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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台灣大學會計學系碩士論文摘要-兩稅合一前後未分配盈餘與股價關連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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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台灣大學會計學系碩士論文摘要

兩稅合一前後未分配盈餘與股價關連之研究

中華民國九十年六月

姓名:王詠慧

指導教授:王泰昌 博士

林世銘 博士

研究目的

1. 研究民國八十二年一月至民國八十六年十二月及民國八十七 年一月至民國八十八年十二月在台灣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所有一 般產業類股的未分配盈餘與股票價格是否相關,該關連在兩稅 合一實施前後是否不同? 2. 獨立研究同期間高科技產業(以上市電子業為樣本)的未分配 盈餘與股票價格的相關程度,在兩稅合一實施前後該關連是否 改變?兩稅合一制度縮小了一般產業與高科技產業關於租稅優 惠上的差距,本文將比較上市電子業類股與其他上市一般產業 類股是否因差別待遇程度的縮小,使該關連隨著產業別的不同 而有所差異?若研究發現兩稅合一實施前後,股票投資人對未 分配盈餘的評價確實不同,則以租稅觀點對此差異加以解釋。

研究動機

兩稅合一實施之後,營利事業所得稅與個人綜合所得稅合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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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一,營利事業所得稅成為個人綜合所得稅的「扣繳稅款」,上市公司 發放給股票投資人的股利所得,不再適用 27 萬元儲蓄投資特別扣除 額,該所得須依股票投資人的邊際稅率課稅,若投資人的邊際稅率小 於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則可獲得退稅,反之則須就稅率差額補繳稅 款。就整個市場而言,因為改制前的營利事業所得稅無法扣抵個人綜 合所得稅,未分配盈餘在改制前隱含的稅負大於改制後的稅負。而高 科技產業在兩稅合一實施之前享受的租稅獎勵,例如促進產業升級條 例規定的加速折舊、五年免稅、投資抵減等,兩稅合一實施之後,租 稅獎勵的誘因大為降低,則兩稅合一的實施,對高科技產業將帶來不 同的衝擊。普遍而言,一般產業享受的租稅優惠遠小於高科技產業, 這項關於營所稅及綜所稅合併的重大租稅改革,縮小了一般產業與高 科技產業關於租稅優惠上的差距,此項租稅改革對一般產業及高科技 產業造成不同的影響,故本文嘗試對該不同影響加以討論。

研究方法

本研究主要探討股票市場在兩稅合一實施前後對於未分配盈餘 的反應,為有效驗證假說,本文以併合時間序列(time series)及橫斷面 (cross section)的複迴歸分析(pooled regression)進行實證研究,引用 Harris, Hubbard, and Kemsley(2001)的模型,並配合我國的實際情況, 可得本文採用的迴歸模型如下: Pit/BVit =β0+β1(REit/BVit)+β2(NIit/BVit)+εit 估計係數β1衡量未分配盈餘淨值比與公司股東權益市場價值的 相關程度,由於上述投資報酬與邊際租稅的交互作用,我們無法預測 β1為正值或負值,假設兩稅合一對上市一般產業的未分配盈餘淨值 比(RE/BV)有所影響,則估計係數β1的 t 值在兩稅合一實施前後將不 同,改制後的未分配盈餘淨值比(RE/BV)將較改制前攸關;在上市電 子業方面,改制前後估計係數β1的 t 值將有所差異,改制前的未分配 盈餘淨值比(RE/BV)將較改制後攸關。我們推測β2在兩稅合一實施前 後均為正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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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假說

H1:在其他條件不變之下,兩稅合一前後股票投資人對未分配 盈餘的評價將會不同,改制後的未分配盈餘較為攸關。 H2:在其他條件不變之下,兩稅合一前後股票投資人對未分配 盈餘的評價將會不同,改制後的未分配盈餘較為攸關。

主要發現及建議

兩稅合一的實施使得一般產業上市公司的未分配盈餘淨值比 (RE/BV)與股票市場價值的攸關程度增加,改制後一般產業的股票投 資人評估公司價值及從事投資決策時,會將未分配盈餘列入考慮。電 子業的實證結果卻相反,改制前電子業的股票投資人從事投資決策時 會考量未分配盈餘,但兩稅合一使電子業未分配盈餘淨值比(RE/BV) 與股票市場價值的攸關程度降低。我們認為因為兩稅合一的實施,未 分配盈餘加徵 10%的營利事業所得稅的規定,使股票投資人藉由投資 有較高未分配盈餘比率的電子業來逃避所得稅的誘因降低,所以電子 業股票投資人對於改制後的未分配盈餘不如改制前重視。 其他一般產業上市公司的淨利淨值比(NI/BV)的改變,僅是 t 值由 改制前的非常顯著變為改制後的顯著,但改制前後皆達到 1%的顯著 水準,電子業上市公司的淨利淨值比(NI/BV)在改制前僅達到 5.95% 的顯著水準,改制後卻達到 0.00%的顯著水準,改制後本期稅後淨利 成為電子業股票投資人評價公司的攸關因素之一。兩稅合一實施之 後,租稅優惠及獎勵大多失其誘因,本期稅後淨利愈多,即使公司不 分配盈餘給股票投資人,仍須就當年度未分配盈餘的部分加徵 10%的 營利事業所得稅,此舉等同於加重電子業股票投資人的綜合所得稅負 擔,因此改制後的本期稅後淨利較改制前攸關。 本文的實證結果支持兩稅合一對上市一般產業及上市電子業未 分配盈餘與股價的攸關性有不同的影響,租稅確實是股票投資人從事 投資時考量的因素之一,因此股票投資人會針對不同的租稅制度來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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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劃他們的投資組合,即兩稅合一制度對股東的投資決策具有影響力。 本文對日後從事相關研究者,尚有下列幾點建議:(1)本文所引 用的研究模型未包含負債,因此沒有考量負債的影響,舉債及增資是 公司融資的兩個主要管道,負債是公司資本結構的主要構成因素之 一,值得未來繼續探討。(2)本研究的樣本僅包括一般產業上市公司, 有鑑於上櫃股票交易日趨熱絡,上櫃股票市場的重要性與日俱增,後 續研究可探討兩稅合一對上櫃股票的影響是否與上市股票相同或有 所差異存在。(3)本研究在個別產業方面,將研究重心置於上市電子業 所受的影響,後續研究可在考慮產業特性之後,就個別產業加以研 究,以期獲得兩稅合一制度對個別產業不同影響之全貌。(4)兩稅合一 實施之後,民國八十七年當年度的未分配盈餘已於八十九年繳納 10% 營利事業所得稅,隨著未分配盈餘稅的開始正式繳納,研究者可探討 該稅對投資者及被投資者(營利事業)所造成的影響及衝擊,俾使兩稅 合一的相關研究更加完整。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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