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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租稅誘因吸引投資效果之實證分析 - 政大學術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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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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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國立政治大學    社會科學學院  行政管理碩士學程第十四屆碩士論文             . 治 政 臺灣租稅誘因吸引投資效果之實證分析 大 立.  . y. sit. al. n.  . io.  . er.  . Nat.  . ‧ 國.  . ‧.  . 學. An Empirical Study on Tax Incentives and Investment Promotion in Taiwan. Ch.  . engchi. i n U. v.    . 指導教授 研究生. 曾巨威 博士 詹媖珺. 撰. 中華民國一○四年一月 .

(2)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3) 摘. 要. 過去許多學術文獻針對租稅優惠吸引投資之效果進行實證分析,但實證結論並 不一致。我國自 1950 年即開始實施一連串的租稅獎勵政策,時至今日,租稅減免 仍是我國政府推動重大經濟政策慣用的誘因手段。為探討了解臺灣實施租稅優惠措 施對投資變化之影響,本研究針對我國自民國 50 年代後期以來涉及租稅減免之相 關法令進行整理,另為了充分量化這些租稅優惠措施,則參考國外相關實證文獻作 法,建構了兩項租稅誘因指標作為虛擬變數,來追蹤自民國 61 年以來我國不同階. 政 治 大. 段之減免稅狀態,並作為虛擬變數納入後續實證模型分析。. 立. 本研究利用相關變數之時間序列資料來探討租稅優惠對我國外人直接投資與. ‧ 國. 學. 國內私人投資之互動變化關係。研究步驟有三,首先,針對個別變數進行單根檢定, 藉以確認變數的屬性,了解時間序列資料是否為衡定後,再利用 Johansen 共整合檢. ‧. 定法來估計和檢定多個變數,確認各變數間是否存在共整合關係後,以誤差修正模. Nat. io. sit. y. 型來說明各變數間關係與整個變數脫離均衡關係後之動態調整情形。. n. al. er. 實證結果顯示,就長期趨勢而言,我國實施之租稅優惠措施對吸引外人直接投. Ch. i n U. v. 資呈現負向且顯著之不良影響,另長期而言,租稅優惠誘因對刺激我國國內投資之. engchi. 變化確有顯著且正面助益,但影響效果之幅度不大。因此,本研究建議政府與其提 供效果不明確之租稅誘因,不如致力於針對國家自身不完善的基礎建設或不穩定的 總體經濟環境進行改善。. 關鍵字:租稅優惠、外人直接投資、共整合檢定、向量誤差修正模型. 1.

(4) ABSTRACT Tax incentives have been in existence in Taiwan since 1950, and they are still very much on the agenda of the government. There is no agreement about the efficacy of incentives. Indeed there have been doubts about whether incentives have any effect on the economy since the 1950s. This has made some economists wonder why incentives are so popular despite the fact that their effects are either slight or unknow. This study conducts an empirical investigation of the impact of tax incentives on investment in Taiwan. We constructed two indexs of tax incentives which track the. 政 治 大. different types of incentives embarked upon by the government, and these indexes are. 立. then included in both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and private investment equations. Our. ‧ 國. 學. testing procedure involves three steps. The first step involves tasting for the properties of the variables by conducting unit root teste. The second step involves testing for the. ‧. long-run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variables using Johansen cointegration tests. And the. y. Nat. sit. third step involves estimating the long-run parameters and associated loading factors.. n. al. er. io. The empirical results shows a significant negative impact of tax incentives on FDI,. i n U. v. and a significant positive impact of tax incentives on private investment but the impact is. Ch. engchi. slight. We suggest that rather than focusing on tax incentives, the country should concentrate on removing the factors that discourage investors such as poor infrastructural and institutions or macroeconomic instability.. Keyword: Tax Incentives, FDI, Johansen Cointegration Test, Vector Error Correction Model. 2.

(5) 章 節 目 次 第一章. 第二章. 6. 第一節. 研究背景. 第二節. 研究動機. 第三節. 研究方法及架構. 6 8 9 11.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外國直接投資決策與區位選擇之誘因探討. 第二節. 租稅優惠之功能與分類. 第三節. 檢驗租稅優惠效果之實證作法. 第四節. 小結. 政 治 大. 立. 我國租稅優惠政策之回顧. 第二節. 我國租稅獎勵措施誘因指標之計算. 第三節. 小結. 實證研究方法. y. sit. io. 第二節. 共整合檢定. 第三節. 向量自我回歸模型與向量誤差修正模型. al. n. 第六章. 單根檢定. er. 第一節. 第五章. ‧. 歷年租稅減免措施之回顧. Nat. 第四章. 第一節. 實證結果分析. Ch. engchi. 第一節. 變數定義與資料來源. 第二節. 單根檢定結果. 第三節. Johansen 共整合檢定結果. 第四節. 向量誤差修正模型分析. 第五節. 小結. 結論與建議. i n U. 11 19 21 24 25. 學. ‧ 國. 第三章. 緒論. v. 26 34 38 39 40 42 45 47 47 51 54 57 64 65. 3.

(6) 表. 次. 表 1、我國涉及租稅減免之相關法令(民 18 年~民 103 年)-稅法類. 27. 表 2、我國涉及租稅減免之相關法令(民 18 年~民 103 年)-非稅法類. 28. 表 3、租稅優惠誘因指標一(INCENT1)之計算結果-簡單加總法. 36. 表 4、租稅優惠誘因指標一(INCENT2)之計算結果-主成分分析法. 37. 表 5、變數名稱與定義. 49. 表 6、變數資料來源. 50. 政 治 大 表 8、單根檢定統計(Phillips-Perron 檢定法) 立. 表 7、單根檢定統計(Augmented Dickey-Fuller, ADF 檢定法). ‧ 國. 53. 學. 表 9、共整合檢定最適落後期數之 SIC 估計表 表 10、共整合檢定估計式之 SIC 估計表. y. 59. sit. 56. er. io. a. ‧. Nat. 表 13、向量誤差修正模型之估計結果. 55 55. 表 11、Johansen 共整合檢定 表 12、共整合向量之估計結果. 52. n. v. l C 附表 1、歷年租稅減免法規及條次變動比較表(年度別) ni. 61 67. hengchi U 附表 2、歷年租稅減免法規及條次變動比較表(稅法與非稅法別). 75. 附表 3、歷年租稅減免法規及條次變動比較表(獎勵投資與產業別). 83. 附表 4、歷年獎勵投資與產業發展各法令之租稅減免條文. 87. 4.

(7) 圖. 次. 圖 1、各級政府收支趨勢變化. 6. 圖 2、賦稅收入與 GDP 變化. 8. 圖 3、各國租稅負擔率. 8. 圖 4、租稅及非租稅因素與投資區位決策之關聯. 17. 圖 5、我國涉及租稅減免法令之架構. 26. 圖 6、租稅減免相關法令之趨勢圖. 31. 圖 7、租稅減免相關法令之趨勢圖-稅法類及非稅法類. 32. 政 治 大 圖 8、租稅減免相關法令之趨勢圖-專屬獎勵投資與產業發展 立. 32 38. 圖 10、實證流程. 39. ‧. ‧ 國. 學. 圖 9、投資占 GDP 比重與租稅優惠誘因指標之變化.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5. i n U. v.

(8) 第一章 第一節. 緒論 研究背景. 過去許多未發開發國家為了吸引外國資本投入其市場,往往沉浸在發展各種租 稅優惠及稅捐豁免的競爭中。Kaldor (1965)在探討租稅於經濟發展所扮演之角色時 指出,即使在吸引外國資本投入其國內市場之具體效益分析尚未有定論的情況下, 許多未開發或發展中國家仍然振振有詞的主張,透過租稅優惠吸引外資的作法可使 其國家獲得利益。然而,因為透過租稅優惠欲達成之特定經濟效益實在難以具體估. 政 治 大. 量,效果如未能達預期,其政策後果往往是實質衝擊提供租稅優惠國家之稅收。. 立. 從下圖 1 觀察我國歷年來各級政府淨收支之變化可以發現,在民國 50 至民國. ‧ 國. 學. 60 年代,我國各級政府收入淨額占國內生產毛額(GDP)之比重約維持在 20%至 27%. ‧. 間,而各級政府支出淨額占 GDP 比重則約維持在 20%至 25%間,收支狀況尚屬均 衡。但至民過 80 年代後期開始,各級政府收入淨額占國內生產毛額(GDP)之比重開. y. Nat. er. io. sit. 始逐年下降,至民國 90 年代已降至 17%左右,而反觀各政府支出淨額占 GDP 比重 雖已從民國 80 年代後期之 25%降至 90 年代之 20%,但政府收支卻已開始出現失衡. al. n. v i n 狀況。顯見我國財政失衡問題之主要關鍵在於收入結構的變化。 Ch engchi U 各級政府收入淨額占GDP比重. 各級政府支出淨額占GDP比重. 40%. 35%. 30%. 25%. 20%. 15%. 10%. 5%. 0%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100 101 102. 圖1、各級政府收支趨勢變化. 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總處統計資訊網(2014)、財政部財政統計年報(2013)。 6.

