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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對幼小轉銜服務需求認知與提供認知之調查研究-以台中地區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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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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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立 台 中 教 育 大 學 早 期 療 育 研 究 所

碩士論文

指導教授: 王欣宜 博士

研究生: 高宜芝 撰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六月

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對幼小轉銜服務需求認知及提供認知

之調查研究—以台中地區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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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研究旨在探討家長對幼小轉銜服務需求認知與提供認知情形,透過自編幼 小轉銜服務需求及提供量表為研究工具,並輔以半結構訪談方式,以了解台中地 區就讀國小一年級身心障礙學生家長認知幼小轉銜服務需求、認知提供情形與需 求和提供之間的差異。本有效樣本共125 名,以 α 信度考驗內容一致性,並以專 家效度為主;所得資料則以描述統計、單因子變異數分析、t 檢定進行分析比較, 並彙整訪談之資料,以加深加廣量的資料。本研究的研究結果如下: 一、 家長認知轉銜服務的需求方面達到相當需求的程度。尤其在「家長參 與」方面需求最高,不同背景變項在「生態評估」、「建立專業團隊」、「資料 轉介與追蹤」上認知需求達到顯著性差異。 二、 家長認知轉銜服務的提供皆低於部分服務程度。在各向度部分以「學 生能力準備」認知服務最高。不同生背景變家長認知轉銜服務提供均未達到 顯著性差異。 三、 就供需差異情形而言,家長認知目前學校提供的服務遠不及需求程 度,在「學生能力準備」、「家長參與」、「建立專業團隊」、「生態評估」、「資 料轉介與追蹤」等向度上供需均達到顯著性差異。 最後,根據研究結果分別對幼小轉銜服務內涵、服務對象、與服務方式提出 具體建議,並提出研究建議及研究限制。 關鍵詞:家長認知、幼小轉銜、身心障礙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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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arent’s perceptions of students with disabilities

on transition service needs and service provision from

pre-school period to elementary school in Taichung Area

Abstract

The purpose of this study was to explore the parent’s perceptions on the transition service needs and services provision from pre-school period to elementary school. By self-designed questionnaire and inquire, the perceptions of parents who have 1st-grade elementary children with disabilities on the transition needs, transition provision and the gap between provision and need were reported. There were 125 specific samples. The data was analyzed by descriptive statistics, one way ANOVA, and t-test. The results of this study were listed as followings.

1. The parent’s perceptions on the service needs were ranked as “ much need” , especially in the category of “parents involvement”. And the category of “ecology assessment”, “collaborative team”, and “report transferring and follow ” were significant differences among different variables.

2. The parent’s perceptions on the service provision were ranked below “partly provided”, and the most sufficient provision was ”children preparation ”. The provision was no significant difference among different variables.

3. With regard to the gap between transition service need and provision, there was significant difference in the categories of “children preparation”, “parents involvement”, “collaborative team”, “ecology assessment”, and “report transferring and follo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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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cific recommendations for educational issues are discussed when transitioning from pre-school to elementary school.

Keywords: parent’s perceptions, pre-school transition service, children with disa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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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問題背景……… 1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 4 第三節 名詞解釋……… 6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轉銜涵義及其重要性……… 8 第二節 轉銜服務法規與現況探討……… 15 第三節 影響成功轉銜服務因素……… 24 第四節 轉銜服務相關因素探討……… 34

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一節 研究架構……… 39 第二節 研究對象……… 41 第三節 研究工具……… 46 第四節 研究程序……… 52 第五節 資料處理與分析……… 54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一節 家長認知幼小轉銜服務提供與需求情形……. 55 第二節 不同背景變項家長認知幼小轉銜服務需求與 提供之探討………. 71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 90 第二節 研究建議……….. 93 第三節 研究限制與對未來研究建議……….. 95

參考文獻

中文文獻……… 97 英文文獻……… 102

附錄

附錄一……… 107 附錄二………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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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三……… 116 附錄四………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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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目 錄

表 2-1 我國轉銜服務法規一覽表……… 18 表 2-2 實行無接縫式轉銜服務方針……… 25 表 2-3 國內有關幼兒入小學一年級所需要準備能力………. 30 表 2-4 轉銜服務要素與具體工作任務………. 37 表 3-1 問卷調查分層取樣表..………. 41 表 3-2 樣本基本資料統計表………. 42 表 3-3 訪談樣本………. 45 表 3-4 研究問卷內容架構………. 46 表 3-5 預試樣本分布情形………. 48 表 3-6 預試問卷各項度之 Cronbach's α值……….. 50 表 3-7 問卷題項信度分析摘要表………. 50 表 4-1 家長對轉銜服務各向度需求認知、提供認知與供需 認知差異摘要表……….. 57 表 4-2 學生能力準備各題項需求認知、提供認知與認知 差異情形……… 58 表 4-3 家長參與各題項需求認知、提供認知與認知 差異情形………. 60 表 4-4 建立專業團隊各題項需求認知、提供認知與認知 差異情形……….. 63 表 4-5 生 態 評 估 各 題 項 需 求 認 知 、 提 供 認 知 與 認 知 差 異 情 形……….. 64 表 4-6 資料轉介與追蹤各題項需求認知、提供認知與認知差異情 形……….. 66 表 4-7 不同學生性別變項家長對需求認知、服務認知與認知差異 情……… 71 表 4-8 不同障礙類別家長隊服務需求與提供認知情形…………. 72 表 4-9 不同障礙程度家長對需求認知與提供認知情形………….. 73 表 4-10 不同障礙程度學生家長對需求認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摘要 表……… 74 表 4-11 不同障礙程度學生家長對提供認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摘要 表……….. 75 表 4-12 不 同 國 小 安 置 型 態 家 長 對 需 求 認 知 與 提 供 認 知 情 形……… 76 表 4-13 不同國小安置型態家長對需求認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摘要 表……….……… 77 表 4-14 不同國小安置型態家長對提供認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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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78 表 4-15 身心障礙兒童接受不同學前服務方式家長認知需求與提供情 形……… 79 表 4-16 不同學前教育安置型態學生之家長對需求認知單因子變異數 分析摘要表……… 79 表 4-17 不同學前教育安置型態學生之家長對提供認知單因子變異數 分析摘要表……… 80 表 4-18 不 同 填 表 關 係 家 長 對 需 求 認 知 、 服 務 認 知 與 認 知 差 異 情 形……… 81 表 4-19 填 表 者 不 同 教 育 程 度 對 需 求 認 知 、 服 務 認 知 情 形……… 82 表 4-20 填 表 者 不 同 教 育 程 度 對 需 求 認 知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摘 要 表……… 82 表 4-21 填 表 者 不 同 教 育 程 度 對 提 供 認 知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摘 要 表……….. 83 表 4-22 參 與 轉 銜 會 議 不 同 次 數 家 長 對 需 求 認 知 與 提 供 認 知 情 形……….. 84 表 4-23 參與轉銜會議不同次數家長對需求認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摘 要表………. 84 表 4-24 參與轉銜會議不同次數家長對提供認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摘 要表……. ………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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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目 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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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問題背景

身心障礙學生因身心特質差異,一般學制無法符合其本身特殊的需求,為使 身心障礙學生能接受適合其能力發展的教育,充份發揮其潛能,安置需要多元 化。在我國特殊教育法第十三條中規定「各級學校應主動發掘學生特質,透過適 當鑑定,按身心發展狀況及學習需要,輔導其就讀適當特殊教育學校(班)、普通 學校相當班級或其他適當場所。身心障礙學生之教育安置,應以滿足學生學習需 要為前提下,最少限制的環境為原則。」而目前台灣地區特殊教育的安置可分為: (1)普通班;(2)巡迴輔導;(3)資源教室;(4)特殊教育班:(5)特殊 教育學校;(6)社會機構附設特殊教育班;(7)在家教育等(立法院,1997), 在尊重個別化差異與積極服務弱勢族群的觀念之下,特殊班不同階段之間的銜接 有其重要性,尤其身心障礙學生從學前教育階段轉換到國小教育階段是家長與學 生最早面臨轉銜過程,因此,幼小轉銜是需要教育單位提供完整轉銜服務機制, 以增進學生適應新環境的能力。 從中美法案來看,也見到轉銜的重要性也逐漸受到重視。從 1975年開始, 全體殘障兒童教育法案(EducationforAllHandicappedChildren Act,即 94-142 公 法 ), 明 定 各 州 及 教 育 當 局 應 為 殘 障 兒 童 提 供 個 別 化 的 教 育 方 案 (IndividualizedEducationProgram)及需要的轉銜措施(neededtransition services)以保障特殊學生之教育權。接著 1986年障礙兒童教育法案修正((The EducationforAllHandicappedChildrenActAmendments,即 99-457公法),在 PartH 中提到轉銜計畫提供,在 1990年身心障礙者教育法案(IndividualswithDisabilities EducationActof1990,簡稱 IDEA)中提到個別化轉銜方案,在 1991年早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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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案(Amendments to P.L.94-142)提到為未滿三歲的幼兒提供個別化轉銜 方案,1997年身心障礙個人教育法修正案(Amendments toIndividualwith DisabilitiesEducationActs,即 P.L.105-17)提到轉銜服務的提供。而我國也在民 國八十七年五月公佈的「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中第十八條說明身心障礙轉銜 服務應於學生在學前幼稚教育大班、國小六年級、國中三年級、高中(職)三 年級時提供。由此可知,國內對於轉銜服務的需求,已由傳統重視學校、工作 間的職業轉銜變為朝向全方面、無接縫式的轉銜趨勢,而學齡前至小學階段的 轉銜是身心障礙幼兒及其家庭最早面臨的轉銜課題(謝淑珍,2001)。 另外,Eutwisle & Alexander(1998)指出國小教育階段是兒童學業與社會 發展的關鍵時期,而對於身心障礙兒童而言,專業團隊為其提供順暢轉銜過程 會對其在國小階段一年級適應生活產生重大的影響。然而在轉銜過程中,國內 外多位學者(白淑華,2003;林珍宇,2004;蔡春美,1993;鍾梅菁,2002;

