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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建住宅住戶社會網絡結構與影響更新因素之研究─以臺北市整建住宅社區個案為例 - 政大學術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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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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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碩士在職專班碩士論文. 整建住宅住戶社會網絡結構與影響更新因素 之研究─以臺北市整建住宅社區個案為例. A Study on Social Network of Reconstruction and the Impacts of Renewal─Take the Resettled Tenement Community of Taipei as a case. 研 究 生:許德和 指導教授:邊泰明 教授.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一 月.

(2) 摘要 在民國 50 年代興建的臺北市整建住宅社區(簡稱整宅)歷經近 50 年的超值 使用及增建、違建的超負荷累贅,已使整宅更新改建議題,成為都市統理者與追 求社會公平正義的都市計畫研究學者關注的焦點,自民國 70 年代就取得整宅更 新迫切需求的共識,為何又歷經近 30 年的整宅更新研究與推動,遲遲不見整宅 更新的明顯成效,令無數關心社會邊緣弱勢族群整宅住戶的研究學者苦研其癥 結,思謀對策提供都市統理者發揮統合公權力,展現整宅更新決策執行的有效方 法。 本研究鑑於整宅更新議題的學術研究,有從公私協力方向做實施思考者,有 從容積獎勵的提高思考者,有從政府強制公權力排除整宅更新障礙思考者,其思 考方向都在以整宅之外部因素做思量,欠缺由整宅住戶社會網絡結構思考者。而 本研究除了關注整宅更新的外部因素,更注重整宅住戶的內部因素,也就是摒棄 外部與內部的區隔,融洽內外部的更新因素,統合思考整宅更新的全面因素。 本研究就臺北市整建住宅社區全體 23 處做研究母體,以臺北市信義區吳興 街二期整建住宅社區為研究樣本,做社區個案全體住戶普查,以住戶基本社經資 料、社區內外部統合社會網絡互動關係,社區住戶關注的影響更新關鍵因素為問 卷調查內容,加上對整宅更新研究學者、更新主管機關承辦人員、更新實施建築 業者、更新規劃諮詢推展機構、不動產估價師、建築師及稅務、法律等整宅更新 有深入鑽研的相關產、經、學界做全面深度訪談,探尋整宅更新現階段的法令規 範,實施推展狀況,研究成果與心得,求出整宅更新現階段的阻礙難行癥結,藉 資本研究主題的深入瞭解,使整宅更新的困境較清晰浮現,俾以謀求解決對策。. 本研究結論:一、整建住宅社區更新有集體行動困境 二、關鍵行動者有信任危機與道德風險 三、不確定風險的承擔機制薄弱 四、選配房屋意願不容易滿足 五、建築融資責任主體有爭議 六、期待利益超越現實 七、政府對整宅社區更新輔導態度消極 I.

(3) 本研究提出建議:一、政府依法展現公權力,強制排除非理性反對更新者, 積極參與更新推展過程 二、建立社區強聯結管道,透明更新作業系統,爭取社區 認同與支持 三、建立風險管控機制. 關鍵字:整建住宅、都市更新、行動者網絡理論、集體行動理論、社會網絡結構 分析. II.

(4) Abstract The Taipei Resettled Tenement Communities were formed in the early years, However; Resettled projects are stalled mostly by reasons of - over usage, increasing buildings and buildings constructed without licenses.. Those reasons. make resettled tenement communities become to be a new issue to a lot of researchers and scholars.. Renewal and /or reconstruction are urgent needed in these. communities nowadays. According to academic researches of renewal issue, there are thinking points from public and private interests and bonus regulation, but there is no taking point from the social network of reconstruction.. Not only the renewal elements of. resettled tenement, but also the residents are the focus of my research.. Through. those elements deliberate the impacts of renewal. The research takes 21 resettled tenement communities of Taipei city as a population. During the communities the second period of the resettled tenement community in Wu-Xing St as a research sample carries out a census. From those residential backgrounds, interaction of social network in communities and the impacts of renewal as the questionnaire and makes an in-depth interview from people of industry, economy and academy. The key of the questionnaire consists of residential background, interaction of social network in communities, the impacts of renewal and the interview of specialists in industry, economy and academy.. Finally, we can. understand the bottleneck of renewal and the strategy for solution. It concluded in seven points: (1) the dilemma of collective actor. (2) the crisis from key actor. (3) the weak mechanism to uncertainly risk. (4) the unsatisfied willing of chosen house. (5) the debt in reconstructed finance. (6) the overtaking interests. (7) the passive attitude from government.. It provided several suggestions that one is. government should exclude irrational against in forced and positively to participate the process of renewal.. The other is to build up connection in community, to purify. the work of renewal, and to strive for support and identification in community. Thirdly is to build up mechanism to carry on risk. Key words: resettled tenement, urban renewal, Actor Network Theory (ANT), Collective Action Theory, the analysis of social network. III.

(5) 目. 錄. 摘要 ...................................................................................................... I  ABSTRACT ....................................................................................... III  圖目錄 ................................................................................................ VI  表目錄 ............................................................................................... VII  第一章  第一節  第二節  第三節  第四節 . 第二章  第一節  第二節  第三節 . 第三章  第一節  第二節 . 第四章  第一節  第二節  第三節  第四節 . 第五章  第一節  第二節  第三節  第四節 . 第六章  第一節  第二節 . 緒論 ..................................................................................... 1  研究動機與目的.................................................................................... 1  研究內容與範圍.................................................................................... 3  研究方法與限制.................................................................................... 7  研究流程................................................................................................ 8 . 文獻回顧與理論整理 .......................................................... 9  整宅更新文獻回顧................................................................................ 9  行動者網絡理論 (ACTOR NETWORK THEORY ANT) ..................... 16  集體行動理論(COLLECTIVE ACTION THEORY) .............................. 23 . 臺北市整宅社區發展脈絡與吳興街二期整宅改建案 ....... 27  臺北市整宅社區發展脈絡─以時間序列表述.................................. 27  吳興街二期整宅改建個案分析.......................................................... 32 . 研究設計 ........................................................................... 41  研究資料來源與對象.......................................................................... 41  社會網絡分析方法.............................................................................. 43  問卷設計.............................................................................................. 46  深度訪談.............................................................................................. 48 . 實證分析 ........................................................................... 49  資料處理與樣本數統計...................................................................... 49  關鍵行動者網絡結構分析.................................................................. 57  整宅社區住戶社會網絡結構與整宅更新關鍵因素交叉分析.......... 74  深度訪談綜合分析.............................................................................. 91 . 結論與建議 ..................................................................... 101  結論.................................................................................................... 101  建議.................................................................................................... 104 . 參考文獻 ......................................................................................... 105  一、中文參考文獻................................................................................................ 105  IV.

(6) 二、英文參考文獻................................................................................................ 106  三、網頁參考文獻................................................................................................ 107  附錄一 臺北市歷年整建住宅興建概要資料統計表 .......................................... 108  附錄二 臺北市整建住宅資料一覽表 .................................................................. 111  附錄三 整建住宅社區更新關鍵因素問卷調查 .................................................. 113  附錄四 整建住宅社區更新關鍵因素訪談題目 .................................................. 116 . V.

(7) 圖目錄.   圖 1-11 基地(更新單元)範圍圖 .............................................................................. 4  圖 1-22 本研究流程圖 .................................................................................................. 8  圖 2-1 3 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二期整建住宅社區整宅更新的行動者網絡示意圖22  圖 3-14 基地位置圖 .................................................................................................... 33  圖 5-15 吳興街二期整宅社區住戶平時互動網絡圖 ................................................ 57  圖 5-26 吳興街二期整宅社區住戶平時外部連結網絡圖 ........................................ 62  圖 5-37 吳興街二期整宅社區住戶更新網絡圖 ........................................................ 66  圖 5-4 8 吳興街二期整宅社區住戶更新外部連結網絡圖 ....................................... 70 . VI.