(9) 近年來,我國經濟表現停滯,在國際大環境衝擊或國家本身爭優勢流失之情況 下,政府面臨「拼經濟」的龐大壓力,由於減免稅的經濟效益容易被誇大,因此往 往成為政府拼經濟慣用的工具手段。一般來說,減稅最直接衝擊是造成政府稅收損 失,但減稅救經濟的支持者往往主張,減稅可以活絡經濟,激勵稅收成長。惟從下 圖 2 我國 80 年代以後之賦稅收入與 GDP 之變化狀況可以窺知,經濟發展的果實似 乎並未反應在國家賦稅收入上,各式各樣的減免稅措施卻使我國租稅負擔率逐年下 降,由下圖 3 可知,我國租稅負擔率從民國 80 年代後期約有 15%逐步降至 90 年代 之 13%,除遠低於美國之 25%外,與亞洲其他鄰近國家如日本、韓國、新加坡等國. 政 治 大. 相比,亦為最低,然而,其他國家的經濟競爭條件是否因此弱化,或臺灣之投資條 件是否因此提昇,顯難論定。. 立. ‧ 國. 學. 過去即便已有十分大量的學術文獻,在各式各樣的研究設計架構下針對租稅優 惠效果進行實證分析,但相關文獻針對租稅減免誘因運用於刺激經濟投資之效果,. ‧. 仍然未能獲得一致性的結論。即使有部分研究者如Barlow and Wender(1995)及Well. sit. y. Nat. and Allen(2001)指出 1,並沒有充分實證顯示財政誘因為企業選擇投資海外之主要條. io. al. er. 件,或取消租稅減免會促使外人投資大幅下滑,然時至今日,仍有許多開發中國家,. v. n. 尤其是如亞洲、非洲地區等新興市場國家,仍普遍主張並採用租稅獎勵措施來刺激 投資。. Ch. engchi. 1. 參考自Fowowe (2013) 7. i n U.

(10) 賦稅收入. 國內生產毛額(GDP). 億元 160,000. 140,000. 120,000. 100,000. 80,000. 60,000. 40,000. 20,000. 0.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100. 101. 102. 圖2、賦稅收入與GDP變化. 政 治 大. 資料來源: 行政院主計總處統計資訊網(2014)、財政部財政統計年報(2013)。. 立. %. 25. 20. ‧. ‧ 國. 學. 30. 臺灣. sit. al. n. 5. Ch. 0 84. 85. 86. 87. 88. 韓國. 89. 新加坡 美國. er. io. 10. 日本. y. Nat. 15. 90. 91. engchi 92. 93. 94. 95. i n U 96. 97. v. 98. 99. 100. 101. 102. 圖3、各國租稅負擔率. 資料來源: 行政院主計總處統計資訊網(2014)、財政部財政統計年報(2013)。. 第二節. 研究動機. 許多財政誘因的反對派論點認為,政府提供財政誘因來刺激投資會造成稅收損 失、扭曲經濟活動、增加稅收管理成本、增加企業避稅、遊說或競租與貪腐現象等 許多負面狀況,但許多國家仍偏好以財政誘因來推動經濟政策,即使在一國的稅制 相對於鄰近國家仍頗具競爭優勢的情況下(如新加坡),財政誘因亦往往被視為是帶 動投資成長必要且重要的因素。財政誘因似乎被合理化為緩解經濟環境失敗或促使 8.

(11) 投資優化分配之要件,支持者更進一步主張,財政誘因具有提昇企業進行研究發 展、增加公共財之外部效益。 長期以來,各界在財政誘因對刺激投資效果之爭論顯然沒有獲得共識。而我國 農業社會轉型工業化的發展過程中,政府為吸引外人直接投資流入,促進國內經濟 發展,民國 40 年即開始實施一連串的租稅獎勵政策。從民國 44 年公佈施行之外國 人投資條例,接著於民國 49 年公佈實施獎勵投資條例,至民國 79 年公佈實施促進 產業升級條例及 99 年度實施產業創新條例,租稅獎勵政策在其中均扮演重要角色。 時至今日,租稅減免仍是我國政府推動重大經濟政策慣用的誘因手段。然而,長達. 政 治 大. 50 年的租稅獎勵實施迄今,究竟減免稅是否為外資投資選擇的必要條件?對吸引外. 立. 資效果為何?值得探討。. ‧ 國. 學. 另一方面,國內、外許多既有的研究文獻,多著重於探討財政誘因或租稅減免 如何影響投資成本或邊際有效稅率,或探討吸引外資之主要因素,而忽略了國家之. ‧. 所以提供財政優惠措施,主要政策目標在於達到吸引投資之效果,然而,既有相關. y. Nat. sit. 文獻在此面向著墨不多。另一方面,許多既有研究文獻將探討財政誘因效果之焦點. n. al. er. io. 放在邊際稅率的變化上,並無法直接回應這些租稅誘因措施對投資流動變化之影. i n U. v. 響,因此,針對上述這些財政誘因與投資關聯性探討不足部分,引發本研究之動機。. Ch. 第三節. engchi. 研究方法及架構. 政府採行租稅優惠之方式十分多元,包含直接免稅、給予優惠稅率、提供賦稅 減免優惠期間、投資補助、加速折舊等,以往國內研究文獻在處理租稅要素影響檢 定時,多採取廣泛的租稅優惠概念(即免稅或稅率變化)來衡量。本研究試圖彌補過 去文獻不足狀況,將先蒐集研究文獻,針對租稅優惠之定義、分類等內涵予以探討, 再蒐集並參考國外相關文獻之實證作法,針對我國歷年來租稅獎勵措施內容建構租 稅優惠指標來追蹤自民國 61 年以來我國不同階段與類型之租稅優惠措施狀態,並 將以其作為虛擬變數納入後續實證模型分析。 9.

(12) 在實證分析部分,因本研究係以時間序列資料來探討租稅優惠措施與我國外人 直接投資及國內投資變化之互動關係,因此將以 Johansen 共整合檢定來探究各項變 數間長期穩定關係是否存在,再依據檢定結果建構向量自我回歸模型(VAR)或向量 誤差修正模型(VECM),進一步來描述變數間之變化關係。本文研究架構分為六章, 包括: 第一章為導論,說明研究背景、動機與研究架構。 第二章為文獻分析,將就外國直接投資決策與區位選擇之誘因、租稅優惠誘因 效果未明確之原因、租稅優惠之概念及檢驗租稅優惠效果之實證作法等相關文獻進 行探討。. 立. 政 治 大. 第三章則針對我國歷年租稅減免措施作回顧與探討,並整理我國自民國 49 年. ‧ 國. 學. 以來之各項租稅優惠措施,進而參考過去國外文獻實證作法,建構我國租稅獎勵措. ‧. 施之誘因指標。. sit. y. Nat. 第四章為實證研究方法之介紹,由於本文採用時間序列之變數資料進行共整合. io. al. er. 分析,來探討各變數間是否存在長期穩定均衡關係,故將分別就單根檢定、共整合. v. n. 檢定及向量自我回歸模型與向量誤差修正模型予以說明。. Ch. engchi. i n U. 第五章將針對實證結果予以分析,除說明變數定義與資料來源外,另針對單根 檢定結果、Johansen 共整合檢定結果及向量誤差修正模型運算結果進行解讀,並提 出相關研究結論。 第六章為結論及建議,根據研究結果,對我國政府租稅優惠措施之施行提出政 策建議。. 10.

(13)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外國直接投資決策與區位選擇之誘因探討 隨著全球化投資競爭壓力日劇,傳統區位優勢顯然已不足以成為吸引外資投資 之單一考量要素。但由於影響外國直接投資決策與區位選擇之誘因要素十常複雜, 為釐清影響國際資金流動投資之關鍵要素,過去已有許多國內、外文獻針對吸引跨 國企業投資決策與區位選擇的誘因進行分析。. 治 政 大 簡稱 FDI)決策影響之相關要素,大抵可區分為租稅及非租稅要素兩種類別。列入租 立 整體而言,過去實證文獻用以分析外人直接投資(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以下. 稅要素之內容包括企業所得稅率、租稅減免、租稅協定或加速折舊、租稅遞延等其. ‧ 國. 學. 他租稅優惠項目,因其與企業的投資成本或營運成本有直接關聯,進而影響外資投. ‧. 資之決策,甚至是成為決定外資投資金額多寡的考量要素;而非租稅要素部分則包 括經濟環境、勞動品質、基礎建設等,因為牽動公司的營運效率及獲利能力,故亦. y. Nat. er. io. sit. 為影響外資直接投資決策之考量要素。. al. v i n Ch 樣本國、不同期間及以不同方式分析所得到的結論,並不盡相同。本文參考過去國 engchi U n. 上述這些租稅與非租稅要素對 FDI 之影響力,在過去的實證分析中,採用不同. 內、外相關研究文獻之內容及結論整理說明如下:. 一、國內文獻部分 早期學者就外人直接投資之決定因素研究,多採問券調查方式處理,如張本 錦(1970)、蕭峰雄(1979)、吳榮義(1980)等 2 ,其實證結論中,均發現我國獎勵投 資條例為吸引外資之重要誘因,而何翊文(1985)以實證分析獎勵投資條例對FDI 之關聯後發現,租稅優惠措施確實會刺激FDI流入。但陳惠雪(1990)針對租稅政策. 2. 參考自陳韻如(2000) 11.

(14) 與外人來台投資關係分析後,卻獲得租稅優惠政策對FDI沒有顯著影響之結論。 陳韻如(2000)針對外人來台直接投資的租稅獎勵效果進行實證分析,應變數 為以外人直接投資金額為;自變數則包括工資、市場規模及租稅因素,分別以製 造業每人每平均所得、國內生產毛額(GDP)及邊際有效稅率為代表,並加入 FDI 結構性變化為虛擬變數。其中邊際稅率之計算係參考 Jorgenson and Hall(1967)所 提模型先計算我國產業資金成本,再以 Kill & Kullerton(1984)所提稅距概念來計 算邊際稅率。實證結果顯示,市場規模及實質工資與 FDI 成負向關係,租稅變數 與包含僑外投資與華僑身分直接投資在內之 FDI 為正向關係,但如將僑外資金剔. 政 治 大 但不顯著,因此不能證實政府放寬外匯管制或對外投資態度會造成 FDI 結構性改 立. 除,則租稅變數與 FDI 為負向關係。另 FDI 結構性變動和 FDI 成正向變動關係,. ‧ 國. 學. 變。. 馬昌璇(2005)分析世界四十五國吸引外人直接投資決定因素,以 UNCTAD 所. ‧. 發展之外人直接投資績效指數觀念來計算四十五國之績效指數作為應變數;自變. y. Nat. sit. 數則包括總體經濟環境、廠商成本、政府政策、勞動條件、基礎建設等。實證結. n. al. er. io. 果顯示,各自變數對 FDI 之影響包括:開放程度在三模型均為正向效果;就業量. i n U. v. 僅在全球模型有顯著正向效果;生活成本指數為負向效果;獎勵投資政策在三模. Ch. engchi. 型均為負向效果;政治安定度在三模型均為正向效果;平均稅前所得稅率在三模 型均不具解釋能力,且在已開發國家中為正向效果;勞動生產力為正向效果;勞 動品質為不顯著正向效果;交通網密度為正向效果;電話線數為不顯著正向效果。 甘光文(2006)跨國分析地主國吸引外人直接投資的決定性因素,實證結果顯 示,開放程度、勞動力、政治安定度、勞動生產力、交通網密度為正相關,市場 規模、廠商成本、獎勵投資政策、平均國內稅率、工資率、勞動品質、行動電話 為負相關。 張輔仁(2007)就外人來台直接投資之決定性因素之租稅面進行探討,以不同. 12.