Eutwisle & Alexander, 1998;Michael, Jane & Susan, 1990)都提到在幼小轉

銜過程中因教學環境、學習活動、老師角色的不同、以及身心障礙兒童本身的 障礙而衍生許多適應的問題。另外,Michael, Jane & Susan(1990)提到,除 了兒童本身之外,前ㄧ安置機構人員、下一個安置機構人員以及家長本身在轉 銜過程中也面臨了不同的挑戰。因此,研究者認為在轉銜過程中,身心障礙兒 童與家庭的轉銜需求是什麼?家長認知教育單位是否提供轉銜相關服務?這過 程中又面臨了哪些挑戰?這些的問題都值得去探討的。 綜合以上的觀點,可知幼小轉銜服務的重要性。但是,我國實際運作情 形如何呢?根據許天威、吳訓生(1999)針對行政與學制、師資、鑑定與安 置、課程與教學、升學與轉銜,及支援系統等六項主題,了解身心障礙者教 育的實施現況及未來發展途徑,研究結果發現目前身心障礙學生仍缺乏適當 的轉銜措施。從文獻探討(台中市政府,2003;台北市政府,2005;黃世鈺, 2002)來看台北市、台中市、高雄市轉銜服務流程重點著重於資料的轉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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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相關作業流程也有訂定轉銜會議與安置輔導會議召開,但其中仍缺乏詳 細規範辦法與作業流程。另外,研究者收集了國內針對幼小轉銜相關文獻(白 淑樺,2003;吳伊雯,2001;林巾凱,2003;林珍宇,2004;洪婷鈴,2004; 張慧美,2004),歸納出身心障礙兒童及其家庭對於學前階段與國小教育階段 轉銜服務是有迫切的需求,在提供幼小轉銜的過程中,個別家庭需求問題無 法在轉銜過程中得到滿足,而在團隊合作過程中,不同機構間協調與銜接問 題無法達到順暢性,家長與服務提供者之間服務需求與服務提供未達到平衡 等。但上述研究中針對家長認知幼小轉銜服務的需求與對教育單位服務提供 的認知缺乏較深入的研究。加上研究者實務工作經驗中,身心障礙兒童從學 前教育階段環境轉銜至國小教育階段過程中,教育單位提供服務除了轉銜會 議、安置會議、學生資料透過通報轉銜系統轉至下ㄧ教育安置單位、在暑期 期間辦理小一生活適應營等服務,其他轉銜過程中相關因素如下ㄧ安置單位 生態評估、學生準備、家庭參與、專業團隊間如何進行統整服務,完全沒有 可以依據作法可以進行。從家長互動過程經驗中,可以體會出家長對於身心 障礙兒童轉銜至不同階段教育環境是充滿壓力與不確定感。身心障礙兒童之 家長在轉銜過程中服務需求與教育單位服務提供認知是否達到平衡,乃是本 研究研究動機之ㄧ。 綜合上述論點,研究者希望了解台中地區身心障礙兒童在幼小轉銜過程 中家長對幼小轉銜服務需求與服務提供認知情形,並針對轉銜過程中相關問 題作一深入探討,以供未來主管機關制定政策與相關實務工作者在從事轉銜 服務時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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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 一、研究目的 本研究目的分為: (一)探討台中地區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對幼小轉銜服務提供與需求認知情形。 (二)了解不同背景變項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在幼小轉銜服務需求認知的差異。 (三)了解不同背景變項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對幼小轉銜服務提供認知的差異。 (四)分析台中地區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對轉銜服務需求與服務提供之間認知差 異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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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待答問題 根據研究目的,本研究的待答問題如下: (一)家長對身心障礙學生「幼小轉銜銜服務需求」認知情形如何? (二)家長對教育單位「幼小轉銜服務提供」認知情形為何? (三)不同學生背景變項(性別、障礙類別、障礙程度、國小安置型態、學 前安置型態)之家長對「轉銜服務需求」認知是否有差異? (四)不同家長背景變項(與學生關係、教育程度、有無參與轉銜會議)對 「轉銜服務需求」認知是否有差異? (五)不同學生背景變項(性別、障礙類別、障礙程度、國小安置型態、學 前安置型態)之家對「轉銜服務提供」認知是否有差異? (六)不同家長背景變項(與學生關係、教育程度、有無參與轉銜會議)對 「轉銜服務提供」認知是否有差異? (七)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對「服務需求」與「服務提供」認知之間是否有差 異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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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名詞解釋 一、身心障礙兒童 身心障礙兒童係指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兒童或經由該縣市特殊教育學生鑑 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 (簡稱鑑輔會)所鑑定為身心障礙兒童者。 本研究所指的身心障礙兒童係指台中地區九十五學年度教育部特殊教育 通報國小階段一年級身心障礙之學生,其教育安置包括集中式特教班、不分類 資源班、巡迴輔導班、普通班接受特殊教育服務,不包含在家教育巡迴輔導班。 二、幼小轉銜服務內容 依據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1999)第十八條規定:身心障礙學生在學前教育 大班、國小六年級、國中三年級及高中 (職)三年級時,應在其 IEP中提供轉 銜服務,轉銜服務內容應依據各教育階段之需要,包括升學輔導、生活、就業、 心理輔導、福利服務及其他相關專業服務等項目。 本研究幼小轉銜需求係指身心障礙兒童從學前教育階段進入國小教育階 段過程中接受學前教育機構及國小教育階段人員提供轉銜服務,其內容包括 (一)學生準備:包括依學生個別需求建立教學目標與學習活動,以提供身心 障 礙學生準備入小學重要能力領域等。 (二)家長參與:提供家長在幼小轉銜過程中所需的相關資訊,提供個別輔導與 舉辦工作坊,並提供支持與參與機會,以幫助家長了解子女能 力,做出合適安置期望等。 (三)建立專業團隊:轉銜團隊包括學前教育機構代表、國小教育階段代表、專 業人員、父母等。在幼小轉銜過程中,透過召開會議、訪視、資 料分享來提供身心障礙兒童幼小轉銜服務等。 (四)生態評估:包括參觀國小階段教育安置機構的環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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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資料轉介追蹤:幼稚園階段將身心障礙兒童評估報告轉至國小教育安置單 位,並追蹤身心障礙兒童入小學後個別化教育計畫銜接等。

三、家長認知

認知是指個人察覺自身所處環境狀態,也是指一種了解的能力(Merrian Webster Dictionary, 1994;引自 Hoover, 2001)。

本研究家長認知係指家長依孩子在幼小轉銜過程中對轉銜服務的需求與 教育單位提供情況的察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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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轉銜涵意及其重要性