(8) 表目錄 表 2-11 整宅更新文獻彙整 ........................................................................................ 13  表 2-22 行動者網絡理論(ANT)與整宅更新策略之對應 .................................... 20  表 2-33 內生與外生發展因素劃分 ............................................................................ 21  表 3-14 臺北市整建住宅形成的歷史背景 ................................................................ 31  表 3-25 吳興街二期整宅改建個案辦理過程日程表 ................................................ 32  表 3-36 吳興街二期整宅建物使用現況 .................................................................... 35  表 3-47 吳興街二期整宅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建築設計表 ........................................ 36  表 3-58 吳興街二期整宅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建築設計明細表 ................................ 37  表 3-69 法定停車位建築設計表 ................................................................................ 38  表 3-710 目前所有權人同意參與事業計畫之人數比例(98.06.16) ...................... 38  表 3-811 目前同意參與事業計畫之土地及建物面積比例(98.06.16) .................. 39  表 3-912 原核定事業計畫所有權人同意參與事業計畫之人數比例(93.06.24) .. 39  表 3-10 原核定事業計畫同意參與事業計畫之土地及建物面積比例(93.06.24) 13. ........................................................................................................................ 40  表 5-114 性別次數分配情形 ........................................................................................ 49  表 5-215 年齡次數分配情形 ........................................................................................ 50  表 5-316 婚姻狀況次數分配情形 ................................................................................ 50  表 5-417 學歷次數分配情形 ........................................................................................ 51  表 5-518 職業次數分配情形 ........................................................................................ 51  表 5-619 家庭成員次數分配情形 ................................................................................ 52  表 5-720 家庭狀況次數分配情形 ................................................................................ 52  表 5-821 家庭平均月收入次數分配情形 .................................................................... 53  表 5-922 遷入住宅年數次數分配情形 ........................................................................ 53  表 5-10 家庭平均月收入次數分配情形 .................................................................... 54  表 5-11 選配整建後含公設面積的住宅坪數次數分配情形 .................................... 54  表 5-12 社區改建,受訪對象認為由誰來主辦推動較好次數分配情形 ................ 55  表 5-13 更新改建推動期間,受訪對象最希望政府協助項目次數分配情形 ........ 55  表 5-14 認為整宅社區改建不能迅速推動的最大關鍵次數分配情形 .................... 56  表 5-15 本研究個案網絡密度、標準差、平均距離、凝聚指數一覽表 ................ 57  表 5-16 社區網絡:住戶平常聊天或互助合作的住戶鄰居對象中心性一覽表 .... 59  表 5-17 社區網絡外部連結:住戶平常聊天或互助合作的社區外對象中心性一覽 表 .................................................................................................................... 63  表 5-18 更新網絡:住戶討論社區推動整宅更新的住戶鄰居對象中心性一覽表 67  表 5-19 更新網絡外部連結:住戶因推動整宅更新而與外界接觸的單位中心性一 覽表 ................................................................................................................ 71  表 5-20 受訪對象遷入社區住宅年數與學歷交叉分析 ............................................ 74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VII.

(9) 表 5-21 表 5-22 表 5-23 表 5-24 表 5-25 表 5-26 表 5-27 表 5-28 表 5-29 表 5-30 表 5-31 表 5-32. 受訪對象遷入社區住宅年數與家庭成員交叉分析 .................................... 75  受訪對象遷入社區住宅年數與家庭狀況交叉分析 .................................... 76  受訪對象遷入社區住宅年數與家庭平均月收入交叉分析 ........................ 77  受訪對象整建後含公設面積的住宅坪數與受訪對象學歷交叉分析 ........ 78  受訪對象整建後含公設面積的住宅坪數與受訪對象家庭狀況交叉分析 79  受訪對象整建後含公設面積的住宅坪數與家庭平均月收入交叉分析 .... 80  社區改建由誰來主辦推動比較好與受訪對象年齡交叉分析 .................... 81  社區改建由誰來主辦推動比較好與受訪對象學歷交叉分析 .................... 82  社區改建由誰來主辦推動比較好與受訪對象平均月收入交叉分析 ........ 83  更新改建推動期間,希望政府如何協助與受訪對象年齡交叉分析 ........ 84  更新改建推動期間,希望政府如何協助與受訪對象學歷交叉分析 ........ 85  更新改建推動期間,希望政府如何協助與受訪對象戶平均月收入交叉分 析 .................................................................................................................... 86  表 5-33 更新改建推動期間,希望政府如何協助與受訪對象整建後含公設面積的 住宅坪數交叉分析 ........................................................................................ 87  表 5-34 認為整宅社區改建不能迅速推動,最大關鍵與受訪對象年齡交叉分析 88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表 5-35 認為整宅社區改建不能迅速推動,最大關鍵與受訪對象學歷交叉分析 89  表 5-36 認為整宅社區改建不能迅速推動,最大關鍵與受訪對象戶平均月收入交 叉分析 ............................................................................................................ 90  48. 49. VIII.

(10)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一、研究動機 隨著都市發展的歷程,由興建生產到使用,以至於老舊破損,其間伴隨都市 成長的迅速與擴展,形成向郊區蛙躍式的不當擴充,對土地有限資源的稀缺性與 固定性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與浪費。故對舊市區中心的珍貴土地再生成發展與利 用,成為刻不容緩的緊要議題,使「都市更新」變成都市統理者必須極度重視的 施政要項,也是都市經濟計劃研究學者探討的重要使命。 自 1960 年代對「都市更新政策」的研究(黃健二,1984)偏重政府角色的 功能,由公部門籌湊經費實行都市更新,經費負擔造成政府支出龐大不堪負荷, 而又住民參與感不足,致成效不彰。 1980 年代臺北市首先提出民間參與更新方案,希望引進私部門資金參與更 新事業,透過容積獎勵,提供低利貸款及抵免稅費等方式,製造實施者利基,以 促進都市更新的推展速度。(王敏穎,1998)這是從實施者、私部門建商觀點對 都市更新參與誘因的策略設計。 面對熱鬧街區邊緣的平民住宅社區,有貧民窟之譏的整建住宅社區(整宅) , 每戶僅有面積 8~12 坪,住戶低所得,社區環境髒亂老舊是顯得如此的突兀,是 效率經濟下的弱勢者困境,為追求公平正義的社會理想者所關心與探索的焦點。 (周素卿,2000)。 臺北市的整建住宅社區是早期(1962~1974 年)政府辦理公共建設而拆遷違 建戶及部分合法建物,為安置該拆遷戶而興建的小面積集合高層公寓,巷弄窄 小,設施採最陽春的加強磚造,僅提供容身之所,而沒有迴旋空間的公共設備, 凸顯的是如此的寒傖。 整建住宅社區居民人口繁衍增多而經歷數十年的超負荷使用,大部分又加蓋 違建已成危樓(吳聖洪,2005)造成更新改建是迫在眉睫的工作,也是都市更新 最需要關注之對象。而依吳聖洪(2005)對整宅更新策略的研究,其不易施行的 原因有:產權登記不完全,面積細小,產權分散,實施資金取得不易與不足,容 積獎勵面積不符分配要求,實施者無利益誘因,不參與分配者安置與補償經費問 題重重,中繼住宅付之厥如等等不易解決…。. 1.

(11) 而臺北市 23 處整建住宅社區(附錄一)中唯一改建完成的(水源整宅一期 林口社區)其促成原因依王弘仁(2002)之研究,肇因捷運工程施工營造商日本 青木營造公司,施工不慎造成林口社區龜裂崩陷,經多年官司纏訟而和解收場, 理賠台幣 5800 餘萬元,以該款做林口社區更新改建前置基金,並對臨時安置費 用予以補貼,及給予不願參與權利變換分配者做合理可接受程度的補償,且情商 銀行取得建築融資,才促成林口社區的更新改建完成。 在臺北市其他 22 處整建住宅社區(附錄二) ,由於住戶來自早期拆遷戶弱勢 族群,教育素質不高,經濟所得低,平日營生自顧不暇,對社區公共事務參與熱 忱不足,加上社區產權細分,登記未臻清楚,又其中參雜公有土地及公有傳統市 場,住戶對社區整建住宅更新權利分配存有疑慮,致使社區整宅更新推動工作遲 遲難以進展。 鑒於整建住宅社區住戶的弱勢困境有其特殊性,但詳加觀察整建住宅社區住 戶的社會關係網絡,人脈互動紋理,無論其社區內或社區外的接觸情況,亦具有 一般社會性,在已有整宅更新有關文獻,未見就整建住宅社區住戶的社會網絡結 構予以解析,且更沒有究察其是否社會網絡潛在關係影響社區更新的住戶意願。 故本研究欲就整建住宅住戶社會網絡結構與影響更新因素之關係角度切入探討 整建住宅社區更新議題。期盼能對整宅更新事業略進棉薄力量,是為引發本研究 之動機。. 二、研究目的 從研究動機引發衍生本研究目的有三: (一)以問卷調查及深度訪談,探尋整宅住戶社會網絡情形,及影響更新因 素狀況,作描述性歸納統計分析,釐清整宅社區個案更新現階段進行 情況。 (二)檢視整宅更新實施關鍵問題的住戶認定焦點。 (三)結合整宅住戶社會網絡結構與影響更新因素兩者的關連分析,期盼找 出阻礙整宅更新現階段困境的癥結訊息,尋求對策解決之道。. 2.

