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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後宮女官研究
-宮官制度的形成、演變與影響
羅彤華 摘要: 宮官是後宮女官的代稱,原本是侍奉后妃的女性職官,她們上呈后妃指令, 下督宮女實作,是後宮的管理階層。宮官組織有六局二十四司,其職責分為文書 處理、贊相禮儀、生活管理、督責懲罰等四大類型。但宮官的功能在擴大中,或 被派遣出宮辦事,或參與政務,或侍候文案,與原本職能已有所不同。宮官的名 號亦時有變動,新名號頻頻出現,顯示後官女官正在醞讓新的體系。宮官來源有 聽聞召入、良家入選、宮女升進三種,由於宮官不需以色侍人,所以不在乎年輕 貌美,而以能力、品德為重要考量,有些人甚至是孀婦。為了滿足宮中的各類需 求,宮廷教育非常重要,宮官有時扮演施教者的角色。宮官的衣食待遇依尊卑身 分給授,政治待遇在韋后主政時大幅提高,但其宮內生活孤單,一年也只能見親 人一次。唐朝的宮官勢力在女主專政時最顯著,武則天選召才婦入宮任職,協助 處理政務;韋后時期的宮官則干預國政,影響朝局。此外,宮官還曾引導官員上 朝,在內廷批示文書,甚至因長於議論而涉入政爭。宮官雖然隱身宮廷內,但在 政治上仍有某種程度的影響力。 關鍵詞:唐代、女官、宮官制度、宮廷教育、政治待遇、宮廷政治一、前言
蔡邕曰:「禁中者,門戶有禁,非侍御者不得入,故曰禁中。」1 在宮禁之中 的侍御者主要是宦官與宮女,其服侍的對象除了皇帝、太子以外,還有皇后、妃 嬪等女性。儘管歷代都用閹宦服侍后妃,但如能更有系統地安排女性近身服侍后 妃,豈不讓后妃更方便、更自在?唐代的後宮女性有三個層級,最高層是名為內 官的妃嬪,其次是管理階層的宮官,她們具有品階;2 最下層是人數眾多,以服 務為主,没有品階的宮女。3本文的研究對象包含後宮的所有女官,但唐代的制 度名稱只見宮官,4 宮官成為後宮女官的總稱或代稱。宮官原本是在宮中服侍后 1 《史記》(臺北:鼎文書局,1986),卷六〈秦始皇本紀〉二世二年條《集解》引蔡邕語,頁 271。 2 學者常將帝王妃嬪亦稱為女官,並以女官名篇,廣義的指后妃或其他女職,如:周文英,〈略 論中國古代的女官制度〉,《遼寧大學學報》1996 年 3 期,頁 56-58;董云香,〈《周禮》所記女官 述論〉,《文化學刊》2008 年 2 期,頁 20-23。唐代內官、宮官雖然已劃分清楚,但因都是有品階 的後宮女性,亦泛稱為女官,如:潘泰泉,〈唐代的女官〉,收入:朱雷主編,《唐代的歷史與社 會》(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1997),頁 558-564;劉曉云,〈唐代女官的特點〉,《首都師範大學 學報》(社會科學板)2006 年 2 期,頁 29-32。 3 唐代宮人的三個層級,見:羅彤華,〈唐代的宮女群體及其對宮廷政治的影響〉,《魏晉南北朝 隋唐史資料》34 輯(2016),頁 84。 4 唐代的宮官可指三類人,一是東宮官屬,二是宦官,三是後宮女官。東宮官屬是訓導、服侍、 禁衛太子的官員,又稱宮僚(寮)、宮臣。宦官是內官,所謂「宮者使守內」(《周禮注疏》卷三2 妃,管理宮女的專職女官,但她們的出現並不很早,本文要尋索其演變軌跡。 唐代的宮官組織規模不算小,權責規定得很細緻。但如果說其服務對象僅限 於后妃,也未免太狹隘,宮廷中凡事皆可預聞的皇帝,有時仍會調度之。只是宮 廷中有些女性職官的名號不見於宮官體系,似說明後宮女職的需求在增加,既有 的架構已不敷所用,宮官系統在變化中,並因應情勢隨時做調整。至於新名號的 女官,是否納入宮官組織中,則還有待討論。通常印象中,宮中最大宗的服侍者 是宦官與宮女,宦官隸屬於內侍省,宮女是由宮官,還是宦官節制?我們有必要 界定宮官與內侍省的對應關係,以了解這群後宮女官的作用,並為她們在宮廷中 找到一個適切的位置。 唐代確立了六局二十四司的宮官系統,它在後宮有其樞紐地位,制度上的人 數近三百人,為了確保宮務的持續推動,宮官不能有職司空缺無人的狀態,因此 宮官的來源與進用應有穩定方式。宮官處理的是后妃的日常生活及相關朝儀,故 宮官的素質應有一定的講究。唐代的女性意識較強,5 還有女主干政的問題,身 為後宮的女官,不是只會女紅、烹煮就好,其知識能力也非常重要,甚至要處理 文書業務或參與國政,是以後宮女官的身分特色與文化意義,也是本文著意探究 的課題。 宮官有品階,可以封爵為命婦,也可參與禮典,其一切待遇皆比照外官或內 侍宦官?宮官應恪守宮規,不能隨意出宮,但在生活上她能有多大的自主性?她 能有婚姻嗎?還是一入宮門便只能終老於斯?自良家選入的宮官,何時能會見親 人,其與家族的關係若何?唐代兩京都有掖庭宮,為了方便管理宮女,掖庭宮是 否也是宮官的廨署或居處所在? 唐朝是女性參政最積極的時代,後宮女官接近皇帝或貼近女主,自然容易成 為倚重的對象,她們常被差遣擔任一些份外的工作,也在一波波的宮廷事變中見 其身影,女官在政治上的影響力是不容小覷的。唐後期女主干政情況改善,相對 地,宮內宦官勢力卻大幅膨脹,後宮女官在政情丕變的狀態下,還能有所表現? 晚唐皇帝與宦官爭權時,女官能夠置身事外?女官在後宮雖是個不起眼的角色, 但她如何在夾縫中求生存發展,仍需本文做深入解析。 既有的後宮女官的研究非常少,如漢代考古資料所做的宮官集釋,6 其實在 論三后官、太子官,而且所用無論是中人、士人,都非後宮女官。揚州出土的漢 代官印中,稱「妾某」的可能是後宮女官,但也有的是諸侯王後宮的女官。7 以 六〈秋官司寇〉「掌戮」),因其為宮闈之臣,亦可稱為宮官。後宮女官最早所見是世婦,鄭玄云: 「后宮官也。」(《周禮注疏》卷十七〈春官宗伯〉「世婦」)歷代女官雖有個別職名,但直到隋唐 時期才出現宮官這樣的特定名稱。上述三類人各有不同的服務對象與權責,唯因都在管理宮廷事 務,皆可名之為宮官。但本文主要探討的宮官是後宮女官。 5 陳弱水,〈初唐政治中的女性意識〉,收入:陳弱水,《唐代的婦女文化與家庭生活》(臺北:允 晨文化公司,2007),頁 199-240。 6 蕭亢達,〈從漢代文物考古資料所見“宮官”集釋談《漢書‧百官公卿表》中的一處句讀問題〉, 《考古與文物》1996 年 4 期,頁 60-67。 7 顧篔,〈揚州出土的“妾莫書”與“舒宴”印小議─兼論西漢時期的女官制度〉,《東南文化》 2007 年 5 期,頁 77-79。
3 後宮女官為主題進行全面性探討的始於北朝,蔡幸娟〈北朝女官制度研究〉、苗 霖霖《北魏後宮制度研究》,8 都是頗有見地的論著。在唐代方面,潘泰泉〈唐代 的女官〉,9 雖將內官、宮官區別開來,但在論述宮官時,卻又與宮女混淆在一起。 對於宮官身分與權力的變化,分析得最深入的是趙雨樂〈唐前期宮官與宦官的權 力消長〉與鄭雅如〈唐代前期預政女性身分的官僚化〉,10 只可惜二篇文章在宮官 的沿革、進用、職權、演變,與其他官僚的關係,以及後期宮廷中宮官的勢力等 方面,似仍有未盡之意。 宮官在唐代是常設機構,上以應對皇帝、后妃,下以節制諸多宮女,還要與 宦官、其他官僚周旋,以維持後宮的正常運作。宮官雖然是後宮女官中最主要的 體系,卻也順應時變,有了其他發展。正因為宮官在宮廷研究中有其重要性,故 本文將揭開她的神秘面紗,並為後宮女官的文化作用與政治影響力找到合理解 釋。
二、宮官制度的沿革
