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專院校併校的「婚姻」
:到底有什麼好爭吵的呢?
黃源河 明道大學課程與教學研究所副教授兼所長 張琪昀 臺灣大學科技部研究專案助理一、前言
近年來,大專院校的整併方興未 哀,最近有新竹教育大學與新竹清華 大學的併校,再往前追溯則有台北市 立大學、屏東大學、台中科技大學、 花蓮師院與東華大學合併、嘉義大學 等案例;中國大陸也有浙江大學、上 海大學、揚州大學、同濟大學、華東 師大、三峽大學等案例。其他國家也 有一些合併或策略聯盟的狀況,如美 國紐約 Teachers College 與 Columbia University 的結盟、Harvard University 與 Radcliffe College 的聯盟與合併。 教育部於 2012 年提出「國立大學 合併推動辦法」之後,積極提出多所 國立大學合併的提案,臺灣多以政府 對學校提出整併要求,學校整併通常 一談就是 10 年之久,耗費的時間很 長;這些學校常常歷經多年的討論與 合 併 後的 調適 ,為 什 麼不 兩家 合 一 家、快快一家親呢?還要經歷很久、 又有不少爭論—到底有什麼好爭論的 呢? 近年在少子女化的衝擊下顯得大 學過多,教育大學被整併代表師資培 育供給需求的萎縮(陳怡如,2011), 在日本橫濱國立大學等 9 所大學已計 畫 廢除師培的相關課 程(詹如玉, 2015)。由各國的高等教育發展趨勢看 來,學校合併也已是世界潮流。 大 專 院 校 的 機 構 合 併 案 就 如 同 「婚姻」,令人期待、又怕受到傷害--必定有其優點及良好目的讓人想去達 成,也必然有其可能缺失及讓人卻步 的一些顧慮。到底機構合併有哪些優 缺點呢?到底有哪些爭議點呢?而這 些爭議是否可能有解決的可能性呢?二、合併可能帶來的優勢
大專院校合併可能帶來資源的互 利作用,兩個機構想要互相利用彼此 有限的資源,可能彼此都不是很大或 財務很強的機構(例如嘉義師院與嘉 義技術學院的狀況);單一個小機構如 果想與資源相對較強的機構結合,也 可能就在於自身的資源或財力較不充 裕之下的訴求,寄望合併後可能帶來 過大資源的量與共享運用的優勢(薛 天祥,引自 陳維昭,2012)。 近年來中國大陸的一些大學常常 是好幾個院校的結合,這些可能就是 要達成多方集合式的經濟規模放大後 的優勢、強調合併後多方資源互相支 援運用的利多願景--擴大學生的選課 範圍、增加研究的多樣性、也節省多 校經營上的行政管理經費、提升招生 與社會信賴度等;所以擴大規模後可 能也可以增加招生人數、節約開銷或 增加財源收入。臺灣現在中央政府的財政赤字狀 態也引來高教機構合併的動機—期望 節省多校的行政經費負荷,所以常常 由中央的教育部主導合併案(而非像 英國一般由大學主動提出,再由主管 的 行 政 機 構 依 標 準 與 必 要 程 序 審 定)。由政府主導的公立大專院校合併 案經常有此一節約整體開銷的動機, 優良的併校設計與過程可能真的會達 成節約或財務上的目的。 也有少數學校則因招生或財務的 危機而寄盼由較著名或財力較佳的學 校助一臂之力;近年來,由於少子女 化及師資培育大學的增設,臺灣的原 師範學院在招生與畢業生就業上,漸 露窘境,所以有急著找鄰近大學或社 會機構合併轉型的想法,企圖經由合 併來擴大組織、增加機構的吸引力。 這種現象也不只臺灣有,美國也有類 似情形,如 20 世紀初紐約 Teachers College 也 應 財 務 危 機 而 開 始 與 Columbia University 有多年談合併的 訴求(後來以「既合併又獨立」或稱 策略聯盟的形式處理)。 因此,一般想要合併的機構可能 有以下幾點訴求或目的,如果達成也 將可能是合併帶來的好處或優點: 1. 資源增加:互相需求、期望互補增 進資源運用效能的可能性。 2. 規模擴大:可能達成多方集合的經 濟規模、強調擴大後優勢。 3. 節省開銷:行政管理經費的節約— 節省財務負擔、減緩政府財政赤字 沉疴。 4. 解除危機:拯救招生或學校科系被 社會需求程度減低的臨危機構。