(12) 第二節 研究內容與範圍 一、研究內容 (一) 文獻回顧與相關理論 就整宅更新文獻及其相關理論予以歸納綜理,瞭解已有研究對整宅更新的看 法與心得,藉以延伸其關鍵因素之探討,使整宅更新議題更顯明清晰。. (二) 臺北市整宅社區發展脈絡的闡述 臺北市整宅社區的形成有其歷史背景,所欲滿足的時代意義隨著時空的變遷 而迭有不同,對其發展脈絡依時間序列予以表述。. (三) 吳興街二期整宅社區個案 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二期整宅係臺北市 23 處整建住宅社區之一,興建於民 國 60 年,至今已歷 38 年,其住戶為因公共工程興建而受拆遷的違建戶,經濟狀 況均屬弱勢,每戶分配面積約 10 坪,居住空間狹窄,由於多年來的人口繁衍又 囿於經濟能力不足,無法另覓寬暢住所,而屈居原住所,唯有於已有空間增建違 章建築做超負荷使用,加速該社區的頹敗,無論外觀或內部均呈現老舊破落,有 日顯危樓疑慮,就都市居住機能考量,予以拆除重建是刻不容緩的重要課題,故 社區內有都市更新概念人士,積極發起社區改建議題,徵求社區住戶的改建意願 連署,組成「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二期整宅地區都市更新會」 (民國 92. 10. 21 立 案) , 「更新事業計畫」亦於民國 93. 6. 24 由臺北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核准,目 前已進入「權利變換」作業程序。原預定民國 95 年能實際請領建照施工興建, 無奈有部份地面層住戶及攤商因權利分配疑慮,而未贊成現有「權利變換分配」 , 致使改建作業陷於遲延停滯。 本研究以「吳興街二期整宅社區更新案」為研究個案,係著眼其社區住戶代 表對都市更新的積極作為與社區住戶的良性配合,雖有部份地面層住戶或攤商對 權利變換分配疑慮,致使社區改建作業停滯,但其社區更新改建作業已歷數年, 其間的折衝歷程及未來發展演變,對研究整宅更新課題必有相當啟發,尤其住戶 社會網絡結構與影響更新因素的牽連,更有從中取得較完整資訊的可能,故經細 心篩選,擇定「吳興街二期整宅更新案」 ,基地(更新單元)範圍如圖 1-1 所示, 3.

(13) 為本研究個案例。. 圖 1-11 基地(更新單元)範圍圖 資料來源:胡宗雄建築師事務所(2004) (四)個案社區問卷調查與訪談 1.住戶問卷調查 本研究欲以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二期整建住宅社區全體 100 戶土地所 有權人及合法建物所有權人為住戶範圍做問卷調查實施對象。藉由社區意見 領袖之引介與協助並說明問卷調查目的與問卷填寫方式,求取問卷內容功能 之有效性。 問卷內容以「基本資料問項」 、 「網絡關係問項」 、 「整宅更新改建問項」 等三大部分做問卷內容設計,首先調查受訪對象家庭、婚姻、成員、教育 水準及平均月收入,以了解受訪對象社經狀況及其屬性。次而就受訪對象 平時的社區內外網絡互動情況做調查,並針對加入整宅更新改建議題做研 究討論後其網絡是否會有變化做另一次的調查比較。第三部分則針對整宅 4.

(14) 改建議題做調查,整宅改建有其急迫性,住戶的良性配合與理性溝通有相 對必要性,本部分則是住戶發表個人對自己社區改建看法的表達平台。. 2.實施關鍵者深入訪談 有關社區重大興革事項的集體決策行動,其成功與否,與當地主事行動 者的領導地位與權威,所形成之號召力與親和凝聚力息息相關,也與其提出 之主張與社區住戶本身利害衝突程度有切身的相關,故本研究欲對臺北市信 義區吳興街二期整建住宅更新案相關實施關鍵者,包含贊成與反對兩方相對 應者的領導人士做深入訪談,瞭解其對社區更新看法與意見態度。 對實施關鍵者的訪談內容以「整合過程」、「反對者的意見為何」、「興 建資金如何取得」、「政府應該如何配合」、「法令是否有缺漏或錯誤」、「增 值利益如何分配」、「興建成本如何分擔」、「反對意見如何克服」等。. 3.整宅更新業務主管政府部門與研究有成的學者、專家的深入訪談 整宅更新法令的制定與實施及績效,其主管機關必有相當的深入瞭解與 考量,有必要訪談其制定目的及實施過程遭遇的關鍵問題與解決因應對策。 對整宅更新理論與實務研究有成的學者、專家,其理論重心與實務推行 的結合鑲嵌,有需要予以請教,以釐清整宅更新內涵。 對主管政府部門訪談內容以「現階段政府整宅更新政策」、「整宅更新 的遠景在哪裡」、「政府資金如何協助」、「政府的誘因有哪些」等。 對學者專家的訪談內容以「整宅更新制度設計著眼點為何」、「整宅更 新對全體都市更新光譜的標點」、「整宅更新應該如何推動」等。. (五)個案社區問卷統計分析 1.結構分析 就住戶基本資料之教育知識水準、經濟收入狀況、家庭成員組成結構做 類別變項歸納分析,及其所佔總額比例做描述統計分析。. 2.交叉分析 結合住戶結構與網絡互動情況,做觀察住戶在整宅組織中的角色扮演與 5.

(15) 參與深淺程度及對整宅更新事業的影響程度。. (六)整宅更新實施關鍵因素的探討 從問卷調查與深入訪談所獲得資料,整理出整宅更新實施關鍵因素,例如「政 府資金的補貼」 、 「容積獎勵要求」 、 「實施者的選擇或自力辦理」 、 「權利變換與分 配」 、 「中繼住宅的需求」 、 「社區改建的受限因素」等,做全面性而深入的探討, 觀察該等整宅更新實施關鍵因素在法令實務中的落差,探尋解決對策。. (七)整宅實施政策建議 針對本研究主題,整建住宅住戶社會網絡結構與影響更新因素之研究,所形 成的解決對策做釐整,列出具體建議,希望對整宅更新事業於公於私均有助益。. 二、研究範圍 (一)空間範圍 以臺北市 23 處整建住宅社區為研究母體,而擇定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二期 整建住宅社區改建更新案樣本。因吳興街二期整宅更新案主事行動者最積極推動 改建,並獲臺北市政府規劃經費補助,也經臺北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核定成立 更新會,及建築設計完成核准,進入權利變換分配階段,而因地面層部分住戶對 分配有反對意見,致停滯。其社區改建更新籌劃過程狀況,可作為本研究主題探 討其住戶社會網絡結構與影響更新因素之相關影響。. (二)時間範圍 以 1960 年代起政府為安置因公共建設受拆遷之居民而興建整建平民住宅階 段,到 1980 年代因整建住宅已呈老舊破損,政府積極推動獎勵民間參與更新方 案,透過容積獎勵及經費補助與稅負減免,建立民間實施者介入更新工作的利 基,加速都市更新的行進腳步。到 2009 年的今天,整宅更新成效如何,本研究 欲予回顧檢視並謀思對策,作為未來整宅更新的加速前進策略,增進整宅更新制 度設計的完整性。. 6.

(16) 第三節 研究方法與限制 一、研究方法 (一)文獻回顧與理論整理 回顧整建住宅更新文獻,檢視相關研究心得及已獲得成果,其間或許有未盡 之處,不然為何整宅更新業務推行如此的緩慢。 整宅更新相關理論基礎,其對整宅更新的論點,是建立整宅更新的理論基 礎,用來架構整宅更新主題探討與分析的前進依據。. (二)問卷調查 針對整宅更新相關議題及關鍵因素,聚焦於本研究之住戶社會網絡結構與影 響更新因素之主要項目,設計問卷,以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二期整宅住戶全體作 全面性問卷調查,以釐清本研究所欲探尋主題及其相關影響。. (三)深度訪談 從政府主管機關、學者專家、建商、社區意見領袖及住戶(含贊成者與反對 者)做深度訪談,除了驗證問卷調查結果,並觀察分析不同階層人士對整宅更新 及本研究相關主題的看法,希望有助整宅更新制度設計的完整性。. 二、研究限制 個案研究而非一般通案研究。 在都市更新相關研究體系中選擇整建住宅社區改建個案作研究對象,而且選 擇以臺北市的整建住宅社區為探討對象,其中樣本又選擇以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 二期整宅社區作為研究場域,故本研究如能獲致研究成果,亦僅反應臺北市整建 住宅社區住戶社會網絡結構與影響更新因素的相關影響,而非全體都市更新通案 可適用。. 7.

(17) 第四節 研究流程 本研究流程如圖 1-2 所示:. 研究動機. 研究目的. 文獻回顧與理論整理. 整宅更新文獻. 行動者網絡理論. 集體行動理論. 台北市整宅社區發展脈絡. 吳興街二期整宅改建案. 整宅更新策略. 問卷調查. 整宅社區住戶社會網絡結構與影響更新因素. 深度訪談. 反 應 事後分析. 建議與結論. 圖 1-22 本研究流程圖 8.