在探討轉銜服務要素之前,本節文獻探討先針對轉銜服務的意涵、轉銜服 務的重要性作文獻的整理與討論,將有助於探討成功轉銜服務相關因素。 一、轉銜的涵意 從轉銜的意義來看,轉銜(transition)是指在兒童在成長的過程中,個體 由一個現今階段,轉換成另一個階段轉銜,或是由較基礎的場所轉到一個較高 層的學習場所(陳姿蓉,1997;蔡春美,1993)。根據 1982年 AmericanHeritage Dictionary(引自林宏熾,1999),從字面上的解釋而言,轉銜係由一個形式轉變 成另一種形式、或由一種狀態轉變成另一種狀態、或由一個活動轉變為另一個 活動、或由一個地方轉變為至另一個地方的過程或是現象。在美國國家兒童資 料中心(NationalInformationCenterforChildrenandYouthwithDisabilities,1993)的 報告中,說明轉銜是指一連串有關指導學生學習將來適應離開學校生活所有的 活動,包括升學輔導、職業訓練、就業輔導及成人教育、社會服務、生活自理 和社區參與。這一連串的活動必須考慮到學生的興趣、能力及需要,透過教學、 實地操作訓練或社區參與來協助他們自立自強(引自陳素勤,1998)。對大部分 的孩子來說,轉銜意指一個生態環境的改變,從家裡或是較小的學前教育機構 轉至較大的,明顯具有競爭力的學校環境(Ladd, 1996)。另外,Ramey 和 Ramey (1999)從概念上定義轉銜至學校意指在孩子生命前幾年時間持續發生的過 程,這當中包含孩子、家庭、學校之間相互接納以去達成孩子在早期小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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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成功。 從轉銜的內涵來看,Kagan 和 Nevill(1996)研究認為轉銜是為了幫助孩 子能在下一個安置環境中能成功的適應,所進行一段時間的活動。Power, Allen, & Holburn(1990)則強調轉銜合作的重要性,認為轉銜並非只是一個單一事 件,它是一個持續不斷進行的過程,且在過程中當必須不斷的加以調整與修正, 它也是一個共同合作的過程,包含幼兒本身、前後方案的教師、與其他提供服 務的專業人員。Katharine,Susan&Lizanne(1997)研究中也提到轉銜包含 了不同活動的進行,例如專業人員、學生、家長的訓練,活動是以合作方式來 進行,並串連了相同的價值觀,在學生能力建立中也包含了持續性輔具的支持 等。Carney(2002)認為轉銜過程包含了學校與家庭的互動,因此,轉銜的定 義不只是兒童如何調整以適應新的環境與方案,而是學生、家庭、學校與社區 在轉銜過程中相互關連,而轉銜的實務是要去建構不同階段間過渡的橋樑,在 轉銜過程中會因為目標不清楚混淆而有適應的困難,這需要一段時間去適應新 環境。 另外,學者對於轉銜內涵有不同的看法 Michael,Jane& Susan(1990) 研 究 中 提 到 TEEM 方 案 ( Transitioning into the Elementary Education mainstream)轉銜的內涵應包括:1.強調個別孩子、家庭、和學校方案的優勢點、 需求與特性;2.提昇轉銜計畫最可行的策略;3.轉銜過程能將家庭與孩子成功 的轉銜至國小階段的回歸主流環境中(mainstrean),而轉銜的計畫不是以單一 標準與與模式來進行的。 在國內學者部份,林宏熾(1999)認為從廣義的觀點來看身心障礙者的轉 銜,它是連續的、終身的,同時需要團隊的協助,以個人、家庭為核心,依身 心障礙者個人的能力與需求,設計合宜良善的課程、服務、活動、方案等,提 供身心障礙者適宜、適時的生涯規劃與安置。魏俊華(1996)認為大部分的轉 銜與環境有關,環境改變愈大,需要的轉銜準備越多。就特殊幼兒而言,由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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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而至別人照顧的轉銜、學校層級(levels)改變的轉銜、普通班與特殊教育方 案間的轉銜(transitionbetweenregularclassesandspecialprograms)、以及從學校至 就業的轉銜(transitionfrom schooltoemploymentspecialprograms),每個階段皆是 特殊兒童是否能適應環境、有效發揮潛能的重要關鍵。張翠娥(2003)指出幼 兒階段的轉銜發生在幼兒由家庭進入一個新的社區或是幼兒機構,或是由幼兒 機構進入學校,轉銜目標可分為二:第一是在轉銜服務的交付過程中能創造連 續性,以使幼兒能很快適應新環境;第二是在轉銜服務的交付過程能保證延續 性,並符合孩子在成長發展時的需要。 從以上專家學者的定義當中,我們可以發現國外的學者趨向於強調轉銜服 務合作性,這當中包含了身心障礙兒童本身、前後安置機構人員、家庭、與學 校間的互動。國內學者的定義趨向於強調轉銜的連續性與延續性。若針對上述 定義,可將轉銜服務的意涵歸納為轉銜服務是一段時期連續性的合作過程,並 重視兒童、家庭、學校、社區之間相互連結,以幫助孩子順利適應下一安置環 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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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轉銜的重要性 Katharine,Susan,& Lizanne(1997)在整理多位學者論點後,對轉銜 的 重 要 性 提 出 綜 合 性 的 觀 點 : 1.從 個 別 計 畫 的 層 次 來 看: 1990 年 IEDA (IndividualswithDisabilitiesEducationAct)法案公佈以來,從個別計畫的層次來 看,學生與家長在參與轉銜計畫的過程中,通常有焦慮感與對未來不確定感, 或是缺少參與下一環境機會的相關資訊,也因此學生與家長需要更多積極的參 與發展與實現轉銜計畫的機會。2.從服務系統的層面來看:從身心障礙學生現 階段環境要轉銜至下一階段的環境,需要在前一階段課程設計、服務系統、與 社區環境的改變,過程中也包含了不同階段間擴展合作計畫、考量服務傳遞方 式與社區網絡工作等。 從成功轉銜目標來看轉銜的重要性,Wolery認為(1989)轉銜的過程必須 達到下列四個目標:1.確定服務的一貫性;2.降低家庭系統分裂;3.在自然情 境或是最少限制環境中提升孩子潛能;4.計畫包含在兩個不同機構間與家庭間 去計畫、準備、實行、評價。Michael, Jane, & Susan(1990)提出成功轉銜目 標包含:1.提升身心障礙兒童與家庭在新的教育環境中的適應力;2.增進孩子在 新環境的獨立性與成功參與其中;3.確認在最少限制的環境中提供適當服務; 4.在轉銜過程中,支持與提升家庭增能,讓家庭成為轉銜過程中一位有平等地 位(equal)的參與者;5.在轉銜過程中,提升所有參與機構的合作性;6.增加身 心障礙兒童在普通的幼稚園與國小階段方案安置的成功性。Robinson(1996) 則認為 1.對學生而言,可以保持近幾年教育目標;2.服務能提供有效的教學策 略;3.服務能使學生避免不利的教學策略;4.小組成員可以全盤了解個別的學 生(引自陳姿蓉,1997)。Stig(2002)也指出流暢的學校轉銜(smooth school transition)可以幫助學生在新的環境中有安全感、放鬆的與舒適的,讓學生覺 得自在與歸屬感。 另 外, Michael, Jane,& Susan( 1990) 認為學 前特殊 教育( Ear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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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ldhoodspecial education,簡稱 ECSE)最主要的目的是提升身心障礙兒 童進入幼稚園與國小回歸主流(mainstream)教育環境中,但過程中專業人員、 家庭、與孩子本身都面臨到了不同挑戰,以下分別說明: (一) 專業人員所面臨的挑戰: 前一機構與下一方案機構人員同樣面臨了一些挑戰。學前特殊教育(Early childhood special education) 與 國 小 階 段 之 間 關 於 特 殊 學 生 之 合 法 性 (eligibility criteria)、學生如何被分類、課程與服務傳遞重點、家庭參 與程度、方案進行的地點、方案決定與實行都需要彼此良好的溝通與合作。另 外,專業人員面對新安置國小階段特教老師與普通班老師沒有相關合作經驗, 所以在服務整合上會遇到困難。而在幼稚園老師方面,面對身心障礙兒童多方 面服務需求,面對專業人員與接受他們所建議方案是有困難的。因此,如果從 兒童早期特殊教育方案轉銜至國小階段的轉銜計畫是缺乏規畫的,那麼這樣的 挑戰會變成影響學生學習適應成果的阻礙。 (二)家庭所面臨的挑戰: 由於從前一個教育環境轉銜至下一環境所面臨顯著改變,家庭也同樣面對 了數個挑戰。在新環境中,家庭被要求學習新的例行性事務、規則等。家庭在 新的計畫與為孩子所提供新的服務中需要去協商;家庭也有壓力去面對新的方 案與孩子在新環境中因為本身的障礙所帶來的標籤問題。 (三)孩子所面臨的挑戰: 孩子在轉銜過程中,必須進入一個和不同於前一個教育環境,因此他們必 須歸納之前學習的技巧,重新學習新班級的規則與例行性活動,重新交朋友, 重新學習在一個較大的同儕團體與較少能獲得老師注意的環境適應,也需要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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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多的獨立性。 另外,除了上述轉銜過程中所提到孩子面臨的挑戰,研究者也整理了國內 外其他學者針對轉銜過程所面臨的挑戰提出相關論點。 根據蔡春美(1993)研究指出,兒童在幼稚園與國民小學的銜接問題在於: 1.身心發展的條件問題,例如體力、生活能力和學習能力三方面的準備 2.生活 適應問題;3.學習適應的問題;4.教師角色適應的問題等。 Eutwisle & Alexander(1998)指出幼稚園畢業的孩子要面對與「國小一 年級」新的學習環境與要求,這種和幼稚園階段截然不同的學習經驗,學習如 何去克服與適應對從幼稚園轉銜到國小階段的身心障礙兒童是很重要,因為這 會影響在他們是否順利渡過一年級及往後學校學習生活,而這階段也正是他們 學業與社會發展的關鍵時期。 陳昭明(2001)提到身心障礙學生前一階段教育成果,需要在轉換的過程 中能持續於下一階段,並配合其能力與需求再加以調整。白淑華(2003)也認 為對特殊幼兒而言,由於本身的障礙而衍生的多樣問題,包括家長、下一個安 置環境、學前安置機構準備度等都直接或是間造成身心障礙兒童適應新環境的 阻礙。國內學者張翠娥(2003)以文獻探討的方式歸納整理發現,特殊幼兒的 重要適應能力、同儕的互動關係、教師的教學與態度、家長的配合度是影響特 殊幼兒進入國小融合環境的學校適應因素,而這些因素有賴於轉銜服務措施的 延續,機構間的協調合作與家長的支持,才能使孩子從目前教育階段順利過渡 到下一階段。 林珍宇(2004)研究指出,學前階段與小學階段型態不同包括:教育目標、 課程內容、學習情境佈置、教學方法、班級氣氛、上課時間、教師與學生人數、 指派的作業、評量方式、父母的期待等方面不盡相同。鐘梅菁(2002)認為特 殊幼兒必需在轉入新的學習環境時面對以下的困難:1.學習更複雜的技能;2. 要全程參與新的活動;3.與新老師、新同學正向積極的互動。如果這些幼兒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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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利的環境,將會增加他們產生問題行為的危險機率,甚至招致未來更大的 遲緩與障礙。 從以上探討轉銜服務的重要性,我們可以了解從身心障礙兒童適應新環境 銜接問題,到轉銜過程中身心障礙兒童、家長與專業人員皆需要面臨不同的壓 力與挑戰,這些壓力與問題調適與否對身心障礙兒童在下一安置環境適應產生 極大的影響。因此轉銜服務唯有透過事先計畫與協調,才能達到轉銜最終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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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轉銜服務法規與現況探討