做為後宮專業的的女性職官,宮官的出現並不很早。《周禮》王者立后,並 有三夫人、九嬪、二十七世婦、八十一女御,共計百二十人,以備內職。后正位 宮闈,夫人「坐而論婦禮」,九嬪掌「婦學之法,使之教九御」,世婦掌「祭祀、 賓客、喪紀之事」,女御「敘於王之燕寢,以歲時獻功事」。11夫人以下是王之妃 妾,她們不是僅陪從宴遊而已,而是要論婦禮,或行婦職的。其中,世婦以上的 身分尊貴,言禮不言職,女御則歳時獻功事,行絲枲職業之法。12看來王之妃妾, 亦象王之六官,13也負有管理後宮,分擔宮中實務的責任,鄭玄云:「世婦,后 宮官也。」14正是妃妾兼理宮務的明證。后宮除了王之妃妾外,還有縫人女御、 女祝、女史、女奴、奚、女工等女奴之類八百九十九人,依其才智,掌諸婦人之 事。15易言之,後宮女性若非王之妃妾,便是女奴,妃妾象六官,卻非專業女官, 8 蔡幸娟,〈北朝女官制度研究〉,《成功大學歷史學報》24 號(1998),頁 175-213;苗霖霖,《北 魏後宮制度研究》(新北市:花木蘭出版社,2013)。 9 潘泰泉,〈唐代的女官〉,頁 557-567。 10 趙雨樂,〈唐前期宮官與宦官的權力消長〉,收入:趙雨樂,《從宮廷到戰場:中國中古與近世 諸考察》(香港:中華書局,2007),頁 1-35;鄭雅如,〈唐代前期預政女性身分的官僚化:從上 官婉兒墓誌談起〉,《中國史學》24 卷(京都:朋友書店,2014),頁 87-102。 11 《周禮注疏》〈天官冢宰〉卷一「九嬪」注,卷七「內宰」注,卷八「世婦」、「女御」,頁 18、 116、122。 12 《周禮注疏》卷七〈天官冢宰〉「內宰」疏曰:「內宰以婦人職業之法教九御。上文世婦已上, 皆直言陰禮不言職,此言職者,以其世婦以上貴,無絲枲等職業之法故也。」(頁 111) 13 《周禮注疏》卷八〈天官冢宰〉「女御」疏曰:「王之妃妾,三夫人象三公,九嬪象孤卿,二十 七世婦象大夫,女御象元士。」(頁 122) 14 《周禮注疏》卷十七〈春官宗伯〉「世婦」注,頁 261。 15 孫詒讓撰,王文錦、陳玉霞點校,《周禮正義》(北京:中華書局,2013),卷一〈天官冢宰〉 「敘官」詒讓案:「內司服縫人女御人十人,女祝四人,女史八人,女奴百二十五人,奚六百七 十二人,女工八十人。凡女官、女庶人,總八百九十九人。」這裏的「女官」可能是「女宮」,《周 禮注疏》卷七〈天官冢宰〉「寺人」注:「女宮,刑女之在宮中者。」此處所言似皆為宮中之刑女, 即女奴,《周禮注疏》卷十七〈春官宗伯〉「守祧」注曰:「女祧、女奴有才智者。…奚,女奴也。」 疏曰:「女史之類,皆女奴有才智者為之。無才智者,即入奚類。」又,卷一〈天官冢宰〉治官4 女奴掌婦人事,身分卻甚低賤。《周禮》後宮罕見不是王之妃妾,但身分又不卑 賤的女性職官。16 漢代自武帝以後,頗增修後宮之制,世謂「掖庭三千,增級十四」,17即漢 帝妃妾有十四個品級,十九個名目,班固〈兩都賦〉曰:「蓋以百數。」18可以 想見漢帝妃妾群龐大,人數不下於周制;而掖庭女性三千,則過於古昔女奴之數。 掖庭是後宮女性居住之處,妃妾群既人數眾多,相應地,服侍宮女亦大幅擴充, 才能滿足實際需求。妃妾群中,長使爵比五大夫,視六百石;少使爵比公乘,視 四百石,位階不算太低,但顏師古注曰:「主供使者。」19似乎如周制之世婦、 女御之類,不全然地被供養,仍被賦予某些任務。少使是十一等,其下還有三個 等級及家人子等名目,則這些人就算可被進御,也應有較具體的職事要承擔。 兩漢以下,後宮裏有些人原本只是女侍,但也因緣際會下成為帝王妃妾。如 漢元帝傅昭儀「少為上官太后才人」,元帝為太子時得幸,這個才人應是太后身 邊的侍者。東漢和帝數失皇子,鄧后憂繼嗣不廣,「數選進才人」,以博帝意。20 才人竟成為掖庭妃妾的人選之一。曹魏時,才人身份依舊有些曖昧,如曹爽私取 「先帝才人」七八人為伎樂,又發才人五十七人,使先帝倢伃教習為伎。21這些 才人正在帝王侍者與女伎之間。大概直到西晉,才人方正式列入妃妾群,爵視千 石以下,晉帝諸子不乏為才人所生。22可是南朝諸世總不忘在才人、中才人妃妾 身分後,加上散位、散役、散職這樣的註解,23說明他們是兼有女侍性質的妃妾。 類似情形亦出現在北朝,北齊河清令依古制三夫人、九嬪、二十七世婦、八十一 御女置內命婦,武成帝自外又置才人等散號。24可見歷代妃妾的位號不僅常有變 動,下層妃妾可能如女侍般地被役使或服侍他人,不能養尊處優的閒逸過日。 自漢代以來,帝室、皇后的服侍供養,有少府、詹事等專官來負責,或士人、 或宦者,卻鮮少見到女性職官在處理宮務。即使帝王妃妾要分擔少數雜務,也總 要顧及其尊嚴與體統,怎可與身分微賤的女侍、伎人平等齊觀?尤其自漢武帝大 之屬「女祝」注曰:「女祝,女奴曉祝事者。」「女工」注曰:「女工,女奴曉裁縫者。」「內司服」、 「縫人」下皆有女御,疏曰:「以此女御還是女奴曉進御衣服者。…王見之,或當王意,廣其禮, 得與八十一女御同名。欲見百二十人外,兼有此女御之禮,王合御幸之。」女奴曉進御衣者亦可 得御幸,但其身分非妃妾。孫詒讓此處所言皆女奴或女宮,未見女庶人之例。 16 《周禮》所記女職,除了王之妃妾如九嬪、世婦、女御,王之同姓女內宗,王之姑姊妹外宗 之外,其他如女祝、女史、內司服、縫人、女巫等都是女奴身分。只有春官宗伯下的世婦是外命 婦,既非王之妃妾,也非女奴。上述十一職見於董云香之歸納,見:〈《周禮》所記女官述論〉, 頁 20-23。 17 《後漢書》(臺北:鼎文書局,1975),卷十上〈皇后紀〉,頁 399。 18 《後漢書》卷四十上〈班固傳〉,頁 1344。 19 《漢書》(臺北:鼎文書局,1986),卷九十七上〈外戚傳〉,頁 3935。 20 《漢書》卷九十七下〈外戚傳〉,頁 3999-4000;《後漢書》卷十上〈皇后紀〉,頁 420。 21 《三國志》(臺北:鼎文書局,1974),卷九〈魏書〉〈曹爽傳〉,頁 284-285。 22 《晉書》(臺北:鼎文書局,1979),卷六十四〈武十三王傳〉,頁 1719;又,〈元四王傳〉,頁 1725。 23 《南史》(臺北:鼎文書局,1981),卷十一〈后妃傳〉,頁 316-317;《陳書》(臺北:鼎文書局, 1975),卷七〈后妃傳〉,頁 120。 24 《北史》(臺北:鼎文書局,1981),卷十三〈后妃傳〉,頁 487。
5 幅擴充宮掖後,「掖庭三千」,占絕大多數的便是各類侍人的宮女。宮女的督導, 若要由妃妾來下指令,妃妾的勞務豈不太沈重,又豈能符合其尊貴的身分?因此 宮中有必要設置某些女性職官,以服侍后妃,並供其調遣。《漢書》記武帝時戾 太子反,收捕江充,太子使舍人夜入未央殿,「因長御倚華具白皇后」。如淳注: 「漢儀注女長御比侍中。皇后見娙娥以下,長御稱謝。」25可見長御是隨侍皇后 的女性職官,使人入見要透過長御傳達,妃妾入見則由長御答謝,其職比侍中, 顯示其在後宮的重要性。元帝為太子時,皇后擇後宮家人子可虞侍太子者,見政 君等五人,「微令旁長御問知太子所欲」。26長御雖不見於漢代職官系統,但應是 常在皇后身旁,得皇后信任與重用的女官,晉灼以為即「宮長」,27蓋宮中女官 之長也。 漢代的宮中女官還有其他名目,成帝所御幸的中宮史曹宮,司隸解光奏言係 官婢曹曉女,「前屬中宮,為學事史,通詩,授皇后」。28曹宮為官婢之女,其身 分當屬官婢。曹宮生長宮中,但能有書藝才能,應是受益於宮中的教育體系。曹 宮的職稱是學事史、中宮史,可能都是皇后身旁女史之類通文書的人。《周禮》 疏曰:「女史之類,皆女奴有才智者為之。」29曹宮的身分與職稱,看來源自古 制,二者間有著一脈相承的關係。歷來史家非常重視王之言動,有左史右史記言 記事,30以昭德塞違,勸善懲惡。然而,后妃左右似乎也有女史載筆,以知得失, 自警戒耳,所謂「女史彤管,記功書過」。31《周禮》云:「女史,掌王后之禮職,… 書內令,凡后之事以禮從。」32《毛詩》〈國風〉〈邶柏舟‧靜女〉:「貽我彤管。」 疏曰:「后夫人必有女史彤管之法也。」33正因為女史記宮中后妃事其來有自, 所以成帝班倢伃因趙氏驕妒,恐見危,作賦自傷曰:「陳女圖以鏡監兮,顧女史 而問詩」,34就以女史誦諸篇詩,明箴戒之意,而自惕厲。無論女史身分如何, 從何而來,其為宮中掌書記之女官,錄后妃宮閨之事,似是無可懷疑。 宮中女官與文書事相關者,可能還有女尚書一職。東漢宦官為禍日甚,陳蕃 說竇武斥罷之,並曰:「趙夫人及女尚書,旦夕亂太后。」趙夫人即靈帝乳母趙 嬈,女尚書注曰:「宮內官也。」35應是侍側太后,為其所親信的宮官。女尚書 的重要地位,在曹魏明帝時更突顯出來,《三國志》〈魏書〉載:「可付信者六人, 25 《漢書》卷六十三〈武五子傳〉,頁 2743-2744。 26 《漢書》卷九十八〈元后傳〉,頁 4015。 27 《漢書》卷九十七下〈外戚傳〉引晉灼注,頁 3991。 28 《漢書》卷九十七下〈外戚傳〉,頁 3990。 29 《周禮注疏》卷十七〈春官宗伯〉「守祧」,頁 261。 30 《禮記注疏》(十三經注疏本),卷二十九〈玉藻〉:「動則左史書之,言則右史書之。」《漢書》 卷三十〈藝文志〉:「左史記言,右史記事。」章學誠則不以為言與事可分任,《文史通義新編》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內篇一〉〈書教上〉:「古人事見於言,言以為事,未嘗分事 言為二物也。」 31 《後漢書》卷十上〈皇后紀〉,頁 397。 32 《周禮注疏》卷八〈天官冢宰〉「女史」,頁 123。 33 《毛詩注疏》(十三經注疏本),〈國風〉〈邶柏舟‧靜女〉,頁 105。 34 《漢書》卷九十七下〈外戚傳〉,頁 3985。 35 《後漢書》卷六十九〈竇武傳〉,頁 2242;又,卷六十六〈陳蕃傳〉,頁 2170。
