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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體育班課程實施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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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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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

體育班課程實施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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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壹、修訂背景 ... 1

貳、基本理念 ... 1

參、課程目標 ... 2

肆、核心素養 ... 3

伍、學習階段 ... 7

一、課程類型與領域/科目劃分 ... 8

二、課程規劃及說明 ... 10

(一)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育階段 ... 10

(二)高級中等學校教育階段 ... 13

(二)-1.

普通型課程 ... 15

(二)-

2.技術型課程 ... 21

(二)-

3.綜合型課程 ... 27

(二)-

4.單科型課程 ... 32

柒、實施要點 ... 37

捌、附錄 ...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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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次

表 1 各教育階段學生的核心素養...4

表 2 各教育階段課程類型...8

表 3 各教育階段領域課程架構...

.

...9

表 4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課程規劃...10

表 5 高級中等學校教育階段各類型課程規劃...13

表 6 普通型課程領域/科目及學分數...15

表 7 各領域/科目選修課綱可規劃之加深加廣學分數...

.

...17

表 8 技術型課程領域/科目及學分數...21

表 9 綜合型課程領域/科目及學分數...

.

...27

表 10 單科型課程領域/科目及學分數...

.

...32

表 11 高級中等學校共同核心領域、科目及學分數...

.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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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修訂背景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以下簡稱體育班)的發展歷經運動代表隊、體育實驗班、 重點發展項目學校至體育班等四個階段,而體育班課程則至民國 97 年 12 月教育部發布 「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班課程綱要」,始成為我國第一次正式發布之體育班課程綱要。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於民國 107 年編訂之 106 學年度學校體育統計年報資料顯示,我國 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計有國小205 校、國中 373 校、高中職 147 校,共 725 校,學生人數 40,436 人,影響層面廣大,顯見制定體育班之課程實施規範有其必要性。 民國 103 年 11 月 28 日教育部發布「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在附則中 規範「依據特殊教育法、國民體育法、藝術教育法及相關法規,特殊教育學生與體育班、 藝術才能班及科學班等特殊類型班級學生之部定及校訂課程均得彈性調整(包含學習節數 /學分數配置比例與學習內容),並得於校訂課程開設特殊需求領域課程,惟不應減少學習 總節數」,爰訂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體育班課程實施規範」(以下簡稱本規範)做為 體育班課程規劃與實施之依據。

貳、基本理念

體育班課程在符應總綱的原則與素養發展的前提下,以總綱既有之素養導向,融入適 合學生專業運動發展應有之核心素養,透過一般科目及體育專業課程的實施,以求能在學 習歷程中除適應現在生活及面對未來挑戰,所應具備的知識、能力與態度;更能發揮運動 潛能,以完善之運動技能,迎接所有競技運動之挑戰。 學生透過課程在「自發」、「互動」與「共好」三個層面有不同的學習重點與實踐方 式。在「自發」層面,以學生為主體,教導學生覺知各種運動與生活情境,引導學生認識 體育專業課程,培養個人成為具運動參與興趣、多元運動能力,使身體及心理均衡發展之 運動人才,並以正向積極的態度面對人生。「互動」層面是強調個人、團體及競技訓練環 境的溝通思辨,培養學生透過體育專業領域課程學習的歷程,能與他人互動且相互合作的 目的。「共好」層面是以行動力進行專業運動訓練,在課程中施以專業體育及運動教育, 輔導其適性發展與社會參與,培育運動專業人才。 本規範強調學生是自發主動的學習者,學校教育應善誘學生的學習動機與熱情,引導 學生妥善開展與自我、與他人、與社會、與自然的各種互動能力,並鼓勵學生探索與規劃 生涯發展使之不受性別之限制,重視性別與身心障礙者參與競技運動之權益,協助學生應 用及實踐所學、體驗生命意義,願意致力社會、自然與文化的永續發展,共同謀求彼此的 互惠與共好,以有效促進學生生涯發展。 教育部為建立優秀運動人才一貫培訓體系,確立體育班設置辦法及目標,建構早期發 掘具有運動潛能發展之運動人才,提供不同教育階段升學銜訓為主要目的。在整體國民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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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教育當中,不僅成為培育優秀運動員的重要搖籃,更是一貫培訓體系的重要支柱。

參、課程目標

在前述基本理念引導下,參體育班設立目標,訂定以下五項課程目標,以協助學生學 習與發展。 一、啟發生命潛能 啟迪學習的動機,培養好奇心、探索力、思考力、判斷力與行動力,願意以積極的 態度、持續的動力進行探索與學習;從而體驗學習的喜悅,增益自我價值感。進而激發 更多生命的潛能,達到健康且均衡的全人開展。 二、陶養生活知能 培養基本知能,在生活中能融會各領域所學,統整運用、手腦並用地解決問題;並 能適切溝通與表達,重視人際包容、團隊合作、社會互動,以適應社會生活。進而勇於 創新,展現科技應用與生活美學的涵養。 三、促進生涯發展 導引適性發展、盡展所長,且學會如何學習,陶冶終身學習的意願與能力,激發持 續學習、創新進取的活力,奠定學術研究或專業技術的基礎;並建立「尊嚴勞動」的觀 念,淬鍊出面對生涯挑戰與國際競合的勇氣與知能,以適應社會變遷與世界潮流,且願 意嘗試引導變遷潮流。 四、涵育公民責任 厚植民主素養、法治觀念、性別平等及權益、人權理念、道德勇氣、社區/部落意識、 國家認同與國際理解,並學會自我負責。進而尊重多元文化與族群差異,追求社會正義; 並深化地球公民愛護自然、珍愛生命、惜取資源的關懷心與行動力,積極致力於生態永 續、文化發展等生生不息的共好理想。 五、提升運動競技 提高運動競技知能,涵養運動倫理,發展多元運動能力,增進競技體能及技術,提 升運動競技水平,成為具備現代公民素養之優秀運動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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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核心素養

