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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警察養成教育課程設計之研究 - 政大學術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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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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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本研究旨在探討基層警察養成教育之課程設計,除回顧課程設計之文獻與 國內外基層警察養成教育現況外,並採深度訪談法與焦點團體座談法,來瞭解 課程專家、教學人員、實務機關人員及警專學生對研究主題的看法,再依據訪 談資料,加以整理、歸納、編碼、分析和詮釋,提出結論與建議。本章共分二 節,第一節「研究發現」 、第二節「建議」。. 第一節 研究發現 本節由研究發現,將從教育目標、課程設計、實習教育及相關人力素質等 陳述如次:. 壹、警專養成教育與實務接軌的教育目標與實況 本研究從課程專家、實務機關人員及專科班二年級應屆畢業生的看法發 現,學校的教育訓練是可以給學生有關警察基礎概念,但是無法立即應付初任 之實務工作。一般而言,初任警職都需由資深佐警引領實作後,始能進入熟悉 派出所各種狀況。其強調實作係因警察勤業務的默會(tacit)知識,必須「做 中學」 ,方能得其要領,或許課堂上實務界的教學人員能就工作經驗侃侃而談, 傳授其訣竅,學生也感受心領神會,但面對實務狀況仍欠缺臨門一腳之功夫, 沒有信心直接面對狀況,圓滿達成警察任務。. 貳、課程設計尚有改進空間 一、課程科目必須與警察工作有直接且密切的關係 警勤區警員要有執法能力應具備基本法律素養,熟悉警察勤業務基本法 規,瞭解警政各項業務申辦作業規定,清楚標準作業程序。又警勤區警員面對 民眾機會高,要有經營良好的人際關係,對於犯罪預防及提升警察社會形象有 正面幫助。至於警察應用技能,聚焦在交通實務應勤技能及偵訊筆錄的製作, - 91 -.

(2) 其次是射擊、綜合逮捕術等。上揭警專專科班的課程科目都有,惟存在必、選 修或增刪學分(時數)之爭議。服從、熱忱則需要從生活及人文教育著手。. 二、採教授團方式教學 理論與實務於課程內容會有重疊,無法明確切割,將理論與實務整合,或 將警技與法律課程結合成一門學科,以教授團方式教學。研究發現部分課程, 不需用一學期 2 個學分來上,應整併到某些課程,像保安警察或勤區經營可併 入警察勤務或行政警察,偵訊學可加入偵訊技巧與筆錄製作的元素,射擊與民 法、刑法、行政法等法律課程的整合,從理論基礎出發,以實務的技巧與經驗 豐富教學的內涵。. 三、實務界師資及案例教學 實務界師資及增加案例教學,有助於與實務接軌。目前警專有 85%以上的 師資來自警察、司法實務機關的現職人員,在聘請兼任師資時會審核其學經歷, 與教授課程是否吻合,藉重渠等實務經驗於課堂分享予同學。部分訪談發現有 此建議,並希望多提供案例以豐富授課內容。. 四、課程應與時俱進,隨社會環境及職能需求,適時調整內容 我國已是一個以執法為主、服務逐漸形成為功能導向的警察型態,至於未 來,我國社會出現兼顧服務與執法的警察角色,這二者功能看似衝突的功能角 色,如何區隔與充分展現是學校教育應思考的方向。研究資料顯示:勤區經營、 警械使用等技術能力培養,不可偏廢。為發揮警察的執法功能,需要法律方面 之學養,而這些學養應與筆錄偵訊製作、警械使用、交通實務與事故處理等實 務課程結合。另為發揮服務功能、人際溝通能力,對於與民眾接觸頻繁之基層 警察而言,具備優質的警民關係益形重要。因此,要開設相關課程以培養警察 人員這方面的核心能力。. 五、生活、精神教育的加強 - 92 -.

