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四節 :研究方法與分析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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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興亞人在緬甸獨立的短暫民主時期後,曾經享有一陣子的寬容,但是隨著 1962 年軍人政變上台後,情況開始惡化,打壓越來越嚴重。在 2011 年的民主化 後,發生多次和羅興亞有關的族群衝突,詳細的族群衝突經過和後續影響會在之 後的章節有更詳細的記載。
本篇論文的研究時間將集中於2011 年登盛(Thein Sein)上台後至今的民主 化階段,這幾年是緬甸民主轉型的重要時間,而在此過程中羅興亞族群衝突反而 惡化,至少發生了兩波的大型族群衝突、以及後續的難民潮。為何在民主化期間,
羅興亞族群衝突反而惡化?而且即使在全民聯上台執政後,同時間緬甸政府正在 和其他的少數民族武裝團體進行停火談判,卻也發生被國際指控為「種族清洗」
的迫害羅興亞人事件?未來的全民聯政府會如何處理羅興亞族群衝突的後續效 應?
研究時間則結束於2020 年 1 月 23 號,國際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 ICJ)對於指控緬甸鎮壓羅興亞人一事違反《防止及懲治危害種族罪公約》
(Convention on the Prevention and Punishment of the Crime of Genocide, CPPCG)
一案做出審判前的緊急措施(provisional order)裁決,要求緬甸採取行動保護羅 興亞人,審判本身預期還會進行多年(ICJ, 2020)。
本論文希望爬梳從過去到現在的羅興亞族群衝突的相關歷史,對於緬甸的族 群政策和族群衝突有更深入的理解,也會在最後一章對於緬甸政府與軍隊未來族 群政策和緬甸民主化的潛在挑戰提出作者個人的淺見。
第四節:研究方法與分析架構
本文以歷史研究法出發,從專書、學術文章、新聞報導、以及國際組織研究 報告等資料,分析緬甸族群關係,特別是緬族和羅興亞人之間的關係,以及緬甸 民主化進程,以此探討緬甸民主化和羅興亞族群衝突之間的關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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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分析架構上採用起源於國際關係理論的「層次分析法」來探討緬甸羅 興亞問題的導火線、整體背景,以及國際、政府、軍方、各族群等行為者,層次 分析法有助於作者整理和分析緬甸羅興亞族群衝突的起因、背景,以及政府等行 為者的策略。
層次分析最早由J. David Singer 在 1961 年提出,做為國際關係的一種研究 方法,大致可以分為三個不同的分析層次,第一層次為國際體系層次(international system level),第二層次為國內政治結構層次(domestic structure level),第三層 次為個人或決策層次(individual or decision making level)(宋學文,2008)。其後 層次分析法也被廣泛運用於研究族群衝突,包括Cordell 和 Wolff(2010;2011), 均使用層次分析法探討族群衝突的開端和因素,只是分類略微修正為四個層次,
即多了區域層次的探討。
國際層次的分析,關注的是國際環境、各個國家、國際組織、區域組織的行 為、以及各國勢力的消長改變,對於國內甚至國際族群衝突情況變化的影響。區 域層次的分析則包含鄰國、區域性的政府或者是非政府組織、區域性的政治或經 濟合作關係,在三層次分析中則是可以納入國際層次來作討論。
國內層次的分析,包含國家行為者如國家菁英、領袖、中央政府、政經合作 架構。以及非國家行為者如社群、族群、宗教團體和其菁英與領袖、全國非政府 組織、少數民族武裝團體、民間利益團體、犯罪組織等。
地方層次的分析,則包含地方菁英領袖、中央政府於地方的代表、在地的政 經合作架構、地方居民。非國家行為者則有社群、族群、宗教團體、和其菁英與 領袖、地方非政府組織、少數民族武裝團體、民間利益團體、犯罪組織等。除了 三個層次的行為者之間的跨層次互動,同一個層次的行為者也會交互影響。
本篇論文研究目標為探討觸發 2011 年後羅興亞族群衝突惡化的因素,利用 層次分析法的國際、國家和地方三個層次,找出羅興亞族群衝突中的各個影響因 素,哪些變數造成族群衝突、以及這些變數或者是行為者如何彼此影響。
在國際層次方面,羅興亞族群衝突的發生地點位於緬甸若開邦,和鄰國孟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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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接壤,族群衝突引發難民潮對於孟加拉產生巨大衝擊。另外族群衝突的難民、
人權、走私、人口販賣等問題也受到東南亞國協(以下多簡稱為「東協」,
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 ASEAN)、以及聯合國(United Nations, UN), 非政府組織的紅十字會(Red Cross)、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 AI)、 無國界醫生(法文:Médecins sans frontiers, MSF,英文為 Doctors Without Borders)
的關注。鄰近國家對於族群衝突問題的態度,是比較支持緬甸政府還是比較同情 少數民族,都會對於羅興亞族群衝突的權力關係投下變數。例如在武裝衝突中發 生的違反人道罪行,以及數以萬計湧入鄰國孟加拉的羅興亞難民,都會引發其他 國家、區域組織和國際組織的關切甚至施壓。然而這些壓力對於緬甸政府有無實 際的影響?歐美各國、聯合國的制裁等,會對緬甸軍方的羅興亞政策造成改變嗎?