一、涵義 為落實總綱理念與目標,體育班課程茲以「核心素養」做為課程發展之主軸,以使 各教育階段間的連貫以及各領域/科目間能有效統整。核心素養主要應用於國民小學、 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的一般領域/科目,至於技術型、綜合型、單科型高級中等學校 則依其專業特性及群科特性進行發展,核心素養以整合或彈性納入。 「核心素養」係指一個人為適應現在生活及面對未來挑戰,所應具備的知識、能力 與態度。其強調學習不以學科知識及技能為限,而應關注學習與生活知能、生活經驗的 結合,透過實踐力行而彰顯學習者的全人發展。 二、三大面向與九大項目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核心素養,強調培養以人為本的「終身學習者」,分為三大 面向:「自主行動」、「溝通互動」、「社會參與」。三大面向再細分為九大項目:「身 心素質與自我精進」、「系統思考與解決問題」、「規劃執行與創新應變」、「符號運 用與溝通表達」、「科技資訊與媒體素養」、「藝術涵養與美感素養」、「道德實踐與 公民意識」、「人際關係與團隊合作」、「多元文化與國際理解」。核心素養的內涵說 明,如表 1 所示。 體育班學生在符應總綱的原則與素養發展的前提下,均以總綱既有之素養導向,融 入適合體育班學生發展應有之核心素養,以求能在學習歷程中除適應現在生活及面對未 來挑戰,所應具備的知識、能力與態度;更能發揮運動潛能,以完善之運動技能,迎接 所有競技運動之挑戰。 三、各教育階段核心素養具體內涵 體育班核心素養係依循總綱各教育階段核心素養具體內涵,結合體育班基本理念與 課程目標之具體展現;並依學生個體身心發展狀況,各階段教育訂有不同核心素養及依 據各教育階段學習特性與體育專業課程性質,制定具體內涵。以下分國民小學教育、國 民中學教育及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等三階段說明,如表 1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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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 各教育階段學生的核心素養 關鍵 要素 核心 素養 面向 核心素養 項目 項目說明 核心素養具體內涵 國民小學教育 國民中學教育 高級中等 學校教育 終 身 學 習 者 A 自主 行動 A1 身心素質 與 自我精進 具 備 身 心 健 全 發展的素質,擁 有 合 宜 的 人 性 觀與自我觀,同 時透過選擇、分 析與運用新知, 有 效 規 劃 生 涯 發展,探尋生命 意義,並不斷自 我精進,追求至 善。 E-A1 具備良好的生活 習慣,促進身心 健全發展,並認 識個人特質,發 展生命潛能。 J-A1 具備良好的身心 發 展 知 能 與 態 度,並展現自我 潛能、探索人性、 自我價值與生命 意義、積極實踐。 U-A1 提升各項身心健 全發展素質,發 展個人潛能,探 索自我觀,肯定 自我價值,有效 規劃生涯,並透 過自我精進與超 越,追求至善與 幸福人生。 A2 系統思考 與 解決問題 具備問題理解、 思辨分析、推理 批 判 的 系 統 思 考 與 後 設 思 考 素養,並能行動 與反思,以有效 處 理 及 解 決 生 活、生命問題。 E-A2 具備探索問題的 思考能力,並透 過體驗與實踐處 理 日 常 生 活 問 題。 J-A2 具備理解情境全 貌,並做獨立思 考 與 分 析 的 知 能,運用適當的 策略處理解決生 活及生命議題。 U-A2 具備系統思考、 分析與探索的素 養,深化後設思 考,並積極面對 挑戰以解決人生 的各種問題。 A3 規劃執行 與 創新應變 具 備 規 劃 及 執 行計畫的能力, 並 試 探 與 發 展 多元專業知能、 充實生活經驗, 發揮創新精神, 以 因 應 社 會 變 遷、增進個人的 彈性適應力。 E-A3 具備擬定計畫與 實作的能力,並 以 創 新 思 考 方 式,因應日常生 活情境。 J-A3 具備善用資源以 擬定計畫,有效 執行,並發揮主 動學習與創新求 變的素養。 U-A3 具備規劃、實踐 與檢討反省的素 養,並以創新的 態度與作為因應 新 的 情 境 或 問 題。 B 溝通 互動 B1 符號運用 與 溝通表達 具 備 理 解 及 使 用語言、文字、 數理、肢體及藝 術 等 各 種 符 號 進行表達、溝通 及互動的能力, 並 能 了 解 與 同 理他人,應用在 日 常 生 活 及 工 作上。 E-B1 具備「聽、說、 讀、寫、作」的 基本語文素養, 並具有生活所需 的基礎數理、肢 體及藝術等符號 知能,能以同理 心應用在生活與 人際溝通。 J-B1 具備運用各類符 號表情達意的素 養,能以同理心 與人溝通互動, 並理解數理、美 學等基本概念, 應用於日常生活 中。 U-B1 具備掌握各類符 號表達的能力, 以進行經驗、思 想、價值與情意 之表達,能以同 理心與他人溝通 並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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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 要素 核心 素養 面向 核心素養 項目 項目說明 核心素養具體內涵 國民小學教育 國民中學教育 高級中等 學校教育 B2 科技資訊 與 媒體素養 具備善用科技、 資 訊 與 各 類 媒 體之能力,培養 相 關 倫 理 及 媒 體識讀的素養, 俾 能 分 析 、 思 辨、批判人與科 技、資訊及媒體 之關係。 E-B2 具備科技與資訊 應 用 的 基 本 素 養,並理解各類 媒體內容的意義 與影響。 J-B2 具備善用科技、 資訊與媒體以增 進學習的素養, 並察覺、思辨人 與科技、資訊、 媒 體 的 互 動 關 係。 U-B2 具備適當運用科 技、資訊與媒體 之素養,進行各 類媒體識讀與批 判,並能反思科 技、資訊與媒體 倫理的議題。 B3 藝術涵養 與 美感素養 具備藝術感知、 創 作 與 鑑 賞 能 力,體會藝術文 化之美,透過生 活美學的省思, 豐富美感體驗, 培 養 對 美 善 的 人事物,進行賞 析、建構與分享 的態度與能力。 E-B3 具備藝術創作與 欣 賞 的 基 本 素 養,促進多元感 官的發展,培養 生活環境中的美 感體驗。 J-B3 具備藝術展演的 一般知能及表現 能力,欣賞各種 藝術的風格和價 值,並了解美感 的特質、認知與 表現方式,增進 生活的豐富性與 美感體驗。 U-B3 具備藝術感知、 欣賞、創作與鑑 賞的能力,體會 藝 術 創 作 與 社 會、歷史、文化 之 間 的 互 動 關 係,透過生活美 學的涵養,對美 善的人事物,進 行賞析、建構與 分享。 C 社會 參與 C1 道德實踐 與 公民意識 具 備 道 德 實 踐 的素養,從個人 小 我 到 社 會 公 民,循序漸進, 養 成 社 會 責 任 感及公民意識, 主 動 關 注 公 共 議 題 並 積 極 參 與社會活動,關 懷 自 然 生 態 與 人類永續發展, 而展現知善、樂 善 與 行 善 的 品 德。 E-C1 具備個人生活道 德的知識與是非 判斷的能力,理 解並遵守社會道 德規範,培養公 民意識,關懷生 態環境。 J-C1 培養道德思辨與 實踐能力,具備 民主素養、法治 觀 念 與 環 境 意 識,並主動參與 公益團體活動, 關懷生命倫理議 題與生態環境。 U-C1 具備對道德課題 與公共議題的思 考與對話素養, 培養良好品德、 公民意識與社會 責任,主動參與 環境保育與社會 公共事務。 C2 人際關係 與 團隊合作 具 備 友 善 的 人 際 情 懷 及 與 他 人 建 立 良 好 的 互動關係,並發 展 與 人 溝 通 協 調、包容異己、 社 會 參 與 及 服 務 等 團 隊 合 作 E-C2 具備理解他人感 受,樂於與人互 動,並與團隊成 員合作之素養。 J-C2 具備利他與合群 的知能與態度, 並培育相互合作 及與人和諧互動 的素養。 U-C2 發展適切的人際 互動關係,並展 現包容異己、溝 通協調及團隊合 作 的 精 神 與 行 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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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 要素 核心 素養 面向 核心素養 項目 項目說明 核心素養具體內涵 國民小學教育 國民中學教育 高級中等 學校教育 的素養。 C3 多元文化 與 國際理解 具 備 自 我 文 化 認同的信念,並 尊 重 與 欣 賞 多 元文化,積極關 心 全 球 議 題 及 國際情勢,且能 順 應 時 代 脈 動 與社會需要,發 展國際理解、多 元 文 化 價 值 觀 與 世 界 和 平 的 胸懷。 E-C3 具備理解與關心 本土與國際事務 的素養,並認識 與包容文化的多 元性。 J-C3 具備敏察和接納 多 元 文 化 的 涵 養,關心本土與 國際事務,並尊 重與欣賞差異。 U-C3 在堅定自我文化 價值的同時,又 能尊重欣賞多元 文化,具備國際 化視野,並主動 關心全球議題或 國際情勢,具備 國際移動力。 註:上表中,A、B、C 代表核心素養「自主行動」、「溝通互動」與「社會參與」等三大面向。國民小學、國民 中學、高級中等學校所對應之教育階段的各項核心素養,依各階段的教育特質加以衍生,並加上階段別之 編碼;其中 E 代表國民小學教育階段、J 代表國民中學教育階段、U 代表高級中等學校教育階段。 表述的核心素養,將透過各學習階段、各課程類型的規劃,並結合領域綱要的研修, 以落實於課程、教學與評量中。各領域/科目的課程綱要研修需參照教育部審議通過的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發展指引」,考量領域/科目的理念與目標,結合或呼應核心 素養具體內涵,以發展及訂定「各領域/科目之核心素養」及「各領域/科目學習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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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學習階段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依學制劃分為三個教育階段,分別為國民小學教育六年、國民中 學教育三年、高級中等學校教育三年。再依各教育階段學生之身心發展狀況及高級中等以 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區分如下三個學習階段:國民小學五、六年級為第三學習階段, 國民中學七、八、九年級為第四學習階段,高級中等學校十、十一、十二年級為第五學習 階段。 體育班之領域/群科/學程/科目課程,應配合各學習階段的重點,規劃連貫且統整的課 程內容,並以「啟發生命潛能」、「陶養生活知能」、「促進生涯發展」及「涵育公民責 任」及「提升運動競技」的總體目標為課程規劃的依歸。各學習階段重點分述如下: 一、國民小學 第三學習階段應協助學生深化學習及身體運動能力的穩固,鼓勵自我探索,提高自信 心,增進判斷是非的能力,培養社區/部落與國家意識,養成民主與法治觀念,展現互助 與合作精神。 二、國民中學 第四學習階段是學生身心發展的快速期,也是自我探索與人際發展的關鍵期,應持續 提升所有核心素養及競技運動能力,以裨益全人發展。尤其著重協助學生建立合宜的自 我觀念、進行性向試探、精進社會生活所需知能,同時鼓勵自主學習、同儕互學與團隊 合作,並能理解與關心社區、社會、國家、國際與全球議題。 三、高級中等學校 第五學習階段係接續九年國民教育,尤其著重學生的學習銜接、身心發展、生涯定向、 生涯準備、獨立自主等,精進所需之核心素養、競技運動專門知識或專業實務技能,以 期培養五育均衡發展之優質公民。第五學習階段包括四種類型的高級中等學校,其重點 如下: (一)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提供一般科目及體育專業科目為主的課程,協助學生試探不 同學科的性向,著重培養通識能力、人文關懷、社會參與及競技運動人才,奠定學 術預備及國家優秀運動人才培育之基礎。 (二)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提供一般科目、體育專業科目、專業科目及實習科目課程, 協助學生培養專業實務技能及競技運動人才、陶冶職業道德、增進人文與科技素 養、創造思考及適應社會變遷能力,奠定生涯發展基礎,提升務實致用之就業力。 (三)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提供一般科目、體育專業科目及專精科目的課程,協助學生 發展學術預備或職業準備的興趣與知能,及培養競技運動人才,使學生了解自我、 生涯試探,以期適性發展。 (四)單科型高級中等學校:提供特定學科領域及體育專業科目為主課程,協助學習性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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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顯之學生持續開發競技運動潛能,奠定體育專業學術科知能拓展與深化之基礎。

