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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勰少學方徑考―釋補劉勰生平研究的一個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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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勰少學方徑考

―釋補劉勰生平研究的一個缺口

葉常泓

國立臺灣大學 中國文學研究所 博士候選人

摘要

《文心雕龍》作者劉勰一生經歷入寺―登仕―出家三階段。就其入寺、出家後依止名 僧,周覽寺院經藏,以及登仕後結遊文士,潛閱府閣秘籍,從而得以厚養學識、磋磨毫鋒, 一般研究者多能明之。惟針對劉勰23、24歲入寺以前,究竟是透過自學、官學抑或家學哪一 種方徑而奠立個人最早的學問基礎,今除牟世金嘗略及其「居家自學」之可能性外,其餘論 者均懸而不究,積疑日久,遂成龍學研究或劉勰生平考證之一大缺口。本文旨在釋補此一懸 案,考證劉勰少學之方徑,應非借力於文史家學淵源,且其就讀官學之緣會亦低,較可能的 習業方式,或許確以居家自學為首。「少學方徑」之考對吾人理解劉勰完整的生平脈絡,是 有一定必要的。 關鍵詞:少學、自學、官學、家學、劉勰 通訊作者:葉常泓,Email: [email protected] 收稿日期:2013/08/15;修正日期:2013/11/20;接受日期:2013/11/20。 doi: 10.6210/JNTNULL.2014.59(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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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前言

劉勰之生平事跡,今傳史料頗不足徵,非但正史如《梁書》、《南史》之〈劉勰傳〉記 事疏略,連其生卒年月並闕;再者,勰文集亦亡1,其作品傳世者,惟《文心雕龍》(下簡稱 《文心》)一書及〈滅惑論〉2、〈梁建安王造剡山石城寺石像碑〉3二文耳。另其〈鍾山定 林上寺碑銘〉、〈建初寺初創碑銘〉、〈僧柔法師碑銘〉4及記僧祐、超辯二僧5凡五碑,均 有目無文。劉勰本人著作之嚴重流佚,致使鈎稽益難,後世大致僅能依傍其存世作品、史書 勰本傳、其君親師友之有傳者及不多的蛛絲馬跡,以推考其身世背景。 《梁書》與《南史》勰本傳,載劉勰在入定林寺依止名師僧祐,遂而「博通經論」並撰 成《文心》以前的居家歲月,即已表現出「篤志好學」6之夙性,然史筆簡略,未言其學習的 內容與方式,《文心》諸篇亦不細道之。惟〈序志〉為印證《文心》一書秉「宗經」、「徵 聖」之旨趣而供陳的「聖啟」事跡,頗具提示性:劉勰特將個人30歲後「執丹漆之禮器,隨 仲尼而南行」與7歲時夢「彩雲若錦,則攀而採之」7相為比湊呼應,連成一貫。從他由第二 個「慕孔崇禮」的夢境反溯到第一個「好采尚文」的夢境,這種關係上的架接,多少可反映 劉勰自幼「篤志好學」者,一如當時士族子弟,應是以儒學典籍為主,且或兼包一般富含文 采理趣的傳統文獻(亦即廣義的「文學」)。 不過,劉勰入定林寺依僧祐前的學習方式,究竟是得力於自學、官學抑或家學?此一環 節,素為絕大部分龍學家懸而不究者也,儼然已成劉勰生平考證中的一大缺口。據筆者檢索 相關研究文獻,惟牟世金《劉勰年譜彙考》一度提及劉勰入寺前,應是透過「居家勤學」8的 方式而奠立個人最早的學問基礎。筆者認為,牟世金積數十載研究龍學之力,於晚年提出的 1《梁書‧文學傳下‧劉勰傳》載其「文集行於世」,但《隋書‧經籍志》未著錄是集,或於唐初已 佚。參見【唐】姚思廉:《梁書》(臺北市:鼎文書局,1999),卷50,712。 2〈滅惑論〉見錄於【梁】釋僧祐:《弘明集》,《四部叢刊初編》(臺北市:商務印書館,1975), 卷8,冊28,100-104。 3〈梁建安王造剡山石城寺石像碑〉片段最早見錄於【唐】歐陽詢等(編):題云〈剡縣石城寺彌勒石 像碑銘〉,《藝文類聚》(上海市: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卷76,1302;其完篇則最早見錄於【宋】孔 延之:題云〈梁建安王造剡山石城寺石像碑〉,《會稽掇英總集》,《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臺北市:商 務印書館,1983),卷16,冊1345,1345-113。 4〈鍾山定林上寺碑銘〉、〈建初寺初創碑銘〉、〈僧柔法師碑銘〉之目見錄於【梁】釋僧祐:《出三 藏記集》(北京市:中華書局,1995),卷12,497-498。 5劉勰為二僧撰碑事,見載於【梁】釋慧皎:〈明律‧齊京師建初寺釋僧祐〉,《高僧傳》(北京市: 中華書局,2004),卷11,440;〈誦經‧齊上林寺超辯〉,卷12,471。 6【唐】姚思廉:《梁書》,卷50,710;【唐】李延壽:《南史》(臺北市:鼎文書局,1998),卷 72,1781。 7【梁】劉勰,楊明照校注:《增訂文心雕龍校注》(北京市:中華書局,2012),冊中,卷10,607。 8牟世金。《劉勰年譜彙考》(成都市:巴蜀書社,198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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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斷言,實有「精準的直覺」。其意甚可取也,惜乎未附史證,亦未見後人嘗沿其意而繼 續追蹤溯跡。而依筆者的考辨,牟說確非空穴來風之臆想。本文之旨,即在於補成前輩未竟 的工作,結合一系列事證,以測論劉勰入寺前可能的習業方式,當以居家自學為主。這項考 辨,將涉及劉勰有無機會就讀官學,以及其在文史方面有無家學淵源的問題。再者,劉勰究 竟何時入定林寺,並以之為分界點而完結前一階段以自學為核心的求知歷程?又此階段是否 與其「幼少時」重疊?察明此諸年限,亦將有助於進一步斟定劉勰就學的各種可能性。如是 諸疑,均為下文嘗試釐清者也。

貳、劉勰少時及入寺年代斷限

《梁書》與《南史》勰本傳雖未明其生卒,但經後世諸多學者考訂,已知劉勰一生橫跨 宋、齊、梁三代。 劉勰生年與少時,主要可由《文心》成書時間反推。 《文心》成書當在南齊末,清劉毓崧〈書文心雕龍後〉判辨甚審,素為學者所宗。劉毓 崧依《文心‧時序》一段文字: 暨皇齊馭寶,運集休明,太祖以聖武膺錄,世祖以睿文纂業,文帝以貳離含章,高宗 以上哲興運,並文明自天,緝熙景祚。今聖歷方興,文思光被…… 考定《文心》成書大抵介於齊永泰元年(498年)八月東昏侯蕭寶卷為明帝定廟號「高宗」 之後,至中興2年(502年)四月梁武受和帝禪位之前,「其間首尾相距,將及四載」。其內 部論據有三:《文心》諸篇「自唐虞以至劉宋,皆但舉其代名,而特於齊上加一皇字」,是 證一也;「魏晉之主,稱謚號而不稱廟號。至齊之四主,惟文帝以身後追尊,止稱為帝,餘 並稱祖稱宗」,是證二也;「歷朝君臣之文,有褒有貶,獨於齊則竭力頌美,絕無規過之 詞」,是證三也。 劉毓崧之外部論據亦有三,可資推測《文心》不僅告成於齊末,甚或告成於和帝而非 東昏之世,〈時序〉所稱「聖曆方興」,乃指和帝。首先,勰本傳載《文心》成書後未見稱 時流,劉勰遂喬裝鬻貨,負書干車,以取定於「時貴盛」的沈約。而劉毓崧辨指,沈約事東 昏時,官司徒左長史、征虜將軍、南清河太守,「雖品秩漸崇,而未登樞要,較諸同時之貴 倖,聲勢曾何足言」;及事和帝,沈約已遷梁臺吏部尚書兼右僕射,其時梁武雖猶居藩國, 卻「久已帝制自為,約名列府僚,而實權侔宰輔。其委任隆重,即元勳宿將莫敢望焉」,故 吾人可據此將沈約「貴盛」與劉勰「取定」的時間往後限縮,即「皆不在東昏之時而在和帝 之時」,是證一也。其次,沈約於明帝時由東陽太守職徵還建康,劉勰當時亦處京師;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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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東昏時改授南清河太守,亦密邇劉勰鄉梓南東莞郡,二地俱為京口僑郡。