(18) 第二章 文獻回顧與理論整理 本章旨在蒐尋自 1980 年代整建住宅社區更新議題被重視以來,相關整宅更 新文獻及其已研究成果,本研究藉著前人研究成果做基石,繼續做本研究主題整 宅更新問題的更深度探討。 另一方面以行動者網絡理論及集體行動理論來架構本研究的理論。. 第一節 整宅更新文獻回顧 整建住宅社區源自(1962~1974 年)政府為安置因公共建設受拆遷之違建戶 及部分合法建物所有權人,而興建之小面積(8~12 坪)集合高層國民住宅社區, 其住戶大部分為經濟弱勢者(周素卿,2000),平日營生也相當不容易,較無心 力作居家環境的維護,致使整宅社區日漸頹敗而淪為現代都市中的貧民窟,其更 新改建勢在必行,但整宅更新獲利空間不足,不能吸引民間建商參與投資意願, 住戶本身又缺乏更新知識、經驗與財力,唯有依賴政府的輔導與協助,舉凡:更 新計畫的擬定、居民意見整合與教育、規劃費用的補助、產權之取得與登記、興 建費用的籌措與低利貸款、稅負之減免、中繼住宅之安置、權利變換之分配與接 收等等課題與細節,都為整宅更新的關鍵環節,必須一一克服,故自 1980 年代 都市更新議題興起後,已有相當多文獻對整宅更新議題作探討,茲以回顧如下:. 一、整建住宅社區之定義 本研究所指「整建住宅社區」係為臺北市政府於(1962~1974 年)為安置因 公共建設而受拆遷之違建戶及部分合法建物所有權人,興建於臺北市內 23 處國 民平價住宅,計有中正區水源路一、二、三、四、五期林口社區,南機場一、三 期忠勤社區,萬華區南機場二期忠恕社區,南機場一號基地萬大計畫社區,南機 場三號基地自力社區,南機場 13 號基地萬大社區,西園路一期立德社區,大同 區斯文里一、二、三期樹德社區,蘭州國宅社區,信義區吳興街一、二期國宅社 區,基隆路一期整宅社區,士林區劍潭一、二期康福社區,松山區撫遠街整宅聯 合社區,大安區信義路整宅社區等合計 23 處整建住宅社區。. 二、整宅社區更新專責機關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1993)研擬臺北市整建住宅改善計畫,提議成立專 責單位負責整宅相關業務,原有都市更新科於民國 93 年 3 月 3 日合併國民住宅 9.

(19) 處,擴編為都市更新處,屬臺北市政府二級單位,轄下有「企劃與經營科」 、 「更 新事業科」 、及「工程科」等三個科,並混合編組「整建住宅社區更新推動小組」, 對整宅更新事務予以專責輔導。. 三、整宅更新相關文獻 自 1980 年代整建住宅社區趨近老舊頹敗,整建住宅更新的議題受到政府公 部門及民間關懷弱勢族群的社會研究學者的重視,陸續發表有關整宅更新議題的 專文,從公、私不同面向探討整宅更新的策略方法,一部分也被政府主管機關引 為整宅更新策略的施行內涵,但大部分是從整宅外部第三者立場的角度去思考解 決整宅更新改建問題,顯然尚未能觸動整宅更新的真正關節,致使整宅更新工作 僅聞樓梯響未見人下來,不見整宅更新有效進展。茲就近 30 年來有關整宅更新 議題的相關文獻臚列分析如下: 張聰明(1985)從政府立場角度探討台北市窳陋地區的更新先後排序衡量標 準,以交易成本的多寡為依據,經計算時間成本及經費成本,得出評量更新排序 的三個層次:(一)以整個都市發展作考量,選定與都市重大建設、公共安全, 都市觀瞻有急迫需要者著手。(二)從實質環境優先改善地區及居民配合意願強 烈者為首選。(三)以財政負荷較輕及回收較快者為更新試金石。該研究意旨在 政府出資辦理都市窳陋地區的更新,即由政府擔任更新地區的實施者,但未考量 政府資金籌湊的困難及住戶參與更新熱忱的不足等問題。 何友鋒(1993)對老舊與窳陋國民住宅社區更新改建制度之研究,正好彌補 張聰明(1985)之研究的不足,何友鋒(1993)主張對老舊與窳陋國民住宅社區 的更新改建應鼓勵民間參與該更新事業的投資,藉以節省政府財政上的更新經費 負擔。另一方面為提振社區住戶參與更新改建的意願熱忱,主張由社區住戶自動 發起更新推動工作。再而為滿足社區住戶對更新權益分配的不足訴求,建議政府 擴大容積獎勵。何友鋒(1993)的研究角度是站在老舊國宅的更新策略考量,借 重民間力量來促進更新事業推展。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1993)擬定台北市整建住宅改建計畫,該計畫建議 成立整宅更新專責機構,並對市有土地涉及更新地區者,予以專案讓售予現住戶 或實施者,如不予讓售部分則參與合建做權利變換,回收分配房屋再予出售或出 租,做為整宅更新改建基金的一部份。在未有整宅更新基金或不足時,由市政府 10.

(20) 編列預算成立整宅更新基金,專款專用於整宅更新相關業務之輔導或補助。該計 畫是以政府立場來規劃台北市老舊整建住宅社區更新推展工作做具體建言。 劉美琴(2000)以整建住宅女性之城鄉遷移與定居,台北市南機場忠勤社區 整宅之個案研究,探討整宅社區住戶的女性地位,其研究指出整宅社區女性住戶 大多數來自 1949 年大陸政治移民潮之女性隨軍來台者,及部分由 1950 年代由鄉 下因工商移民潮北上找尋工作機會的鄉村女性定居者。在父權社會環境下成長的 女性,隱涵弱勢經濟情況的宿命,持續在基層不良生存環境的困境在掙扎,該研 究對整宅社區女性有無奈的微弱不平聲音。 黃定國(2001)從事台北市住宅環境窳陋地區評估指標及改善優先順序的研 究,以台北市南機場三號基地及十三號基地與吳興街二期整宅社區住戶做抽樣問 卷調查與深度訪談,取得第一手整宅更新社區住戶的更新改建訴求意願重點,其 研究發現,整宅住戶對社區更新改建都有相當高的贊成意願,但要求放大容積獎 勵,以滿足住戶分配較多更新增值利益,並建請台北市政府成立整宅業務專責單 位,落實並列管整宅更新進度。該研究是從整宅住戶立場來蒐尋住戶對社區更新 的意願及訴求,提供給政府做為整宅更新施政的參考。 蔡孟芳(2004)以社會公平性的立場,探討弱勢地區民眾參與都市更新,受 到不公平對待的弱勢困境,該研究以台北市林口社區水源路一期整宅更新案做個 案研究,其研究結果指出由於原有經濟弱勢住戶,無法承擔興建後分配建物的貸 款還款負荷,被迫放棄參與分配更新後的選配建物權益,只領更新前的權利評估 價值,其更新後的增值價值則由外界經濟強勢者藉著購買更新後選配餘屋的機會 套取,顯然對原先弱勢住戶在無形中被剝奪了增值分配機會權益。 吳聖洪(2005)以台北市南機場忠勤社區整宅更新計畫案推動情形為例,探 討台北市整建住宅更新改建的對策研究,從其對台北市南機場忠勤社區整宅住戶 的抽樣問卷調查及深度訪談,研究結果指出南機場整宅更新延滯推動的原因有產 權細分,產權登記不完全,實施資金取得不易,容積獎勵面積不符分配要求,建 商實施者無利益誘因不願參與,地面層店面及攤商即得利益不願放棄等等阻礙存 在,故南機場整宅更新推動工作困難重重。 林史和(2005)以由政府主導台北市整宅更新業務的觀點,來探討台北市整 建住宅更新現階段執行中面臨課題做研究,該研究以台北市水源路一、二、三期 整宅社區及吳興街二期整宅社區的更新計畫做研究案例,其研究指出整宅社區住 11.

(21) 戶自行推動更新事業的無力感及困難度,其研究建議由政府公部門主導台北市宅 更新事業,舉凡整合資金、居民安置、建築施工、更新後社區維護管理均由政府 主導並管理,以解決弱勢整宅住戶推動社區更新的困境。 王茜穎(2005)以社會公平理想性解構台北市繁華信義計劃區與老舊貧弱的 基隆路整宅社區的無形疆界籓籬,其研究指出為何與信義計畫區與一線之隔的基 隆路整宅社區,近在咫尺的距離,為何有天壤之別的經濟強弱劃分,在全球化城 市中心的觀點上,應該解除信義計畫區與基隆路整宅社區的無形籓籬,共創和平 共生共享的理想境界。 廖乙勇、陳錦賜(2006)從社區自明性的層面,探討台北市整宅更新過程中 社區網絡的課題,分析整宅更新社區網絡互動關係的沉藏意涵,主張以整宅社區 自發性的在地力量,結合政府的協助更新力量,凝聚公、私統合力量推展整宅更 新業務。 綜合上述整宅更新議題近 30 年來的相關文獻,可得知在已有文獻都從公、 私兩方面去關懷整宅住戶的經濟弱勢困境,藉著研擬整宅更新策略與期待建議去 考量整宅更新的推展工作。並無針對整宅更新關鍵行動者的找尋與借重,來發覺 整宅更新的社區內外整合真正意涵與實力。本研究不在乎虛幻的形式口號,在乎 的是真正整宅更新的關鍵統合力量;故本研究從解構整宅住戶社會網絡關係著 手,探尋影響更新關鍵因素,意圖從整宅社區內外找尋出整宅更新的真正有力條 件,使整宅更新工作推展有效而快速。. 12.