陸、課程架構

一、課程類型與領域/科目劃分 (一)課程類型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體育班課程類型區分為二大類:「部定課程」與「校訂課程」, 如表 2 所示。 表 2 各教育階段課程類型 課程類型 教育階段 部定課程 校訂課程 國民小學 領 域 學 習 課 程 特殊類型班級課程 彈性學習課程 國民中學 高級中等學校 普通型課程 一 般 科 目 體育專業科目 校訂必修課程 選 修 課 程 團體活動時間 彈性學習時間 技術型課程 綜合型課程 單科型課程 1.「部定課程」:由國家統一規劃,以養成學生的基本學力及競技運動能力,並奠定 適性發展的基礎。 (1)在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為培養學生基本知能與均衡發展的「領域學習課程」及提 升競技運動能力之「特殊類型班級課程」。 (2)在高級中等學校為部定必修課程,其可包含達成各領域基礎學習的「一般科目」, 厚植競技運動能力的「體育專業科目」。 2.「校訂課程」:由學校安排,以形塑學校教育願景及強化學生適性發展。 (1)在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為「彈性學習課程」,包含跨領域統整性主題/專題/議題 探究課程,社團活動與技藝課程,特殊需求領域課程(體育專業課程),以及本 土語文/新住民語文、服務學習、戶外教育、班際或校際交流、自治活動、班級 輔導、學生自主學習、領域補救教學等其他類課程。 (2)在高級中等學校則為「校訂必修課程」、「選修課程」、「團體活動時間」(包 括班級活動、社團活動、學生自治活動、學生服務學習活動、週會或講座等)及 「彈性學習時間」(包含學生自主學習、選手培訓、充實(增廣)/補強性課程 及學校特色活動)。其中,部分選修課程綱要由領域課程綱要研修小組研訂,做 為學校課程開設的參據。 (二)領域/科目劃分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依據全人教育之理念,配合知識結構與屬性、社會變遷 與知識創新及學習心理之連續發展原則,將學習範疇劃分為八大領域並加上特殊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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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級課程(體育專業課程),提供學生基礎、寬廣且關聯的學習內涵,獲得較為統整的 學習經驗之外,針對第三學習階段應協助學生深化學習及身體運動能力的穩固;第四 學習階段是學生身心發展、自我探索與人際發展的關鍵期,得持續提升所有核心素養 及競技運動能力;第五階段精進所需之核心素養、體育專業知識和實務技能,以培養 具備現代公民所需之核心素養與終身學習的能力。 領域依其知識內涵與屬性包含若干科目,惟仍需重視領域學習內涵。國民小學階 段,以領域教學為原則;國民中學階段,在領域課程架構下,得依學校實際條件,彈 性採取分科或領域教學,並透過適當的課程設計與教學安排,強化領域課程統整與學 生學習應用;高級中等學校教育階段,在領域課程架構下,以分科教學為原則,並透 過跨領域/科目專題、實作/實驗課程或探索體驗等課程,強化跨領域或跨科的課程統 整與應用。 (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體育班各教育階段共同課程之領域課程架構,如表 3 所示。 表 3 各教育階段領域課程架構 教育階段 階段 年級 領域 國民小學 國民中學 高級中等學校 第三學習階段 第四學習階段 第五學習階段 (一般及體育專業科目)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十一 十二 部 定 課 程 領域 學習 課程 語文 國語文 國語文 國語文 本土語文/新住民語文 英語文 英語文 英語文 第二外國語文(選修) 數學 數學 數學 數學 社會 社會 社會 社會 自然科學 自然科學 自然科學 自然科學 藝術 藝術 藝術 藝術 綜合活動 綜合活動 綜合活動 綜合活動 科技 科技 科技 健康與體育 健康與體育 健康與體育 健康與體育 全民國防教育 特殊 類型 班級 課程 體育專業 體育專業 體育專業 體育專業 校 訂 課 程 彈 性 學 習 必 修 /選 修 / 團 體 活 動 彈性學習課程 校訂必修課程 選 修 課 程 團體活動時間 彈性學習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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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課程規劃及說明 (一)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育階段 1.課程規劃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部定課程及校訂課程之規劃,如表 4 所示。 表 4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課程規劃 單位:每週節數 教育階段 階段 年級 領域/科目 國民小學 國民中學 備註 第三學習階段 第四學習階段 五 六 七 八 九 部 定 課 程 領域 學習 課程 語文 國語文(5) 國語文(5) 本土語文/新住民語文(1) 英語文(2) 英語文(3) 數學 數學(4) 數學(4) 社會 社會(3) 社會(3) (歷史、地理、公民與社會) 自然科學 自然科學(3) 自然科學(3) (理化、生物、地球科學) 藝術 藝術(2-3) 藝術(2-3) (音樂、視覺藝術、表演藝術) 第 四 學 習 階 段 各 學 習 領 域 中 之各科目, 均 應 於 學 習 階 段 中 安 排 授 課 節數。 綜合活動 綜合活動(1-2) 綜合活動(2-3) (家政、童軍、輔導) 科技 科技(1-2) (資訊科技、生活科技) 健康與體育 健康與體育(2-3) 健康與體育(2-3) (健康教育、體育) 特殊 類型 班級 課程 體育專業 體育專業(4) 體育專業(5) (專項體能訓練、專項技術訓練) 學習節數 27-30 節 30-34 節 校 訂 課 程 彈性 學習 課程 統整性主題/ 專題/議題探 究課程 3-6 節 1-5 節 社團活動 與技藝課程 特殊需求領域 課程 其他類課程 學習總節數 30-33 節 32-35 節 2.規劃說明 (1)領域學習課程 學校需依照上表各領域及彈性學習的學習節數進行課程規劃。每節上課時間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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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 40 分鐘,國民中學 45 分鐘。但各校得視課程實施及學生學習進度之需求, 經體育班發展委員會規劃,報請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後,彈性調節每節分鐘 數與年級、班級之組合。 在符合教育部教學正常化之相關規定及領域學習節數之原則下,學校得彈性調整 或重組部定課程之領域學習節數,實施各種學習型式的跨領域統整課程。跨領域 統整課程最多佔領域學習課程總節數五分之一,其學習節數得分開計入相關學 習領域,並可進行協同教學。 每週僅實施 1 節課的領域/科目(如第三學習階段的本土語文/新住民語文)除了 可以每週上課 1 節外,經體育班發展委員會規劃,報請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 後,可以隔週上課 2 節、隔學期對開各 2 節課的方式彈性調整。 英語文於總綱第二學習階段每週 1 節課,若學校在實際授課安排上有困難,在不 增加英語文第二、三學習階段總節數的前提下,經體育班發展委員會規劃,報請 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後,可合併於第三學習階段實施。上述實施方式,將同 時增加第二學習階段彈性學習課程節數 1 節,減少第三學習階段彈性學習課程 節數 1 節。 第四學習階段之自然科學、社會、藝術、綜合活動、健康與體育等領域,均含數 個科目,除實施領域教學外,經體育班發展委員會規劃,報請學校課程發展委員 會通過後,亦得實施分科教學,同時可在不同年級彈性修習不同科目,不必每個 科目在每學期都修習,以減少每學期所修習的科目數量,但學習總節數應維持, 不得減少。第四學習階段各學習領域中之各科目,均應於學習階段中安排授課節 數。 教師若於領域學習或彈性學習課程進行跨領域/科目之協同教學,提交課程計畫 經體育班發展委員會審議,報請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後,其協同教學節數可 採計為教師授課節數,相關規定由各該主管機關訂定之。 領域課程綱要可以規劃跨科統整型、探究型或實作型之學習內容,發展學生整合 所學運用於真實情境的素養。 健康與體育領域應教(選)授第三、四學習階段課程內容,不得作為體育專業課 程之一部分。 (2)彈性學習課程 彈性學習課程由學校自行規劃辦理全校性、全年級或班群學習活動,提升學生學 習興趣並鼓勵適性發展,落實學校本位及特色課程。依照學校及各學習階段的學 生特性,可選擇統整性主題/專題/議題探究、社團活動與技藝課程、特殊需求領 域課程或是其他類課程進行規劃,除開設體育專業課程外,宜優先設計藝術、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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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活動及科技等跨領域課程,並應納入生涯發展、職能探索、運動防護等相關內 容。