 DOI:10.6814/NCCU202001681.
(27) 數族群和歷史恥辱元兇的國家有關,例如殖民政府的偏好族群。這個理論的優點 在於可以解釋族群衝突的動機,而這是經濟誘因(貪婪)理論、理性選擇理論的 安全困境難以解釋的,缺點則是無法解釋菁英動機、另外難以解釋為何在特定時 間點爆發和衝突強度(c.f. Cordell, Karl and Wolff Stefan. 2010, p. 25-43)。以下將 族群衝突的相關文獻重點整理到表 2-1。. 表 2-1:族群衝突理論整理 安全困境 提出者:. Kenneth Waltz(1979):國際關係研究理論. 應用. Barry Posen(1993):用於研究族群衝突. 政 治 大. 立. 促成族群衝突的原因:團體性與政治地理. 學. Barbara Walter:. ‧ 國. 五環境因素:政府瓦解、地理位置隔離且脆弱、政治或人口. ‧. 權力平衡的改變、經濟或軍事資源重分配、強迫或自願的解. y. Nat. 除武裝. sit. io. David Lake 安全困境的起源: 和 Donald Rothchild: 資訊不對稱與缺乏可信承諾,讓先發制人的行動顯得吸引. n. al. er. 理 性 選 擇. 人。 James Fearon:. Ch. engchi. i Un. v. 賽局理論:族群間透過非正式網路合作,不如族群內部密 切。當攻擊發生,被攻擊方並不知對方是否有能力、或願意 懲罰攻擊者,而被攻擊者會認為對方族群有集體責任,導致 衝突擴大。. de Figueiredo 和 Weingast:. 菁英和大眾之間的資訊不對稱:菁英利用資訊不對稱煽動. Stuart Kaufman:. 族群衝突的三個前提:. 族群內部被害心理。. 1. 集體神話:讓對其他族群的敵意被合理化 26 DOI:10.6814/NCCU202001681.
(28) 2. 恐懼感: 「感受到」的恐懼感,而非現實 3. 動員機會:政治自由、失敗國家、政府解體、第三方支 持、外國或外地支持 Stuart Kaufman. 對於理性選擇理論的批評: 1. 理性選擇理論假設雙方都願妥協以避免衝突,不過因為 無法信任對方而無法達成。但是現實中找不到實例。 2. 歷史仇恨太深導致充分資訊或可信承諾也無法給予安 全感。 3. 理性選擇理論認為國內無政府狀態是族群衝突的後果,. 政 治 大. 但是現實上則是相反,是族群衝突導致無政府狀態。. 立. 學. 的因素。 經濟機會. ‧. ‧ 國. 4. 理性選擇理論忽略團體(暴力的)規範、和讓族群團結. sit. y. al. n. 提出者. 現實群體衝突理論. er. io. 心 理 學. Nat. Paul Collier 內戰多發生於窮國,因為參與叛軍的成本較低 和 Hoeffler. i Un. v. Muzafer Sherif(1954):以理性選擇理論為基礎。. Ch. engchi. 理論重點. 零和競爭會導致負面刻板印象和敵意. Robber’s Cave 研究. 一群素未謀面的夏令營男生被分到兩組參加比賽,敵意就 此產生。 社會認同. 理論重點. 人以階級和社會分類,定位自己的社會地位,例如性別、地 理位置、階級、職業、族群等。 當族群關係被視為不正當時,少數族群會開始試著改變社 會身份和重新定義自己的族群特徵。 精神文化 27 DOI:10.6814/NCCU202001681.