(22) 本研究從整宅更新相關文獻彙整如表 2-1: 表 2-11 整宅更新文獻彙整 編 年期 號 1 1985. 研究者及 出處. 題目. 研究重點. 與本研究 相關論點. 張聰明 (中興大學 碩士論文). 窳陋地區 更新優先 次序之評 選─以臺北 市為例. 理想的窳陋地區更新優先 次序之評選,從三個層次作 評估: 一、整個都市發展作考量, 選定與都市重大建設、公共 安全,都市觀瞻有急迫需要 者著手。 二、從實質環境優先改善地 區及居民配合意願強烈者 為首選。 三、以財政負荷較輕及回收 較快者為更新試金石。 一、獎勵民間參與國宅更新 業務,節省政府財政負擔。 二、鼓勵居民自行發動更新 改建意願整合。 三、保障原居民效益,擴大 容積獎勵。 四、維護國宅品質,落實國 宅永續經營。 一、加強整宅社區環境 改善。 二、成立專責單位負責整宅 相關業務。 三、以合建或專案讓售整宅 地區市有持分土地予現住 戶或實施者。 四、籌措基金,專款專用於 整宅更新相關業務補貼。 探討整宅社區居民屬性中 的女性,來自大陸者或鄉下 遷居都市者,在父權社會下 成長背景的宿命,延續弱勢 在整宅社區中為基層生存 而掙扎的困境。. 以政府公部門 角度探索更新 的效率,節省 經費成本與 時間成本。. 2. 1993. 何友鋒 (中華民國 住宅學會、 內政部 營建署委託). 老舊與窳 陋國民住 宅社區更 新改建制 度之研究. 3. 1993. 臺北市政府 都市發展局. 臺北市整 建住宅改 善計畫. 4. 2000. 劉美琴 (台灣大學 地理環境資 源學研究所 碩士論文). 整建住宅 女性之城 鄉遷移與 定居:臺北 市南機場 忠勤社區 整宅之個 案研究. 13. 從公、私部門 合作議題做 更新策略。. 以政府立場對 整宅更新業務 作具體協助。. 為整宅社區的 弱勢女性 鳴不平。.

(23) 續表 2-1 編 年期 號 5 2000. 6. 2001. 7. 2004. 8. 2005. 整宅更新文獻彙整 研究者及 出處. 題目. 研究重點. 與本研究 相關論點. 臺北市南機場 分析南機場整宅社區居 以整宅居民屬 周素卿 ( 台 灣 大 貧民窟特性的 民屬性及其來源,並歸 性作研究,探 納 整 宅 居 民 的 經 濟 弱 討都市治理之 形構 學、 勢,社會地位低落,被 社會公平性。 地理學報) 現代城市邊緣化。 臺北市住宅環 以臺北市南機場三號整 以整宅個案 黃定國 境窳陋地區評 宅,南機場十三號整宅 實例作實地調 (中華民國 估指標及改善 及吳興街二期整宅為實 查,建立整宅 都市計劃 優先順序之研 例,透過問卷與訪談, 個 案 研 究 資 學會、 料,並提出建 究 得到結論: 臺北市政府 一、整宅社區居民對改 議供公、私部 國宅處委託) 建 更 新 有 相 當 高 的 意 門參考。 願。 二、現有容積獎勵法 令,限制了居民要求分 配較大居住面積的可 能。 三、建議臺北市政府成 立整宅業務專責單位, 落實並列管整宅更新進 度。 弱勢地區民眾 以林口地區水源路一期 整宅更新的財 蔡孟芳 ( 台 灣 大 參與都市更新 整宅更新成功案例,探 產利益分配是 尋其更新歷程中經濟弱 否能照顧到低 的迷思: 學、 地 理 環 境 資 臺北市林口社 勢者被迫離開其原來生 收入的弱勢整 源 學 研 究 所 區水源路一期 活的整宅社區,破壞了 宅居民? 整建住宅之個 原有的社區紋理,迎進 碩士論文) 的是經濟強勢者,整宅 案研究 更新的財產賦權呈現不 公平的畸型發展。 臺北市整建住 對南機場(忠勤社區) 對整宅更新關 吳聖洪 ( 臺 北 科 技 宅更新改建對 整 宅 做 個 案 調 查 與 訪 鍵因素有實地 大學、建築與 策 研 究 ─ 以 南 談,從產權整理、容積 調查並做出因 之滿足、資金來源、社 應對策,但要 都 市 設 計 研 機場 究 所 碩 士 論 整宅(忠勤社 區整合、居民安置等問 真正解決問題 題提出改進策略。認為 尚言遙遠。 區)為例 文) 龐大的整宅社區更新改 建有極大困境。. 14.

(24) 續表 2-1. 整宅更新文獻彙整. 編 年期 號 9 2005. 研究者及 出處. 題目. 研究重點. 與本研究 相關論點. 林史和 (台灣科技 大學、 建築研究所 碩士論文). 建議由政府公部門主導 整宅更新工作,舉凡整 合資金、居民安置、施 工、維護管理等均以公 費辦理,以解整宅居民 經濟弱勢現況。. 政府公部門辦 理整宅更新是 否與早期由政 府興建整宅相 類似,落入政 府財政負擔困 境?. 10 2005. 王茜穎 ( 台 灣 大 學、 地理環境資 源學研究所 碩士論文) 廖乙勇、 陳錦賜 (香港社會 科學學報). 臺北市整建住 宅更新現階段 執行中面臨課 題與建議探討 (以水源路 一、二、三期 及吳興街二期 整建住宅為 例) 擬全球城市中 心與邊陲的界 限運作與穿越 ─以信義計畫 區與基隆路整 宅為個案 臺北市整建住 宅社區網絡建 構之研究. 對理想城市的擬構,希 望繁華信義計畫區與老 舊貧弱的基隆路整宅能 打破無形的界限與分 類,能共構理想與和平 共生的平等世界。 從社區自明性的層面, 探討臺北市整宅更新過 程中社區網絡的課題, 並分析整宅發展脈絡與 社區網絡演變的關係, 提出整宅更新策略社區 網絡建構的新思維。. 屬虛擬烏托邦 的理想國度, 在現實社會裡 能否平等對待 經濟不同階 層? 主張整宅更新 應從社區自發 性的在地力量 開始,透過第 三力量的引導 與政府力量的 協助,由社區 自主性的力量 形塑社區網 絡,凝聚整宅 更新的社區內 外統合力量。. 11. 2006. 15.

(25) 第二節 行動者網絡理論 (Actor Network Theory ANT1) 整建住宅社區住戶來自早期(1962~1974)政府辦理公共建設而受拆遷的違 建戶,為安置而興建了一連串的整建住宅社區,供其有安身立命之場所,其成員 屬性融合各方經濟弱勢者,因同受拆遷而成社區生命共同體,也建構了社區共同 生活紋理,無論在知識科學領域或社會脈絡路徑都有了共同知識,這種鑲嵌關係 恰似行動者網絡理論所描繪的內容與情境。故本研究對整宅住戶社會網絡結構與 影響更新因素之連結,以行動者網絡理論予以架構分析。 行動者網絡理論是 1970 年代由 Callon、Latour 及 Law 等學者所提出,他們 認為往昔社會科學的研究都以人類為中心,清楚劃分自然與社會,人類與非人類 的二元論述,但這樣的區劃不能完整研究社會現象,故在社會科學研究中要把客 觀中立的科學知識與主觀情緒的社會因素,置於同一平台,做宏觀的看待,才能 窺視知識情境的全貌。 (Murdoch,1997)這是所謂的「科學知識社會學」 (Sociology of scientific knowledge )。 Latour(1983)舉例:巴斯德(Louis Pasteur)研究炭疽病毒疫苗,巴斯德 研究的成功,在於他將在田野觀察中的資料帶回實驗室做研究,也就是巴斯德從 農民的口述資料中,注意到炭疽病毒的潛伏滋生造成可怕的人類傷害,於是他把 「非人類的炭疽病毒」帶回實驗室做科學研究,製成炭疽病毒疫苗,回饋社會大 眾。這種實驗室與田野,人類與非人類,農民、科學家、細菌等異質分子的組合 連結,構成不同行動者網絡關係。這些異質行動者網絡組成份子扮演不同的角 色,也發揮了不等的功能,一群社會科學研究者對此種關係給予轉譯(translation) 界定建構了行動者網絡理論。 所謂「轉譯」(translation)是說「行動者網絡」(Actor Network)並不是是 由預定行動者簡單的組合,而是每一個行動者在參與網絡建構時,對其角色之扮 演及功能之發揮。均必須按組織作用之需要,予以重新分配、界定,整合為集體 組織中的扎實中堅份子,而不是鬆散的烏合之眾,因此「行動者網絡理論」又被 稱為「轉譯社會學」(the sociology of translation)。(李承嘉,2004) 但在現實社會裡網絡關係者並非全部都是贊成合作者,也有不同主張的異議 1. ANT 被廣泛地應用到許多研究領域,例如地理 (Davies, 2000; Hinchliffe, 1996; Murdoch, 1998; Smith, 2003)、環境生態 (Bruun and Langlais, 2003; Burgess et al., 2000; Steins, 2001)、經濟 (Murdoch 1995; Callon, 1999)、地理資訊系統 (Comber et al., 2003) 及管理學 (Dent, 2003; Kaghan and Bowker, 2001; Lee and Hassard, 1999) 等領域。(參見李承嘉,2004) 16.