(3) 本研究的課程採具體的「課程科目」為主,探討上以學科為取向,研究資 料顯示,在工作上的要求,對於工作的認同、積極、熱忱等人格特質,不亞於 對學科或術科。然而,這些除課堂上的教導,在學生的生活教育及精神教育上 應加強。新世代的「草莓族」在父母的呵護下成長,逐漸失去自我照顧的能力, 如何能成為人民的保母?除了在入學考試要設門檻,透過口試或其他機制,讓 適性的人踏入警察工作外,在校團體生活管理中,除教育訓練外,對於不適任 者也要有淘汰機制,將適用者留下,不適用者淘汰。. 參、實習教育 一、「三明治」教育,理論與實務接軌 絕大部分受訪者,都認為實習是必要的,而且無法以參訪取代之。顯見實 習是可以增廣實務的見聞。其次,一般認為實習安排於學校教育一年後,才到 實務單位實習,較能收其成效。再者,實習的成效除學校規劃與實務機關的配 合外,學生本身的學習態度,攸關學習成效,積極認真、主動發問的學生,可 以在短期的實習見學過程中,習得交通應勤技巧。. 二、一對一實習在規劃面與執行面有落差 英國基層警察教育分 7 階段,在第三與第六階段分局及派出所實習,由資 深且豐富經驗之警員擔任一對一個別指導教官,此舉與我國基層警察養成教育 的實習要求是一樣的。實習的重要性無庸置疑,但從訪談中發現,理想性的規 劃,欲未能全面落實執行,其原因可能是派出所主管不重視,或者勤務變動頻 繁等,也有學生認為實習生是實習指導員的負擔。但也有受訪者,無論都要配 合,並肯定一對一實習的必要性。. 三、實習由簡入繁,循序漸進 舉凡課程均由簡單到複雜,實習的進行,第 1 次可至勤務較單純之警備隊, 從共同勤務開始,經一兩週後再到勤務較複雜之派出所。因共同勤務有較多學 - 93 -.

(4) 長的保護,且從巡邏等勤務開始認識警察的性質及其工作內容,經一定的體驗 後,在安全的認知上較無顧慮後,再到勤務較繁複的派出所實習。. 肆、人力招募方式與人力素質 一、專科班服從性及忠誠度高於年特班及基特班,且離職率低 年特班及基特班學歷大多有大專學歷,專科班大多為高中職畢業生,二者 年齡及教育訓練時間長短有其差異性,與忠誠度及離職率有關。研究顯示年特 班及基特班多為大學或研究所畢業,學識涵養高於專科班,渠等在工作表現優 異的不在少數,惟因受訓時間僅 9 個月或 11 個月,對警察的認同感就不如專科 班,部分抱持騎驢找馬心態者,一旦結業正式值勤,對廿四小時繁重輪班勤務 不能適應,在不用賠償訓練費用的情況下,離職率偏高,此為普遍認同的現象, 也造成國家訓練資源的浪費。. 二、「考-訓-用」之基層警察人員招募方式勢在必行 面臨特考競爭壓力,目前「教-考-用」模式影響專科班養成教育課程設 計,包括實務教學及實習效果都打折扣,直接影響警察人力素質。現今改革方 案係整併二年制專科班(養成教育) 、年度警察特考與基層警察特考(公務人員 錄取人員訓練) ,取其競爭優勢,並將考試、行政資源與教育及訓練制度,作縱 向及橫向的整合,讓困擾多年的基層警察人員招募、教育訓練及分發任用等制 度,尋求一個多贏的策略。落實用人機關之招募、國家考試與教育訓練制度接 軌,使錄取人員經教育訓練合格後立即能投入職場。. 第二節 建 議 本節就研究發現,分述教育務實及後續研究之建議如下:. 壹、對教育實務的建議 綜合上述研究分析,我們可以知道今日基層警察養成教育的重要性,但目 - 94 -.