(29) 理論重點. 人透過符號,形塑自己和他人的形象,透過歷史與邊界劃分 我者與他者。而少數族群因難以融入常被選為敵人。. 理論優點. 可解釋動機問題. 理論缺點. 無法解釋菁英動機、時間點、和衝突強度. 綜上所述,族群衝突的相關理論可以分為理性選擇理論下的安全困境和經濟 機會,以及心理學理論的現實群體理論、社會認同、精神-文化/精神分析理論。 理性選擇理論從理性行為者出發解釋族群衝突,衝突原因可能是族群之間的不信 任和感知到的威脅,這兩個因素會觸發族群衝突。經濟機會則是強調(缺少)利. 政 治 大. 益導致族群衝突,當加入族群衝突的成本越低、或者是衝突的獲益越高,族群衝. 立. 突都更有可能發生。窮國的失業者加入武裝團體的機會成本相當低,因此叛軍要. ‧ 國. 學. 招募成員就相當簡單。天然資源如礦物是武裝叛變後能獲取的利益,也會增加內. ‧. 戰的機率。心理學理論則著重於我者/他者的劃分與心理感受的不公平。在研究. y. Nat. 族群衝突上,理性選擇理論和心理學理論未必互斥,每個族群衝突都相當複雜,. er. io. sit. 有許多層面。理性的缺乏安全感和我者/他者界線有關,經濟機會的缺乏也會促 成內心感受不公平,導致族群衝突。. n. al. Ch. i Un. v. 本文認為族群衝突的原因有相當多面向,而各理論之間未必互斥,更有可能. engchi. 只是衝突起因的比例而已。以本文研究的緬甸羅興亞族群衝突而言,有其理性選 擇層面,例如緬族、若開人和羅興亞人之間的土地糾紛、與工作機會競爭。另一 方面,也有其心理學層面,以精神分析理論為例。羅興亞人因為其語言和宗教信 仰與緬族明顯不同,又加上英國統治期間和二戰之間的族群分歧,讓他們被軍政 府認定為「他者」。本文將在兩派理論中各取長處,搭配結構分析法,建構能分 析出複雜族群衝突的研究架構。. 28 DOI:10.6814/NCCU202001681.
(30) 第二節:民主化與族群衝突之間的關係:倒 U 型理論. 緬甸族群衝突的另一個特點則是發生的時間點,羅興亞族群衝突發生在緬甸 睽違多年的民主化期間,為何在這個時間點發生?這個問題本身就相當值得探討。 就族群衝突等形式的政治暴力和民主化之間的關係,不同於民主有益於族群關係, 有學者反而認為政治暴力在民主程度居中的國家最容易發生,而這些國家多是正 在歷經民主化,例如本文的研究對象緬甸。 Ted Robert Gurr 在他的著作《Why Men Rebel》 (1970)提出「政治暴力和民. 政 治 大. 主的倒 U 型關係」 ,這個理論認為政治暴力如內戰等的發生機率和民主化程度呈. 立. 現倒 U 型的關係,政治暴力在民主化程度的兩端,極權和民主國家反而比較少,. ‧ 國. 學. 在民主程度居中的半威權國家中,政治暴力反而最多。但是當時他在書中並未仔 細分析此論點,因為當時他的重點在於剝奪理論。. ‧. Edward Muller 和 Erich Weede(1990)利用統計分析 1973 至 1977 年之間所. y. Nat. sit. 有國家的政治暴力死亡率,發現國內的政治暴力發生頻率和民主程度、政治暴力. n. al. er. io. 發生機率和鎮壓的強度都確實呈現倒 U 型的關係,政治暴力在民主程度中階的. i Un. v. 國家最為常見。作者也證實另外兩項假設,經濟成長減少政治暴力發生的機率、. Ch. engchi. 潛在的分離主義增加政治暴力的可能性,統計結果無法證實心理學的剝奪理論, 反而是更為支持理性選擇理論來解釋政治暴力。 兩位作者認為在高度代表性的政權下,集體政治行動的機會成本低、雖然成 功機率是微乎其微,因此理性行為者會三思而行。而在無代表性的政體,也就是 專制國家中,任何集體政治行動的機會成本都會非常高,而和平的政治集體行動 的成功率會比暴力的高,因此和平的集體政治行動的成本會比暴力的集體政治行 動的低,理性行為者會更有可能採取非暴力的集體政治行動。但是在半威權國家 中,集體政治行動會有一些空間,而和平的集體政治行動的成功率是微乎其微, 因此暴力集體政治行動反而有其吸引力。 29 DOI:10.6814/NCCU202001681.