三、合併可能引來的缺失
合併常常是個變因多而且不容易 的過程,在很多的折衝與運作之後, 是否就能達成訴求呢?資源會不會因 為組織重整與人事的變遷而期望的互 補與互助變成資源的不均或有些單位 資源被嚴重邊緣化呢?經濟規模變大 後是否還保有某個程度的彈性與單位 的效率,而不是意外得到「大機關症 候群」(顢頇、大而不當)才好;我們 要看形式合併後,是否內部有創新而 為良好的整合、效率增強了沒?還是 依然各自為政?(陳勇助、黃靖文, 2014;林立生、劉慶中,2013) 我們也應該檢驗一下訴求是否達 成--當初信誓旦旦要節省的行政管理 費、要節省的財務或政府財政赤字是 否減少了?系所機構與各個單位新擴 充的花費及合併的鼓勵金,是否大到 追過要節省的經費呢?長期下來是否 能達原初訴求的目的,是必需要檢視 的。在英國則沒有特定的政策或促進 特定大學整併,多是學校會因財務、 競爭力等因素,而自行尋求合併,英 國政府透過學校所撰寫的大學整併計 畫書,審查是否通過並給予補助(陳 怡如,2011)。英格蘭的高等教育撥款 委員會設置「策略發展金」並設置三 等的補助額度,依學校撰寫的大學合 併計畫書來給予補助,補助的金額公 開透明;但在臺灣雖以學校整併後可 以減少經費開支為原則,但卻是整併 的 大學可能 以各種名 目,如校舍新建、設備設施更新、新增系所等,要 求增加補助款,號稱「嫁妝」(楊朝祥, 2016),有時並沒有達到經費節省的目 的,甚至反而增加支出也有可能(黃 政傑,2016)。 再者大專院校的合併就如同高教 機 構 退場 一般 ,會 有 教師 權益 的 問 題,是否在合併過程與結果上對教師 應有的權益給予保障,教師的評鑑與 績效考核是否變得過度學術化而忽略 重實務專業特質上的差異,而變得不 合理—有轉換期的權宜措施嗎?考慮 專業性質的差異性了嗎?(黃政傑, 2015b) 還有,學生的感受與權益是否有 專責單位或人員給予關照?轉型期間 學生與教師的意見與權益之損益是否 有良好的機制給予保障,行政職員與 專業研究員或校內機構的利害關係人 是否保有基本權益;也就是說,師生 權益須建立在審慎評估與執行上,宜 謹慎觀測其過程與結果--是否保有「轉 型正義」?而不讓某些師生職員工等 深受其害,合併的轉型與過程是否讓 師生職工有某個合理足夠的參與?有 適 當 的轉型 整合與輔 導嗎?(黃政 傑,2016;梁金盛、陳玉葉,2011) 在 併 校 上 有 一 個 族 群 容 易 被 忽 視,那就是學校歷史上的相關人群— 校友;就算是一般婚姻,我們也會注 意其「社會性」的影響或考量,談及 家人或親友的感受;校友們經常是大 專院校重要支持力量之一,例如活動 的參與、資源的提供、招生的引介、 捐款、捐不動產等;然而在併校與機 構轉型時常常被忽略了—因為校友沒 有決策權。周全的思慮應該包含的校 友通知與校友情感的持續維繫,而非 置之不理、平白損失高教機構的社會 資源。嘉義大學的合併決策過程中就 有原嘉義農專(嘉義技術學院的前身) 的校友的強烈抗議,這似乎不是主事 者所樂見的,亦似有事後補救的必要 性,前車之鑑可為後來者參考;今日 新竹教育大學剛剛被併入新竹清華大 學,校友的反應與關懷情形,應值得 我們觀察。 綜上我們約略可以歸納下列機構 合併的可能缺失: 1. 資源分配問題:資源分配是否具合 理性與內部分配多寡的爭議。 2. 規模大而不當:經濟規模變大是否 有相對的效率與彈性。 3. 併校過度花費:行政管理費的節省 可能被其他新的花費名目給沖刷 了。 4. 教師評鑑不當:大學教授評鑑重點 與可能偏見—涉及教師人權。 5. 損及職工權益:師生職員工的基本 人權的保障或「轉型正義」的可能 缺失。 6. 校友支持弱化:校友的感受與支持 弱化可能性。
四、併校可能有哪些爭議點?