(15) 來源國及不同產業別區分之外人直接來台投資金額為應變數;自變數包括實質國 內生產毛額、經濟成長率、工資水準(以製造業平均每月薪資為代表)、邊際有效 稅率、新台幣兌美元匯率。實證結果顯示,為 FDI 與地主國市場規模為顯著正向 效果,另 FDI 與地主國經濟成長率無法獲得結論,而 FDI 與地主國租稅關係為顯 著負相關,推斷我國租稅獎勵政策對吸引電子業、批發零售及金融業確實有關鍵 性影響,又 FDI 與地主國幣值為顯著正向效果,即貶值有利 FDI 流入,而 FDI 與地主國開放程度有顯著正向效果。 謝育霖(2011)探討產業及 ECFA 協議因素對外人來台直接投資影響,其以各. 政 治 大 國內生產毛額、一單位美元對新台幣之比率、一單位美元兌新台幣之比率變異 立 產業外人直接投資金額為應變數;自變數則包括各產業每人每月平均工資、臺灣. ‧ 國. 學. 數、消費者物價指數成長率、臺灣對中國出口占臺灣總出口之比例、臺灣平均每 人國民所得、全球外人直接投資流量、中國外人直接投資流量。實證結果顯示,. ‧. 在出口導向相關產業方面,台幣兌美元匯率波動、全球 FDI 及中國 FDI 變動對臺. sit. y. Nat. 灣 FDI 均有負向影響,市場大小、勞動成本對出口導向產業影響不顯著,而臺灣. er. io. 對中國出口比例日益增加,因此 ECFA 協議對 FDI 有正向影響。另在國內市場導. al. v i n Ch U 及勞動成本則無影響,另市場大小對吸引 GDP 未來 e n g c FDI h i 有正向影響,但因臺灣 n. 向產業,台幣兌美元匯率波動及全球 FDI 波動對 FDI 有負向影響,中國 FDI 變動. 發展潛力較不具動能,可能造成不利影響。. 二、國外文獻部分 Hartman (1984) 3 以美國為標的,針對其國內租稅政策改變是否對境外FDI活 動產生影響進行分析,其租稅變數係以平均有效稅率為基礎,並以外國投資者稅 率及本國投資者稅率相對比較作為解釋變數,實證結果顯示,租稅政策的改變確 實會對美國FDI活動有顯著影響。. 3. 參考自張輔仁(2007) 13.

(16) Young (1988) 4 亦循Hartman模型方式,拉長樣本期間並加入投資落後項之解 釋變數進行分析,實證結果顯示,以保留盈餘融資之FDI對稅率變動較敏感,以 資金移轉方式融資之FDI對稅率變動則較不敏感。 Slemrod (1990) 5 以邊際有效稅率採Hartman模型進行分析,並加入GDP、失業 率、實質匯率等非租稅解釋變數,實證結果顯示,高邊際有效稅率及低資本稅後 報酬率對FDI有抑制效果,另非租稅變數僅發現匯率與FDI有負向關係。 Swenson (1994) 6 在美國大規模稅改後,檢驗增稅對FDI之增減變動影響,得 到平均稅率增加會吸引FDI增加之結論。而Cassou (1997) 7 採用和Slemrod(1990)相. 政 治 大. 同研究方法實證亦發現,美國個人所得稅率及公司稅率對FDI流入皆有正向關. 立. 係,但個人所得稅率影響效果較為顯著。. ‧ 國. 學. Banga (2003)為了解開發中國家政府政策與投資協定對吸引 FDI 之有效性,. ‧. 以及已開發國家與開發中國家 FDI 對開發中被投資國所提政策是否具同樣敏感 度,其在控制被投資國的經濟基本面影響性之前提下,針對財政誘因、除去投資. y. Nat. er. io. sit. 障礙、開發中國家與其他已開發及開發中國家簽訂雙邊或區域投資協定等三方面 對 FDI 流入之影響進行實證檢定。實證結果顯示,成本面向的 FDI 政策,如低關. al. n. v i n 稅、租稅優惠、免稅等,對吸引開發中國家 FDI 流入具有重要影響,但對吸引已 Ch engchi U 開發國家 FDI 無影響,相對的,吸引已開發國家 FDI 流入的關鍵要素應在於外國 企業在被投資國的經商便利性。 Assaf, Yona and Efraim (2004)針對固定成本與 FDI 的影響關係進行分析,他 們指出,由於 FDI 存在設置成本,因此外資投資決策必須分為兩階段來探討。首 先,必須決定是否於特定國家設置分支機構,再探討要挹注分支機構之資金規 模。因此,其研究設計建構參與及流動兩個方程式,據以分別檢測是否投資及投 4 5 6 7. 參考自張輔仁(2007) 參考自張輔仁(2007) 參考自張輔仁(2007) 參考自張輔仁(2007) 14.

(17) 資規模兩部分之決策。實證結果證實了設置成本為導引 FDI 流動的重要關鍵。另 外,被投資國的 GDP、教育程度差異及財務風險差異都可被視為代表設置成本的 變數。本文亦驗證了在只關注邊際生產率的情況下,資本確實會由高所得國家流 入低所得國家、從高教育水平國家流入低教育水平國家,但更凸顯出設置成本影 響的重要性。 Cleeve (2008)針對 16 個南非洲國家於 1990-2000 年間的資料進行實證分析, 在控制傳統上及政治面、制度面、其他政策面之變數後,檢驗財政誘因對吸引 FDI 的影響性。實證結果顯示,傳統誘因如市場規模、良善的基礎建設發展、高技術. 政 治 大 定因素。而在財政政策影響性部分,租稅減免對吸引更多 FDI 非常重要,而當考 立 水準與勞工成本等及 FDI 相關政策如經濟開放度等,均為影響 FDI 流入之重要決. ‧ 國. 學. 慮個別國家影響要素時,利潤匯回、租稅優惠、政府制度(如減少貪腐等)亦為重 要影響因素。. ‧. Nathan (2012)為了瞭解低稅國家是否可吸引較高的 FDI 流入,其以淨 FDI 流. y. Nat. sit. 入占 GDP 之百分比作為依變數,並加入一些標準的控制變數,包括國內市場規. n. al. er. io. 模、經濟發展程度、國際貿易程度、被投資國薪資水準。另外,其亦加入一些國. i n U. v. 際變數,包括其他 OECD 國家 FDI 流入平均水準(World FDI)、外資直接投資的. Ch. engchi. 世界平均水準(World Tax),並將世界平均稅率與其他國家平均稅率變化之相互影 響納入考量。實證結果發現,企業稅賦與 FDI 流入並無實證上之關聯性,另採用 不同稅率變數、控制變數及估算方法,仍發現企業稅賦與 FDI 流入無關連性。即 使將稅率變動遞延作為減輕內生性問題的識別策略,無關連性的結果也是相同且 穩固。 Fowowe (2013)係針對奈及利亞財政誘因對投資之影響進行實證分析,文內 針對 1970 年以來該國採行之不同形式與不同階段的各項財政誘因建構兩項指數 (Indexes),再加入通貨膨脹波動、產出增長狀況及國家制度現況等變數,就各該 變數對國內私人投資與外資直接投資兩項應變數進行實證檢定。實證結果顯示, 15.

(18) 投資與財政誘因及其他解釋變數存在長期關聯性,但為負向影響。. 三、過去國內、外文獻研究結論之發現 由前述過去國內、外文獻實證內容可得知,經常被提及並納入實證分析之非 租稅要素,大抵包括市場規模大小、勞動力、國家開放程度、基礎設施、投資風 險等項目。針對市場規模之分析,實證上係以 GDP 或 GNP 作為替代變數,而結 論認定該變數對 FDI 流入有正向且顯著影響;勞動力變數則多以工資率為替代變 數,或以教育程度來衡量勞動品質,一般認定其對 FDI 流入為負向影響效果;至. 治 政 大 多為正向影響,至投資風險如匯率、政治安定度等變數,對 FDI 流入一般則認為 立 基礎設施在國內研究文獻多以交通或通訊密度為衡量基準,其對 FDI 流入之影響. 有負向影響效果。. ‧ 國. 學. 前述相關文獻在檢定租稅優惠對外人直接投資之影響時,選擇代表租稅誘因. ‧. 標的之作法並不一致,使用變數種類包括國際評比之獎勵外資政策指標、邊際稅. sit. y. Nat. 率、平均所得稅率、廣義的財政誘因(如低關稅、租稅優惠、免稅)及虛擬財政變. io. er. 數等,而實證結論上,部分文獻指出租稅誘因並非外資投資決策的重要考量或僅. al. v i n Ch 結論;但部分研究卻顯示,租稅誘因在外資投資決策扮演重要影響角色。 engchi U n. 有微小的關聯性,甚至有文獻實證結果得到租稅誘因與 FDI 呈現負向影響效果之. 綜上討論,由過去國內、外文獻之實證結論可得知,隨著各國經濟環境與發 展程度不同,影響一國外人直接投資之決定因素也有差異,而非租稅要素諸如市 場規模、良善的基礎建設發展、高技術水準與勞工成本等及 FDI 相關政策如經濟 開放度等,均為影響 FDI 流入之重要決定因素,實證結論亦較為一致。然而,在 租稅獎勵部分,可以明確發現,相關研究文獻結論呈現分歧,換言之,在租稅獎 勵之影響性及關聯性部分,過去相關研究存在相互矛盾與衝突之結果,並沒有獲 得一致性看法。. 16.