(31) 就鎮壓強度的倒 U 型關係而言,當政府大舉鎮壓時,異議團體的動員成本 過高,因此難以行動。當政府以和平方式處理時,多數異議人士會不支持採取暴 力。在半民主政體下是有動員空間的,但是和平的反對運動通常是徒勞無功,反 而暴力叛變成為成為一個合理選項。 Horowitz(1993)也指出民主化失敗的原因常常是族群衝突。在一個族群高 度分裂的社會,族群分歧本身就決定哪些人被納入民主、而哪些人被排除在民主 之外。Horowitz 文章之中提到的被排除的族群中就包含被視為孟加拉人的緬甸阿 拉干穆斯林。 Håvard Hegre , Tanja Ellingsen, Scott Gates 和 Nils Petter Gleditsch(2001)三. 政 治 大. 人研究從 1816 年至 1992 年的國內衝突,而且控制發展程度、獨立建國時間長. 立. 短、族群多樣性、是否有戰爭,他們的研究結果證實國內政治暴力發生頻率和民. ‧ 國. 學. 主程度確實呈現倒 U 型的關係,過渡於專制和民主之間的國家更容易發生暴力。. 生內戰。. ‧. 另外族群多樣性會增加內戰發生的機率、以及過去發生過內戰的國家容易再度發. y. Nat. er. io. sit. 至於為何在民主化轉型期更容易發生衝突?有學者把研究重點放到民主化 期間伴隨的新生言論、媒 體自由與民族主義之間的關係。《 Nationalism and. n. al. Ch. i Un. v. Marketplace of Ideas》(1996)的兩位作者們 Jack Snyder 與 Karen Ballentine,認. engchi. 為民主化時推動新聞自由更可能造成族群衝突,並反駁對於族群衝突常見的處方 ——「無條件的新聞自由」。 作者們認為在獨裁國家沒有誘因透過媒體煽動族群情緒,因為沒有選舉競爭 壓力,而且他們的合法性也不是建立在大眾支持上。獨裁國家更希望民眾是去政 治化的,而且民族主義可能給外交帶來麻煩。獨裁者只在兩個情況下打民族主義 牌,一是權力即將流失,例如發動福克蘭群島戰爭的阿根廷軍政府。二是靠著民 族主義上台的,例如希特勒、大正民主後掌權的日本軍部、拿破崙。 他們認為最危險的情況反而是民主化讓政府不再獨佔媒體,但是相關制度和 公民社會尚未穩固。原來的執政者和其他菁英開始競爭大眾支持來執政,民主化 30 DOI:10.6814/NCCU202001681.