6 以為女尚書,使典省外奏事,處當畫可。」36一般而言,宮中女官是環繞后妃群, 給事省內的人,不意魏明帝竟指令可信的宮內女官,省外奏事,還當畫可之權力, 似已有參與政事的迹象。 以尚為名的宮中女官,可能不只女尚書,《漢書.惠帝紀》如淳注:「主天子 物曰尚,主文書曰尚書,又有尚符璽郎也。漢儀注省中有五尚,而內官婦人有諸 尚也。」37看來漢宮中除了女尚書之外,還有其他以尚為名,各司職事的女官, 她們很可能如省中五尚那樣,已自成一個體系。 目前所知,較明確地於後宮設置系統性女官的是西晉。《唐六典》「宮官」條 引《晉令》:「崇德殿大監,尚衣、尚食大監,並銀章、艾綬,二千石;崇華殿大 監、元華食監、都監、上監,銅印、墨綬,千石;女史、賢人、恭人、中使、大 使,碧綸綬。」38西晉的女官,大監、監這兩個等級有官品與印章,可能是真正 的職官,是宮中的管理階層,而女史之類既無官品、印章,其身分似為女奴或宮 婢,以侍人或文書業務為主。然西晉的女官並不限於《晉令》所載,還有其他名 目見於史料中,如晉武帝太康六年(285)皇后行蠶禮,依「漢魏故事」,「女尚 書著貂蟬佩璽陪乘,載筐鉤」。既是漢、魏故事,則女尚書的參與禮典,可能在 東漢便已存在。陪從太后、皇后法駕的,另有如女長御、女旄頭、女尚輦等女官。39 女尚書與女長御都是西晉承自兩漢的女官,卻都未見於殘存的《晉令》中,想見 西晉女官的規模應遠比所知者大。 女尚書、女長御在十六國、南朝時依然存在。後趙石季龍荒耽內游,威刑失 度,常誚責杖捶太子邃,邃恨,稍疾不省事,季龍「遣所親任女尚書察之」。40女 尚書不只侍從皇后,連君王都如此信用之,可見她在宮中的分量了。南朝宮內的 女職也很重要,如齊明帝建武二年(495)有司奏景懿后遷登新廟車服之儀,祠 部郎何佟之建議在外侍官之外,另用內職女尚書、女長御各二人。41顯見她們持 續存在於南朝,而且二職地位相當,並稱同用,人數還各不只一人。 陳後主好艷詞新曲,他引進一批女學士至宮中:「以宮人有文學者袁大捨等 為女學士。後主每引賓客對貴妃等遊宴,則使諸貴人及女學士與狎客共賦新詩, 互相贈答」。42這些宮人女學士,因恩遇而供奉在內廷,以文采而侍從君主,酬 答賓客,其與有固定職事的女官,似又稍有不同。 漢晉的女官只零星、片斷的殘存在史料裏,唯南朝宋明帝的後宮,留下完整 的職官系統。《宋書》謂:「太宗留心後房,擬外百官,備位置內職。」43他詳列 後宮、各房的官名、品秩、職務、人數等,七品以上有定數的就約130 人,無定 數及流外者更不知凡幾,後宮職官規模之大,為古來所僅見。然而,這個職官系 36 《三國志》卷三〈魏書〉〈明帝紀〉,頁 105。 37 《漢書》卷二〈惠帝紀〉,頁 85。 38 李林甫撰,陳仲夫點校,《唐六典》(北京:中華書局,1992),卷十二〈宮官〉,頁 348。 39 《晉書》卷十九〈禮志〉,頁 590;又,卷二十五〈輿服志〉,頁 765。 40 《晉書》卷一○六〈載記〉〈石季龍傳〉,頁 2766。 41 《南齊書》(臺北:鼎文書局,1975),卷九〈禮上〉,頁 134-135。 42 《陳書》(臺北:鼎文書局,1975),卷七〈后妃傳〉,頁 132。 43 《宋書》(臺北:鼎文書局,1979),卷四十一〈后妃傳〉,頁 1270-1279。
7 統雖說是宋明帝「留心後房」、「備位置內職」,好似為后妃所設的女官,其中如 女林、女史、女典、宮閨史等確實為女性任職,但這個職官系統是否全然排除男 性或閹官,也還不能肯定,像侍御執衛、禁防等職,仍然用女性守衛?給使一職, 在唐代指宦人無官品者,44如果南朝宋亦然,則此後宮職官就不專是女性。另個 很特別的是,這個職官系統在許多官名後加註「銓六宮」、「銓人士」等語,看來 是賦予他們銓選的權利。「銓六宮」大概是為後宮挑選各式人才,「銓人士」既不 同於「銓士人」,則可能以選取閹宦或婦女為主。另外,也有的加註「有限外」, 是限定內職不可隨意外出嗎?這份職官規範後宮的事項極為周全完備,舉凡穀帛、 中廚、織、繡等衣食所必備,學林、典樂、行病、暴室等宮教、享樂、疾病、懲 處所需要,無不設官分職,細緻處理。只是吾人還難認定這個職官系統係屬專職 女官,而更讓人訝異的是,其中官名鮮少再見於他處,是南朝系統只有過渡性質, 歷史主流、制度源流在北不在南之故?45 時間較宋明帝稍後,但確知係在後宮專置女職,以典內事的,是北魏孝文帝 時期。這些女職獨立於妃妾群之外,即使她們可被御幸,卻不掛妃妾名號。這個 女性職官系統,共分五個等級,最高等級的內司,視尚書令、僕;其次的作司、 大監、女侍中三官,視二品;再次的女尚書、美人、女史等官,視三品;以下的 中才人、才人、恭使宮人等為視四品;最低層的女酒、女饗、奚官女奴等為視五 品。46大致上,前兩個等級屬監理性質,第三個等級屬文書性質,第四級是服侍 性質,最下級是勞務性質。值得注意的是,美人、才人、中才人等在魏晉南朝列 於下層妃妾群,且自劉宋起加散位、散役之號,可見她們是有些許職事的。而在 北魏,她們已摒除於妃妾群之外,成為宮內的女職,且其層級並不算高。再者, 這五個等級中的最下層如女酒、奚、女奴等皆見於《周禮》,是女奴身分,但北 魏卻一併納入後宮的女職系統,給予品階,既不視若流外,貶抑其身分,也不當 成女隸來看待,這在講究身分制的社會裏,倒是很出人意表的安排。 現今留存的十方北魏宮人墓誌,47其官位皆不低於女尚書,但是否同為視三 品的美人、女史等,或更等而下之的諸女職,皆不可刊為墓誌,則尚難斷言,因 大監劉阿素、劉華仁的墓誌,就由有交情的同火人典御監、內傅母所立,故其他 層級較低的宮人墓誌,許是未發現而已。這些宮人,十之八九都因家門遭難而没 官,但也因女工妙絕、宰調酸甜、或博達墳典,而離於禁隸,擢為上官,甚至獲 賜高品,追贈一品,其中內司楊氏還得宣武皇帝賜爵為高唐縣君。48這些殊榮, 44 《唐六典》卷十二〈內侍省〉,頁 358。 45 陳寅恪認為隋唐制度有三源,以北齊、梁陳為主,北周制影響較微末。田餘慶則認為宋齊梁制 具為過渡性,宏觀的看,主流在北不在南。見:陳寅恪,《隋唐制度淵源略論稿》(臺北:河洛圖 書公司,1978),頁 1-2;田餘慶,《東晉門閥政治》(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頁 296。 46 《魏書》(臺北:鼎文書局,1975),卷十三〈皇后傳〉,頁 322;《北史》卷十三〈后妃傳〉,頁 486。二書有部分女職名稱不同。 47 北魏宮人墓誌及其解說見:趙超,《漢魏南北朝墓誌彙編》(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趙 萬里編,《漢魏南北朝墓誌集釋》(臺北:鼎文書局,1975),卷二〈北魏‧後嬪內職〉、卷十一〈補 遺〉。以下所述皆源自於此。 48 十方宮人墓誌中,除了〈皇內司諱光墓誌〉與〈傅母宮大監杜法真墓誌〉,似非因家難而沒官