(19) 以下謹就過去國內、外研究文獻之實證內容與結論區分整理後,將租稅及非 租稅因素與 FDI 決策之關聯性顯示如圖 4。. 圖 4、租稅及非租稅因素與投資區位決策之關聯.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資料來源:參考 Ho and Lau(2007)整理。. 17. i n U. v.

(20) 四、租稅優惠誘因效果未明確之原因 Ho and Lau (2007)指出,過去研究在租稅優惠誘因對 FDI 之影響效果上呈現 不一致結論,可能導因於衡量方式謬誤。他們認為,租稅誘因包括調降稅率、租 稅減免、遞延課稅等許多形式,概念上較為廣泛,而非租稅誘因如基礎公共建設、 政府對外資態度、勞動素質等,概念相對明確單純,因此非租稅誘因對 FDI 之影 響性顯然較租稅誘因來得容易評估確認。 另一方面,Ho and Lau (2007)歸納過去許多研究文獻在探討租稅及非租稅因 素對 FDI 之影響效果時,其在應變數之設定範圍包括廠房投資水準、生產設備投. 政 治 大. 資水準、歐洲企業投資美國之區位選擇、非美國企業對外投資之區位選擇等,顯. 立. 見過去相關研究係將 FDI 投資與否及區位選擇兩個決策項目視為一階段決策模. ‧ 國. 學. 式並同時考量處理,亦可能是導致目前租稅誘因對 FDI 投資與區位選擇決策矛盾 及不一致結論的原因。他們認為,採用兩階段之實證研究設計,可以更細緻的探. ‧. 討 FDI 誘因項目的影響性,有助於釐清租稅及非租稅因素對投資決策與區位選擇. er. io. sit. y. Nat. 之影響。. 而 Crow (1979)亦提出上述相同觀點,認為評估 FDI 是否投資與 FDI 區位選. al. n. v i n 擇應採用兩階段決策過程進行考量 C h ,亦即分別就是否投資於某個特定國家(即資本 engchi U 投資承諾)及是否投資某個特定國家區域(即資金如何配置)之兩階段決策目標來 規劃實證研究架構,較為妥適。 由上述觀點可得知,造成現行租稅獎勵對吸引 FDI 之誘因效果結論不一致的 原因,可能肇因於兩個問題,一是租稅優惠誘因之認定問題,由於實施租稅優惠 之方式琳瑯滿目,因此在用來實證檢定之租稅優惠變數認定上,往往難以明確或 通盤掌握;二是過去實證研究所採用之衡量方法問題,即 FDI 是否投資與 FDI 投資規模多寡及分配,在本質上為兩個不同決策問題,實證上採用兩階段之研究 設計,以兩項決策目標分開檢定,或許可以解決過去租稅誘因效果有不一致結論 之問題。 18.

(21) 第二節 租稅優惠之功能與分類 一、租稅優惠功能 實施租稅優惠之方式大致可區分為直接租稅減免與間接租稅減免方式兩 類。直接租稅減免方式係指在法律上直接排除全部納稅義務,或保留部分納稅義 務,但准予降低稅率或給予特別稅額扣除,作法如租稅假期、優惠稅率、投資抵 減、就源扣繳稅額、納稅限額等,其性質上乃直接免除或降低納稅義務主體之稅 賦負擔,可謂實質免稅。而間接租稅減免方式則係藉由租稅遞延方式給予優惠,. 治 政 大 係透過早期費用認列或降低所得來達成一時減輕稅賦負擔之效果,較無實質減免 立. 作法包括加速折舊、緩繳、分期繳納稅款、不計入課稅總額、提列各種準備金等,. 利益,相關作法僅可謂為課稅之遞延措施。一般而言,直接租稅減免與間接租稅. ‧ 國. 學. 減免的實意不同,前者獎勵效果強,但對租稅公平之衝擊較大,後者性質上為課. ‧. 稅暫緩措施,長期而言並不會損及稅收,但其誘因效果可能較不顯著。. sit. y. Nat. 根據 Zee, Stotsky and Ley (2002)指出,租稅優惠之意涵可從法定條件及效率. er. io. 面分別予以定義。就法定條件之定義而言,租稅優惠可謂針對符合特定條件投資. al. v i n Ch 定有利偏差,故此定義亦隱含凡提供給所有投資方案的租稅減免規定,即不屬於 engchi U n. 方案所授與之特別租稅規定,換言之,其為相較於一般普遍性個案適用規範之法. 所謂租稅優惠之構成範疇。另一方面,從有效性之面向來分析,租稅優惠為可使 符合特定條件投資方案實質降低有效稅賦之特別租稅規定,故在此定義下,所有 被認定為租稅優惠之措施,均必須是可產生實質租稅減免效果的項目。 換言之,租稅優惠在法定條件之定義下,強調的是政策制定者給予獎勵之意 圖,然而,在有效性之定義下,租稅優惠則強調給予獎勵之效果。由於政府政策 上給予租稅優惠的意圖及其實施之有效性,並不盡然呈現相同或一致性結果,例 如對於未有課稅所得的投資方案降低公司所得稅率並無助於其獲利,相反的,對 已經享有加速折舊等其他租稅優惠待遇之投資個體降低其稅率,反而可能損及其 19.

(22) 優惠待遇之效果。故針對法定條件及有效性兩種租稅優惠之定義意涵予以區隔, 在國家之施政決策參考上有其重要性。 另一方面,因不同國家的法定稅制不盡相同,兩種租稅優惠定義之適用狀況 亦有不同。一般而言,法定條件定義較適用於跨國比較架構下之研究探討,而有 效性定義在單一國家稅制一貫之前提下,則較適用於探討單獨國家不同獎勵誘因 對其投資變化之影響效果,因此,在過去文獻之實證研究運用上,租稅優惠之法 定條件定義多被用來作為各項租稅優惠政策分類之用,而有效性之定義則多被作 為比較不同租稅優惠政策措施優劣之用。. 二、租稅優惠分類. 立. 政 治 大. 由於租稅優惠的型態多元,不同形式之租稅誘因項目可以達到的效益目標不. ‧ 國. 學. 盡相同,因此,如何衡量各種租稅獎勵之對刺激投資的效果及手段優劣,過去許. ‧. 多文獻係從其有效性著眼分析。理論上,投資方案之有效租稅負擔可視為稅前報 酬率與稅後報酬率之差異,可用其邊際稅率(METR)負擔來予以表達,亦即租稅. y. Nat. er. io. sit. 獎勵措施降低投資個案之邊際稅率效果越好,其刺激投資的效用越大。然而,邊 際稅率雖被廣泛運用於實證分析,但因計算邊際稅率之基礎資料及品質不易掌. al. n. v i n 握,且因經濟性變量與稅制結構兩方面會交互影響,致使其衡量難度頗高,故部 Ch engchi U 分研究文獻轉而認為採用實際有效稅率(AETR)較為合適且簡易。再者,各國租稅 制度及經濟環境互異,相同租稅優惠措施在不同國家實施,亦可能因各國政府執 行方式與管理作法不同而產生效果上的差異,換言之,租稅獎勵政策之優劣並非 完全取決於其對邊際稅率之影響,諸如稅收成本、行政管理方式等人為因素,亦 會對租稅獎勵政策之效果有所影響。. 基於上述理由,Zee, Stotsky and Ley (2002)認為,與其著眼在對邊際稅率 (METR)影響之租稅獎勵政策,建議從更廣泛且兼顧經濟發展與行政管理的面向 來探討關鍵的租稅獎勵要素。而為了建構完備的評估架構,他們建議將各種財政 獎勵措施依屬性區分為直接與間接租稅誘因兩類別,其中,直接租稅誘因包括「企 20.

(23) 業所得稅率(CIT)減免」及「投資成本回收獎勵」二部分,「企業所得稅率減免獎 勵」係指由降低常態稅率所獲取之企業稅收利益,以免稅(CIT Holidays)或提供優 惠稅率(Preferential CIT Rate)為範疇,而「投資成本回收獎勵」係指在正常稅制規 範下所提供可促使企業加速回收投資成本之具吸引力措施項目,包括投資補助 (Investment Allowance) 、 投 資 稅 收 抵 免 (Investment Tax Credit) 及 加 速 折 舊 (Accelerated Depreciation)等。 另一方面,Zee, Stotsky and Ley (2002)指出,間接租稅誘因通常為對符合條 件之企業實施進口關稅、消費稅或進項稅額減免之措施,此類型之租稅優惠多提. 治 政 大 用途上,因而亦使此類間接租稅獎勵誘因之運用往往出現浮濫狀況。間接租稅誘 立 供給出口導向之企業,但許多國家亦將此類誘因運用於扶植其他策略性產業發展. 因之具體作法可包括「出口導向獎勵」及「設置加工出口區」兩類別,「出口導. ‧ 國. 學. 向獎勵」之作法多以免徵關稅(Tariff Exemptions)、免徵加值稅(VAT Exemptions). ‧. 等為誘因,而「設置加工出口區」之優惠策略,則係基於促進出口目的,針對特 定勞力密集產業設置進駐專區,並就專區內進駐者提供特別租稅優惠等,而這些. y. Nat. er. io. sit. 特別租稅優惠項目則可能涵蓋了上述部分直接或間接租稅誘因項目,此作法在開 發中國家運用十分普遍,但其就加工出口專區內之經濟活動提供全面性租稅減免. al. n. v i n 的狀況並不多見,主要係因此種出口專區被視為一個國家之境外區域,一般來 Ch engchi U 說,專區製造之貨品如銷往境內,其租稅優惠待遇應予以取消,但往往由於政府. 保全措施缺陷或腐敗,致使專區貨品銷往國內市場猖獗而衍生漏稅狀況。因此, 過去研究文獻多建議,對於加工出口區等境內特定區域所提供之租稅獎勵,應避 免給予直接租稅減免,而應以採行間接租稅優惠作法較為妥適。. 第三節 檢驗租稅優惠效果之實證作法 長期以來,各界針對各國政府所提出用以刺激投資的各種財政獎勵政策之效 用,一直存有爭論。支持觀點認為,在特定條件下,財政獎勵可刺激投資增長,進 而帶動就業機會及衍生其他社會與經濟利益;反對觀點則質疑其不但無法發揮提升 21.