本節從中美轉銜服務的相關法規來看轉銜服務相關內容與精神,並探討國 內各縣市轉銜服務之作法與目前國內轉銜服務實徵研究來探討目前國內轉銜服 務提供與供需差異之狀況。 一、美國轉銜服務相關法規 在美國方面,特殊需求幼兒轉銜服務相關法令,在 1990年「身心障礙者 教育法案」(IndividualswithDisabilitesEducationAct,簡稱 IDEA),提出在學前 階段的轉銜服務,是要建立一種無接縫式的轉銜服務。1991公法 102-119將學 前特教分為 H和 B兩部份。H部份包括出生至三歲前的早期療育;B部份包括 了三至五歲的學前教育(引自謝淑珍,2001)。而有關美國轉銜服務相關法規 如下所述(引自李慧貞,2003;林宏熾,1998;陳麗如,1999;陳文鍠,2005; Susan,Katharine& Lizanne,1999): 1975年全體殘障兒童教育法案(EducationforAllHandicappedChildren Act),即 94-142公法,將服務對象設定在 3~21歲,明定各州及教育當局應 為殘障兒童提供個別化的教育方案(IndividualizedEducationProgram)及 需要的轉銜措施(neededtransitionservices)以保障特殊學生之教育權。 1986年之障礙兒童教育法案修正(TheEducationforAllHandicappedChildren ActAmendments)即 99-457公法,PartH部份則明定州政府必須對零至三歲特 殊幼兒提供以個案管理服務及個別化家庭服務計畫(Individualized Family ServicePlan,簡稱 IFSP),該計畫中必須包括轉銜計畫。 1990年「身心障礙者教育法案」(IndividualswithDisabilitiesEducationActof 1990,簡稱 IDEA),本法案係修正 1975年 94-142公法,該法規定學校機構對 於十六歲及十六歲以上的身心障礙學生之「個別化教育計方案」(individ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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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ucationprogram,簡稱 IEP)中必須附有個別化轉銜方案(individualized transitionprogram,簡稱 ITP),明列將來可以提供學生之轉銜計畫內容。另 外,IDEA也強調包含學生與家長在 IEP方案和轉銜計畫為主要的成員之ㄧ,並 且運用團隊合作與整合的方式,以學生需求為主,考慮他們的性向與興趣所 在,去提升以成果為導向的計畫結果。 1991年早期教育修正案(AmendmentstoP.L.94-142)中強制要求政府相 關單位得於幼兒未滿三歲時,在 IFSP中提供個別化的轉銜方案,以幫助幼兒順 利的轉銜至學校生活。 1997年 身 心 障 礙 個 人 教 育 法 修 正 案 ( Amendments to Individualwith DisabilitiesEducationActs)即 P.L.105-17,強調對學生學習結果的績效責任,並 且保留 1990年轉銜定義並擴大適用範圍,規定身心障礙學生年屆十四歲時, 開始轉銜計畫、學生需求的統整性計畫、在普通教育課程、進階教育安置課程、 職業教育、學校至工作方案等計畫進行時有學生本人參加、畢業後的機構共同 參與轉銜計畫。該法案 14歲的轉銜服務以學生在學的「教育方案」執行為轉 銜重點;而 16歲時的轉銜服務係以將離校時跨機構的轉銜服務為重點。另外, 也強調各種支持性方案提供機構間的協調合作。 2004年轉銜法案再修正案(P.L.108-446)中,將「學生」更改為「兒童」, 定義上加入注重兒童進一步的「教育」,轉銜服務需以兒童的能力、興趣、性 向為主,並且定義轉銜為「成效」導向的過程,此過程聚焦於兒童的「學業」 與「功能性」的成就。 二、我國轉銜服務之相關法規 法令是民主法治國家行政的依據,有完備的立法,行政才能依法行事,政 策的推行才能有所依循。我國特殊教育的推行,早期並無特教法規作為實施特 教工作的指針,因此特教發展不彰。直到民國七十三年十二月,總統依據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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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咨文首次公佈「特殊教育法」,從此我國特殊教育的實施才於法有據(立法 院特殊教育法修正草案評估小組,1997)。根據陳麗如(2001)指出,民國七十 三年公佈的「特殊教育法」,在轉銜教育方面,只將重點放在職業教育上,並 未出現其他的相關概念。近來,政府對轉銜服務的法規已逐漸的多元化,茲將 轉銜服務的法規整理如表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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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1我國轉銜服務法規一覽表 年代 條文名稱 條文 內容 86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10 國家對於身心障礙者之保險與就醫、無障礙環境 之建構、教育訓練與就業輔導及生活維護與救助,應 予保障,並扶助其自立與發展。 86 特殊教育法 12 直轄市及縣 (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設特殊教 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聘請衛生及有關機關 代表、相關服務專業人員及學生家長代表為委員,處 理有關鑑定、安置及輔導事宜。有關之學生家長並得 列席。 86 特殊教育法 13 各級學校應主動發掘學生特質,透過適當鑑定, 按身心發展狀況及學習需要,輔導其就讀適當特殊教 育學校 (班)、普通學校相當班級或其他適當場所。 身心障礙學生之教育安置,應以滿足學生學習需要為 前提下,最少限制的環境為原則。其教育安置之適當 性。 86 特殊教育法 22 特殊教育學校 (班)、特殊幼稚園 (班)設施之 設置,應以適合個別化教學為原則,並提供無障礙之 學習環境及適當之相關服務。 86 身心障礙者保護法 21 各級教育主管機關應主動協助身心障礙者就學, 各級學校亦不得因其障礙類別、程度、或尚未設置特 殊教育班 (學校)而拒絕其入學。 86 身心障礙者保護法 42 為使身心障礙者不同之生涯福利需求得以銜接, 直轄市、縣 (市)主管機關相關部門,應積極溝通、 協調,制定生涯轉銜計畫,以提供身心障礙者整體性 及持續性服務。 87 身心障礙者保護法施行細則 15 本法第四十二條所稱生涯轉銜計畫,指對身心障 礙者各個人生階段,由社會福利、教育、衛生及勞工 等專業人員以團隊方式,會同身心障礙者或其家屬訂 定之轉銜計畫。前項轉銜計畫內容如下: 一 身心障礙者基本資料。 二 各階段專業服務資料。 三 家庭輔導計畫。 四 身心狀況評估。 五 未來安置協助建議方案。 六 轉銜準備服務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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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1我國轉銜服務法規一覽表(續) 年代 條文名稱 條文 內容 88 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 7 學前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兒童,應以與普通兒童一 起就學為原則。 88 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 16 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於依本法第二十三條實施 特殊教育學生狀況調查後,應建立各階段特殊教育學 生通報系統,並與衛生、社政主管機關所建立之通報 系統互相協調、結合。 88 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 18 前項第十款所稱轉銜服務,應依據各教育階段之 需要,包括升學輔導、生活、就業、心理輔導、福利 服務及其他相關專業服務等項目。參與擬定個別化教 育計畫之人員,應包括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學生家 長、相關專業人員等,並得邀請學生參與;必要時, 學生家長得邀請相關人員陪同。 88 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 19 前條個別化教育計畫,學校應於身心障礙學生開 學後一個月內訂定,每學期至少檢討一次。 88 身心障礙教育專業團隊設置與實 施辦法 全文 91 身心障礙學生轉銜服務實施要點 3 學生轉銜服務需移送之資料,應依據各教育階段 之需要,包含學生基本資料及目前能力分析、學生學 習紀錄、各項評量資料、學生與家庭輔導紀錄、專業 服務紀錄等項。 91 身心障礙學生轉銜服務實施要點 4 學生由學前進入國民小學,國民小學進入國民中 學之轉銜,原學校(幼稚園、機構應於安置確定後二 周內由教務處(輔導室),將轉銜服務資料移送就讀 學校,各校應視需要邀請各該學生原就讀學校(幼稚 園、機構)之導師(認輔教師或個案管理人員)及家 長至校召開轉銜輔導座談會議,並視學生個案之需要 邀請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參加會議。 91 身心障礙者生涯轉銜服務整合實 施方案 全文 結合社會福利、教育、衛生、勞工等相關單位及 人員,以科際整合之專業團隊合作方式,提供身心障 礙者整體而持續性的個別化專業服務。建置身心障礙 者個案管理系統,以促進各主辦單位服務銜接、資源 整合及專業服務間之有效轉銜。建立身心障礙者生涯 轉銜服務流程,確立各相關單位分工權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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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上述我國轉銜服務相關法規,研究者整理以下的結論: 1.重視家長參與的權利:從《特殊教育法》第十二條、《特殊教育法施行細 則》第十八條等強調家長為鑑輔會代表,並得列席相關會議。 2.重視學生特殊需求:從《特殊教育法》第十三、二十二條;《特殊教育法 施行細則》第十九條;《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第二十一條;《中華民國憲 法增修條文》第十條等都強調依學生身心發展及學習需要為提供服務的 前提,並依其個別需求提供府相關的輔具、醫療復健等服務,而身心障 礙者就學的權利也是受到保障的。 3.強調融合式教育安置:《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七條等提到身心障礙應 與普通兒童一起就學為原則,並且鼓勵幼稚園與托兒所等辦理身心障礙 幼兒學前教育。 4.注重轉銜服務銜接性:《身心障礙者保護法》四十二條;《身心障礙者保 護法施行細則》第十五條;《身心障礙學生轉銜服務實施要點》第三、四 條;《身心障礙者生涯轉銜服務整合實施方案》等提到魏身心障礙者訂定 轉銜計畫、並且依據各階段教育需求將相關資料移送至下ㄧ安置單位, 重視服務提供的整體性與持續性。 5.強調合作的過程:《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十六條;《身心障礙教育專 業團隊設置與實施辦法》等提到相關專業人員一同參與身心障礙學生安 置相關會議,並且應建立特殊學生通報系統,結合教育、衛生、社政單 位互相協調與結合。 三、國內幼小轉銜服務現況探討 (一)、各縣市轉銜服務作法 台北市(2005)《台北市特殊教育學生轉銜服務流程》中提到從幼稚園轉銜 到國民小學過程中為申請鑑定安置、召開個案安置會議並薦送相關的醫療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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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教育評估資料。在轉銜服務內容上強調提供升學就業資訊、了解學生性向 及能力、協助學生及家長抉擇、追蹤升學情形。在轉銜服務資料上提到轉銜服 務通報表、學生IEP資料、學生學業紀錄、學生的輔導紀錄等。 台中市(2003)頒布《台中市中等以下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轉銜服務注 意事項》中提到,各學校應於學生轉變教育階段前一年規劃其個別化教育計畫 時,所辦理轉銜服務包括以下: 1.學生進入下一階段所需能力課程的提供:教育課程(考量學生需求、興趣 與性向提供之),能力訓練(所應培養之學習、生活、或就業等),及下一階 段環境之適應或社區生活經驗。 2.必要相關服務的提供與銜接:依學生各階段需求之專業治療、家庭支援與輔 導、社會福利、醫療、交通、就業等相關服務之內容與服務方式;以及階段 轉換過程中,不同服務提供單位(者)對學生所需服務的銜接。 另外,學生轉銜服務需移送之資料,應包含學生基本資料、目前能力分析、 學生 IEP資料、評量資料、學生與家庭輔導紀錄、專業服務紀錄、醫療評估及 未來安置與輔導建議方案等項。 在高雄市方面,黃世鈺(2002)提到在以高雄市為例從學前特教進入小學 之際,其轉銜服務包括: 1.辦理緩讀:需備妥醫師診斷證明,及學生輔導計畫,可辦理緩讀計劃一年。 2.入學準備:包括家長正確觀念準備、學生學習能力準備、生活自理能力準 備、學校適應能力準備。 3.申請就學:父母依幼兒狀況,經鑑輔會審核後入學。 從上述台北市、台中市、高雄市轉銜服務流程,可看出目前各縣市政府 轉銜服務著重於:1.資料的轉介;2.轉銜會議召開;3.國小新生安置輔導會議 召開等;4.提供相關就學資訊;5.了解學生性向及能力;6.協助學生及家長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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擇;7.追蹤升學或就業情形。由上述可知,現階段的幼小轉銜服務實際實施 過程中,似乎著重於資料的轉銜,雖然相關作業流程也有訂定轉銜會議與安 置輔導會議召開,但其中仍缺乏詳細規範辦法與作業流程。從研究者整理影 響成功轉銜服務的因素中可發現,除了上述現階段教育單位提供服務外,家 長如何參與轉銜過程、學生準備能力方向、如何建立專業團隊、提供生態評 估服務與相關資料轉介與追蹤等需求也需要教育單位訂定更明確規範與流 程。 (二)、轉銜服務實徵研究 吳伊雯(2001)探討台北市發展遲緩兒童家庭兒童從早期療育階段進入 小學教育階段過程中的轉銜服務需求,發現發展遲緩兒童家庭對「正式支持 系統」專業服務介入之需求高於對「非正式支持系統」之需求,家庭需要未 來就學學校選擇相關資訊與對就讀學校環境的介紹,家長期盼提供孩子早期 療育相關福利機構人員與未來就讀學校專業人員有共同合作的團隊,發展遲 緩兒童的家長於參與展遲緩兒童的轉銜過程中,需要心理上的支持。 白淑華(2003)以台中縣一社會福利機構經驗為例探討發展遲緩幼兒入 小學轉銜服務研究發現幼兒本身障礙問題、家長本身問題、對下一安置環境 不確定性、機構推行轉銜服務因法令制度面不明確等都是在提供轉銜服務時 會面臨到的問題。 林巾凱(2003)針對台灣地區腦性麻痺兒童學前轉銜需求、轉銜服務與 國小生活適應關係研究發現目前腦性麻痺兒童學前轉銜需求頗高,但提供之 服務則遠不如需求。 張慧美(2004)針對台北縣對國小一年級身心障礙轉銜服務,強調幼小 轉銜至入學適應服務的流暢性,除了學生資料的移轉外,相關人員的協同及 團隊合作、學生入學前的會議、相關的輔導措施和學生安置適切性評估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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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的重點。 林珍宇(2004)以中部五縣市為例研究發展遲緩兒童幼小轉銜服務相關 問題研究發現,轉銜服務的提供者與家長均肯定幼小轉銜服務的重要性與功 能性,轉銜服務提供以兒童學習能力生活適應為核心。 洪婷鈴(2004)針對高雄市身心障礙學生幼小轉銜服務實施現況與家長 需求之個案研究發現,高雄市在幼小轉銜政策的現況:訂定了「高雄市身心 障礙者生涯轉銜服整合實施計畫」確立了幼小轉銜之服務流程,但是幼小轉 銜服務的流程中,現行的轉銜服務輸送系統無法為每一位幼小轉銜需求兒童 提供無接縫的轉銜服務,在家庭面臨幼小轉銜階段之歷程與需求方面,現行 的鑑定安置流程容易帶給家長負面的感受。另外,研究也發現單位之間的合 作狀況與銜接是有困難。 從上述國內針對轉銜服務的相關研究結果再對照國內轉銜相關法令來 看,可知目前教育單位因法令制度面不明確性,要達到轉銜系統中無接縫的 服務在實務運作中呈現出困難。從研究結果來看家長反應出如心理支持的需 求、機構間如何協同合作問題、與如何增進身心障礙兒童轉銜生活適應能力 等問題皆無相關明確的法令可依循,也造成目前家庭需求與服務提供之間有 差異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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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影響成功轉銜服務因素