以兩期內二人所 處地理之相近,加上沈約「性好墳籍,聚書極多」,則「若東昏時,此書業已流行,則約無 由不見;其必待車前取讀,始得其書者,豈非以和帝時書適告成,故流傳未廣哉?」是證 二也。其三,〈時序〉從「暨皇齊馭寶」到「緝熙景祚」,依次提及齊高帝太祖蕭道成、武 帝世祖蕭賾、早薨而被追尊為文帝世宗的皇太子蕭長懋,中間略過旋立旋廢的鬱林王蕭昭 業、海陵王蕭昭文,而續以明帝高宗蕭鸞。依此類推,劉毓崧推測,從高宗以下到「今聖歷 方興」之間,劉勰亦可能略過和鬱林王、海陵王一樣「喪位失國」的東昏侯蕭寶卷,故「聖 歷」指的是「與梁武舉義,以取殘伐暴為名」,而先誅東昏、後禪蕭衍的南齊末代君主和帝 蕭寶融。是為證三,示《文心》成於和帝之際。9近人楊明照據《南齊書》及《南史》明帝、 東昏侯、和帝三紀,進一步修正劉說起訖,而各提前為永泰元年七月到中興2年三月之間。 要之,楊明照亦同意劉毓崧所考《文心》「成書」時間範圍,以為誤差確不超乎此四年。10 但若具細論之,《文心》由始作迄寫定,又各值劉勰何庚?中經幾載?按劉勰於《文 心‧序志》中,嘗自明其感夢而「搦筆和墨,乃始論文」為「齒在逾立」時事。11「逾立」 者,「三十而立」之後也。范文瀾以「逾立」為劉勰33、34歲,《文心》始作時值齊明帝建 武3、4年(496~497年)間;且其「體大思精,必非倉促而成,締構繕稿,殺青寫定,如用 三四年之功,則成書適在和帝之世,沈約貴盛時」,寫定時值和帝中興元、2年(501~502 年)間。12楊明照以「逾立」為劉勰32、33歲,《文心》始作時值明帝、東昏侯交替之永泰 元年;且「全書體思精密,雖非短期所能載筆,然其殺青可寫,當在此四年中;最後定稿, 諒不出和帝之世」,寫定時亦值中興元、2年間。13牟世金則以劉勰「逾立」應「以三十一二 歲為當」,而如范文瀾所謂「三十三四歲,則去『三十而立』之說遠矣」。按牟世金繫年, 《文心》始作值永泰元年劉勰32歲時。另一方面,牟世金亦同意劉毓崧、楊明照及范文瀾諸 家所持《文心》「四年而成」之見,信其寫定於中興2年左右。牟氏又臚舉主「三年說」的 李曰剛《梁劉彥和年譜》,劉楊范以外主「四年說」的張恩普《劉勰生平繫年考略》,主 「五年說」的詹鍈《劉勰簡略年表》,主「六年說」的陸侃如《劉勰年表》、王更生《梁劉 彥和先生年譜》及龔菱《劉勰彥和先生重要事略繫年表》,主「七年說」的霍衣仙《劉彥和 簡明年譜》及穆克宏《劉勰年譜》,而云: 考諸家譜、表之計《文心》撰寫時間,三至七年不一……《文心雕龍》五十篇,總計 9以上引文,俱出【清】劉毓崧:《通義堂文集》(南林劉氏求恕齋本,1918),卷14。 10【梁】劉勰,楊明照校注:《增訂文心雕龍校注》,冊上,21。 11同上註,冊中,卷10,607。 12【梁】劉勰,范文瀾注:《文心雕龍註》,載於《范文瀾全集》,蔡美彪(主編)(石家莊市:河北 教育出版社,2002),卷4,636。 13【梁】劉勰,楊明照校注:《增訂文心雕龍校注》,冊上,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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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萬七千餘言,以劉勰之才力,其文如行雲流水,首尾一貫,諒不需六七年,三年而 成,又失之太促。釐定四年,非為折中,除上下推算當為本年,尚有可考者。14 牟世金論證頗周,茲不贅引。比綜上引諸家意見,筆者依牟世金繫年為準,以劉勰自32歲啟 筆,構繕四年餘,迄36歲《文心》畢稿,時在齊東昏侯永泰元年七月繼位後,至齊和帝中興 2年三月禪梁之間;而這段「起訖」之上下限,與前述劉毓崧所測定的「成書」時間範圍, 亦恰好重合。 既知《文心》約始作於齊永泰元年劉勰32歲時,則據此反推,遂可知劉勰當生於宋明 帝泰始3年(467年)前後。其10歲受教開蒙時,約值宋後廢帝元徽4年(476年);20歲加冠 成年時,約值齊武帝永明4年(486年)。而估計於永明7、8年(489~490)23、24歲時,劉 勰入京師建康定林寺投僧祐。此實為一重要的分界點,標誌著劉勰居家自學的階段告結,而 開始依止名師,潛躍書海,磨礪毫鋒,下啟另一段更繁賾而嚴謹的知識積累和論述訓練之里 程。要言之,劉勰入寺時間,當在其弱冠後頭三、四年左右。古人以初生至19歲為「幼」, 20~29歲為「弱冠」。15今為便論述,姑將劉勰24歲前的學習階段統稱為「少學」,期讀者 諒之。 又《梁書》勰本傳繼「早孤,篤志好學」後,言其「家貧不婚娶,依沙門僧祐,與之居 處,積十餘年……。今定林寺所藏,勰所定也。天監初,起家奉朝請,中軍臨川王宏引為記 室。」16有關劉勰入定林寺依僧祐的時間,主要可由以下五方面推考: 其一,劉勰入寺需俟母歿且喪滿後。勰本傳所謂「孤」者,「幼而無父」17也,故不少 學者推測劉勰雖幼年喪父,但寡母健在,勰居家奉母直至其歿,後方入寺,如霍衣仙云「母 在世,不忍留母一人居家」,至劉勰19歲前後,「母死,即依僧祐而居也」18。而如張嚴、 龔菱、李慶甲、范文瀾、牟世金等人,則進一步指出母歿與入寺之間,劉勰尚需守制服喪三 年。諸家推測之喪期起訖雖小有出入,但大致均以劉勰始喪在18~21歲間其中一年。19 其二,劉勰除服入寺時,應已稍逾二十弱冠適婚之齡。由諸家考證或繫年,不難發現 20歲前後為一關鍵,其中李慶甲《劉勰年表》及范文瀾《文心雕龍註》之說,尤值得注意。 蓋二家除了共同指出劉勰入寺與母歿、喪滿之後先次序,儼然還意識到:勰本傳既將「不 14牟世金,《劉勰年譜彙考》,51。 15孔穎達疏《禮記‧曲禮》云:「幼者自始生至十九時,……二十成人,……至二十九,通得名曰弱 冠。」見【漢】鄭玄注,【唐】孔穎達疏:〈曲禮上〉,載於《重刊宋本禮記注疏附校勘記》,【清】阮元 校勘(臺北市:藝文印書館,1965),16-2。 16【唐】姚思廉:《梁書》,卷50,710。 17《孟子‧梁惠王下》:「幼而無父曰孤。」參見【宋】朱熹:《四書章句集註》(臺北市:大安出版 社,1996),302。 18霍衣仙。《劉彥和簡明年譜》,載於《劉勰年譜彙考》,牟世金(成都市:巴蜀書社,1988),18。 19諸家所推喪期起訖,參見牟世金,《劉勰年譜彙考》,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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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娶」與「依沙門僧祐」連言,其間當有牽繫,故推論劉勰適於男子20歲弱冠而可婚娶之 際,遭逢母歿、居喪而不得婚娶;待其除服入寺,已屆23、24歲。20至牟世金《劉勰年譜彙 考》,則更明確地將母歿、居喪、入寺的發生時間,分別聚焦於劉勰20、21及24歲,排除如 張嚴、霍衣仙等以18、19歲即丁憂之說,並特別援引古禮條例如「男子二十而冠,有為人父 之端」21等,以明男子縱然年屆20,亦僅僅是始具婚娶生子之條件,更何況還未滿20歲?因 此,吾人考慮劉勰是否因母歿、居喪乃至家貧而「不婚娶」的問題,至少應以20歲為起限, 不當再提早至20歲以前。至於論劉勰依止僧祐的時間,自然更在此後。22 其三,劉勰入寺需俟僧祐應齊竟陵王蕭子良之邀,蒞普弘寺講律而解座之後,故不應 早於永明8年二月。僧祐受業於法達、法穎,為一代律學宗主,名列梁慧皎《高僧傳》「明 律」部。《高僧傳‧齊京師建初寺釋僧祐傳》載:「齊竟陵文宣王每請講律,聽眾常七八百 人。永明中,敕入吳,試簡五眾,並宣講十誦,更申受戒之法。凡獲信施,悉以治定林、建 初及修繕諸寺,……及造立經藏,搜校卷軸」23,可知僧祐先受蕭子良見賞而請講,後再奉 敕入吳弘法。范文瀾遂徵引此傳,推論劉勰「三年喪畢,正齊武帝永明五六年。……彥和終 喪,值僧祐宏法之時,依之而居,必在此數年中」24,以「永明中」乃永明5、6年(487~ 488年),且以劉勰依僧祐應在其入吳之後。然而,誠如牟世金所糾,范說有數病:一為 「永明凡十一年,從何知必為其正中之五、六年?」,蓋「中」可泛指「間」,而未必作 「正中」解。且范說亦未察見唐釋道宣《續高僧傳‧明徹傳》所載:「齊永明十年,竟陵王 請沙門僧祐講律」25,此事雖出後人追記,但未必無據,至少可見「永明中」非必指永明5、 6年。二為「劉勰之入佛寺,……與僧祐入吳講法並無必然聯繫」,至少范說無法充分證明 其間因果。此外,僧祐入吳弘法應為短期。按《高僧傳》本傳,僧祐成名後所著力經營者, 仍是位於京師之定林、建初二寺,終更卒於建初,葬於定林。