(5) 前在警察組織體系中並未獲相當之重視,基層警察養成教育之課程設計亟待修 正改善,雖然未來警察工作隨社會變化不斷更迭,但基層警察養成教育課程應 與實務接軌,才能使警察勤(業)務的推動順遂。為能有助於提升基層警察素 質與效能,對基層警察養成教育課程設計建議如下:. 一、考量實務應勤需求,應增加與勤務直接有關之課程 抛開教育部學制規定,減少「共同科目」之學分,未來課程設計內容應增 加與警察勤業務有直接相關之科目學分(時數) ,以培養優質之基層警察,如實 務上,交通實務與事故處理及偵訊筆錄製作列必修課程。為執行保全刑案現場 任務,刑事鑑識概論原選修,可改為必修。為提升警察法律素養,妥適解決民 眾對民事糾紛案件,民法雖非警察業務職掌,應由選修改為必修。另為強化警 察身份之證同,可將中國現代史改為中國警察史或警察現代史。再者為增加員 警危機處理能力,亦可增加危機(媒體)處理課程。. 二、適度縮減或整併部分課程內容 社會學、政治學、經濟學、心理學等通識科目與派出所工作無直接關係, 現課程設計列選修,惟可進一歩統整修課內容及時數。游泳、柔道課程現為二 年改一年。另因槍械使用在學校射擊課程即已教導,其他交通或勤區經營等應 勤裝備使用操作均簡易,且警用器材裝備不斷更新,實務機關會舉辦講習說明, 故警用器材構造與使用課程無開設必要。. 三、現行部分課程可予以整合 部分課程可整合,並採教授團實施教學,以強化學生專業知識,包括實務 與理論課程的整合,如勤區經營與家戶訪查、保安警察與行政警察;警技與法 律課程的整合,如槍械使用與刑法、民法及行政處分等;警技與實戰課程的結 合,如彩彈及實境攻堅演練等,藉此部分課程之整合,以強化學生的專業知能, 使其理論與實務不致產生太大落差。惟此方面需要學校主動邀集相關法律、實. - 95 -.

(6) 務、警技等相關專家、師資研修訂定教材,必要時,採教授團方式授課。. 四、師資的充實,加強案例教材與實境演練 課程設計主是學科或科目,惟師資、教材等資源配合也很重要。目前警專 兼任師資有 85%以上來自實務界之師資,為提升學生對實務知識的認知,在教 學時可加強案例教材的實施;如針對巡邏簽章、取締酒駕、逮捕攻堅實境模擬 演練等,教導學生在維護自我安全的前提下,來達成執法任務。 另研究發現警專部分專任教官脫離實務太久,講授理論課程,尚能應付特 考之需要,惟因脫離實務過久,在經驗傳承恐有落差,建議採輪調制度,即警 專之專任教官教學數年需至實務機關服務,將實務見解與學術結合後,再回到 學校教學,使其教學能與實務接軌,此應由內政部警政署主導,以提高教學品 質。. 五、參閱他校作法,適度修正警專課程分類 目前警專課程類型區分為「共同科目」 、 「專業基礎科目」 、 「專業核心科目」 、 「校訂必修科目」及「校訂選修科目」有課程性質重疊或混淆的情況,可參考 其他大學課程類型概分為「基礎課程」 、 「必修課程」及「實習課程」三大類型, 各類型再分必修與選修,或依照課程設計屬性類型分為「基礎性課程」、 「理論 性課程」 、 「實務性個案討論」及「技術性操作課程」前兩類多為必修,後兩類 多為選修。. 六、增加實務機關及學生代表課程委員會委員 警專課程委員會係遴聘校內有關主管及教官、教師組成,視需要邀請相關 人員及專家者參與提供意見。為使課程設計更臻完善,符合實際需要,應增加 遴聘實務機關及學生代表為課程委員會委員,並就課程設計提出建言。. 七、落實實習教育監督考核,似可辦理適當獎勵. - 96 -.

(7) 「因應性別平等,爾後女警工作不再是靜態,應包括所有勤務執行,實習 生不分性別,均應跟隨實習指導員服勤,與其同進退(含深夜勤務) ,不得拒絕。」 這是警專在實習教育的要求,希望學生透過實習與理論之結合,認識未來職場。 對於實習機關的執行,應加強理念的宣達,積極與實習機關協調,以落實實習 訓練之督導與考核,瞭解有無困難,於實習結束後召開檢討會,以策勵未來。 另為激勵實習機關及指導員落實實習訓練,似可酌予適當獎勵。. 八、落實學科、術科、實習、考核淘汰機制,以培養適當人才 警專目前有學科、術科、實習、考核等四方面之淘汰機制,針對成績不及 格及品德操守不良者,予以淘汰。事實上,教育培養一個警察人員,應使其具 有知識、技巧、能力及執法品質等能力,因此考核不應僅止於筆試,應參考英 國的全方位訓練考核方式,就性格、自我管理的表現、溝通能力與人際關係、 調查能力、知識、決策、解決問題及規劃之能力、實際執勤之效率、撰寫報告 等方面的考核,能具體就各細項標準,逐一檢視訓練成果,確認是否能供用人 機關進用,如果能力不足得再加強訓練,惟如其表現落差太大,應隨時斷然淘 汰,以免浪費資源,或分發後成為實務機關之問題。. 九、積極推動「考-訓-用」制度,以避免資源浪費 警專專科班學生面對警察特考所衍生的學習問題,已如前述學生為因應特 考,即便對未來工作很重要之實用課程,也會放棄修習,而著重為特考所開設 專題研究課程為主。在特考與實務難兩全的狀況下, 「考-訓-用」的推行,可 適度解決「教-考-用」偏廢實務訓練及浪費教育資源的困境。. 十、落實性向測驗,以招募適性人才 警 察 工 作 內 容 特 殊 , 國 內 外 警 政 學 者 專 家 ( Spieberger,1979 ; Palmiotto,1997;Peak,1997;Walker,1999;王小曄,2004)曾指出,並不是 每一個有意願擔任警察者都適任警職。研究中發現部分現職員警對工作被動、. - 97 -.