本節著重在影響成功轉銜轉銜因素,並從學生能力準備、家長參與、建立 專業團隊、生態評估、資料轉介與追蹤五個向度來探討轉銜服務成功的有那 些?能提供的服務又是什麼?以作為本研究測量工具設計之基礎。 Mack(1998)提出孩子成功的轉銜包含了四個要素:1.透過適合性發展的 課程提供連續性方案給孩子;2.持續性與前一安置人員溝通與合作;3.幫助孩子 準備轉銜;4.包含父母在轉銜的過中。Ramey 和 Ramey(1995)提出在孩子從 早期轉銜至小學階段,成功的轉銜包含了下列的特徵:1.孩子在轉銜過中對於學 習、學校、與同儕展現出積極的態度;2.孩子在過程中對於先前學得的技巧與獲 得新的學業上與社交技巧上的維持性;3.家長在過程中以積極的態度參與;4. 老師為個別孩子的準備適當發展的經驗,並尊重孩子個別差異與不同文化背 景;5.社區中給予正向轉銜經驗,像是不同機構間服務提供者給與孩子正向學習 機會。Bruder&Chandler(1996)提出了七點轉銜計畫與合作要素:1.州和地方 機構;2.服務提供者;3.家庭和其他的照顧者;4.小孩本身;5.行政機關對計畫 的支持;6.人員訓練;7.轉銜過程的評鑑。