(24) 投資之正面效果,反而可能衍生犧牲政府財政收入、加劇稅收管理成本及扭曲經濟 活動等負面效果。上述正、反觀點一直無法獲得一致性的結論,可能肇因於各種租 稅獎勵政策在本質上即非定量數值,將其量化並運用於實證分析有衡量方法上的盲 點,而這也成為當前許多研究文獻亟欲突破之重要課題。 過去各方文獻在計算租稅相關變數之作法上,尚未能獲得一致性且具共識之方 式,多數文獻採用企業稅率單一變數變化來驗證租稅誘因之影響效果,但可能因作 法過於簡化而遭受質疑;另有部分文獻則改訴諸使用虛擬變數來進行實證研究,嘗 試將各項財政誘因措施建構為一個單一綜合指標,並以其為變數來檢驗各項優惠措. 治 政 過 去 已 被 衡 量 國 家 金 融 自 由 化 程 度 之相 關 研 究 大 文 獻 廣 泛 引 用 , 如 Bandiera et 立 施對吸引投資之效果,期能藉以了解一國政府財政優惠措施之整體效果。此種作法. al.(2000), Laeven (2000), Abiad and Mody (2005)及Fowowe (2008) 8 等。近期部分探討. ‧ 國. 學. 租稅獎勵效果之研究文獻,亦有嘗試建構虛擬變數指標來進行實證分析,謹將相關. Nat. er. io. sit. y. 一、單一國家之實證作法. ‧. 文獻不同範疇之研究作法與結論,摘述如下:. Fowowe (2013)針對奈及利亞(Nigeria)政府對獎勵投資提供之財政優惠措施. al. n. v i n 效果進行實證分析,其作法係將該國自 1970 年以來所實施之各種不同型式財政 Ch engchi U. 獎勵措施依時序逐一整理並予以量化,據以建構兩項虛擬財政誘因指標,再加入 通貨膨脹波動、產出增長狀況(Output growth)及國家制度現況(如:政治權力、公民 自由)等變數,來檢定各該變數項目對該國國內私人投資與外資直接投資之影響效 果。 在誘因指數之計算作法上,Fowowe (2013)首先係參考 Zee, Stotsky and Ley (2002)建議,將奈及利亞政府各項財政獎勵措施,依企業所得稅率、投資成本收 回、出口導向優惠及加工出口區等四大面向予以區分歸類。其次,為取得租稅獎 勵誘因項目之量化數值,其衡量方式係以個別租稅獎勵措施之歸類結果為基礎, 8. 參考自Fowowe (2013) 22.

(25) 依各該措施項目採行之時序逐年置入定量數值(即以 1 表示),建構出四大面向之 量化矩陣。最後,則分別採用簡單加總與主成分分析兩種方式來計算誘因指數作 為實證分析之虛擬變數。. 二、跨國比較之實證作法 Banga (2003)為瞭解開發中國家之政府政策與投資協定對吸引 FDI 之有效 性,及已開發國家與開發中國家的 FDI 對其所提財政政策是否具有相同敏感度, 針對南亞、東亞及東南亞等國家 1980 至 2000 年間資料進行實證分析。Banga (2003) 的研究變數包括總體經濟政策及國家 FDI 政策兩部分,為跨國研究比較目的需. 政 治 大. 要,其係依不同國家政府所提出的財政誘因政策之內涵分別配發分數,即當政府. 立. 沒有提供任何財政獎勵措施時配發 0 分,再依據不同獎勵措施利於吸引 FDI 之效. ‧ 國. 學. 用程度,分別配發 1 至 2 分。以提供免稅優惠之為例,係依個別國家提供免稅措 施之年限為參考準據給予不同配分,當個別國家免稅措施實施年限在 5 年以下. ‧. 者,配發 1 分,免稅措施實施年限超過 5 年以上者,則配發 2 分,至如個別國家. y. Nat. sit. 未有任何免稅措施,則配發 0 分,另其亦針對特定產業租稅惠措施及企業利潤匯. n. al. er. io. 回限制兩項目分別以相同衡量模式予以量化。Banga 指出,前述針對計算各項獎. i n U. v. 勵誘因綜合分數之作法,有助於了解被投資地主國整體財政獎勵政策對 FDI 流動 影響之重要性。. Ch. engchi. 另 Cleeve (2008)針對十六個南非洲國家於 1990 至 2000 年間的資料進行實證 分析,在控制政治面、制度面、其他政策面之變數後,檢驗財政誘因對吸引 FDI 的影響性。其財政誘因量化衡量方式,與上述 Banga(2003)作法雷同,實證結果 認為,對南非洲國家而言,政府政策對吸引 FDI 的影響性十分重要,其中南非洲 各國採行之各項吸引 FDI 政策中,以租稅減免最為重要,但其研究結論亦提出, 對於提供過多優惠的國家,結果反而顯示對 FDI 流入呈現反向負面影響。他更進 一步指出,對非洲國家而言,吸引 FDI 是一種產業策略選擇,財政誘因初期可能 有效果,但投資者亦可能因投資動機、投資來源、採行方案的不同而對政策誘因 23.

(26) 有不同的選擇反映。Cleeve (2008)之實證結論指出,其與 Chalk (2001)所提出的論 點一致,即國家合理的財政誘因系統應遵循增加政府收入及減少經濟扭曲的兩個 基本原則規劃,且財政誘因系統應該以簡單、清楚、有時限、績效導向並符合區 域或國家利益為基礎,避免受到濫用。 Cleeve (2008)另指出,為吸引外資而給予補助金是先進工業國家普遍使用之 政策工具,但對於許多低開發國家而言,其則為相對昂貴的政策工具,因此,開 發中國家多將財政優惠之焦點集中在租稅減免相關措施上,而其歸納分析各項財 政優惠措施在不同狀況下之重要性發現,來自於先進開發經濟體之投資,如美. 治 政 大 地主國提供之租稅優惠對此類投資來源之區位選擇決策影響有限。另短期游資是 立 國、英國、法國、德國等,由於其母公司多已享有外國投資抵減,因此,被投資. 租稅優惠措施最大受惠者,然而此種投資對地主國之經濟貢獻度低,往往在預期. ‧ 國. 學. 效益未明的情況下,造成國家極大的稅基侵蝕。又如投資者投資目的意在天然資. er. io. sit. Nat. 第四節 小結. y. ‧. 源或市場掠奪,財政優惠措施對投資決策之影響更是微乎其微。. 由本章相關探討可得知,影響外人直接投資要素十分多元,採用不同樣本國、. al. n. v i n Ch 不同期間及以不同方式分析所得到的結論,並不盡相同。而各式各樣影響 FDI 流動 engchi U 之要素中,過去研究在非租稅因要素之影響效果普遍已有共識,然而在租稅要素之. 影響效果則呈現不一致結論,部分文獻指出可能導因於租稅變數衡量方式之謬誤, 即包括租稅誘因之認定衡量及實證研究設計問題,都是未來研究可以進一步釐清、 探尋與分析的關鍵部分。 由於研究時間限制,本文後續將參考前述 Fowowe (2013)分析奈及利亞該國政 府租稅優惠誘因吸引投資效果之作法,建構我國租稅誘因變數指標之作法來進行實 證分析,研究目標鎖定針對租稅獎勵之衡量認定問題先予以釐清,至有關實證研究 設計應區分投資承諾決策與資金投資區位選擇並採兩階段分析方式之相關議題,則 供作未來有興趣進一步探究者之研究參考方向。. 24.

(27) 第三章. 我國租稅優惠政策之回顧. 由於 FDI 被期待有助於地主國經濟發展,各國政府為刺激經濟,往往以各種優 惠政策競逐外資,諸如提供租稅減免或優惠、提供便宜的工業用地(如設立工業專 區、加工出口區等)、實施出口獎勵、原料進口關稅減免等,均為各國倚重的重要政 策工具,我國政府亦不例外。 臺灣政府為建構友善的投資環境,吸引外人直接投資流入,促進國內經濟發 展,自民國 40 年起,即開始實施一連串的租稅獎勵政策。從民國 43 年公佈施行之. 政 治 大 保障及處理規範後,接續於民國 立 49 年公佈實施「獎勵投資條例」,開始大幅提供促 「外國人投資條例」及民國 44 年公布實施「華僑回國投資條例」 ,提供僑外投資之. ‧ 國. 學. 進產業發展之各種優惠獎勵措施。其後,為促使國內產業轉型,吸引外資投注於高 附加價值產業及高科技產業,自民國 80 年起,公佈實施「促進產業升級條例」 ,改. ‧. 以功能別導向規劃投資獎勵,至民國 99 年,為加速產業創新升級,則公佈實施「產. sit. y. Nat. 業創新發展條例」迄今。此外,為因應我國各階段國內經濟發展及產業策略變化需. er. io. 求,政府相關機關另陸續研訂「觀光發展條例」 、 「國際金融業務條例」 、 「中小企業. al. v i n Ch 等多項法令,依主管業務之政策性目的提供特定之租稅優惠獎勵。 engchi U n. 發展條例」 、 「文化藝術獎助條例」 、 「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 、 「運動產業發展條例」. 綜觀我國各項租稅獎勵政策之內涵,大抵以租稅減免、技術研發補助、政府參 與投資、低利貸款等措施為主軸,為配合後續實證分析所需,本章先參考財政部出 版之租稅減免法規彙編與稅法輯要所訂內容,描繪我國歷年來涉及租稅減免法令之 架構圖像,接著進一步針對其中有關促進產業發展與投資獎勵之法令進行整理,並 依各該法令公布施行時序,彙整其中涉及租稅減免與獎勵措施條文,再參考過去相 關文獻實證作法,建構我國吸引投資租稅優惠措施之綜合性指標,後續將據以作為 分析變數,來了解我國各項租稅優惠措施對吸引投資之整體影響效果。. 25.