8 豈是古代之沒官女性所能想望的,抑且絲毫不遜於外朝之男性職官。 北魏後宮有女侍中一職,視二品,亦屬高官,但宮人墓誌未見。靈太后臨朝, 江陽王元繼之子叉妻封新平郡君,後遷馮翊郡君,拜女侍中。又,于氏貴盛,于 忠後妻中山王尼須女,也在靈太后臨朝時引為女侍中。陸昕之尚常山公主,神龜 初,與穆氏頓丘長公主並為女侍中。這些為女侍中的皇室女眷,與前述自沒官擢 昇的後宮女職,在身分上頗不相當,而于忠妻只「微解詩書」,便引為女侍中。 另外在魏末,高岳因功封清河郡公,母山氏封郡君,授女侍中,入侍皇后。49蓋 北魏的後宮女職,可能大部分出自刑女,少部分為官人親屬或皇室,尤其在太后 臨朝時引進女侍中,當是為了便於侍從顧問。 北齊推廣後宮女官制度似乎頗為著力,在諸多禮典裏也納入女官,參與儀制, 如皇帝納后之禮,皇后服大嚴繡衣,「女長御引出,升畫輪四望車,女侍中負璽 陪乘」。皇后行親蠶之禮,「女尚書執筐,女主衣執鉤,立壇下」。冊皇太后之禮, 小黃門以節綬入,「女侍中受,以進皇太后」。50這些女官不僅陪侍在皇太后、皇 后左右,地位重要,深受倚重,而且名目多元化,職掌也有系統性的傾向。尤其 是女侍中,每在關鍵時刻都被賦與重任,想見其在宮中的權力甚大,這或許就是 女侍中陸太姬(令萱)勢傾內外,能讓從婢黃花成為後主皇后的主要原故吧!51 隋唐制度有東魏北齊、南朝梁陳、西魏北周三個淵源,可是以後宮女性職官 系統來說,隋帝雖說「採漢、晉舊儀」,52並參考北魏以來的制度,但事實上它 無論在宮官的類別與職掌上,都別有創設,較諸前朝規範得更明確完整。隋文帝 置六尚,似是仿漢代內官婦人之諸尚,其下有六司、六典,遞相統攝,以掌宮掖 之政。煬帝則準尚書省,以六局管二十四司。53從宮官名稱看,隋已不用監、大 監之名,連近身皇后權力甚大的女長御、女侍中,也不再見,反倒是以尚為名的 體系,比擬奉御皇帝的諸尚,全面開展於宮闈中,以服侍后妃。只是漢晉南北朝 普遍存在的女尚書,隋代已不見其名。至於女史(使)之類,各朝位階均不高, 但因其有書記、支使的實際效用,反倒一直存續在後宮中。至於宮官的品秩,隋 文帝壓到從九品以下,或至勳品、流外品,與后妃內官的七品以上,身分懸隔。 煬帝則將六尚抬高到從五品,司、典、掌遞降,但也都在從九品以上,與內官的 一~七品,差距縮小許多,而內官五品以下的寶林、御女、采女,比於古制之女 御,54也不比宮官的位階高,似乎煬帝的下層妃妾,在品秩上已與宮官有相承接 外,其他均是。北魏、北齊、北周、隋代的女官制度與墓誌實例,可參考:蔡幸娟,〈北朝女官 制度研究〉,頁175-213。 49 《魏書》卷十六〈道武七王列傳〉,頁 403;又,卷三十一〈于忠傳〉,頁 746;又,卷四十〈陸 昕之傳〉,頁 909;《北齊書》(臺北:鼎文書局,1975),卷十三〈清河王岳傳〉,頁 174-175。 50 《隋書》卷九〈禮儀志〉,頁 177-178;又,卷七〈禮儀志〉,頁 145;又,卷九〈禮儀志〉,頁 174。 51 《北齊書》卷九〈後主穆后傳〉,頁 128。 52 《隋書》卷三十六〈后妃傳〉,頁 1106。 53 隋代宮人墓誌所見之女官名稱與職掌,可參考:周曉薇、王其禕,《柔順之象:隋代女性與社 會》(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2),頁 181-190。 54 《隋書》卷三十六〈后妃傳〉,頁 1106-1108。
9 之勢。
三、宮官制度及其演變
唐朝的宮官制度承隋代而來,且更接近隋煬帝之制。唐的宮官制度計有六局、 二十四司、二十四典、二十四掌。各局置六尚各二人,正五品;二十四司各二~ 六人,正六品;二十四典各二~六人,正七品;二十四掌各二~六人,正八品。55 《新唐書》卷四七〈百官二〉內官條註謂開元中,玄宗改四妃為三妃,以代夫人, 又置六儀、美人、才人,「增尚宮、尚儀、尚服三局」。56 如依此註,唐代常行的 宮官制度原只有三局,至玄宗改制才增為六局。但事實並非如此。周紹良編唐代 宮人墓誌裏,貞觀○二○掌闈麻氏、麟德○○四司簿王氏,都屬尚宮局;續編上 元○一九尚服李法滿,屬尚服局。這兩局顯然在開元改制前已存在。此外,貞觀 ○一八司製何氏屬尚功局;永徽○六○司設某氏、續編儀鳳○○七典燈某氏,屬 尚寢局。57 亦即唐初墓誌中確實可知已有四局,尚宮、尚服兩局不待玄宗增置也 已出現。而且由墓誌宮官的名號看,尚、司、典、掌俱全,似乎太宗、高宗時宮 官制度已完整,六局二十四司典掌已周備。 目前所見的宮官體系,自六尚的正五品,司、典、掌各遞降一等,至正八品 而止。但這不是唐朝最初的典制,《新唐書》內官條註:六尚曰諸尚書,正三品, 二十四司正四品,二十四典正六品,二十四掌略去品秩,大約是正七品。58 唐初 的宮官,六尚與二十四司典掌俱全,與今制無異,所不同者,唯今制官品抑降至 正五品為起始。今制官品何時抑降?是玄宗改革內官時一併所為嗎?如以宮人墓 誌確知為宮官的六例來說,五例都未載其品階,僅儀鳳一例典燈載明為七品。由 此觀之,唐朝在儀鳳以前已改為今制品階。 玄宗在開元初改革內官之制,59 由原本的八等一二一人(或一一二人),60 驟 減為四等二十人。改革的原因,有學者以為是懲舊制之弊,使內外有別,以正家 道;也有的認為是防範后妃干政,或去除太平公主眼線。61 這些說法都不無道理。 歷代的下級妃妾總要供使或承擔某些職事,而南北朝時更加上散位、散役、散職 等名號,其與尊貴的妃嬪是不能相提並論的。因此玄宗的改革內官,在政治目的 55 賴瑞和以為宮官的官品是流外官,應誤。見:《唐代中層文官》(臺北:聯經出版社,2008), 頁355。 56 《新唐書》(臺北:鼎文書局,1976),卷四七〈百官二〉,頁 1225。 57 周紹良編,《唐代墓誌彙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又,《唐代墓誌彙編續集》(上 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 58 《新唐書》卷四七〈百官二〉,頁 1225。 59 玄宗改革內官制度的時間,霍斌推測在開元元年十二月左右或開元二年八月左右。見:〈唐玄 宗內官制度改革發微〉,收入:杜文玉主編,《唐史論叢》12 輯(西安:陝西師範大學出版社, 2014),頁 281。 60 《舊唐書》(臺北:鼎文書局,1976),卷五一〈后妃傳〉有八等一二一人,《新唐書》卷四七 〈百官二〉有八等一一二人。二書所記差別在美人、才人的人數。《唐會要》(臺北:世界書局, 1974),卷三〈內職〉所記同於《舊唐書》。 61 霍斌,〈唐玄宗內官制度改革發微〉,頁282-284;李文才,〈試論唐玄宗的後宮政策及其承繼〉, 《華北大學學報》2007 年 2 期,頁 79。10 之外,還應有提升妃嬪地位,使其與任雜事的寶林、御女、采女等人區隔開來, 讓妃嬪為真正的內官,而令抑廢的寶林等轉任他職,才符合尊卑有序,貴賤有等 的身分制度,這或許才是玄宗「內外有別,家道正焉」62 的真正用意。 玄宗改革內官,一口氣裁撤了約百人,這些人先前有品階,總不好降與宮女 同使,因此若非放出宮,最可能的出路便是成為宮官。玄宗改革內官時,《新唐 書》加註一語:「增尚宮、尚儀、尚服三局」,此處的增三局正接在改革內官後, 其本意或許指寶林以下人等轉移於尚宮等三局,用增加、調整三局的人事暫時安 置之。唐朝女主專政時期,宮官是其親信,權力相當大,玄宗即位後,刻意壓制 宮婦群體,擴大內侍省的宦官功能,63 故此時玄宗增尚宮等三局職權的可能性不 大,其安排部分低品妃妾為宮官,只是策略性運用。蓋只要后妃權力被壓制,宮 官便與執役宮人無別。內官與宮官的連動關係,正是玄宗改革的特色。 另個值得注意的現象是,玄宗更革內官時,似有意將內官、宮官品階銜接起 來,以內官凌駕宮官之勢,整飭宮內女官系統,亦即內官皆在四品以上,宮官皆 在五品以下。品階既明,身分斯在,內官督導宮官之勢,是再清楚不過了。