Repetoo 和 Correa(1996)提到無縫隙轉銜服務模式(seamless model),方 案計畫包含了從出生到 21 歲,當中強調轉銜要素包含了課程(curriculum)、服 務提供地點(location of service)、未來計畫(futures of planning)、多機構間的 合作(multiagency collaboration)、以家庭與學生為中心(family and stud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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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2 實行無接縫式轉銜服務的方針 轉銜要素 指導方針 課程在轉銜每一個過程中都有協調性。 彈性轉銜計畫。 課程被教導的情境包括一般教室、職業教室、家中、公寓、工廠、商店與醫院等。 課程教導學業、功能性、自我監控、社交技巧以增加本身獨立性。 課程 使用策略包括同儕監督、合作學習與個別化方案。 轉銜服務提供包括學校、社區、職業場所。 和家庭建立合作關係並且在社區與工作環境中直接提供整合性服務。 安置之前能有機會參觀下一個安置環境。 下一安置環境中工作人員與同儕已經準備融入身心障礙者之中。 地點 學校與社區夥伴關係提供學生未來適當社區與工作生活。 收集關於轉銜計畫訊息以去協助孩子未來的發展。 鼓勵家庭並增進其能力(empowered)。 個別化計畫包含關於學生準備未來能力。 未來計畫 使用發展個別化計畫。 多機構間分享資訊並在提供轉銜服務方式上達成共識。 學生學校間轉銜方案需要一位轉銜服務協調者。 服務提供者要連結服務以符合家庭與孩子的需求。 服務的合作是從孩子出生開始並持續其一生。 家庭在計畫中扮演領導角色,增進家庭在整個計畫中的主動性。 以家庭可及性為提供服務中心。 多機構間的合作 人員準備在服務前與服務中都需要確認有效率的服務。 個別化化計畫中考量家庭需求。 訪談與調查幫助對家庭與孩子的需求。 和家庭建立尊重與信賴關係。 家庭被教導自我管理技巧。 以家庭與學生為 中心 提供家庭支持性服務讓家庭有能力協助自己的孩子。 資料來源:Repetoo & Correa(1996: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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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宏熾(1999)從轉銜服務的觀點來看,認為轉銜必須要包含下列事項: 1.基於學生個別的需要,考量學生需要與興趣;2.包括教學、社區經驗、就業的 發展以及離校後所應具備相關活動;3.也包含日常生活技能與功能性評量。 Hanson(1999)提到轉銜過程中合作是最有影響性也是必要的因素,專業人員 間的合作,專業人員與家庭間的合作可能形成不同的合作模式與程度。有效的 轉銜策略必須符合不同文化、語言、種族、社經地位背景的家庭與孩子需求, 轉銜成功必要的因素敘述如下: 1.跨機構與政策問題:轉銜過程中機構間的合作與連結是重要的。這樣的 連結建立了機構間對孩子的合作與責任,包含:發現個案、轉介、診斷、 資格確認、發展個別畫家庭服務計畫(IFSP)/個別化教育方案(IEP)、 追蹤、與檢視服務。 2.前一方案、下一方案、與家庭間準備、資訊交換與訓練:在做安置決定 之前,所有的參與者(家庭成員與專業人員)必須要有資訊關於孩子、 家庭、優先考量的事。在家庭、前一方案人員、下一方案人員間去建立 轉銜計畫的發展與溝通的方式能使轉銜過程更順暢。 3.電視影帶提供給家長以符合家庭的需求,並且包含參觀方案機會與選擇 補充的服務。 4.孩子的準備度:有些研究強調評估與教導下一安置環境所需的技巧。這 些技巧強調社會行為的目標與功能性技能讓孩子能成功參與下一安置 環境。 5.人員訓練與合作:轉銜團隊人員訓練應包含專業人員與家長。 除了上述的因素外,研究者綜合文獻整理,將成功轉銜因素主題分為五個領域: 運作體系(Organizational structure)、人員參與方面(Staff involvement)、孩 子準備(Childpreparation)、家庭參與(Familyinvolvement)、生態方面(ec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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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以下分別說明之:

一、在運作體系方面(Organizational structure)

為了運作有效率轉銜過程,機構間的整合與合作是必要的,機構間在轉銜 過中對政策執行是需要有共識的。Early, Pianta, Taylor &Cox(2001)認為在 轉銜中機構間環境佈置應有連續性,調整課程和環境適應相關的活動,這些包 含了方案設計者觀念一致性,同意適當介入,如何去幫孩子分組,學校上課時 間,學生班級數大小,也包含了教學方式的決定。Repetto and Correa(1996) 強調,在所有服務提供者中,合作是發展和整合轉銜方案最重要的因素之ㄧ。 另外,Rous, Hemmeter & Schuster(1999)也強調:因為轉銜是跨機構的活動, 合作是最根本的。 Early et al(2001)提到學校在孩子入學前必須積極安排教師訪問家長或是 與家長電話聯繫,藉由減輕害怕與了解家長關切的事務可以幫助夥伴關係的建 立。 Kagan(1992)認為教育上合作關係已成為機構間人員有效活動的主要工 具。他提到教育上的合作需要以社區會議、顧問團體、任務賦予、委員會、資 源與參考資料中心等方式來進行,而合作趨向於藉由活動的方式以去達到特定 的目標,通常強調服務的需要或是調和服務傳遞系統以達到更有效的轉銜。 Alt-Hocine(1990)研究發現當老師在接受有特殊需求學生時會有下列的建 議:1.需要關於障礙情況的資訊;2.列出可以諮詢的專家;3.與孩子障礙相關的 醫療專業人員會談;4.要求為一些缺席家長舉辦會議;5.來自專業人員持續正向 的支持;6.在有特殊需求孩子到之前,給予老師適當的訓練;7.有特殊需求孩子 到班上之後,給予老師更多的在職訓練。 Donlin-Shore(1993)提議為了成功的轉銜,相關的資訊必須提供給學校的 人員,包含了孩子障礙整合性的資訊、以易懂一般的話語呈現、並且附有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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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援孩子特殊需求的實際建議。另外也提到教育的環境如果在接受障礙兒童之 前,如果沒有足夠的資訊關於孩子的診斷和如何影響學習、相關健康史、藥物 處理和可能的副作用,那麼新的教育環境在接受障礙兒童過程中是勉強的。 DeMeurers(2001)提到轉銜過程需要團隊合作的交互作用,包含了前一機 構人員、下一個機構的人員、家庭參與等。機構間需要提供合作的機會以讓彼 此能共同地觀察學生、討論學生需求和如何解決學生的問題。這整個過程包含 了下列領域以去達到有效的轉銜:1.行政/機構的整合;2.前一機構人員參與; 3.下一機構人員參與;4.家庭的參與;5.孩子的準備度等。 綜合上述學者研究結果可知,在轉銜運作系統中,整合性計畫能增進機構 間整合的關係,也就是說機構間事先溝通,轉銜效果將會被提升。除此之外, 整合性的合作也可以幫助家庭與孩子本身對整個轉銜過程與政策決定的親近 性。 二、人員參與方面(Staff involvement):

LaParo, Pianta, & Cox(2000)針對幼稚園教師轉銜策略實行方式和對象

作一全國性調查,研究結果指出只有 54﹪教師在開學前針對班上有特殊需求學 生家長溝通,這當中只有 43﹪教師在開學前和這些家庭與孩子見面。雖然特殊 需求孩子有經歷轉銜的過程,但他們所接受到的服務大部分是和班上其他學生 是一樣的,這也指出老師例行性使用轉銜策略,而這些策略並沒有符合個別學 生與家庭的需求。對老師來說去獲得額外的資訊與訓練以提供個別化轉銜服務 是重要的。Jewett, Tertell, King-Taylor, Parker, Tertell, & Orr 在 1998 年針對教 師在轉銜過程中需求、關注點、和觀念的質性研究指出,教師在轉銜過程中是 有責任感和壓力的。除此之外,教師也表達出對法律與規定了解與實行、學習 一個新的孩子與家庭、準備個別化的轉銜、在家庭與其他專業中間聯繫上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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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難的。當然學校人員也需要針對轉銜議題去發展相關的政策,並且訓練人員 以提升以家庭為中心的策略,最終的目的是希望對每一位兒童能在轉銜過程中 獲得正向的效益(Dunst, Trivette, &Deal, 1994)。

另外,DeMeurers(2001)提到轉銜過程需要前一機構人員與下一個機構 的人員團隊合作的交互作用。而綜合文獻(Brun & Fowler, 1999;Byrd & Rous, 1990;Noonan & McCormick, 1993; Rosenkoetter, 1995)所提出參與人員所包