自從 2012 年以來,高教機構的合 併案主要是教育部主導的,目的一則 在財政的節約訴求上,一則在試圖解 決少子女化可能帶來的衝擊。然而, 是否併校就真的減少開支?是否真能 解決大學的少子女化問題?如果併校 連帶的有系所的重整與擴充,五花八 門的「嫁妝」條件可能也不少,「教育 部不僅修改大學法以獲得合併公立大 學的主導權,而且以『合併後,教職、 學 生 數不 減少 ,合 併 後經 費支 出 不 變。』來誘導大學合併……」(楊朝祥, 2016),如果長久下去皆延續合併時的 優惠狀態,而沒有與當初合併前的財 政負擔對照比較,不知是否真會減少 行政主管部門的財務負擔呀!(林立 生、劉慶中,2013) 再者如果併校後又沒做總數的減 招,招生名額居高不下時,恐怕對少 子女化的問題並不會真正解決—尤其 對全國的私立大學會再成極大的不良 影響,而是在以「合併」解決少子女 化訴求的名義下走出實質擴招而陷入 迷思(myth)的路了。日本在少子女 化的問題上則提出公立私立大學按比 例減招,日本如此的共體時艱、保留 多元性質的高教院校之政策也許可供 我們參考(楊朝祥,2016)。 目前教育部推出的「國立大學合 併推動辦法」是針對國立大學,但國 立大學招生的狀況往往都是優於私立 大學,如最近合併的清華大學 104 學 年度的學生就有 12000 人左右(含日夜 間、學士及碩博士),和其他只有千人 的大學相比是很多的人數、財務也算 良好,教育部是否反而更應鼓勵學校 財務不佳且教學資源不足的學校先做 合併的考量? 另一個迷思可能在於因為是小校 就被設定為並校的對象,有些小學校 在一種普遍而似是而非的迷思中招到 不當歧視,謬誤地被認為(大學)小 就不好,其實世界上大學不乏著名的 小校,例如美國一些小型文理、藝術 與商業名校,就連著名的長春藤名校 中就有三個是幾千人的小校(達特茅 斯、布朗大學、普林斯敦等皆在萬人 之下;楊朝祥,2016)。再者,社會需 要多元的人才,而學校需要提供多元 的學習管道,併校放大經濟規模如涉 及原本經營良好之小校的消失,似乎 不利高等教育的多元性,如果小校代 表某種獨特性的保存,小校的消失也 等同特色學校的減少,這樣的系統簡 單化是否對整體高等教育的良好發展 有益處?這似乎也是個爭議點。到底 學校的大小真的是個併校理由嗎?到 底該併校或裁校的標準在哪裡?標準 在招生不佳的門檻?還是財務有嚴重 狀況的某個門檻?還是其他標準?也 就是,標準清楚嗎?(李建興,2012; 黃政傑,2015a;楊其文,2016) 或者說,目前高等教育結構有爭 議嗎?如果有,是什麼?是否該為財 政 困難的需 求而改 變 高等教育的 結 構 ?是否改 變結構 、 放大經濟規 模 後,一些原有的財務標準或其他標準 以下的問題就解決了呢?亦或有「新 目標」的經營標準要達成呢?目標又 有哪些呢?要達到某個研發規模或經濟規模的門檻嗎?如果欲達成的標準 與目標都很清楚,可能爭議就可以減 少些。比較小且遇到發展瓶頸之高教 機構的發展除了併校外,是否有別的 選項呢?臺灣的大專院校併校常是小 學院要集合成較大的大學,但是有些 並不是因為規模大小的訴求,而是招 生或財政除了狀況,有的則是招生與 財政兩者均不佳。如果學校的財務或 招生有一些狀況,除了併校之外,是 否有別的選項呢?或是直接作退場的 安排?(黃政傑,2015a) 美國的一些經驗告訴我們,除了 併校與獨立外,還有多校聯盟或兩校 策略聯盟;如美國加州州立大學系統 的聯盟、1977-1999 年間麻州 Radcliffe College 與 Harvard University 有著「非 合併式的合併」的模式("non-merger merger")與紐約市 Teachers College 與 Columbia University 的「聯盟式合併」 --這兩個聯盟的 case 裡,聯盟雙方兩者 都有各自的校長(president)與董事會 --兩者都是獨立的法人、既合併又財務 獨 立 (Wikipedia, 2016a; Wikipedia, 2016b )。 關 於 Teachers College 與 Columbia University 的關係的,其既獨 立又合併從屬的現象,以下的敘述可 見一斑: 「教師學院(Teachers College) 擁有自己的財團法人地位,與哥倫比 亞大學(Columbia University)皆屬分 開而獨立的法人實體,包括有自己的 董事會、預算結構、捐助財源及各項 入學標準等,但同時(也還)是哥倫 比 亞 大學 的教 育 學院。」 (翻 譯 自 Wikipedia, 2016b) 併校的可能爭議之一還要看有沒 有某些合理且必要的轉型過程,姑先 不論要聯盟或要合併,如果合併是必 要的,有何重要的過程?如何做才能 針對目標、逐步達成目的,而避免嚴 重的不適應、唐突、混亂、資源過度 傾斜、雙方的基本價值衝突、基本利 益衝突、人員的權益損害呢?兩校是 否有足夠的「交往期」或「親密度」, 是否先讓學生與教師逐步適應的考量 與 即時協調 的機制 ? 轉型期是否 順 暢?上面兩個美國的例子都經過世紀 長的相處磨合,尚還有長期的彼此獨 立聯盟機制,可見在周全的考量下, 彼此給些時間、逐漸調適,還是需要 的;看來似乎需要一段彼此約定的「有 限責任」時期、「彼此財務分清楚」的 過度期,也許需要一段謹慎的有實無 名、似「同居期」之類的,而避免造 成「有名無實」的婚姻吧?(楊其文, 2016) 由上歸納可知,簡單地說,併校 可能有以下的爭議: 1. 財務爭議:真的減輕財務負擔、真 的解決國內少子女化的高教問題 嗎? 2. 規劃爭議:小校結構有爭議嗎?是 否該為財政需求而改變高等教育 的結構? 3. 目標爭議:如果合併是必要的,目 的為何?目標清楚嗎? 4. 模式爭議:合併是解決問題或發展 唯一的解決方案嗎?有替代方案 嗎?
5. 過程爭議:如果合併是必要的,有 何必要過程?如何針對目標、達成 目的呢?
五、師範院校合併案的省思
自從 1990 年代以來, 臺灣併校的 一 個 大宗 個案 是原 先 師範 學院 的 併 校,教育與師資培育專業者情似不太 穩定的待嫁女兒心~「既期待、又怕受 傷害」,期待歸屬於一個資源豐富的大 型大學與廣博多元的課程規模,但同 時又怕專業不受重視或重要性的邊緣 化—尤其在一個「市場化」掛帥的大 學行政文化下。 歷史上美國的師範學校也常因為 併校而而逐漸「大學化」、成了大學裡 的「教育學院」,獨立的師培機構由重 視教學(pedagogic practices)漸漸成為 重視學科(subject matter)的學術與理 論研究(academic/theoretical research)、 輕實務與「師範精神」的綜合型大學主 導,師範院校逐漸成為 Jurgen Herbst (1989)所言的「民眾大學(People’s College)」--任何人皆可就讀 (不再是 有歷史上曾有的尊嚴、有相對優秀的學 生)。教育科系(或學程)淪為委身於 其他系所掛帥的高等教育「次等公民」 --資源、經費、自主性受宰制(黃源河, 2003;Hwang, 2002;臺中教育大學教師 教育電子報,2012)。這種現象在臺灣 的師範學院合併案例中也有原本師範 學院教授們反映類似情形—資源與重 要性的「被邊緣化」。 在美國的歷史上,師範學校被合 併後,成了教育院系所的教授們常被 迫將時間與精力撥來做與原來各科教 學實務強項以外的「學術研究」,而輕 忽 原本專業 的師培 實 務(含實習 輔 導),新組合的大學也以研究導向的評 鑑標準促使教育科目教授們接受理論 辨證為主的「純學術研究」與論文方 向,而較不重視教學實務(pedagogic practices )、 成 了 「 組 織 的 變 色 龍 」 (organizational chameleons)」而「忘 了 我 是 誰 」( forgot self; Clifford & Guthrie, 1988:5)。師範學校變成了大 學的一個「小」單位後常遇到被歧視, 理念不和與經費短絀(在美國甚至教 育學方面教授薪資也比其他大部分系 所教授的為低)。這個現象值得我們在 臺灣做併校後大學裡「教育院系所」 的深入觀察;最近新竹教育大學與新 竹清華大學的合併案中,原新竹教育 大學將成為清華大學的「教育學院」 與「藝術學院」,新機構樣態的變化, 值得作進一步的實證觀察與研究(黃 政傑,2015b)。 除了學門學科的專門知能學習, 師範學校原有的「師範性」專業特色 中具有專注於教學實務的教師專業精 神的那一面—如願犧牲奉獻、肯吃苦 耐勞、還願為教育努力奮鬥的特性, 學者稱之為「師範性」;師範學校出來 的教師有所謂的「雙專業性」--兼顧學 科學術與教學特色能力,雖然傳統的 師範學校也有「御用」與學術淺薄、 目光如豆、心胸狹窄的批判(見諸 1994 師資培育制度改革前立法院的辯論記 錄),但是對教學專業的執著毋寧是個 不可多得的優點。