唐朝 內官、宮官皆因襲隋制,隋文帝時「貴人等關掌宮闈之務,六尚以下皆分隸焉」64 的遺義,大概到唐玄宗時才真正落實,之前低品妃妾與高品宮官間互動的尷尬情 勢,將不再出現。65 如志書所見,宮官六局二十四司是負責后妃日常生活及相關朝儀的後宮常設 機構,其職責可分為四大類型: 1.文書處理。尚宮局主掌六尚事物的出納文籍,並掌管宮官之印。凡六尚所 需物品,由外司承辦,尚宮押印,司記審核出入錄目,交付內侍省受牒,便移外 司處理。其他五尚之印唯於當司內行用,不能用於對外文牒上。尚宮局的四司, 司記掌印,並審核諸司簿書;司言掌宣傳啟奏之事,即敕書宣付司言,司言將承 敕處分之事,傳付外司;司簿掌宮人名簿與廩賜之事;司闈掌宮闈管鑰之事。四 司該當皆有文書登錄,才方便管理。此外,尚服局司寶所掌琮寶、符契、圖籍等 也要具立文簿,如需使用,在出付與還回時都要登記在案,以備查核。再者,二 十四司下各有無品階的女史數人,掌執文書。可見凡宮官之事,皆需文書載錄, 以為憑信及審查之用,故文書處理在宮官事務中是極重要的,而又以尚宮局為主 要職司。 2.贊相禮儀。尚儀局主掌宮中禮儀及起居諸事。除了司籍負責經籍之分目、 暴涼,教學之簿記、紙筆等供奉外,其他三司都與禮儀、賓客事務有關。司樂掌 教習樂人,諸樂之陳布及演奏;司賓掌賓客朝見、宴會時的引導、禮儀;司贊於 62 《唐會要》卷三〈內職〉,頁 33。 63 趙雨樂認為自武韋時期至玄宗時期,內廷權力的變動,已自宮官轉向宦官。見:〈唐前期宮官 與宦官的權力消長〉,頁1-35。 64 《隋書》卷三六〈后妃傳〉,頁 1107。 65 趙雨樂以為,妃嬪以下世婦,傳統上已歸於宮官類別。這樣的說法不太精確,本文從宮官的 沿革及玄宗改革裏,釐清妃嬪與宮官的關係。趙雨樂說法見:〈唐前期宮官與宦官的權力消長〉, 頁31 註 5。
11 會見時引客立於殿庭,司言宣敕賜坐,司贊引導其入席就座。如有賜酒、賜食, 司贊仍要引導賓客起身拜謝。禮儀之事雖由尚儀局主導,但還是要與其他局司, 甚至是內侍宦官合作完成。尚儀局在四司之外另有正六品的彤史二人,其下並管 女史二人,其職司依《毛傳》:「后妃群妾以禮御于君所,女史書其日月。」66 燕 寢進御本由尚寢局主掌,唯因進御也是禮儀之事,故由品位甚高的彤史負責進御 及日期之記錄,而床帷張設之具才委之尚寢局處理。 3.生活管理。後宮妃嬪的各種生活用度與物品供給,也由宮官掌理。尚服局 主掌后妃、命婦、女官之服飾、器玩、儀衛等事;尚食局主掌膳食、酒醴、醫藥 之事,以及宮人的廩食、薪炭;尚寢局主掌寢宮之灑掃、張設,輿輦、燈燭等物 之使用,以及園苑種植蔬果之事;尚功局主掌衣服縫製,珍寶、綵帛之收藏保管, 以及各種用物的帳目處理。大體上,這四局在服用供進、膳食醫藥、燕見進御、 女工製程上,各有所管領。後宮的身分等級嚴明,用物的發放、供給,應按照個 人的品階、地位來實施。雖然這四局管理的都是日常生活的諸多雜事,但也正因 為有專人專司負責各專項,除了顯示后妃生活的高貴不凡,也展現宮官的服務性 功能,與其差遣分派宮女的權力。 4.督責懲罰。後宮人多事雜,為了維護宮中秩序,讓宮務順利推動,唐朝在 宮官中設置糾察、處罰的獨立部門,由宮正執掌禁令,司正、典正佐之。凡宮人 有不供職事,違犯法式者,司正寫成文牒,上報宮正裁決。如為小事,由宮正自 行決罰;如為大事,奏聞帝后處理。宮正是與六尚地位平齊的女官,六局二十四 司都要受其監管。宮正之下除了司正、典正,與掌理文書的女史之外,還有阿監、 副監等職,蓋為實際督察的巡檢人員,《全唐詩》有云:「後宮阿監裹羅巾,出入 經過苑囿頻。承奉聖顏憂誤失,就中長怕內夫人。」67 阿監頻繁穿梭後宮,就怕 宮務有閃失,她除了受宮正督導,妃嬪等諸夫人也會給其壓力。68 從宮官的局司分畫與職務類型上看,宮官處理的主要是後宮事務,原本的職 責是侍奉后妃。她們比內侍省的閹宦,可提供后妃更方便、更自在的近身服務; 比卑賤無文的宮女或女奴,她們是有教養,有身分的女官。南北朝以前,宮中女 官如女長御、女尚書、女侍中等僅是個別性的存在,南北朝以後雖然出現組織性 的女官,但皆不如唐朝宮官的系統性、專職性。宮官的服務事項非常多元,舉凡 日常生活、參贊禮儀、文書處理等都不可有半點差池,故在內部設有獨立監管人 員,以執法禁。宮官是唐朝官制中的一環,但除了尚宮局是對外文牒往來的聯繫 孔道外,宮官其實是一個相對封閉的體系,其服侍對象與工作範圍,大致局限在 後宮中,只有在特別派遣時才會出宮。 宮官不是位高權重的職官,又處深宮之中,自然不易引人注目,但史料中留 下的少數記錄,仍依稀可見其活動之梗概。尚宮為宮官之首,也是目前所知,宮 官中最常被派遣任本職外之事者,如高祖在大安宮,太宗晨夕使尚宮問起居、送 66 《毛詩注疏》〈國風〉〈邶柏舟‧靜女〉,頁 105。 67 《全唐詩》(北京:中華書局,1960),卷七九八花蕊夫人〈宮詞〉,頁 8975。 68 唐後期后妃名號中出現「夫人」的封號,此乃后妃出身卑微的狀態。見:吳麗娛、陳麗萍,〈從 太后改姓看晚唐后妃的結構變遷與帝位繼承〉,《唐研究》17 卷(2011),頁 387-389。
12 珍饌;兵部尚書任瓌妻妬,不肯受所賜宮女,太宗令上宮(尚宮)齎賜酒,威嚇 其飲之立死;太宗夢杜如晦如平生,於明年亡日,遣尚宮至第慰問其妻子;高儉 亡後,方寒食,敕尚宮以食四輦往祭。69 如志書所載,尚宮職在導引中宮,出納 文籍,但從上述事例看,宮官已然衍生出新的任務。太宗甚為信任且倚重尚宮, 他將問安、慰問等事交付女官執行,而非宦者或大臣,大概就看重女性溫柔體貼 之質性。女官身在後宮,自然有較多機會見到皇帝,皇帝權力無所不在,調遣她 去辦事,也在情理之中。太宗對宮官的看重並不下於大臣,曾有宮人還京憩於湋 川縣官舍,因李靖、王珪繼至,官屬移宮人別所,太宗怒曰:「何為禮靖而輕我 宮人?」奉派出使,住官舍的宮人極可能是宮官,而由太宗「輕我宮人」一語推 敲,她似是太宗素所信用的後宮女官,若非魏徵以「皇后掃除之隸」,「不合參承」 之語勸諫,李靖等或許還要因此問罪。70 太宗時宮官的分量,尤其是尚宮之被重 用,出乎典制之規範。 制外派遣尚宮問安、弔祭的風尚,71 直持續到玄宗開元年間。張易之兄弟俱 侍宮中,易之母韋氏阿臧封太夫人,天后使尚宮至宅問訊,又因尚書李迥秀私事 阿臧,亦令宮人參問迥秀之母。玄宗於王琚眷委特異,時號內宰相,皇后亦使尚 宮就琚宅問訊琚母,賜時果珍味。72 對大臣女眷的慰問、賞賜,差遣女官之首的 尚宮來執行,適可表現該女眷身分的尊榮。至於命尚宮或宮官參與齋事或殯歛、 弔喪,則除了朝廷表達哀悼之意外,也是死者的一份哀榮。如張行成卒,高宗令 尚宮宿於家,以視殯歛;越國太妃燕氏卒,二聖遣宮官宣讀皇帝口敕及皇后墨令, 及窆,又使宮官臨視;陳子昂亡母初七,特降上宮等人給護齋事;代國長公主為 玄宗仲妹,及薨,玄宗使尚宮弔祭。73 皇帝遣宮官或尚宮,而非大臣或宦者臨視, 說明她們在宮中很受重視,因而在原本職責之外被差遣,而這些任務在唐後期是 不常見的。 尚宮之外,其他宮官難得見於史料,有之,也是按職事施行。在與皇后有關 的重要典禮,如冊后、親蠶、拜陵、朝賀等,六尚以下無不各司其職,行禮如儀。 封禪是中國政治傳統中極隆重的皇帝祭天地之禮,唐朝只有高宗、玄宗兩位皇帝 實行過。高宗乾封元年(666)於社首山祭地祇之禪禮中,高宗初獻之後,皇后 武氏為亞獻,越國太妃燕氏為終獻,74 其典禮如「酌酒,實俎豆,登歌,皆用宮 69 《舊唐書》卷六四〈高祖二十二子〉,頁 2433;張鷟撰,趙守儼點校,《朝野僉載》(北京:中 華書局,1997),卷三,頁 59;《舊唐書》卷六六〈杜如晦傳〉,頁 2469;又,卷九五〈高儉傳〉, 頁3841。 70 《舊唐書》卷七一〈魏徵傳〉,頁 2548-2549。 71 劉琴麗也認為尚宮代表皇帝出使慰問,見:〈唐代宮人的政治參與途徑〉,《文史知識》2010. 07, 頁18-19。 72 《舊唐書》卷七八〈張易之傳〉,頁 2706;又,卷六二〈李迥秀傳〉,頁 2391。《新唐書》卷 一二一〈王琚傳〉,頁4333;《舊唐書》卷一○六〈王琚傳〉,頁 3251。 73 《舊唐書》卷七八〈張行成傳〉,頁 2705。《全唐文補遺》第一輯(西安:三秦出版社,1994), 許敬宗〈大唐越國故大妃燕氏(下缺)〉,頁26。《全唐文》(北京:中華書局,1983),卷二一○ 陳子昂〈初七謝恩表〉,頁2128;又,卷二七九鄭萬鈞〈代國長公主碑〉,頁 2827。 74 有關高宗時期的封禪禮,武后對禪禮之論述,及禮典之進行,可參考陳弱水的分析,見:〈初 唐政治中的女性意識〉,頁208-211。