含的責任,如下所述: (一)前一安置機構人員責任 1.安排會議和家長討論轉銜所需的程序,並注意家庭所關心轉銜過程中法 律上的權益與轉銜相關的義務。 2.安排參觀下一轉銜環境。 3.幫助孩子預期下一環境所可能面臨事情。 4.確認孩子與家庭參與潛在可行的方決。 5.依下一機構評估檢核表,設計個別化的方案幫助孩子獲得需要的技巧。 (二)下一安置機構人員責任 1.提供前一機構孩子參與幼稚園機會。 2.確認孩子是否具備進入班級所需的技能。 3.在開學前,給予每個準備入學的學生個人的紀錄。 4.進行家庭訪視。 5.設計 IEP 目標幫助孩子覺得有信心能在新環境適應。 6.教師之間彼此分享學生的教學目標與經驗。 7.提供家長適應的小冊子。 從以上人員參與的角度來看,不論是前一安置機構教師或或是下ㄧ安置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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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教師,都需要對學生本身與家長在轉銜過程中提供轉銜前、轉銜中、轉銜後 追蹤服務,這樣家長與孩子才能在轉銜過程中獲得正向的助益。 三、孩子準備方面(Child preparation) 幼小銜接是指做好幼兒入小學的準備,所謂的準備是指依照幼兒身心發展 的特點,協助其順利從一個教育階段過渡到另一個教育階段,而幼兒的身心必 須具備一定的發展條件,包括體力、生活能力與學習能力三方面的準備(吳文 侃,1992;引自蔡春美 1993)。 另外,林秀錦、王天苗(2004)整理國內有關幼兒入小學準備能力文獻如表 2-3所示,可以發現幼兒入小學所需的能力包括口語表達能力、生活自理的能 力、同儕互動合作的能力、遵守規則、安靜聽講、認知能力、握筆能力、熟悉 注音符號的能力等。 表 2-3國內有關幼兒入小學一年級所需要之準備能力 作者/研究者 入學準備能力建議 盧美貴(1993) 口語表達能力 袁麗珠(1997) 生活自理的能力、同儕互動合作的能力、遵守規則、 安靜聽講、認知能力、握筆能力 黃世鈺(1997、2000) 認知能力、熟悉注音符號的能力 丁雪茵(1998) 遵守規則、安靜聽講 鄭青青(1998) 生活自理的能力、同儕互動合作的能力 余思靜(1999) 同儕關係 林秀錦、王天苗(2004) 生活自理、團體適應力、基本溝通能力 資料來源:林秀錦、王天苗(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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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外的文獻方面,Ladwing(2003)指出轉銜計畫最終的目的是幫助孩子與 家庭在新的教育安置環境中能成功,因此這樣的計畫必須包含孩子在新的班級 中準備與所有可能遇見的改變,DeMeurers(2001)認為孩子能力的準備是以 個別的基礎為主,因此有效的孩子準備度是在團隊合作的基礎下以個別化需求 加以考量的。 在孩子準備度方面,Beckoff& Bender(1989)研究結果顯示出較多的溝 通技巧在成功的回歸主流環境中是被需求的。 LeAger& Shapiro(1995)研究 認為為孩子做下一安置環境觀察,並在教學時以儘可能設計下一轉銜環境的教 學環境,結果發現這樣轉銜服務的設計對增進孩子適當行為產生是有幫助的。 Rule,Fiechtl,& Innocenti(1990)試著去教導小孩在下一個安置環境特殊生存技 巧,研究結果也指出這樣的直接教導是有效的,而且這樣的技巧可以持續被保 留至進入下一新的環境。Haymes, Fowler, & Cooper(1994)發展出合作性的介入 方案,他們的研究中有五個孩子在正式進入新環境之前家長和孩子先參觀了新 的環境,並且在參觀之前,孩子參與了一系列經過設計社交與遊玩的情境,同 時家長與老師在一旁觀察。依孩子入學前的觀察結果設計個別化介入計畫,這 樣的個別化介入計畫幫助孩子在開學前幾週適應新的環境與例行工作。研究的 結果顯示出入學前參觀活動提供了機會有效的預測孩子在轉銜初期的行為,並 能提昇適應新環境能力。 綜合以上國內外的文獻可知,孩子能力的準備是為適應新環境改變,因此 生活上自理能力、溝通能力、團體適應力是大部份學者所強調的,也需要透過 專業團隊事先的評估與準備,同時兼顧學生個別化的考量,才能提升孩子在新 環境的適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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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家庭參與(Family involvement)

Pierce(1997)指出 105-17 公法,IDEA 修正案(the Individuals With Disabilities

Education Act amendments)鼓勵家長與孩子參與每一決定過程部份(例如評估、

資格審定、方案、安置)。Hanline(1988)研究在轉銜過程中,家長最想要資 訊包含獲得相關的服務,安置程序,書寫適當的 IEP。家長認為最重要的服務 是關於學校直接服務書面資料,和一個可以回答家長所有問題的人。 Hamblin-Wilson & Thurman(1990)研究指出家長最希望在轉銜之前,能夠參 與轉銜的計畫並且實際參與轉銜至下一個班級或是學校過程,因為大部份家長 反應出他們沒有實際上參與安置決定。另外,McDonald(1989)與其同事研究 指出家長希望在轉銜前的 6-12 月能夠開始與專家計畫轉銜方案的要素、支持、 追蹤服務等。Hanline &Halvorsen(1989)列出了在轉銜過程中家長所關心的 事包含安全、普通教育中同儕的態度、轉銜方案的品質、交通問題、行政部門 對資源整合承諾、潛在失敗的因素等。Conn-Powers, Ross-Allen, and Holburn (1990)研究父母在轉銜過程中參與政策決定發現,父母如果能在孩子轉銜過 程中在所有決策上能和其他專業團隊成員有相等參與權,轉銜過程的安置有較 正向態度。Bruns 和 Fowler(1999)強調家庭參與轉銜的重要性,所參與的活 動包含:1.發展轉銜計畫;2.瞭解法律上權益和轉銜相關的責任;3.確認轉銜 目標與方法;4.確認需要的服務;5.參觀可能的方案;6.為孩子決定方案;7. 檢視 IEP。 Noonan 和 McCormick(1993)提出轉銜需要家庭去改變例行性事物、去 啟蒙教導孩子新的行為,經驗與期望。在這些改變中,家庭需要不同計畫表、 新建立的關係,改變原來與前一機構或方案人員相處時間,並且幫助孩子設定 新的目標而且父母的參與轉銜過程能減輕改變所帶來的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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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生態方面(ecology) 在生態方面,Ramey& Ramey(1999)提到轉銜融入社區的重要性,對 老師來說,在轉銜過程中應尊重和強調孩子個別的特質與文化差異,並依其發 展提供適當的學校經驗。其次,Rimm-Kaufman& Pianta(1998)認為轉銜是一 個 包含孩子 、家庭、 學校、與 社區在過 程中互動 的情形( 引自 Pianta& Rimm-Kaufman& Cox,1999)。因此,Pianta,Rimm-Kaufman& Cox(1999)提 出以生態觀點來看轉銜。在生態轉銜的模式中,從前ㄧ安置機構轉銜至下ㄧ安 置機構孩子所處的生態中老師、同儕、家庭、社區與孩子之間的因素都有交互 影響關係,而這樣彼此之間的交互關係是需要被重視的。陳偉仁(1999)提到 考量身心障礙者所處的生態外在環境(家庭、社區),才能為其提供適性的服 務。 經由上文的討論,我們可以歸納出轉銜是包含孩子、家庭與學校一起跨越 時間的過程。過程中,家庭如何被支援、以何種態度參與都與孩子學習正向結 果有關。轉銜也應視為一個的連續並且是事先計畫的過程。在這整個過程中, 專業人員提供服務時以家庭為中心,而家長參與的權益是被重視的,這當中包 含提供家長足夠的資訊、有機會與孩子在轉銜前參觀下一個安置教育環境、並 且有專人提供家長所需要的資訊與協助。成功的轉銜需要符合孩子與家長的需 求,這樣整合性與合作性的轉銜計畫才能效能達到成功轉銜目的。另外,為了 家庭提昇轉銜的效能,學校的專業人員在轉銜過程中提供相關的資料(書面的 與非書面的資料),對家庭與孩子隨時提供支持,並且與下一階段的老師聯繫, 訪視新的方案,與後續的支持,期望孩子在下一個新環境中有積極正向的適應 生活,以達到轉銜最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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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轉銜服務相關因素探討