經體育班發展委員會規劃,報請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後實施,各該主管 機關負監督之責。 彈性學習課程可以跨領域/科目或結合各項議題,發展「統整性主題/專題/議題 探究課程」,強化知能整合與生活運用能力。 「社團活動」可開設跨領域/科目相關的學習活動,讓學生依興趣及能力分組選 修,與其他班級學生共同上課。 「技藝課程」部分,以促進手眼身心等感官統合、習得生活所需實用技能、培養 勞動神聖精神、探索人與科技及工作世界的關係之課程為主,例如可開設作物栽 種,運用機具、材料和資料進行創意設計與製作課程,或開設與技術型高級中等 學校各群科技能領域專業與實習科目銜接的技藝課程等,讓學生依照興趣與性 向自由選修。 「特殊需求領域課程」指體育班學生依專長發展所需,安排體育專業課程,每週 學習節數以不超過 3 節為原則。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規劃特殊需求領域課程(體育專業課程),由學校合格體育 教師或專任運動教練擔任,必要時得聘請校外合格體育教師或專任運動教練兼 任;若安排具備該運動種類專長的教師授課,並列為教師授課節數。 「其他類課程」包括本土語文/新住民語文、服務學習、戶外教育、班際或校際 交流、自治活動、班級輔導、學生自主學習等各式課程,以及領域補救教學課程。 國民中學得視校內外資源,於彈性學習課程開設本土語文/新住民語文,或英語 文以外之第二外國語文課程,供學生選修;其教學內容及教材得由學校自行安 排。 原住民族地區及原住民重點學校應於彈性學習課程,規劃原住民族知識課程及文 化學習活動。 (3)體育專業課程 部定及校訂課程所開設之體育專業課程,於第六節課以後實施為原則。 部定及校訂課程所開設之體育專業課程,國小每週合計 7 節、國中每週 8 節為 限。 出賽期間必要時,並得自各該主管機關所定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學生在校時間實 施原則之非學習節數適當時間實施。 國民小學、國民中學體育專業課程,並應以提升學生健康及體適能為主,著重多 元運動能力之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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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高級中等學校教育階段 1.課程規劃 高級中等學校的整體課程規劃,如表 5 所示。 表 5 高級中等學校教育階段各類型課程規劃 課程類型 課程類別 普通型課程 技術型課程 綜合型課程 單科型課程 部 定 必 修 一般科目、體育專業科目 (包含高級中等學校 共同核心 32 學分) (84-108)+50 學分 (58-68)+50 學分 48+50 學分 48+50 學分 專業科目 實習科目 _ _ _ _ 學分數 134-158 學分 108-118 學分 98 學分 98 學分 校 訂 必 修 及 選 修 一般科目 專精科目 專業科目 實習科目 校訂必修 62-84 學分 (各校須訂定 2-4 學分專題實作為校 訂必修科目) 校訂必修 2 學分 4-12 學分 一般科目 2-10 學分 核心科目 選修 校訂選修 選修 20-44 學分 70-78 學分 72-80 學分 學分數 22-46 學分 62-84 學分 82 學分 82 學分 應修習學分數 (每週節數) 180 學分 (30 節) 180-192 學分 (30-32 節) 180 學分 (30 節) 180 學分 (30 節) 每週團體活動時間 2-3 節 2-3 節 2-3 節 2-3 節 每週彈性學習時間 (六學期每週單位合計) 2-3 節 (12-18 節) 0-2 節 (6-12 節) 2-3 節 (12-18 節) 2-3 節 (12-18 節) 每週總上課節數 35 節 35 節 35 節 35 節 2.規劃說明 (1)學年學分制:高級中等學校實施學年學分制。每學期每週修習 1 節,每節上課 50 分鐘,持續滿一學期或總修習節數達 18 節課,為 1 學分。 (2)總學分與畢業條件:高級中等學校學生三年應修習總學分數為 180-192 學分,普 通型及單科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畢業之最低學分數為 150 學分;技術型及綜合 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畢業之最低學分數為 160 學分。 (3)每週上課節數:學生在校上課每週 35 節,其中包含「團體活動時間」及「彈性 學習時間」。 (4)團體活動時間:包括班級活動、社團活動、學生自治活動、學生服務學習活動、 週會或講座等。 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班級活動、社團活動、學生自治活動、學生服務學習活動、 週會或講座等每週 2-3 節。 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班級活動每週 1 節;社團活動、學生自治活動、學生服務 學習活動、週會或講座等每週 1-2 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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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班級活動每週 1 節;社團活動、學生自治活動、學生服務 學習活動、週會或講座等每週 1-2 節。 單科型高級中等學校:班級活動每週 1 節;社團活動、學生自治活動、學生服務 學習活動、週會或講座等每週 1-2 節。 上述各類型學校社團活動每學年不得低於 24 節。 (5)彈性學習時間:依學生需求與學校條件,可安排學生自主學習、選手培訓、充實 (增廣)/補強性教學或學校特色活動等。充實(增廣)/補強性教學採全學期授 課者,高一、高二每週至多 1 節。 普通型及單科型高級中等學校:每週 2-3 節。 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每週 0-2 節,六學期每週單位合計需 6-12 節。 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每週 2-3 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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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1.普通型課程 1.課程規劃:普通型的課程類別、領域/科目及學分數、授課年段與學分配置,如表 6 所示。 表 6 普通型課程領域/科目及學分數 單位:學分數 類別 領域/科目及學分數 授課年段與學分配置 備註 名稱 學分 第一學年 第二學年 第三學年 一 二 一 二 一 二 部 定 必 修 一 般 科 目 語文 國語文 18-20 16 2-4 1.各領域/科目授課年段與學分配置依據領域綱要,由體育班 發展委員會規劃,報請學校課 程發展委員會通過後實施。 2.國語文部定必修含中華文化 基本教材 2 學分。 3.數學部定必修課程於第二學 年設計兩類課程,學生依適性 發展之需要,應選擇一類修 習。 4.社會領域每科至少須修習 4 學分。 5.自然科學領域每科至少須修 習 2 學分。 6.「藝術領域」包括「音樂」、 「美術」、「藝術生活」三科, 各校自選至少二科共 4-6 學 分。 7.「綜合活動領域」包括「生命 教育」、「生涯規劃」、「家 政」等三科,「科技領域」包 括「生活科技」、「資訊科技」 等二科,各校可採跨領域自 選至少二科共 4-8 學分彈性 開設。 英語文 16-18 16 0-2 數學 數學 14-16 8 6-8 (分類課程) 社會 歷史 12-18 4-6 地理 4-6 公民與社會 4-6 自然 科學 物理 8-12 2-4 化學 2-4 生物 2-4 地球科學 2-4 藝術 音樂 4-6 (2) 美術 (2) 藝術生活 (2) 綜合 活動 生命教育 2-4 (1) 生涯規劃 1 家政 (2) 科技 生活科技 2-4 (2) 資訊科技 (2) 健康 與 體育 健康與護理 6-8 2 體育 4-6 全民國防教育 2 2 體 育 專 業 科 目 體育 專業 學科 運動學概論 2 2 體育 專項 術科 專項體能訓練 48 24 專項技術訓練 24 小計 134-158 校 訂 必 修 一 般 科 目 1.校訂必修課程由學校課程發 展委員會依據學校願景與特 色自主規劃開設。 2.校訂必修課程係延伸各領域/ 科目之學習,以一般科目的統 整性、專題探究或跨領域/科 目專題、實作(實驗)、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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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領域/科目及學分數 授課年段與學分配置 備註 名稱 學分 第一學年 第二學年 第三學年 一 二 一 二 一 二 體驗或為特殊需求者設計等 課程類型為主。 小計 2 選 修 一 般 、 專 業 科 目 語文 國語文 1.