13 人」,75 百寮反而在外瞻望,被排除在祭奠儀式裏。76 大體上,禪禮所用之職事宮 人,當是比照親蠶、朝賀等禮,由宮官導引儀式之進行,只是此儀注沒有留存下 來,而玄宗封禪時則完全改變該種由皇后、命婦、宮官擔綱的祭儀。 宮中女性多是侍人之職,鮮少能引起外人的注意,除非她有書藝知識。文德 皇后采自古婦人事為女則,及崩,宮司并女則奏之,太宗覽之悲慟。這個宮司, 胡三省謂即尚儀局之司籍,蓋掌經史教學者。77 唐初典籍散佚,貞觀中諸秘書監 請購天下書,繕寫藏於內庫,以宮人掌之。78 書既藏於內庫,主掌者該當就是管 理四部經籍的司籍,亦正是奏上女則的宮官,而其下應有女史、諸宮女負責排比、 清理、曝曬等工作。79 開元三年(715)褚無量等侍宴,玄宗才以內庫書殘缺錯亂, 檢閱甚難,令其整比之。80 整理典籍這樣的重大工程,不是宮官力所能勝任,但 管理舊籍還是其本分的工作。 女史是自古即存在的後宮女官,《史通》云:「古者人君外朝則有國史,內朝 則有女史,內之與外,其任皆同。」81 說明女史在宮中掌書記,載內廷的生活起 居,或宮闈之事。然《隋書》論起居注曰:「漢武帝有禁中起居注,後漢明德馬 后撰明帝起居注,然則漢時起居,似在宮中,為女史之職。然皆零落,不可復知。」82 兩漢設有專司著作的史官,「著作東觀」是以他官兼撰述之任。83 漢代「著記」的 記載方式與內容範圍,乃後世起居注的前身,但未得其名,而東漢起居注載皇帝 「日用動靜之節」,84 是後宮日常起居雜務,未必是國家大政。85 明德馬皇后能自 撰顯宗起居注,可能不是憑藉明儒碩學的郎官載錄,而是禁中女史的注記,張說 序上官昭容文集有「古者有女史記功書過」,86 殆即此類人。然自三國魏晉官方記 史制度建立,以及北魏孝文帝置左右史官與起居令史後,87 女史記宮中之事的職 能便凋零了。88 到了唐代,宮官各局下皆有女史,雖然依舊掌執文書,但所管不 過記錄名數物件而已,地位既不高,也不受重視,已淪為宮官系統下的流外小吏。 唯古者女史「記功書過」之職司,至唐已轉為彤史之責。89 彤史正六品,只比六 75 《資治通鑑》卷二○一,頁 6346。 76 《舊唐書》卷二三〈禮儀三〉,頁 888。 77 《資治通鑑》卷一九四,頁 6121-6122。 78 《新唐書》卷五七〈藝文志一〉,頁 1422。 79 《全唐文》卷二六八武平一〈徐氏法書記〉:「切覩先后閱書法數軸,將搨以賜藩邸,時見宮 人出六十餘函,於億歲殿曝之。」正是宮女負責曝曬。 80 《唐會要》卷三一〈經籍〉,頁 644。 81 劉知幾撰,蒲起龍釋,呂思勉評,《史通釋評》(臺北:華世出版社,1975),卷十一外篇〈史 官建置〉,頁267。 82 《隋書》卷三三〈經籍二〉,頁 966。 83 張榮芳,《唐代的史館與史官》(臺北:中國學術著作獎助委員會,1984),頁 13-14。 84 荀悅,《申鑑》(臺北:世界書局,1981),〈時事第二〉,頁 15。 85 喬治忠、劉文英,〈中國古代“起居注"記史體制的形成〉,《史學史研究》2010 年 2 期,頁 8-11。 86 《全唐文》卷二二五張說〈唐昭容上官氏文集序〉,頁 2275。 87 張榮芳,《唐代的史館與史官》,頁 14-17。 88 謝翀,〈漢魏六朝時期女史探析〉,《海南熱帶海洋學院學報》23 卷 6 期(2016),頁 16-19。 89 《唐會要》卷三〈內職〉:「彤史紀功書過。」
14 尚低一等,而與二十四司地位平齊,《唐六典》在該職下之注,皆細數《周禮》、 《毛傳》所述「女史」之職,意味宮官彤史所司,即古代女史之事。毛奇齡撰《勝 朝彤史拾遺記》曰:「記宮闈起居及內廷燕褻之事。」90 《明史》記彤史之職唯「掌 宴見進御之事,凡后妃衛妾御於君所,彤史謹書其月日。」91 此正與《唐六典》 之注若合符節,蓋明朝彤史之責亦承唐朝而來,而且把唐朝彤史的職權描述得更 清楚、具體。由於彤史不僅於記功書過,更在書寫進御之事,其職關係到王室血 統,也是后妃的私密生活,用女官來理其事可能比宦官更恰當,而彤史正六品的 身分,顯示其職的重要性。 宮官主要負責后妃的生活起居,其管理系統應如隋開皇時代的「貴人等關掌 宮闈之務,六尚已下皆分隸焉」,92 亦即宮官接受內官的統攝,掌理宮掖諸事務, 而在後宮從事勞作的宮女們,則配屬於宮官的六局二十四司下。易言之,宮官上 呈內官指令,監督、調遣實作宮女,後宮的管理責任,就落在宮官身上,宮官作 為後宮的管理階層,其權責是很清楚的。 殿中省、宮官、太子內坊,分別服侍皇帝、皇后、太子,都是專司其職的。 只有內侍省可以不限所司,監領三宮事務,全面掌管整個宮禁,像與皇后有關的 親蠶執儀、導引中宮車乘出入、群官朝賀中宮、命婦朝會監引等,宮官之外,內 侍宦官也參贊其事。故宮官與內侍省是互相輔翼,又各自獨立的機構,宮官並不 是在內侍省的指揮下運作。93 宮官與內侍省的關係,還可見於皇太后、皇后的封 令書上,《唐六典》司寶註曰:「皇太后、皇后之寶皆以金為之,並不行用。其應 封令書,太皇太后、皇太后用宮官印,皇后用內侍省印焉。」94 這是為了防範皇 后等干政,所以限制其寶不能行用,95 若真有必要出納文書,皇后也只能用內侍 省印,高於太皇太后、皇太后的宮官印,其作為後宮之主的尊貴地位,由此可見。 宮官名號在玄宗定制前後,其實都曾變動過,《舊唐書.后妃傳》敘及宮官 曰:「自六品至九品,即諸司諸典職員品第而序之,後亦參用前號。」96 這顯示宮 官名號並非固定不變,今制所見只是某一時期的制度。然自女主專政後,後宮女 官頻頻出現一些原不在宮官系統中的新名號。武氏臨朝聽政,除了借重外朝大臣 輔政外,內廷也拔擢一批有才行的女子,侍從左右,協理政務。裴行儉繼室華陽 夫人庫狄氏,「有妊姒之德,班左之才。聖后臨朝,召入宮闥,拜為御正」。御正 不見於諸政書,應是武氏主政時新創的女官名號。雖說庫狄氏才德兼備,然其既 為「媧后補天」,可以想見其參議補闕之能力,為武則天所欣賞、倚重。97 女主當 90 毛奇齡,《勝朝彤史拾遺記》,收入:《中國野史集成續編》(四川:巴蜀書社,2000),頁 157。 91 《明史》(臺北:鼎文書局,1980),卷七四〈職官三〉,頁 1827。 92《隋書》卷三六〈后妃傳〉,頁1106。 93 內侍省是人事監管機構,宮官是分配宮人執役的行動機關。二者所涉宮人事務,相互交錯處 不少;在出納宮廷命令方面,有著相互搭配的行政原理。見:趙雨樂,〈唐前期宮官與宦官的權 力消長〉,頁20-23。 94 《唐六典》卷十二〈宮官〉,頁 351。 95 杜文玉,《唐代宮廷史》(天津:百花文藝出版社,2010),頁 568。 96 《舊唐書》卷五一〈后妃上〉,頁 2162。 97 張說撰,熊飛校注,《張說集校注》(北京:中華書局,2013),卷十四〈贈太尉裴公神道碑〉,