(8) 不積極、沒有工作熱忱、不用心等,並指出學校二年教育很難改變學生的性格, 因此,性向測驗在人力招募時應有合理評估,讓適性的人加入警察行列。. 十一、為維持教育水平,警察人才之培育宜有長遠規劃 警察人力招募,欠缺長遠的規劃,常因一時的政策決定,即辦理停招或大 量增額錄取。警專容訓量為 2,400 人,惟近年大約為 2,900 人至 4,300 人不等, 甚至因容訓量不足有部分年特班消防學員,委請保一總隊訓練。近年儘管警專 在教學器材上不斷更新,包括毒物實驗室的設立、教室電腦及投影設備的增設 等,惟有限的師資、教室及教學場地等,皆因學(員)生人數眾多,不無資源 使用的限制。因此,警政決策者對於長期人力規劃應予重視,以控管招募人數, 維持一定的教育品質。. 貳、對未來研究的建議 本研究訪談中教學人員認為,學校的課程應足夠,再加上有實習教育的見 學訓練,學生畢業後立即與實務接軌,應毫無疑義,惟事實並非如此。尤其是 8 位訪談學生認為,整體上在校所學不足應付未來。是警察勤業務太龐雜,養 成教育不足?抑或教育目標發生偏誤?實習教育執行有落差?還是教學出了問 題?在後續研究值得再深入探討。針對後續研究建議如下:. 一、本研究對象以專科班為主,未來可以年特班或基特班課程設計為主題 本研究僅以專科警員班為研究範圍,先以文獻探討基層警察教育以及專科 警員班課程設計的現況,針對專科警員班課程設計分析,瞭解目前專科警員班 課程設計內容,企圖找出一個能結合實務運作的課程設計,並訪談實務機關之 主管、業務承辦人、基層員警,以及教學單位之學者、業務承辦人,分別取其 不同位階層級之觀點,撰寫出此論文。然作者建議未來研究者可考慮將樣本擴 大,以專科班、年特班、基特班等為研究對象,研究全面性基層警察教育設計, 使其結果將更寬廣和周延。. - 98 -.

(9) 二、未來可就警大警官養成教育課程設計為研究 警察養成教育二大主軸,分別為警大與警專,警專為基層警察的搖籃,警 大則是培育警察領導幹部,本研究以警專基層警察養成教育課程設計為主,建 議未來可以警大警察領導幹部課程設計為研究。. 三、研究方法方面的建議 本研究係採用質化研究途徑,以深度訪談為主要研究方法,並針對警專二 年級應屆畢業生(有 3 個月實習經驗)舉辦焦點團體座談,但作者覺得不論深 度訪談或焦點團體座談所得,仍然受限於研究者與受訪者主觀之認知,且在短 時間的訪談和座談後,即斷定受訪者在專科班課程設計上的觀點與作為,仍嫌 不夠周延,建議未來的研究者可輔以量化方式來進行研究和分析,先找出目前 基層警察教育之病徵,再以質化研究深入探討,發現解決之道,將使研究更具 有價值。. 四、焦點團體座談參加人員的建議 本研究因限於時間因素,僅選擇警專二年級應屆畢業生參加焦點團體座 談,建議爾後研究者能邀請實務機關、教學單位等代表參加座談,比較各層面 對基層警察養成教育課程設計的觀點,以尋找更適當的課程設計,提升基層警 察教育的效能。. - 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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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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