選修包括加深加廣、補強性、 多元選修課程,其相關課程說 明及課程實施請見規劃說明。 2.職涯試探係提供學生試探機 會,可於選修課程開設,或融 入各領域/科目之各類型課程 設計中。 本土語文 英語文 第二外國語文 數學 社會 自然 科學 藝術 綜合 活動 科技 健康 與 體育 跨領域/科目專題 實作及探索體驗 職涯試探 特殊需求領域 選修學分數小計 20-44 校訂必修及選修學分上限合計 22-46 學分總計(每週節數) (30) 180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部定必修、校訂必修及選修課程可修習學分上限 180 學分。 每週團體活動時間(節數) 12-18 2-3 2-3 2-3 2-3 2-3 2-3 六學期每週單位合計 12-18 節。 每週彈性學習時間(節數) 12-18 2-3 2-3 2-3 2-3 2-3 2-3 六學期每週單位合計 12-18 節。 每週總上課節數 210 35 35 35 35 35 35 2.規劃說明 (1)課程類別說明:課程架構包括部定必修、校訂必修、選修、團體活動及彈性學習 時間。其中團體活動時間每週 2-3 節,彈性學習時間每週 2-3 節。 部定必修課程 A.部定必修課程係從全人教育出發,以培養學生核心素養、奠定基本學力及競技 運動能力,並具備通識應用能力為目標。「必修」是所有學生皆須修習的基本 要求,由教育部發布課程綱要,訂定最低必修學分。 B.部定必修課程之設計應強化與國小、國中課程的連貫與統整。各領域可研訂跨 科之統整型、探究型或實作(實驗)型等主題的課程內容,供學生學習,提升 學生通識與綜合應用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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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訂必修課程 A.校訂必修課程係依學校願景與特色發展之校本特色課程。 B.校訂必修課程係延伸各領域/科目之學習,以專題、跨領域/科目統整、實作(實 驗)、探索體驗或為特殊需求者設計等課程類型為主,用以強化學生知能整合 與生活應用之能力。例如:英語文寫作專題、第二外國語文、自然科學實驗、 社區服務學習、戶外教育體驗課程、公民實踐、學習策略、小論文研究、本土 語文、議題探索或特殊需求領域課程等。 選修課程 選修課程包括加深加廣、補強性及多元選修課程,由學生自主選修。 A.加深加廣選修:提供學生加深加廣學習課程,以滿足銜接不同進路大學院校教 育之需要。本類選修之課程名稱、學分數與課程綱要由教育部研訂,各領域/科 目選修課綱可規劃之學分數原則,如表 7 所示,由學生依其生涯進路及興趣, 自主挑選領域/科目之課程選修。 表 7 各領域/科目選修課綱可規劃之加深加廣學分數 領域/科目 部定課綱可規劃學分數 學生修習規定 國語文 8 學分 英語文 6 學分 第二外國語文 6 學分 數學領域 8 學分 學生依生涯進路與興趣自主選 擇領域/科目之課程修習 社會領域 24 學分 自然科學領域 32 學分 藝術領域 6 學分 綜合活動領域 6 學分 科技領域 8 學分 健康與體育領域 6 學分 B.補強性選修:因應學生學習差異與個別學習需要(如轉銜),補強學生在部定 必修課程學習之不足,確保學生的基本學力。 C.多元選修:本類課程由各校依照學生興趣、性向、能力與需求開設,各校至少 提供 6 學分課程供學生選修。本類課程應包括生涯發展、職能探索、運動防護 與依學校需求開設本土語文、第二外國語文(含新住民語文)、全民國防教育、 通識性課程、跨領域/科目專題、實作(實驗)及探索體驗、大學預修課程或職 涯試探等各類課程。各校得安排與普通班合併選修開課,不得作為體育專業課 程。 D.「特殊需求領域課程」指體育班學生依專長發展所需,提供體育專業課程。學 校得於寒、暑假開設競技運動綜合訓練,安排具備該運動種類專長的教師授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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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並支給鐘點費,寒假開設 60 節為上限,暑假開設 120 節為上限,每天不 得超過 3 節,不計學分且不列入教師每週授課節數,授課時應完整記錄學生之 學習情形,以做為綜合診斷學生學習結果與輔導之依據。訓練計畫應於寒、暑 假開始一個月前,送體育班發展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實施。 (2)課程規劃原則 部定必修 A.部定必修課程依據教育部發布之課程綱要實施。 B.部定必修課程之安排,學校得依實際條件就授課年段、學期或週數進行彈性開 設,以降低學生每學期修習科目數。高一及高二每學期部定必修科目之開設以 十二科以下為原則。 C.部定課程得採適性設計以因應學生學習之差異,相關設計由領域課程綱要研修 小組研訂之。各校因實施適性教學得增加授課班級數,其所需經費及其相關規 定由各該主管機關訂定之。 D.必修一般科目健康與體育領域之「體育科」應教(選)授第五學習階段課程內 容,不得作為體育專業課程之一部分。 E.體育專業科目之體育專項術科包括「專項體能訓練」及「專項技術訓練」,各 校需按所設運動類別,依照體育專業領域課程綱要之學習重點與建議學習份量 比例分配,並得在總學分不變下自行調整學分數。學分數之規劃與調整須經體 育班發展委員會規劃後,提送課程發展委員會審議。 校訂必修 A.校訂必修課程由學校依其特色發展之需要自主設計課程為原則。部分課程,如 本土語文、第二外國語文、實作(實驗)、議題探究等課程可由領域課程綱要 研修小組、普通高級中學學科中心、教育專業團體或校際教師社群等研發,經 各該主管機關或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後,由學校自主選用。 B.校訂必修以通識、知識應用或校本特色課程為原則,不得為部定必修課程之重 複或加強。學校得依其發展特色、師資結構及相關條件開設之。 選修 A.領域/科目之選修課程,可由教育部訂定或指定教育專業團體(大學、學術團體 或普通高級中等學校學科中心等)發展課程綱要供學校選用或運用,或由學校 發展選修課程教學大綱;上述內容經體育班發展委員會審議,報請學校課程發 展委員會通過後,納入學校課程計畫,送各該主管機關備查。 B.各校應提供學生跨班自由選修課程,學校開設之選修總學分數,應達學生應修 習選修學分數之 1.2-1.5 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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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選修科目每班開班人數最低以 12 人為原則,情形特殊或各校經費足以支應者, 得降低下限至 10 人,並得辦理跨校選修。 D.選修課程得由學校依校本發展特色及社區資源開設相關課程,實際科目由各校 依所設運動類別自行訂定。 專題與跨領域課程 A.各校開設跨領域/科目專題類課程,其專題小組人數及每位教師配置小組組數 所需經費及相關規定由各該主管機關訂定之。 B.教師進行跨領域/科目統整課程之協同教學,經體育班發展委員會規劃,報請學 校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後,其協同教學節數可採計為教師教學節數,所需經費 及相關規定由各該主管機關訂定之。 選課輔導 A.發展課程手冊:為落實學生適性選修課程,領域綱要研修小組應配合領域課程 綱要之研訂,同步發展各領域課程手冊,建立完整課程架構,並描繪升學及職 涯進路關係,供教師選課輔導、學生選課參考與大學院校選才參採之用。 B.強化課程輔導諮詢:學生適性選修輔導需搭配課程諮詢及生涯輔導,包括參考 性向及興趣測驗、大學院校進路建議的選修課程等。學生每學期應與課程諮詢 教師討論,諮詢紀錄應列入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的學習歷程檔案。教師若擔任課 程諮詢教師得酌減教學節數,師資認證及相關辦法由各該主管機關訂定之。 C.免修學分規定:特殊條件之學生得申請學科必修及選修部分課程免修。學科免 修相關規定由各校依據相關辦法訂定之,學生經鑑定通過後得予以抵免相關學 分。學校應依通過免修鑑定學生之需求給予跨班、跨年級修習之機會,並輔導 學生適性選修其他課程。 (3)「彈性學習時間」 彈性學習時間依據學校條件與學生需求,可做為學生自主學習、選手培訓、充實 (增廣)/補強性教學及學校特色活動等之運用。彈性學習時間得安排教師授課 或指導,並列入教師教學節數或支給鐘點費。全學期授課者列入教學節數;短期 性授課或指導支給鐘點費。 學校特色活動:依據學生興趣與身心發展階段、學校背景與現況、家長期望、社 區資源辦理的例行性或獨創性活動。如教學參觀、媒體識讀、學習成果發表、節 日慶祝、健康體適能、國內外交流、聯誼活動、校際活動、始(畢)業活動、親 職活動及其他創意活動。 為發揮學生「自發」規劃學習內容的精神,各校對「學生自主學習」精神的保障 與作法,應納入年度課程計畫備查,並列入校務評鑑及輔導訪視之重點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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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為全校共同安排課程、活動,盡可能於團體活動時間中實施。 (4)「畢業學分條件」 應修習總學分 180 學分,學生畢業之最低學分數為 150 學分成績及格。