15 政,讓女性有才識者隨侍,以備諮詢顧問,或許比整日被男性大臣包圍,要方便 自在些。蓋男性大臣非宣召不得入後宮,而女主與女官們既無性別差異,也無內 外之別,就女性角度,或前朝、後宮之分際來看,讓有預政能力的女官隨侍在女 主身側,或許比宣召男性大臣入宮問政,更有效率。顏真卿祖母殷氏、司馬慎微 妻李氏、鄧國夫人等都是在武氏臨朝聽政後「旁求女史」,才選召入宮的。98 宮官 系統中的女史,地位卑微,不入流品,應該不是武氏政權給予選召入宮者的職務。 其實所謂女史,可以泛指有才德的女性,也是對該種女性的敬稱,這才是武氏聽 政所求的人才。只是目前資料極少,難以知曉她們任何種女官,或是否別有其他 新創名號?神龍政變後,中宗在許多制度上恢復永淳以前故事,其中應也包括後 宮女官制度,亦即則天新創名號可能就此廢棄,故史書不傳。 中宗時期同樣女主當政,對女官的禮重與需求似亦不減於昔時。庫狄氏雖說 自「中宗踐祚,歸養私門」,但中宗仍「歲時致禮」,99 表達敬重之意。另方面, 韋后對宮官的重用,亦不弱於武則天,尚宮柴氏、賀婁氏等與之相結,樹用親黨, 而在李隆基誅滅韋氏集團時,斬內將軍賀婁氏於太極殿西,胡三省注曰:「時韋 氏以婦人為內將軍,蓋即賀婁尚宮為之也。」100內將軍不是宮官的名號,只是賀 婁尚宮的兼職,難道宮內另有他種女官系統? 命婦是國家以誥命形式,授予婦女的特定稱號,通常是因夫、子而受封,但 也有因女性本人之能力而獨立受爵的。衛國夫人王氏墓誌,完全不言其夫,只言 「道合於帝,德冠於朝」,在中宗政變即位之初,封為新昌郡夫人;又說她「出 入彤□,中外清慎」,在景龍二年(708)加邑號為薛國夫人。嗣後在唐隆元年(710) 反韋政變後又改封為徐國夫人,睿宗景雲二年(711)更轉封為衛國夫人,並加 上「同京官三品,位亞列侯,名超宮掖」一語。101應注意的是,王氏在封命婦之 前,其在宮中的頭銜是什麼,墓誌中完全未提及,她應該不是妃嬪的身分,從其 能出入彤廷,引動中外推測,也似乎不是一般宮女,她或許與尚宮賀婁氏等同樣 為宮官,只是品階較低,又不黨同之,反而倒向反韋一派,故在睿宗得勢後,提 升其政治身分為同京官三品。宮官中除了尚宮可以連通內外,較引人注目外,其 他多是後宮微不足道的女官內職,遠不如命婦的尊貴與榮顯。衛國夫人王氏墓誌, 不言其如何入宮、入宮身分,而只載錄其命婦頭銜與預政官品,並言此等身分「名 超宮掖」,或許正反映宮掖中的宮官不值一提,除非她有其他頭銜。但宮官可以 單獨受爵至國夫人,並可擁有同京官三品的官僚身分,實已遠超過一般宮官所能 達到的極限。 女主專政時期,宮官或新名號的女官是其得力的輔佐,而她們也藉由女主扶 頁724-725。 98 有關武則天辟召諸才婦入宮輔政,鄭雅如有相當細緻的分析,見:〈唐代前期預政女性身分的 官僚化:從上官婉兒墓誌談起〉,頁92-96。 99 《張說集校注》卷十四〈贈太尉裴公神道碑〉,頁 724。 100 《資治通鑑》卷二○九,頁 6645。 101 《全唐文補遺》第六輯(西安:三秦出版社,1999),〈大唐故衛國夫人(王氏)墓誌銘并序〉, 頁 394。關於王氏在每個受封時期與政事的關連,可參考鄭雅如的考證,見:〈唐代前期預政女 性身分的官僚化:從上官婉兒墓誌談起〉,頁100-101。
16 持,取得政治權力。即使在中宗、睿宗時代,她們依舊受重用,可以比照朝官受 爵,任高品,頗有內職兼外官的跡象。玄宗即位之初,多少還受到女性預政的影 響,曾動念請庫狄氏再入內廷,其墓誌曰:「皇上臨極,旁求陰政,再降綸言, 將留內輔」,只是夫人「深戒榮滿,遠悟真筌」,102予以婉謝。然玄宗的後宮政策, 實是極力防止女性干政的,《唐六典》在〈內官〉條下注:「猶防女寵,故省內官, 將以垂範」。103這些女官既是女主的親信,防制女主,也就連帶地壓抑女官權力, 故自此罕再見女官委以重任,有之,不過是給予虛位名號而已。白居易〈上陽白 髮人〉謂玄宗末歲選入之宮人,貞元中遙賜年最老者「尚書」號。104女尚書在漢、 魏時已存在,當奏事、畫可之任,為君主所信用,但貞元時遙賜的尚書號,僅有 安撫作用,無關權力行使。宮官系統中原無尚書稱號,此一新名號的出現,大概 表示女官中最崇重的是文書性質的工作,而遙賜尚書號的象徵意義,應大於其實 質意義。然無論如何,宮人能拜為尚書,總是一件可喜可賀的事,王建〈宮詞〉 裏也述及這樣的榮耀:「御前新賜紫羅襦,步步金階上軟輿。宮局總來為喜樂, 院中新拜內尚書。」105 宮官職司大體可分為知識與技能兩類,處理衣食張設之製作等生活雜事,多 偏向技能方面,而文書與禮儀,多與知識相關,尤以文書為最。帝后身邊的服侍 人員,奉茶掌燈任誰都可做,但能通經史文義,善屬詩與君臣唱和,則非素有學 養者不能為之。貞元中,德宗召宋若莘姊妹入宮,若莘掌宮中記注簿籍,祕禁圖 籍。穆宗以若昭尤通達,拜尚宮,嗣若莘所職。敬宗復令若憲代司宮籍,文宗以 其善屬文,能論議奏對,尤重之。諸帝嘉其節行不群,不以宮妾遇之,呼為學士 先生。106宋氏姊妹看來各有宮職,學士先生應該不是宮官中的職稱,是一種敬稱。 昔時,陳後主常與宮中女學士及朝臣唱和為詩,則女性有知識能力者蓄養宮中, 已早有先例。穆宗初即,「召故女學士宋若華(莘)妹若昭入宮掌文奏」。107宋若 華(莘)的學士地位,在元稹〈追封宋若華(莘)河南郡君制〉中講得更清楚: 「我德宗孝文皇帝…,乃命女子之知書可付信者,省奏中宮。而若華(莘)等伯 姊季妹,三英粲兮,皆在選中,參掌宥密。」108宋氏姊妹不僅知書,而且可信, 所以參掌密事。唐代女學士的功能,不只是詩文唱和,或已趨近於政事。大明宮 玉晨觀田法師玄室銘,為從母內學士宋若憲所撰,109而宋若憲正善於議論奏對, 最終以捲入政治紛爭遭賜死。女性的多樣才華,唐人是看在眼裏的,李遠〈觀廉 102 《張說集校注》卷十四〈贈太尉裴公神道碑〉,頁 724。 103 《唐六典》卷十二〈內官〉,頁 347。 104 白居易著,顧學頡校點,《白居易集》(北京:中華書局,1988),卷三〈諷諭三‧上陽白髮人〉, 頁59。 105 《全唐詩》卷三 O 二王建〈宮詞〉,頁 3444。 106 《舊唐書》卷五二〈后妃下〉,頁 2198-2199;《新唐書》卷七七〈后妃下〉,頁 3508。宋氏姊 妹任宮職,與列女傳的民間女子不同;雖附於后妃傳,但也不是皇帝妾侍。 107 《舊唐書》卷十六〈穆宗紀〉,頁 484。宋若莘或宋若華,諸書所載有異,甚至同一部書前後 亦有不同,如《舊唐書.后妃下》就為「宋若莘」。 108 《全唐文》卷六四七元稹〈追封宋若華(莘)河南郡君制〉,頁 6558。 109 《唐代墓誌彙編續集》,大和○一九,頁 892。
17 女真葬〉詩注:「女真善隸書,常為內中學士。」110宮中匯集的女學士,才華洋 溢,學養俱高,只因女子多不預外事,故鮮能留名青史。 晚唐宮中依然留用許多知書女子,其身分多元,名號頗雜,是係屬於宮官系 統,或別有其他女職體系,還很難說。如咸通中薨於大內的楚國夫人楊氏,「以 良家子選居禁掖」,許是妃嬪身分,她「肄習於婉嬺之儀,悅詩禮以自持」,是知 書達禮的女子,但「洎乎顯迴天旨,恩拜御中」,111似乎是另有「御中」的職銜。 「御中」之名不見於他處,以妃嬪而兼職「御中」,說明其才幹為皇帝賞識,委 以他用。 僖宗時因亂幸蜀,進士李茵奔竄南山,見一宮娥,自云侍書家雲芳子,有才 思。後雲芳子被內官田大夫識得,曰:「書家何得在此?」逼令回宮。112雲芳子 侍書家的名號,總以在帝后或皇室成員旁侍候文書事務有關。昭宗自遭幽辱後, 勵心庶政,韓偓〈感事三十四韻〉詩云:「宮司持玉研,書省擘香箋。」113宮司、 書省皆宮人職名,是新創的女官名號,其職掌如何,尚不確定,但總歸是粗通文 墨,才被撿選到文案旁來服侍的。王建〈宮詞〉曾有:「私縫黃帔捨釵梳,欲得 金仙觀裡居。近被君王知識字,收來案上檢文書。」114女子識字,有書寫能力, 終非粗鄙無能之輩,調到皇帝身旁侍從,是宮官也好,或其他女職也罷,前景與 待遇,總是讓人有無限期盼的! 哀帝天祐二年(905)十二月辛丑敕:「宮嬪女職,本被內任,近年以來,稍 失儀制。宮人出內宣命,寀御參隨視朝,乃失舊規,須為永制。今後每遇延英坐 朝日,只令小黃門祇候引從,宮人不得擅出內門。」115寀御不見於宮官系統,也 可能是一個新創名號。《通鑑》胡注引《唐六典》曰:「宮嬪司贊掌朝會贊相之事。 凡朝,引客立於殿庭。」116胡三省將參隨視朝,比於司贊朝會時引客於殿庭。或 許因司贊只負責與皇后有關的禮典,而皇帝視朝遂另行指派隨侍宮人,寀御便是 由此而生的女職。 宮官系統終唐之世都存在,可是宮中的女性職官未必只限於志書所載之名號 與職掌。