(32) 促使所有政治人物都會有動機與機會來「打族群牌」。因此無條件的言論自由未 必是解方,言論自由反而給創造民族主義謠言(myth)的人一個主導公共討論的 機會。作者更強調應先處理言論「市場失靈」的機制,例如記者訓練、專業媒體 補助等、規範仇恨言論,之後再擴張政治參與。 族群衝突讓民主化的開始和民主本身的運行都變得困難。東歐的民主化經驗 也顯示族群分歧比較不明顯的國家,民主化過程比較平穩。另外 Horowitz(1993) 也提到許多族群武裝衝突是針對族群為基礎的政權,他舉的例子就包含緬甸,並 指出少數民族叛亂是政府擔心民主化的原因之一。 Snyder(2000)對於民主化和衝突的研究指出,從獨裁往民主轉型的國家更. 政 治 大. 可能發生戰爭,特別是在制度建立還沒有完善的國家。作者認為當一個制度脆弱. 立. 的國家,發生菁英採用民族主義來動員民粹群眾,容易導致戰爭發生。而且如同. ‧ 國. 學. Tanja Ellingsen(2000)所提醒的,當國際社會提倡民主時,應該注意到國家不會. ‧. 一夜之間就會變得民主。政治轉型常常是漫長、複雜、波折的。顯示民主化的漫 長歷程,可能會伴隨著族群衝突的陰影。. y. Nat. er. io. sit. 在《從投票到暴力》 (From voting to violence)一書中,作者 Jack Snyder (2000)認為民主化常導致民族主義衝突。作者舉出多個例子,例如盧安達在種. n. al. Ch. i Un. v. 族屠殺前夕也開放了部分出版和新聞自由。更早的歷史案例則有法國大革命、以. engchi. 及第一和第二次世界大戰的起因也可歸咎於日本和德國的不完美民主化開端。 作者認為將民主化期間發生的民族衝突歸咎於民主化之前就存在的民族分 歧這種想法有誤。他認為多數案例中,民主化之前少有民族主義的存在,反而民 族主義多於民主化早期興起。在多數人積極參與政治之前,人們的民族歸屬感通 常較弱,雖然有文化、語言、宗教、地區差異,但少把這些差異和政治相關聯。 這也因為在民主化之前,政治是菁英的事務。 民主化後,民族內的有權者想利用人民的力量去進行戰爭或發展經濟,而政 府不想讓渡更多政治權力出去,民族主義就成為控制民主化壓力的方式,把「民 族的敵人」排除在民主外,例如少數族群、工人階級、對立菁英或其他政治對手, 31 DOI:10.6814/NCCU202001681.
(33) 指控這些人沒有民族資格、因此也無資格參與民主。 因此作者主張發展中國家的成功民主化,需要做到對舊菁英提供法律和經濟 緩衝、先建立公民和政治的相關制度:提高人均收入、廣大中產階級、公民社會、 強國家,各因素會互相增強,增加民主轉型成功的機率,而沒有一個因素能成為 單獨抵抗民族主義。最好的情況是先存在一個利益可調適的強大菁英團體興起, 他們不擔憂政治開放。如果菁英的利益不可調整,被感到威脅的菁英會操控民主 化,轉向民族主義。. 《民主的黑暗面:解釋種族清洗》(The Dark Side of Democracy : Explaining Ethnic Cleansing)作者 Michael Mann(2015)認為種族清洗是現代現象,是「民. 政 治 大. 主的陰暗面」 。他指出在希臘文中民主的 demos 意思是「普通人」 、 「群眾」或「大. 立. 多數人口」,民主意為「普通人當家作主」,但「人民」還意味著「民族」、或希. ‧ 國. 學. 臘文的 ethos(種族集團) 、也就是「族群」 。現代性是由族群和民族主義所構成,. ‧. 公民權、民主和福利制度都和族群、民族聯繫在一起。在多種族狀態下,民治理 想讓人民和支配地位的族群交織在一起,產生民族和國家的觀念,進而鼓勵對少. er. io. sit. y. Nat. 數民族清洗。. 作者認為剛民主化的國家比穩定威權國家更有可能發生種族清洗。當威權主. n. al. Ch. i Un. v. 義政府在多種族背景下漸漸衰弱, 「人民」和「族群」的概念最有可能開始混淆。. engchi. 作者還反駁了公民社會是預防種族清洗的說法,他提到激進的種族主義者的公民 社會網路通常比他們的對手更為密集、更有煽動性,才能成功,例如納粹就是如 此。穩定的威權政府通常會「分而治之」,力求平衡各大族群的訴求。然而穩定 的民主國家,比民主化中或威權國家都更不可能實行種族清洗。穩定民主國家已 經保障參政權、多數統治和憲法對少數人的保障。但過去並非如此,多數民主國 家過去都實施了足夠的種族清洗,才有了現在基本上是單一民族的國家。另外作 者提到許多地區都是發生種族清洗的危險區域,例如緬甸的邊陲地區就是其中之 一。 民主化過程中新生的自由和民意壓力、國家力量從獨裁時期的消退,讓政治 32 DOI:10.6814/NCCU202001681.