故僧祐雖入吳,其間或其後仍 可返回京師,以二寺為根本。既然僧祐居京日長,旅吳時短,劉勰與之接觸的機緣,自是以 20李慶甲。《劉勰年表》,載於《劉勰年譜彙考》,牟世金(成都市:巴蜀書社,1988),20;【梁】 劉勰,范文瀾注:《文心雕龍註》,載於《范文瀾全集》,635。 21《周禮‧媒氏》賈公彥疏引《孔子家語》魯哀公與孔子對:「魯哀公問於孔子:『聞禮,男三十而 有室,……豈不晚哉?』孔子曰:『夫禮言其極,亦不是過。男子二十冠,有人父之端;……於此以往,則 自昏矣。』」參見【漢】鄭玄注,【唐】賈公彥疏:《孔子家語》,載於《重刊宋本周禮注疏附校勘記》, 【清】阮元校勘(臺北市:藝文印書館,1965),216-1。又《毛詩‧標有梅》孔穎達疏引譙周語:「男自 二十以及三十,女自十五以至二十,皆得以嫁娶,先是則速,後是則晚。」參見【漢】鄭玄箋,【唐】孔穎 達疏:《毛詩‧標有梅》,載於《重刊宋本毛詩注疏附校勘記》,【清】阮元校勘(臺北市:藝文印書館, 1965),62-1。 22牟世金,《劉勰年譜彙考》,20-22,26,28。 23【梁】釋慧皎:《高僧傳》,卷11,440。 24【梁】劉勰,范文瀾注:《文心雕龍註》,載於《范文瀾全集》,635。 25【唐】釋道宣:《續高僧傳》,《續修四庫全書》(上海市: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卷6,冊 1281,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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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者在京時期更多。三為范說亦未察及另一項證據力更強的文獻,即僧祐親撰之〈略成實論 記〉:「永明七年十月,文宣王招集京師碩學名僧五百餘人,請定林僧柔法師、謝寺慧次法 師,於普弘寺迭講。欲使研核幽微,學通疑執,即坐仍請祐及安樂知稱法師,更集尼眾二 部、名德七百餘人,續講十誦律志。……八年正月二十三日解座。」26牟氏據此推測,「子 良請僧祐講律」應是「在永明七八年間,則敕之入吳,必在永明八年正月二十三日之後。由 此可知,縱據僧祐入吳時間推算,劉勰依僧祐入定林寺,亦應在永明八年二月以後」27,所 論甚的。按牟氏繫年,永明8年僧祐講畢律法而解座時,恰值劉勰三年喪滿後。 其四,劉勰入寺又不應晚於永明10年(492年)。《高僧傳‧齊上定林寺超辯傳》載: 「齊永明十年終於山寺。……葬於寺南,沙門僧祐為造碑墓所,東莞劉勰製文」28,可知永 明10年,劉勰已佐僧祐為本寺高僧超辯撰製碑銘。憑此親信程度,牟氏推測劉勰應在是年以 前,即已投止僧祐。而永明8、9兩年中,又以劉勰在永明8年入寺「可能性最大」。蓋是年 四月,齊武帝詔令「公卿已下,各舉所知,隨才授職」29,勰或聞信赴京,冀得公卿薦舉, 「既無門徑,則依僧祐以待時機」,後仍出仕;再者,是年又適逢僧祐講律解座,榮寵正隆 之際,劉勰「信可依託」之。30 其五,吾人最後尚可依勰本傳所謂「與之(僧祐)居處十餘年」及「天監初,起家奉 朝請,中軍臨川王宏引為記室」,以框定劉勰的大致入寺時間。「奉朝請」者,非實質官職 也,僅是皇帝為示優禮垂詢之意,而賦予王侯、官僚參加朝會的一種象徵性資格。例如《宋 書‧百官志》謂「奉朝請,無員,亦不為官。漢東京罷省三公、外戚、宗室、諸侯,多奉朝 請。奉朝請者,奉朝會請召而已」31;《文獻通考》稱宋武帝永初以來即「朝請選雜」,齊 時「朝散用衣冠之餘,人數猥積」,至梁武帝永明中奉朝請者,更增「至六百餘人」32,可 知「奉朝請」徒為宣明皇恩、安置閒散之虛銜,故劉勰縱已「奉朝請」,卻應仍託居定林寺 內。劉勰真正離寺,當在出任蕭宏中軍將軍記室之際。按蕭宏授中軍將軍,乃梁武帝天監3 年(504年)事,《梁書‧武帝紀》明載天監「三年春正月戊申,後將軍、揚州刺史、臨川 王宏進號中軍將軍」33,則劉勰別定林而初入仕,不能早於天監3年正月蕭宏開府置佐時。 綜上所述,設若劉勰於宋明帝泰始3年(467年)生,齊武帝永明4年(486年)20歲時母 歿居喪而不婚娶,永明7年23歲時三年除服,永明8年24歲時入定林寺依僧祐,至梁武帝天監 26【梁】釋僧祐:《出三藏記集》,卷11,405。 27牟世金,《劉勰年譜彙考》,25-27。 28【梁】釋慧皎:《高僧傳》,卷12,470。 29【梁】蕭子顯:《南齊書》(臺北市:鼎文書局,1998),卷3,58。 30牟世金,《劉勰年譜彙考》,31,28。 31【梁】沈約:〈百官志下〉,《宋書》(臺北市:鼎文書局,1998),卷40,1245。 32【元】馬端臨:《文獻通考》(臺北市:臺灣商務印書館,1987),卷59,537-1。 33【唐】姚思廉:《梁書》,卷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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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504年)離寺而初仕中軍記室,則其盤桓定林寺凡十三、四年之久,此亦合乎由勰本傳 所謂與僧祐「居處十餘年」所反推者。至此,劉勰少時及入寺年代斷限,眉目得明也,本文 考其「少學」之方徑,亦可聚焦於齊永明8年24歲以前的史況而論。

參、劉勰有無機會就讀官學

欲論證劉勰入定林依僧祐前奠立學問基礎之方徑,主要應為居家自學,吾人可先考察其 少時就讀官學之可能性,而這又涉及諸類官學於宋齊時之興廢概況與取生限制。此間情節, 或因史料繁雜,不易董理,以往的龍學研究似均未能援之以考劉勰少學,誠可惜也。 宋齊官學,可由國子學(又稱國學)、太學、州郡庠序、官設學館數端概言之。 六朝國子學與太學,呂思勉認為「初本是二,後乃合而為一」:魏晉時「太學凡民可 入」,取生無別貴賤;晉初始立國子學,且「國學限於貴遊」,偏錄高門子弟,由是太學、 國子學並立以分流庶士;晉後再變,「以國學代太學,蓋始於宋」34,太學終罷而國子學獨 立。呂說信也。下先略溯二學因革,以明劉勰就讀太學、國子學之可疑。 魏世惟立太學,而無國子學。但據《宋書‧禮志》,正始間劉馥嘗上疏指出,當時太學 收生,已出現實然與應然上的矛盾:就實然而言,自魏初至魏末,太學生多非身家貴重者, 太學頗成庶戶逋徭逃役之所;就應然而言,則如劉馥所標榜者,太學宜取「高門子弟」、 「二千石以上子孫」之倫,因為這類人方堪為「國子」之選。35換言之,魏世平民雖可入太 學,但太學往「高門化」或「國子學化」改制的傾向,亦已隱然發軔。至於晉世太學、國子 學,據《宋書‧禮志》載晉泰始8年(272年)有司奏及武帝詔36、《宋書‧百官志》載國子 祭酒條37,以及《南齊書‧禮志》載齊永泰元年領國子助教曹思文表38,可知數端:其一, 晉世甫立,武帝於泰始8年即以「才任四品」、「已試經」、「大臣子弟堪受教者」為汰選 標準,對七千餘名太學生進行了一次縮編及換血,排除「猥雜」,即才學及家世未合格者。 至其子惠帝時,太學生數目已裁減一半。可以說,這是晉人承魏末劉馥所倡太學「高門化」 34呂思勉。〈國子太學〉,載於《呂思勉讀史札記》,呂思勉(上海市: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冊 中,993。 35〈禮志一〉:「齊王正始中,劉馥上疏曰:『黃初以來,崇立太學,二十餘年,而成者蓋寡。由博士 選輕,諸生避役,高門子弟,恥非其倫,故無學者。……宜高選博士,……掌教國子。依遵古法,使二千石 以上子弟,年從十五,皆入太學。……』不從。」參見【梁】沈約:《宋書》,卷14,356。 36〈禮志一〉:「晉武帝泰始八年,有司奏:『太學生七千餘人,才任四品,聽留。』詔:『已試經 者留之,其餘遣返郡國。大臣子弟堪入教者,令入學。』咸寧二年,起國子學。」參見【梁】沈約:《宋 書》,卷14,356。 37〈百官志上〉:「晉初復置國子學,……隸屬太學焉。」參見【梁】沈約:《宋書》,卷39,1228。 38〈禮志上〉:「永泰元年,……曹思文上表曰:「……晉初太學生三千人,既多猥雜,惠帝時欲辨其 涇渭,故元康三年始立國子學,官品第五以上得入國學。……太學之與國學,斯是晉世殊其士庶,異其貴賤 耳。然貴賤士庶,皆須教成,故國學太學兩存之也。……」參見【梁】蕭子顯:《南齊書》,卷9,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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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國子學化」之精神,而落實的第一層次的官學改制。