像御正、御中、寀御,似乎都在服務女主或皇帝,而女學士應是宮中知 書之女性群體,內將軍則領導女性防禦體系,至於尚書、書省、宮司、侍書等, 應是通文墨之人。這些零散的、不明隸屬單位的新名號,意味著宮官制度產生變 化,還是宮官之外正在醞釀新系統,因史料有限,難以判定。117但這些新名號所 指出的趨勢是,宮中需要一批學養俱佳,能夠協理政務,或侍奉文案,有書寫能 110 《全唐詩》卷五一九李遠〈觀廉女真葬〉,頁 5930。 111 《唐代墓誌彙編》,咸通○四一,頁 2410。 112 孫光憲撰,賈二強點校,《北夢瑣言》(北京:中華書局,2002),卷九,頁 191-192。 113 韓偓著,陳繼龍註,《韓偓詩註》(上海:學林出版社,2001),卷二,頁 99。 114 《全唐詩》卷三○二王建〈宮詞〉,頁 3442。 115 《舊唐書》卷二十下〈哀帝紀〉,頁 804。 116 《資治通鑑》卷二六五,頁 8654。 117 鄧小南指出,宋代的尚書內省常由宮官擔任,是協助君王處理政務文書的女官體系。然宋代 的尚書內省已呈組織型態,與唐代的只見零散名號,頗不相同。見:鄧小南,〈掩映之間—宋代 尚書內省管窺〉,《漢學研究》27 卷 2 期(2009),頁 5-42。
18 力的女性,以補既有宮官之不足。
四、宮官來源與教育
有品宮官近兩百人,再加上無品的女史、阿監等,就宮中不減萬人的人數比 重來說,實在微不足道,但對於供給中宮服用所需,禮儀導引而言,其功能性與 必要性又讓其不可或缺。為了維持後宮的持續運作,宮官或女官勢需有穩定來源, 也為了讓其運用更有彈性,選取方式也就不拘一格。大體上,宮官或女官的來源 有以下三種途徑: 1.聽聞召入 女性因才德獲致高名,帝后因而特別召入,這在武氏主政時尤其明顯,除了 前述的裴行儉繼室庫狄氏,還有顏真卿祖母殷氏「天后當宁,旁求女史,太夫人 殷氏,以彤管之才,膺大家之選,召置左右,不遑顧復。」118司馬慎微妻李氏「載 初年,皇太后臨朝,求諸女史,勅穎川郡王載德詣門辟召。」119又,鄧國夫人「媧 后創業,軒宮多事,高行登聞,大家入侍。」120都是在武氏需才孔急,其人節行 可信的情形下,特召入宮服侍或輔政的。亡宮墓誌多言宮人以良家入選,但偶然 也有召入的,卒於景雲二年(711)六十歲的七品亡宮人,與卒於開元三年(715) 七十六歲的六品亡宮人,墓誌說她們「往以才行,召入後宮」,「典絲枲之任,掌 笄屨之儀」,121或許就是在武氏當政時召入後宮,任服用衣飾之女官的。 唐前期女主用事,女性職官的需求自然多,所召入者無論任職原有的宮官系 統,或是新增的女官,都以其才行深得贊譽。唐後期雖然不再有女主,但社會上 依然敬重有才行的女子,奏聞皇帝而召入宮者,以宋氏五姊妹為最著稱。王建〈宋 氏五女〉詩云:「行成聞四方,徵詔環珮隨。同時入皇宮,聯影步玉墀。」122正 形容得是此一盛事。宋氏姊妹入宮,分掌宮官各要職,深受諸帝敬重。123與宋氏 姊妹齊名的還有鮑君徽,善詩,德宗亦嘗召入宮,與侍臣賡和,賞賚甚厚,124但 似未留為女官。 女子若非才德出眾,不足以引動視聽;宮中若不是有女官需求,武氏政權與 諸皇帝也不會召之入宮,留為女官。 2.良家入選 宮官諸來源中,向外徵選可能是補充宮官的主要途徑,蓋皇帝聽聞召入,只 限於極少數有特殊能力者。在目前可知的宮人墓誌中,著錄為宮官的六件墓誌裏, 118 《全唐文》卷三四四顏真卿〈杭州錢塘縣丞殷府君夫人顏君神道碣銘〉,頁 3493。 119 趙君平、趙文成編,《秦晉豫新出墓誌蒐佚》(北京:國家圖書館出版社,2012),〈唐司馬慎 微墓誌〉,頁 478。錄文可參考:張紅軍,〈唐代司馬慎微墓誌考〉,《中國國家博物館館刊》2012 年 10 期,頁 52。 120 《張說集校注》卷二六〈鄧國夫人墓銘〉,頁 1262-1263。 121 《唐代墓誌彙編》,景雲○一五、開元○一五,頁 1127、1161。 122 《全唐詩》卷二九七王建〈宋氏五女〉,頁 3370。 123 有關宋氏姊妹的生平與事迹,可參考:高世瑜,〈宋氏姊妹與《女論語》論析─兼及女教的平 民化趨勢〉,收入:鄧小南主編,《唐宋女性與社會》(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2003),頁 127-142。 124 《全唐文》卷九四五鮑君徽,頁 9815。19 其入宮方式有二則載為「甲族選入中宮」、「充選入宮」,125但這兩件的卒年都是 貞觀五年(631),推算即使武德元年(618)入宮,當時也已分別為 62 歲、59 歲,所以這兩位宮官應是直接收自周、隋宮廷,未必是唐時才選入。宮人墓誌雖 然多載品階,但身分是內官或宮官,常難以判別。玄宗改革內官制大約在開元元 年、二年間,自此內官皆在正四品以上,宮官皆在正五品以下。如果從宮人墓誌 的卒年與歲數推算,在玄宗改制後入宮者只確知一例,她葬於開元十五年(727), 姑且推定亦卒於是年,時僅20 歲,應在開元初改制後才入宮,她以「良家子選 入後宮」,卒時為七品宮人,當為二十四典之一。126宮人墓誌所載的入宮方式多 為良家入選,開元改制後該例依然是良家入選,相信良家子應是宮中徵選宮官所 開出的身分條件,畢竟宮官是有品階層,為了維護後宮清譽與宮官體統,設定良 家子為基本需求,應屬合理。127 宮官的入選年齡,有一則典燈墓誌曰:「爰在幼年,□□內職」,128但宮官選 取是否僅限定年輕女子,還有疑問。前述武氏政權所啟用的女官,庫狄氏、殷氏、 李氏等似乎都是孀婦,鄧國夫人被辟召時大概還在守寡,129這些婦人應有一定年 紀才入宮,顯非良家入選的「爰在幼年」。再者,宋氏五姊妹入宮,學者推估其 年齡在20─31 歲間,130也不能說是幼年。唐宮官制度承襲隋而來,在宮官的年 齡標準上,也不無可能參考隋的舊習。隋有一則〈故宮人司寶陳氏墓誌〉:「年卅 一入宮,特以小心見祿,非因色幸。」131由於宮官的功能在服務後宮,管理宮女, 不需要以色侍人,所以她只要是身家清白的良家子便好,至於是否有過婚姻,是 否年齡幼小,當不在考慮之列。據學者統計的隋宮人入宮年齡,四十人中有年齡 記載者,二十人超過二十歲入宮,九人超過三十歲入宮,三人超過四十歲入宮,132 其中有些在隋以前已入宮。唐代宮官的選取標準如何,史書缺載,但即使宮官與 內官都有採選良家子一途,只因二者選取的目的不同,設定的條件自然有差。此 處且以《明會要》洪武十四年(1381)勅諭各地有司之語,以示其分別:「民間 女子年十三以上,十九歲以下;婦人年三十以上,四十歲以下,無夫者;願入宮 備使令,各給鈔為道里費,送京師。」133唐、明制度固然不可類比,然備內職的 女子,與服務宮廷的婦人,在入宮年齡與婚姻狀態上確實標準不同,以此回證前 文提及的庫狄氏等孀婦,可以想見宮官的選取,不在乎年輕貌美,當以能力、品 德為最重要考量。134 125 《唐代墓誌彙編》,貞觀○一八、貞觀○二○,頁 21、22。 126 《唐代墓誌彙編》,開元二四三,頁 1324。 127 隋代選取宮人的前提要件亦是良家出身,在這點上,隋、唐相近。見:周曉薇、王其禕,《柔 順之象:隋代女性與社會》,頁 177-179。 128 《唐代墓誌彙編續集》,儀鳳○○七,頁 232。 129 鄭雅如,〈唐代前期預政女性身分的官僚化:從上官婉兒墓誌談起〉,頁 94。 130 趙力光、王慶衛,〈新見唐代內學士尚宮宋若昭墓誌考釋〉,《考古與文物》2014 年 5 期,頁 105。 131 吳鋼,《鴛鴦七志齋藏石》(西安:三秦出版社,1995),頁 264。 132 楊寧,〈從墓誌看隋代宮人的幾個問題〉,《重慶第二師範學院學報》26 卷 4 期(2013),頁 34。 133 龍文彬撰,《明會要》(臺北:世界書局,1972),卷二〈帝系二〉,頁 52。 134 隋代宮人的選取標準,美貌與品德才識並重,但這可能只是理想化的標準。見:周曉薇、王 其禕,《柔順之象:隋代女性與社會》,頁 171-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