(28) 第一節 歷年租稅減免措施之回顧 我國租稅優惠制度偏重在輔助經濟發展並以獎勵投資、出口或技術研發為目 標,相關租稅減免規定之種類繁多,且散見於各種不同法令中,本文將我國自民國 49 年起各項獎勵投資與產業發展之法令依時序予以整理,以下則針對各項不同彙整 方式之結果逐一說明。. 一、我國歷年來涉及租稅減免法令圖像 (一)法令別之探討. 政 治 大. 本文參照財政部民國 88 及 99 年出版之租稅減免法規彙編與 103 年度出版之. 立. 稅法輯要內容整理後可知,自民國 18 年起,政府陸續訂定頒行涉及租稅減免優. ‧ 國. 學. 惠規定之法令共有 116 項,其中稅法類為 20 項,非稅法類為 96 項。另如將與獎 勵投資及產業發展無關之法令予以排除後,政府配合國家經濟與產業發展轉型所. ‧. 提供租稅減免優惠規定之相關法令計有 36 項,其中稅法類為 7 項,非稅法類為. Nat. sit. y. 29 項。又如將非稅法類中屬公益性、推展公共服務與公共建設之策略性目的、非. n. al. er. io. 直接扶植產業等之相關法令予以排除後,可得專屬獎勵投資與產業發展之直接關. i n U. v. 聯性租稅減免相關法令共有 17 項。租稅減免相關法規架構與內容詳如下圖 5 及 下表 1、表 2。. Ch. engchi. 圖 5、我國涉及租稅減免之相關法令架構.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26.

(29) 表 1、我國涉及租稅減免之相關法令(民 18 年~民 103 年)--稅法類 稅法類 (共 20 項). 配合國家經濟與 1.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營業稅法) 產業發展功能 2.印花稅法 (共 7 項). 3.貨物稅條例 4.所得稅法 5.土地稅法 6.菸酒稅法 7.證券交易稅條例. 其他. 1.土地法. (共 13 項). 2.所得稅法 3.契稅條例. 政 治 大 5.使用牌照稅法 4.房屋稅條例(房捐條例). 立6.臺灣地區平均地權土地債券發行條例. ‧ 國. 學. 7.平均地權條例(實施平均地權條例) 8.關稅法 10.臺灣地區公共建設土地債券發行條例 12.娛樂稅法. n. al. 13.證券交易稅條例. Ch. engchi. 27. er. io. sit. y. 11.遺產及贈與稅法. Nat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 9.國有財產法. i n U. v.

(30) 表 2、我國涉及租稅減免之相關法令(民 18 年~民 103 年)--非稅法類. 3.發展觀光條例 4.農業發展條例 5.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 6.國際金融業務條例 7.電影法 8.促進產業升級條例. 政 治 大 11.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 9.中小企業發展條例. 立. 10.促進醫療服務業發展條例. 12.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 學. 13.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 14.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 ‧. 15.產業創新條例 16.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 Nat. io. sit. y. 17.運動產業發展條例 其他(共 12 項) 1.華僑回國投資條例. er. (共 96 項). 配合國家經濟與 專屬獎勵投資與產業發展之法令(共 17 項) 產業發展功能 1.獎勵投資條例 (共 29 項) 2.加工出口區設置管理條例. ‧ 國. 非稅法類. n. a l 2.私立學校法 v i n 3.C 文化藝術獎助條例 hengchi U 4.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 5.新市鎮開發條例 6.都市更新條例 7.存款保險條例 8.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 9.金融機構合併法 10.金融控股公司法 11.企業購併法 12.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 其他. 1.漁會法. (共 67 項). 2.漁業法 3.郵政儲金法 4.合作社法 28.

(31) 表 2、我國涉及租稅減免之相關法令(民 18 年~民 103 年)--非稅法類 非稅法類. 其他. (共 96 項). (共 67 項). 5.簡易人壽保險法 6.郵政法 7.軍人保險條例(陸海空軍軍人保險條例) 8.公教人員保險法(公務人員保險法) 9.勞工保險條例 10.軍人及其家屬優待條例 11.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 12.海域石油礦探採條例 13.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 政 治 大 16.國民住宅條例 14.農會法. 17.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學. ‧ 國. 立. 15.外役監條例. 18.能源管理法 19.農產品市場交易法. ‧. 20.幼稚教育法 21.勞動基準法. Nat. 23.都市計畫法 24.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er. io. sit. y. 22.國家安全法. n. a l 25.農民健康保險條例 v i n C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26. hengchi U 27.戰士授田憑據處理條例 28.精神衛生法. 29.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30.全民健康保險法 31.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 32.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 33.自來水法 34.總統及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35.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 36.文化資產保存法 37.香港澳門關係條例 38.儲蓄互助社法 39.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 29.

(32) 表 2、我國涉及租稅減免之相關法令(民 18 年~民 103 年)--非稅法類 非稅法類. 其他. (共 96 項). (共 67 項). 40.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 41.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條例 42.替代役實施條例 43.離島建設條例 44.藥害救濟法 45.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 46.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 47.就業保險法 48.資源回收再利用法. 政 治 大 51.不動產證券化條例 49.郵政儲金匯兌法. 52.政治獻金法. 學. ‧ 國. 立. 50.公務人員協會法. 53.醫療法 54.勞工退休金條例. ‧. 55.發展大眾運輸條例 56.傳染病防治法. Nat. 58.水利法 59.就業保險法. er. io. sit. y. 57.國民年金法. n. a l 60.莫拉克台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 v i n C建築師法 61. hengchi U. 62.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設置條例 63.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 64.農業金融法 65.技師法 66.商港法. 67.住宅法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30.

(33) (二)年度別之探討 由於前述各法令詳細租稅減免條文之條次,會應各該法令之修訂之時間歷程 而略有變動,故本文再將上開法令涉及租稅減免規定條文,區分為截至民國 88 年底之條次與截至民國 103 年底之條次兩大部分,並依年度別、稅法及非稅法別、 獎勵投資與產業別等三種區分方式,按時序歸類整理如附錄之附表 1 至附表 3; 另各類別法令數量之趨勢變化如下圖 6 至圖 8。 從圖 6 可知,我國涉及租稅減免之法令數量自民國 58 年以後開始大幅躍升, 另從圖 7 及圖 8 則可以窺知,因應國家經濟與產業發展功能或專屬獎勵投資與產. 政 治 大. 業發展之租稅減免法令中,屬稅法類部分隨年度變動幅度相對較為平穩,但屬非. 立. 稅法類部分自民國 58 年以來則增幅波動顯著,可見我國大多數減免稅規定皆非. ‧ 國. 學. 於財政部主管之法令中規範,反而多是各部會依自身業務政策需要而提供零碎分 散式的租稅減免措施,此狀況導致國家當前稅制與稅基受到嚴重扭曲與破壞,也. ‧. sit. 圖 6、租稅減免相關法令之趨勢圖. n. al. er. io. 120. Nat. 數量. y. 讓政府財政主管機關無法充分且通盤掌握減免稅措施之合理性與必要性。. 100. Ch. engchi. i n U. v. 80. 60. 40. 20. 0. 18 22 26. 30 34 38 42 46 50 54 58 62 66 70 74 78 82 86 90 94 98 102 年度.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31.

(34) 圖 7、租稅減免相關法令之趨勢圖-稅法類及非稅法類 數量 90 80 70 60 50 40 30 20. 政 治 大. 10. 立. 0. 稅法類. 年度. 學. ‧ 國. 18 21 24 27 30 33 36 39 42 45 48 51 54 57 60 63 66 69 72 75 78 81 84 87 90 93 96 99 102. 非稅法類. ‧.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y. Nat. n. al. er. io. 40. sit. 圖 8、租稅減免相關法令之趨勢圖-專屬獎勵投資與產業發展 數量. 35 30. Ch. engchi. i n U. v. 25 20 15 10 5 0 18. 22. 26. 30. 34. 38. 42. 46. 50. 54. 58. 租稅類. 62. 66. 非租稅類.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32. 70. 74. 78. 82. 86. 90. 94. 98 102. 年度.

(35) 二、我國專屬獎勵投資與產業發展相關法令內容之探討 我國各項獎勵投資與產業發展法令中,或多或少均訂有租稅減免相關優惠規 定,本研究針對各該法令中涉及租稅優惠之相關條文予以整理後,可觀察發現, 在民國 49 年至 69 年間,租稅優惠著重租稅減免措施,主要係因獎勵投資條例之 實施,初期階段獎勵項目以「產業別」為依歸,目標在於鼓勵投資、儲蓄與外銷 等,實施內容包括五年免稅、納稅限額、證券交易所得稅免稅、轉投資收入免稅、 提列損失準備、兩年期儲蓄利息免稅及僑外投資所得適用較低扣繳率等優惠。而. 治 政 大 獎勵措施雖增列加速折舊與五年免稅擇一選擇優惠,以照顧資本額大、資金回收 立 民國 60 年起第二期獎勵投資條例實施後,開始重視資本密集與技術密集產業,. 較緩之產業,但多數租稅減免措施仍持續實施。民國 70 年代第三期獎勵投資條. ‧ 國. 學. 例實施後,獎勵目標著重策略性工業與創業投資事業之發展,故租稅優惠則轉而. ‧. 以投資抵減等投資成本收回獎勵相關措施為主。. sit. y. Nat. 政府於民國 80 年起實施之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初期獎勵對象以重要科技產. al. er. io. 業、重要投資與創業投資事業為主,民國 89 年起實施第二代促進產業升級條例,. v. n. 獎勵對象開始著重新興重要性策略產業,獎勵作法係取消五年免稅規定,加強運. Ch. engchi. i n U. 用加速折舊與投資抵減等優惠手段,強調研究與發展、人才培訓、國際品牌建立、 自動化生產、高科技發展、污染防治等「功能別」獎勵,以達成加速產業升級及 調整產業結構之目標,藉以提高產品附加價值,並強化我國產業競爭優勢。而民 國 79 至 89 年間其他協助特定產業發展專項法令之優惠措施,亦多以依循採用投 資抵減等方式為主。本文就歷年專屬獎勵投資與產業發展法令之租稅減免相關條 文內容整理如附錄之附表 4。. 33.