其次,與太學縮編時隔不久,一說 在武帝咸寧2年(275年),一說在惠帝元康3年(291年),晉又創立國子學,隸屬於太學之 下,與太學並存而構成國家取生之雙軌。其三,晉世國子學之錄取標準,顯然已與太學分道 揚鑣。國子學純收乃父至少為「官品第五以上」39的「貴遊子弟」,太學則反是,故曹思文 上表中有晉世兩存二學,以「殊其士庶,異其貴賤」之謂。換言之,國子學與太學不能偏 廢。若罷太學,則庶人少一從學之途,國家失一掄才之源;若罷國子學,則貴遊既恥入太 學與庶族同列,又無專門教化管束之所。要之,既存太學以分寒微,又立國子學以「化貴 胄」40,這是晉人沿魏末劉疏之旨,繼太學縮編及換血後,而落實的第二層次官學改制。此 使晉世太學、國子學不僅是具體的教育場所,更正式成為分流士庶、鞏固閥閱的抽象權力場 域。 然而,論其實效,國子學至東晉末仍有士庶混處、品課無章、年過適學等各種問題。觀 乎太元9年(384年)晉孝武帝允尚書謝石奏,而重新「選公卿二千石子弟為生」41;國子祭 酒殷茂又建言清整國子學,以杜絕「蘭艾混雜」、「憚業避役」者,即可知當時寒素固然借 由混入國子學,以充貴重、交勢利、免徭役,而冠族華冑亦憚習課業,於學風人品俱朽木難 雕。但殷議不獲行42,至太元10年(385年),「國子學生因風放火,焚房百餘間」,更折射 了晉世國子學「考課不厲,賞黜無章。蓋有育才之名,而無收賢之實」43的真相。 因此,在太學之外別立國子學,對魏晉以降庶民避役、貴遊憚學之積習,於治標治本 均不見效。如呂思勉所論,此類措施徒然凸顯了政府無力「禁人遊談」、「驅人入學」、 「清簡賦役」、「盡汰猥雜」等弊端,「在太學未聞有改,而國學又復如此;即地方設學, 亦不能免也」。演至南朝,國家因益「患其猥雜」,故在教育建制上,逕廢太學而「獨立國 學」。44而閻步克在詳富的文獻分析下,亦懷疑「宋、齊以至梁、陳,並不存在一個與國學 分立的,具有生員、校舍及授業課試制度的、作為實體而存在的『太學』」。按《宋書》、 《南齊書》及《南史》每述「太學」,幾乎均與「博士」連言。而據閻氏考證,南朝雖在 「國子博士」之外兼立「太學博士」,但後者實際上僅負參議禮儀之責,相當於禮官或禮學 博士,故立太學博士,並不能代表當時亦有一實體的、在設施上更複雜的太學。此外,閻氏 又逐一核察宋齊史料中所謂「太學生」者,無不出身高門望族,此恰合晉世以來國子學不納 39閻步克以「官品第五」非謂學生,而指其父。參見閻步克。〈官品的創制〉,載於《品位與職位》, 閰步克(北京市:中華書局,2009),298。筆者同意閻說,蓋六朝子弟所以為「貴遊」,乃先取決於其出 身家世隆卑、父祖品第高下,而個人後來營取的官階於「貴遊」或否,並非首要影響。 40呂思勉云:「晉人立學,專欲以化貴胄而無效。」參見呂思勉。〈晉南北朝學術〉,載於《兩晉南北 朝史》,呂思勉(上海市: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冊下,1196。 41【唐】令狐德棻等:〈禮志上〉,《晉書》(臺北市:鼎文書局,2003),卷14,364-365。 42同上註,365。 43同上註,〈五行志上〉,卷27,807。 44呂思勉,〈晉南北朝學術〉,載於《兩晉南北朝史》,994-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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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賤之限,故是類太學生,實即國子生也。至於史傳之所以仍不免有混稱太學、國子學(或 國學)者,一大要因乃國子學原本隸屬於太學之下。45綜合呂、閻之說,可知宋齊官學建制 中,一方面太學極可能已罷省或為國子學所併代,故劉勰恐無就讀太學之緣會;另一方面, 國子學採招又以專錄貴遊子弟為原則,那麼劉勰是否可能入國子學?此又有可得考論者。 言宋齊二代國子學之興廢,最早可溯至劉宋既受禪,武帝欲於干戈後重興國子學,永 初3年(422年)詔令有司「便宜博延冑子,陶獎童蒙,選備儒官,弘振國學」46,但未幾武 帝即崩,興國子學事遂輟。47降及文帝元嘉20年(443年)前後,劉宋始建國子學48;元嘉 23年(446年)帝駕幸國子學,策試諸生答問,詔獎「胄子肄業有成。……諸生策問,多可 採覽」49,文帝踵武乃父遺志而昌振黌校儒雅,頗為史家推作「一代之盛」50;但元嘉27年 (450年)因北魏南侵,再度罷學。51孝武帝大明5年(461年)雖又詔「來歲可修葺庠序,旌 延國胄」52,但據《南齊書‧百官志》及《南史‧王曇首傳》俱載宋明帝泰始6年(470年) 以「國學廢」、「國學頹廢,未暇修復」之故,而初置總明觀教玄、儒、文、史四科53,則 孝武時是否成功復立國子學,本已可疑,更遑論重現元嘉中講肆之盛。綜計劉宋六十載間, 國子學存世維時甚短,僅七、八年耳,且集中於文帝元嘉間。當時劉勰甚至猶未誕生,自無 所謂就國子學與否也。 至蕭齊時,依例每於帝崩罷學,故自高帝至武帝、明帝、東昏侯,國子學凡三立三 廢。《南齊書‧禮志》及諸帝紀,載其起伏甚明:高帝建元4年(482年)正月,「詔立國 學。……生年十五以上,二十以還,取王公以下至三將、著作郎、廷尉正、太子舍人、 領護諸府司馬諮議經除敕者、諸州別駕治中等、見居官及罷散者子孫,悉取家去都二千 里為限」54,至九月「以國哀故,罷國子學。」55武帝永明3年(485年)正月,又「詔立 學,……取公卿子弟下及員外郎之胤」56,其省廢之時不詳,但柳詒徵據明帝建武4年(497 45以上論見,俱出閻步克。〈南朝二學考〉,載於《察舉制度變遷史稿》,閻步克(瀋陽市:遼寧大學 出版社,1991),220-228。 46【梁】沈約:〈武帝紀下〉,《宋書》,卷3,58。 47同上註,〈禮志一〉,卷14,367;〈范泰傳〉,卷20,1616-1618。 48宋文帝始立國子學事,有元嘉19年、20年兩說,分見同上註,卷5,同上註,89;卷14,367。近 人柳詒徵調和之,以為「興學之詔,實在十九年春初。蓋經營締構,逾年始就。」參見柳詒徵。〈南朝太 學考〉,載於《柳詒徵史學論文續集》,柳曾符、柳定生(選編)(上海市: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 363。 49【梁】沈約:〈文帝紀〉,《宋書》,卷5,94。 50同上註,〈臧燾徐廣傅隆傳論〉,卷55,1553。 51同上註,〈文帝紀〉,卷5,98;〈禮志一〉,卷14,367。 52同上註,〈孝武帝紀〉,卷6,128。 53【梁】蕭子顯:《南齊書》,卷16,315;【唐】李延壽,《南史》,卷20,595。 54【梁】蕭子顯:〈禮志上〉,《南齊書》,卷9,143。 55同上註,〈武帝紀〉,卷3,46。 56同上註,〈禮志上〉,卷9,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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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正月復學詔中「屯虞薦有,權從省廢」之語,加上武帝崩後「鬱林、海陵,廢黜相 繼」,故推論當時恐亦不免「立學逾年,復以國恤罷」57,如是則國子學或於永明11年(493 年)七月武帝、鬱林交替間又罷。而明帝雖於建武初重興國子學,但其晏駕後,東昏侯於永 泰元年七月踐阼,「尚書符依永明舊事廢學,……學竟不立。」58綜計蕭齊二十四載間,國 子學存世未逾宋時稍許,僅十年左右,且集中於武帝永明間。誠如《梁書》及《南史》〈儒 林傳〉所云:「迄於宋、齊,國學時或開置,而勸課未博,建之不能十年,蓋取文具而已, 廢之多歷世祀,其棄也忽諸」59,兩代國子學因年促、頻廢而成效不彰,殆可料也。 若比對蕭齊國子學存世時期與劉勰年齡,可知高帝建元4年,值勰16歲;武帝永明3年, 值勰19歲,惟永明4年勰又逢母歿而居喪,不得就學;而除服後入定林寺依僧祐,更與明帝 建武4年復立國子學事無涉。縱使在齊高帝、武帝時,劉勰年齡固然符合國子學採招歲限, 其族所居之南徐州南東莞郡莒縣及毗鄰的京口,兩地與首都建康的距離,亦未逾「家去京 二千里限」60,然若依上引《南齊書‧禮志》所載齊代生徒應具之家世條件,則劉勰父為 宋四品越騎校尉且早逝於宋時(下詳),既不在〈禮志〉臚舉的一系列齊世「清選」官屬 內61,卻又非兩代「罷散」人員,故劉勰能否躋身齊國子學,甚為可疑。 