(34) 暴力有生根的可能,原因可能有政治人物或者是民族主義人士煽動緊繃的族群情 緒、或者是一些族群被排除於民主。雖然民主化不會在一夜之間完成,政治轉型 是歷時多年的波折與挑戰,中間可能發生族群衝突,但是這並非反對民主化的理 由,即便是反對倒 U 型理論的研究都指出民主國家比起獨裁國家是最不會發生 政治暴力(Stockemer, 2010) 。民主社會提供了更多和平解決爭端的可能、以及族 群和諧共存的機會,而不是像獨裁國家將內部分歧如壓力鍋般壓下,在民主化時 期爆發。表 2-2 為以上所提及的民主化與族群衝突理論精華的整理表格。. 表 2-2:民主化與政治暴力的倒 U 型關係. 政 治 大. 理論起源. Ted Robert Gurr 在《Why Men Rebel》提出. 理論重點. 政治暴力在民主程度兩端的極權和民主國家較少,反而在. 立. ‧ 國. 學. 民主程度居中的半威權國家中最多,因此政治暴力和民主 程度呈倒 U 型關係。. ‧. 一:倒 U 型理論相關研究. 1.. sit. (1990). 作者看法:. n. al. er. l. 結論:政治暴力發生頻率和民主程度倒 U 型的關係. io. 和 Erich Weede. y. Nat. Edward N. Muller l. i Un. v. 在民主程度中等的國家,存在動員機會,讓暴力可行。. Ch. engchi. 並且比在民主或獨裁國家中使用政治暴力的成功率高 2.. 另一方面,介於獨裁和民主的之間的國家,鎮壓強度也 介於兩者。鎮壓的強度、以及和平反對運動的徒勞無功 讓暴力成為抗議選項,而該社會又處於有動員暴力的 社會空間. Håvard Hegre,. 1.. Tanja Ellingsen、 2. Scott Gates 和. 3.. 政治暴力和民主程度呈倒 U 型的關係 族群多樣性增加內戰機率 過去發生過內戰的國家容易再度發生內戰. Nils Petter 33 DOI:10.6814/NCCU202001681.
(35) Gleditsch (2001) 二:導致民主化期間容易發生政治暴力的原因 既存的族群分歧. 東歐的民主化經驗顯示族群分歧越小,民主化越平穩. Jack Snyder 和. 民主化讓政府不再獨佔媒體,但相關制度和公民社會尚未. Karen Ballentine. 穩固,民主化帶來的言論自由讓散播民族主義謠言的人主. (1996) 如何解決?. 導輿論。另外,選舉壓力促使政治人物打「族群牌」。 應先處理言論「市場失靈」 ,加強記者訓練、專業媒體補助、 規範仇恨言論,之後再擴張政治參與. (2000). 立. 該書作者認為民主化前少有民族主義的存在,而是民主化. 學. ‧ 國. Jack Snyder. 政 治 大. 民主化期間發生的民族衝突不應歸咎既有的民族分歧。. 後,民族內的有權者為了把敵人排除在民主外,而利用民族. l. 對舊菁英提供法律和經濟緩衝. l. 另外先建立公民和政治的相關制度:提高人均收入、廣. er. io. sit. y. Nat. 如何解決?. ‧. 主義。. 大中產階級、公民社會、強國家. al. n. iv n C 公民權、民主和福利制度讓族群、民族聯繫在一起。在 hengchi U. Michael Mann. l. (2004). 多種族狀態下,民治理想讓「人民」和支配地位的族群 交織在一起,產生民族和國家的觀念,讓種族清洗容易 爆發。 l. 民主化的國家比穩定的威權國家更有可能發生種族清 洗. l. 穩定的威權政府通常會「分而治之」 ,力求平衡各大族 群的訴求. l. 當威權主義政府在多種族背景下漸漸衰弱, 「人民」和. 34 DOI:10.6814/NCCU202001681.