另一方面,羅興亞武裝組織「阿拉干羅興亞救世軍」,則是由一群位於沙烏地阿 拉伯的羅興亞流亡者所領導(International Crisis Group, 2016),顯示在地方層次 的武裝組織也有國際層次的行為者參與。
在國家層次上,緬甸的歷史、文化、宗教、制度、政治與經濟,對於族群關 係也有深刻的關聯,族群劃分和文化或宗教上的差異有關,而現在的族群關係受 到過往的歷史影響。緬甸的2008 年憲法給予軍方優勢,然而這部憲法也為了民 主化鋪路,進而導致全民聯勝選執政,因此無論是軍方還是全民聯都是在 2008 年憲法架構和民主化產生的政經發展壓力下互動。在族群衝突中,緬甸軍方更是 衝突的主要行為者之一,軍方的「掃蕩恐怖份子」行動、停火或者是隔離衝突雙 方都會影響族群衝突的發展。在緬甸政治上,軍方對於極端佛教團體的默許甚至 是支持,都會對於族群衝突的升溫有所影響。另一方面,執政黨全國民主聯盟對 於軍方行為的態度、以及對羅興亞相關政策也會影響族群衝突。於此同時,本文 認為軍方與聯邦鞏固與發展黨(後文多簡稱鞏發黨,The Union Solidarity and Development Party, USDP)和全國民主聯盟在處理少數民族問題上,有著不同的 態度,但礙於緬甸憲法的制度面因素,其實軍方在羅興亞問題上有著比全民聯更 大的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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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方層次上也存在若開邦獨特的歷史和文化因素,本文著重分析三個行為 者分別是以969 運動為代表的極端佛教組織、阿拉干民族黨象徵的地方政黨、以 及武裝組織如阿拉干羅興亞救世軍。2011 年開始的民主化讓極端佛教團體得以 成立、並利用社會自由散播其思想。民主化也使得等阿拉干民族黨在選舉中有所 斬獲,代表各邦內少數民族透過選票發聲。然而在民主化時期受到打壓的羅興亞 人,則是以成立阿拉干羅興亞救世軍來反抗他們受到的不公待遇。另外,當地天 然資源、土地分配、族群關係、宗教等因素又如何影響衝突?這些問題都值得深 入研究。為使本文的架構更為清晰易懂,作者將三層次分析架構和影響變數整理 成表1-1。
表1-1:本文分析架構
層次 影響變數
國際層次 1. 國際組織的施壓
2. 各國政府的反應:支持或制裁 國家層次 1. 緬甸的歷史、文化和宗教因素
2. 現實資源與利益爭奪
3. 緬甸 2008 年憲法制度下軍方的優勢 4. 民選政府和軍方(以及鞏發黨)的互動 5. 全民聯的執政挑戰
地方層次 1. 若開邦的歷史、文化和宗教因素 2. 土地和就業機會的競爭
3. 極端佛教團體的衝擊
4. 地方政黨阿拉干民族黨的崛起 5. 阿拉干羅興亞救世軍的反抗 6. 社群媒體等新科技的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