(36) 第二節 我國租稅優惠措施誘因指標之計算 為建構我國租稅優惠政策之虛擬誘因指標,本文第二章係已針對過去相關文獻 之實證作法提出簡要說明。其中,Fowowe (2013)係將一國政府各項租稅優惠措施 分類歸類,再將各項租稅優惠措施依執行時序排列並分別置入定量數值(即以 1 表 示),建構出各分類之量化矩陣,進一步則以簡單加總法與主成分分析法分別計算, 得出一國各項租稅優惠措施之量化變數;另 Cleeve (2008)及 Banga (2003)則係針對 多國財政誘因資料進行實證分析,而為進行跨國比較,兩文獻係依不同國家所提出. 治 政 大 有對 FDI 提供特定財政獎勵措施,則進一步依個別措施之效用程度(如時間長短 立. 之財政誘因內涵分別配發定量數值,如對 FDI 未有提供財政獎勵措施配置 0 分,而. 等),配置 1 分以上不等之分數,藉以區分各國獎勵誘因間之效用差異,並取得個. ‧ 國. 學. 別國家整體財政獎勵措施之量化變數,俾利進行實證比較與分析。. ‧. 本研究之目的主要為了解臺灣歷年租稅優惠措施之效果,故係參考採用. sit. y. Nat. Fowowe (2013)作法,先將我國各相關法令中涉及租稅優惠之條文以「租稅減免獎. al. er. io. 勵」 、 「投資成本回收獎勵」 、 「產業專區租稅獎勵」三類別分別歸類後(詳如附表 4),. v. n. 再以各該條文的實施起、迄年度,逐條配置虛擬數值。換言之,該條文未實施年度. Ch. engchi. i n U. 為 0,開始施行年度為 1,截止到期後年度則恢復為 0。接著,採用分年簡單加總法 及主成分分析法兩種方式,分別計算得出兩項不同指標,即以分年簡單加總方式計 算取得者列示為租稅優惠誘因指標一(INCENT1),以主成分分析法計算取得者列示 為租稅優惠誘因指標二(INCENT2)。 依前述作法核算後,租稅優惠誘因指標一(INCENT1)之統計結果如下表 2,租 稅優惠誘因指標二(INCENT2)之統計結果之統計結果如下表 3。後續將以前開計算 所得之租稅優惠誘因指標一(INCENT1)與租稅優惠誘因指標二(INCENT2),分別作 為代表租稅優惠誘因指標之虛擬量化變數,在接下來第五章實證分析中,帶入相關 投資方程式分別驗證,俾利強化並檢測實證結果之穩固性。 34.

(37) 從下表 3 各年度涉及租稅減免等優惠之法令條文數量合計可以發現,民國 49 年各相關法令之租稅優惠條文個數共有 12 條,嗣後即開始逐年增加,至民國 69 年 時,各相關法令之租稅優惠條文個數已增加為 34 條,增幅高達近 3 倍,另至 89 年 後,各相關法令之租稅優惠條文個數開始另一波攀升,年度最高總數達 109 條。而 由於各項法令分由不同主管機關管轄,顯見我國政府各機關對於使用租稅獎勵政策 工具似乎有越來越依賴之傾向。 下表 4 係改以主成分分析法,分別針對「租稅減免獎勵」 、 「投資成本回收獎勵」 、 「產業專區租稅獎勵」三面向設定不同權重後,重新計算年度加權平均綜合性指標. 政 治 大. 結果,就各年度之變化趨勢予以觀測,其結果仍顯示我國政府對租稅獎勵政策工具. 立. 之依賴程度有逐年加重狀況。.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35. i n U. v.

(38) 表 3、租稅優惠誘因指標一(INCENT1)之計算結果--簡單加總法 投資抵減 加速折舊 投資補助 5 0 0 7 0 0 7 0 0 7 0 0 7 0 0 8 1 1 8 1 1 8 1 1 8 1 1 8 1 1 8 1 1 7 1 1 7 1 1 7 1 1 7 1 1 7 1 1 7 1 1 10 1 1 10 1 1 10 1 1 10 1 1 8 1 1 8 1 1 8 1 1 9 1 1 9 1 1 9 1 1 12 1 1 12 1 1 12 1 1 12 1 1 9 2 2 9 2 2 9 2 2 11 2 3 11 2 3 11 2 3 14 3 3 15 3 3 15 3 3 18 4 5 21 4 5 25 6 5 25 6 5 26 6 5 26 6 5 26 6 5 30 6 5 31 6 5 31 6 5 29 5 6 30 5 6 30 5 6 30 5 6. n. al. 政 治 大. Ch. engchi.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36. 租稅減免 其他優惠 0 0 0 0 0 0 0 0 0 0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3 2 3 2 3 2 3 2 4 2 4 2 6 3 7 4 7 4 7 4 7 4 7 4 12 5 12 5 12 5 12 5 12 5. y. sit. er. 立. 小計 5 7 7 7 7 10 10 10 10 10 10 9 9 9 9 9 9 12 12 12 12 10 10 10 11 11 11 14 14 14 14 13 13 13 16 16 16 20 21 21 27 30 36 36 37 37 37 41 42 42 40 41 41 41. ‧. 小計 7 9 9 9 9 10 10 10 10 10 10 11 11 13 15 15 15 18 17 18 18 17 17 21 21 21 21 21 21 21 21 16 16 16 19 20 20 24 27 29 35 40 47 49 49 49 49 50 50 50 44 47 47 48. 產業專區租稅獎勵. 學. 優惠稅率 2 3 3 3 3 4 4 4 4 4 4 5 5 5 6 6 6 6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4 4 4 4 4 4 4 5 6 6 7 8 8 8 8 8 8 8 8 7 7 7 7. io. 免稅 5 6 6 6 6 6 6 6 6 6 6 6 6 8 9 9 9 12 12 13 13 12 12 16 16 16 16 16 16 16 16 12 12 12 15 16 16 20 22 23 29 33 39 41 41 41 41 42 42 42 37 40 40 41. 投資成本回收獎勵. Nat.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100 101 102. 租稅減免獎勵. ‧ 國. 年度 (民國). i n U. v. 小計 0 0 0 0 0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4 4 4 4 4 4 4 4 4 4 4 4 4 4 4 4 4 4 5 5 5 5 6 6 9 11 11 11 11 11 17 17 17 17 17. 簡單加總 合計 12 16 16 16 16 22 22 22 22 22 22 22 22 24 26 26 26 32 31 34 34 31 31 35 36 36 36 39 39 39 39 33 33 33 39 40 40 49 53 55 67 76 89 94 97 97 97 102 103 109 101 105 105 106.

(39) 表 4、租稅優惠誘因指標二(INCENT2)之計算結果--主成分分析法 投資成本回收獎勵 投資抵減 加速折舊 投資補助 5 0 0 7 0 0 7 0 0 7 0 0 7 0 0 8 1 1 8 1 1 8 1 1 8 1 1 8 1 1 8 1 1 7 1 1 7 1 1 7 1 1 7 1 1 7 1 1 7 1 1 10 1 1 10 1 1 10 1 1 10 1 1 8 1 1 8 1 1 8 1 1 9 1 1 9 1 1 9 1 1 12 1 1 12 1 1 12 1 1 12 1 1 9 2 2 9 2 2 9 2 2 11 2 3 11 2 3 11 2 3 14 3 3 15 3 3 15 3 3 18 4 5 21 4 5 25 6 5 25 6 5 26 6 5 26 6 5 26 6 5 30 6 5 31 6 5 31 6 5 29 5 6 30 5 6 30 5 6 30 5 6. n. Ch. engchi.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37. y. sit. io. al. 政 治 大. 租稅減免 其他優惠 0 0 0 0 0 0 0 0 0 0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3 2 3 2 3 2 3 2 4 2 4 2 6 3 7 4 7 4 7 4 7 4 7 4 12 5 12 5 12 5 12 5 12 5. er. 立. 產業專區租稅獎勵 小計 5 7 7 7 7 10 10 10 10 10 10 9 9 9 9 9 9 12 12 12 12 10 10 10 11 11 11 14 14 14 14 13 13 13 16 16 16 20 21 21 27 30 36 36 37 37 37 41 42 42 40 41 41 41. ‧. 小計 7 9 9 9 9 10 10 10 10 10 10 11 11 13 15 15 15 18 17 18 18 17 17 21 21 21 21 21 21 21 21 16 16 16 19 20 20 24 27 29 35 40 47 49 49 49 49 50 50 50 44 47 47 48. 學. 優惠稅率 2 3 3 3 3 4 4 4 4 4 4 5 5 5 6 6 6 6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4 4 4 4 4 4 4 5 6 6 7 8 8 8 8 8 8 8 8 7 7 7 7. Nat.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100 101 102. 租稅減免獎勵 免稅 5 6 6 6 6 6 6 6 6 6 6 6 6 8 9 9 9 12 12 13 13 12 12 16 16 16 16 16 16 16 16 12 12 12 15 16 16 20 22 23 29 33 39 41 41 41 41 42 42 42 37 40 40 41. ‧ 國. 年度 (民國). i n U. v. 小計 0 0 0 0 0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4 4 4 4 4 4 4 4 4 4 4 4 4 4 4 4 4 4 5 5 5 5 6 6 9 11 11 11 11 11 17 17 17 17 17. 主成分分析 合計 5.895 7.805 7.805 7.805 7.805 9.66 9.66 9.66 9.66 9.66 9.66 9.825 9.825 10.945 12.065 12.065 12.065 14.93 14.37 15.04 15.04 13.69 13.69 15.93 16.325 16.325 16.325 17.51 17.51 17.51 17.51 14.315 14.315 14.315 17.18 17.74 17.74 21.615 23.69 24.81 30.54 34.58 40.87 42.155 42.66 42.66 42.66 44.8 45.195 45.525 41.375 43.45 43.45 44.01.