其中, 部定必修一般科目至少須 80%及格,部定必修體育專業科目至少須 85%及格,選 修科目學分至少須 70%及格,始得畢業。 (5)其他 為因應學生性向、生涯發展取向之差異,各科應提供不同深度、廣度、與學習速 度的課程。 體育班學生如轉讀其他類班時,體育專業課程必修學分,得抵免體育必修課程學 分數。 體育班課程應依課程綱要實施,體育專項術科課程每週以六節至十節為原則,體 育專業學科每週以二節為原則,並得由各類科教學時數中調整。 體育班得利用晨間、夜間、例假日或寒、暑假,對學生實施課業輔導及集訓。 前點之課業輔導係提供學生課業複習、加深加廣課程之學習活動,由學生自由參 加,其學生課業輔導內容,應與學生平時已修習各科課程有關,不得提前講授課 程進度;另得適度安排藝文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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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技術型課程 1.課程規劃:技術型的課程類別、領域/科目及學分數、授課年段與學分配置,如表 8 所示。 表 8 技術型課程領域/科目及學分數 單位:學分數 類別 領域/科目及學分數 授課年段與學分配置 備註 第一學年 第二學年 第三學年 名稱 學分 一 二 一 二 一 二 部 定 必 修 科 目 一 般 科 目 語文 國語文 16 英語文 12 數學 數學 4-8 各校可依群科屬性、學 生生涯發展、學校發展 特色彈性調減至 4 學 分,合計為 4-8 學分。 社會 歷史 6-10 1.「社會領域」包括「歷 史」、「地理」、「公 民與社會」三科目, 各 校 可 依 群 科 屬 性、議題融入、學 生生涯發展、學校 發展特色、師資調 配等彈性開設,合計 為 6-10 學分,學生 至少修習二科目以 上。 2.「自然科學領域」包 括「物理」、「化 學」、「生物」三科 目,各校可依群科 屬性、議題融入、 學生生涯發展、學 校發展特色、師資 調配等因素彈性開 設,合計為 4-6 學 分,學生至少修習二 科目以上。 3.「藝術領域」包括「音 樂」、「美術」、「藝 術生活」三科目,各 校自選二科目共 4 學分。 4.社會、自然科學與藝 術領域必修課程可 研 擬 跨 科 之 統 整 型、探究型或實作 型課程 2 學分。 5.「綜合活動領域」包 括「生命教育」、「生 涯規劃」、「家政」、 「法律與生活」、 地理 公民與社會 自然 科學 物理 4-6 化學 生物 藝術 音樂 4 美術 藝術生活 綜合 活動 生命教育 4 生涯規劃 家政 法律與生活 環境科學概論 科技 生活科技 資訊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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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領域/科目及學分數 授課年段與學分配置 備註 第一學年 第二學年 第三學年 名稱 學分 一 二 一 二 一 二 「環境科學概論」等 五科,「科技領域」 包括「生活科技」、 「資訊科技」等二科 目,各校自選二科 目共 4 學分彈性開 設。 健康 與 體育 健康與護理 6 2 體育 4 全民國防教育 2 體 育 專 業 科 目 體育 專業 學科 運動學概論 2 體育 專項 術科 專項體能訓練 48 24 專項技術訓練 24 部定必修學分合計 108-118 各群依屬性不同得進 行差異性規劃。 校 訂 科 目 校 訂 必 修 專題實作 2-4 各校視需要自行規劃, 須包含特殊領域需求 課程。 小計 2-4 校 訂 選 修 專業 科目 學生於校訂選修課程 中,需修習技術型高中 專業群科中任一群之 專業及實習科目至少 40 學分。 實習 科目 ○○ 技能 領域 ○○ 技能 領域 小計 58-82 校訂必修及選修學分上限合計 62-84 學分上限總計 (每週節數) 180-192 (30-32) 30-32 (30-32) 30-32 (30-32) 30-32 (30-32) 30-32 (30-32) 30-32 (30-32) 30-32 (30-32) 部定必修、校訂必修及 選修課程學分上限總 計。 每週團體活動時間(節數) 12-18 2-3 2-3 2-3 2-3 2-3 2-3 六學期每週單位合計 12-18 節。 每週彈性學習時間(節數) 6-12 0-2 0-2 0-2 0-2 0-2 0-2 六 學 期 總 計 需 6-12 節。 每週總上課節數 210 35 35 35 35 35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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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規劃說明 (1)「科目及學分數」 各領域/科目授課年段與學分之配置,於各群科課程綱要中呈現,以利學校排課。 專業科目、實習(含實驗、實務)科目之內容及學分認定及採計原則,依相關辦 法之規定。 各群實習(含實驗、實務)科目得依群之屬性實施分組教學。 (2)「部定必修」 表中所列科目所設置之學年、學期或學分數,得視實際需要酌予調整,惟科目內 容有其學習先後順序者,應依序開設,不得任意顛倒。 「數學」、「社會」與「自然科學」領域之部定必修部分,以學科基本知識為主, 注重通識及對人文、生命與自然的關懷,俾有助於提升終身學習之能力與興趣。 各領域必修課程可研擬跨科之統整型、探究型或實作型課程內容。另得採實作技 能課程編排方式進行規劃。 必修一般科目健康與體育領域之「體育科」應教(選)授第五學習階段課程內容, 不得作為體育專業課程之一部分。 體育專業科目之體育專項術科包括「專項體能訓練」及「專項技術訓練」,各校 需按所設運動類別,依照體育專業領域課程綱要之學習重點與建議學習份量比 例分配,並得在總學分不變下自行調整學分數。學分數之規劃與調整須經體育班 發展委員會規劃後,提送課程發展委員會審議。 (3)「校訂必修及校訂選修」 校訂科目每一科目規劃以每學期 2-4 學分為原則,其中「必修科目」須規劃於高 二下或高三開設「專題實作」至少 2 學分。 校訂選修課程開設專業群科實習科目與專業科目(含技能領域),應以單一群科 為主,其他相關科目為輔。須修習技術型高中專業群科中任一群之專業及實習科 目至少 40 學分。 校訂科目學分數範圍之計算:依「修習總學分」之上限 192 學分計算。 (4)「校訂科目規劃原則」 規劃組織與程序 A.為發展學校本位課程,學校應成立一般科目(或領域)、體育專業科目及各科 別之教學研究會,由其專任教師組成之;如有同群二科別(含)以上,則應組 成群課程研究會,成員包含同群之各科別專任教師,由同群之科主任互推一人 擔任召集人,以規劃、統整群科課程科目及教學資源。 B.學校本位課程之規劃,應經由科教學研究會、群課程研究會、體育班發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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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校課程發展委員會等程序,並得循環之,以完備課程發展程序與凝聚共識。 未來其課程實施,應注重學生個別差異之學習需求,配合產業發展適時更新課 程內容,培養學生動手操作之實作能力,以提升其未來之就業競爭力。 C.學校本位課程之規劃,包含部定科目及校訂科目,學校應著重於校訂科目之規 劃。校訂科目分為必修及選修,均得包含一般科目、體育專業科目、專業科目、 實習科目等四種科目屬性。學校宜在本規範的基礎上,考量其發展願景、社區 需求、產業概況、學生程度、師資人力、家長期待等因素,在校長的領導下, 經由教師、家長、業界、專家學者的共同參與,建立符應學生進路需求與務實 致用之課程特色。 校訂科目相關注意事項 A.學校發展校訂科目時,須以本群科課程綱要暨設備基準為依據,以部定各群科 必修科目為基礎,發展各科別之校訂必修及選修科目,以建立學校辦學特色。 B.校訂之選修科目,各校應提供學生跨班自由選修課程,學校開設之選修總學分 數,應達學生應修習選修學分數之 1.2-1.5 倍。然得視各群科實際需求,酌減 選修課程 10%學分數,但須事先陳報各該主管機關核定後方可實施,並於總體 課程計畫中敘明。 C.校訂科目不可重複開設相同內容之課程,各該主管機關於學校陳報總體課程計 畫時列入備查檢核重點,並為督導考核與編列經費、補助款之重要參考項目。 D.校訂課程宜酌予規劃各群科專業及體育專業(應用)英語文之開設,供學生修 習,以提升學生之專業(應用)英語文能力。 E.選修科目每班開班人數最低以 12 人為原則,情形特殊或各校經費足以支應者, 得降低下限至 10 人,並得辦理跨校選修。 F.「特殊需求領域課程」指體育班學生依專長發展所需,提供體育專業課程。學 校得於寒、暑假開設競技運動綜合訓練,安排具備該運動種類專長的教師授課 指導並支給鐘點費,寒假開設 60 節為上限,暑假開設 120 節為上限,每天不 得超過 3 節,不計學分且不列入教師每週授課節數,授課時應完整記錄學生之 學習情形,以做為綜合診斷學生學習結果與輔導之依據。訓練計畫應於寒、暑 假開始一個月前,送體育班發展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實施。 G.為提升校訂必修科目「專題實作」之學習成效,另訂定教學指引如下: a.課程精神 ․專題實作課程規劃應切合群科教育目標及務實致用原則,以展現各群科課程 及技能領域課程之學習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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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教學目標 ․強化學生課程學習統整能力。 ․培養學生團隊合作分工之能力。 ․建立學生文書處理、成果展示、口頭報告與表達之能力。 ․提升學生問題解決、團隊創新、實務整合之能力。 c.教學實施 ․採分組或協同教學方式進行,學生採合作學習小組上課,每小組以 3-5 人為 原則。 ․上課單元應包含:專題實作簡介、分組、確定主題、文獻蒐集、資料蒐集、 成品製作、成品或服務等相關成果展示、書面報告製作、書面報告呈現、口 頭報告與表達等。 ․各階段宜由學生以甘特圖或管控表件呈現學習進度。 d.教學評量 ․得依群科性質採用適宜之多元評量方式。 ․評量內涵宜包含實作能力、成品或服務等相關成果產出、書面報告、口頭報 告等四種。 ․應兼重形成性評量與總結性評量,並應包括認知、技能、情意三向度。 ․可兼採同儕評量及自我評量,以呈現學生之多元能力表現。 H.選修課程得由學校依校本發展特色及社區資源開設相關課程,實際科目由各校 依所設運動類別自行訂定。 (5)「彈性學習時間」 彈性學習時間依據學校條件與學生需求,可做為學生自主學習、選手培訓、充實 (增廣)/補強性教學及學校特色活動等之運用。彈性學習時間得安排教師授課 或指導,並列入教師教學節數或支給鐘點費。全學期授課者列入教學節數;短期 性授課或指導支給鐘點費。 「彈性學習時間」在於藉由多元學習活動、補救教學、增廣教學等方式,拓展學 生學習面向,減少學生學習落差,促進學生適性發展。 「彈性學習時間」可由學校自行規劃辦理特色課程選修之增廣教學、學校特色活 動、服務學習、補救教學、學生自主學習等,學分核計依相關規定辦理。 學校特色活動:依據學生興趣與身心發展階段、學校背景與現況、家長期望、社 區資源辦理的例行性或獨創性活動。 學校應自訂「彈性學習時間」實施相關規定,以落實學生適性、自主學習之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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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學年學分制畢業條件」 應修習總學分為 180-192 學分,畢業及格學分數至少為 160 學分。 部定必修一般科目及體育專業科目修習,合計至少須 85%及格,始得畢業。 專業科目及實習科目至少須修習 40 學分以上,至少 30 學分及格,其中實習(含 實驗、實務)科目至少 22 學分及格。 若修習同一群別修滿 40 學分,至少 30 學分及格,其中實習(含實驗、實務)科目 至少 22 學分及格,得在畢業證書上加註其修習之群別及學分數。 (7)其他 為因應學生性向、生涯發展取向之差異,各科均提供不同深度、廣度、與學習速 度的課程。 體育班學生如轉讀其他類班時,體育專業課程必修學分,得抵免體育必修課程學 分數。 體育班課程應依課程綱要實施,體育專項術科課程每週以六節至十節為原則,體 育專業學科每週以二節為原則,並得由各類科教學時數中調整。 體育班得利用晨間、夜間、例假日或寒、暑假,對學生實施課業輔導及集訓。 前點之課業輔導係提供學生課業複習、加深加廣課程之學習活動,由學生自由參 加,其學生課業輔導內容,應與學生平時已修習各科課程有關,不得提前講授課 程進度;另得適度安排藝文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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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3.綜合型課程 1.課程規劃:綜合型的課程類別、領域/科目及學分數、授課年段與學分配置,如表 9 所示。 表 9 綜合型課程領域/科目及學分數 單位:學分數 類別 領域/科目 授課年段與學分配置 備註 第一學年 第二學年 第三學年 名稱 學分 一 二 一 二 一 二 部 定 必 修 一 般 科 目 語文 國語文 8 4 4 英語文 8 4 4 數學 數學 8 4 4 社會 歷史 4 (2) 1.社會、自然科學、藝術 領域各任選 4 學分。 2.自然科學與藝術兩領 域所包含之科目每科 至少修習 2 學分。 地理 (2) 公民與社會 (2) 自然 科學 物理 4 (2) 化學 (2) 生物 (2) 地球科學 (2) 藝術 音樂 4 (2) 美術 (2) 藝術生活 (2) 綜合 活動 生命教育 4 (2) 生 涯 規 劃 為 一 年 級 必 修,其餘科目任選一科 目 2 學分,合計 4 學分。 生涯規劃 2 家政 (2) 法律與生活 (2) 環境科學概論 (2) 科技 生活科技 (2) 資訊科技 (2) 健康 與 體育 健康與護理 6 1 1 體育 2 2 全民國防教育 2 1 1 體 育 專 業 科 目 體育 專業 學科 運動學概論 2 體育 專項 術科 專項體能訓練 48 24 專項技術訓練 24 部定必修學分合計 98 校 訂 必 修 一 般 科 目 學校依據學校願景、學 生 學 習 需 求 開設 4-12 學分之校訂必修科目, 須包括特殊需求領域課 程。 小計 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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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領域/科目 授課年段與學分配置 備註 第一學年 第二學年 第三學年 名稱 學分 一 二 一 二 一 二 校 訂 選 修 一 般 、 專 精 科 目 1.一般科目可依據需要 發展各領域之校訂選 修科目。 2.學術學程得參照「普 通型高級中等學校課 程綱要」訂定,並於適 當年級開設「專題實 作」至少 2 學分。 3.專門學程得參照「技 術型高級中等學校群 科課程綱要」訂定,並 於適當年級開設「專 題實作」至少 2 學分。 4.每一類學程至少應規 劃 60 學分之專精科 目。 5.「跨領域/科目專題」 或「實作及探索體驗」 課程,學生修習需至 少合計 4 學分之相關 課程。 小計 70-78 校訂必修及選修學分上限合計 82 學分上限總計(每週節數) 180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部定必修、校訂必修及 選 修 課 程 學 分 上 限 總 計。 每週團體活動時間(節數) 12-18 2-3 2-3 2-3 2-3 2-3 2-3 六 學 期 每 週 單 位 合 計 12-18 節。 每週彈性學習時間(節數) 12-18 2-3 2-3 2-3 2-3 2-3 2-3 六 學 期 每 週 單 位 合 計 12-18 節。 每週總上課節數 210 35 35 35 35 35 35 2.規劃說明 (1)「一般科目」 除上表之部定必修科目之外,另由學校視需要開設校訂必修或校訂選修科目。 各領域可研擬跨科之統整型、探究型或實作型課程內容,以供學生學習。 (2)「專精科目」 專精科目係屬選修科目,為學生高二分流後選讀之課程,分為學術學程和專門學 程兩大類,各類須再細分出學生修習後能有明確升學預備與就業準備進路的課 程。 學校應考慮學生準備升讀大學校院的需求,自行設置或合作設置學術學程。 學校應考慮學生進路發展需求、社區資源及學校師資、設備等條件,自行設置或 合作設置兩種(含)以上的專門學程。 專門學程須規劃系列課程,使學生在修畢該系列課程之後,具有對應職群之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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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繼續升學基本能力。 專門學程之設置,宜以職群設計為原則,不宜過度分化,以兩年期限完成入門準 備者為宜,且須兼顧專業知能及職場態度之培養,重視學生職場學習經驗與有關 證照檢定。 每一學程所開設之專精科目總學分數至少為 60 學分,其中應含 26-30 學分之核 心科目及專題實作至少 2 學分。 學程選修科目之開設,應提供選修學分 1.2-1.5 倍之選修課程,供學生適性選 修,並應規劃學生跨學程選修的彈性。 核心科目係指特定學程培養核心能力時應修習之科目,屬校訂選修科目範圍。 學術學程開設之專精科目得參照「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課程綱要」之部定必修科 目,且應注意社會學程及自然學程之學程特性,開設對應於學程名稱之適當比例 相關科目學分數。 專門學程之開設及專精科目(含核心科目)得參照「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群科課 程綱要」各群部定必修專業及實習科目。 (3)「必修科目開設原則」 部定必修科目安排於高一修習為原則。 校訂必修科目以開設一般科目並安排於高一、高二修習為原則。 每一科目規劃以每學期 2-4 學分為原則。 學校宜就學生個別差異較大的必修科目,開設不同難易程度的班別,輔導學生修 習。 各科目之開課學期別,各校得視科目之差異需求,彈性調整授課學期,惟仍應兼 顧課程之邏輯性。 必修一般科目健康與體育領域之「體育科」應教(選)授第五學習階段課程內容, 不得作為體育專業課程之一部分。 體育專業科目之體育專項術科包括「專項體能訓練」及「專項技術訓練」,各校 需按所設運動類別,依照體育專業領域課程綱要之學習重點與建議學習份量比 例分配,並得在總學分不變下自行調整學分數。學分數之規劃與調整須經體育班 發展委員會規劃後,提送課程發展委員會審議。 (4)「選修科目開設原則」 各校應提供學生跨班自由選修課程,學校開設之選修總學分數,應達學生應修習 選修學分數之 1.2-1.5 倍。 每一科目規劃以每學期 2-4 學分為原則。 