(26) 者,不管是人類因素或非人類因素,都會造成事件的失敗。Callon(1986)舉例: 法國海扇貝事件因為漁民不願停止海扇貝的採集,給予海扇貝生息繁衍的成長機 會,造成海扇貝資源的減少,最後損失的是全體漁民。這種情形在都市更新事業 也有類似狀況在更新整合中的地主拿翹(holdout)行為或聯合索價使得更新工作 受阻礙,時程延遲導致交易成本增加,如何降低少數堅持者的異議行為是更新的 核心問題(邊泰明,2003)。 在李承嘉(2004)在「行動者網絡理論應用於鄉村發展之研究,以九份聚落 1895-1945 年發展為例」研究指出 Callon(1986)的舉例中呈現了行動者網絡理 論 的 「 五 個 轉 譯 關 鍵 」( five moments of translation ): 一 、 問 題 呈 現 (problematisaition )二、利益賦予(interessment)三、徵召(enrolment)四、 動員(mobilization)五、異議 (dissidence)透過這些關鍵點的落實執行,建構 綿密厚實的行動者網絡。. 一、問題呈現(problematisation) 科學家在參觀日本養殖海扇貝的技術後,開始產生「能否在其家鄉法國執行 的可能性」的問題,他們開始思考其他會被綑綁在這個網絡的行動者:海扇貝、 漁民們以及科學家的同事們。同時試著去設想這些行動者的興趣,提升這些行動 者加入網絡之可能性,藉以架構起行動者網絡。. 二、利益賦予(interessment) 這個關鍵在於處理如何賦予及穩定其他行動者任務。在此案例中,海扇貝、 法國漁民以及科學家的同事們分別被賦予了利益,希望藉此能夠穩定他們在網絡 中所扮演的任務:雖然海扇貝被認為經常受到威脅,但是卻被科學家認定能夠像 在日本的同類一樣,可附著於採集器上;漁民們藉由其代表與科學家之間的一連 串會議而獲益,而會議上漁民代表了解科學家解決存量下降的問題的方法;科學 家的同事們則被誘以出席學術會議與發表論文。. 三、徵召(enrolment) 就科學家而言,必須賦予每一個行動者互相都可接受的相關任務。如果這項 任務被接受,則科學家即可邁向此一步驟。如果海扇貝必須被徵召,它們就必須 17.

(27) 把自己附著在採集器上。科學家依據它們的經驗,並且嘗試了許多方法鼓勵海扇 貝以顯著的行為附著;只要科學家能夠提出足夠及顯著的案例,科學家的同事們 則準備相信這項附著;另一方面當漁民代表為他們的利益進行談判時,廣大的漁 民像「愉悅的旁觀者」(Callon,1986)一樣的觀察著,並且等待最後的結果。. 四、動員(mobilization) 只有在科學家達到此一階段時,一個成功的網絡才算發生。科學家可以動員 他的同事、海扇貝及漁民,科學家能夠收集到一些(代表)附著的海扇貝;科學 家的團體與科學家的同事們一樣相信那些資料;漁民們遵循他們的約定,不到約 定的時間,絕不捕捉海扇貝。. 五、異議(dissidence) 為了突顯海扇貝-非人類主體在網絡中的積極性,Callon 又提出第五個關 鍵: 「異議」 。海扇貝並沒有如預期地有足夠的量附著在採集器上,科學家的同事 們開始懷疑此一實驗成功的可能性,有一部份漁民在聖誕節前夕提前捕撈海扇 貝,這些背離了原來主體的目標,使得網絡瓦解。 行動者網絡理論有三個主要原則:(Callon,1986) (一)公平性(impartiality):將網絡內的各組成份子,公平賦予責任與利 益。 (二)一般對待(generalized-symmetry):自然與社會一起解釋,將兩者結 合全面思考,不侷限於某一單方面思維。 (三)自由結合(free association) :不同行動者因徵召動員而結合,其觀念 必有差異,應於自由意志下連結在同一網絡中,發揮集體力量。 李承嘉(2004)研究「鄉村發展策略應用行動者網絡理論架構鄉村發展的第 三條路」,強調內生發展與外生發展的連結,內在因素與外在因素的結合,擴展 侷限的二元論述,不偏廢任何一方的重要性,才是事件成功的重要策略。在整宅 更新工作亦同樣是不可偏廢任何一方的功能與意見。. 18.

(28) 一、人類與非人類的對等性 要求分析者要將所有的行動者包含在網絡內,人類與非人類、個人與機構等 都是具有力量來行動的行動者,此一概念打破了原先以人類為中心的思考侷限。 這樣的概念在社區發展意涵上,為形塑社區發展的要素,在強調以地方資源為基 礎的內生發展策略方式中,當中有許多是非人類的,在強調外力干預的外生發展 上,則主要是資本或新技術(Murdoch,2000);在強調以地方資源為基礎的內 生發展策略上,地方資源包含:自然、環境、地景、建築、文化、制度、歷史、 語言、工藝、美食、生態、勞力與知識技藝等都屬非人類範疇,因此不論是外生 或內生發展,唯有重視非人類的地方資源或外地資本,由人類與非人類共同組成 一異質行動者網絡,做為社區發展有利的基礎,如此,行動者網絡理論提供了社 區發展策略的「第三條路」內涵-地方內與外部連結-強有力的註腳。. 二、地方內與地方外的連結 在 Latour 對巴斯德的牛痘實驗案例的研究中,巴斯德進出於實驗室與田野 之間,最後把農場作為實驗場所,獲得實驗的成功,使巴斯德留名歷史,整個故 事的結尾: 「沒有一個人能說哪裡是實驗室及哪裡是社會(Latour,1983)」 。 「地 方外」與「地方內」如同「實驗室外」與「實驗室內」一樣具有空間觀念上的二 元論;內生發展與外部連結的發展策略所主張的是,拋棄內生與外生方式之間優 劣的爭論,強調透過內部與外部的連結,同樣重視內部與外部的發展因素。 行動者網絡理論應用在內生與外生連接的發展策略上,是利用網絡中行動者 的行動,來替代空間上內、外的區隔,透過行動者的網絡把地方內與地方外的行 動者(包括人與非人)連結起來,一個成功的社區發展就如同巴斯德建立起來的 炭疽疫苗網絡一樣,最後並不能說是(地方/實驗室)內部的或(地方/實驗室) 外部的成功。Morduch(2000)指出,在傳統的認知裡,地方(內)資源會是地 方接受革新(地方外)的超級阻礙(stubborn) ,但是最近歐洲社區的發展趨勢顯 示,社區經濟成長的新網絡係奠基於舊有結構。過去對經濟及社會發展成功所需 的資源空間分配,行動者網絡理論提供了另一種理解。也就是說網絡一旦建立之 後,而且非常穩固的話,在社區發展中,「外部」與「內部」之間的差別將變得 是次要的(Lowe et al.,1995),代而起之的將是跨越空間的行動者網絡。. 19.