(36) 「族群」的概念最有可能開始混淆。 l. 穩定的民主國家,比民主化中或威權國家都更不可能 實行種族清洗。. l. 公民社會不能預防種族清洗,成功的激進種族主義者 的公民社會網路相當綿密、更有煽動性,例如納粹. l. 許多地區都是種族清洗易發區,包含緬甸邊陲地區. 第三節:羅興亞族群衝突相關文獻. 立. 政 治 大. 研究羅興亞族群衝突的本文也必須回顧相關研究。羅興亞族群衝突本身在近. ‧ 國. 學. 年由於影響規模和衝突的血腥程度,也受到學界注目,因此存在不少相關學術文 章或書籍,研究的主題可以大致分為探討羅興亞族群的相關歷史、族群衝突的起. ‧. 因、以及緬甸政府的人權侵害的國際法問題。. Nat. sit. y. Yousuf Storai(2017)在文章中整理了羅興亞相關歷史,並訪問相關人物,. n. al. er. io. 特別是緬甸建國後對於他們的相關政策與打壓,並且著重於分析緬甸軍方和各政. i Un. v. 黨對於羅興亞人的立場。他認爲羅興亞人遭受政府系統性的迫害,使得他們逃往. Ch. 國外,這樣的行徑即是種族清洗。. engchi. Derek Tonkin(2017)則對於羅興亞民族的存在提出挑戰,他認為英國殖民 時並無該族群分類,而羅興亞是英國統治時代來自吉大港(Chittagonian)的移民。 另外他認為從緬甸獨立後有大量來自孟加拉的非法移民,造成西方國家呼籲對於 羅興亞人授與國民身份一事難行。他的結論指出真正的問題並非《公民法》有任 何歧視問題,而在於政府並未以負起責任、迅速施行該法,並且缺少毅力處理約 兩百萬擁有外國祖先的居民的身份問題,然而糾結於「羅興亞」的民族標籤反而 讓他們更難以入籍。 〈The Two Faces of Democratization in Myanmar: A Case Study of the Rohingya 35 DOI:10.6814/NCCU202001681.
(37) and Burmese Nationalism〉則認為羅興亞人從緬甸獨立以來就遭受歧視,而這些 歧視的根源為英國殖民時期緬族和少數族群之間的不同經歷。緬甸的民族認同在 英國殖民期間萌芽,環繞在兩個核心概念「緬族」與「佛教」。獨立後,政府開 始把這樣的民族認同制度化,排除非緬族、也非佛教徒的羅興亞人(Akins, 2018) 。 Gerry van Klinken 與 Su Mon Thazin Aung(2018 )利用抗 爭 政治理論 (Contentious Politics)來分析羅興亞族群衝突。作者認為緬甸的反穆斯林運動, 起源自 2015 年的國會選舉導致的政治菁英競爭,軍方和鞏發黨必須得到地方政 治人物支持,因此縱容煽動暴力的若開民族發展黨和 969 運動,在緬甸社會中形 成受到緬甸軍方支持的有組織和明確政治目標的社會運動。. 政 治 大. Adam E. Howe 和 Zachary A. Karazsia(2018)使用行為經濟學的展望理論. 立. (prospect theory)探討緬甸的克倫、克欽與羅興亞族群衝突。展望理論認為比起. ‧ 國. 學. 獲利,人對於損失更為敏感。作者認為緬甸軍方在克倫、克欽與羅興亞之間的策. ‧. 略差異來自對於政府對這三個族群身份認定的差別,在克倫和克欽被認為是緬甸 各民族之一,而羅興亞則非。在克倫和克欽的案例中,緬甸政府害怕失去對於他. y. Nat. n. al. er. io. 