宋齊官學除京師國子學外,尚有官設學館及州郡庠序二類。官設學館者,諸如四學館、 總明觀之類也,多是皇帝為替代一時廢弛之國子學而設,故其建址均在京師。四學館立於 宋文帝元嘉15年(438年),「徵雷次宗入京師,開館於雞籠山,聚徒教授……時國子學未 立,上留心藝術,使丹陽尹何尚之立玄學,太子率更令何承天立史學,司徒參軍謝元立文 學,凡四學並建。」62四學館存世時間估計不長,或於元嘉20年(443年)國子學復立時省, 或於元嘉27年(450年)北魏南侵時罷,但論其始終,劉勰均未及逢之。繼四學館後,較具 規模之學館,尚有前述立於宋明帝泰始6年以代「國學廢」之總明觀。觀內同設儒玄文史四 科,故「某種程度上可以說是四學館的繼續」,而亦「具有國學的性質」63,但至齊武帝永 明2年,因國子學復立,總明觀遂廢。64關於得入總明觀聽講之生徒資格,史乏詳載,不過據 57柳詒徵,〈南朝太學考〉,載於《柳詒徵史學論文續集》,366。 58【梁】蕭子顯:〈禮志上〉,《南齊書》,卷9,144。 59【唐】姚思廉:《梁書》,卷48,661;【唐】李延壽:《南史》,卷61,1730。 60據譚其驤〈南朝齊‧揚州南徐州豫州南豫州南兖州北兖州北徐州青州〉還原圖,兩地距在100公里 內,換算成南朝尺度,亦當不逾兩千里,故史傳每有「京口去都密邇」之謂。參見譚其驤。《中國歷史地圖 集》(北京市:中國地圖出版社,1996),冊4,27-28。 61據閻步克所考南齊官品,《南齊書‧禮志》所載三將(或為驃騎、鎮軍、冠軍)在二、三品,廷尉 正、著作郎在六品,太子舍人以下各官,略同晉宋分級而在七品以下。要之,〈禮志〉提及諸職為當時「清 官」。參見閻步克。《品位與職位》,311-312,368。 62【梁】沈約:〈隱逸傳‧雷次宗傳〉,《宋書》,卷93,2293-2294。 63高慧斌。〈南朝中央官學探微〉,《殷都學刊》,4期(2006):42。 64【梁】蕭子顯:〈武帝紀〉,《南齊書》,卷3,50;〈王儉傳〉,卷23,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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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星紀錄,仍反映了宋齊時很可能僅開放朝臣或聲譽較卓著的士族子弟入聽。65再者,學館 既本為替代國子學而立,則其取人或亦同國子學,而限錄高門。兩代總明觀授講期間,宋時 值劉勰4~12歲,齊時值其13~18歲。按宋齊國子學收生既以15歲上下為準66,則可推測總明 觀採招年限,亦庶幾同此。然而,劉勰入梁始仕,於宋齊時尚無任何官職,自不能以朝臣身 分入觀;又其父位在宋中階武職,非為清選文臣(下詳),則劉勰欲以名門冑子身分入觀, 恐亦勉強。在四學館及總明觀以外,宋齊時由皇帝徵人開講、官費支持而規模稍次的學館, 尚有宋武帝時的周續之館67、齊武帝省總明觀後「以四部書充」的王儉館68,但前者存世時 劉勰未生,後者又因儉貴為甲族華冑,「詔以家為府」,故未可遽斷如劉勰等次流子弟能否 入席。此外,這類學館因選址建康,故與劉勰所在莒縣或京口至少有百里之遙,不僅不便往 返,且以劉氏「家貧」,亦頗難想像其能在經費不裕之情況下離家寄京求學。 另與當時國子學懈弛相應者,乃州郡庠序亦罔振也。宋齊在地方上置校授徒之史料極 少,略可考者,僅有宋武帝時交州刺史杜慧度「禁斷淫祀,崇修學校」69、宋文帝元嘉時 詔於「魯郡修復學舍,採召生徒」70、南陽太守沈亮「開置庠序,訓授生徒」71、宋孝武 帝大明時詔於揚州「立左學,召生徒」72、齊高帝時荊湘刺史蕭嶷「於南蠻園東南開館立 學」73、武帝時司州刺史劉悛「於州治下立學校」74等寥寥數條,故毋怪乎《梁書》及《南 史》〈儒林傳〉就宋齊州郡官學衰況,有「是時鄉里莫或開館,……後生孤陋,擁經而無所 講習」75之嘆,並均指此一弊風,至梁方得轉捩。又呂思勉嘗考云:二代「郡縣之學,留意 者寡。以昔時興學,多有粉飾升平之意,地方為物力所限,勢不能如中央之修舉也。南朝惟 梁武帝嘗分遣博士、祭酒到州郡立學,外此無聞焉」76,嚴耕望亦以州郡地方在「宋以後甚 65〈張邵傳〉:「永明二年,總明觀講,敕朝臣集聽。」又〈裴顗傳〉:「泰始中,……從祖弟 顗,……少有異操。泰始中,於總明觀聽講。」參見【梁】蕭子顯:《南齊書》,卷32,835;卷53,919。 裴顗的從祖兄為裴昭明,而裴昭明父即裴駰,祖即裴松之;其漢晉先人著名者,尚有裴茂、裴潛、裴秀、裴 頠等。河東聞喜裴氏實為魏晉後以儒史傳家、且聲望僅次於瑯琊王氏之宰相世家。 66【梁】沈約:〈禮志一〉,《宋書》,卷14,356;【梁】蕭子顯:〈禮志上〉,《南齊書》,卷9, 143。 67〈周續之傳〉:「高祖踐阼,復召之,……為開館東郭外,招集生徒。」又〈顏延之傳〉:「周續 之隱居盧山,儒學著稱。永初中,徵詣京師,開館以居之。」參見【梁】沈約:《宋書》,卷93,2281;卷 73,1892。 68〈王儉傳〉:「是歲,省總明觀,於儉宅開學士館,悉以四部書充儉家。……十日一還學,監視諸 生,巾卷在庭,劍衛令史儀容甚盛。」參見【梁】沈約:《宋書》,卷23,44。 69【梁】沈約:〈良吏傳‧杜慧度傳〉,《宋書》,卷92,2265。 70同上註,〈文帝紀〉,卷5,89。 71同上註,〈自序〉,卷60,2451。 72同上註,〈豫章王子尚傳〉,卷40,2059。 73同上註,〈豫章文獻王嶷傳〉,卷22,408。 74【梁】蕭子顯:《南齊書》,卷37,651。 75【唐】姚思廉:《梁書》,卷48,662;【唐】李延壽:《南史》,卷61,1730。 76呂思勉,〈晉南北朝學術〉,載於《兩晉南北朝史》,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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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以興事為事聞者」。77按上引零星載記,不僅折射了宋齊時州郡辦學疲弱,更要者乃此諸 區域均遠離劉勰所居地,故劉勰有無機會就讀地方庠序,同樣相當可疑。總之,在宋齊官學 建制的國子學、官設學館及州郡庠序三類中,劉勰入讀機會均低。 論劉勰可能缺乏機會就讀官學,原因不僅誠如上述,即劉勰於就學年齡階段偏逢宋齊諸 類官學廢弛不振,亦在於官學取生限制或與劉勰家世或有扞格,而後者又可由其父祖先輩出 身觀察之。 由前論已知,宋齊官學多有限貴遊子弟入讀之例。而六朝又是以閥閱姓望別貴賤之時 代。那麼,劉勰一門究屬士族、小姓抑或寒素?此素為龍學家爭訟不休的問題,在此不能逐 一徵引。筆者較傾向於認為劉勰一支當屬士族中較低層級者,或甚至是小姓的看法。 六朝門閥的定義頗為複雜,為便論證劉勰家世可能影響其入讀官學的優先權或最低資 格,茲引有代表性的數家闡釋為據。六朝士族、小姓及寒素三者之界限,以毛漢光的分法最 為清晰而肯當。毛氏就此期數千筆史料進行分析後,認為:父祖(包括從父、從祖)三代中 有兩代居官五品以上,或父祖雖不可考,但透過其他證據而仍可確知其為士族者,列為「士 族」。父祖居官在六品、七品間,或有一代在五品以上,或超過三代以上遠祖為士族,但該 族已趨衰微而間仕間歇者,列為「小姓」。簡言之,「小姓」乃稍有門資,父祖之一嘗任 官,卻又未達「士族」標準者。至若身素門寒,無世祚之資者,則為「寒素」。78除了毛氏 提供的間架外,唐長孺又指出:六朝宗族「計門資」者,當自曹魏溯起,亦即士族資格乃首 先取決於一門在魏晉時的政治地位。該門於漢世縱非巨姓,甚或起家卑微,但若能在魏晉兩 代因某種機緣而贏得一定權勢,則該門亦得以上升。79而楊光輝又補充:六朝時據以排騭士 族內部等級,乃至劃分士族與寒素外部界限的重要指標,除了中正定品、官品及秩級外,尚 有爵級。官秩僅及一身,但爵位及其附帶的諸般優禮則可世襲。80又,陳寅恪與錢穆則在仕 遇之外,共同點出當時士族或門第中人之另一項標誌,即優雅而累世相傳之家風(如孝友 之內行)與家學(如經籍文史學業之修養)。81王元化繼而融合前諸說,認為士族的判準之 一,在於魏晉祖先曾位列清顯,其中又以積世文儒為貴,武吏出身者不得忝列其數。82 77嚴耕望。〈州郡察舉與地方學官〉,載於《中國地方行政制度史》,嚴耕望(上海市:上海古籍出版 社,2007),369。 78毛漢光。〈兩晉南北朝主要文官士族成分的統計分析與比較〉,載於《中國中古社會史論》,毛漢光 (臺北市:聯經出版社,1988),140-144。 79唐長孺。