然而,併校後,在 講求博雅與多元、又重視純學術論文 方向的校風下,新的「教育學院」之 「師範性」則極可能變淡了(值得我們做進一步的實證研究)。如何讓教師 繼續為中小學各科教材教法的教學實 務技巧傳續與微觀創新發展,已經成 為新的師資教育課題? 師範院校的紛紛併校,是否達成 合併目的、對教育與師資培育有正面 的效能嗎?有什麼好爭論的呢?以下 幾點似乎值得我們注意: 1. 「師範性」減損:如何在博雅中去 蕪存菁、保留些「師範性」優良傳 統? 2. 「邊緣化」顧慮:如何在高教「市 場化」下保有教育學方面專業地位 或該有資源? 3. 教師評鑑影響:「學術化」的高教 評鑑下,如何讓教師培育的實務專 業化? 4. 校友感受:是否在一畢業校友感受 與支持度的變化與微調?有配套 措施嗎?
六、結語
總的來說,併校的爭議就像一樁 表面風光,卻可能衝突一觸即發、暗 潮洶湧的「婚姻」,雖然可能「從此過 著幸福快樂的日子」,不過兩家子想法 不一、時有爭議似乎也難避免,權宜 之計,似宜有相當的沙盤推演、謹慎 處理、防範衝突於未然,才是真正合 併之議的「婚姻功課」。基於上述的分 析,筆者認為併校前宜釐清動機與目 的、設定細項目標,也要設定合併後 院系所專業優先性的底限、保障教師 人權、關心學生的權利與意願、注意 校友的感受並做適當的溝通--徵求支 持及給予情緒撫慰,對教育界專業社 區與社會大眾(善用媒體)清楚說明, 以期併校過程順遂無憾,而或許可冀 望大致圓滿的「婚姻功課」。 參考文獻 李建興(2012)。大學校院合併 的效益分析。臺灣教育,678,30 – 31。 林立生、劉慶中(2013)。國立大 學整併機制之初探─以屏東教育大學 為例。教育行政論壇,5(1),1-27。 梁金盛、陳玉葉(2011)。國立 東華大學學生對學校整併意見之調查 研究。教育多元文化研究期刊,4, 155-188。 陳怡如(2011)。英國大學整併政 策及其成效評估:1992年~。教育資 料集刊,25,23-52。 陳勇助、黃靖文(2014)。國立大 學推動整併機制之探析-日本國立大 學整併經驗與啟示。學校行政雙月 刊,94,155-173。 陳維昭(2012)。大學整併的理 念與實踐。發表於2002/12/6『大學整 併理念與策略』學術研討會。主辦單 位:淡江大學教育政策與領導研究 所、高等教育研究中心。引自:台大 校訊,686,取自: http://host.cc.ntu.edu.tw/sec/schinfo/epa per/article.asp?num=686&sn=3415 黃政傑(2015a)。大學整併政策 務必對焦明確。臺灣教育評論月刊,4 (3),19-25。 黃政傑(2015b)。評大學合併─以 清大和竹教大合併案為例。臺灣教育 評論月刊,4(12),94-100。 黃政傑(2016)。清大與竹教大 併校評析。臺灣教育評論月刊,5(6), 150-157。 黃源河(2003)。美國師範教育 的經驗與教訓。教育研究月刊, 105, 14-26. 楊其文(2016年3月16日)楊其文 觀點:從世界風潮看大學併校風波。 風傳媒。取自:http://www.storm.mg/ 楊朝祥(2016年1月15日)。人間 百年筆陣-大學合併真能有助高教發 展?人間福報。取自: http://www.merit-times.com.tw/ 詹如玉(2015年10月22日)。日 本國立大學逾半將整併人文社會科系 9校廢除師資培育課程。風傳媒。取 自:http://www.storm.mg/ 臺中教育大學教師教育電子報 (2012年04月15日),〈各國教師教 育制度--美國〉。《臺中教育大學教師 教育電子報》,2016年11月25日 取 自: http://home.ntcu.edu.tw/~TEC/e_paper/e _paper_c.php?SID=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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