的種族屠殺。. sit. 們的主權。但是羅興亞的個案並非國家為了自保,而是符合基於排外和意識形態. Ch. i Un. v. 他們的研究得出四點結論,第一:當一個族群被「認為」威脅到國家控制權. engchi. 時,政權延續會成為種族暴力的主因。第二:種族暴力更易於於國家能力弱的國 家發生。特別是當發展中國家的政權正在穩固時,更容易發生種族暴力。第三: 當目標族群對於國家未來構成長期的社會和文化威脅時,不是政權自保,而是意 識形態、排外和佔領土地會促使暴力,這是作者們認為較符合羅興亞案例的解釋。 第四:國內變數是影響族群暴力的主因,但是國際因素能形塑發動暴力的政治菁 英的心態。例如中國政府對於克欽的武器支援,讓緬甸軍方感受到的威脅更確實 了。美國政府在羅興亞人權侵害上,只是嘴上說說和制裁威脅,因此緬甸軍方也 沒有改變行為。美國和泰國對於克倫族的支持,則讓緬甸軍方感受到更大威脅。 Nyi Nyi Kyaw(2019)探討緬甸政府應用跨信仰對話(Interfaith Dialogue) 36 DOI:10.6814/NCCU202001681.
(38) 作為衝突解決和預防機制。他認為鞏發黨和全民聯政府雖然都有使用跨信仰對話, 但是方式有所差異。鞏發黨政府多間接推行,並且缺少政治信念。而全民聯政府 則更為積極的推動跨信仰對話,也取締保護種族宗教協會相關激進佛教組織。雖 然反伊斯蘭和佛教民族主義在社會上依然有影響力,但該文作者認為這對 2020 年的國會選舉可能影響不大。 Ronan Lee(2019)指出雖然緬甸非國際刑事法院的被管轄國。儘管如此,緬 甸政府就《公民法》的歧視性實行依然構成種族隔離罪(Crime of apartheid) 。並 且當緬甸政府堅持在孟加拉的羅興亞難民返鄉前,必須接受以《公民法》為法源 依據的身份驗證,而孟加拉為國際刑事法院被管轄國之一,就讓緬甸政府處於國. 政 治 大. 際刑事法院的管轄範圍中。以及《公民法》的實施為緬甸民選政府的責任,所以. 立. 緬甸官員、包含國家顧問翁山蘇姬本人都可能成為違反種族隔離罪的被告。. ‧ 國. 學. 總的來說,羅興亞的族群在學界尚無定論,但是即使在對於羅興亞一族存疑. ‧. 的學者也承認在英國殖民前確實有穆斯林族群居住於今天的若開邦地區。緬族和 羅興亞等少數族群,因為英國統治期間的不同經歷、二戰時的不同陣營,擴大了. y. Nat. er. io. sit. 彼此之間的分歧。羅興亞人在 1962 年的政變遭受更嚴重的打壓,之後歷次的鎮 壓導致了一次又一次的難民潮。民主化帶給傳統政治菁英選舉壓力,加上開放的. n. al. Ch. i Un. v. 結社和言論自由導致極端僧侶組織的興起,和他們與軍方的合作。而緬甸軍方和. engchi. 政府對於羅興亞人的打壓可能構成種族清洗和種族隔離罪。以下作者就這幾篇文 獻概要整理為表 2-3。. 表 2-3:羅興亞族群衝突文獻整理 作者 Yousuf Storai. 摘要 l. (2018). 整理羅興亞相關歷史,分析緬甸軍方和各政黨對於羅興 亞人的立場。. l. 羅興亞人遭受政府系統性迫害,使得他們逃往國外,這 構成種族清洗。 37 DOI:10.6814/NCCU202001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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