〈士族的形成和升降〉,載於《魏晉南北朝史論拾遺》,唐長孺(北京市:中華書局, 2011),58。 80楊光輝。〈官品、封爵及門閥士族〉,《杭州大學學報》,20卷4期(1990):90-97。 81陳寅恪。〈政治革命及黨派分野〉,載於《陳寅恪集‧唐代政治史述論稿》,陳美延(編)(北京 市:三聯書店,2009),260 ;錢穆。〈略論魏晉南北朝學術文化與當時門第之關係〉,載於《中國學術思 想史論叢(三)》,錢穆(臺北市:蘭臺出版社,2000),246。 82王元化。〈劉勰身世與士庶區別問題〉,載於《文心雕龍講疏》,王元化(上海市:上海三聯書店, 2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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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依此諸標準以盱衡劉勰父祖乃至更早前的先輩,根據有限史料所顯示的種種線索,可 顯見劉門分衍至劉勰這一支時,頗在士族與小姓之間浮沉。勰父祖以前先輩者,下節考辨其 家學時將再及之,本節姑聚焦於父祖二代以言。 先論劉勰父尚。《梁書》勰本傳僅載「父尚,越騎校尉」83,劉尚本人無詳傳。由前 節所考劉勰生年而推,則劉尚當處劉宋之際。其所任「越騎校尉」一職,據《宋書‧百官 志》,原與屯騎、步兵、長水、射聲四校尉始置於武帝時,而越騎校尉專責統領降漢越人所 組成的輕騎部隊。東漢起,越騎校尉又掌率禁軍,職在護衛帝王、皇宮或京畿。東晉以降, 越騎校尉之兵權與軍務漸省,劉宋時越騎校尉仍屬中央編制(即非地方官系)內的四品武 職,但已不領兵。84 實際上,欲透析劉尚官職與劉勰門資之間的關係,必須綜合由官品秩級造成的物質影 響,以及由職性清濁造成的姓望影響兩者以觀。物質影響方面,越騎校尉在當時例分九等的 官品內位列中流,而其秩級則為年二千石,介於中二千石與比二千石間,乃當時最高秩級 之一。85「二千石」之數額,大抵是由若干來源的收入如俸錢、公田、絹、綿等折算加總而 成,此外還配有力役。86朱大渭推估,以南朝中級五品官員為例,若按一戶五口再加僕役一 口計,再列入吉凶應酬等日常飲食外的開銷,則五品官年俸約為全家一年生計所需的5.4倍, 可謂相當寬裕。87由此,吾人可大略推知在正常情況下,劉宋四品越騎校尉之家庭經濟水 平,應更有餘。然而,按勰本傳「早孤」及「家貧」等語,卻可知劉尚早逝於宋世劉勰年幼 時,且未有積貲和爵蔭,以致於其卒後劉勰乏財、權可繼,亦在一定程度上為劉門帶來向下 降落的壓力。劉勰貧困的程度,如楊明照所論,本傳既謂之「篤志好學」,則「其衣食未至 空乏,已可概見。而史猶稱為貧者,蓋以其家道中落,又早喪父,生生所資,大不如昔耳, 非即家徒壁立,無以為生」。88楊說與上文由劉尚官品、秩位而推論劉家原本生活水平不低 者,可互相參觀。不過,劉勰雖或免於赤貧凍餒,但史傳既明言其「家貧」,則其未得承多 少財富與特權,中落之勢顯矣。這對劉勰離鄉至京就國子學、學館的可能性,必有經濟及資 格上的直接影響。 另一方面,就姓望影響而言,南朝居官每有「清濁」之計較。如《隋書‧百官志》: 「其官惟論清濁,從濁官得微清,則勝於轉」、《通典‧選舉典》:「官有清濁,以為升 降」89所揭示者,在當時士族心目中,官職性質之清濁,較官品秩級之隆卑更重要,蓋前者 83【唐】姚思廉:《梁書》,卷50,710。 84【梁】沈約:《宋書》,卷40,1248-1249,1261。 85關於「官品」及「秩級」,不少學者如汪征魯、閻步克、何德章、陳長琦、張小穩等均指出,魏晉 南朝政府在銓敘官員之俸祿多寡及等級高低時,「官品」及「秩級」是並存的兩種分等標準。參見張小穩。 〈魏晉南朝時期的秩級〉,《史學月刊》,5期(2004):42-47。 86朱大渭。〈魏晉南北朝的官俸〉,《中國經濟史研究》,4期(1986):61-64。 87同上註,70-71。 88【梁】劉勰,楊明照校注:〈梁書劉勰傳箋注〉,載於《增訂文心雕龍校注》,冊上,5。 89【唐】魏徵等:《隋書》(臺北市:鼎文書局,1997),卷26,748;【唐】杜佑:《通典》(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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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為提舉及鞏固姓望家聲之關鍵。所謂「清官」90,大抵緣自晉初以降若干官職「先專用高 門,習之既久,世遂目為高門專利。門閥之顯與官位之清互相呼應,連為一事。」91除了為 上流士族所壟斷之外,「清官」在職務上尚有數項特徵,即重閒散而輕吏職、重文翰而輕 名法,以及最切要的一點,即重文臣而輕武官。92例如,東宮的太子洗馬、太子舍人、太子 中庶子;書事類的中書令、秘書郎、著作郎;近侍類的侍中、黃門侍郎、散騎常侍;掌教的 國子祭酒、國子博士;選曹的吏部郎等,均為著名的「清官」種屬。而武職當中,僅有驍騎 將軍、步兵校尉等極少數職位,是受清選文臣垂青而願意「帶帖」兼領的。不過,以文領武 雖是錦上添花之美事,而單任武職者卻仍被時人譏為兵家將種。又,當時高門後胄多起家文 職,而寒門子弟多出身武位。兩階子弟,固然可在仕進後文武更互為之,但文清武濁、文高 武卑之俗見並無改也。93據此史情以衡劉尚,其所任越騎校尉一非清官,二非清官樂兼之武 位,正可謂「濁署」,三又不見劉尚轉遷文職,此均令人懷疑劉尚任越騎一事,對於抬舉本 家姓望恐無大裨益,且反映了劉氏衍至劉尚時很可能不在高門士族之列。 次論劉勰祖靈真。劉靈真當為晉宋間人,但和劉尚一樣史無詳傳。姚思廉《梁書》勰本 傳但謂其為「宋司空秀之弟」94,李延壽《南史》勰本傳更無一言及之。無論此一闕筆是李 氏基於「除其冗長,捃其菁華」而省之,抑或基於「日失其真,晦明安取」95而刪之,至少 都說明了劉靈真與劉尚均非文績、武功卓著而足書者,且劉靈真於晉宋間之功名、身分,或 更遜乎其子。 關於劉靈真與劉秀之的昆仲關係,如范文瀾據《宋書‧劉秀之傳》,已疑秀之諸「兄 弟以『之』字為名」,故靈真與秀之「殆非同父母兄弟。」96范氏之見,若參合楊明照的劉 勰世系表以觀,更可見秀之親兄弟如欽之、粹之、恭之,從兄弟如慮之、式之、貞之(即秀 之從叔劉穆之諸子)97當中,確實惟有靈真一人不名「之」。再者,靈真亦未如秀之餘兄弟 而得附載於《宋書》秀之本傳或《南史》穆之家傳(穆之為劉勰曾伯祖,下詳)。那麼, 靈真與秀之的親屬關係,是否為姚思廉訛傳?或非也。蓋南朝不乏同族同輩而命名不含同 字者98,且比對《宋書》、《南齊書》、《梁書》及《南史》諸劉傳記及劉粹之子劉岱墓 市:中華書局,1988),336。 90於時「清官」另有清職、清選、清途、清轍、清級、清貫、清望、清要、清重、清貴、清美、清華、 清閒等稱。 91周一良。〈《南齊書‧丘靈鞠傳》試釋兼論南朝文武官位及清濁〉,載於《魏晉南北朝史論集》,周 一良(北京市:北京大學出版社,1997),118。 92閰步克。〈東西官階互動與南北清濁異同〉,載於《品位與職位》,577。 93周一良,〈《南齊書‧丘靈鞠傳》試釋兼論南朝文武官位及清濁〉,載於《魏晉南北朝史論集》, 119,123-125。 94【唐】姚思廉:《梁書》,卷50,710。 95【唐】李延壽:《北史》(臺北市:鼎文書局,1999),卷100,3345。 96【梁】劉勰,范文瀾注:《文心雕龍註》,載於《范文瀾全集》,635。 97【梁】劉勰,楊明照校注,〈梁書劉勰傳箋注〉,載於《增訂文心雕龍注》,冊上,6。 98周紹恆援引王伊同《五朝門第‧高門世系表》中士族同宗同輩而命名異字者為例,以駁靈真、秀之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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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均記載諸劉為「東莞莒人」或「世居京口」,這意味著靈真與秀之縱為異母兄弟,或 甚至非為兄弟,至少仍份屬同族。 然而,靈真一支衍至勰時又為何淪於「家貧」,而富貴遜乎穆之、秀之後嗣?筆者以王 元化解釋最為中肯。王元化認為:「穆之、秀之的後嗣在齊代宋後,已經家道中落,經過幾 次降封削爵,土地大為減少,地位日漸下降。縱然他們仍據有一定位望,佔有一定土地,而 劉勰卻並不能因此享受同樣權利。因為在南朝社會普遍存在著同族分異不能相恤的現象」, 即便靈真與秀之確為昆仲,但「到了三世以後親屬關係已極疏遠,在當時同族分異,並不相 恤的情況下,劉勰喪父後仍然會落入微賤貧窮境地。」