(29) 三、行動者網絡理論與社區發展的共構 行動者網絡理論強調:自然與社會、人與非人對科學知識的形成,具有對等 的重要性,若由異質行動者組成的網絡如果轉譯成功的話,自然與社會都將受到 重整。一個行動者網絡如果使社區發展成功地展開,必然使得該社區發生某種程 度的重整;相對地,社區中的地方資源,例如傳統、文化、人際關係、基礎設施 等,也影響到行動者網絡的形成;換句話說,行動者網絡的形成與社區發展之間 存在著互動影響的連帶關係。行動者網絡理論重整社會及其奠基於社會的關連 性,替內生發展與外部連結的社區發展策略-強調以地方資源為基礎連結外部市 場獲以地方共識為基礎進行革新,進而促使地方重整-提供了理論上的基礎。 綜上所述「行動者網絡理論」其描述情境可作為整宅更新改建之意見整合, 居民屬性分析歸納與推展更新業務之任務賦予的借鏡,並連結社區內外的力量, 共創整宅更新的順利成功。 本研究引用李承嘉(2004)對行動者網絡理論的主要論述導入整宅更新策略 的應用如表 2-2: 表 2-22 行動者網絡理論(ANT)與整宅更新策略之對應 ANT 主要論述 ANT 在整宅更新的應用層面 主體 自然與社會、人與非人類被對 (非人的)地方資源包括自然、環 等看待。 境、資源、地景、建築、文化、制 度、歷史、語言、工藝、美食、生 態、勞力與知識技藝等與(人的) 居民和團體同等重要。 空間 無實驗室與田野之分,行動者 地方內與地方外促進整宅更新的因 者空間取代地理上的空間。 素同等重要,拒絕地理空間上的區 分與對立,內部與外部無從劃分。 作用關係 重整社會,網絡的形成以社會 行動者透過網絡推動整宅更新,整 為基礎。 宅社區的社會與自然條件影響網絡 的形成。 資料來源:1. 李承嘉(2004)。 2. 本研究整理。. 20.

(30) 本研究引用李承嘉(2004)對外生觀點因素與內生觀點因素的融合觀念,導 出整宅更新內外因素兼顧的統合觀念如表 2-3: 表 2-33 內生與外生發展因素劃分 政策 資金. 資源. 外生觀點因素 國家推動 外部流入資金 (包括補貼與 補助等) 外來技術與知 識. 內生觀點因素 地方共識產生 本地積累或自有資金. 1.本地傳統技藝與知識 2.地方的自然、環境、地 景、建築、文化、歷史、語 言、工藝、美食、生態、勞 力 外地剝削本地 地方發展利益重分配於本 的生產結果 地 外來者 在地人. 市場 結果 參與 者 資料來源:1. 李承嘉(2004)。 2. 本研究整理。. 21. 內生外生連結觀點的因素 混合地方內與地方外 結合本地或外來資金. 混合的(把地方資源銷售 出去,或結合運用外地資 源與革新技術等均可). 重視與外部市場的連結, 但主要利益於本地重分配 結合運用本地與地方外的 人力.

(31) 本研究從吳興街二期整宅更新案深入觀察其行動者網絡理論的印證如圖 2-1:. 圖 2-1 3 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二期整建住宅社區整宅更新的行動者網絡示意圖. 22.

(32) 第三節 集體行動理論(Collective Action Theory) 整建住宅社區都市更新是改善社區環境的除舊佈新的集體行動的土地合併 行為,於更新推動時程中須取得更新範圍內大多數住戶的同意,最佳狀態是全體 住戶的贊成與配合,但在個人與集體中的利益衝突,很難達成全體一致的協同, 也就是集體行動理論的前提假設,個人的自利理性總和不等於集體利益的總額, 其中的少數堅持自利考量者,以其不合作拿翹(holdout)行為作為討價還價的手 段,做為爭取個人最有利的策略行為,反而造成集體利益的損失,造成囚犯兩難 困境的次劣均衡,這是整宅更新的阻礙重點。 整宅更新的缺乏效率的因素舉其大著:有少數堅持者的不合作、產權的零碎 細分不易整合、更新成本分擔與利益分配的衝突。依邊泰明(2003)對前述三項 阻礙關鍵因素之研究指出原因如下:. 一、少數堅持者 少數堅持者的拿翹行為是土地合併開發市場中常有的現象,主要來自投機主 義的心理,在土地合併過程中有些地主在市場平均價格下會順利整合,有些地主 則會藉由拖延或拒絕參與合併予以獲取較高的地租,此即為拿翹現象。 這也說明了 Olson 集體行動的第一原則,集體規模愈大集體行動效率愈差, 達成集體行動的機會愈小。Munch(1976)以都市更新或高速公路開發計畫為例, 說明土地合併市場缺乏效率是和少數堅持者有關,假設土地市場資訊不完全,資 訊蒐集成本為正,該情況會使得某些地主存有特殊期望而有較高的市場保留價格 (market reservation price)。. 二、產權分散 土地合併市場中產權分散指的是小地主比例多。小地主在土地合併市場中的 要價有比大地主要價來得高的傾向,這是小地主的策略行為因為小地主土地持分 面積小,在協商過程中採取較高索價策略,總金額沒有那麼可觀,對於開發案的 影響程度就沒有那麼大,大地主土地持分面積大若採取較高索價策略,總金額預 期就會相當可觀,對於開發案影響層面自然較大。這是 Olson 集體行動的第二原 則,或者被稱為剝削假說(exploitation hypothesis) ,也就是大地主為小地主承擔 了部分集體行動的成本。土地合併市場中如果小地主比例增加,索取高價的比例 23.

(33) 也會增加,影響所及不是延宕開發,便是放棄開發。都市更新範圍內產權較為分 散且細碎,面對地主高額索價的機率會較高。. 三、成本分擔與利益分配之衝突 土地合併市場中成本分擔與利益的分配都有可能引發衝突。將衝突的原因分 為實質衝突、不確定性衝突、結構衝突與程序衝突四大類。實質衝突集中在結果 的衝突,通常表現在權益分配的結果上,這是衝突參與者最重視且最容易引起爭 議的部份,它亦是衝突外顯化最主要的原因。不確定性衝突主要集中於對未來影 響的可能性,它通常包含兩個課題,一是價值觀差異的問題,代表對事物認知的 差異;另一是不信任的情緒問題,來之於動機的猜測與態度的偏見。結構衝突的 焦點集中於基本權力架構的關係,其根源主要係因強勢者要求進一步的特權,而 弱勢者要求資源及權力結構的改善,若此等現象為相對弱勢者認知或未能得到合 理的解決,衝突便應運而生。程序衝突係指在一制度下個體影響決策的力量不 一,若其中一方認為受到忽略或參與程度不足便會導致衝突。Michael 認為這四 種衝突的原因會互相影響和相互重疊,衝突的強度可能因多種原因的交集而加 強。 土地合併是種特殊資產,它涉及權益分配是種實質衝突,它又有許多價值認 知的成分也是種不確定衝突;最後,它在協商過程會有強弱勢之分,又屬結構衝 突與程序衝突。所以土地合併過程中衝突原因很多,其結果也可能是多邊的,但 可以確定的是衝突事件應該不是偶發的,它的結果是可以預期的。 對於這些整宅更新的阻礙有可能造成整宅更新事業的共同耗竭資源的悲劇 (common pool tragedy )。其解決之道 Olson(1965,董安琪譯,1984)提出兩 個解決策略: 一、法令的強迫,由政府規範強制更新法令,以公權力排除少數堅持者的不 合理阻礙。 二、組織提供「選擇性誘因」,只有加入組織的成員才享有集體利益的分配 權利。 整宅更新可改善整宅社區環境及住戶生活品質,是一種公共財,公共財有兩 種特徵,一是「非排他性」(impossibility of exclusion),亦即只要是社區住戶, 不論其是否參與更新事務,貢獻個人心力,都能享受整宅更新所獲致的更新後利 24.

(34) 益。公共財的另一個特性「供給的協同性」(jauntiness of supply)也就是整宅更 新的利益不因社區中的某一人享受更新利益而減損另外其他人的利益享受。(吳 乃德,1989) 在團體生活,理應每一個成員都為團體之利益而貢獻個人心力,擁護團體目 標,但在現實社會,個人自利心的考量,往往有「搭便車的難題」(free-ride), 對團體公共事務不作貢獻,只享受權利,甚至在團體利益與個人利益有衝突時, 選擇個人利益而對團體事業藉故刁難,以為討價還價的談判籌碼,衍生團體事業 的阻礙。 整宅更新事業的遲遲不能迅速推展,往往就是「搭便車難題」的出現,故更 新法令的強制條款的排除少數堅持者阻礙,與容積獎勵及前置作業基金補助的選 擇性誘因,是整宅更新集體行動中的紅蘿蔔與棍棒,希望兩者齊發,創造整宅更 新的有利條件。. 25.

(35) 26.