由於國內目前尚無針家長對幼小轉銜服務需求與提供認知進行探討之資 料,因此無法就影響幼小轉銜服務需求與提供之因素作分析比較。在本節中研 究者藉著從身心障礙者對服務需求相關研究報告中,來探討轉銜服務之相關因 素,以作為本研究架構之參考。 一、 身心障礙者個人特質對轉銜轉銜服務影響 王天苗(1996)研究台灣地區心智發展障礙幼兒早期療育服務供需中發現 「接受」和「未接受」兩組幼兒及其家庭在性別、障礙類別、父母年齡、教育 程度、家庭社經水準、是否加入家長協會等變項上有顯著的差異。研究者綜合 相關文獻探討,將身心障礙者個人特質對幼小轉銜服務影響之相關因素依性 別、障礙類別與障礙程度、家庭特質等因素述說如下: (一)性別方面 王天苗(1996)研究台灣地區心智發展障礙幼兒早期療育服務供需中發 現,接受早期療育的心智障礙兒童以男性的比例較高。這是否意指在中國文化 下家庭對男性子嗣比較重視,因而造成尋求及獲得的服務比例較高,需要進一 步探討。 . (二)障礙類別與程度 吳武典(1991)曾對高中職及大專階段調查發現,各障礙身障學生對現存 環境的感受依其障礙類型而有所不同,不論在環境建築、教學、設備、輔導或 是上學交通工具方面學生均反應出需要依其障礙有改善的需求(引自林和姻, 2002)。另外,在有關障礙程度研究上,障礙程度越明顯,家庭所經歷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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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大。Burton &Park(1994)指出,出生時沒有明顯障礙,例如學習障礙或是 輕度障礙比起明顯障礙帶給家庭較少的壓力(引自蕭世敏,2003)。 (三)家庭特質 家庭是個人生命中最早接觸的生活與教育場所。家庭背景因素包括父母的 教育程度、及父母對子女期望等因素常常導致父母對子女生涯選擇有不同的意 願及能力,這也將影響其介入子女學習的活動或是轉銜服務的程度(揚瑩, 1998)。吳爾敏(2003)提到身心障礙者父母教育程度高者,往往較重視家庭 的文化資源,安排子女較多的文化刺激,子女亦有較多機會參與各種社交文化 活動,吸收各方面的知識,有助於子女生涯的選擇。 綜合上述,雖然在身心障礙個人特質對轉銜服務影響並不是針對學齡前至 國小階段探討,但身心障礙者之間因障礙類別與障礙程度不同,所需要服務提 供彼此之間差異很大,因此在提供轉銜服務前,應兼顧身心障礙者個別需求及 家庭差異性,才能為其提供最適切的轉銜服務。 二、轉銜服務相關因素探討 我國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十八條第 10款所稱的轉銜服務應依據各教育 階段之需要,包括升學輔導、生活、就業、心理輔導、福利服務及其他相關專 業 服 務 等 項 目 。 李 永 昌 ( 2000) 指 出 以 美 國 的 個 別 化 家 庭 服 務 計 畫 (individualizedfamilyserviceplan;簡稱 IFSP)、個別化教育方案及個 別化復健計畫(individualizedwritten rehabilitations;簡稱 IWRP)等, 都包含了身心障礙者轉銜方案。轉銜服務計畫或方案是依身心障礙者的不同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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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階段,分段執行。而大部份內容及計畫有賴教育系統與家庭教育密切配合完 成。

研究者整理相關文獻(林敏慧,2002;黃荷馨,2001;葛竹婷,1997;Carol,

1994;Diamond, Spiegel-Mcgill & Hanraham, 1988 ;Hanson, 1999;Karwowski, 1999;Repetoo&Correa, 1996;Stief, 1994),並依據第三節研究者整理成功轉

銜因素五個領域,將轉銜服務要素歸納為孩子能力準備方面、家庭參與方面、 專業團隊與資料轉介追蹤與生態評估五項,其具體的工作任務如表 2-4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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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4 轉銜服務要素與具體工作任務 轉銜服務 要素 轉銜服務計畫具體工作任務 負責人員 孩子準備 1. 學習活動調整與常規要求 2. 設計合適的個別化教育方案及班級課程 3. 決定學生所需相關服務,訓練,監督並評估。 4. 確認入小學所需之相關能力,安置, 訓練。 5. 預先了解幼兒的長處、需求及背景 6. 考量幼兒在班級中的特殊需求,協助其順利的轉 銜 學前特教班教師 個別化轉銜計畫 主持人 專業人員 (如語言治療師) 家長 國小階段教師 家庭參與 1. 讓家長了解不同類型安置。 2. 家長個別輔導,了解子女能力,做出合適的安置 期望。 3. 舉辦工作坊,增進家長能力,內容包 括可運用 服務、班級安置標準、轉銜過程介紹。 4. 對家長說明小學轉銜規定與程序說明。 5.重視家庭與學生需求和成果。 6.與家庭成員共同合作,並建立關係與溝通型態。. 學前特教班教師 個別化轉銜計畫 主持人 專業人員(如語言 治療師) 國小階段教師 專業團隊 與資料轉 介追蹤 1. 提供學生學習能力評估報告、可用的方法與經驗 給下ㄧ安置學校與家長。 2. 個別化轉銜計畫銜接、就學安置及相關追蹤服務 3. 機構間的協調和跨機構的聯結 4. 調查進入小學必備成功技巧 5. 前後安置單位有機會相互訪視,記錄分享,共同 規劃親師座談會。 6. 指定個別化轉銜計畫主持人。 7. 確定個別化轉銜計畫參與人員,並包含家長。 學前特教班教師 個別化轉銜計畫 主持人 專業人員 (如語言治療師) 家長 國小階段教師 生態評估 1. 參觀社區學校 學前特教班教師 家長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2006)。 從表 2-4可知,身心障礙兒童從學前教育階段轉銜至國小教育階段是一個 共同合作的過程,包括身心障礙兒童家庭、學前階段教師、國小階段教師、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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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專業人員等針對不同轉銜服務要素去完成轉銜服務計畫與具體任務,唯有透 過專業團隊支持,才能協助幼兒及其家庭共同面對轉銜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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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本研究進行是以社會調查法為主,輔以半結構訪談進行研究。以下依據 研究目地、研究問題與文獻探討的結果,針對「研究架構」、「研究對象」、「研 究測量與訪談工具設計」、「研究程序」、「資料處理與分析」,等部份逐項說明。

第一節

研究架構

本研究旨在探討家長對幼小轉銜服務需求與提供認知。如圖 3-1 所示, 本研究之架構與變項說明如下: 一、學生背景變項:包括身心障礙學生性別、障礙類別、障礙程度、國小安 置型態、學前安置型態等五項。 二、家長背景變項:家長與學生關係、家長教育程度、有無參與轉銜會議等 三項。 三、幼小轉銜服務之需求:學生能力準備、家長參與、建立專業團隊、生態 評估、資料轉介與追蹤等五項。 四、幼小轉銜服務之提供:學生能力準備、家長參與、建立專業團隊、生態 評估、資料轉介與追蹤等五項。 五、家長認知幼小轉銜需求與提供差異情形:在學生能力準備、家長參與、 建立專業團隊、生態評估、資料轉介與追蹤五個向度上,台中地區九十 五學年度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中一年級身心障礙學生之家長對幼小轉 銜服務需求與提供認知情形之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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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3-1 研究架構圖 學生背景變項 家長背景變項 性別 障礙類別 障礙程度 國小安置型態 學前安置型態 家長與學生關係 家長教育程度 是否參與轉銜會議 家長對幼小轉銜需求認知 學生能力準備 家長參與 建立專業團隊 生態評估 資料轉介與追蹤 需求與提供差異 家長對幼小轉銜提供認知 學生能力準備 家長參與 建立專業團隊 生態評估 資料轉介與追蹤

數據

表 2 - 1我國轉銜服務法規一覽表 年代 條文名稱 條文 內容 8 6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1 0 國家對於身心障礙者之保險與就醫、無障礙環境 之建構、教育訓練與就業輔導及生活維護與救助,應 予保障,並扶助其自立與發展。 8 6 特殊教育法 1 2 直轄市及縣 (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設特殊教 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聘請衛生及有關機關 代表、相關服務專業人員及學生家長代表為委員,處 理有關鑑定、安置及輔導事宜。有關之學生家長並得 列席。 8 6 特殊教育法 1 3 各級學校應主動發掘學生特質,透過
表 2 - 1我國轉銜服務法規一覽表( 續) 年代 條文名稱 條文 內容 8 8 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 7 學前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兒童,應以與普通兒童一 起就學為原則。 8 8 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 1 6 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於依本法第二十三條實施 特殊教育學生狀況調查後,應建立各階段特殊教育學 生通報系統,並與衛生、社政主管機關所建立之通報 系統互相協調、結合。 8 8 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 1 8 前項第十款所稱轉銜服務,應依據各教育階段之 需要,包括升學輔導、生活、就業、心理輔導、福利 服務及其他相關專業服
圖 3-1 研究架構圖學生背景變項家長背景變項性別障礙類別障礙程度國小安置型態學前安置型態家長與學生關係家長教育程度是否參與轉銜會議 家長對幼小轉銜需求認知學生能力準備家長參與建立專業團隊生態評估資料轉介與追蹤需求與提供差異 家長對幼小轉銜提供認知學生能力準備家長參與建立專業團隊生態評估資料轉介與追蹤
表 3-1 問卷調查分層取樣表(續) 學校地區 學校名稱 樣本人數 回收人數 學校地區 學校名稱 樣本人數 回收人數 中縣(屯區) 大里市 瑞城國小 1 1 中縣(山區) 新社鄉 大南國小 1 1 中縣(山區) 大雅鄉 三和國小 2 2 中縣(山區) 潭子鄉 東寶國小 2 2 上楓國小 2 1 新興國小 2 1 大明國小 4 4 潭子國小 7 3 大雅國小 4 2 潭陽國小 3 3 中縣(屯區) 太平市 太平國小 2 0 中縣(海區) 龍井鄉 龍津國小 3 3 坪林國小 2 1 隆峰國小 3 3 宜欣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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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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