100此一觀點,可謂結合南朝同族不相 恤的普遍風氣,以及劉門累經削封的具體情況,而進一步鞏固了范注、楊表所揭示的「關係 似疏」的疑點,並推算出宗族分化與榮辱對靈真一支家況所造成的震蕩。要之,無論靈真與 秀之的關係是同父兄弟還是同宗子弟,均無記載顯示劉靈真享有官位或爵封。換言之,劉勰 的門資在晉宋間親祖這一代已無從較計,僅能勉強依附於可能是從祖的劉秀之一支來考量, 隔支攀緣,折扣在所難免。 至若劉尚、劉靈真以外先輩旁支,今為便論述,先將楊明照繫連之劉勰世系表101如圖1。 齊 悼 惠 王 肥 ……… 撫 — 爽 — 仲 道 敱 衍 瑀 卷 藏 舍 祥 整 寅 彪 彤 靈 真 — 尚 — 勰 恭 之 欽之 貞之 — 裒 式 之 慮之 — 邕 粹 之 — 岱 秀 之 — 景 遠 — 儁 ………… 穆 之 圖1 劉勰世系表 非兄弟說。參見周紹恆。〈劉勰出身於庶族說獻疑―與王元化先生商榷〉,《懷化師專社會科學學報》, 8卷1期(1989):30-31。 99趙超。《漢魏晉南北朝墓誌彙編》(天津市:天津古籍出版社,2008),24。 100王元化,〈劉勰身世與士庶區別問題〉,載於《文心雕龍講疏》,22。 101【梁】劉勰,楊明照校注,〈梁書劉勰傳箋注〉,載於《增訂文心雕龍校注》,冊上,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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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平觀之,諸劉自晉以來五代均有人出仕,官品低高並見,職性文武兼涉,間有任清選或聯 姻士族者102,其中又以劉穆之與劉秀之最為顯赫,但兩人均以武功而非文績顯;且與此同 時,劉門子孫亦有因政治禍難或人倫罪咎而敗亡(如劉欽之、劉恭之)、徙降(如劉瑀、劉 祥)、削封(如劉肜、劉彪)乃至除國(如劉儁)的記錄。如此榮辱相抵,劉氏各支的門資 自晉末極盛的劉穆之一代後,實均在遞降中。此外,宋以降社會上每有同族不恤之事,縱士 大夫家亦蹈此風,《宋書》載周朗嘗上書請革之:「今士大夫以下,父母在而兄弟異計,十 家而七矣。庶人父子殊產,亦八家而五矣。凡甚者,乃危亡不相知,饑寒不相恤,又嫉謗讒 害,其間不可稱數。宜明其禁,以革其風」103,可見該俗習之重。至於劉門之內,亦發生過 數次與本支或他支不睦不恤的事件。如穆之孫劉瑀,嘗譏仲道一支的從叔劉秀之為「黑面阿 秀」,朝廷有之亦「不為多士」104;曾孫劉肜「坐刀斫妻,奪爵土」後,其弟彪紹封105,但 劉彪又「坐廟墓不修」,且「坐與亡弟母楊別居,不相料理,楊死不殯葬」,還比不上旁人 見義相救,「崇聖寺尼慧首剃度為尼,出五百錢為買棺材,以泥洹轝送葬劉墓」106;曾孫劉 祥兄整卒後,「祥就整妻求還資,事聞朝廷,於朝士多所貶忽」107,此均為諸劉之間同族不 恤的力證。外加劉勰一支早在曾祖劉仲道時已出現趨衰之勢,蓋仲道僅任七品建威參軍及餘 姚令,較諸兄弟劉穆之生前高居「左僕射,領監軍、中軍二府軍司,將軍、尹、領選」108, 死後更追贈侍中及司徒、封南康縣侯,兩人地位之別,顯若雲泥也,則仲道一支衍至劉勰 時,能否得到他支後嗣的蔭助,實甚可疑。再一方面來看,史料中亦不見劉家有積世文儒、 家學淵源的另一項士族標記,此待下節論之。 實際上,若單就一代或個別人物的官職、官品或仕遇,來測定劉勰家世究為士族或寒 素,可能會得出各在極端的結論,故吾人應量其消長而有所折中。謂劉勰家世寒素固為過 苛,蓋其父及若干先輩確有居官高位的紀錄;但謂之上流士族亦嫌勉強,蓋劉氏仍不免有間 升間黜、或榮或辱之跌宕。劉靈真、尚、勰一支,較可能是低階士族或小姓。此一家資門 限,與當時官學廢立不定且可能嚴選高門的環境條件結合,更為劉勰就讀官學的機率,平添 了不少疑竇與負數。 102劉勰父祖以外親屬之官職、官品、秩級、聯姻概況,朱文民考計頗細。參見朱文民。〈劉勰家族門 第考論〉,《文學前沿》,1期(2009):48-61。 103【梁】沈約:〈周朗傳〉,《宋書》,卷82,2097。 104同上註,〈劉穆之傳〉,卷42,1310。 105同上註,1308。 106【梁】蕭子顯:〈劉祥傳〉,《南齊書》,卷36,643。 107同上註,639。 108同上註,卷42,1306-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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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劉勰有無文史家學淵源

六朝篡亂相乘,兵燹迭興,靠中央來主導、以全國為規模的制度設施往往不易久持,其 中如官學者,亦不可能維繫承平一統時之格局,更遑論有擴張深進之機。實際上,就六朝學 術文化之保藏、承傳而言,世族門第之家學,發揮了較中央各類官學更穩定也更強大的影響 力,此一現象,前輩學者已多論述。109然而,可惜的是,由上節考論,吾人已可窺知,劉勰 不僅缺乏入讀官學之緣會,其父祖亦未有文史方面的家學傳授,且即便就劉氏可知族譜再上 溯數代,情況亦庶幾相同,諸劉固有一二有才而稍能文者,卻未構成足以傳後之家學。 劉氏上推宗本至西漢齊悼惠王劉肥,未知是否實錄,或僅是南朝為標榜門望而飾造譜牒 之風習的一種折射,故《梁書》存之而《南史》去之。論劉勰有無文史家學淵源,主要是根 據劉肥以後的世系來考察。按晉以降諸劉官爵及事蹟,有一特色,即晉宋間少數先輩具有非 凡之幹才,以軍功、政績顯,而大部分後嗣則守成乃至生咎,較祖上減色甚多。在劉勰的先 輩中,論官爵之顯,以曾伯祖劉穆之為至;論屬筆之能,劉穆之亦最特出。後嗣與劉尚、劉 勰同輩而稍能綴文者,尚有劉瑀、劉祥。除此之外,諸劉無以文名者。本節僅述劉穆之、劉 瑀、劉祥三人事略,以及諸劉群居的東莞莒縣人文風氣之於劉勰的可能關係。 劉穆之與劉勰的親屬關係,乃據劉秀之而推。按《梁書》勰本傳,已知劉靈真為劉秀之 弟,如是則劉秀之為劉勰伯祖。劉秀之於《宋書》有傳,傳云其為劉穆之從兄子,如是則劉 穆之為劉勰曾從伯祖,劉穆之亦於《宋書》有傳。 劉穆之為劉裕開宋前夕的幹臣之一。《宋書》及《南史》本傳盛言其為一文武雙全、忠 能兼備之才。其事主之貞一,治事之練達,以及劉裕對他的倚重,由本傳可見一斑: 從平京邑,……高祖遂委以腹心之任,動止咨焉。穆之亦竭節盡誠,無所遺隱。…… 高祖從其言,由是入輔。從征廣固,還拒盧循,常居幕中畫策,決斷眾事。劉毅等疾 穆之見親,每從容言其權重,高祖愈信仗之。穆之外所聞見,莫不大小必白,……高 祖每得民間委密消息以示聰明,皆由穆之也。又愛好賓遊,坐客恆滿,佈耳目以為視 聽……高祖西討劉毅,以諸葛長民留監府,……留穆之以輔之。……西伐司馬休之, 109關於家學超越並代替官學而為六朝教育之主力,參酌評審意見,茲補引錢穆及陳寅恪二先生著論為 輔。錢穆嘗云:「當時一切學術文化,可謂莫不寄存於門第中,由於門第之護持而得傳習不中斷,亦因門第 之培育,而得生長有發展。」參見錢穆,〈略論魏晉南北朝學術文化與當時門第之關係〉,載於《中國學術 思想史論叢(三)》,275。而陳寅恪亦云:「蓋自有東漢末年之亂,……地方之大族盛門乃為學術文化之 所寄託。……漢族之學術文化變為地方化及家門化矣。故論學術,祇有家學之可言,而學術文化與大族盛門 常不可分離也。」參見陳寅恪。〈崔浩與寇謙之〉,載於《陳寅恪集‧金明館叢稿初編》,陳美延(編) (北京市:三聯書店,2009),147-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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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軍將軍道憐知留任,而事無大小,一決穆之。……高祖北伐,留世子為……監太尉 留府,轉穆之左僕射,……入居東城。……穆之內總朝政,外供軍旅,決斷如流,事 無壅滯。……卒,時年五十八。高祖在長安,聞問驚慟,……乃馳還彭城,……而朝 廷大事常決穆之者,並悉北諮。110 及帝受禪,每嘆憶之,曰:「穆之不死,當助我理天下,可謂『人之云亡,邦國殄 瘁』。」光祿大夫范泰對曰:「……穆之雖功著艱難,未容便關興毀。」帝笑曰: 「卿不聞驥祿乎?貴日致千里耳。」帝後復曰:「卿之死,人輕易我。」其見思如 此。111 這些記載反映了劉穆之近乎完美的政治表現及君臣關係。