(40) 第三節. 小結. 下圖 9 係我國自民國 49 年至 102 年僑外直接投資及國內投資占 GDP 比重與上 述計算取得之租稅優惠誘因指標一(INCENT1)與租稅優惠誘因指標二(INCENT2)數 值之趨勢變化圖。從圖中觀察可以發現,在民國 49 年至 79 年間,兩項指標雖緩步 上升但並無大幅變化,趨勢尚屬平穩,然而,觀察這段期間僑外直接投資及國內投 資占 GDP 比重(即分別為下圖 DFI 及 PRIVINV)之變化,除民國 63 年國內投資比重 單年大幅增加外,其他年度並無特別顯著變化,可見我國政府在此期間實施之各項. 政 治 大 民國 80 年以後,我國獎勵投資與產業發展之租稅減免規定大幅攀升,但反觀 立. 租稅獎勵措施,似乎並未達成預期之誘因效果。. ‧ 國. 學. 僑外直接投資及國內投資占 GDP 比重(即下圖 DFI 及 PRIVINV 曲線)變化平平,其 中部分年度之僑外投資比重,如民國 90 年至 93 年、民國 98 年,甚至有大幅下降. ‧. 趨勢,反而凸顯出我國政府對租稅獎勵工具使用有浮濫之疑慮。. y. Nat. 100.0. er. al. n. 120.0. io. 數量. sit. 圖9、投資占GDP比重與租稅優惠誘因指標之變化. Ch. 80.0. engchi. i n U. 百分比. v. 40.0 35.0 30.0 25.0 20.0. 60.0. 15.0. 40.0. 10.0 20.0. 5.0 0.0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100 101 102. 0.0. 年度. 指標一. 指標二.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38. FDI. PRIVINV.

(41) 第四章. 實證研究方法. 本研究係利用相關變數之時間序列資料來探討租稅優惠對我國外人直接投資 與國內私人投資之互動變化關係。由於過去許多實證研究結果顯示,多數經濟、財 務變數之時間序列資料非為定態,如檢定之資料不符合定態條件,很可能產生假性 回歸現象,造成實證結果之誤判,故本研究在建構實證模型前,將先針對個別變數 進行單根檢定,藉以確認變數的屬性,了解時間序列資料是否為衡定後,再利用 Johansen 共整合檢定法來估計和檢定多個變數,確認各變數間是否存在共整合關係. 政 治 大 衡關係後之動態調整情形。以下流程圖為本研究之實證研究架構: 立 圖 10、實證流程. 學. ‧ 國. 後,以向量自我回歸模型或向量誤差修正模型來說明各變數間關係或各變數脫離均. ‧.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39. i n U. v.

(42) 第一節. 單根檢定. 單根檢定的目的係為確認用於實證分析之時間序列資料是否為衡定,若採用之 時間序列變數資料具有單根,則表示此資料並非定態,需要藉由差分來使其穩定, 一般實證研究上經常採用的單根檢定方法包括 DF 檢定(Dickey Fuller Test)、ADF 檢 定 (Augnented Dickey Fuller Test) 、 PP 檢 定 (Phillips-Perron Test) 、 KPSS 檢 定 (Kwiatkowski, Phillips, Schmidt and Shin Test)等,目前較廣為採用者為 ADF 單根及 PP 單根檢定,以下簡要說明此兩項單根檢定法:. 政 治 大. (一)ADF 檢定法. 立. 傳統 DF 檢定最早由 Dickey 及 Fuller 於 1979 年提出,由於該檢定方法只能. ‧ 國. 學. 應用於一階自我迴歸模型,可能忽略殘差存有自我相關的現象,導致影響估計結. ‧. 果,爰 Said 及 Dickey 另於 1984 年提出 ADF 檢定法,選取適當落後期數,在檢 定模式中加入變數落後項,將落後項可能存在的資訊加以考量,萃取出可能遺漏. y. Nat. n. al. 1.不含截距項及時間趨勢. Ch. engchi. Yt  Y t 1 ip1  i Yt 1   t 2.僅含截距項. Yt    Yt 1  ip1 i Yt 1   t 3.含截距項及時間趨勢. Yt    t  Yt 1   tp1 i Yt 1   t. 40. er. io. 與時間趨勢項而有不同,其檢定式如下:. sit. 具模型解釋能力的落後項變數,強化檢定正確度。本檢定方法依是否考慮截距項. i n U. v.

(43) 上述 Yt 為數列 Y 之原始資料值, Yt 為數列 Y 取一階差分值,  為截距項, t 為 時間趨勢項, p 為落後期, t 為殘差項。 ADF 單根檢定之假設為:. H 0 :   0 ,存在單根,序列為非定態。 H 1 :   0 ,不存在單根,序列為定態。. 若得出之統計量拒絕虛無假設,則表示不存在單根,檢定資料為定態;若無法拒 絕虛無假設,則表示存在單根,檢定資料非為定態,須以差分處理直至其為定態 止。. 立. 政 治 大. ‧ 國. 學. 一般而言,執行時間序列資料之單根檢定分析時,可先行觀察原始趨勢圖進 行初步判斷,藉以瞭解上述三種型式中哪種為較適合採用,另在單根檢定前須先. ‧. 確認最適落後期數,俾利消除殘差項序列相關問題,而過去實證研究上經常使用. sit. y. Nat. AIC(Akaike Information Criterion)或 SBC(Schwartzs Bayesian Criterion)等選擇模型. io. al. er. 準則為根據來判斷,因此,後續本研究亦將根據資料特性,並參酌 AIC(Akaike. n. Information Criterion)或 SBC(Schwartzs Bayesian Criterion)等選擇模型判斷準則,. Ch. 來決定單根檢定之最適落後期數。. engchi. i n U. v. (二)PP 檢定法 由Phillips and Perrson (1988)年提出,其放寬了DF檢定的基本假設,且模型中 允許殘差存在自我相關及異質變異,修正上述ADF檢定沒有考慮到殘差是否有自 我相關及異質變異問題之未盡周延狀況。PP檢定通常以Newey-West的估計式來對 t統計量作修正,其估計式具有一致性優點,由於修正後的t統計量與ADF的t統計 量有相同的極限分配,因此檢定臨界值均是參考Mackinnon(1991) 9 。本研究後續 進行單根檢定時,將同時採用ADF檢定及PP檢定兩種方式,以更精確的找出時間 9. 參考自蔡豐如(2008) 41.

(44) 序列是否為定態。PP檢定式如下: 1.不含截距項及時間趨勢 Yt  Yt 1   t 2.僅含截距項 Yt    Yt 1   t 3.含截距項及時間趨勢 Yt    t  Yt 1   t. 立. 政 治 大. PP 單根檢定之假設為:. ‧ 國. 學. H 0 :   0 ,存在單根,序列為非定態。. ‧ sit. io. n. al. 共整合檢定. er. Nat. 第二節. y. H 1 :   0 ,不存在單根,序列為定態。. i n U. v. 運用非定態的時間序列資料進行迴歸分析時,可能產生不相關資料存在有看似. Ch. engchi. 顯著結果之假性回歸風險,為避免出現假性回歸現象,一般實證上通常不會在回歸 模型中使用非定態資料進行分析,而為了取得具計量意義之時間序列,通常會將原 變數進行差分,但此舉可能會使變數間原有長期關係被消除,進而導致實證結果出 現誤差。因此,為了避免數列必須經過差分才能成為穩定型,Granger (1981)提出了 共整合構想,讓非定態時間序列資料透過一適當的線性組合即可變成穩定關係。 共整合檢定之目的在確認變數是否存在長期穩定關係,Granger (1981)提出之共 整合概念為,若兩組變數為非定態的 I(1)序列,經過線性組合運算後,產生一個定 態的 I(0)序列結果,則此兩組變數存在長期穩定關係,即共整合關係。換言之,即 使變數間關係因短期衝擊導致偏離,長期而言,偏離的序列最終仍會回到穩定均 42.

(45) 衡。一般而言,當變數資料具有單根性質時,便應進一步就體系內變數進行共整合 檢定。在過去實證研究上,共整合檢定主要使用之方法包括 Engle and Granger (1987) 提出的二階段最小平方檢定法(Two Stage Least Square)及由 Johansen (1988)與 Johansen and Juselius (1991)提出之 Johansen 共整合檢定法,前者因只考慮單一方程 式而未能顧及多變數共整合關係可能存在多個向量現象,檢定能力較為薄弱,而由 於 Johansen 共整合檢定允許同時存在多個共整合關係,故 Johansen 共整合檢定為目 前較被廣泛運用之方法。 Johansen共整合檢定是建立在向量誤差修正模型(Vector Error Correction Model,. 政 治 大. VECM)之基礎上,而VECM模型是由VAR模型(Vector Autoregression)推導而來,以. 立. 未受限制之高斯向量自我回歸模型(Gaussian Vector Auto Regression Model)為基. ‧ 國. 學. 礎,再利用所對應的誤差修正式,以最大概似法估計,並導出共整合向量之概似比. ‧. (Likelihood Rate)來檢測共整合個數及共整合關係 10 。描述如下:. y. sit. io. al. er. 表示如下:. Nat. 假設變數 yt 為 g×1 的向量,所有變數為 I(1)的序列,此向量 k 階的 VAR 模型. n. yt  1 y t 1  2 yt  2  ......   k y t  k  t. Ch. engchi. i n U. v. 將上式作差分處理,並於 VAR 模型中加入誤差修正項後,轉變為 VECM 模型 表示如下: yt  1yt 1  2 yt 2  ......  k 1yt ( k 1)  yt k  0   t  i  i     j   I g , i  1,...., k  1 ,為短期調整係數,表示當各變數受到干擾偏離均衡  j 1 . 時,其短期動態調整情形。. 10. 參考自蔡豐如(2008) 43.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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