(36) 第三章 臺北市整宅社區發展脈絡與吳興街二期整宅 改建案 本章第一節參照廖乙勇、陳錦賜(2006)台北市整建住宅形成的歷史背景的 時間序列表述方式(表 3-1)對本研究主題的台北市整宅社區發展脈絡以時間序 列表述之,分成違建聚落形成期、整建住宅興建期、國民住宅政策期、整宅更新 籌劃推動期等四個期間,分別敘述其形成原因及政策施行狀況。 本章第二節則對本研究個案吳興街二期整宅改建案的更新計劃做概要內容 敘述,並比較不同時間的計劃擬定及修改原因。. 第一節 臺北市整宅社區發展脈絡─以時間序列表述 一、(1945~1960 年)違建聚落形成期 1945 年二次大戰結束,台灣光復,百廢待舉,民生凋蔽,物質缺乏,一般 百姓因陋就簡,所謂「新三年,舊三年,逢縫補補又三年」只要吃得飽,就沒有 其他物質上的奢求,居住環境也就無所謂「住宅」了。1949 年國民政府在大陸 軍事上失利,播遷來台,跟隨而來的是大批政治移民潮,這些大陸移民大部分選 擇都市邊緣公有地搭建簡易住居所,也就群聚形成違建聚落。 1950 年代國民政府在台灣發展反攻大陸基地,85%經費都用之軍事預算,其 餘 15%經費要分配民生預算,是左支右絀,不敢妄想有餘裕對住宅政策予以謀劃。 1950~1960 年間台灣經濟由農業轉型為工商業發展,運用美援基金進口生產 機器設備,從事農產品的加工與工業的製造,工廠需要大量基礎人力,故農村青 年大量湧進都市尋求工作機會,藉以改善農村家庭經濟。這是又一波的工商型移 民潮,他們來到都市不能也不敢奢侈發費,只要可糊口又兼能棲身的簡易違建戶 是他們無奈選擇,也造就了違建聚落的擴充發展。. 二、(1961~1975 年)整建住宅興建期 1950~1960 年間政府積極備戰,準備反攻大陸,一切以整軍備武為前提,隨 著韓戰的爆發,國民政府有意與參與韓戰的美軍結合,伺機揮軍大陸,無奈美軍 統帥麥克阿瑟將軍遭受主張有限區域戰爭的美國總統杜魯門的撤換,軍事反攻大 陸的計畫因而受阻。國民政府轉而注重台灣本島的建設,籌劃了一系列的四年及 27.

(37) 六年經濟建設計畫,其中為安置因公共工程而受拆遷的違建戶及部分合法建物所 有權人,當時的臺北市政府運用「興建國民住宅基金」於 1962 年~1974 年間共 興建了 23 期 11,012 戶的整建住宅以資收容該等受拆遷戶,共計受安置居民有 56,000 多人,每戶面積在 8~12 坪,採用售屋不售地政策,並配合政府貸款 80%, 住戶僅須負擔興建費用的 20%,以減輕住戶的經濟負擔。. 三、(1976~2004 年)國民住宅政策期 1975 年 7 月 12 日總統公佈「國民住宅條列」全文十七條,至此步入「住者 有其屋」的政策期,為照顧中低收入的無自用房屋者,政府直接興建國民平價住 宅(簡稱國宅)由中低收入戶按登記順序抽籤配售,並配合公營銀行承辦低利長 期貸款,減輕中低收入戶的購屋經濟負擔。 按「國民住宅條例第二條規定」本條例所稱之國民住宅,係指由政府計畫, 按下列方式用以出售、出租、貸款自建或提供貸款利息補貼,供收入較低家庭居 住之住宅。 一、政府直接興建 二、貸款人民自建 三、鼓勵投資興建 四、輔助人民自購 前項收入較低家庭之標準由行政院定之。 依「國民住宅條例」相關規定,臺北市政府設立國民住宅處(簡稱國宅處), 自 1975 年起開始興建國民住宅(簡稱國宅) ,自 1976 年~2002 年間,由臺北市 政府直接興建的國宅有 51,328 戶,配售給登記有案的中低收入戶。 (廖乙勇、陳 錦賜,2006). 四、(1990 年~迄今)整宅更新籌劃推動期 臺北市整建住宅社區歷經 2、30 年的使用及違建加蓋的泛濫,已使整宅社區 變的破舊衰敗不堪,歷來各屆市長都有見於此指示積極思量整宅更新議題。(吳 聖洪,2005)諸如於民國 94 年 1 月 22 日臺北市長馬英九視察信義區吳興街二期 整建住宅,對於整宅都市更新會總幹事黃建朝所提市府補助規畫費不足,以及少 數住戶的銀行債信不良,無法取得融資,順利改建問題,馬英九承諾,最遲四月 28.

(38) 調高規劃費補助,並提供都市更新基金,補貼住戶籌措不足的融資。 吳興街二期整宅是民國五、六十年間,為安置公共工程拆遷戶興建的住宅, 共有一百個門牌戶,每戶坪數約十坪,更新基地面積兩千一百二十九平方公尺, 其中四百五十六點七九平方公尺土地為臺北市政府所有。 黃建朝表示,整宅都市更新會由吳興街二期整宅所有權人組成,配合市府都 市更新容積獎助與財務補助機制,希望改善吳興街二期整宅老舊、狹小、擁擠的 居住環境。 黃建朝說,市府原本將補助吳興街二期整宅新台幣三百三十萬元,但仍不足 以支付整宅改建規畫費,希望市府提高補助金到四百五十萬元;此外,約十多戶 住戶由於銀行債信不良,無法取得融資,分擔總費用三億多元的工程款,希望市 府協助。 馬英九聽取意見後指出,市府將修訂「臺北市整建住宅都市更新初期規畫費 補助辦法」 ,增加補助規畫費額度,希望農曆過年前能送交市府法規會審議;住 戶無法取得銀行融資方面,市府將提供住戶都市更新基金,補貼住戶籌措不足的 融資。 此外,有居民反映住處原本為店面,若工程期間被臨時安置到國宅,將失去 店面,生計無著;馬英九表示,市場管理處將與有類似情形的居民協調,朝另外 提供這些居民店面,讓店面與居民住處分開的方向努力。(大紀元日報,2005)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表示,推動整宅更新改建係市府重大施政計畫之 一,本市整建住宅計 23 處,共約 1 萬 500 戶,多年來市府對整宅之更新重建已 投入甚多人力物力積極推動之。 有關水源路整宅與本市其他整建住宅更新之具體推動措施,市府除已修法將 容積逕給予法定容積 0.5 倍之獎勵外,並提供有事業概要、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 計畫更新規劃費之補助。另對於更新實施經費融資缺口,亦透過本市都市更新基 金提供低利融資補足資金缺口,以加速整宅更新之推動。 都市發展局亦表示,市府推動整宅更新,近年來已有部分成效。除水源一期 已完成更新之外,吳興街二期整宅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業經本府核定,目前該更新 會刻正研擬權利變換計畫;基隆路整宅 B 基地亦由實施者研擬事業計畫,並提 經本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審議;至於水源路二、三期整宅提經 94 年 3 月委員 會審議原則通過,惟因住戶認為更新會之運作程序有瑕疵,故決定重新進行更新 29.

(39) 會改選及重新擬定事業計畫,市府並於 95 年 2 月 20 日核准更新會之立案;水源 路四、五期整宅,則由都市發展局協助輔導成立更新會。斯文里二三期則在擬定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中;南機場 13 號基地也正籌組更新會中。由於整宅住戶及本 局共同的努力及合作,整宅更新之推動已逐步向目標邁進。 都市發展局認為,都市容積是市民的共同財富,必須依法在社會公平的原則 下仔細檢討。容積獎勵並非推動整宅更新的萬靈丹,若未經詳細的規劃,反而將 過度引入地區人口,造成公共設施不足及交通衝擊等的惡性循環及增加社會成本 負擔。 整宅的問題複雜,非單以放寬容積即可解決問題。整宅除居住面積過小外, 尚有產權不清、住戶間不同的財務負擔能力、週邊公共設施配合等問題需整體規 劃。有關整宅容積之獎勵,臺北市政府亦刻正審慎檢討研擬方案中,期兼顧整宅 居住空間更新提升、都市發展公平正義原則及公共設施服務水準之維持。 臺北市長郝龍斌於民國 96 年 3 月 8 日出席「住宅及更新業務三年有成」記 者會,慶祝都市更新處掛牌屆滿三年。他表示,為改變市民認為臺北市都市更新 太慢的錯誤印象,每個月將專案檢討並全力推動策略性都市更新案,四年內要讓 臺北市展現新的風貌。 郝龍斌表示,城市競爭很重要的一環就是都市更新,目前都市更新除了是更 新處的業務外,有很大的力量都來自於民間的參與,許多市府可以配合的部分, 更是責無旁貸,像是降低都市更新的門檻及限制、行政程序上的協助及公權力的 強制執行。 他表示,刻板的觀念中,認為將舊建築拆掉再重建,就是都市更新,其實並 不盡然,舊建築有文化歷史,應該好好保存,但加入一些新鮮創意元素,整體的 感覺又會耳目一新。 他說,為改變市民認為臺北市都市更新太慢的錯誤印象,應對大面積公有地 或行政單位掌握主導權的地區,進行策略性地區或建物的都市更新案,以期市民 能在短期內看得出來市府的努力。 他強調,面對激烈的都市競爭,臺北市政府的腳步一定要加快,他要求市府 每個月開會進行都更案通案及個案的檢討,跨局處協調並全力推動策略性都更 案,一定要在四年內讓臺北市展現新的風貌。 臺北市長郝龍斌於民國 98 年 3 月 25 日在主持「推動臺北市都市再生方案專 30.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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