穆之於晉末輔佐劉裕迭經開國前歷 次關鍵的政治變遷,如爭入輔、討桓玄、征南燕、拒盧循、伐劉毅、平司馬休之、發北伐、 滅後秦等,穆之無不扮演著隨軍獻策,或留京總攝後事的心腹要角,助劉裕穩步邁向受禪之 路。朝政軍務大小事,劉裕無不依仗穆之董理,縱旁人進讒亦無改信任,仍累委之以重權。 甚至穆之方卒,劉裕便覺京邑空虛無靠,不得不暫擱北伐大業而馳還建康,且因難覓足以替 代穆之的人材,故劉裕不得不親自接管其前委托穆之決斷的一切事務。除三次追贈官、爵、 謚之外,劉裕開國後,仍不能忘懷劉穆之這位佐命元勳,而嘆之為千里驥,以其死攸關國之 興毀、君之信望;至文帝劉義隆承祚後,更許劉穆之配食高祖廟庭,可謂恩遇隆極。 至於劉穆之的出身與文能,尤可注意。《南史》本傳謂其「少時家貧誕節,嗜酒食,不 修拘檢。好往妻兄家乞食,多見辱,不以為恥」112;《宋書》本傳則謂其起家初仕江敱、劉 裕府主簿,劉裕嘗呼此職為「軍吏」。又,穆之貴盛後每豪宴,向高祖自白其補償心理云: 「家本貧賤,贍生多闕」;其卒後劉裕上天子表以議追尊,亦有「故尚書左僕射、前將軍臣 穆之,爰自布衣,勰佐義始」113之語,是見劉穆之應出身不高。而劉裕本身原亦「家本寒 微,住在京口,恆以賣履為業,意氣楚刺,僅識文字,樗蒲傾產,為時賤薄……落魄不修廉 隅」114、「名微位薄,盛流皆不與相知」115,其後來的得勢象徵著南朝寒人開始崛起,而成 為與原門閥競爭的另一股政治支配力量。116劉穆之與劉裕所以相契,在一定程度上與兩者籍 110【梁】沈約:《宋書》,卷42,1304-1306。 111【唐】李延壽:《南史》,卷15,427。 112同上註。 113【梁】沈約:《宋書》,卷42,1303,1306-1307。 114【北齊】魏收:〈島夷劉裕傳〉,《魏書》(臺北市:鼎文書局,1998),卷97,2129。 115【梁】沈約:〈武帝紀上〉,《宋書》,卷1,10。 116何德章。〈宋孝武帝上台與南朝寒人之得勢〉,載於《魏晉南北朝史叢稿》,何德章(北京市:商 務印書館,2010),4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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貫相同,尤其在背景上均家世貧賤有關。 然而,穆之又有不困於貧,而能奮發學文的另一面。本傳云: 少好《書》、《傳》,博覽多通。……高祖書素拙,……穆之乃曰:「但縱筆為大 字,一字徑尺,無嫌。大既足有所包,且其勢亦美。」高祖從之,一紙不過六七字便 滿。……穆之與朱齡石並便尺牘,嘗於高祖坐與齡石答書。自旦至日中,穆之得百 函,齡石得八十函,而穆之應對無廢也。……賓客輻輳,求訴百端,內外諮稟,盈 堦滿室,目覽辭訟,手答牋書,耳行聽受,口並酬應,不相參涉,皆悉贍舉。又數 客暱賓,言談賞笑,引日亘時,未嘗倦苦。裁有閒暇,自手寫書,尋覽篇章,校定墳 籍。117 是由見劉穆之在治政理軍以外,還兼具好典籍、曉書法、擅尺牘、通校定等多方面文才,且 談接伶爽,思緒捷密,精力極為富健。穆之無著作見存,惟餘書法傳世,不少書論法帖嘗評 錄之,如梁庾肩吾《書品》評之「雖未窮字奧,書尚文情,披其藂薄,非無香草,視其涯 岸,皆有潤珠,故遺斯紙,以為世玩」118、唐竇眾《述書賦》謂之「道和閒雅,躡古攝真, 慢正由德,高蹤絕塵。若昂藏博達之士,朝廷騫諤之臣」119、宋陳思《書小史》謂之「善 隸草書」120,今存《宋淳化閣帖》尚可見〈晉侍中穆之書〉行草六行。121或許史筆多少因 穆之勢隆而益價,但其既創大功業,則才思確非常儔可匹。穆之盛績若是,其以武兼文、少 貧好學之行操,對劉勰不可能無激勵作用,如《文心》中:「安有丈夫學文,而不達於政事 哉」、「文武之術,左右惟宜。郤縠敦書,故舉為元帥,豈以好文而不練武哉?孫武兵經, 辭如珠玉,豈以習武而不曉文哉」122、「學業在勤,功庸弗怠,故有錐股自厲,和熊以苦之 人」、「意得則舒懷以命筆,理伏則投筆以卷懷,逍遙以針勞,談笑以藥勌。弄閒於才鋒, 賈餘於文勇」123等,脫然為曾從伯祖之寫真,所指又豈止是符合此諸特質的其他人才而已? 劉穆之孫劉瑀、曾孫劉祥(即劉勰族叔、族兄弟),亦稍有可言者。史謂劉瑀「使氣 尚人」,縱對貴戚高門,亦敢譏彈,以致「朝士莫不畏其筆端」124,則其文鋒當不弱也。 117【梁】沈約:《宋書》,卷42,1303,1305-1306。 118【梁】庾肩吾:《書品》(民國景印寶顏堂秘笈本,1922),4。 119【唐】竇眾:《述書賦》,《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臺北市:商務印書館,1983),冊812,卷 上,812-84。 120【宋】陳思:《書小史》,《武林往哲遺著(五)》(臺北市:藝文印書館,1978),卷6,5。 121啟功(編)。〈歷代名臣法帖〉,《中國法帖全集》(武漢市:湖北美術出版社,2002),卷 3。 122【梁】劉勰,楊明照校注:〈程器〉,《增訂文心雕龍校注》,卷10,冊中,596。 123同上註,〈養氣〉,卷9,冊中,508。 124【唐】李延壽:《南史》,卷15,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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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劉祥與劉勰同輩,為人頗似劉瑀,「性韻剛疎,輕言肆行,不避高下」。史謂其「少好文 學」,嘗「撰《宋書》」,諷斥齊逼禪事,為主所銜,今已不傳。又嘗「著《連珠》十五首 以寄其懷」125,《南齊書》本傳附之,其辭頗典麗,但情含怨刺,一如其性。鍾嶸《詩品》 錄其於下品,謂之「祖襲顏延,欣欣不倦,得士大夫之雅致乎」126,則劉祥於南朝文壇當非 無名之輩。總之,劉勰的先輩與同輩中,惟此三人略有文跡,但仍無任何明確線索,可證劉 氏發展出成統緒、有師承、可傳授的文史家學。 劉勰雖乏直接的本家文史家學淵源可繼,但劉氏宗族聚居的東莞莒縣及京口週遭,為一 人文薈萃之地,估計風氣所扇,對劉勰雅愛文墨仍有一定促助。 確切地說,諸劉及勰本傳中所謂「東莞莒」者,既是指「祖籍」的北方東莞郡莒縣,更 是指東晉渡江後政府仿照中原輿地舊名所新辟的「僑籍」,即江左南徐州南東莞郡莒縣。筆 者贊同以楊明照為代表的意見: 舍人一族之世居京口,當係避寇僑居,……夫僑立州縣,本已不存桑梓;而史氏狃於 習俗,仍取舊號。非舍人及其父、祖猶生於莒,長於莒也。莒即今山東莒縣,京口則 今江蘇鎮江。一北一南,固遠哉遙遙也。127 楊說以史書諸劉傳之「東莞莒」為山東故地,如是則北方的「東莞莒」係劉氏祖籍;惟劉氏 宗族或亦如當時大批北方士庶,為避永嘉兵燹而渡江僑寓,並於南徐州南東莞郡莒縣或左近 京口一帶落戶,開始「世居」,如是則南方的「東莞莒」係劉氏僑籍。張少康亦支持楊說: 「《梁書‧劉勰傳》的這種寫法雖然指出了劉勰祖籍是山東莒縣,但並不排斥他實際上出生 於京口,從祖先南下後也可能一直『世居京口』。楊箋所說大抵是正確的。」128此外,筆者 以為,前人未嘗留意史書體例,亦可為楊說輔證之一。蓋《宋書》、《南齊書》、《梁書》 及《南史》標示人物籍貫時,每但謂「東莞莒」而不言「南東莞莒」;而稱人連言「南東 莞」時,均僅為表明某之牧守地,如某除「南東莞太守」129,而非指其祖籍或僑籍。以此類 推,諸劉傳之「東莞莒」,當為史家追繫傳主之中原故籍耳;但另一方面,諸劉傳又每出現 「世居京口」130,此則當為史家標記傳主之江南寓地。無論如何,「東莞莒」對劉勰而言確 125【梁】蕭子顯:《南齊書》,卷36,639-642。 126【梁】鍾嶸,汪中注:《詩品注》(臺北市:正中書局,1997),卷下,256。 127【梁】劉勰,楊明照校注:〈梁書劉勰傳箋注〉,載於《增訂文心雕龍校注》,上冊,3-4。 128張少康。〈劉勰的家世、生平和思想〉,載於《劉勰及其《文心雕龍》研究》,張少康(北京市: 北京大學出版社,2010),2。 129【梁】沈約:〈恩倖傳‧戴明寶傳〉,《宋書》,卷54,2305;【梁】蕭子顯:《南齊書》,卷3, 44;〈周盤龍傳〉,卷29,543;〈倖臣傳‧呂文顯傳〉,卷56,978;【唐】李延壽:〈齊宗室傳‧衡陽公 蕭諶傳〉,《南史》,卷41,1050。 130【梁】沈約:〈劉穆之傳〉,《宋書》,卷42,1303;〈劉秀之傳〉,卷81,2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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