選修科目每班開班人數最低以 12 人為原則,情形特殊或各校經費足以支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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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降低下限至 10 人,並得辦理跨校選修。 課程之開設應注意五育均衡發展的原則,提供學生修習各類課程的機會。 為適應學生未來進路之需求,學校得視學生需求,於高一開設以學群/學程核心 能力探索為主之職業試探課程,提供學生選修,以探索其性向、興趣與能力,增 進分流選修時之決定參考。 選修科目應排在選修時段,俾利學生跨班選讀,並輔導學生適性選課,且依學生 需求給予跨班、跨學程及跨年級選修之機會。 選修科目之開設應充分考量學生適性發展之彈性與後續分流課程銜接的需求。 強調適性發展,提供學生依照其興趣、性向與能力,可以選擇不同學程、不同程 度分級的選修科目,並可開設大學先修課程或與產業及訓練機構合作的課程。 「特殊需求領域課程」指體育班學生依專長發展所需,提供體育專業課程。學校 得於寒、暑假開設競技運動綜合訓練,安排具備該運動種類專長的教師授課指導 並支給鐘點費,寒假開設 60 節為上限,暑假開設 120 節為上限,每天不得超過 3 節,不計學分且不列入教師每週授課節數,授課時應完整記錄學生之學習情形, 以做為綜合診斷學生學習結果與輔導之依據。訓練計畫應於寒、暑假開始一個月 前,送體育班發展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實施。 選修課程,得由學校依校本發展特色及社區資源開設相關課程,實際科目由各校 依所設運動類別自行訂定。 (5)「彈性學習時間」 彈性學習時間依據學校條件與學生需求,可做為學生自主學習、選手培訓、充實 (增廣)/補強性教學及學校特色活動等之運用。彈性學習時間得安排教師授課 或指導,並列入教師教學節數或支給鐘點費。全學期授課者列入教學節數;短期 性授課或指導支給鐘點費。 學校特色活動:依據學生興趣與身心發展階段、學校背景與現況、家長期望、社 區資源辦理的例行性或獨創性活動。如教學參觀、媒體識讀、學習成果發表、節 日慶祝、健康體適能、國內外交流、聯誼活動、校際活動、始(畢)業活動、親 職活動及其他創意活動。 為發揮學生「自發」規劃學習內容的精神,各校對「學生自主學習」精神的保障 與作法,應納入年度課程計畫備查、校務評鑑及輔導訪視之重點項目。 若為全校共同安排課程、活動,盡可能於團體活動時間中實施。 (6)「學校本位課程規劃原則」 為發展學校本位課程,學校應成立一般科目之領域教學研究會、體育專業科目及 專精科目之各學程教學研究會,由其專任教師組成之;如有同群設有二個學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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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以上,則應組成群課程研究會,成員包含同群之各科別專任教師,由同群 之學程、科主任互推一人擔任召集人,以規劃、統整群科課程科目及教學資源。 各校應組成體育班發展委員會及課程發展委員會,研擬課程計畫,並適時進行修 訂。而研擬與修定程序則依由下而上發展,由領域/學程教學研究會、群課程研 究會、體育班發展委員會、校課程發展委員會等程序進行,並得循環之,以完備 課程發展程序與凝聚共識。 校訂必修及選修課程之課程計畫應納入年度課程計畫備查及校務評鑑之重點項 目。 辦理學校學程設立與異動時,須依「高級中等學校群科學程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之規定辦理。 (7)「學年學分制畢業條件」 應修習總學分為 180 學分,畢業及格學分數至少為 160 學分。 部定必修一般科目及體育專業科目修習,合計至少須 85%及格,始得畢業。 學生在特定專門學程修滿 40 學分,其中含該學程之核心科目及專題實作至少 32 學分及格者,得在畢業證書上加註其主修學程。 (8)「選課輔導」 為落實學生適性輔導,學校應發展課程手冊,規劃完整課程架構,說明學生進路 發展與課程選修之關係,作為學生選課時之參考。 強化課程輔導諮詢,每學期各校應提供學生適性選修輔導與諮詢,包括參考性向 及興趣測驗、進路發展建議的選修課程等,諮詢紀錄應列入學生檔案。教師若擔 任此輔導諮詢教師得酌減教學節數,師資認證及相關辦法由各該主管機關訂定 之。 (9)其他 為因應學生性向、生涯發展取向之差異,各科均提供不同深度、廣度、與學習速 度的課程。 體育班學生如轉讀其他類班時,體育專業課程必修學分,得抵免體育必修課程學 分數。 體育班課程應依課程綱要實施,體育專項術科課程每週以六節至十節為原則,體 育專業學科每週以二節為原則,並得由各類科教學時數中調整。 體育班得利用晨間、夜間、例假日或寒、暑假,對學生實施課業輔導及集訓。 前點之課業輔導係提供學生課業複習、加深加廣課程之學習活動,由學生自由參 加,其學生課業輔導內容,應與學生平時已修習各科課程有關,不得提前講授課 程進度;另得適度安排藝文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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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4.單科型課程 1.課程規劃:單科型的課程類別、領域/科目及學分數、授課年段與學分配置,如表 10 所示。 表 10 單科型課程領域/科目及學分數 單位:學分數 類別 領域/科目及學分數 授課年段與學分配置 備註 名稱 學分 第一學年 第二學年 第三學年 一 二 一 二 一 二 部 定 必 修 一 般 科 目 語文 國語文 8 8 英語文 8 8 數學 數學 8 8 社會 歷史 4 4 1.社會、自然科 學或藝術領域 可採領域教學 4 學分(社會科 學概論、自然 科學概論、藝 術概論)。 2.社會、自然科 學或藝術領域 之各領域內也 可任採 2 科目, 共計 4 學分。 3.綜合活動及科 技領域可採跨 領域選擇 2 科 以上,共 4 學 分。 4.健康與護理、 體育 至少各 2 學分。 地理 公民與社會 自然 科學 物理 4 4 化學 生物 地球科學 藝術 音樂 4 4 美術 藝術生活 綜合 活動 生命教育 4 4 生涯規劃 家政 科技 生活科技 資訊科技 健康 與 體育 健康與護理 6 2 體育 4 全民國防教育 2 2 體 育 專 業 科 目 體育 專業 學科 運動學概論 2 2 體育 專項 術科 專項體能訓練 48 24 專項技術訓練 24 小計 98 校 訂 必 修 一 般 、 專 業 科 目 1.以特定核心學 科領域為主課 程,發展一般 科目或專業科 目,奠立特定 學門知能的拓 展與深化。 2.各校得視需要 小計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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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領域/科目及學分數 授課年段與學分配置 備註 名稱 學分 第一學年 第二學年 第三學年 一 二 一 二 一 二 自行規劃特殊 需 求 領 域 課 程。 選 修 一 般 、 專 業 科 目 語文 參照普通型高級 中等學校或技術 型高級中等學校 選修開課類別及 說明,開設一般 科目或專業科目 選修課程。 數學 社會 自然 科學 藝術 綜合 活動 科技 健康 與 體育 選修學分數小計 72-80 校訂必修及選修學分上限合計 82 學分上限總計(每週節數) 180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可 修 習 學 分 限 180 學分。 每週團體活動時間(節數) 12-18 2-3 2-3 2-3 2-3 2-3 2-3 六學期每週單位 合計 12-18 節。 每週彈性學習時間(節數) 12-18 2-3 2-3 2-3 2-3 2-3 2-3 六學期每週單位 合計 12-18 節。 每週總上課節數 210 35 35 35 35 35 35 2.規劃說明 (1)適用性:各高級中等學校對於本規範規劃及規劃說明的適用性,由各該主管機關 認定。 (2)課程類別說明:單科型高級中等學校課程架構包括部定必修、校訂必修、選修、 團體活動及彈性學習時間。其中團體活動時間每週 2-3 節,彈性學習時間每週 2-3 節。 部定必修課程 A.部定必修課程係從全人教育出發,以培養學生核心素養及奠定基本學力,並具 備通識應用能力為目標。「必修」是所有學生皆須修習的基本要求,由教育部 發布課程綱要,訂定最低必修學分。 B.部定必修課程之設計應強化與國小、國中課程的連貫與統整。各領域可研訂跨 科之統整型、探究型或實作(實驗)型等主題的課程內容,供學生學習,提升 學生通識與綜合應用之能力。

數據

表 1 各教育階段學生的核心素養  關鍵 要素  核心 素養  面向  核心素養 項目  項目說明  核心素養具體內涵 國民小學教育  國民中學教育  高級中等 學校教育  終  身  學  習  者  A  自主 行動  A1  身心素質 與 自我精進  具 備 身 心 健 全發展的素質,擁有 合 宜 的 人 性觀與自我觀,同時透過選擇、分 析與運用新知,有 效 規 劃 生 涯發展,探尋生命意義,並不斷自我精進,追求至善。  E-A1  具備良好的生活習慣,促進身心健全發展,並認識個人特質,發展生命潛能。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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